玻璃囚牢之起 作者:叁仟ML
分卷阅读334
人在说话大笑,她在门外听了会,待得分辨出是张蕴然的声音,心里便是凉凉惊,后脊梁上亦不由得冒了层冷汗——师烨裳该不会是欲求不满,把狼招屋里来泄欲了吧?
这个念头生,汪顾便恨不能甩自己几个大耳刮子,“汪顾你个狼心狗肺的王八蛋,你到底把师烨裳当什么人了?”她自言自语地自省自责,掏房卡的动作却是迅雷不及掩耳的快。
“诶?汪顾回来了?”汪顾微笑点头,“回来了。”
说话的当然是张蕴然。师烨裳从来不会这样热情。她只是静静看着门间的汪顾,脸上挂着明显笑意,眼角余光还黏在电视屏幕上,很明显,她的笑容并不是给汪顾的。汪顾看她俩人边坐在客厅长沙发两侧的单人沙发里,衣着整齐,手中各自捧着茶杯,明明副分庭抗礼的样子,颗开足马力砰砰乱跳的心顿时歇了工,人也觉出几分虚脱似的颓软。不过,在张蕴然面前汪顾决不会甘心露短,就算累,她也要恪尽主人职责,以此提醒张蕴然她作为“客人”的身份。
用身体掩住右手的药袋子,却扬起左手的食品袋,汪顾自然而客气地对张蕴然道:“你们先坐,我去洗个手,会儿你要有空就留下来吃晚饭吧,我买了云宾楼的烤鸭和粤王府的几个家常小菜,应该是够吃的,万不够,让餐厅补几个菜上来也不迟。”
张蕴然闻言,下巴有失优雅地掉,面色惊讶地看看汪顾,又看看汪顾身前沙发上坐着的师烨裳,双唇半张,不见牙齿,表情好似瞻仰了et活体,“见鬼,你们两个是串通好了吗?怎么说的话几乎模样?yeesun刚说要打电话让云宾楼和粤王府送菜你就把菜拿回来了,莫非送外卖的小弟被你半路拦截?”
其实,张蕴然的惊讶大不必要,师烨裳个自私鬼但凡点菜便只会点自己想吃的东西,不会搭理别人死活。她的口味虽然挑剔,却和她的人般长情,喜欢种东西就会来来去去地点它,每吃必爽,爽完还想爽,汪顾将她习惯摸得透透的,每隔几天就给她弄只烤鸭当主食,再弄点儿粤菜下酒,连续数月,师烨裳的胃果然被她这厨艺垫底小天后哄得服服帖帖,人亦有了长肉的趋势。
汪顾洗手时心想:哼,就你这样还敢跟我抢怪?砍号重练八百次再来!
出于小人得志的正常心态,饭间,汪顾左筷子右勺子吃得眉开眼笑。师烨裳用荷叶饼卷着黄瓜鸭皮大葱,配着浓稠的甜面酱,口接口,默默吞咽。张蕴然边嚼草根边喝黄酒,与同桌两人聊天的同时眼睛还盯着电视……顿饭,三人自顾混圆肚子,吃得相当尽情,面上各有千秋,可心里致想着吃饱饭大睡场。
别说成天惦记吃吃睡睡的人没志气,管你再富再穷,闲暇时间也得在吃吃睡睡中度过,如若不然,就算个子儿不收,让maggie q提供特殊服务,陪你上太空,你也只会想着吃掉地球,睡了宇宙。汪顾最是了解这点,所以她总想让自己和家人爱人吃得好些,睡得香些,别等到五十年后,临终之前才后悔没趁有牙的时候啃几只油炸咸猪蹄,后悔没睡到洗来蹬的鹅绒枕头。
晚上七点半,汪顾送走张蕴然,打个饱嗝,捧着肚子坐到师烨裳身边,端起杯师烨裳刚泡好的铁观音,凑近嘴边,觉得太烫,只好放下等凉。
这人呐,吃饱饭闲着就该胡思乱想了。刚吃饭时因与师烨裳难得保持次同频,从而导致得意太过的汪顾这会儿才想起应该靠质疑情敌的动机来活泛大脑消化粮食,“张蕴然怎么来了?她不用陪那个‘honey’吗?”她说话时两手撸肩,看来还是觉得张蕴然太肉麻。
师烨裳又在琢磨那“央呆”,想笑,还得忍住不笑,省得被汪顾盘问,“她被人逼着陪逛街,走投无路,只好借口公事跑来投奔我。”饭后疲转眼杀到,师烨裳打个哈欠,喝口热茶,颇想枕在汪顾腿上睡觉,可又觉得两人尚未亲密到那种程度,于是起身去往浴室,刚要关门,却听汪顾在外面喊:“别用浴缸!洗完上药!”
上药?师烨裳眼皮打架,梦游似地抓着门把,脑内天马行空——金创药还是黑玉断续膏?这词儿听起来怎么就那么有武侠味呢?风筝转转制作
她只不晓得她思考的问题根本不在重点上。还武侠味呢。
啧啧啧,她也不想想,人家伤哪儿她伤哪儿?
也许是桩好生意
师烨裳这个人,本质是乖顺的,无私的,专的,坏只坏在这世上没几个人有张蕴兮与汪顾那种耐心,智慧,勇气和激情,用各种手段密密实实捂住她,结结实实护住她,老老实实勾搭她,让她能彻底爆发本性,心甘情愿地听话,于是她只得十年如日地不乖,自私,滥情。虽然这么说,听起来挺像是在为她开脱,但可恨之人必有可爱之处,何况世上凡存些倨傲之心,终日放浪形骸的大受小受,心里几乎都有个自欺欺人的阴暗角落,那角落很不磊落,若是说出来,少有点儿婊子样,或者有些像古罗马角斗场里的变态奴隶。
简言之,这类人好似厌倦了奔跑的头领野马,内心总渴望着被人降服,以便顺理成章地皈依柔顺本性。无奈事与愿违,来战者不够彪悍,总架不住它三蹄两脚,不时便败下阵去,进而像古老哲人样,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地给它扣上这样那样的帽子,以求心理平衡。直到敢于面对惨淡人生的真勇士瘸着条伤腿,顶着光芒耀眼的满头大包,衣着褴褛,鼻青脸肿,却露着八颗大牙,笑容狰狞又灿烂地牵着那匹野马去路边菜市买陕西名吃肉夹馍时,人们瞧见那野马背上还驮着只毛茸茸的黄小鸡。
黄小鸡唧唧叫,在马背上跳跳,问马要不要跟它分吃条虫子,马懒懒回头,打个响鼻,眼神照是昔日傲娇,“谢谢,我不吃虫,但如果你敢弄脏我的背,我就吃了你。”
那些悲惨的人儿啊,当他们作西子捧心状,低下自己高贵的头颅,摸摸自己身上曾经被它踢烂的伤处,突然发现,原来受伤的不过是那层在自己眼中重若珍宝,在别人眼中文不值,远看如夜用卫生巾般厚实保险,近看如纸内裤般轻薄脆弱的自尊而已。他们摸着脑袋想当初,想了半天才想起自己是因为害怕死亡才退下阵来,可现在想想,它果真能把人踢死吗?当然,答案毫无疑问,能。但有几人想过,它若真要踢死人,又何必三番四次不辞劳苦地扬蹄?
勇士得意洋洋,啃着肉夹馍,牵马走过去,人们发现他背上有着岳飞式的刺字,区别在于岳飞是稀稀列,书“精忠报国”,而勇士是密密两列,列书“树没有皮必死无疑”,列书“人不要脸天下无敌”,末尾三个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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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说话大笑,她在门外听了会,待得分辨出是张蕴然的声音,心里便是凉凉惊,后脊梁上亦不由得冒了层冷汗——师烨裳该不会是欲求不满,把狼招屋里来泄欲了吧?
这个念头生,汪顾便恨不能甩自己几个大耳刮子,“汪顾你个狼心狗肺的王八蛋,你到底把师烨裳当什么人了?”她自言自语地自省自责,掏房卡的动作却是迅雷不及掩耳的快。
“诶?汪顾回来了?”汪顾微笑点头,“回来了。”
说话的当然是张蕴然。师烨裳从来不会这样热情。她只是静静看着门间的汪顾,脸上挂着明显笑意,眼角余光还黏在电视屏幕上,很明显,她的笑容并不是给汪顾的。汪顾看她俩人边坐在客厅长沙发两侧的单人沙发里,衣着整齐,手中各自捧着茶杯,明明副分庭抗礼的样子,颗开足马力砰砰乱跳的心顿时歇了工,人也觉出几分虚脱似的颓软。不过,在张蕴然面前汪顾决不会甘心露短,就算累,她也要恪尽主人职责,以此提醒张蕴然她作为“客人”的身份。
用身体掩住右手的药袋子,却扬起左手的食品袋,汪顾自然而客气地对张蕴然道:“你们先坐,我去洗个手,会儿你要有空就留下来吃晚饭吧,我买了云宾楼的烤鸭和粤王府的几个家常小菜,应该是够吃的,万不够,让餐厅补几个菜上来也不迟。”
张蕴然闻言,下巴有失优雅地掉,面色惊讶地看看汪顾,又看看汪顾身前沙发上坐着的师烨裳,双唇半张,不见牙齿,表情好似瞻仰了et活体,“见鬼,你们两个是串通好了吗?怎么说的话几乎模样?yeesun刚说要打电话让云宾楼和粤王府送菜你就把菜拿回来了,莫非送外卖的小弟被你半路拦截?”
其实,张蕴然的惊讶大不必要,师烨裳个自私鬼但凡点菜便只会点自己想吃的东西,不会搭理别人死活。她的口味虽然挑剔,却和她的人般长情,喜欢种东西就会来来去去地点它,每吃必爽,爽完还想爽,汪顾将她习惯摸得透透的,每隔几天就给她弄只烤鸭当主食,再弄点儿粤菜下酒,连续数月,师烨裳的胃果然被她这厨艺垫底小天后哄得服服帖帖,人亦有了长肉的趋势。
汪顾洗手时心想:哼,就你这样还敢跟我抢怪?砍号重练八百次再来!
出于小人得志的正常心态,饭间,汪顾左筷子右勺子吃得眉开眼笑。师烨裳用荷叶饼卷着黄瓜鸭皮大葱,配着浓稠的甜面酱,口接口,默默吞咽。张蕴然边嚼草根边喝黄酒,与同桌两人聊天的同时眼睛还盯着电视……顿饭,三人自顾混圆肚子,吃得相当尽情,面上各有千秋,可心里致想着吃饱饭大睡场。
别说成天惦记吃吃睡睡的人没志气,管你再富再穷,闲暇时间也得在吃吃睡睡中度过,如若不然,就算个子儿不收,让maggie q提供特殊服务,陪你上太空,你也只会想着吃掉地球,睡了宇宙。汪顾最是了解这点,所以她总想让自己和家人爱人吃得好些,睡得香些,别等到五十年后,临终之前才后悔没趁有牙的时候啃几只油炸咸猪蹄,后悔没睡到洗来蹬的鹅绒枕头。
晚上七点半,汪顾送走张蕴然,打个饱嗝,捧着肚子坐到师烨裳身边,端起杯师烨裳刚泡好的铁观音,凑近嘴边,觉得太烫,只好放下等凉。
这人呐,吃饱饭闲着就该胡思乱想了。刚吃饭时因与师烨裳难得保持次同频,从而导致得意太过的汪顾这会儿才想起应该靠质疑情敌的动机来活泛大脑消化粮食,“张蕴然怎么来了?她不用陪那个‘honey’吗?”她说话时两手撸肩,看来还是觉得张蕴然太肉麻。
师烨裳又在琢磨那“央呆”,想笑,还得忍住不笑,省得被汪顾盘问,“她被人逼着陪逛街,走投无路,只好借口公事跑来投奔我。”饭后疲转眼杀到,师烨裳打个哈欠,喝口热茶,颇想枕在汪顾腿上睡觉,可又觉得两人尚未亲密到那种程度,于是起身去往浴室,刚要关门,却听汪顾在外面喊:“别用浴缸!洗完上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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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不晓得她思考的问题根本不在重点上。还武侠味呢。
啧啧啧,她也不想想,人家伤哪儿她伤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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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烨裳这个人,本质是乖顺的,无私的,专的,坏只坏在这世上没几个人有张蕴兮与汪顾那种耐心,智慧,勇气和激情,用各种手段密密实实捂住她,结结实实护住她,老老实实勾搭她,让她能彻底爆发本性,心甘情愿地听话,于是她只得十年如日地不乖,自私,滥情。虽然这么说,听起来挺像是在为她开脱,但可恨之人必有可爱之处,何况世上凡存些倨傲之心,终日放浪形骸的大受小受,心里几乎都有个自欺欺人的阴暗角落,那角落很不磊落,若是说出来,少有点儿婊子样,或者有些像古罗马角斗场里的变态奴隶。
简言之,这类人好似厌倦了奔跑的头领野马,内心总渴望着被人降服,以便顺理成章地皈依柔顺本性。无奈事与愿违,来战者不够彪悍,总架不住它三蹄两脚,不时便败下阵去,进而像古老哲人样,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地给它扣上这样那样的帽子,以求心理平衡。直到敢于面对惨淡人生的真勇士瘸着条伤腿,顶着光芒耀眼的满头大包,衣着褴褛,鼻青脸肿,却露着八颗大牙,笑容狰狞又灿烂地牵着那匹野马去路边菜市买陕西名吃肉夹馍时,人们瞧见那野马背上还驮着只毛茸茸的黄小鸡。
黄小鸡唧唧叫,在马背上跳跳,问马要不要跟它分吃条虫子,马懒懒回头,打个响鼻,眼神照是昔日傲娇,“谢谢,我不吃虫,但如果你敢弄脏我的背,我就吃了你。”
那些悲惨的人儿啊,当他们作西子捧心状,低下自己高贵的头颅,摸摸自己身上曾经被它踢烂的伤处,突然发现,原来受伤的不过是那层在自己眼中重若珍宝,在别人眼中文不值,远看如夜用卫生巾般厚实保险,近看如纸内裤般轻薄脆弱的自尊而已。他们摸着脑袋想当初,想了半天才想起自己是因为害怕死亡才退下阵来,可现在想想,它果真能把人踢死吗?当然,答案毫无疑问,能。但有几人想过,它若真要踢死人,又何必三番四次不辞劳苦地扬蹄?
勇士得意洋洋,啃着肉夹馍,牵马走过去,人们发现他背上有着岳飞式的刺字,区别在于岳飞是稀稀列,书“精忠报国”,而勇士是密密两列,列书“树没有皮必死无疑”,列书“人不要脸天下无敌”,末尾三个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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