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低垂,一条接一条火龙在江北大地上由东向西,由北向南延伸。时而聚在一起,时而分开,如同正在大地上蔓延的火山熔岩。

    江北大地,虽然经过将近二十年的小冰河期,可这里的河流湖泊却还是水量充沛,滋养这一方沃土。虽然已经好几日艳阳天,可拜前些日子连绵的风雨所赐,道路还是泥泞难行。

    白天走路都是一步三滑,更别说夜里。

    因此,孙元下令所有人都点燃了火把赶路。

    这里距离扬州城已经不到六十里路,如果骑上快马,半天工夫可至。但大军前行,却没那么简单。

    在消灭尼堪部之后,宁乡军四个营的兵马终于汇合了。

    敌我双方距离如此之近,双方的侍侯已经搅在一起,小规模的骑兵遭遇战已经持续了一个白天。这个时候,要想隐藏大军的行踪已经没有可能。

    实际上,这种几万人马的大规模军事行动,在几十里范围之内也瞒不了任何人。

    在以前读史书的时候,不,应该说是读演义书儿的时候,上面所记载的战争充满了奇谋诡计甚至浪漫色彩。好象只要出一个军师,弄个什么妙计,谈笑间就能叫敌十万大军灰飞湮灭。真到掌握一支大军的开赴战场的时候,孙元才知道根本就是个屁。

    几万大军,分成几路,铺开了,控制范围达百里,无数斥候派出去,前方就算有几只鸟儿也尽在眼底。真到开战时,区区几个计策派得上什么用场?

    所谓战争,说穿了就是敌我双方将所有的力量投在赌桌上拼命。拼谁的装备更精良,谁的士卒训练程度高,谁的指挥系统更通畅,谁又能承受更大的牺牲。

    战争,就是两股力量的激烈碰撞,在碰撞的瞬间,力大的一方对另外一方就是彻底的碾压。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前方的消息传来,建奴的红夷大炮已经布置到位,开始轰击扬州城池,准备发动总攻。

    作为一个率先大量使用火器,并以之为决胜手段的统帅,孙元自然知道红衣大炮的威力,扬州城在这种新式攻城利器之下根本就撑不了多长时间。就算是在真实历史上,扬州城也只守了一夜。

    此刻,多铎也采用同样的战法。

    也就是说,宁乡军四营主力必须在天亮之前赶到扬州城下,与多铎决战,并战而胜之,彻底解决这几万侵略者。

    若是迟了,一旦多铎进入扬州当缩头乌龟,要想再将他揪出来就麻烦了。而且,攻坚战一开始,宁乡军也不知道还要付出多大的牺牲。

    最最重要的是,一旦多铎进城,扬州百姓将直接面对建奴的屠刀。据侦缉厂的人来报,早在建奴进江淮地区之初,多铎为了鼓舞士气将扬州渲染成遍地金银的地上天堂,并已经事先将扬州划分成十几个区域,答应一旦拿下扬州,将按照功劳的大小,将这些区域分给手下驻防。

    也就是说,扬州十日乃是建奴一开始就定下的战略方针。

    实际上,也不用预先计划,屠城已经成为建奴的习惯。自从多铎带兵出京之后,每到一提地就会纵兵大掠,将所拿下的每一座城池烧杀成白地。以大屠杀震慑所有试图于之为敌的对手,以大屠杀消耗敌方的元气和战争潜力。

    就在今年,多铎已经在江北制造了无数个无人区。

    今次绝对不能让这个双手粘满人血的刽子手逃脱,绝对不能让扬州十日在这片时空重演。

    “这大概就是老天爷让我穿越到这片时空的目的吧,十年,都快十年了,我从一个农家少年成长为一名手握大军的统帅,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孙元紧紧捏着拳头,心中暗暗发誓:“多铎,老朋友,咱们又见面了。这一次,某要亲手砍下你的脑袋。”

    仿佛感染到主人胸中的豪气和杀气,孙元座下的那头战马低鸣一声,加快了速度。

    突然,这头大畜生脚下一滑,竟一头踩到路上的水坑中。长嘶一声,轰然倒地。

    孙元一时不防,竟被直接摔在稀泥里。

    “侯爷,侯爷!”众亲卫大惊,忙冲过来。

    “没事,不要紧的。”孙元从地上水淋淋地跳起来,又蹦了几下,发现身上没有受伤,才安了心:“战马如何了?”

    “禀侯爷,你的坐骑一不小心踩进水坑里,崴断了腿,换一匹吧。”说着就伸手过来扶孙元。

    孙元大怒,一巴掌拍开侍卫的手:“滚开,不过是跌了一交,又有何了不起,你把某当成女人了?也罢,正坐马坐得屁股疼,就走几步活动活动筋骨。叫大家抓紧点赶路,天明之前必须推进到扬州城下,满城百姓正等着咱们呢!”

    路实在太难走了,自从明朝中央财政破产之后,江北的官道已经十多年没有维修过。眼前这条官道并不是笔直向前,而是蜿蜿蜒蜒在河流沼泽之间穿行盘旋。路上有的地方是石子,有地方索性全是黄土,被多日的雨水一淋,早已经软了膨胀了。人马的脚一踩上去,就陷到鞋帮子处,需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拔出来。

    两万多宁乡军就这么沿着官道田埂田地,急速向前,人人都走得汗流浃背。没有人说话,到处都是沙沙的脚步声战马和大牲口的蹄音和急促而粗重的呼吸声。

    大家已经走了一整天,还要走上一夜,都已经累得没有力气,但步伐的频率却是极快,步子迈得也大,也没有人想着停下来歇一口气。

    在以往,这样的野外急行军他们也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都已经习惯了,反正只需埋头向前,总归有走到地头的时候。

    骂开亲卫之后,有人指着后面:“禀侯爷,青主先生过来了。”

    孙元回头看过去,却见傅山骑着一匹白马行来,他身上穿着一件月白色的儒袍,上面竟然没有一个泥点子,在星光下显得从容潇洒。

    “青主,部队情形如何了,各军可否跟上来了?”孙元忙走过去问。

    傅山在宁乡军执掌机要,很多时候,对于部队的情况掌握得比孙元更清楚:“禀颖川侯,放心好了,各军都跟上来,建制完整,相互之间呼应得极好,到天明管保将一支完整的宁乡军拉上战场。”

    孙元:“炮兵如何?”

    傅山:“炮兵走得辛苦,要慢些,好在我已经加派人手和骡马过去帮忙,掉不了队的。”

    孙元松了一口气:“如此就好,如此就好,炮兵是战争之神,如果没有大炮明天那一仗可就不好打了。这一战,别的不说,只要小巴能够将所有的大炮一门不差地拉上前线,某就给他记头功。”

    傅山:“炮兵都是军中最健壮最聪明的士卒,先前我去看过巴将军,已经滚得像个泥猴子。巴将军这人和太初你一样,最喜欢干净,这才还真是为难他了。”

    孙元忍不住扑哧一笑,说起小巴。自从到扬州镇做军官之后发了达,就将欧洲贵族老爷的派头拣了起来,对于衣着打扮最是讲究,到最后更是走火入魔地弄了银色假发,面上甚至敷了白色脂粉,看起来像个人妖,叫人心中渗得慌:“青主不也挺讲究的,你今日身上竟然没有泥点子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

    “简单啊,带上一箱子衣服,脏了就换。”

    孙元一阵无语。

    傅山:“不过太初,还是有一大一小两个坏消息,不知道你想先听哪个?”

    孙元:“我现在最怕听到坏消息了,你先说小的那个吧。”

    傅山:“小的那个坏消息是岛津联队和朝鲜营掉队了。”

    “掉队了,掉了多远,情形如何?”孙元皱了一下眉头。

    傅山:“据岛津一夫和李亲王派人来报,他们的部队已经落后我军四十来里。毕竟这两支部队以前也没有经历过这种在恶劣天气和恶劣道路下的长途急行军,早已经被我军甩在了后面。到现在,部队已经撒得到处都是,一两日之内别想恢复建制。看来,明日的决战他们是赶不上了。”

    “不意外,不意外。”孙元忍不住微叹一声,实际上在这个时代能够赶上宁乡军步伐,在泥泞道路上长途奔袭的军队还真没有一支:“罢了,他们在战场上也就是凑个数,政治上的意义大于军事意义。他们所需要做的是在我军击溃多铎之后,堵住建奴北上的道路,将之合围在扬州,不用管他们了。青主,你说说大的那个坏消息。”

    听到孙元问,傅山的神情严肃起来:“太初,刚才我接到侦缉厂扬州交通战的急报,黄得功的庐凤军在向东推进的过程中与孔有德耿仲明两军遭遇,吃了一场空前大败,主力被彻底击溃,剩余七千人马已经转进到天长仪征一带,怕是也赶不上扬州之战。至于高杰那边,一直没有消息,瓜州应该还在他的手里。不过,高杰部守瓜洲有余,但要想加入这场大决战却是有心无力。也就是说……”

    孙元:“也就是说,这场大战,咱们宁乡军包打了,别人也指望不上。”

    “对,是这样的。”傅山道:“也就是说,太初你以前所预想的包围多铎的计划怕有些变动。以我军之力,不足以包围同等数量的敌人。”

    “十则围之吗?”孙元捏着拳头:“不过,某倒是想试试。建奴兵分三路而来,若不能全歼其中一股,日后会有很大麻烦,某也腾不出手来转战其他战场。所以……明日一战,我宁乡军当大量消灭建奴的有生力,争取将其包围在扬州。”

    傅山:“太初说得对,昔日老奴奴尔哈赤有一句话得好:凭他多路来,我自一路去。也就是说,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若不能全歼三路建州军中的一股,这场大会战将打成一锅夹生饭,将旷日持久。以我江北的财力物力量和人力,是不足以支撑这一场战役的。所以,明日之战,当用尽全力,毕其功于一役。”

    孙元:“我们会赢的,我确信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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