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崖顶 作者:洛无奇

    第4节

    慢慢驯化一只野猴子的过程让他十分受用,虽然费时费力,却卓有成效,起码现在那猴崽子已经开始不自觉往他身边贴了,再不要多久就会主动把脑袋蹭到他怀里叫他捋毛儿也未可知,他倒很期待那一天快些到来……

    接下来一段日子,沈思早起带着金葫芦共同习武练剑,白天与晋王一道巡视军营,监看武器锻造,或是骑了马一路向北挺进,用心研究着晋原周边的山势与地形。等到晚间又坐在沙盘边细细推演起了对敌策略。

    他这头凝眉思索的功夫,金葫芦就极有眼色地立在一旁端茶倒水,且轻手轻脚尽量不搞出声响。若是沈思来了兴致,还会顺便传授一些兵法要义给金葫芦。

    那只红狐狸因整日鸡鸭鱼肉伺候着,又长大了不少,身量比瓦枕还要长出些许。它渐渐被沈思喂得熟了,不但不怕人,还能听得懂自己的名字,只消站在小院门口唤声“琉璃”,小狐狸便立刻如一团火光般冲将出来,直往人身上蹿,还伸出湿漉漉的长舌头到处乱舔。

    绯红郡主每日都要到沈思的小院转上一转,软磨硬泡着非要学剑法不可,越是没人理睬她,她越是赌气不肯打退堂鼓,索性就自己在一旁学着沈思和金葫芦的样子,举着柄宝剑晃晃荡荡瞎比划。沈思也怕她万一把自己给伤着了,跟晋王不好交代,思前想后,只得指派金葫芦去帮忙用树枝削了一把小木剑送给郡主。

    可巧金葫芦的老爹是个木匠,家传的手艺也能招呼两下,那木剑外形打造得惟妙惟肖不说,还上了漆雕了花,除去不能砍伤人,简直以假乱真了。绯红郡主一拿到手就喜欢得无可不可,连带着对金葫芦的态度都客气了不少。

    转眼到了腊月初八,既是冬祭,又是佛祖成道的日子。晋阳城内的百姓不知大战将至,犹自欢天喜地向百神酬谢着这“岁丰物阜”的好年景。

    大总管胡不喜早早吩咐人熬煮了几大锅的七宝五味粥,预备着给王爷王妃到崇善寺上香之后施舍派粥之用。那粥不似寻常人家只以小米、江米、黄米佐了豇豆、小豆、绿豆、小枣等配料,还极为讲究地用豆沙、山药、山楂糕捏制出了各色八仙、寿星、罗汉摆在上头,光是看着就精巧喜人。

    为着给即将到来的战事祈福,这次晋王也带了沈思一同前往。大街上万头攒动,人涌如潮,晋王车架过处笑语欢声夹道欢迎,感恩叩谢之声不绝于耳,足见晋王虽贪酒好色,却也深受一方百姓爱戴。

    晋王与王妃同坐在马车里,时不时掀开毡帘偷瞄上几眼车外骑马随行的沈思。沈思只穿了家常衣裳,腰上并未如寻常大家公子一般镶金佩玉,头上也没束冠,但他身姿英武,脊背笔挺,看去依旧是威风凛凛,倜傥不俗。

    王妃顺着晋王的目光张望过去,不禁掩嘴取笑道:“守之,且小心了,外头风大,仔细别吹坏了眼珠子。”

    平日里端庄持重的王妃只有在晋王面前才难得调笑两句,而晋王听了王妃的挖苦,也跟着自嘲起来:“又不是十七八岁的少年郎,早不知‘羞怯’二字如何书写了。我这张老脸厚实得很,喜欢看便看了,难道还要遮遮掩掩?”

    王妃眉梢飞扬斜了他一眼,拖着长声问道:“怎么,那个便是你要‘人间比翼笑春风’的人了?”

    晋王大方一笑:“阿姐看他如何?”

    王妃想了想:“嗯,脾气是野了点,好在秉性正直,说话做事倒也坦荡率真,只是年纪上照你小了许多……”

    不等她说完,晋王当即反驳道:“阿姐这话就没道理了,你与青哥相差了十几岁,还不照样是相知相守情深若许?”

    王妃无奈地叹息:“你啊……”又慈爱笑道,“这人要是一旦心有所属了,不论十七八岁还是而立之年,就都开始冒起傻气来了。我又没说贬损他的话,你急些什么?我是怕他未经人事,想开窍就要费些功夫了……”

    走着走着,沈思的目光被路边一处卖贯馅糖的小摊子吸引了过去,连他那小黑马也善解人意地慢了下来。那糖是用大麦小米做主料,配了白糖、核桃仁、蜂蜜、桂花、青红丝作馅制成的,外头还裹着一层厚厚的香炒芝麻。沈思看了一会,朝金葫芦招招手,待人来到跟前,他伏在金葫芦耳边小声嘀咕了两句,听得金葫芦连连点头,旋即转身跑开了。

    不一时,金葫芦钻回队伍,将一个罩了红皮的小纸包悄悄塞给沈思,沈思赶紧接下揣进了怀里。不用问,那纸包里定是贯馅糖无疑了。

    沈思并不知道自己这隐秘的举动已被王爷和王妃全都看在了眼里,还趁人不备偷着捏出一块赶紧塞进嘴里,果然是糖甜馅香,酥脆绵密,美得他不自觉眯起了眼睛。王妃看向晋王,轻笑着摇了摇头:“唉,瞧瞧,可不就是个孩子嘛。”

    回程途中路过酒庄,醇香酒气弥漫过整条街道,将沈思肚子里的酒虫引诱了出来,于是他又偷偷差遣金葫芦去打了两坛老白汾。晋王好饮,府里藏着不少绝世佳酿,比较之下这街边小馆子的酒自然是相形见绌的。但平日里总是喝晋王的酒,沈思也有心想请晋王喝一次酒,即便这酒的滋味儿差了一些,到底是自己买来的。

    回至府中稍事休整,沈思便兴冲冲提着酒坛去了晋王的书房,谁知还没等进门,先迎面碰上了胡不喜。

    自从酒宴上晋王将沈思比作鹫鹰,胡不喜就对沈思客气了不少,今日更是一打照面便忙不迭拍起了马屁:“呦,这不是沈公子嘛,精气神儿越发的足了。公子可是要见王爷?真是不巧得很,王爷刚去前头水阁听琴了,不如公子稍坐片刻,老奴这就代您去传个话。”

    虽说沈思左右瞧不上这媚上欺下的老太监,却也不愿让一把年纪的胡不喜替自己跑腿,他将手里酒坛递给胡不喜:“不必麻烦,我自己过去就得了,烦请公公先帮我将这酒温了,稍后我跟王爷喝两盅。”

    沈思从书房出来,行过石拱桥,大步来在了湖边水阁门外。因为天寒地冻,水阁四面窗扇都紧闭着,并未听见里头有琴声传出。守在门口的小侍见来人是沈思,知道这是晋王跟前的大红人,赶忙进去通传,不想走得急了些,门板并未扣严,还留着一条小缝。

    沈思干候着无聊,目光四处打量着,不经意从那缝隙张望进去,一眼就见着了晋王与姜韵声二人。水阁里铺陈了波斯进献的羊毛织花地毯,旁边架着铸铜鎏金的三尺熏笼,里头燃着极品的荼芜香。晋王半卧在地上,姜韵声就软软趴靠在晋王怀中,下巴搁在晋王颈侧,极为温存地说着什么,他衣衫松松垮垮垂在肩头,露出一片粉红色的锁骨。而晋王则一手稳稳托着他的腰,一手轻抚他的后背,怜惜之情溢于言表。

    趁着里头的人并未察觉自己,沈思赶紧后退几步躲到了廊柱后面,心头砰砰砰乱跳着,他踟蹰片刻,干脆一转身跑掉了。

    晋王听说沈思要见自己,十分惊讶,当即亲自出了门去迎,谁知门外根本不见沈思人影。他略一思索,又丢下姜韵声带着人赶回了书房,可依旧没见着沈思,只有胡不喜端了酒过来邀功道:“王爷回得正是时候,老奴刚刚将这酒烫好,还着人置办了几样下酒小菜,也不知王爷和沈公子是否满意。”他抻长脖子瞄向晋王身后,却没寻到沈思,不免有些迷惑,“方才沈公子提了酒过来,命老奴先行温着,说是自己去水阁请王爷,看这光景八成是走岔了路了。”

    闻听此言,晋王不禁懊恼非常,料定沈思是看到某些情景生出了误会,才会悄声不响走掉的。难道说……那小子是吃醋了?唉,想想也知道不可能,别说那小子如今对自己尚未动心,就算有朝一日生出真情来,他也绝不是个会拈酸吃醋之人。

    沈思也说不清自己是怎么了,离开水阁往回走的路上,他隐约感到浑身阵阵燥热,小腹里像是燃着一团火,烧灼得奇经八脉都不自在,让人蠢蠢欲动想要去破坏点什么,蹂躏点什么。最要命的是,连胯|下那团男人的物件儿也不知不觉硬了起来,简直羞耻难当!

    沈思喘着粗气径直奔回小院,进了屋一把提起宝剑蹿至院内,昏头涨脑舞了开来。剑刃如雪片般上下翻飞,搅起寒风凛凛。墙角那株梅树新近开了花,花瓣在剑锋的卷杂下扑簌簌零落四散,洋洋洒洒飘出一地馨香。

    渐渐地,沈思全副心神都凝结在了手中那柄剑上,终于忘却了身体的异状。四周的院墙消失了,高贵华美的晋王府也隐没了,在他面前现出了江水迢迢青山隐隐,沿着崖壁拾级而上,豁然开朗,只见飒飒西风卷残云,荒草四郊随风倒,他仿佛又回到了揽月山巅,红崖顶上……

    一套剑舞得大汗淋漓精疲力尽,沈思抬手一挥,宝剑笔直飞出,钉在檐下的横梁上,他自己索性就直接躺倒在了院子当中的青砖地上,丝丝凉意从后背透进体内,游遍全身,那团无名之火总算是彻底熄灭了。

    忽然间,他视野一暗,有个高大的影子遮在了顶上。沈思偏头望去,先是看到一双松黄色绣了祥云纹的家常软靴,再往上是长及脚背的貂绒金丝大氅,最上头那张脸因为逆着光,黑乎乎看不清晰,只四周围被斜阳镶上了一圈金边,耀眼夺目,刺得他眼睛发酸,不自觉伸手挡了一下。

    那人就势捉住他的手,将他提了起来:“忘记辜先生说的话了吗,还敢往地上躺,着了寒气日后是要吃苦头的。”

    沈思见是晋王,傻傻一笑:“耍得热了,正好凉快凉快。”

    晋王轻轻帮他拍打着沾到衣服上的灰土与花瓣:“方才在水阁中,姜韵声突然发了病,差点摔倒,本王只是出手扶了他一把。”

    沈思听了也未多想,只稀松平常地答道:“经过独幽琴那一事之后,我已知晓了王爷对姜公子藏着怎样的心思,所以才说王爷你是个演戏的高手啊。”

    晋王一愣,没想到这小子连误会都没有误会,真不知该失望还是该欣慰。他讪讪轻笑道:“念卿不是想找本王喝几杯吗?”

    沈思早已抛开了先前发生的小变故,当即爽快点头:“正是,王爷赏脸吗?”

    晋王大笑:“念卿连酒都细心备好了,本王又哪有推辞的道理?走吧。”他用手揽过沈思的肩膀,心满意足朝外走去。

    书房偏厅有张巨大的罗汉榻,晋王处理政事晚了,常常歇在那里。晋王命人将酒菜摆在了矮几上,就与沈思一人一边斜倚在榻上边喝边聊。这顿酒从傍晚直喝到入夜,身下铺着沈思猎回那张虎皮,炭炉烧得红彤彤,窗外夜阑人静,室内温暖宜人,连琉璃盏中的火光都逗趣儿般一跳一跳好不快活。

    沈思三句话不离领兵打仗,从一坐定,他就滔滔不绝讲起了箭支的铸造心得。什么弩箭精准度高极少偏差,用着比弓箭趁手,但使用时易受外界干扰,什么弓箭需要高超技艺,上箭速度慢,射程却够远……说得口干舌燥了,他就喝杯酒润润喉咙接着讲。而晋王则极少插嘴,只是笑眯眯听着,不时帮沈思将空杯子斟满酒。

    晋王身边自是美男如云的,和那些人比沈思实属相貌平平。但沈思身上就是有一种与众不同的神采。有些感觉是没办法用言语描绘的,好比晋王见到沈思的一刹那,他站在残损不堪的城头上,眼看那少年骑着马从对面山顶飞奔而来,仿佛利剑劈过磐石,“唰”地一下,就在他心底冲出了一条痕迹,印在那抹都抹不掉。他太喜欢那一刻的沈思了,恣意拼杀,纵横驰骋,顶天立地唯我一人……

    等晋王从遐想中回过神来,沈思那边不知何时已经收了声。晋王慢悠悠替自己倒了杯酒,开口道:“念卿啊……”

    好半天不见回应,晋王抬头看去,原来沈思早就靠在软枕上睡着了,手里还紧紧握着一只空酒杯。晋王无奈地笑了一下,蹑手蹑脚取过大毛的披风盖在沈思身上,又重新坐到小几对面自斟自饮起来。他喝一口酒,看看沈思,想想心事,又喝一口酒,又看看沈思……

    这一刻他不是大周的皇子,不是晋地的王爷,不是什么高高在上执掌生杀之权的主子,他就是个普普通通的男人卫律。他探过身去,伸出手指对着沈思鼻尖上轻轻刮了一把,沈思在睡梦中狠狠吸了两下鼻子,犹自睡得香甜。

    晋王张开嘴巴,无声地大笑了起来,如果下半辈子就这样过了,倒也不错。

    第二天一早天光乍亮,戈小白便来书房向晋王请安了。这些天他连晋王的影儿都没摸着,几次派人来请,也都被晋王以公务繁忙为由给推了。光是这样还不打紧,偏偏昨日腊八节,后院众人晋王只带了沈思一个去崇善寺进香,这就叫他不能不提防了。

    刚走至书房门前,就看到一列下人端着两只铜盆、两壶温水并一应洗漱用具朝里走去。他赶紧扯住一个粗使小丫头问道:“昨夜有谁宿在书房了吗?这水是替谁准备的?”

    小丫头屈膝行了礼:“回公子,是替王爷和沈公子准备的。”

    戈小白闻言误以为沈思与晋王已行了床笫之欢,登时又是气恼又是嫉妒,眼圈儿都泛了红,他站在原地胸膛起伏片刻,“腾”地一拧身拂袖而去。走过拐角,差点撞到迎面而来的辜卓子。

    辜卓子对人无论真假总带着三分客套,见是戈小白,当即打拱施礼:“戈公子。”

    戈小白看也不看他,只冷冷哼了一声便径直走开了。辜卓子抿抿嘴,脸上依旧是波澜不惊。

    进门之后见晋王正在梳洗,辜卓子还道是戈小白陪了晋王一夜,今早闹出什么口角才使性子离开的,不成想偏厅里还睡着别人。待晋王梳洗完毕,他俯身在侧小声禀道:“王爷,属下刚刚收到消息,小皇帝下了旨将沈家军调离宜府卫,大军恐怕已经开拔了,这下我们少了一个强大的威胁,那计策总算……”

    晋王一惊,赶紧摆手制止了他,刚巧此时沈思从偏厅出来,模模糊糊唤了一声:“守之……”

    第17章 情谁诉,纵买千金相如赋

    汾酒素以清爽纯正闻名,入口绵甜柔和,饮后余香悠长,不知不觉那两大坛酒就见了底,故而沈思整晚睡得酣沉,连每日早起的习武练功都耽搁了。一觉醒来,睁眼便见着朱漆雕花的矮几和描龙绘凤的幔帐,足足愣怔许久,他才想起自己昨夜是醉倒了,竟直接宿在了晋王书房的偏厅之中。

    隐约听见辜卓子在外头说话,言辞间似有提及“沈家军”等语,沈思迷迷糊糊爬起身,绕过屏风慢悠悠问道:“辜先生,可是有沈帅近况?”

    辜卓子一见沈思,当即改口:“哦,在下也是刚刚听到的消息,圣上谕旨,因沈老将军‘安置边民、整饬军备’政绩卓著,特召回京师觐见,沈家军先行赶赴汝宁休整,稍后恐怕会派往叙州巡边……”

    “叙州?”沈思心里不禁生出几分疑惑。沈家军世代戍守北疆,士卒也尽是北方汉子,突然之间向南调遣,环境气候一时很难适应,战斗力必然锐减。况右军都督府有小皇帝的舅舅、大都督柳茂执掌,可谓兵强马壮,无需再添助力。难道说,是小皇帝见父亲与左军都督顾名璋不睦,为安抚顾名璋,特意将父亲调离?如若不然,定是那姓顾的谗臣在皇帝面前搬弄是非,以至皇帝对父亲生出了嫌隙。对此沈思倒不担心,凭他沈家三代忠良,父子几人个个能征善战,如今朝廷又正值用人之际,难道还会遣他沈家军解甲归田不成?

    对于朝堂与官场那些门道,沈思不懂,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他转头问晋王:“从宜州府赶往汝宁,可是会经过你晋原境内?”

    “不出意料的话,应是取道平定州,”晋王当即明白了沈思的用意,又问辜卓子,“你可知沈帅何时动身?”

    辜卓子面色略显为难:“听闻这旨意数日之前便到了宜府卫,接替沈帅的将领也同期抵达了,此时大军恐怕早已开拔。”

    沈思暗暗思索,从此地赶往平定州,快马加鞭的话大半天便能到达,若沈家军刚好经过,说不定可以见上父兄一面,否则此去汝宁山高路远,就不知何年何月再得相聚了。

    见他抬脚要往外走,晋王急忙拦阻:“念卿且慢,我派一队护卫随你同往。”

    沈思一摆手:“不必,我的马平常人跟不上,只会空添拖累。”言毕急匆匆出了门去。

    他赶去马厩牵了自己的“战风”,出王府飞身上马朝平定州方向赶去,那马似也感受到了背上主人的急切心思,一路四蹄飞扬快如闪电,不停不休。傍晚时分,沈思行至了平定州界内,找到当地人一打听,说是确有大军于今晨经过。于是他又继续朝南奔出了三十里,直至被前头大山横住了去路,他驾着马费力攀上峰顶,极目远眺,依旧不见大军踪影。眼看天色已晚,人困马乏,料想再追也是无望,只好下得马来跪在地上朝南叩了三个头,然后带着满腔遗憾回往了平定县城。

    不知从何时开始,天上纷纷扬扬飘起雪花,那雪势越来越大,渐渐如鹅毛般遮蔽了四野。沈思一人一骑艰难行走在风雪交加的夜里,因这一整天急于赶路滴水未进,此时冻饿交加,想着仓促上路前程未卜的父兄,想到远在京师杳无音信的卫悠,心底徒生出无限凄凉。他从怀里掏出那颗沾了体温的红色石子,拿在手里端详良久,最后轻轻叹了一口气,重又小心搁回原处。

    距离平定县城老远,前方路口忽然现出了影影憧憧的火光,行到近前一看,原是一队人马手擎火把立在那里,为首的正是晋王随身侍卫之一。那名侍卫一见沈思当即催马上前招呼道:“沈公子,我等是奉了王爷之命特在此迎候公子的,公子快请随我等去见王爷吧。”

    沈思十分惊讶:“怎么,王爷他也来了平定?”

    侍卫点点头:“今日公子离开不久王爷便带领我等出了门,为了赶上公子途中片刻不敢耽误。到了平定不见公子,又听说沈家大军已然过境,王爷料定公子不肯轻易放弃,定会再行向南追去,故而命我等在此守候。”

    沈思没想到晋王会不辞辛劳追随自己前来,更没想到自己的一举一动全在对方意料之中。及至行在了平定城下,本该关闭的城门竟自洞开着,城头下灯火通明恍若白昼,晋王的车架稳稳停靠在那,而晋王本人正在车下来回踱着步子,肩头已结了薄薄一层积雪。

    此情此景令沈思心头五味杂陈,他跃下马去三两步奔到晋王面前,似有千般言语堵住了喉咙,可最终只是脱口而出唤了一声:“守之!”

    晋王见到沈思,脸上立刻露出了放心的笑容,他将手中抱了许久的披风罩在沈思肩头,又揽起沈思迈步上了马车:“肚子饿了吧?我着人帮你准备了清粥小菜,一直架在炭炉上温着,来喝几口暖暖肠胃吧。”他只消打眼一看沈思的神色,便知此行目的是落空了,因此对沈威及沈家军俱是只字未提。

    骤然从冰天雪地的野地走进暖意融融的马车里,沈思脸颊很快蒸出了鲜明的红晕,那粥里添加了驱寒的细姜丝,几口下去便从头暖到了脚。待沈思喝完粥,晋王又亲自取过只软枕塞到他背后:“再歇息片刻咱们就启程回家如何?”

    沈思一愣,旋即畅快笑道:“好,歇息片刻便回家!”

    转眼年关来到,因王府上下忙于练兵备战,无暇其他,故而一切从简,除夕之夜既未置办酒席大宴群臣,也未召歌姬舞伶表演助兴,只自家人坐到一处吃顿团年饭应景罢了。

    这顿饭摆在后园花厅旁的大暖阁之中,众人在湖边燃过烟花赏过红梅便入了席。上首一张红木长案,晋王端坐正中,王妃与绯红郡主分坐其左右,诸位“义子”除姜韵声外皆陪坐下首,每人面前一张高脚几,上头摆满了各自偏好的酒水吃食,后头还有数名使女小童手捧锦帕、漱盂、香茗殷勤伺候着。

    毕竟是年节日子,众人为讨好彩头,一个个都费尽心思打扮了起来。不光各位公子披红挂绿金冠玉带,就连稍有些脸面的丫鬟仆妇们也都梳洗一新着了盛装出席,举目四望,举座尽皆喜气洋洋美不胜收。

    沈思这一整个白天都耗在了军营里,至晚间方才匆匆返回,是以来不及多做修饰,便带着金葫芦赶来暖阁赴宴了。谁都没想到的是,他一出现在大门口,始终眼睑低垂目不斜视的王妃竟欣然起身迎了上去,还亲自携了他的手将他引至自己身旁坐下:“念卿快来,今日我特命人为你准备了鹿尾汤,可暖腰膝的。”

    劳动王妃相迎,沈思着实受宠若惊,待坐到椅上才记起还未向王妃道谢,又慌忙起身施了一礼,他笨口拙舌不善应酬,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吉利话,最后只好生硬道了声:“多谢夫人。”

    王妃并不计较这些,见他双颊微微泛红,反而轻掩嘴角偷偷笑了起来。

    边上那行人冷眼旁观着,脸色自是不甚好看,讥笑者有之,鄙夷者有之,嫉恨者亦有之。但沈思生性豁达,于此种种只管视而不见,照旧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坦坦荡荡毫不造作,教人看着更觉可气。

    以金葫芦的身份自是不能入席的,他立在沈思背后帮忙执着酒壶,而沈思则时不时夹起筷子好菜塞进他嘴里。他出身乡野,从未见识过如此奢华场面,一双眼睛左顾右看目不暇接,瞧着来往的美艳侍女个个发髻高盘珠翠满头,不免小小声笑道:“沈将军你看,那些姑娘的脑袋像不像花篮子?嘿嘿嘿,都不觉坠得慌吗?”

    沈思见他傻气,也与他玩笑道:“许是脑中空空,走起路来太过轻飘,因而要在脑袋外头加点分量压上一压吧。”

    二人说话的功夫,绯红郡主正巧立在王妃身侧帮母亲布着菜,闻听得沈思这番言论,她登时气呼呼嘴巴嘟成了鸭子状,又是瞪眼又是竖眉自己跟自己较了半天劲,最后趁人不备伸手悄悄摸上发髻,摘下了两只成色十足的金步摇,想想还不满意,又将脑后一枚翡翠簪花揪了下来,这回总算是舒坦了。她可并非认同沈思的话,她只是不能给那黑小子和黑小子身后的土豹子看扁了!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戈小白提议在座每人诵诗一首向晋王恭贺新春,众人自是纷纷响应。有人云:“不须迎向东郊去,春在千门万户中。”有人云,“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也有人云,“开尽小梅春气透,花烛家家罗列。”

    轮到沈思,那些人知道他是行伍出身不通文墨,都等不及看他出丑了。沈思在诗词上所知确实有限,也不扭捏遮掩,见众人的诗句中皆带着一个“春”字,他便朗声念道:“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一首吟罢,满座顿时哄堂大笑,连晋王与王妃也禁不住笑出了声。待众人笑毕,晋王却又开口道:“这首《春晓》看似浅显平淡,细细品来却别有洞天,本王心实喜爱,到底是念卿懂我。”他目光清澈地望向沈思,幽幽笑道,“要知只有心无杂念、怡然自得之人,方能春眠不觉晓,也只有远离凡尘纷扰、车马喧嚣,才得处处闻啼鸟,不问萧萧风雨之声,只将满腔闲情付与烂漫春光,感念微雨过后的花开花落、众卉新姿,何其恬淡平和?此等境界,本王诚向往之……”

    此言一出,其余人等自不必说,就不屑地撇开了下巴。

    晋王本是好玩好闹之人,可今日不知为何却沉默了许多,未到午夜,他便意兴阑珊地遣散了众人。王妃领着绯红郡主离席之前,特意来在沈思身旁悄悄嘱咐道:“今日除夕佳节,就劳念卿代我陪着王爷守岁吧。”

    见晋王慢悠悠朝门口踱去,沈思踟蹰片刻,最终默默追了上去。晋王好似认定他会跟着一般,头也不回地轻声说道:“念卿啊,本王依稀记得几年前随皇帝前往揽月山的情景,幽幽鸟鸣,潺潺溪涧,山入云端,恍若仙境。偶有牧童骑在牛背上踏着露水穿林而过,那小调儿是如何唱的来着?”

    沈思清清喉咙,小声哼道:“揽月山,玉湃川,五百丈,到天边,红崖顶,有神仙,乘风去,入云端……”

    “真好,真好啊……”晋王一边听着一边若有所思地不住点头,眼里涌起无尽遐想。又走出一段,他对沈思说道,“念卿,陪本王去个地方吧。”

    晋王带了沈思七拐八绕,竟来到了沈思先前追狐狸时无意撞进的那间小院落。他挥手责令一众侍从都守在院外,只带沈思一人穿过小径步入了佛堂。佛堂里燃着香烛明灯,庄严肃穆,角落处摆着一张崭新的牌位,前头还备了贡品冥镪。

    晋王在屋内站定,盯着无名牌位凝视良久,长长叹了一口气:“姜韵声去了,就在今晨。因正值节庆不便操办丧事,只好先悄悄移出了府去。唉……他苦撑许多时日,到底没能熬过年关……”

    沈思听送饭的小丫头讲,昨夜听见水阁里琴声凄凄婉婉奏了一夜,原来竟是绝响了,联想到那柄淬了剧毒的独幽琴,叫人顿感无限唏嘘。

    晋王回头扫了眼佛堂正中另一块署名“洪青”的牌位,忽然开口问道:“念卿想必早已知晓,本王是个天生的断袖,面对再漂亮再妖娆的女子也生不出半点情|欲。你可会因此轻视于我?”

    他问得毫无征兆,令沈思措手不及,足足呆愣片刻才缓缓答道:“管你喜好男人、女人,你不都是卫守之?”

    晋王轻笑了一下,娓娓道来:“本王十六七岁时曾随季老将军研习领兵之术,因此结识了同在老师门下的洪青大哥。他是第一个让本王略略动心之人。可惜那时青哥与季家小姐互生爱慕,早早私定了终身,因此我便将这有驳伦常的念头深深埋在了心底,对青哥只以兄弟之情相待。谁知朔州一役,我等不幸被困,弹尽粮绝外无援兵,不得已孤注一掷拼死突围。那时我身负重伤,连胯下战马也中箭倒地,青哥不由分说将我架上了他的马,一刀砍在马屁股上,那马便驮着我狂奔而去,青哥自己则留在原地以血肉之躯阻挡着追兵,直至身中数刀血流如注,依旧不肯退却分毫……”

    见晋王眼圈泛红,沈思走上前去轻轻拍了拍晋王肩膀。

    晋王抿抿嘴角,神情黯然:“青哥死后季小姐才发现自己已经珠胎暗结,那时连季老将军与季大哥也相继战死了,她孤苦无依又名节受损,几次动了寻死的念头,却只舍不得腹中青哥留下的唯一血脉。后来我便求得父皇旨意,迎娶了她过门……”

    沈思惊讶万分:“季家小姐便是王妃?”联系之前偷看到那一幕,他总算搞清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心中不禁感慨万千。

    晋王未回答他的提问,只接着讲道:“我与王妃并无夫妻之实,私下便以姐弟相称,年深日久,亲厚之情较至亲手足更甚。至于后院诸位公子,也各有来历。张锦玉是张世杰的侄子,当年张家在我与梁王之间摇摆不定,为行拉拢之事,我便将张锦玉留在了身边。而戈小白的哥哥曾替我以身犯险行刺对手,因戈小白对我素有倾慕之心,他赴死前夕便将这唯一的弟弟托付给了我。至于姜韵声……”晋王眼底映着斑驳烛光,摇曳不已,“我与他初见是在江南一叶小舟之上,小舟顺流而下,他抚琴,我吹箫,虽不曾交谈半句,却以音律道尽衷肠,那时我竟以为是高山流水得遇了知音。之后他随我回到王府,表面上云淡风轻不问世事,实则屡屡暗中探听府中机密,辗转传入京城。我察觉之后派人暗中调查,方知连当日的偶遇都是他处心积虑设计好的……”

    沈思安静聆听着晋王的倾述,一时也不知该做何反应。沉默许久,晋王缓缓望向沈思:“好在老天待我不薄,兜兜转转,辗转经年,终于让我寻到了真正中意之人……”

    就在这时,院外突然响起一阵嘈杂脚步声,随即有人急切高叫道:“报!禀报晋王!前线传来消息,鞑靼二王子哈里巴亲率大队骑兵向晋原进发,现已翻过明井山关口……”

    第18章 初点兵,朔风吹角响连营

    宣正五年末这个不甚喜气的除夕之夜,位于王府角落的僻静小佛堂内,晋王终于开口在沈思面前饱含深情剖白了一番。他先是道明自己与王妃间只以姐弟相待,并无夫妻之实,再感叹许多年来的情路坎坷造化弄人,最后庆幸老天垂怜总算将真正中意之人送来了身边。谁成想那“沈念卿”三个字尚未及出口,就被前线传来的军报给生生打断了。

    罢了,罢了,晋王摇摇头,将后半截话无奈地咽了回去。所谓好事多磨,或许还是时机没到吧。

    与深陷懊恼、失落中的晋王不同,沈思一听闻哈里巴率军来袭,登时摩拳擦掌倦意全消,连鬓角眉梢都昂扬着无穷斗志。他飞快地望了晋王一眼,眼底泛着从容笑意。

    晋王即刻领会了沈思的意思,一撩袍袖走出院落,对守在旁边等候示下的校尉吩咐道:“传令军中大小将领,明日卯时,西郊大营升帐议事!”

    待那名校尉得了令飞奔而去,晋王才幽幽叹了口气:“哈里巴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赶在这岁夕交叠之际发兵,摆明是想趁晋原上下欢庆佳节时杀咱们个措手不及。”

    沈思却轻快松笑道:“放心,他很快就会发现如意算盘打错了。”

    晋王深恐骄兵必败,转回头拉起沈思的手细细叮嘱道:“念卿,这晋阳城内无数子民的身家性命,还有我卫律一家老小,就悉数交到你的手里了。”

    沈思在他手上重重一握:“王爷只消记牢当日所作承诺便够了!”

    次日寅时三刻,天色仍旧昏暗不明。冬夜凄凉,河野漠漠,一弯朔月遥遥悬挂于西北山坳之间,浅淡得如同被水洗退了颜色。

    而此时的西郊大营却是另一番景象,那里壁垒高耸,篝火熊熊,三军列队齐整,战马咴咴嘶鸣,人与马呼出的白气蒸腾而起,如薄雾般四散开来,整座军营弥漫着温热的汗臭味儿与浓重的马骚味儿。

    中军大帐内灯火通明有如白昼,各路将领陆续来到,按照官级品位分立两旁,目光纷纷朝将台投去。将台正中一架五尺长案,左侧悬着虎头牌,右侧贴着斩将令,沈思姿态庄严地端坐其后,通身银盔银甲,肩头披着大红斗篷,虎虎生威器宇轩昂。而晋王虽贵为这晋地之主,却并非军中统帅,是故只在下首设了个座位。

    满室正自鸦雀无声,忽然毡帘一挑,红光闪过,原是绯红郡主带着两名同样身着红衣劲装的女兵走了进来。三人个头一般高低,俱是明眸皓齿、猿背蜂腰,众人见了不觉眼前一亮。郡主扫视过全场,待寻到晋王后便如小女孩般脚步欢快地跑了过去。

    晋王见了郡主登时脸色一沉,等到女儿来在了近前,他低声斥责道:“愈发胡闹了,军营重地岂是你想来就来的?”

    郡主闻言不满地撅起了嘴巴:“父王冤枉绯红!女儿并非自作主张,今日可是那黑……那沈念卿着了人请我来的!”

    “哦?”晋王一愣,满腹狐疑地望向沈思,沈思似早料定他会如此反应,及时丢了个似有若无的眼神给他,晋王便不再言语了。

    刁斗声由远及近“锵锵”响起,时辰已到,沈思摊开将领名簿开始点卯。从官职最高的张世杰开始,每叫到一人名号,那人便闪身出列答一声:“在。”独唤到谭天亮的时候,底下无人回应了。

    自从那日被沈思在大庭广众下抽掉了几颗槽牙,谭天亮便一直耿耿于怀,没几日晋王又光明正大拜了沈思为将,更加令他郁愤难平。昨夜他本是与兄嫂同席守岁的,中途有亲兵通传说鞑靼人来袭,沈将军要升帐主事了,他不禁又嫉又恨,一个人躲回房喝了半宿的闷酒,以至彻底睡死了过去,今早无论如何也叫不醒。眼见卯时将至,哥哥谭天明无奈只得先行出了门,并吩咐妻子下人定要替弟弟驱了酒气再送来营地。此刻仍是人影不见,谭天明只好替弟弟搪塞一二,他迈步来在晋王面前躬身施礼道:“回禀王爷,舍弟今日早起突然抱恙,深感不适,故而未能及时赶到,还请王爷恕罪。”

    这话既是说给晋王的,也是说给沈思的。可还不等晋王出声,沈思就似什么都不曾听见一般,加大音量重又问道:“谭天亮何在?”

    点卯三次不到,按军法可是要掉脑袋的。谭天明知道沈思这是在故意为难自己,可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他也只好将先前对晋王说的那番话对着沈思越发谦卑地复述了一遍。沈思闻言眉峰微挑:“突然抱恙?不是昨日饮宴醉酒误事了吧?”

    “这……哪里的话……”谭天明的脸色红一阵白一阵,无言以对。

    就在这时,帐外一阵马蹄声呼啸而来,搅动得尘沙滚滚。幸得门前校尉眼疾手快扯住了缰绳,否则那马就要直笔笔冲进大帐了。来人正是谭天亮,他违背禁规骑马直冲中军主帐不说,还因一名小卒扶他下马时手上失了准头,就狠狠抽了人家几记鞭子。

    谭天亮素来强横霸道、目中无人,小校们个个敢怒不敢言,只是低声下气劝道:“将军快些进去应卯吧,再迟些沈将军怕是要问罪了。”

    “沈将军?哼哼!”谭天亮不屑地冷笑两声,大步入内,见到沈思不情不愿施了一礼,“末将谭天亮在此!”

    沈思淡淡扫过一眼,漫不经心地说道:“呼名不应点到不时,本为慢军之罪,理应处罚。但本将军念你是初犯,又兼素有战功,故而饶你一次。若敢再犯,定斩不赦。”

    见沈思只讲了来迟一事,对骑马闯营及身染酒气都只字未提,谭天亮便认定他是奈何不了自己的,更加有恃无恐了。谭氏兄弟的父亲是三朝元老,早年辅佐晋王有功,在军中颇有威信,连晋王本人都要高看他们兄弟几眼,谭天亮自然不会把一个全无根基的沈思放在眼里。倒是哥哥谭天明不断朝他使眼色,他才勉为其难对着沈思拱手谢了恩。

    点卯完毕,新任主帅便要发号施令了。只见沈思从牙桶里轻捏出令牌一支,朗声唤道:“绯红郡主上前听令!”

    此言一出,举座哗然,众人暗忖这沈思该不会是发了癔症吧?不管绯红郡主身份如何尊贵,毕竟是一介女流,领兵打仗岂有女人插手的道理?何况她根本没有那份本事。再者说,郡主是王爷的掌上明珠,但凡伤到一根汗毛,王爷绝不会善罢甘休的。

    晋王本人也颇觉意外,待要开口询问,却见沈思慢悠悠朝他伸出三根手指晃了晃,晋王知道这是在示意自己不要忘了当日的承诺,于是只得压抑住满心疑虑,闷声不响坐在原处。

    既然晋王都默许了,别人便再没有异议。张世杰低垂双眸脸色平和,心里想着看沈思待会儿如何出丑。谭氏兄弟对望一眼,笑容里充满了讥讽之色。而詹士台则气恼不已,大战在即,王爷竟选出这样的人为将,看来晋原危矣!

    绯红郡主本人倒是极为爽快地站了出来:“沈将军,本郡主在此!”

    沈思见了她急不可待的样子,由衷一笑:“郡主,大军压境,形势危急,请你两日后率女兵护送王妃前往崇善寺进香,为我大军及晋原子民祈福。”

    “哈!”谭天亮忍不住笑出了声,故意用旁人都能听见的音量对哥哥说道,“我等何必还要多费力气练兵布阵?只需去庙里求求菩萨不就得了?这仗有菩萨保佑,自然是大获全胜的。”

    绯红郡主巴不得沈思能给她队士兵让她好好逞一逞威风,谁知竟是护送母亲去上香祈福,这下别说阵前杀敌了,根本连晋阳城都没得出,她当即小嘴一撇:“护送王妃是府中侍卫的职责,本郡主金枝玉叶,难道要充作侍卫不成?”

    沈思也不与她多费唇舌,是朝立于一旁的金葫芦挥挥手:“我到底是何用意,你来说给她听。”

    金葫芦这段时间跟在沈思身边耳濡目染,大有进益,沈思也想趁机考他一考。只不过金葫芦生性胆小自卑,生恐在人前丢了沈思的脸面,故而支支吾吾半天没敢出声。沈思倒也不急,只耐心望着他,眼神里满是鼓励。

    金葫芦拿裤子蹭了蹭手心的汗,终于鼓足勇气开口说道:“将军曾教给过我,行军打仗最要紧是安抚民心,稳定后方。如今鞑靼来犯,晋原地界的百姓们必是惶恐万分,最先要打听的,便是王府里的动静。若王妃与郡主撤离晋阳,他们就会立刻出城逃命,若王妃与郡主安之若素,他们也会满怀必胜信心。因而由郡主带了女兵们在晋阳城中走一遭,定是比何种安民告示都要管用的。”

    被他这么一解释,众人方才了悟了沈思的苦心。绯红郡主心性最是简单,当即兴高采烈地领命道:“土豹子说得有理,沈将军放心,绯红一定不辱使命。”

    沈思瞄向金葫芦,微微点头,暗道这个鸡雏般的小徒弟倒是没白教导。旋即他又摘出一支令牌:“金葫芦上前听令!”

    刚刚趋于平静的大帐再次翻起波澜,按理颁布将令该是先从上等武将开始,今日头令给了绯红郡主,众人只当是对郡主的尊重。可这金葫芦却是个实实在在的无名小卒,放着满座战功赫赫的大小将领不理,先点了他出列,简直是在羞辱其余诸将。一时嗡嗡议论之声四起,直至晋王微微咳嗽一声,才稍稍压制了几分。

    沈思毫不理会外界反应,照旧下令道:“由你率领近日招募的新军在晋阳以西、汾水上游驻扎,届时炮声为号,尊我指挥以奇兵之势杀出,此举关系我大军最终成败,万万不可有半分差池。”

    所谓新军,是前些时候才刚刚召集起来的一支队伍,原本都是扛锄头、挥钉耙的泥腿子。当初将领们都认为晋王三卫兵强马壮,再行招兵买马只会使军心涣散,但沈思却执意为之,还特别划了一支新兵营出来。如今他不仅将这群泥腿子新军奉为奇兵,还命了金葫芦前去统领,惹得底下诸将纷纷摇头,这简直是将军政大事当作儿戏!

    待金葫芦领命退下,沈思又道:“詹士台将军上前听令。”

    詹士台是个性情耿直谨遵例律之人,无论心里如何不服气沈思,规矩上还是分毫不差的,他走上前来闷闷应道:“末将在。”

    沈思送出将令一支:“着你率两万兵马坚守晋阳城,掌管后方粮草辎重。紧闭四城关,闲杂人等不得随意出入,城内官商平民俱要照常行事,有胡乱造谣者带至衙门问罪。无论前方传回何种消息,未得沈某号令均不得擅自出城驰援,否则军法论处!”

    詹士台没想到自己之前那样贬损沈思,沈思对自己倒是信任有加,竟将整个后方交给了自己。沈思仿佛能看透他心思一般,在他上前接令的空当小声说道:“詹将军刚正不阿言语率直,沈某十分欣赏。正因为将军觉得我空以美色事人,我才更要在将军面前做出点样子来,一改将军对我的误解。”

    “哼,漂亮话人人会讲,真要做出来才好!”詹士台语气冰冷冰,怒意倒比先前小了不少。

    沈思微微一笑,也不反驳。他初来乍到孤立无援,很需要笼络人手在旁协力。谭氏兄弟小肚鸡肠不堪大用,张世杰表面谦恭有礼实则最为倨傲,很难真正收服,反倒是这个詹士台,肚里有话就照实说出口,凡事直来直去,最易交心。

    詹士台之后,沈思唤出了张世杰上前:“张大人,请你率领一万骑兵在距晋阳四十里外的泥屯川布防,尽力阻击敌军,但不需一味蛮干,当以士卒性命为先。”

    张世杰闻言不禁苦笑,哈里巴所率皆为鞑靼精锐,人数达二十万众,以区区一万人去阻击二十万人,还要以士卒性命为先,这样的抵挡又有何意义?

    沈思全不介意张世杰心中如何腹诽,只管接着差遣谭氏兄弟道:“请二位谭将军率五千骑兵并五千步兵,在距晋阳六十里的鸦雀岭阻击敌军,同样不需一味蛮干,当以士卒性命为先。”

    谭天明迟疑片刻,斗胆回道:“鸦鹊岭虽名中带‘岭’,实则一马平川无险可守,单是以一万兵力迎敌已属勉强,更何况其中还有五千步兵,以步兵对骑兵,这……”

    谭天亮不待哥哥说完,已是火往上冒:“大哥,休要再与他理论,这姓沈的分明是看你我兄弟不顺眼,想叫我们白白去送死!我军在人数上本就处于劣势,他又将兵马一分再分化整为零,这哪里是要抵抗鞑靼人的架势?要我说他是鞑靼人的奸细才对!”

    说着话,谭天亮不管不顾掀起毡帘朝外走去。还未等他迈出大帐,便有一股阴风挟裹着黄沙烟尘卷入帐内,呛得众人一阵咳嗽。帐口小卒忽然指着天边聚集起来的土色云块失声惊叫道:“快看,那是什么?”

    但见那云团形状古怪非常,几似巨石垒就的城池,又如崩裂坍塌的土山,一大片慢慢向下压来。整座营地很快被大雾所笼罩,直至云层降到相距地面一尺左右,才逐渐散去。

    张世杰心头一动:“莫非……这就是古书中记载的‘营头之星’?”

    被张世杰这一提醒,谭天亮幸灾乐祸地冷笑道:“古书有云:营头之所坠,其下覆军杀将,血流千里,极其凶险。哈,该不是为将者惹得天怒人怨,神鬼都来示警了吧!”

    今日沈思种种布置本就叫人费解,此时又天现异像,帐中顿时一片嘈杂。谭天亮趁机跪在晋王面前进言道:“王爷明鉴,这沈念卿既无守城之才干,又无服众之德行,公报私仇害我兄弟,天都不容他!这‘营头’乃大凶之兆,不可不防,还望王爷三思啊……”

    不等晋王有所应对,沈思已是一拍桌案厉声喝道:“谭天亮,我对你一忍再忍,断不能三忍!来人,即刻将其拿下!”

    两名小校刚欲上前扣住谭天亮肩膀,就见谭天亮双臂一抖:“谁敢?”

    小校们忌惮他平日为人霸道,一时间脚步踟蹰着僵在原地,竟不敢再靠前了。沈思指着两名小校斥道:“这二人目无主帅不尊号令,拖下去各打四十军棍,以儆效尤!”

    若说绑谭天亮有人不敢,绑小卒子却个个麻利得很,那二人很快被拖到帐外,掀翻在地,手臂粗的棍子带着呼呼风声砸在脊背屁股上,每一棍下去都打得人杀猪般哇哇哀嚎不止。众人听着无不心内戚戚。

    待哀嚎声渐渐低弱,沈思气定神闲再次喝道:“来人,即刻将谭天亮拿下!”

    有了那四十军棍的前车之鉴,再没人敢含糊其事,又两名小校不由分说抓住谭天亮肩胛将人制住,拉紧麻绳捆了个结实。

    谭天亮自然不服,扯着嗓门大叫:“沈念卿,你心虚有鬼!你仗势欺人!凭什么绑我!”

    “凭什么?我便清楚讲与你到底凭的是什么!”沈思深吸一口气,“军法官何在?”

    军政执法官赶紧出列,抱拳拱手道:“在!”

    沈思嘴里向军法官问话,双眼却直直逼视着谭天亮:“军法官,我且问你,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是为何罪?”

    “这……”军法官怯怯望了一眼谭天亮,又朝帐外被打得皮开肉绽那二人瞧了瞧,结结巴巴答道,“将军所言乃是轻军之罪,犯者……当斩……”

    谭天明闻言一惊,心中暗叫不好。

    沈思不紧不慢接着问道:“那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又是何罪状?”

    军法官硬着头皮答道:“此谓构军之罪,犯者当斩。”

    沈思声势更厉:“我再问你,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大肆邪说,蛊惑军心,何罪?”

    军法官鬓角冷汗滴滴答答流淌下来:“此谓淫军之罪,犯者当斩。”

    沈思拿手指点谭天亮:“谭天亮,你我二人可是有言在先的,若敢再犯定斩不赦,你该不会忘记了吧?”他愤然挥手,“来人呐,将谭天亮绑赴辕门斩首示众!”

    谭天亮尚未认清自身境况,犹自傲慢叫嚣道:“沈念卿你是个什么东西!你可知我谭天亮是何许人!你斩我?你……”

    他哥哥谭天明识相许多,赶紧跪在晋王身前连连叩首:“王爷饶命,请王爷看在家父多年鞍前马后鞠躬尽瘁的份上,饶过舍弟一命吧。”

    晋王知道沈思是想拿谭天亮立威的,但谭氏兄弟毕竟追随自己多年,他实在舍不得杀谭天亮,于是略一斟酌从旁劝道:“念卿,战前杀将到底不详,况且正值用人之际,不如改为……”

    不等晋王说完,沈思目不斜视吩咐下去:“来人,将晋王爷轰出大帐!”

    底下小校们都被惊出一身冷汗,谁有胆子敢轰王爷?简直不要命了!一边是主子,一边是主帅,两下较力,苦的还是他们这些差人。

    “念卿你……”任晋王再如何善于隐忍,也不觉脸色微变。他毕竟是身居高位之人,平日里何曾有人敢在他面前耍威风?更别提是不留情面地“轰”人了。想着之前答应过沈思的几句承诺,他缓缓吐出两口长气,压抑住心头邪火,最终沉着脸主动走出了帐去。

    谭天明想不到事态竟会演变至此,他跪在地上紧追几步:“王爷!王爷!”几乎带了哭腔。

    少顷,刽子手托了谭天亮的人头来至帐中:“禀沈将军,谭天亮已就地正法,请将军验明。”

    沈思负手走下将台,面色平静地盯着那死人头颅端详片刻,又一个一个目光凌厉地扫视过众人:“尔等既为军人,当知晓军法如山的道理,纪律严明上下一心,方可对敌制胜。今谭天亮一意孤行自寻死路,还望诸位引以为戒。”

    台下众人个个垂首不语,再不敢轻易挑衅主将威严。只有谭天明踉跄着扑了过去,抱住弟弟血粼粼的人头大哭三声,随即眼珠“咕噜”一翻,昏死了过去。

    第19章 马踏处,擎刀所向皆汉土

    哈里巴是鞑靼族中远近闻名的“巴特尔”,弓马娴熟能征善战,素有万夫不当之勇。此次出征前夕,因晋王使计搅起了一场刺杀风波,累得他受尽冤屈,故而这场仗他是憋着口恶气要大显身手的。

    哈里巴率领二十万大军一路挺进,攻城略地势如破竹,大周境内的重重关卡对他来说简直形同虚设。前方战报一份接着一份递送到晋阳,无不叫人烦恼忧心。

    晋阳向北六十里的鸦鹊岭,驻扎着谭天明率领的一万士卒。谭氏兄弟向来同进同出形影不离,如今弟弟新丧,哥哥自然斗志消沉,再兼鸦鹊岭乃是处开阔的荒原,一马平川无险可据,是以还没等他站稳阵脚,人马就被鞑靼铁骑给生生冲散了。

    与谭天明相比,张世杰倒算是略高一筹的。他带人埋伏在距离晋阳四十里外的泥屯川,以一小撮人马为饵,将敌兵引进西南方向的葫芦形峡谷中,试图构成前后夹击之势,将哈里巴一网打尽。无奈何敌众我寡,实力悬殊,还不等他的口袋彻底收拢,哈里巴就已毫发无损地突围而出了。

    接连击溃晋军两员大将,哈里巴势头更盛,继续马不停蹄朝晋阳杀来。现如今城外就只剩沈思亲率的两万主力了,至于指派给金葫芦那支所谓“奇兵”,根本连影子都没见到半点。

    夜阑人静鼓打三更,晋王仍旧睡意全无。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他干脆带着人出得王府,信步登上了晋阳城头。城北十五里,汾水蜿蜒流过,沈思的队伍就驻扎在汾水岸边,可惜视野被重重山林遮挡住了,看不到那里的情形。

    听着手下汇报前方战况,晋王一直沉默不语。他脸上神色虽然镇定,心却一寸寸往下沉着。最初他所牵挂的固然是这场仗的成败得失,晋原是他立足的根本,如若晋原有变,他也就失去根基了。但是渐渐地,他对沈思的担忧超过了战争本身,即便沈思是一只搏击长空的雄鹰,可外头风大雨大,也怕会不小心吹折了这只雏鹰的翅膀。

    沈思给詹士台下了死令,没有他的授意,任何人不得自作主张出城驰援,包括晋王在内。晋王自己也曾作出过承诺,一不横加干预,二不心生质疑。可他就是难以放下,似乎非得亲眼看看沈思此刻的状况才能安心……

    鞑靼人正日夜兼程向晋阳袭来,生死之战一触即发,今晚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沈思最后巡视了一遍营地,派人与金葫芦处互通过消息,将所有策略布置停当,这才带着满身疲惫来在了汾水岸边。他松开缰绳打发了马儿去喝水,自己也俯下身捧起一把夹杂着细碎冰渣的河水,胡乱揉搓了几下脏兮兮的脸孔。

    那水寒凉刺骨,沾上皮肤当即冷得人一激灵,清爽之气从头通到脚。沈思原地舒展了两下骑马骑到僵硬的筋骨,抬头仰望,在辽阔苍穹之上,满天星斗若隐若现,朦胧光华洒满了这片遍布卵石的河滩。

    朔风吹过,焦枯苇叶瑟瑟作响,苇草摇曳之间透出了清浅的河流,水势无声无息,仿佛静止了一般,月光下勉强看得到水底泛白的细沙。沈思拿鞋尖稍稍探过去一点,水面即刻被搅起了阵阵涟漪。他的脸色被河水映照得银光斑驳,眼珠也如宝石般闪闪发亮。不知这一刻他想到了什么,眉宇间竟慢慢染上了几分凝重之气。

    忽然间,有人将一展厚实披风搭在了沈思的肩头,他转身一看,后面站着个黑乎乎的人影,虽是小兵打扮,身量却比一般的士兵挺拔许多,气味也要好闻上许多,那种馥郁之气应是来自波斯进献的极品香料,不消再看,沈思已微微皱眉轻呼一声:“王爷?”

    “嘘”晋王食指竖在唇上悄悄制止他,“哪里来的什么王爷,王爷此刻在城中坐镇呢!”

    沈思只觉气不打一处来,又碍于周遭有巡逻兵士经过不便发作,只好压低音量责备道:“王爷整日埋怨绯红郡主任性骄纵,依我看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你本人未必有多明晓事理!两军阵前刀剑无眼,明日一战生死各半,你可知你是这晋原地界的主心骨,你若有闪失,万千将士的心血岂不白费了?”

    晋王自知理亏,也不敢反驳,只宽厚地笑笑:“念卿无须挂怀,有阿屈跟着,谁能伤我?放心,明日鞑靼人杀来之前我便返回城内,定不会给你沈小将军添乱的。”

    “怎么,王爷是听了满耳朵的坏消息,慌了阵脚,特特跑来督战的吗?”沈思不满地瞄了眼晋王,又朝着晋王的斜后方看去,屠莫儿正面无表情微驼着脊背站在那,半张脸孔疤痕交错,在夜色下形同鬼魅。

    “并不是。”晋王回答得倒也干脆,“我就是想来看看你。”

    沈思原本板着脸,听了晋王的话又不免泛起一丝笑意,可他不想被人察觉自己在笑,于是刻意屏着嘴角,表情变得尴尬又滑稽。他还不自觉抬手抹了把自己的脏脸,暗琢磨此时糊满尘土的模样定然是十分有碍观瞻的。这个卫守之,真是愈发古怪了,来看看我?我有什么好看的?

    “你这个人……”他一偏头,不想晋王与他站得极近,毫无征兆之下,嘴唇便似有若无地扫过了对方面颊,彼此“嗖”地四目相交,对方鼻子里呼出的白气喷在皮肤上,拂过汗毛,痒酥酥的。

    沈思虽然穿着坚硬冰冷的盔甲,可盔甲之内的身体却变得滚烫炽热起来。就像温暖春意包裹住冰层,冰雪消融,滴滴答答荡漾流淌。沈思的眼神渐渐变得柔和了,在他紧实有力的胸膛深处,仿佛藏着一只活泼好动的小马驹儿,正四蹄轻快地踢踏着,噗通,噗通,噗通……

    待巡逻的哨兵走远,晋王附在沈思耳畔偷偷说道:“野地里吹了一天的风,冷了吧?我带了烧酒过来。”

    沈思狡黠地笑笑:“现如今我倒不馋酒,只想痛痛快快洗个热水澡。今日奔走了一天,连里衣内都沾了许多尘沙进去,又干又痒,好生难受。”

    晋王心思一动:“念卿,等这场仗打完了我再陪你去温泉沐浴,这次绝不捉弄你。”

    沈思大方一挥手:“我若得胜,守之亲自替我搓背如何?”

    “谨遵沈将军号令!”晋王装模做样拱手施了一礼,笑得满面春风。

    回到帐内,沈思急吼吼从晋王怀里夺过酒壶灌了两口,继而心满意足地一抹嘴:“卫守之你好大的胆子,大战在即以美酒消磨本将军心智,简直是知法犯法,该当罪加一等。”

    晋王哈哈大笑:“本王既被‘轰’过一次,又何惧再被‘轰’第二次?”

    沈思见晋王还在为自己当众驱赶他出帐一事念念不忘,不禁讪讪笑道:“守之,不瞒你说,我虽是沈帅的儿子,可在沈家军里不过是偏将之职,说到执掌帅印威风八面,这还是第一次。”

    晋王笑得温柔:“滋味如何?”

    沈思自嘲地扁扁嘴:“果然畅快淋漓!”

    两人笑过一阵,又饮了几口酒,晋王随意问道:“念卿,你第一次上阵杀敌是什么时候?”

    沈思翻着眼皮想了想:“从我记事开始就被沈帅带去校场了,他操练士兵,大哥就操练我们几个兄弟。至于第一次亲手杀敌好像是十岁上头,那时姐夫受命为大军押运粮草,我贪玩偷偷跟了去,不想半途遭遇到一股残兵,我看那些家伙都比我高大上许多,心里也生出几分惧怕,可性命交关,怕也没用。等到真动起了手,发现那行人的力气还未必及得上我个小孩子,自此便再不会怕了。”

    晋王微微眯起眼眸,也陷入了回忆:“我第一次杀人是十三岁,那时父亲领兵起事,我和母亲、哥哥为躲避朝廷追杀逃进了山里。有个砍柴的发现了我们的行踪,要去衙门告发领取赏金,我就用柴刀杀了他。因为又慌又怕,一刀砍下了他半边肩膀,血喷出几尺高,临死一刻他还在哼哼唧唧叫着娘……”晋王翻开自己的手掌端详了片刻,“自那以后,这双手就染满鲜血了,自己的血,敌人的血,兄弟的血……我总在想,要是有一天能归隐山林,做个逍遥散人倒也不错。就像你那支家乡小调儿里唱的,揽月山,玉湃川,五百仗,到天边,红崖顶,有神仙……唉,红崖顶上是不是真的能看见神仙呢?”

    沈思“噗嗤”一笑:“世上何来神仙?若说红崖顶上景色宛若仙境倒不为过。只是外人不知瀑布后头贴着岩壁开凿的小路,轻易上不去的。”

    世事总是如此这般地违背人愿,他与卫悠少年意气站在红崖顶上展望江山激昂文字,而真正俾睨天下的晋王却在羡慕着红崖顶上的神仙生活。喝光了壶中酒,沈思朝晋王豪迈笑道:“算了守之,天下虽大,哪里没有争斗?市井小民躲不过闾巷之争,口角相加,撒泼斗殴。臣工权贵躲不过庙堂之争,尔虞我诈,翻云覆雨。如你我者,躲不过家国之争性命之争,终究是要尸横遍野、血流漂杵的……”

    正闲话间,沈思忽然脸色一变,抬手示意晋王不要出声。晋王赶紧闭气凝神定在原处,很快他察觉到脚下地面微微震颤了起来。二人飞快交换了一下眼色哈里巴来了!

    与此同时,帐外探马飞奔来报:“将军!哈里巴率军不眠不休连夜杀来,现已越过前方山口!”

    沈思一推晋王:“请王爷即刻回城!”他提剑出帐,飞身上马,“来啊,全军出击,随我涉过汾水前去迎敌!”

    天边刚泛起一丝鱼肚白,乍明未明。沈思刚刚带了人马在河岸边严阵以待,哈里巴的队伍便如一阵疾风般冲出了山口。沈思坐在马上轻佻一笑:“哈里巴王子,大驾光临有失远迎了。”

    哈里巴端坐马上定睛观瞧,已有了三分胜算。领兵的只是个稚气未消的黑小子,人马也不过万余,周边只有一条四野开阔的河道,河水既浅又缓,根本没有伏兵的藏身之处。他心中一阵得意,不觉笑了出来:“听人说晋王色迷心窍,选了个乳臭未干的男宠为帅,还为讨男宠欢心斩杀了有功之将,哈哈哈,而今一见,果然是个小娃娃!”

    哈里巴本不是狂妄自大之徒,可谭天明与张世杰都是晋原境内有名有姓的人物,那两人的阻击他不费吹灰之力就攻破了,自然对眼前这毛头小子不甚放在心上。之前闻得有关晋军的种种传言,他还怀着戒心,唯恐是晋王精心设下的骄兵之计。可今日亲眼见到了沈思本人,又见识了这支军队的实力,他已再无顾忌了。

    只听得哈里巴一声呼喝,身后士卒顿如猛虎扑食般朝了晋军压来。沈思急忙命人擂鼓冲锋,可惜士气上到底差了一大截,不待敌人靠近,晋原的士兵便个个面露惧色,马蹄后撤,阵型登时乱作一团,很快便如山顶崩落的碎石一般向后退去,挡也挡不住。

    鞑靼人撵到汾水河边,哈里巴大手一挥制止了队伍。他立在马上哈哈大笑,此一遭还未及动手,只是吓了一吓,就把晋军吓得屁滚尿流了,可见这群家伙真是不中用至极的。但他也知道穷寇莫追的道理,故而还是留了一份小心。

    晋军连滚带爬逃回了汾水南岸,见敌人并未追上来,这才勉强松了一口气。只见沈思故作镇定地高声叫道:“哈里巴,休要狂妄,刚才本将军只是念你跋山涉水远道而来,暂且谦让你一个回合!现在就要教你见识见识本将军的厉害了!”

    他一边叫嚣着,一边弯弓搭箭,瞄准哈里巴面门抬手射了过去。谁知那箭经河风一吹,竟如喝醉酒般忽忽悠悠飘了起来,还不等沾到哈里巴的边儿,就早早跌落在了地上,惹得鞑靼大军一阵哄笑。

    哈里巴彻底放下戒心,挥舞战旗:“兄弟们,随我杀过去,让汉人狗崽子看看什么才叫真正的鞑靼勇士!”

    “嗷!”鞑靼骑兵汇聚成一片黑色潮水,向汾水南岸席卷而来……

    晋王行出一程,身后传来了震耳欲聋的喊杀声。他收拢缰绳回头张望,惊见晋军如丧家之犬般仓惶逃窜着,而鞑靼人则穷追猛打气势如虹。他心头忽地一沉,无论如何,不能让沈思独自面对危险!

    几名侍卫看出晋王神色有变,纷纷催马上前劝道:“王爷,形势急迫,请速速回城!”

    话音未落,晋王已调转马头向回奔去,而屠莫儿则不声不响紧随其后。其余侍卫无奈之下只得飞快跟上,环绕四周以策万全。

    晋王一眼寻到位居中军银盔银甲的沈思,毫不迟疑打马贴了上去:“念卿,为今之计还是随我撤回城中吧!”

    沈思见晋王去而复返,顾不得惊诧,只胡乱一甩手臂:“胜券在握,我为何要回去?”

    晋王心内焦急:“胜算何来?”

    沈思直视前方双目炯炯:“我说过要借天兵天将襄助于你的!”

    晋王只道他是意气用事,再次苦口婆心劝道:“莫逞英雄,就算据城不出,也可以从长计议。”

    “守之你信不信我?”沈思忽而转过头,朝晋王幽幽一笑,黝黑的皮肤衬得两排牙齿洁白发亮。眼见冲在最前面的鞑靼骑兵已经上岸,时机到了,沈思猛地大喝一声,“点火!放炮!”

    “嘭嘭嘭”三声炮响惊得鞑靼人俱是一滞,哈里巴还以为是对方有援兵杀到,慌忙四顾,结果视野之内连飞鸟也不曾多出一支。哈里巴再次大笑,那黑小子打仗虽然不济,虚张声势的本领倒炉火纯青。

    可还不等他笑声落下,天边又传来了轰隆隆的雷声,鞑靼兵将好奇地循声望去,但见汾水源头天地交接之际蒸腾起了一片魔障般的白雾,那雾似乎在动,飞快地移动着,声音越来越响,呼啸着滚滚而来……那不是雷声!是巨大的水声!

    激流犹如万马齐奔,排山倒海,惊天动地。有人惶恐地张大嘴巴:“啊……”还不等发出声响,便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原本清浅平静的汾水以令人眩目的速度暴涨起来,水势茫茫,无边无际,堤岸与河床早已不复存在,到处都是浑浊的大水与泥沙。

    飞转的漩涡将人与马匹撕成碎片,迅速吞没,汪洋上起起伏伏着无数的尸体,尸体又被澎湃的水流推向两岸,渐渐堆积成了一条血肉的大坝。

    冲在前面的鞑靼人虽然侥幸爬上岸,却即刻遭到了晋军的射杀,想要闪避,后路又被随后逃上岸的同伴堵死了,盲目而疯狂的人群早已章法大乱,人在狂奔,马在狂奔,夺人性命的河水也在狂奔着,有人不慎跌倒在地,眨眼便被无数马蹄踏成了血肉模糊的烂泥。

    留在对岸尚未下水的鞑靼人赶紧后撤,无奈马匹受了惊,不住在原地团团打转,拥挤碰撞着扬蹄嘶鸣。凄清的钲声伴随着痛苦哀嚎,在汾水两岸飘荡盘旋。很快,有一队晋军准时从鞑靼人后方围拢了上来,正是不久前被他们杀得丢盔弃甲的张世杰、谭天明二部。张世杰一声令下,万箭齐发,顷刻间将这群惊魂未定的鞑靼残兵杀得人仰马翻。

    大风在头顶呼啸而过,卷杂着刺鼻的腥味,分不出来自于泥土还是鲜血。只是瞬息之间,生龙活虎的鞑靼士兵就成了箭下冤鬼、水底亡魂,这场声势浩大的死亡太过震撼,竟有些让人毛骨悚然。

    晋王默默望向沈思,沈思则安静注视着眼前噩梦般的景象,脸上无喜无悲。

    战争中没有真正的胜利,它永远都伴随着最鲜活最残酷的死亡。在少年沈思与晋原将士们眼中,这死亡里或许还能找到几分浴血拼杀、保家卫国的豪迈之情,然而晋王所见更多的却是凄凉。人命可以轻贱如蝼蚁草芥,也可以高高在上藐视苍生,不手握权力,就只能成为被人肆意牺牲、踩踏的垫脚石。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

    洪水与箭阵已使鞑靼人损失过半,剩下的几乎溃不成军。沈思一挥腰间佩剑,剑锋上闪烁着凛凛寒光:“诸位汉家儿郎,鞑靼贼人残暴无道,侵我疆土,食我血汗,辱我姊妹,欺我父兄,有谁觉得窝囊,现在便随我去杀回来!”

    汾水两岸山呼海啸:“杀!杀!杀!”

    第20章 壮志酬,横戈原不为封侯

    目送沈思矫健利落地催马冲入战阵,晋王胸中油然而生阵阵骄傲之情。兵是沈思带的,仗是沈思打的,水攻之计也是沈思琢磨出来的,但沈思是他卫律相中的人,归根究底,还不是他眼光了得?

    望着面前浩瀚无际的滚滚洪流,晋王止不住喃喃自语:“天兵天将?这个沈小五儿……”他虽于领兵打仗上没多大建树,但早年受到季老将军言传身教,也潜心修习过许多兵书典籍。这两军对垒有何要义能决定最终成败?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

    道者,民心也。绯红郡主身着戎装英姿飒爽走上一遭,引得满城子民争相传颂,这可比衙役们敲锣打鼓跑大街、穿小巷广而告之有用得多。连金枝玉叶的郡主都亲自披挂上阵了,足见王爷守卫晋原之志何其坚定,百姓们深受鼓舞,自是上下一心同仇敌忾。

    除去人和,天时、地利也至关重要。能化天地气候为己用,已非庸常之质。想必答应出战那一刻,沈思早就想好了破敌之法,不然他为何要去试探冰层的厚薄?之后派死士潜入鞑靼王城拖延时机,正是为了等待汾水上游春汛的到来。

    那支由金葫芦统领的新军大多是满怀报国热忱的晋原百姓,一个个虽弓马不精,却都是干体力活的好手,说到挖泥夯土简直手到擒来。他们从土层解冻开始动工,到鞑靼人杀来这短短几日,竟已将最为关键的蓄水大坝建造完成了。

    招募新军还有个好处,就是掩人耳目。晋地有几员将士多少兵力,哈里巴出征之前定是周密调查过的。若其中一部分突然消失挪做他用,必将引起对方怀疑。换做新军就不同了,有谁会在意一队连阵型都站不整齐的泥腿子被带去哪里练兵了呢?

    至于张世杰与谭天明两路人马的阻击地点,应该也是精心安排过的。既要故意战败,又不能败得太过明显,那两处都位于到达晋阳的必经之路上,地势平坦开阔,不易布防,再加上二人本就士气低落斗志消沉,这一败便更加天衣无缝了。不但成功卸去了哈里巴的戒心,还在鬼门关口又送了他一程。

    《孙子虚实篇》有云,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也。这沈小五儿一举一动看似漫不经心任意而为,实则设计缜密环环相扣,他小小年纪便有如此本事,假以时日必是大周不可多得的统帅良才。

    那股依靠春汛与大坝造就的洪水虽来势凶猛,去得也极快,不足半个时辰,水位便渐渐降回原处,水面也趋于平稳了。尚未被水流冲走的尸体相互碰撞、纠缠着,聚集一处,在水面上堆积起了大片血肉浮桥。

    解决掉了南岸的敌兵,沈思又带着人马向汾水北岸奔去。慌乱之中,那里的鞑靼士兵已被箭雨射杀了大半,侥幸存活下来的部分士卒迅速靠拢,在主帅哈里巴附近收缩成了一团,依旧与晋军顽强对峙着。

    哈里巴形容狼狈浑身是血,坐骑早已不知去向,血水顺着他破碎不堪的衣襟滴滴答答往下流淌。即便如此,他依旧是手舞弯刀凶猛异常,有人胆敢近身便一刀过去劈成两半。按照晋王旨意,逮住活的哈里巴回去赏赐纹银千两,捉了死的无功无过,逃了反要受罚。故而晋军只能里三层、外三层远远将其包围起来,却始终无法生擒活捉。

    见沈思来到,士兵们当即分撤两旁,为他让出了一条小路。沈思行至哈里巴对面数丈之遥,翻身下马,冲着哈里巴一拱手:“二王子,今日一战你麾下兵马伤亡惨重,若你不想更多族人丧命,还是投降吧。晋军乃仁义之师,断不会虐杀降兵。”

    哈里巴非但不领情,还双眼圆整怒目而视:“我的兄弟个个都是勇士,只会战死不会低头,不像你们汉人,口口声声天朝上邦中原正朔,却连真刀真枪迎敌的胆量都没有,只敢耍些见不得人的阴谋诡计。”

    闻听此言,沈思似笑非笑点了点头:“鞑靼人有鞑靼人的血性,汉人有汉人的谋略,我与你再争辩也是无谓。既然你以勇士自居,我便与你赤手空拳打一场如何?”他拿手一指哈里巴,“你赢了,我即刻放你与你手下兵将安全离开,我赢了,你们所有人放下兵器束手就擒,敢应战否?”

    身后几名将领没想到沈思会有此提议,纷纷出言相劝:“沈将军,大局为重,万一……”

    话没说完,就被沈思一摆手给制止了:“我既说得出,便是一定要赢的。”

    哈里巴先是一愣,旋即畅快大笑道:“哈哈哈,有趣有趣,年纪不大口气不小,你这小娃娃有趣得紧。既然你等不及挨揍,那就休怪我以大欺小啦。若然输了,可不许哭鼻子!”

    沈思从容一笑,脱去披风丢给旁边校尉,又将佩剑解了下去。哈里巴见状也将两柄弯刀“唰”地收入了鞘内。

    鞑靼人本就比汉人强壮,哈里巴身长九尺,健硕如山,对面站定足足比沈思高出一头有余,双拳握起来有如两柄巨锤,沈思背后的士兵纷纷为自家主帅捏了一把冷汗。

    哈里巴眼神如利刃般逼视过来,沈思则不紧不慢摆出了架势,两下单是目光交接已激得火花四溅。瞅准时机,哈里巴先发制人,一个饿虎扑食手呈钳状朝沈思咽喉锁去,沈思身形一低,灵活地从对方腋下钻了过去,不等哈里巴收手,便回身摆动手肘大力挥向了他的太阳穴。太阳为经外奇穴,人体要害之一,全力击打轻则昏厥重则殒命。

    谁知那哈里巴人虽高大,却丝毫不显笨重,耳听得呼呼风响,他看也未看便一偏头轻松躲过了袭击,同时反手去抓沈思肩膀,并抬起膝盖重重顶想沈思侧腹。沈思慌忙伸出小臂去搪,哈里巴的攻击虽未落在他身上,可冲力极大,竟将他震得直接飞出几尺,落地后接连倒退两三步才勉强站稳,惹得周围人群发出一阵惊呼。

    “小娃娃,现在认输还来得及,我可不会手下留情!”哈里巴边说边飞身上前双拳齐发,丝毫不留给沈思喘息的机会。

    “刚才我说过一定要赢的,现在我只有更加想赢!”沈思全神贯注抵挡着哈里巴的攻击,同时冷静观察着对方的招式与套路,试图从中找出破绽。两个人影缠斗在一处,身形晃动拳锋翻飞,你来我往不可开交。

    哈里巴是草原上的摔跤好手,很善于利用自己身高与体重的优势,他以攻为守,一招快似一招,力道十足,虎虎生风。沈思一个不留神,被哈里巴的拳头砸中了下颚,嘴角当即绽裂,口齿染血,人也歪歪斜斜向一侧跌去。还不等他保持住平衡,哈里巴已经一个箭步窜到面前,一手抓住他的领口,一手抓住他的腰带,双臂较劲“喝”的一声,便将人横着高高举过了头顶。沈思四肢悬空,无法借力,只能任由哈里巴随意操纵。

    哈里巴肘部微曲,准备蓄足力气将人狠狠摔出去。就在这紧要当口,沈思突然出招,两手如出洞灵蛇般“唰”地拍向哈里巴耳根后侧,还不待众人看明白个中玄机,哈里巴便似醉了酒一般,摇晃着软软倒向地面。而沈思也趁机脱离了他的控制,拧着旋子凌空一跃稳稳落地。

    鞑靼人想不到自家主帅竟会被那貌不惊人的少年击倒,顿时急红了眼,操起手中刀剑呼啦啦拥了上来:“殿下!殿下!”

    哈里巴又羞又恼,躺在地上半天没动。在他看来沈思那一下动作虽快却是轻飘飘的,根本没使力,可他却登时感到眼前发黑,头晕目眩,好似服食了软筋散一般,腿脚腰身都变得虚浮无力,撑也撑不起来了。他虽心有不甘,倒也说话算话,睁开眼朝自己的部众一挥手:“都给我退下!”

    沈思蹭了一把嘴角的血丝,居高临下问道:“二王子,你可服气吗?”

    哈里巴费力移动着麻木的手脚:“小鬼,你又耍了什么名堂?”

    “二王子力敌千钧,不愧勇士之名,但我们汉人偏偏有门‘四两拨千斤’的功夫。”沈思一伸手将哈里巴扶了起来,“力大未必能战胜力小,人多未必能战胜人少,快马弯刀未必能战胜奇谋良策。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你进犯的是我大周土地,砍杀的是我汉家儿郎,我等便是拼尽性命,也绝不能有半分退让。心怀必胜之志,是无论如何都要赢的。”

    第4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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