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如何在异世走上人生巅峰 作者:何水莫

    第7节

    他的手指扒住了他内裤:“成全你了,小妖精。”

    米宝“嗷”地叫了一声,被扔了出来。面前的房门“嘭”地一声关上了,严丝合缝。

    它呲牙咧嘴:“喵——”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啊啊啊求抱走!

    ☆、第18章

    马小瑞从一身酸痛中醒来,睁眼看看旁边,某人正用手臂撑着脑袋,好死不死地盯着他看,好像永远都看不够的样子。

    马小瑞嘿嘿一笑,离他更近了点:“我好看?”

    霍钦凑上来亲了他一口:“不止看你好看,我看着你的时候想的事情可多了。”

    “比如?”

    霍老板扭头看了一眼他肩膀上的抓痕,搂住了他,道:“比如,宝贝你昨天晚上可真热情。”

    马小瑞笑嘻嘻地糊了一掌上去:“痛死了。所以我得让你也体会一下……”

    霍钦伸手给他揉着腰,大手温暖和有力:“不,我很爽……”

    “对,我也是!爽死了!”他大言不惭,之后伸手扒拉霍钦:“哎,你躺下躺下。”

    “你昨天晚上画的是什么?”霍钦躺着给他揉腰,问道。

    他早晨醒后,扭头看到了昨晚被他扔到地上的纸,上面弯弯绕绕地全是花纹,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不过……还挺好看的……

    马小瑞往前凑了凑,义正言辞:“为了表达一下我作为一个受,事后应该有的娇羞之态,你让我埋个胸,埋个胸……”

    他把脑袋撞到了霍钦的胸脯上。

    咳,娇羞?霍钦腹诽……你有半点娇羞的样子吗?还埋胸?分明在占便宜啊!

    不过,这副样子我还真是喜欢……

    “那是画在墙上的花纹,酒馆墙上,”马小瑞闷闷地说道:“直接把我家太后的创意拿来用了……”

    “太后?”霍钦想了想:“哦,你妈妈啊?”

    然后他的身体僵住了,因为从胸口处传来了一阵湿湿软软的触感,舔地他心里酥酥麻麻。

    马小瑞舔上去完全是因为忍不住。这货身上的味道真好闻,并且还有胸肌啊,弹性又好,太性感了。

    霍钦抚在他腰上的柔软的大手一顿,之后顺理成章地往下探去。

    啊,又被撩了……那就再撩回来好了……

    坐在门口的米宝:“!!¥≈!……”

    我还没有吃早饭!

    中午。

    承轩酒馆依旧是人烟鼎沸。

    由于两人早晨在床上耽误了时间,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晚了,他俩一起动手,往锅里扔了几十根玉米,又迅速地开始炒菜,总算在午饭高峰期之前把一切都弄好。

    不忙了之后,马小瑞在大厅门口的收银台旁,左手举着煮玉米,右手拿着一支毛笔,依旧在纸上画来画去。

    霍钦拿着勺子筷子给他喂饭,如同照顾一个只知道画画的自闭症儿童。

    马小瑞也不看是什么菜,直接张嘴吃掉,目光依旧聚集在纸上。

    然而这样就会有一个问题——菜汤经常滴到纸上,为了保持纸的整洁还得用手接着。

    十五分钟后,他终于撑不下去了。

    他把笔一扔,抖落着油脂麻花的纸,往霍钦身上一靠:“啊,好烦啊……”然后继续张着嘴等投喂。

    旁边吃饭的顾客们早就见怪不怪。

    这几天他们都被这两个老板撒狗粮撒地没脾气了,其实主要还是看脸,俩老板颜值那么高,身材还好,貌似……好像……也许大概……就是做什么都可以被原谅啊。

    马小瑞啃了一口玉米,把纸举起来看着:“这么好看的花纹,把它们画在墙上刻在柱子上绝对能火!”

    霍钦:“嗯……”

    他心里其实是有些好奇的,这些花纹都是出自于马小瑞妈妈的手,那么自己这个丈母娘是干什么的?设计师?

    花纹确实是漂亮,大概会美地不可方物。

    因为马小瑞这货的绘画水平实在是不敢恭维,他大概只还原了花纹五分之一不到,然而仅仅是这五分之一,就已经能看出来了——

    那些花纹舒展有致,又紧实错落。有些是回纹,古朴大气,内敛庄重,质美,有一种张力,好像在无声地诉说着积攒已久的文化气息。

    真不知道真实的样子会有多么惊艳……

    霍老板瞬间在脑子里构造出了一个时尚优雅又有才华的美妇人形象,或许看上去还会很年轻。

    其实除此之外,他还八婆地想知道马小瑞家里的情况。什么妈妈常年不在身边,跟爸爸也不亲什么的……

    他好奇很久了。

    心理学书上讲,像马小瑞这样嘻嘻哈哈又赖皮鸡贼的性格,八成都是为了掩盖内心真实的想法,不想把它们表现在脸上。

    这是一种伪装,一种自我保护,因为……内心脆弱。

    他低头看了看靠在他身上啃棒子的人。他脆弱吗?脆弱吗?不,他的小瑞很强大的。但是谁规定了脆弱和强大一定是对立关系的?

    其实他内心也只是一个需要照顾和关爱的小孩而已。内心强大是为了不被阻止、不受欺凌,但是再强大的人,也有虚弱和渴求爱的瞬间。

    两个人在一起,就可以相互爱护,相互关心。

    “我妈是设计师,设计师哎。”马小瑞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路:“你知道吗,巴黎服装周的首席设计师!”

    “设计师笔下的花纹,糊弄一下玛雅人妥妥的。”他喝了口汤,继续自豪道:“还有中国特色。”

    嗯,确实。霍钦想道。

    不过……霍老板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如果马小瑞不想说家里的事情,他也不会问。但看现在的样子,这是想说?

    然后呢?他应该怎么问?

    于是,霍老板挑了一个不太重要的问题:“刻在柱子上?要怎么刻呢?”

    话说出来他就后悔了——这个跳跃程度简直不要太大……

    想什么呢?自己好歹也是半只脚迈入过商业圈的人好吗?虽然说最后是被人算计了,但至少当初也是干成过几单生意吃喝不愁啊!自己的思维一向很缜密啊!

    怎么站在这货面前就跳线了?!

    而此时的马小瑞:“……”

    这什么脑回路?他下一句话不应该问自己的老娘是什么样的人吗?然后不应该顺理成章地拐弯到他家里的那一堆破事上去吗?他是诚心想要说给他听的啊!

    这就跟问他今天要穿什么衣服的时候,他回答你说晚上想吃玉米粉……

    哦,对了,玉米粉,他确实想吃了,想了好几天了……

    他拍了一下霍钦的脑袋:“你不要用小脑想问题好伐?我们有一个名叫多吉的活宝啊!”

    霍钦:“可是他会帮忙吗?”

    嗯,即便他是首席雕刻师,自己也有办法让他帮忙……这一点他向来对自己很有信心。人活一张厚脸皮。

    可是这个不重要啊!我要跟你说的是我麻麻啊!

    哎,算了,不跟他玩心理战术了,这家伙在玛雅呆了三年,脑子可能锈住了……

    于是,午后的饭馆里,客人们闹哄哄地吃着饭,相互碰杯喝着酒和饮料。一旁的角落里,个子很高的大男孩,啃着一个玉米,一边吃饭,一边给他爱的人讲一个长长的故事。

    后来,霍钦傻不唧唧地问马小瑞,为什么要将家里的事情合盘告诉他时,马小瑞看他的目光如同看一个傻子:“我都知道你家里的事情了,你难道不想知道我的吗?我都是你的了,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告诉你?”

    霍钦明知故问:“可是这在你心中不是相当于一个秘密吗?你从来都没有跟别人说起过。”

    “去去去,滚!”马小瑞踹他:“你就是想听我说出‘我喜欢你’这几个字!”

    马小瑞有一个非常平常的童年,平淡无奇。吃饭、睡觉、上学、玩耍……偶尔看看漫画书,拿着游戏机打打游戏,被他妈发现了一顿猛说。

    爸妈上班工作,偶尔也吵吵架,或者是秀秀恩爱,日子过得像是白开水,跟大多数的家庭一样。

    然而一切在他10岁那年全变了。

    他放学回家,大街上,却意外地看到爸爸拉着别的女人的手,有说有笑搂搂抱抱。他那时不太懂,但也知道这样貌似是有点不对……

    然后就是爸妈无休止的吵架,他听着心烦。

    他不明白爸爸为什么会喜欢别的女人,在他眼里,妈妈年轻、漂亮、时尚,化了妆之后像是20多岁的小姑娘,画画还是一等一的棒。

    后来他的“爸爸”解释为工作需要,他在“爸爸”面前摔碎了所有能摔的东西,扬长而去,以后再也不联系。

    他并不忌讳于爸妈离婚,但他觉得男人去外面偷腥是耻辱。

    于是他对家里发生的一切都闭口不谈,被逼问急了就上去打一架,他都耻于说出“爸妈性格不合”这样的话,因为他觉得“爸爸”配不上妈妈。

    再后来,妈妈发愤图强,从最传统的绘画转行到了服装设计。她拼命学习,一步步展露着自己的才华。

    几年后,这个女人无视语言不通、举目无亲、门路稀少等等障碍,去了欧洲发展。拧地如同一个梗着脖子的弹簧。

    他不知道妈妈在欧洲的前几年是怎么过来的,她向来对这些闭口不提,或者提得很少。

    但在视频通话里,妈妈卸妆之后,脸上的永远有两个巨大的黑眼圈,手指上永远沾着颜料。他心知其中的艰辛。

    去了欧洲几年后,妈妈闯出了自己的风格,将中西方的艺术氛围合并,直到现在,她所设计出的服装样式,让整个时尚界都为之瞩目。

    马小瑞一直很庆幸,他有一个这样的妈妈,或多或少影响着他。让他披荆斩棘地往前走,不逃避,不回头。决定做一件事情后,无论多难都会把它做好。

    作者有话要说:  点击涨,收藏不涨……喝水君不开心,跪求评论嘤。

    ☆、第19章

    “后来你为什么没有跟你她一起去欧洲?”霍钦问道。

    “是我自己死活不去的。”马小瑞回:“我高中毕业那会儿,她还没像现在这么牛逼,我怕我过去拖她后腿。”

    “她很忙的,又没时间照顾我,”马小瑞摊了摊手:“况且我当时的高考成绩是省内前一百,完全可以凭我自己考上国内一流的大学。”

    只是后来有些堕落了嘛,这种事情就不要再拆穿了好伐?

    不过好像除了万年不起早之外,也没堕落到哪里去……然而这一点已经因为游戏而更正过来了……嗯……

    “我妈每个月都会给我打一笔生活费过来,吃喝不愁,有的时候嫌烦了,会直接打上个半年一年的……”他补充到。

    霍钦:“……”

    后来他本科毕业了,他家母后也在欧洲站稳了,他其实是完全可以过去的。然而他这人一点都没有遗传母后的艺术细胞,幼儿园的时候画出来的画是狗爬,现在画出来的依旧是狗爬。

    然而欧洲这个地方又偏偏以艺术而闻名,自己本科的专业属于农学,跟艺术八竿子打不着关系。于是他也没换,考研的时候只是换了一个比自己本科还要牛逼的高校。

    之后不出意外的话,他会继续读下去,博士毕业后顺理成章地成为高校教师,做个无关风月的研究者。

    其实有的时候想想,他在某种程度上和大龙哥差不多。同样不愿意接受家里太多的帮助。他甚至都没有跟别人说过自己家太后拉风的身份和名头。霍钦是头一个。

    然而,上面所有的想法都是建立在“不出意外”上。可现在,意外出来了,就站在自己面前。

    人生是有很多条路可以走的。他当初孤注一掷放弃保送本校而选择考研后,就曾经想过不止一条路。

    假如他考研失败……完全有可能并且有很大的可能……他可能真的会去欧洲,或者是在国内找个工作,凭着他自己,也照样可以混地风生水起……

    “我妈不管我这些的。”他看着霍钦的表情,解释道:“只要我决定了的事情她都会支持,反正她知道我不会乱来。”

    虽然在一些人眼中看来,他确实很乱来……比如他当初放弃保本校而去考研,再比如他明明有宿舍却还租房子住。

    其实他只是不适应跟别人睡在一个房间里而已,然而现在却适应地不得了……

    他可能是个比较清奇的物种……

    他甚至还会乱来地在大三一年都没有迈入过教学楼一步,只是因为不想上课。然后在考试的前一个晚上才开始翻书。之后在同学们嫉妒恨的眼神里拿到85+的成绩……

    没有人会考虑到他前一天晚上熬一整个通宵来预习+复习,并且是精力高度集中效率极高。他们只是看中了结果。

    于是他被别人跳着脚敲桌子眼红,最后没有办法了被称作是“神人”,更有甚者会污蔑他考试作弊,他跳进黄河都觉得自己是窦娥……

    他乱来地在项目中期答辩前的一个下午打开了《迷失玛雅》,然后被成功地吸进了游戏。后来他回去了,却一点都没有考虑第二天上午九点有答辩的事情,一晚上没怎么好好睡觉,天亮了他再次进入游戏……

    嗯,有什么嘛?人不自在枉少年。

    他干的一切都是自己想干的,其实他刚刚所说的“乱来”,应该换一个词叫“出格”。他确实不会干不符合他三观的事情。这一点是肯定的。

    “看来你和我岳母大人都是一样的。”霍钦揉了揉他的头发。

    从来都不会在意别人的看法是什么。

    马小瑞用头蹭了一下霍钦的肩膀,把自己的头发理顺。

    “不,还是不太一样的。”他说道。

    他妈妈比他更有胆识、有魄力。

    “我倒宁愿是我妈有丝分裂出来的,那样就能继承她的全部优点。”他喝了口玉米汤,呐呐地说道。

    “哎,”撞了一下霍钦的肩膀,坏笑道:“我再跟你说个事儿——我妈不管我的。”

    “嗯?”霍钦愣了一下:“你刚才不是说了吗?”

    “不,我说的不是这个,”马小瑞道:“我说的是,我妈很开明,你知道的,欧洲嘛……”

    她不会管我跟谁好的,她还曾经哭着喊着让我给她找个儿媳妇,或者是个女婿来着……

    霍钦眨眨眼:“哦!”

    哦!原来是这个意思!

    霍钦再次眨了眨眼,心里却浮上来了一丝酸楚。丈母娘很开明,但是并不是所有跟丈母娘同龄的人都开明……

    无疑,他家里的父上和母上两位大人如同两个老古董,别说是喜欢男人了,他们觉得到了一定的岁数后不结婚的,都是异类……

    他们如果知道自己爱上了一个男人的话,大概会哭天抢地地逼自己离开他,如果不行的话,就一哭二闹三上吊……

    当初他们就是这样逼着自己相亲的,而他又不能去祸害人家姑娘,搞得他恨不得人间蒸发。现在想想,自己已经蒸发两年了,也不知道父母怎么样了……

    他突然有点心烦。

    ……算了,不想它了,自己肯定会回到现实的。回去之后,没有人可以阻止他和马小瑞在一起!

    傍晚。

    承轩酒馆里热热闹闹。

    其实晚上的生意比中午还要好。承轩酒馆地处平民区与农田之间,是往来的农民们每天的必经之路。

    而此时正是玉米收获的时候,农民们大多会在地里待上一整天,中午就吃一些从家里带来的干粮解决温饱问题,到了晚上才是正餐。

    于是酒馆里中午的客人多是手工业者和商人,到了晚上会再加上农民。

    马小瑞无比感谢玛雅人的老祖宗所传下来的跟现代一样的“一日三餐”的作息习惯。如果是一日两餐的话,上午那顿饭,基本上是不会有人来吃自助餐的……

    那他还怎么挣钱?

    他在厨房里哼哼着歌,真的煮了两碗他想了好几天的玉米粉,等吃饭的顾客走得差不多了,他直接把玉米粉端到了一张饭桌上,跟霍钦一起吃。

    “老哥啊,你家今年的收成怎么样啊?”人数已经不多的饭馆里,一个农民愁眉苦脸,一边吃饭一边问另一个。

    另一个一听到“收成”二字,也立刻痛心疾首:“哎哟!可别提了!今年收的这些跟前几年相比,可是差了老远了!”

    “哎呀谁说不是呢?我家也是啊!”旁边有一桌的也摇着头:“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今年这雨也不少啊!”

    “哎,你们有没有在家里供奉个农神像啊?”一个探着头问。

    “供了!”另一个道:“我和我老婆孩子每天都拜呢!可是不管用啊……”

    马小瑞转了转眼珠。

    玛雅人的绝大部分知识都掌握在祭司和贵族的手中。普通平民都是文盲,并且极其迷信。遇到自己无法解释的事情时,都会说成是神灵的原因。

    而祭司和贵族为了更好地掌握平民,也就就坡下驴地这样了。甚至,“祭司”这个职业都是因此而生,管理层玩得一手好愚民。

    这也就是为什么玛雅社会同时拥有了“科学”和“迷信”两种形态,还彼此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

    对此,他当初在帕伦克的时候,曾经非常疑惑。后来全都是霍钦告诉他的。

    又有一个农民接道:“是啊是啊,我也每天都拜呢,可最后还是没用啊……”

    “今年我家地里的玉米个头又小,数量还少。唉,我都不知道怎么办呢!要不是前几年还有点积蓄,恐怕今年冬天就得去喝西北风了!”

    农民们都在叹气:“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你说这地咱们都种了这么多年了,农神不应该高兴吗?哪知道这收成是一年不如一年……”

    马小瑞大概知道症结出现在哪里了。

    他抬头看了一眼霍钦,霍钦正对着他挤眉弄眼,无声地问他:“一直等的机会来了,你知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笑话……这是中学生物课本里面的知识啊……他答不上来就可以去切腹自尽了。不过话说回来,这个家伙不知道吗?你真的不知道吗?

    副本任务这么小白,这关过得有点容易啊~

    “咳,那个,”他抻着脖子确认:“你们是种了好几年玉米了吗?”

    农民们纷纷叹气点头。

    “期间没有施用任何的肥料?”

    “肥料?”农民面面相觑:“那是什么?”

    “牲畜和人的排泄物,或者是前一年的玉米叶、秸秆什么的,天然的肥料,你们不把它们放进地里吗?”

    “不不不,那些都是废料……”他们答道。

    其中一个笑嘻嘻伸了伸脖子:“两位老板,你们都是从外地来的吧?那些废料我们都是烧了用来烤火的……”

    马小瑞:“……”

    暴殄天物啊!

    他敲了敲桌子:“我可以让你们的农地增产。”

    农民们笑着摇摇头,当他是在说笑话。

    “在我家乡那里,”马小瑞道:“如果不是因为天气原因造成的减产,那就是土地的原因。”

    “建议你们赶快种一季的大豆。”

    ☆、第20章

    再肥沃的土地,无间断地种了几年农作物,并且还没有外来肥料补给,都会变得贫瘠。而豆科植物的根瘤菌有固氮作用,一季大豆种下来,相当于是给土地撒了一麻筐的氮肥。

    “不行不行。”农民们纷纷摆手:“这大豆它不能当饭吃啊,卖也卖不了多少钱……我们都没钱吃饭啊。”

    马小瑞道:“但是这样的玉米种下去你们也是赔钱的,为什么不试一试呢?”

    他扭头看了一眼霍钦,这货正看着他,天真地眨着眼,如同在听一个不明觉厉的故事,然后一边鼓掌一边说:“好厉害!”

    ……英雄,你的生物知识是就着饭吃下去了吗?我需要你的支持啊!

    “啊,对!”霍钦反应过来,道:“反正左右都是赔钱,为什么不试一试呢?没准今年的大豆能卖个好价钱呢!”

    马小瑞继续解释道:“现在玉米刚刚收获,还不算是到了秋天,正好趁着农地里空闲的时间种上一季大豆,等收获了之后,来年可以继续种玉米,收成一定会比今年好的。”

    “这怎么行?”农民们继续摆手:“一年种一次玉米,地就已经那么不好了,现在还要再种大豆,那岂不是会更不好吗?不行……”

    “是啊,这收成肯定会越来越差啊!”

    “万一连累了明年的玉米,我们可就真的吃不上饭了啊。”

    “哎,我是知道城东头有几家种豆子的,人家那个收成确实是好,种出来玉米又大又多,卖相也好看——”

    “对啊!”马小瑞拍着桌子道:“我就说吧!种大豆肯定是可以的!你看他们——”

    “不不不……”那个农民却再次摆了摆手:“我专门去过那几家的,人家都把农神像摆在最好的屋子里!每天早晚都拜,供奉最好食物!”

    马小瑞:“……”

    他感觉自己是在对牛弹琴,空有一身技能使不上劲,如同夹杂着破风声的拳头打在了一团棉花上。

    不,他是在教牛弹琴……

    他跟牛说你要这么弹,牛说,不不不我不弹,我踩草。诶为什么草没有发出和钢琴一样的声音来呢?一定是草看我不顺眼……

    他一个头两个大。寻思着怎么才能用白居易老爷爷的方式,把科学说得通俗易懂,让这里的玛雅农民相信“种豆子是可以让土地变好的”。

    “对,一定是这样!”霍钦突然恍然大悟地拍桌子:“他们的土地好,是因为有农神的眷顾啊!”

    what?!!!他挑着眉毛回头去看霍钦,你是在逗我吗?

    只见霍钦又吃了一口玉米粉,不紧不忙地抬头。

    马小瑞突然就安下心来了。

    他不知道霍钦打的什么算盘,但一定是向着自己这一边的。这一点他肯定。

    霍钦问道:“可是为什么大家都种同样的玉米,农神却眷顾他们呢?”

    农民们面面相觑。

    “不是因为他们把农神照顾地更好吗?”

    “……难道是说,农神喜欢吃大豆?”刚才的那个农民又说道:“我曾经看到他们家有供奉过大豆的……”

    “诶?真的吗?以前怎么没有听说过这个说法?不如问一下祭司大人?”

    “得了吧……祭司大人才不会管咱们这些事情的。”

    “可是万一弄错了怎么办?再惹得农神发怒可就不好了……”

    “……”

    “不如这样吧,”霍钦开口:“在我们家乡那边,也有一些占卜之术。不如由我们来问一问农神,这样,即使农神怪罪,也不会怪罪到你们的头上。”

    农民们相互看了一眼。

    “这……这可怎么好?”其中一个道。

    “没关系的,我们是商人,拜的是商神。农神不管我们的。”马小瑞道。

    “哦!那就好……”农民们瞬间松了口气。

    霍钦微笑道:“那我们就定在明天的这个时候怎么样?占卜其实挺简单的……”

    农民们点点头,吃饱饭散去了,相约明天晚上再过来看。

    马小瑞把头撞在了霍钦的肩膀上:叹气道:“啊……民智未开……”

    霍钦笑着摸了摸他的头:“所以只能用‘神灵’来解释了。”

    “适应之后你会发现,他们其实非常好糊弄……”霍钦无奈摊手:“反正也只是为了完成游戏任务嘛。”

    马小瑞眨了眨眼睛,抬头看他。

    这货设计出来的游戏里面,农作物靠天收,农民还没有半点关于这方面的常识……

    他不禁有点怀疑,游戏设计成这样,是只想表达一下玛雅平民崇拜神灵的问题,还是因为……设计者对于农业其实也是一窍不通?

    他挑了下眉毛。

    “好吧,”霍钦摊了摊手:“你知道我是个写代码的,农业技术是什么,我不知道啊……”

    “宝贝我真的对此一窍不通,”霍钦如同他肚子里的蛔虫:“团队里面也没人精通的……如果另请这方面的专家还得多掏钱,于是我们干脆把它设定成了这样……”

    “那就没有一点常识性的东西?”

    “有的!还是有的!”霍钦赶忙说道:“至少团队里面的人有知道一些的,于是我们设置了一些无关痛痒的祭司,只不过他们真的是无关痛痒,没啥用。”

    马小瑞:“……”

    他终于明白当初他进游戏时霍钦说的话了:“农业技术方向?嗯,跟这个地方挺搭的……”

    岂止是搭啊?这里的农业是一张白纸……他完全没有对手啊!这游戏基本上是为他量身打造啊!

    他从霍钦的碗里挑出了一个鱼丸,嬉皮笑脸:“你是不是早就认识我然后想追我所以故意弄成这样的?”

    霍钦:“……”

    第二天傍晚。

    农民们从地里上来之后,如约来到了承轩酒馆。

    外面大厅里的声音逐渐小了下去,马小瑞和霍钦从后厨出来,却傻了眼。

    大厅里乌央乌央地围了一群人,从打扮上来看全是农民。大家都吃饱了饭,就等着他俩来了开始“问农神”。

    “我说,两位老板,”其中一个犹犹豫豫地开口道:“你们是从外地来的,用你们那边的方法,问我们这边的农神,那农神能听见吗?”

    马小瑞笑了笑,只说了一句:“大家且看着。”

    他把手里面的一个铜板拿给他们看:“这个铜板有两面,正面和背面分别有不同的图案,你们看。”

    铜板在众人手中传递了一圈,农民们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铜板回到了马小瑞手中,他敛息屏气,站在桌子旁,正色了起来。

    众人见此,也都不再说话,紧紧地盯着方桌以及方桌旁边的老板。

    霍钦把一个盛了半碗水的碗放在了桌子中央。

    马小瑞将铜板托举在手心里,却没有人发现他刚刚已经将它掉包了。

    铜板有两个,只不过昨天晚上之前,它们还是两个光板。大小形状一模一样,昨晚他和霍钦一起加工了一下。

    一个的正面和背面是不同的图案,另一个是相同的。

    “事关蒂卡尔农民生存问题,现在由卑微的我来向尊敬的农神大人提问,”马小瑞大声说道:“我们向知道,您是否会偏爱种植大豆的农民?是否会在他们种植大豆后,将玉米的产量提高?”

    “如果是的话,请您将铜板的正面朝向我们,如果不是,请您将其背面朝向我们。”

    “冒昧打扰,愿您恕罪……”

    之后,马小瑞闭上了眼睛,将铜板攥在了手心里,之后把两只手放在胸前,口中念念有词。

    没有人听清他说了些什么,如同没有人发现,一直站在他身后的另一个个子比较高的老板,现在不见了踪影。

    闭着眼睛的老板嘴唇微动,如同在吟唱着一首不知名的诗歌,他吟唱的声音越来越大,却在达到了某一个分贝之后,戛然而止。

    马小瑞睁开了眼睛。

    有眼尖的农民发现,外面的天色已经暗了下来,然而,周围的光线却好像比前几天的亮了很多。

    这怎么可能呢?燃着的可是油灯啊!油灯这个东西,有多亮就是多亮,怎么还会自己变暗变亮呢?

    这人手臂上瞬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农、农神显灵?

    然而这种节骨眼上,周围安静极了,所有人都盯着老板手里的铜板。他也不敢发出什么声音,只得睁大眼睛看着铜板的动向。

    马小瑞把铜板弹了起来。在空中翻滚了数圈之后,铜板不偏不倚地掉进了桌子中央的碗里面。水花四溅。

    众人惊呼一声,抻着脖子去看。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正面!”,一愣之下,众人欢呼鼓掌起来。

    农神显灵了!

    那个发现周围变亮了的农民现在才敢说出来,拉着周围人的胳膊告诉他这个发现,无奈却没人搭理他。

    马小瑞看着这人,不易察觉地笑了笑。

    嗯,眼睛还挺尖的嘛……

    他把桌子上的碗端了起来,举过头顶,目光虔诚地看着房顶,也就是离天最近的地方。像是一个迷路的孩子要拥抱给了他指引的师长一样。

    众人再次安静了下来,也纷纷矮身抬头,表示感谢。

    马小瑞眼珠动动,看了眼他们。

    真正的好戏,刚刚开始。

    ☆、第21章

    就在众人抬头看天之际,原本放着碗的那张方桌上,慢慢地出现了一个人的头像。

    之后,整个头像都发出了光,光芒越来越亮,头像越来越清晰。甚至照得桌子边都泛着辉光。

    不止有一个眼尖的农民发现这一点了。他们惊叫了一声,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引了过来。

    桌上的人头像,神态慈祥,满脸笑容,老人的脸上有皱纹,看起来十分亲切。

    光芒大亮。

    农神!

    不知情的众人早就承受不住了,膝盖一软,跪拜在地上。

    马小瑞也只好跟着一起伏在了地上,虔诚地不得了。

    这仍然是霍钦的技术,用他当初在帕伦克救自己时的那个小型投影仪弄出来的。

    其实不得不说,他把农神的脸画得不错,这特效做的也不错,大概能值五毛钱吧,给他打个11分,多出来的那一分让自己在他面前嘚瑟一下……

    ……唔……他轻咳一声,把歪掉的楼再歪回来。

    直到桌子上的农神像不见了,众人才从地上爬起来,脸上的表情震惊地无以复加。

    他们匆匆告别,离开了酒馆。

    告诉家里人也好,告诉往来的邻居也罢,甚至是不认识的人,只要把这震撼的消息传播出去——

    在承轩酒馆,农神现身了!

    最后一个人也跑了出去,普通的店面里面重归安静,只不过每一张桌子上都有客人们吃剩下的狼藉……

    霍钦从后厨里出来,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把依旧在半碗水里的铜板捞了出来,和另一个放在了一起。

    马小瑞松了一大口气,感觉太阳穴旁边的神经跳了一下。

    从今晚开始,他会跟着承轩酒馆一起,一步步地声名远扬!

    嗯,真开心,回家的路又近了一点点呢!

    之后的几天时间里,承轩酒馆的热度居高不下,每天来吃饭的人爆满,甚至不得不让他们开启了“排队叫号”的模式,累得两人够呛。

    大概照这种程度下去,用不了一个月,他们就可以开分店了……

    没办法,不仅仅是农民,所有人都想来这个“农神现身”过的酒馆里吃一顿饭,沾沾这里面的气息。

    在蒂卡尔,甚至连孩童,都已经知道了“承轩酒馆”的名字。大概也早就传到祭司和贵族的耳朵里了。

    马小瑞看着大厅里来来往往的人,说不定里面就会有那么一两个打扮成平民的祭司……

    不过就算是有的话,霍钦也并没有暴露。这一点,被霍老板解释为:“他们只认衣服,不认人的。其实大部分低级祭司都没有见过我,高级祭司应该还没有时间过来吃饭……”

    然而也正是因为人数太多,以至于每回首席雕刻师多吉大人,都是开开心心地过来,再愁眉苦脸地回去。

    第7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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