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我一定要在姜兰舟呸我是说太姨婆来之前逃
逃走二字还没说完,原本放空自己的姜凝突然目光聚焦,震惊的抓着宝乐的手臂:你是说来的人是姜兰舟?那个姜大家当?
咦,原来她不知道谁要来么?虽说她与火球球刚才确实没有明说来人的身份,可为何姜凝这么激动,就好像看到偶像的追星族一般。
但是事急从权,虽然宝乐很想留下来看戏,但终究还是理智说服了她。
小姑娘已经来不及思考那么多,当然也没有空回答姜凝的问题,她在对方问完问题后,飞快说了一句毫不相干的话:你说,这牢房年久失修,会不会我脚下的地板突然漏了个洞?
下一秒姜凝眼睁睁看着几公分外,原本是宝乐站的地方,地板说开裂就开裂出了一个大洞。小姑娘笑着朝她挥了挥手,然后表情一阵扭曲,啊的一声掉入了那个深不可及的大洞里。
直到姜兰舟的人赶到,姜凝也没从这个奇异的景象中回过神。
另一边,宝乐费劲千辛万苦,从大洞底下晃晃悠悠爬了上去,顶开一个井盖,露出黑漆漆的小脑袋。
你说说,小姑娘回头就跟自己的宠物鸟抱怨,我说要像《越狱》一样体面的离开就不行,说是年久失修就可以,不都是爬下水管道么,咋还区别对待呢!你说这合理嘛!合理嘛!
火球球意味深长道:这波啊,这波就是中国语言的博大精深了。
小姑娘原地翻了个白眼,结果翻早了,这上半身虽然爬上去了,但下半身还卡井道里,并且一个不小心踩空了。要知道这下面的管道,足有七八米,这要是摔下去,不死也要重伤,死不死的还得看是不是脑阔朝下。
这一切发生的很快,快到火球球刚反应过来,就有一道人影冲了出去。
按理来说火球球的反应速度不慢,这个反应也足以保宝乐无伤,但这世上竟然有比他更快的人,这就让人很不服气了!毕方凤眼一睨,金光一闪,想仔细看看是哪个混蛋,敢当着他的面这么不给面子。
关于这点,宝乐也想知道。
她虽是失足,但全程睁着眼睛,亲眼看到上面跳下一个人。这人身手和他的反应力一样优秀,宝乐只约末下落了不到三四米就被他伸手揽进怀里。他一手搂着她的人,另一只手飞快自后腰拔出一把明晃晃的子母刀。管道里是水泥墙,硬度比较大,刀剑不容易插进去。所以他顶开了子刀的一截儿,在不完全脱离母刀的情况下,子刀与母刀之间形成了夹角,双刀同时与墙面摩擦,大大降低了下落速度。
两人安然落于地面。
放手。
君之收起刀,但是发现怀里的人,还死死抱着他的腰,倒有几分受到刺激的样子。但他知道她没有,这姑娘演技着实是差,要是害怕怎么也该瑟瑟发抖,而不是这般想笑却又要一直憋着的抖。
火球球这时也飞了下来,火翼点亮了黑漆漆的管道。
看到来人后,脾气火爆的傻鸟几乎要指着君之鼻子:怎么又是你!你在她身上装雷达了么?还是你练就了什么独门招式,百分百空手接姜宝乐!
小姑娘扯了扯嘴角,心不甘情不愿的松了手,顺便背着君之狠狠瞪了一眼傻鸟,以眼神警告他不要乱说话!
神鸟毕方到底还是听主人的警告的,主要是宝乐掌握了他晚饭是吃烤鸡还是烤老鼠的决定权。叛逆如他,也懂的得给主人留些面子。更何况他是支持宝乐生蛋的,只是不看好她给君之生蛋而已。但不管是谁的蛋,那都是好蛋!
宝乐用袖子擦了擦脸上刚才爬管道蹭到的黑灰,扭扭捏捏的转身面对着君之:你,你怎么在这儿呀!我,我之前在南京的时候不是故意不和你打招呼就走的
火球球实在看不下去了打断她道:姓君的现在不认识你,梦与梦之间,除了梦的主人和食梦者,记忆是不相通的。
小姑娘听到这番话,肉眼可见的失望,怪不得君之看起来比上一次梦中冷漠了不少,甚至有点接近他们初次见面时的状态。宝乐心里难免有些小失落,不过她向来不是这么点简单就会被打倒的人。
重新整理了思绪,她朝君之伸出手:这位先生,多谢你刚才相救。介绍一下,我叫姜宝乐,事先声明为了答谢你的救命之恩,我可以以身相许!
大约是赤果果的以身相许四个字,让君之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
只见他也缓缓伸出手,与她伸出来的爪子握在了一起:姜宝乐,两年不见,所以你是在忙着盗墓,还是越狱?
小姑娘瞪大了眼睛,就连火球球也惊掉了下巴。
可是之前明明确认过,君之绝不可能是梦的主人,他是上个梦中,唯一清楚宝乐是食梦者的人,他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在梦中。要是他是梦的主人,那么这场梦根本延续不到现在,她已经回到现实世界了才对!
那他是如何记得自己,还记了整整两年?
君之没给她想明白的时间,抬头望向井盖上方,他听力极佳,肯定是听到了什么宝乐听不到的动静。
他在宝乐头上拍了拍,指了指上面:云芙出来了,先上去。
第145章
我就不上去了吧。宝乐摇摇头。
想就知道,沈云芙不可能平白无故带着君之来苏州,还特别是在这个节骨点上,那么把他们请过来的人就很有可能是她的太姨婆。虽然沈家不从政,可到底是南京的古老家族,估计十有八九姜凝说她太姨婆救了她,而她的太姨婆也是拜托了金陵沈家出面才救下的人。
她刚从牢里逃走,目的就是避开太姨婆,现在还上去,她傻嘛!
可惜君之没给她拒绝的机会,甚至不问缘由,趁着她抱着自己,嗖嗖两下顺着井口的楼梯飞快爬了上去。他的动作实在是干净利落,一点也没有因为带着人所以受到影响,甚至因为抱着宝乐,步伐更稳健了些。他速度极快,虽然宝乐心里很不想上去,但脚离地的瞬间,还是认命的搂紧了君之的腰。
君之?沈云芙揉了揉眼睛,确认自己看到了两个人。
除了他们家万年不变的冷面先生,还有一个不知道是从哪跑出来的小姑娘。那平日全身写满生人勿进的人,现在竟然主动搂着人家小姑娘,表情也比往常柔和了一些。
姜兰舟紧跟在沈云芙身后而来,看了一眼面前的两人,也笑了笑:云芙,你看巧了不是,之前我还说要你帮忙找人,如今这人啊自己就出现了。
沈云芙大为震惊:兰舟姐,你认识君之?
姜兰舟瞥了一眼君之,随后目光落在宝乐身上,艳红的指甲指了过去:我要找的是她。
小姑娘一脸迷茫,简直比方才沈云芙还要震惊,指向自己,弱弱的问了一句:这位姐姐,我们认识么,你找我做什么?这孙子认识祖宗正常,可祖宗点名找孙子,还是一百年以后才出生的孙子,这是为了什么呀?
朝手下比了个眼神,姜兰舟眯起眼睛,习惯性发号施令:给我把她抓起来。
这位太姨婆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但似乎是认真的。先前出现在画堂春的那一批家丁,抄着家伙就上了。宝乐小心翼翼的揪着君之的袖子,往后退了一步,只露出半个脑袋,企图阻止自家太姨婆:等等,你我素不相识,这里面一定是有什么误会!
姜兰舟侧身问向身后的人:你且说说,方才看到的是不是这个女人?
谁也没想到,她身后那人竟是脱下囚服后的姜凝。不过再想想又很合理,毕竟人家来一趟,自然是要救人出去的,而姜凝也确实是为她的太姨婆所救。
不合理的只是姜凝这厮,竟然将她出卖了个彻底。
是她,姜凝道,方才我瞧她是凭空出现,手中好像还拿着一幅卷轴。而且一听到姜小姐要来,便又使了别的法子,使地上裂了个洞,趁机逃了出去。
这番话听得宝乐血压升高,宝仗君势,撸起袖子不服气道:哎你怎么说话呢,好像我是什么坏蛋一样,我救你的事你怎么不说?不是我,你是不是要被狱卒用棍子打!
姜凝冷漠的看了她一眼,垂眸道:我并未求你救我。
既然如此,就不必再费口舌了,姜兰舟打断她们之间的对话,目光如蛇一般,从上到下在宝乐身上游走了一遍,谁给你的胆子,敢偷我姜家的东西?
偷东西?
宝乐寻思自己一个做梦的人,犯得着在梦里偷东西么,而且她到底是偷她太姨婆什么了?要说她手上有什么很快宝乐就想起了刚用过一次的画中境。可在她的认知里,画中境应该是白芷的东西,莫非是白蘅从姜家偷了给白芷的?所以这玩意儿原本就是他们老姜家的东西?
小姑娘将画中境双手奉上,飞快认错道:求给个解释的机会!
姜兰舟看到画中境,立刻飞快将画拿了回来,之后目光一变,也不知道有没有听到宝乐之后说的话。只见她朝管家贺明使了个眼色,然后整个人往后退了一大步。
贺明收到了东家的命令,朝两排随时待命的家丁比了个手势。一开始宝乐还以为,这个手势是让他们撤退,谁曾想这个手势一出,两排姜家家丁立刻围了上来,纷纷想把她从君之身后拽出来。
只是那上来拽人的手,连宝乐的衣服还没碰到,就被君之死死抓住,明明人就在眼前,可一寸都无法继续往前再伸。君之瞧那人似乎还不死心,便加重了手上的力道,要不是沈云芙喊了他一声,可能这只手当场就得报废。不过不报废这只手,不代表不能打晕他,君之松手的瞬间,迅速在来人颈窝处一击,将人打昏了过去。
周围还有姜家的家丁不死心,企图突破君之这层防线。但他们也知道就武力来说肯定打不过君之,便想着偷摸找个君之防守的死角,趁机将人掳走。对于人类来说,防守死角自然是和视觉死角相同的后背,几名打手趁着君之收拾面前的人,绕到了他的身后,眼看着就要成功,甚至连宝乐都没发现他们。
唰
子刀虽然是把短小的弯刀,却也因为小的缘故,十分轻便灵活。君之常将它用来当投掷道具,因为刀型奇特的缘故,这刀飞了一圈儿还是能自己飞回来。左手接住从众人面前滑过一圈儿的子刀,右手将母刀抵在离宝乐最近的一名姜家打手颈项上,君之以眼神扫视了一圈,似乎在询问还有谁不怕死,想上来试试能不能在他眼皮子底下,带走他想保的人。
别人敢不敢上宝乐是不知道,但这小姑娘现在只想扑进男朋友的怀里。
帅呆了啊喂!
姜兰舟将一切看在眼里,隐隐有些愠怒,不悦的看向沈云芙:云芙你这是什么意思,难不成我姜家的家事,你也要管?
无辜的沈云芙显然不想成为被迁怒的目标,赶紧以眼神示意了一下君之。沈家人的面子,君之多少还是要给的,但他又不想让开。两方僵持之际,好在宝乐回过神。她实在是不知道,他们干嘛要打这一架,于是小姑娘从君之身后钻了出来。
太姨不是,我是说姜小姐,这里面一定误会,我们要不坐下来谈谈?
姜兰舟其实也不是那么不讲道理的人,既然宝乐这般有诚意,她也有片刻觉得兴许一切都是一场误会。正准备答应坐下来谈谈的这个提议,可是还没等她开口,只见一抹红光从井底一跃而上。
火球球撒丫子飞了上来,并且还在空中飞了个来回,格外兴奋道:姜宝乐,姜宝乐,我想通他为什么会有记忆了!
宝乐尚未应声,只听姜兰舟冷笑道:好啊,你竟然可以驱使毕方,原是白家的细作,恐怕觊觎这画中境许久了吧!
火球球的粉末登场,直接摧毁了姜兰舟最后想要和谈的想法。但是她知道,周围这些人加起来都未必打的过宝乐面前的君之,可要是让宝乐这么走了,她姜家的面子还往哪搁。要是宝乐是寻常小偷也就罢了,如果是白家人,就涉及两个家族之间的矛盾,事件性质从单纯的偷盗事件变得复杂了起来。
虽说事件性质变得复杂,解决方法却又同时变得简单。
如果有人问,怎么对付毕方,那答案自然只有一个姜家大当家打了个响指,一团蓝光乍现,自水中诞生了一只通体洁白的四角神鹿。
白鹿踏浪而来,上古神兽,可驭洪水,可降暴雨。
顷刻间,精准的局部降雨就将毫无防备火球球淋成了落水凤凰,要不是君之反应快,及时带宝乐跳了出去,只怕他们主仆二人如今就要同甘共苦了。
自古水火不想融,夫诸上来一句话不说就搞事,尤其惹得还是火球球这个暴脾气,那结局如何显而易见。两只上古神兽,在海陆空大战了数百回合,最后以夫诸微弱的优势取胜。
虽说水火大战自古都有,但五行一直是水克火,毕方被夫诸压制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解决了召唤兽,按理来说,下一个遭殃的就是召唤兽的主人。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都是这么认为的,君之虽然身手好,可毕竟也只是个凡人,神仙打架又哪里是他能阻止的。
夫诸一蹄子踩在火球球背上,可怜的毕方被他一脚不知道踹到了哪儿去。
而后天空放晴,水神兽逆着霞光,自空中降落。然而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只夫诸在众目睽睽之下,慢慢走到了宝乐身边,像只普通的小鹿一般,蹭了蹭她的腿。不管是毕方还是夫诸,说到底都是上古神兽。哪怕夫诸长得圣洁漂亮,也不是寻常的小鹿,他自成为姜兰舟的侍宠,已经过去数十个年头,战斗力能顶现在的火球球两个半。
夫诸平常除了给姜家人一些面子,哪看过他如此亲昵外人?不一蹄子踹飞,就像踹火球球那样,都算是给面子。
倒是宝乐迅速反应了过来,伸手在夫诸身上摸了摸,不得不说手感是比火球球好上一些,滑溜溜的。夫诸并未阻止宝乐摸她,反而开心的摇起了脑袋,看的出来他十分喜欢宝乐。
现在我们可以找个地方好好谈谈了么?
小姑娘决定乘胜追击,毫无惧色的走到姜兰舟面前,伸出手道:自我介绍一下,我姓姜,如您所见,我体内也流有姜家的血。您可能不认识我,因为我来自未来。准确一点是,我从未来进入了这场梦,而您是我梦中的太姨婆。
姜兰舟到底是个聪明人,很快就想明白了一切:你是兰汀的后人。
小姑娘点了点头:是。
姜兰舟沉思片刻又道:你是食梦者。
宝乐第一次觉得,自己这么聪明一定是遗传!
小姑娘笑的灿烂:是。
虽说宝乐是挺开心这番认亲成功,可又很惆怅一个事实验证完毕,在场的这么多人,没有一个是梦的主人。所以那位神秘的梦主人,又到底是什么人呢?
第146章
姜家的女佣将姜凝领了回去,按照姜兰舟吩咐的,烧了热水,说是要给她洗漱。原本她们还打算在洗澡水里撒上一些香薰,宝乐及时组织了她们。女佣有些不理解她的做法,按照她们的理解,加入香薰是贵客才有的待遇,明明是一件好事。
小姑娘摇摇头:姜凝我是说苏姑娘身上有伤,香薰这种添加剂,对她百害而无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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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走二字还没说完,原本放空自己的姜凝突然目光聚焦,震惊的抓着宝乐的手臂:你是说来的人是姜兰舟?那个姜大家当?
咦,原来她不知道谁要来么?虽说她与火球球刚才确实没有明说来人的身份,可为何姜凝这么激动,就好像看到偶像的追星族一般。
但是事急从权,虽然宝乐很想留下来看戏,但终究还是理智说服了她。
小姑娘已经来不及思考那么多,当然也没有空回答姜凝的问题,她在对方问完问题后,飞快说了一句毫不相干的话:你说,这牢房年久失修,会不会我脚下的地板突然漏了个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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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姜兰舟的人赶到,姜凝也没从这个奇异的景象中回过神。
另一边,宝乐费劲千辛万苦,从大洞底下晃晃悠悠爬了上去,顶开一个井盖,露出黑漆漆的小脑袋。
你说说,小姑娘回头就跟自己的宠物鸟抱怨,我说要像《越狱》一样体面的离开就不行,说是年久失修就可以,不都是爬下水管道么,咋还区别对待呢!你说这合理嘛!合理嘛!
火球球意味深长道:这波啊,这波就是中国语言的博大精深了。
小姑娘原地翻了个白眼,结果翻早了,这上半身虽然爬上去了,但下半身还卡井道里,并且一个不小心踩空了。要知道这下面的管道,足有七八米,这要是摔下去,不死也要重伤,死不死的还得看是不是脑阔朝下。
这一切发生的很快,快到火球球刚反应过来,就有一道人影冲了出去。
按理来说火球球的反应速度不慢,这个反应也足以保宝乐无伤,但这世上竟然有比他更快的人,这就让人很不服气了!毕方凤眼一睨,金光一闪,想仔细看看是哪个混蛋,敢当着他的面这么不给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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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虽是失足,但全程睁着眼睛,亲眼看到上面跳下一个人。这人身手和他的反应力一样优秀,宝乐只约末下落了不到三四米就被他伸手揽进怀里。他一手搂着她的人,另一只手飞快自后腰拔出一把明晃晃的子母刀。管道里是水泥墙,硬度比较大,刀剑不容易插进去。所以他顶开了子刀的一截儿,在不完全脱离母刀的情况下,子刀与母刀之间形成了夹角,双刀同时与墙面摩擦,大大降低了下落速度。
两人安然落于地面。
放手。
君之收起刀,但是发现怀里的人,还死死抱着他的腰,倒有几分受到刺激的样子。但他知道她没有,这姑娘演技着实是差,要是害怕怎么也该瑟瑟发抖,而不是这般想笑却又要一直憋着的抖。
火球球这时也飞了下来,火翼点亮了黑漆漆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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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扯了扯嘴角,心不甘情不愿的松了手,顺便背着君之狠狠瞪了一眼傻鸟,以眼神警告他不要乱说话!
神鸟毕方到底还是听主人的警告的,主要是宝乐掌握了他晚饭是吃烤鸡还是烤老鼠的决定权。叛逆如他,也懂的得给主人留些面子。更何况他是支持宝乐生蛋的,只是不看好她给君之生蛋而已。但不管是谁的蛋,那都是好蛋!
宝乐用袖子擦了擦脸上刚才爬管道蹭到的黑灰,扭扭捏捏的转身面对着君之:你,你怎么在这儿呀!我,我之前在南京的时候不是故意不和你打招呼就走的
火球球实在看不下去了打断她道:姓君的现在不认识你,梦与梦之间,除了梦的主人和食梦者,记忆是不相通的。
小姑娘听到这番话,肉眼可见的失望,怪不得君之看起来比上一次梦中冷漠了不少,甚至有点接近他们初次见面时的状态。宝乐心里难免有些小失落,不过她向来不是这么点简单就会被打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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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是赤果果的以身相许四个字,让君之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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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瞪大了眼睛,就连火球球也惊掉了下巴。
可是之前明明确认过,君之绝不可能是梦的主人,他是上个梦中,唯一清楚宝乐是食梦者的人,他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在梦中。要是他是梦的主人,那么这场梦根本延续不到现在,她已经回到现实世界了才对!
那他是如何记得自己,还记了整整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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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我就不上去了吧。宝乐摇摇头。
想就知道,沈云芙不可能平白无故带着君之来苏州,还特别是在这个节骨点上,那么把他们请过来的人就很有可能是她的太姨婆。虽然沈家不从政,可到底是南京的古老家族,估计十有八九姜凝说她太姨婆救了她,而她的太姨婆也是拜托了金陵沈家出面才救下的人。
她刚从牢里逃走,目的就是避开太姨婆,现在还上去,她傻嘛!
可惜君之没给她拒绝的机会,甚至不问缘由,趁着她抱着自己,嗖嗖两下顺着井口的楼梯飞快爬了上去。他的动作实在是干净利落,一点也没有因为带着人所以受到影响,甚至因为抱着宝乐,步伐更稳健了些。他速度极快,虽然宝乐心里很不想上去,但脚离地的瞬间,还是认命的搂紧了君之的腰。
君之?沈云芙揉了揉眼睛,确认自己看到了两个人。
除了他们家万年不变的冷面先生,还有一个不知道是从哪跑出来的小姑娘。那平日全身写满生人勿进的人,现在竟然主动搂着人家小姑娘,表情也比往常柔和了一些。
姜兰舟紧跟在沈云芙身后而来,看了一眼面前的两人,也笑了笑:云芙,你看巧了不是,之前我还说要你帮忙找人,如今这人啊自己就出现了。
沈云芙大为震惊:兰舟姐,你认识君之?
姜兰舟瞥了一眼君之,随后目光落在宝乐身上,艳红的指甲指了过去:我要找的是她。
小姑娘一脸迷茫,简直比方才沈云芙还要震惊,指向自己,弱弱的问了一句:这位姐姐,我们认识么,你找我做什么?这孙子认识祖宗正常,可祖宗点名找孙子,还是一百年以后才出生的孙子,这是为了什么呀?
朝手下比了个眼神,姜兰舟眯起眼睛,习惯性发号施令:给我把她抓起来。
这位太姨婆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但似乎是认真的。先前出现在画堂春的那一批家丁,抄着家伙就上了。宝乐小心翼翼的揪着君之的袖子,往后退了一步,只露出半个脑袋,企图阻止自家太姨婆:等等,你我素不相识,这里面一定是有什么误会!
姜兰舟侧身问向身后的人:你且说说,方才看到的是不是这个女人?
谁也没想到,她身后那人竟是脱下囚服后的姜凝。不过再想想又很合理,毕竟人家来一趟,自然是要救人出去的,而姜凝也确实是为她的太姨婆所救。
不合理的只是姜凝这厮,竟然将她出卖了个彻底。
是她,姜凝道,方才我瞧她是凭空出现,手中好像还拿着一幅卷轴。而且一听到姜小姐要来,便又使了别的法子,使地上裂了个洞,趁机逃了出去。
这番话听得宝乐血压升高,宝仗君势,撸起袖子不服气道:哎你怎么说话呢,好像我是什么坏蛋一样,我救你的事你怎么不说?不是我,你是不是要被狱卒用棍子打!
姜凝冷漠的看了她一眼,垂眸道:我并未求你救我。
既然如此,就不必再费口舌了,姜兰舟打断她们之间的对话,目光如蛇一般,从上到下在宝乐身上游走了一遍,谁给你的胆子,敢偷我姜家的东西?
偷东西?
宝乐寻思自己一个做梦的人,犯得着在梦里偷东西么,而且她到底是偷她太姨婆什么了?要说她手上有什么很快宝乐就想起了刚用过一次的画中境。可在她的认知里,画中境应该是白芷的东西,莫非是白蘅从姜家偷了给白芷的?所以这玩意儿原本就是他们老姜家的东西?
小姑娘将画中境双手奉上,飞快认错道:求给个解释的机会!
姜兰舟看到画中境,立刻飞快将画拿了回来,之后目光一变,也不知道有没有听到宝乐之后说的话。只见她朝管家贺明使了个眼色,然后整个人往后退了一大步。
贺明收到了东家的命令,朝两排随时待命的家丁比了个手势。一开始宝乐还以为,这个手势是让他们撤退,谁曾想这个手势一出,两排姜家家丁立刻围了上来,纷纷想把她从君之身后拽出来。
只是那上来拽人的手,连宝乐的衣服还没碰到,就被君之死死抓住,明明人就在眼前,可一寸都无法继续往前再伸。君之瞧那人似乎还不死心,便加重了手上的力道,要不是沈云芙喊了他一声,可能这只手当场就得报废。不过不报废这只手,不代表不能打晕他,君之松手的瞬间,迅速在来人颈窝处一击,将人打昏了过去。
周围还有姜家的家丁不死心,企图突破君之这层防线。但他们也知道就武力来说肯定打不过君之,便想着偷摸找个君之防守的死角,趁机将人掳走。对于人类来说,防守死角自然是和视觉死角相同的后背,几名打手趁着君之收拾面前的人,绕到了他的身后,眼看着就要成功,甚至连宝乐都没发现他们。
唰
子刀虽然是把短小的弯刀,却也因为小的缘故,十分轻便灵活。君之常将它用来当投掷道具,因为刀型奇特的缘故,这刀飞了一圈儿还是能自己飞回来。左手接住从众人面前滑过一圈儿的子刀,右手将母刀抵在离宝乐最近的一名姜家打手颈项上,君之以眼神扫视了一圈,似乎在询问还有谁不怕死,想上来试试能不能在他眼皮子底下,带走他想保的人。
别人敢不敢上宝乐是不知道,但这小姑娘现在只想扑进男朋友的怀里。
帅呆了啊喂!
姜兰舟将一切看在眼里,隐隐有些愠怒,不悦的看向沈云芙:云芙你这是什么意思,难不成我姜家的家事,你也要管?
无辜的沈云芙显然不想成为被迁怒的目标,赶紧以眼神示意了一下君之。沈家人的面子,君之多少还是要给的,但他又不想让开。两方僵持之际,好在宝乐回过神。她实在是不知道,他们干嘛要打这一架,于是小姑娘从君之身后钻了出来。
太姨不是,我是说姜小姐,这里面一定误会,我们要不坐下来谈谈?
姜兰舟其实也不是那么不讲道理的人,既然宝乐这般有诚意,她也有片刻觉得兴许一切都是一场误会。正准备答应坐下来谈谈的这个提议,可是还没等她开口,只见一抹红光从井底一跃而上。
火球球撒丫子飞了上来,并且还在空中飞了个来回,格外兴奋道:姜宝乐,姜宝乐,我想通他为什么会有记忆了!
宝乐尚未应声,只听姜兰舟冷笑道:好啊,你竟然可以驱使毕方,原是白家的细作,恐怕觊觎这画中境许久了吧!
火球球的粉末登场,直接摧毁了姜兰舟最后想要和谈的想法。但是她知道,周围这些人加起来都未必打的过宝乐面前的君之,可要是让宝乐这么走了,她姜家的面子还往哪搁。要是宝乐是寻常小偷也就罢了,如果是白家人,就涉及两个家族之间的矛盾,事件性质从单纯的偷盗事件变得复杂了起来。
虽说事件性质变得复杂,解决方法却又同时变得简单。
如果有人问,怎么对付毕方,那答案自然只有一个姜家大当家打了个响指,一团蓝光乍现,自水中诞生了一只通体洁白的四角神鹿。
白鹿踏浪而来,上古神兽,可驭洪水,可降暴雨。
顷刻间,精准的局部降雨就将毫无防备火球球淋成了落水凤凰,要不是君之反应快,及时带宝乐跳了出去,只怕他们主仆二人如今就要同甘共苦了。
自古水火不想融,夫诸上来一句话不说就搞事,尤其惹得还是火球球这个暴脾气,那结局如何显而易见。两只上古神兽,在海陆空大战了数百回合,最后以夫诸微弱的优势取胜。
虽说水火大战自古都有,但五行一直是水克火,毕方被夫诸压制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解决了召唤兽,按理来说,下一个遭殃的就是召唤兽的主人。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都是这么认为的,君之虽然身手好,可毕竟也只是个凡人,神仙打架又哪里是他能阻止的。
夫诸一蹄子踩在火球球背上,可怜的毕方被他一脚不知道踹到了哪儿去。
而后天空放晴,水神兽逆着霞光,自空中降落。然而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只夫诸在众目睽睽之下,慢慢走到了宝乐身边,像只普通的小鹿一般,蹭了蹭她的腿。不管是毕方还是夫诸,说到底都是上古神兽。哪怕夫诸长得圣洁漂亮,也不是寻常的小鹿,他自成为姜兰舟的侍宠,已经过去数十个年头,战斗力能顶现在的火球球两个半。
夫诸平常除了给姜家人一些面子,哪看过他如此亲昵外人?不一蹄子踹飞,就像踹火球球那样,都算是给面子。
倒是宝乐迅速反应了过来,伸手在夫诸身上摸了摸,不得不说手感是比火球球好上一些,滑溜溜的。夫诸并未阻止宝乐摸她,反而开心的摇起了脑袋,看的出来他十分喜欢宝乐。
现在我们可以找个地方好好谈谈了么?
小姑娘决定乘胜追击,毫无惧色的走到姜兰舟面前,伸出手道:自我介绍一下,我姓姜,如您所见,我体内也流有姜家的血。您可能不认识我,因为我来自未来。准确一点是,我从未来进入了这场梦,而您是我梦中的太姨婆。
姜兰舟到底是个聪明人,很快就想明白了一切:你是兰汀的后人。
小姑娘点了点头:是。
姜兰舟沉思片刻又道:你是食梦者。
宝乐第一次觉得,自己这么聪明一定是遗传!
小姑娘笑的灿烂:是。
虽说宝乐是挺开心这番认亲成功,可又很惆怅一个事实验证完毕,在场的这么多人,没有一个是梦的主人。所以那位神秘的梦主人,又到底是什么人呢?
第146章
姜家的女佣将姜凝领了回去,按照姜兰舟吩咐的,烧了热水,说是要给她洗漱。原本她们还打算在洗澡水里撒上一些香薰,宝乐及时组织了她们。女佣有些不理解她的做法,按照她们的理解,加入香薰是贵客才有的待遇,明明是一件好事。
小姑娘摇摇头:姜凝我是说苏姑娘身上有伤,香薰这种添加剂,对她百害而无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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