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小暗恋/糖分 作者:橙子雨

    渐渐的,时间不饶人,程彻从二十岁出头,不知不觉地就迈入了二十岁快要结束的光景。

    当年的同学,陆续结婚后生子。

    事业家庭的压力越重,大家也开始变得越来越忙,渐渐的,一年一度的同学会不太办得起来了。

    没有了同学会,程彻能想到唯一可能见到赵清嶺的契机,就只有参加共同同学的婚礼。

    当然,很多人结婚请他去婚礼,只不过是把他当成交份子钱的傻瓜。

    甚至明明在高中时跟赵清嶺、跟他都八竿子打不到,也腆着脸来给他发请帖。

    这个程彻当然知道,但他无所谓。

    他不在乎,因为他去参加那些婚礼,并不是怀着一定要见到赵清嶺的心情。

    他并没有那么高的奢望。

    真正想要的,无非只是在去婚宴酒店的路上,在坐在公交车上的那一小段时间,能对漫长而疲惫人生,稍微地有一点点心存希望。

    也许呢?

    他总是坐在公交车摇晃的窗边,看着树影,心里幻想着。

    也许,等待会儿到了婚礼会场,真的有机会能再次远远看他一眼。

    也许,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说上一两句话。

    虽然,明知道可能性微乎其微。

    但也许、也许呢?

    程彻从来没有想要很多。

    他从来没有不切实际地幻想时隔多年,赵清嶺会愿意再跟他继续当朋友,偶尔叫他出来喝个酒、去他家里玩什么的。

    他没有那么高的理想。

    但毕竟那个人,是曾经出现在他灰暗生命中,唯一的一抹亮色。

    就只是想远远地看看他再看一眼那样温暖的明亮而已。

    就这样。

    一年又一年,一场婚礼又一场婚礼。

    程彻也开始慢慢学着接受现实。

    也许,他永远等不到那么一天了。也许,赵清嶺再也不会回国了。

    他的人生,也许一辈子就这样了。

    没有念想,没有温存,没有哪怕一星半点小小的魔法。

    但是这个世界,就是那么残酷同时那么殊色斑斓在他已经几乎不再怀抱期待的日子,那个也许永远不会出现的渺茫的也许,就这么在这天奇迹般地降临了。

    在婚宴结束,程彻坐上赵清嶺车的时候,整个人是彻底恍惚的。

    安全带铃滴滴了好一会儿,他都没听见。

    直到再度闻见那淡淡的、诱惑的香水味。

    温柔内敛的、宽广稳重的,烟草和木头的香气,充斥在整个世界。

    赵清嶺整个人从驾驶座朝他倾覆下来,离得好近好近,黑色的沉沉看着他,看起来就像是马上要亲吻他一样。

    程彻整个人战栗起来。

    世界仿佛充满了绚烂烟花,变得那么美好那么不真实继而却听到咔一声,安全带扣上了。

    你发什么呆呢?赵清嶺帮他扣好安全带,放开他,不知为何笑得有点狡黠,傻得好像我东北老外婆家养的狍子。

    阳光,从前窗漏下来。

    赵清嶺的脸庞很俊美,他笑着,一半脸庞在阳光下,一半在阴影里。

    程彻看着那样的他。

    心底疯狂地只剩下一个声音真的,足够了。

    他喜欢了这个人十几年。十几年后,这个人和当年一样帅气、阳光、温和、爱笑,一点都没变。

    太好了,真的太好了。

    更不要说十几年后,竟然还能有一次机会靠得那么近。还能有那么一两秒钟容他疯狂地肖想,他的整个人生都完全值得了。

    车子开起来后,程彻一直想开口说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毕竟他一向嘴笨,反应又慢。

    并且还想着如果,这是他跟赵清嶺的最后一次相见,也许反而就此保持沉默,才能封存住最完美的回忆。

    所以,就不要多嘴、不要犯傻了吧?

    这样,等过了十年、二十年,等到他有足够的勇气拿出这珍藏的记忆翻看时,一定会感激现在的自己。

    可是,可是。

    心底另一个声音却疯狂地在喊,说话,跟他说话啊!

    就算荒诞,就算愚蠢,也好歹努努力说些什么啊!

    也许把他哄开心了、也许把他逗笑了,也许这样下一次他还会想要联系你。

    就算只是今后出门喝个酒、约个饭,又或者互相帮个小忙。

    那样,不就又能看到他了吗?

    要是以后还能偶尔见见面,那样该多幸福啊?

    所以,快点,想想办法,说些什么应该也不是很难吧?!作为以前的同学,曾经的朋友,用你们曾经在一起所有的回忆,想点办法跟他套套近乎啊!

    快啊!

    程彻催着自己,就这么绞尽脑汁地想着。

    然而,可能是车内长时间的沉默导致空气太过凝滞的缘故。身边赵清嶺伸出白皙的手指,打开了车载音响。

    瞬间整个车子被旋律淹没,再也没有开开口说话的契机。

    迟了。

    程彻茫然若失。

    懊恼着自己的迟钝没用,耳中却传来了熟悉的旋律。

    为你翘课的那一天

    花落的那一天

    教室的那一间我怎么看不见

    消失的下雨天我好想再淋一遍

    周围的景致,变了。

    不再是车里成熟的皮革香,时间突然回到了很久以前,回到和赵清嶺一起坐在操场上发呆的那个青葱岁月。

    在那个年代的高中,全校都没有几个人有手机。

    但赵清嶺不一样,赵清嶺手里总能拿着最新款。

    于是,很多个阳光后的午后,程彻都记得一起坐在操场的看台架上,接着耳机一人一边听着歌发呆,他轻轻地、不着痕迹地靠着赵清嶺的肩膀。

    没想到失去的勇气我还留着。

    耳机里,那个熟悉的声音,一遍一遍唱着。

    没想到失去的勇气我还留着。

    好想再问一遍

    你会等待还是离开?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但偏偏雨渐渐

    大到我看你不见

    还要多久我才能够在你身边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从前从前从前从前从前从前

    十年前的从前从前。

    那真的是很久、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好在时隔多年,赵清嶺一点都没有变。

    不管是他的样子,他的温柔,还是他爱听的那些歌。

    程彻微微勾起唇角,笑了。

    因为再也受不了、 忍不住生怕如果不赶快笑出声,泪水就要忍不住决堤,把他自己给淹没。

    不敢睁眼,整个人不能动。

    就那么微笑着,死死抓住座椅,溺水一般。

    一直过了好久好久,才缓缓放松,像是失去全部力气一般背靠在副驾座椅上。

    真好,太好了。

    有生之年能遇到他、喜欢他,又能在时隔经年之后再次与当年的那个少年相遇,真的太好了。

    真的。

    作者有话要说:  留言啊亲!随机小红包啊亲~

    试一下下章凌晨更

    第9章

    彻彻。

    彻彻彻彻!

    哎,彻、彻~宝贝,醒醒了!到了!

    耳边仿佛还播放着梦里《晴天》的旋律,惊醒后,眼前却已经是赵清嶺放大的帅脸。

    程彻一时间根本反应不过来。

    整个人还在发懵的时候,温暖的手指已经蹭到他唇边。

    眼前的男人弯起眼角,笑容宠溺又无奈:彻彻你终于醒了,看,已经到地方了,下车吧。

    喂,下车啊,你傻看着我干什么?

    真是,刚才在车上说话说到一半突然就睡着,还说梦话流口水,你到底是有多困?睡了一觉还没醒?

    抱怨着,指尖却自然而然地抹掉他的口水,一点都不嫌弃。

    程彻这边,脑子却还在死机。

    哎

    他呆呆想着,怎么回事?

    他说到地方了?可到地方了是到哪儿了?到中医院了吗?

    可是,可是。

    周遭的景物,明显不是中医院。

    程彻持续懵逼,赵清嶺又抽纸巾替他抹了两下唇角,继而凑过来,很亲昵地亲了亲刚才抹过的地方。

    程彻缓缓地、僵硬了起来。

    因为、因为

    这辆车子,好死不死和回忆中的那天是同一辆车,和回忆中一模一样的皮革味,让人混淆、混乱。

    直到赵清嶺的吻再度落下来,一次又一次。

    温暖、甜蜜,无数次反复的厮磨,才终于抚平了惶惑和心惊。

    他开始回吻赵清嶺,并真真切切想起来

    是了,他们早就已经在一起了。

    如今亲吻他的这个人,是他名正言顺的男朋友。

    他如今过着的,是梦一般的日子。

    已经不用再因为他的一句话、一个笑容而瞬间狂喜和悲哀,不用再琢磨他的一条信息而彻夜难眠,不用因为很多不确定的希冀和猜疑而惶惶不安。

    现在的他,被暗恋多年的男神宠着、爱着。

    虽然不知道还能被宠多久,但至少此刻,还没有被腻味。

    吻太过投入。

    以至于渐渐变了味,渐渐变得莫名有些色|情。

    好在程彻理智尚存,又有前车之鉴,知道这个白痴一旦吻投入了能干出来什么不要脸的事情,赶紧拼命把人推开。

    果然,黑框眼镜已经不知何时被拿掉了。

    白色衬衣更是不知何时被解开了一半。

    程彻努力收住不稳的呼吸,抿嘴低头整理了一下衣领,再看看外面,他们车子正停在市里最大的商城地下停车场。

    再看看身前,膝盖上正放着一只蛋糕。

    蛋糕?

    哦,对了!蛋糕!

    程彻直到这一刻,才终于从睡糊涂的状态彻彻底底清醒,捋顺所有的记忆

    他们这趟的目的地,是这间商场的顶层新开的连锁的小资的音乐餐吧。

    而之所以过来,是因为订好去东欧的出行计划在时间上刚好cover了好朋友的生日,今天是来给朋友提前补过生日的。

    这

    糟了糟了,蛋糕没压坏吧?

    因为寿星喜欢小美人鱼,程彻专门为她定制了个海洋主题的蛋糕。

    店家很贴心地把爱丽儿的人偶放在蛋糕上,做出来整个蛋糕漂亮精致极了,像一丝不苟的艺术品。

    以至于程彻从出门全程把它抱膝盖上小心翼翼,生怕碰坏了。

    结果,都怪赵清嶺这个随时发情的!刚才亲成那样,完全没留心蛋糕这可是别人的生日啊!真把唯一的蛋糕弄变形了可还行?!

    真是的。

    程彻小心翼翼地生着闷气,又觉得自己很好笑。

    因为,明明半年前,同样的两人在同样的车里,他还根本不敢抱有待任何期待。

    牵手、亲吻、拥抱什么的,更是想都不敢想。

    如果在那个时候告诉他,他这辈子能得到赵清嶺一个真心实意的吻,恐怕要他当场死掉来交换,他都会甘之如饴。

    而现在呢?

    竟都有闲心嫌弃起来了。

    两人下车后,还没走到电梯,程彻就接了催命电话。

    哎~我说你俩到底行不行,给我过生日,你们自己迟到?

    已经十分钟了谢谢,还要多久!老娘一个人坐包厢里很无聊哎!

    程彻脸一红:抱歉,刚才堵车,这就上去了。

    堵车当然是假的。

    果然,上楼推开门,包间里坐着的美女也根本就不买账。

    堵车?堵车堵得你衣衫不整,也是厉害了。

    但她毕竟是程彻的朋友,小小抱怨了一句后,就拍拍身侧沙发让程彻在她身边坐下了。

    态度跟对待随后进门的赵清嶺相比,完全天差地别。

    她一看到赵清嶺,马上如临大敌,伸出纤纤玉指指着包厢门口:你,停,别动。对,你就坐那,坐门口小板凳就好。

    赵清嶺:

    赵清嶺:我忍。

    眼前这位寿星的名字叫颜珍,是程彻交往了十几年的老朋友。

    高中时其实都是同一届的,不过不同班。

    二十八九岁的颜珍,勉强算是个美女。

    一头浓密的茶色常卷发、名牌包包和裙子打扮入时,脸上的五官标致到就算比起唐蜜也分毫不差的地步。

    之所以加上了勉强二字,主要是因为这位美女她身材方面,实在是稍稍有点偏壮。

    当然,赵清嶺清楚地记得,这个女人在高中时候可远比现在还要壮很多倍。

    高中时候的颜珍,就算保守估计也差不多得两百五十斤左右吧?

    配上一米七五的傲人身高,像一座巨山。

    导致包括赵清嶺在内的很多同学,虽然当年可能并没跟她说过话,但回忆高中生活时,都多少会记得这样一个超大只女生的存在。

    那时颜珍好像还有个外号,叫做胖虎妹妹。

    就是《机器猫》里面那个胖虎他的妹妹,她差不多当时真的就是那种形象。

    相比当年,如今的她真的只是稍稍微胖而已

    莹润、丰满。

    已经算是很美了,可喜可贺。

    按照一般经验,当过胖子的人性格方面应该都会比较温和。

    可惜,这颜珍毕竟是个特列。

    这不?程彻一坐下,她的纤纤红蔻手马上就揪住了他的衣领,一脸很嫌弃的样子:喂~宝宝,你怎么又穿这种土里土气的衬衫啊?都跟你说不要买了,怎么不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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