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 作者:点点万
些得意,他坐回沙发,重新以老师的身份审阅这份作业,他一字一句地读过去,又一次被文章里深切的情感打动,能看出来暗恋的人追着他的光砥砺前行,被爱的人温柔闪耀。
向兴学想给这篇文章打很高的分,文章有三千多字,浮夸里藏着真诚,张扬中露着怯懦,似乎有不少可以修改的地方,但向兴学又觉得无处可改,一丝一毫的偏差都会影响情感的表达。他只是有一点儿弄不懂作者为什么要在结尾加上一句“且慕君子,向之心切,望之俨然,求之不得,寤寐思服。”,以一个大学语文老师的视角,这一句话完全是生搬硬套,且和上文格格不入。
向兴学把结尾看了几遍,怎么看都觉得有些多余,便按着键盘上的退格键从句号开始删,删到“俨”字时,他停下了手。
向俨的俨也是俨然的俨。
向兴学产生了一种离奇的猜测
文章的作者说,“我”考上学长的大学——向俨也是桐大的学生。
他还说——“我”在医院看到学长为病人诊病,他垂眸,给人感觉温暖却疏离。
……
等向兴学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的眉头已经拧了许久,肌肉牵引着神经,让他感觉到routi和精神的双重不适。
向兴学把删掉的字都补了回去,补的时候又觉得自己想象力过于丰富。
桐大的学生来自于天南海北,怎么正巧让他遇上一个桐城本市的、又暗恋自己侄子的学生呢?
向兴学甚至怀疑这篇文章只是一个被杜撰出来的故事,或者说作者就是一个过于胆小的女孩。
向兴学给文章打了八十五分,十五分全扣在结尾上。
他有一瞬间认为自己过于严苛,但想到一般学生的分数都在六七十分,又觉得自己还算公平。
“好香啊。”向俨一换上拖鞋就寻着味儿往厨房走,“向兴学,这汤好了没?”
“好了,等我炒个菜就吃晚饭。”向兴学合上电脑进到厨房里,向俨正举手为自己卷袖子,他身上是一件白的衬衫,衬衫看着严肃,领口的扣子却开得随意。
向兴学把向俨从厨房里赶出去,叮嘱他换一件衣服,又为他盛了一小碗汤。
向俨会是那个“完美如神”的学长吗?可能是。向俨从小优秀到大,成为谁的光,谁的欢喜,向兴学一点儿都不觉得意外。可向兴学又不希望向俨被人这样爱着。要说为什么,向兴学只觉得这种过于浓厚而且见不得光的眷慕没有必要。
向兴学把汤端到饭桌上,朝房间里喊:“我给你盛了一碗汤放桌上了。”
向俨没回话,但向兴学在厨房听到他拉开了客厅的椅子。
绿叶菜下油锅,发出滋啦一声。
向兴学觉得自己像热油一样,烦躁得很。
“你,高中的时候,是不是在主席台上做过国旗下讲话?”向兴学一直对自己说不能问,端起饭碗看到桌对面的向俨却又没忍住。
“老早以前的事了谁还能记得,你问这个干嘛?”
“想一想。”
向俨看了一眼向兴学,放下筷子想了一会儿,“做过吧,好像还挺经常的。”
“毕业的时候,你是不是毕业生代表?”
“运动会你是不是跑完三千米又去跑了一百米决赛?”
“篮球赛的时候,你们班没有拿第一,然后差点跟对手打起来……
“高三寒假补课你带着全班同学去操场上打雪仗,闹了一个午休,被点名批评。”
向兴学一开始用的还是问句,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就逐渐改成了陈述句。
他从来没有参与过向俨的十七八岁,从那个“我”的视角,向兴学却看到了他错过的时光。
第二十八章 庄生
“怎么,你是和我高中班主任见过了?”向俨喝了最后一口汤,似笑非笑地听向兴学说自己高中时代的故事。
向兴学摇摇头。他还没想好要不要和向俨说他收到这样一份作业。
他把碗筷收拾好,走到厨房里,洗碗的时候又忍不住想起几年前的向俨——文章里描写的只是一个普通的少年,他或许比其他更普通的人要优秀一点儿,但他所做的、所经历的真的只是十几岁的人应当经历的。但向兴学又知道,向俨的成长经历并不普通,他中考的时候遭遇母亲去世,和父亲的关系降到冰点。十六七岁,十七八岁,本来就是一个孩子成长过程里最艰难的时候,向俨却孤单地像个石猴,失去了母亲,也没有父亲陪伴。
即便如此,他依然在别人的回忆里熠熠生辉。
向兴学叹了口气。
这样的人不该被爱吗?
“小俨,今晚看个电影吧。”向兴学走到沙发前,往向俨怀里塞了个抱枕。
“看什么?”向俨把抱枕抵在胸前,盘着腿缩在角落里。
“洛丽塔。”
向兴学拉上了客厅的窗帘,把投影仪连在自己的电脑上。
房间里漆黑一片,只有白墙投影着电影的画面。
这不是他们第一次在黑暗里看《洛丽塔》,向兴学高中的时候就带上小学的向俨看过一次。
向俨好像不记得这段回忆了,他一直盯着墙面。
汽车歪歪斜斜地行驶在乡间的小道上,男主角一手捏着发卡,一手摆弄手枪。
“she was lo, in lo, in the m……
“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向兴学按了暂停。
向俨凝视着静止的白墙,轻轻地眨眼。
他停了许久,才侧过脸看向兴
恋耽美
些得意,他坐回沙发,重新以老师的身份审阅这份作业,他一字一句地读过去,又一次被文章里深切的情感打动,能看出来暗恋的人追着他的光砥砺前行,被爱的人温柔闪耀。
向兴学想给这篇文章打很高的分,文章有三千多字,浮夸里藏着真诚,张扬中露着怯懦,似乎有不少可以修改的地方,但向兴学又觉得无处可改,一丝一毫的偏差都会影响情感的表达。他只是有一点儿弄不懂作者为什么要在结尾加上一句“且慕君子,向之心切,望之俨然,求之不得,寤寐思服。”,以一个大学语文老师的视角,这一句话完全是生搬硬套,且和上文格格不入。
向兴学把结尾看了几遍,怎么看都觉得有些多余,便按着键盘上的退格键从句号开始删,删到“俨”字时,他停下了手。
向俨的俨也是俨然的俨。
向兴学产生了一种离奇的猜测
文章的作者说,“我”考上学长的大学——向俨也是桐大的学生。
他还说——“我”在医院看到学长为病人诊病,他垂眸,给人感觉温暖却疏离。
……
等向兴学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的眉头已经拧了许久,肌肉牵引着神经,让他感觉到routi和精神的双重不适。
向兴学把删掉的字都补了回去,补的时候又觉得自己想象力过于丰富。
桐大的学生来自于天南海北,怎么正巧让他遇上一个桐城本市的、又暗恋自己侄子的学生呢?
向兴学甚至怀疑这篇文章只是一个被杜撰出来的故事,或者说作者就是一个过于胆小的女孩。
向兴学给文章打了八十五分,十五分全扣在结尾上。
他有一瞬间认为自己过于严苛,但想到一般学生的分数都在六七十分,又觉得自己还算公平。
“好香啊。”向俨一换上拖鞋就寻着味儿往厨房走,“向兴学,这汤好了没?”
“好了,等我炒个菜就吃晚饭。”向兴学合上电脑进到厨房里,向俨正举手为自己卷袖子,他身上是一件白的衬衫,衬衫看着严肃,领口的扣子却开得随意。
向兴学把向俨从厨房里赶出去,叮嘱他换一件衣服,又为他盛了一小碗汤。
向俨会是那个“完美如神”的学长吗?可能是。向俨从小优秀到大,成为谁的光,谁的欢喜,向兴学一点儿都不觉得意外。可向兴学又不希望向俨被人这样爱着。要说为什么,向兴学只觉得这种过于浓厚而且见不得光的眷慕没有必要。
向兴学把汤端到饭桌上,朝房间里喊:“我给你盛了一碗汤放桌上了。”
向俨没回话,但向兴学在厨房听到他拉开了客厅的椅子。
绿叶菜下油锅,发出滋啦一声。
向兴学觉得自己像热油一样,烦躁得很。
“你,高中的时候,是不是在主席台上做过国旗下讲话?”向兴学一直对自己说不能问,端起饭碗看到桌对面的向俨却又没忍住。
“老早以前的事了谁还能记得,你问这个干嘛?”
“想一想。”
向俨看了一眼向兴学,放下筷子想了一会儿,“做过吧,好像还挺经常的。”
“毕业的时候,你是不是毕业生代表?”
“运动会你是不是跑完三千米又去跑了一百米决赛?”
“篮球赛的时候,你们班没有拿第一,然后差点跟对手打起来……
“高三寒假补课你带着全班同学去操场上打雪仗,闹了一个午休,被点名批评。”
向兴学一开始用的还是问句,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就逐渐改成了陈述句。
他从来没有参与过向俨的十七八岁,从那个“我”的视角,向兴学却看到了他错过的时光。
第二十八章 庄生
“怎么,你是和我高中班主任见过了?”向俨喝了最后一口汤,似笑非笑地听向兴学说自己高中时代的故事。
向兴学摇摇头。他还没想好要不要和向俨说他收到这样一份作业。
他把碗筷收拾好,走到厨房里,洗碗的时候又忍不住想起几年前的向俨——文章里描写的只是一个普通的少年,他或许比其他更普通的人要优秀一点儿,但他所做的、所经历的真的只是十几岁的人应当经历的。但向兴学又知道,向俨的成长经历并不普通,他中考的时候遭遇母亲去世,和父亲的关系降到冰点。十六七岁,十七八岁,本来就是一个孩子成长过程里最艰难的时候,向俨却孤单地像个石猴,失去了母亲,也没有父亲陪伴。
即便如此,他依然在别人的回忆里熠熠生辉。
向兴学叹了口气。
这样的人不该被爱吗?
“小俨,今晚看个电影吧。”向兴学走到沙发前,往向俨怀里塞了个抱枕。
“看什么?”向俨把抱枕抵在胸前,盘着腿缩在角落里。
“洛丽塔。”
向兴学拉上了客厅的窗帘,把投影仪连在自己的电脑上。
房间里漆黑一片,只有白墙投影着电影的画面。
这不是他们第一次在黑暗里看《洛丽塔》,向兴学高中的时候就带上小学的向俨看过一次。
向俨好像不记得这段回忆了,他一直盯着墙面。
汽车歪歪斜斜地行驶在乡间的小道上,男主角一手捏着发卡,一手摆弄手枪。
“she was lo, in lo, in the m……
“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向兴学按了暂停。
向俨凝视着静止的白墙,轻轻地眨眼。
他停了许久,才侧过脸看向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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