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物闪婚后爱 作者:暮阳初春

    大人物闪婚后爱 作者:暮阳初春

    瞬间,樱诺的脸白到没一丝的血色,恐怕她是世间最笨,最无助糊涂的女人,她连自己的第一次都不知道给了谁?

    “不要表现出那么大义凛然,不要以为你把一切都奉献给我了,事实上,骜煌才是你的第一个男人,我不过只是捡了个破烂货而已。”

    ‘啪’,樱诺气得脸色青,伸手就煽了他一个冷狠的巴掌,这男人的嘴巴涂了毒,让她如万箭穿心一般难受。

    这已经是男人不知第几次被她煽耳光了,想着她已经是别人的妻了,想着她与骜煌一起,穿着华丽的衣服来骚扰他的婚礼,他就心痛难当,扣住她的手臂,他恶狠狠地质问:“谷樱诺,你不要脸,三翻五次打我,不就是仗着我喜欢你么?”

    “喜欢?”不期然樱诺笑开:“你有真心喜过我么?除了利用,你可曾真心来疼惜,我怀孕之时,你是与别的女人在一起彻夜不归,别人唆使小姨将我推入楼梯,你不但不加追究,反而还跑到医院责怨我。”

    这是一个惊人事实,他根本都不知道她是被人推下楼梯摔流产的,而这人除了谷馨予以外,再没其它的男人,他好后悔当初的武断,听到她流产了,那时,正巧她在跟他闹离婚,他不分青红皂白,跑到医院愤怒地质问,他气她不要她们的孩子真想撕服她,却不曾真相却是这样的痛人心扉,原来,不是她不要,只是一场意外而已,如果她还怀着他的孩子,至少,他觉得破镜重圆也会有几分希望,可是,现在……

    他真的好后悔……

    想到那个逝去的孩子,想到自己这两个月来所承受的苦与痛,他哑着嗓子,红着眼眶,喃喃地低语着‘对不起。’

    然后,他伸手捧住她的脸蛋,眼眸中闪烁着希冀之光:“能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

    “不可能。”她拍掉了他的手,转身愤然离开,头也不回,离去的背影是那般绝决,而他怔在原地,脸色怔然……

    向来,他郁梵是一个大男人主义思想的男人,在女人方面,他有洁癖,也从不玩二手货,只是当初想利用樱诺,所以,他打着牙齿与血吞,捡了小舅不要的二手货,没想五年的光阴,在这场游戏,最初丢了心的人居然是他,此刻,他才深深地领悟到,如果爱一个人,不论她跟过多少的男人,不论她身心干不干净,只要是她,他心中认定的那个人,那么,一切他都不在乎,只可惜,已经太迟了,曾经拥有的甜蜜幸福如今对他来说,如水中月,镜中花,过去的终是一去不复返了。

    他想挽回,可,怎么挽回,他永远也不会明白,当一个女人的心伤到极致后,这辈子是不可能再给他丁点儿机会,更何况,她还从来都没爱过他,不爱就不会有伤,不爱更不会有痛。

    原来,她的第一次并不要给郁梵,这对樱诺来说是一个不小的冲击,在她的印象中,她记得自己好象并没与敖煌生关系,她努力地回想,可是,想不出半点儿头绪,她的第一次没有给郁梵,也没有给骜煌,那么到底给了谁?

    这一片似乎是空白的,拼命回想,头却疼得更厉害,难道关于第一次的那段记忆又掩埋在了她的脑海深处,她知道,一向是不堪回首的过往,她才会选择掩没,就犹如面对骜煌的死,内心深处,她肯定已经意识到骜煌很有可能已经不在这个人世了,所以,她不愿意醒来,昏睡三天,醒来成了一个一片空白的人,她不想面对难堪的过往,所以,她选择了重新的人生,是骜政将她一切的记忆唤回来,但是,现在,她觉得自己又丢了一段记忆。

    一条银白的瀑布挂在悬崖上直倾而下,银白色的水花四处飞溅,潭水深处,紫烟缭绕,不期然间,那漩涡似的水潮渐渐漩出一个人来,男人身形高大的如魏峨的山峦,瞬间挡去拂覆在她脸上的白光,男人的头蓄得很长,黑色的一绺丝遮住了眉角,颧骨很高,高得有些吓人,这是一场熟悉的梦景,这个男人曾不止一次出现在她的梦中,这一次,他又来了,脚步是那么轻,让她睡得不是太安宁,她想喊,想叫,男人却像一只敏捷的恶豹般扑上来,死死地卡着了她的脖子,凶悍地嘶吼,咆哮,从牙缝里迸出一个低哑一句:“说,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惊骇间,她睁开了双眼,死死地盯望着近在咫尺的男人,男人鼻息粗重,味道是淡淡的紫丁香的味道,她看到了他的眼睛,一双漆黑幽深如黑潭似的双眸,深不见底,仿若要将她的灵魂给吸进去。

    这双眼睛漂亮而深邃,透着人世的沧桑。

    这双眼睛她仿若前生看到过许多次,鼻梁很高,很挺,可是,她不到他的下巴,原来……是一个没下巴的男人。

    不不不,不是人家没长下巴,而是她看不到他的下巴,他的下巴隐没在一阵强烈的光线中,只能隐约感觉弧度很美,很本酷。

    不要,不要,她不认识他,她与他没半毛关系,为什么他要这样对待她?

    剧烈挣扎间,她终于醒过来,额角,脸颊,背心,手臂,手心,脚心,全是密密麻麻的冷汗,汗水湿了她身上的睡衣,明明外边飘着薄薄的白雪,明明是冬日,她却全身像是被大火炙烤着。

    用手扶去眼角的汗珠,视线变得清明,她从床上起身走进了浴室,冲了一个热水澡,洗去了满身的汗水,出来时换了一件米白色睡衣,外面裹了一件红色的浴袍,脚上穿了一双棉拖鞋,光光的小肚腿沐浴中昏淡的光线中。

    头仍然在剧痛着,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患了隐疾,总之,她这病看了许多医生,吃了许多的药,总是无法根治。

    抽了一支烟,火柴划了好几次才点燃,伸手打开窗户,雪风吹了进来,雪有渐渐停歇的趋势。

    女人抽烟的姿势向来优雅,更别说是谷樱诺这种走在大街上,男性回头率百分之百的大美人儿。

    她站在窗前,回忆着刚才的梦境,这梦好久不曾出现了,今儿又出来恐吓她。

    “你的第一次并没有给我。”

    郁梵的话又在耳边回旋缭绕,她的第一次到底给了谁?

    她清楚记得绝不是骜煌,模糊的记忆中,记得骜煌曾这样对她说过,亲爱的,我不在乎那些,真的不在乎,好似她在嘤嘤哭泣,吓得魂不附体,然后,他搂着她柔声安慰,满脸纠结。

    那是生一起……

    隐约有了些许的记忆,只是那记忆让她太过于痛苦,闭上了双眸,心儿颤抖着,泪水悄然没过眼眶,整个人浑身划过一阵战粟,呈现在脑海里的画面,惊得她花容失色,魂飞魄散。

    记不起该有多好,现在,她终于能理解精神病患者的幸福,什么也不知,什么也不晓,痴痴傻傻,那才是难能可贵的幸福。

    她的第一次是给了……

    一个陌生的男人。

    ‘咚’的一声扯断了她心中清纯的那根弦,她痛苦地阖上了双眸。

    她记得,当年,被人绑架过,就是在骜煌准备去从军的那天晚上,她被一伙黑帮人士绑去了,那个夜晚,是她记忆中的恶梦,她被他们蒙住了头,绑在了一间漆黑的屋子里,她看不清楚人,她被一个男人强……

    那个男人压在她身上,她的双手双脚被缚,她看不见他,却能感受得到他想要摧毁她的力量,他要的是那么狂狠,绝烈,就好似一头野兽,想要把她一口撕吞入腹。

    当时那种心碎,那种恶心,那种生不如死,那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感觉,至今回忆起来都是一种绝世的伤痛。

    出事后,骜煌是第一个知道的,他利用自己的关系网封锁了一切消息,所以,社会上知道这件事的人很少,只有寥寥几人,所以,这件事才一直不曾让人知晓,也没被任人捅出去,那件事情后,她就得了一种病——性冷淡!

    见到男人就想作恶,即便是后来与骜煌到了难舍难分时,也没有完成最后一步,因为,她始终过不了那一关,那一次绑架事件后,她就吃了药,也没什么后遗症。

    骜老夫人一向都不喜欢樱诺,骜煌怕为日后自己娶她增加困难,所以,选择了隐瞒所有的事。

    后来,骜煌与她私奔到了罗马,爆炸案后,她忘记了一切,自然对男人不再排斥,所以,外婆对她说,郁梵是她深爱的男人,她也没有反对就接受了,她压根儿忘记了所有,记不起从前,关于从前的记忆原来是这么的不堪。

    “宝贝儿,没事,有我在身边。”

    在她做完恶梦醒来后,骜煌都会这样子抱着她,给她勇气与力量,安慰着她,而且,稍后的一段时间里,骜煌还专门为她雇了一群保镖,一个医疗团队,为她治疗心理疾病,虽然一直都不见好,与他亲热时她仍然会感到恶心,但,动情后是满满的失落,望着他失望的脸颊,她只能捂着心口低语着对不起,而他总是抚摸着她的头,满眼全是爱怜,向她展露温柔的笑容。“没事,不急,以后会好的。”

    可是,她们之间从此再也没有了以后,他走了,离开了,而且是永永远远地离开了。

    雪停下了,太阳出来了,古色古香的旧房子,小小的假山长廊被笼罩在了阳光之中,她枯坐在窗台上,阳光那样暖,披在她身上,却像是一层寒霜。

    白色的薄雪后的阳光,像是碎银子一样铺满了庭院,也洒在了她的脸上,她静静地坐在那里,一语不,两眼呆滞,他细的回想,细细地咀嚼,品尝着骜煌对她刻骨的宠爱。

    她是一件稀世珍宝,骜煌曾对她说过,他要将她随时带着身边。

    让她散着余温,让她散着光与热,对她那么好的一个男人,为什么就这样离开她了呢?她想不明白,上苍为何待她这样薄情,现在的她,感觉自己好孤独。

    午后的阳光越地暖了,屋檐下融雪滴水,滴滴答答!

    她听不到任何声音,只能沉浸在回忆中。

    电话响了许久,她才将视线从满院的冬景挪移到手机上,呜呜震动的手机让她漠视了许久,骜煌不再了,她觉得自己好象心都空了一般。

    拿起手机,按下接听键,懒散开口:“喂。”

    “谷姐,有眉目了。”

    是薄唇的声音。

    “好,等会儿,曼陀罗咖啡厅,不见不散。”

    “好。”

    *

    一辆绿色的吉普车在平坦的高速路上行驶,车子急切向右拐了一下,车身颠跛一下,让车后座的男人长眉轻拧:“方冀,怎么回事?”

    “被人跟踪了,参谋长。”

    方冀的眼睛瞟着反光镜里的那辆车牌号是q12860的车。

    真是向天借了胆子,连参谋长的车也敢跟踪,方冀在心中暗自骂着,然后,火速调转车头,将车驶回了z市。

    男人长眉斜飞入鬓,面容如樟兰美玉,眉心轻拧起小皱褶,抬起的眼帘,淡瞥了下车身后的那辆车车牌号,眸色更加深沉,半合上星眸,似乎在盘记着什么,然后,掀唇对前面的方冀吩咐:“回‘天姿云府’。”

    “是,参谋长。”

    车子刚驶进‘天姿云府’,骜政从车厢中迈出,仓促地直接奔上了楼,屋里的佣人见了他,都恭敬地唤着:“二少,你回来了。”

    “嗯!”

    轻颌了首,面容冷沉地直接进了房前,他冷冷地一佣人下令:“让凌姨来见我,就说我与她有事相商。”

    “好的,二少爷。”

    佣人下去传达他话了,他坐在书桌后面的椅子上,从衣袋中摸索出一支烟,划了火柴点燃,女人踩着高跟鞋,风情万种进来时,就见男人独自坐在那里吞云吐雾。

    “二少找我有什么事?”

    对于昨夜的事凌云宵心中还耿耿于怀,她也不是什么贱女人,只是因为心中情根深种,喜欢男人入骨,否则,她也不会那么作贱自己,脱去了一身衣衫,他却恼怒地拂袖而去,留她独自一人在书房肝肠寸断。

    刚才她正在楼下厨房里忙碌,听了佣人小芬的传话,本不想上来,考虑再三,她觉得还是不要表现的那么明显,至少,今后,她们还要在这屋子里相处,凌云宵是一个心思缜密,极有城俯的一个人,理智回归,觉得自己还是太仓促了,毕竟,都等候了十年,她不再乎在多等一些时光。

    “我知道凌姨聪明绝顶,只是,如此聪明的你为什么就做出跟踪那样的事儿出来。”

    骜政也不想与女人拐弯抹角,直接说出心中的疑虑!

    漂亮的眼睫毛如蝶冀乱飞,煸动了两下,一片云里雾里的表情:“我不懂二少的意思。”

    “有些话不一定要说么如此透彻,凌姨,如果骜家的一切还无法满足你贪婪的私欲,你大可以不必要再呆在这里。”

    闻言,凌云宵仰头就笑了,笑得没心没肺,笑得云淡风清。

    死死地盯望着眼前的男人,男人的容颜俊美依旧,眉宇间蜕去了少年稚嫩,成熟与内敛让男人更具魅力。

    她迷恋他的一笑一颦,她觉得,只要能这样近距离地望着他,她就感到一种从未说出来的满足。

    她爱他,但并不代表就要莫名其妙受他作贱。

    他要赶她走,也没必要用这种强硬的语气与冷漠的方式,她不是那种拎不清的女人。

    笑得连眼泪都滚出来了,明明在笑,那笑容却哭还难看,泪水划花了她的妆容,她说:“螯政,我知道自己很贱,知道你一向看不起我。”

    当年,她是靠美色勾引他父亲骜天啸,靠绝世的姿容为了生计去‘夜兰香’夜总会坐台,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没有人格与尊严。

    “我很清楚自己的地位,很明白自己的份量,所以,这十年来,在骜家,我倾心付出,从不计得失,为了你,我甘愿依附着这层骜家给予我情妇的外衣,但,扪心自问,我从来都不曾去算计骜家的任何一个人,更不用说对你,我是爱你,你之于我,就是天边的星月,天上的那道白月光,我知道此生无法触摸到你,只要每天能见到你的人,看到你的笑,我就已足够了,至于你说跟踪你,这事不知从何说起,就算再爱,就算再出生卑微,我凌云宵也是有脸皮的。”

    她叫凌云宵,是天边缭绕的云雾,云宵,对于许多男人来说,她就是他们触摸不到的那抹洁净的云宵,可是,她却独独喜欢冷情残忍的骜政。

    “我知道你不是骜煌,我也知道骜煌早死了,我也知道你与谷樱诺只是假夫妻关系,所有的一切,我都知道,可是,这么多年来,我在家人面前从来都是三缄其口,选择隐瞒,我爱你,会为你的喜而喜,悲而悲,别说伤害你,但凡是让你有丁点儿伤心的事,我绝不会去做。”凝睇着他的眸子遍布幽伤,你怎么可以如此怀疑我,难道你不知道,这种莫名的不信任,会让我痛斥心肺么?

    对于凌云宵脱口而出的秘密,骜政并不感到惊讶,在他把樱诺带回来的前夕,不期然,他们在过道上相见时,她望着他灿烂一笑时,那时,他明明穿着骜煌喜欢的服饰,头式也刻意剪成了骜煌喜欢的式,尽管举手投足间他一直在模仿着骜煌,所有的人都把他当骜煌看,唯一她看他的眼神依然熟悉幽深,那时,他就隐隐有了预感,凌云宵好似知道一切,似乎能洞穿他的所作所为,果不其然,她果然早就知道骜煌死了,而她装着什么也不知,跟着他一起陷瞒骜家所有的人。

    “楼下的炉灶上,我还为你奶奶炖了燕窝。”

    骜老夫人的燕窝一向都是她亲自炖的,因为,只有她懂燕窝的火候,老夫人也最喜欢她拿捏火候炖出来的补品。

    她没再说什么,只是带着满脸的幽伤离开,望着她凄凉落寞的背影,骜政第一次觉得自己太过份了,但是,他不会怜悯她,毕竟,人生有许多路,进骜家是她自己的选择,尽管她是为了他,可他并不会领这份儿情,因为,他心里并她并没有一丝一毫的爱意,她要如此执着,他没权利去管,他不是神,无法主宰别人的人生,也不能去安排别人想过的生活。

    重新跌回椅子里,一根又一根烟儿地抽着,烟灰缸里全是猩红的烟蒂,烟蒂将废纸点燃,徐徐燃烧,将他脸映衬在火光中,火影在他脸颊上一明一灭,他不去在意,视线越过蓝色的火苗,眼神幽然疏远!

    “哥,我想你了……”

    “我喜欢上一个女孩子了,她是我的同班同学,就坐在我座位的旁边,她叫谷樱诺……”

    “哥,我爱她已经难以自拔了,我可以为了她去死。”

    “哥,为什么你与奶奶要阻此我与她相恋,你真的爱她啊!”

    骜煌的话不断在耳边回旋,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在乎的两个人,一个是你,一个是樱诺!

    这是骜煌曾经对他说过的话,让他印象犹为深刻。

    她有着一双干争透明的眼睛,眼神儿不含一丝的杂质,她的眼睛会说话,一闪一闪的,像秋天雨后的湖波。

    这是曾经骜煌向他描述的樱诺的长相。

    她说她是生于樱花盛开的季节,所以,她的母亲为她取名为樱诺!

    哥,我今天看着她哭了,她的眼泪好纯净,象秋天的雨水砸在到我的心海上。

    骜煌,没有她,你会怎么样?

    在现她们绝烈的情感后,他不止一次这样问过骜煌。

    她是水,我是鱼,她是氧气,我是松柏,她是湖泊,我是山川……

    鱼没有了水会死,松柏没有了氧气活不成,山川没有了湖泊会干涸,总之,一句话,他没有她,会失去生活的勇气,没有了她,他不想在这人世存活。

    这就是他那个傻弟弟的答案,事实上,他也为了她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谷樱诺生于三月樱花盛开的季节,眼前,即刻浮现一片紫红色的樱花林,微风一吹,凋零的樱花瓣飘落,那情景是那么的美丽。

    他甚至闻到了樱花散出的阵阵浓郁香味儿。

    女人娇嫩欲滴的红唇,精美细致的五官,吹弹可破的肌肤,如一汪玉泉水晶般的眼瞳,在樱花林间缓慢浮现……

    长指尖的烟积了厚厚的一层灰,意识仿若被抽离,忘记了磕去,风儿从窗外吹入,烟灰飞舞,香烟灰慢慢积长,像一条细细的蚯蚓,由于积沉太长,重心不稳,前面一方迅速塌陷下去,长长的细灰断成两截。

    一会儿,香烟迅速燃尽,剧烈的火烙痛楚从指尖袭入心脏,立即回神,甩掉了指上的烟蒂,反应如此之快,指尖的皮肤还是烙了一个水泡。

    她是水,我是鱼,她是湖泊,我是山川,她是氧气,我是松柏,她是沼泽,我是骜煌。

    她是沼泽,一望无际的一片沼泽,他的弟弟骜入那片沼泽地,永不回头,再难翻身,他为她葬送了一切。

    闭上眼,他的眼前立刻交替出现了与自己一模一样的笑脸,那个长得与他一模一样的弟弟,那个与他一起曾出生入死,心灵相通的弟弟,‘啪’,一巴掌凶狠地后在了桌案上,所有的物品被他全数掀落到地,全身立刻笼罩着一层萧杀之气,睁开眼眸,眸底有太多的乖戾气息,她是沼泽,哥哥,我是骜煌。

    骜煌已经陷进去了,哥……

    一脚踢开了身侧的古董花瓶,古董瓶碎裂,瓷片四处飞溅,有一片溅起划伤了他眼角,一道血痕挂上右脸颊,俊容变得冷骇无比,神情骇人。

    腾地从椅子起身,踩着黑亮的军靴,狂狷冷昂的身形疯狂冲出。

    “二少,你又要……走了?”

    上楼请他下去用午餐的丫头小芬,见到他骇人无比的脸孔,吓得赶紧低下头,缩着脖子,急急忙忙闪躲到一旁为他让道。

    男人冲下了楼,不顾刘嫂的呐喊,凌云宵听到呼唤声,及时从饭厅跑出来,就只看到他离开的绝冷背影。

    “二少每次都来去匆匆的。”

    刘嫂感叹二少工作太忙,这十年来,几乎很难在家呆上一天,而小芬则惊魂未定,她从来没看到二少爷这样大的火,在她的印象中,二少爷骜政一向待人温和,虽说城俯极其深沉,起怒来而让鬼神逃之夭夭,而一般是不轻易怒的,他比骜煌要好相处多了,三少脾气古怪,喜怒无常,不好侍候的很。

    “是啊!刚才,我看到二少擂桌子,还把那么多的文件全都掀到地下去,也不知是谁惹到二少了。”

    “多嘴!”凌云宵轻责小芬,然后转过身对刘嫂道:“刘嫂,由他去吧!二少不喜回家也不是什么怪事儿,多年前就这样了。”

    “是呵!要我说,还是得怪傅珍珠!要不是她抛弃二少与三少,他们兄弟俩的性情绝不会这样乖戾!”

    “刘嫂,我看你是老糊涂了,你是嫌骜家给你的佣金太多了吧!”多到让你在一干下人面前胡说八道。

    “瞧我这张嘴,该打。”说着,刘嫂便左右开弓,‘啪啪啪’给自己来了几个耳光,当然,打得响亮,实际上是虚张声势,并不疼,那只是做戏给凌云宵看的。

    “二夫人,其实,你对骜家功夫最大,老夫人经常都在背后夸奖你呢。”

    刘嫂在骜府呆太久了,早就练就了一嘴功夫,也是人精一个,不论凌云宵在骜府是何等身份,就目前而言,最得宠的可谓就是她,而且,这女人很有可能就是骜家未来的当家主母。

    人生得漂亮又聪慧过人,事事精于打算,把骜府管理得井然有秩,背地里,无论是外面的人还是骜府下人,个个都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她会讲话儿,又很会讨老夫人欢喜,经常把老夫人与骜天啸哄得乐呵呵的,有了她,骜府才有了欢歌笑语。

    八面玲珑,很会交际应酬,有时候,骜天啸在生意上遇到难题,只要她出马便马到成功,事事顺利,五年前,老夫人找算命先生替她算了一卦,算命先生说她有旺夫相,从此就更讨老夫人欢心了。

    将她扶正是迟早的事儿,这样的凌云宵比起抛夫弃子的傅珍珠,简直一个是天上,一个就是在地下了。

    刘嫂想巴结她,不过是想自己的工资再提升一倍儿,虽然,在一大群老佣中,她的工资目前算最高的,可是,人心不足蛇吞象,有哪个人会嫌自己工资高,嫌钱多了,又不是傻蛋。

    闻言,凌云宵撇了撇唇,不以为然。

    “刘嫂,我可不敢居功,我有几斤几俩,自己心里再清楚不过。”

    凌云宵白了刘嫂一眼,转身返入饭厅,老夫人正在用餐,随便问了一句,知道是老二回来又走了,也没觉得稀奇,继续喝着碗里的猪蹄汤。

    “老二!”由于凌云宵没有名份,自从她被骜天啸领进门后,老夫人就一直这样称呼她,叫她老二,也许,在老夫人心目中,虽然傅珍珠抛夫弃子,但,毕竟她曾是儿子骜天啸的原配夫人!是骜政与骜煌的亲生母亲,为他们骜家生了两下优秀的儿子,傅珍珠自然功不可没。

    “嗯,妈,我在。”

    “天啸都去澳洲快半年了,他那边生意怎么样了?”

    一向不多过问儿子生意上的事,不过,今儿见孙子匆匆来匆匆去,平时很懂事的人回来也不知道到来探望她一下,人老了总是有些多愁善感,黯自神伤时自然想到了自个儿儿子。

    “那边生意已经步入正轨,还有几天就会回来了,妈,你别担心,天啸很好的。”

    “我也知道他不会让我失望。”老夫人就这么一个独生儿子,年纪轻轻就丧偶,为了这个儿子,她可是整整守了五十年的寡,如果是在古代,她足够有资格立一块贞洁牌坊了。

    “嗯!妈,还要汤吗?”

    “不喝了,吃得很撑,抚我回卧室休息吧!”

    “好。”凌云宵尊敬眼前这位历经风霜,早年丧偶,中年丧女,独闯过大风大浪的女人,并不是完全是因为骜煌的关系,因为骜老夫人曾经的经历就足够让人萧然起敬。

    曼陀罗咖啡厅,咖啡厅里弥漫着优美的弦律,又是那道意境华美的《梁祝》

    “谷姐,这是骜参谋长最近一个月的行踪!”薄唇将寻到的一沓资料丢到了她面前,纤细的玉指拾起,开始慢慢研究。

    资料上显示:

    2013年1月8日,曾赴邻国进行军事访问!同月18日,参加了一场军事演习,月同28日,与一群老兵开展了夏令营活动!

    2013年2月7日,得上级指示,秘密训练一批精英部队!为选拔中南*保镖做准备!

    ……

    ……

    203年5月中旬,秘密训练班顺利毕业,圆满完成任务,同月下旬,为考验部队的忍耐力,曾亲自带领这支队伍爬上了海拔高达几千米的雪域高原!

    2013年6月初,带领这支队伍亲赴美国缉拿的以恐份子……

    看到这里,表示再也看不下去,因为上面全是某人业绩,给她想要的答案相差十万八千里。

    “喂,薄唇,我真想砸死你,我是要上一个月的行踪,不是上一年的。”

    “那个,姐,继续往下看。”

    薄唇嘻皮笑脸地耸了耸肩,故作神秘地向她使了一个眼色,表示你会有新现的。

    心里跟猫儿抓了一样,因为与她思考的答案相差得太远,耐着性子静静往下看,果然,她就注意到了骜政在2013年的行踪纪录。

    2013年11月8日,曾16次让方冀开车将他送去了御洲一间著名的医院。

    16次,这是一个惊人的现,难道说御洲医院藏有他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

    怀着疑问,樱诺继续往下看。

    逐渐现,原来最近的这两个月,他可以说是频繁出入来往z市与御洲之间,行踪纪录高达48次,他最近一段时间装扮成骜煌的样子,帮她恢复记忆,是为了孝顺骜老夫人,不想骜老夫人再承受丧孙之痛,他在z市她可以理解,可是,频繁去御州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这里面肯定有秘密,而且她还细想地现,他去的日子一般都有一个‘8’字,而仔细推敲,暗自一想,才现今儿不正是2013最后一月的28日,按往常的规律,今儿他肯定会去只身去御洲。

    不错,这现让她内心十分雀跃,她总感觉骜政并非那么简单,他身上一定有什么大秘密,他是英明绝顶,可是她谷樱诺也不是省油的灯,总之,他就像是一块磁石,成功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姐,有现了吧!”薄唇不愧是搞侦破工作的,这么短的时间就能拿到骜参谋长一年的行踪纪录。

    樱诺刚想夸赞他两句,没想手机响了,拿出一看,是那串嚣张霸道的尾数是五个八的号码。

    “喂!亲爱的!在干什么呢?”

    嗓音带着久违的磁性,如一阵春风吹暖了她的心田!不知为何,现在,一想到他如一湾黑潭似的眼神,想到那日与他在加州酒店的缠绵,她就感觉脸能掐得出几汪鸡血!

    “呃!在睡午觉呢!”说着,还佯装打了一个哈欠!声音也刻意变秘慵懒!

    “嗯!这几日我不没在家,你……没穿帮吧?”

    “没有,都没人关注我,我一个人吃了睡,睡了吃,跟猪似的。”

    “嗯,好,我可能要出差一天,明儿回来,在奶奶与凌姨面前,小心说话。”

    “知道。”她冲着窗外喧闹的大街白了白眼。

    “喂,咋这么吵闹啊,你该不是骗我吧!”军人有先天的敏锐与直觉,嗅沉非常灵敏!

    汗,这男人精得让她指尖瞬间就直冒热汗!

    “没,咋可能,我在看电视啊!”

    “嗯,听说今儿晚上会降温,注意保暖!回见!”

    “嗯,好!”

    电话内容非常简单,在接电话时,她就向薄唇做了噤音的动作,薄唇见她挂了电话,知道是大人物打来的,拍了后胸口。

    “谷姐,你胆儿真够大的,让他现了,你我都死定了。”拔了老虎须,都不知道还能不能在这z市混。

    “有事姐儿担着,与你没关系,走了!”

    樱诺拉着他走向了收银台,付了账让他去租一辆面包车,薄唇傻傻地问:“为毛要租破旧的面包车?”

    这姐儿想干什么啊?

    “今儿28号,那货要去御州,你随我一同去,绝对有惊天动地的事儿!”

    “你……真不想活了?”薄唇一脸惨白,这姐儿到底还要干什么事儿啊?

    薄唇在心里狂喊。

    “不去,我就将你查他的事儿抖出来,你以为自己还能在派出所呆。”

    呜鸣,没天良,这姐儿忒狠了,居然这样子恐吓他,明明帮了她的忙,还拿这事儿威胁他。

    深坑已经跳下去抽不了身了。

    薄唇无可奈何只能顺她的意去租了一辆老旧的面包车!

    樱诺带着薄唇缩躲在一条辆面包车后,见高耸入云端的办公厅金灿灿的大门口走出一抹笔挺的身姿,她向男人递了眼色,在橄槛绿身姿迈进车,绿色吉普车动,徐徐驰出,一分钟后,她们也相继跳上了面包车。

    “薄唇,盯紧点。”

    “知道,不会跟丢的。”薄唇旋转着方向盘,这样跟踪人是需要技术的,他是刑警,可对方也是军人,反侦察能力并不比他差,再说,他还是一个手握重权的大人物,如果被他现,他就玩完儿了。

    绿色吉普车上了高速,薄唇开的那辆破旧面包车也紧追在后,车子一路颠跛,五个小时后顺利抵达御洲。

    薄唇开的面包车在离那间爱心达医院几米远的地方停下,被交警驱逐,他只得将面包车开走就近绕了一圈儿,再转回来时,车子已经不见了踪迹,这人去哪儿了?

    四处张望,人与车都不见了,果然是现她们了,樱诺心里一阵惊慌。

    “薄唇,你在这儿等着我,我先进医院看看。”

    她得保护薄唇,薄唇是她一手带出的好哥们儿,她也不想害他,逼着他开车与她追逐男人步伐到达御州,已经非常难为情的事了,如果为了她的事,薄唇丢了饭碗,那她就太对不起他了。

    “嗯,谷姐,你小心点儿啊。”

    “没事。”薄唇坐进了面包车,樱诺则穿越了车流步入人行道,一路上,她心里一直在盘算,如果不小心遇到了他,就撒个谎吧!说这边有个亲戚或者是挚友生了重病,随便怎么扯都行。

    这间医院人气非常旺,来检查看病的人特别多,不说人山人海,反正,三两步路就能看到几个人出来。

    她在门诊部绕了一圈儿,有部份护士都拿她将神经病看,觉得她的行动有些怪异。

    眼神搜索间,终于看到了那抹冷沉狂狷的背影,他走进了一间办公室,里面有位长相青秀的女医生,坐下去两人就开始交谈,至于谈了什么,由于隔得太远,她听不清楚。

    这男人不会是开了几个小时的车,跑这儿来治病吧!他得了什么病?是什么不治之症?还是什么见不得光的病?

    肯定不会是花柳病,他一向不会去那种地方,他那方面也没有什么隐疾,能力好的惊人,她的脑子开始胡思乱想了。

    在她有些失望时,她迈着悬虚的步伐在医院里神游太空,在她不小心转入住院部时,猛地,视野里陡地出现了一抹身姿,那身姿除了有些佝偻外,几乎与某人如出一辙。

    瞬间,元神离体,男人立在一株紫丁香花树旁,抬手将紫丁香花树的叶片摘掉,他低着头,就立在那儿,斜条纹病服裤管来回摆动着,说明人很瘦。

    他是……

    不对,是她眼花了吗?她为何觉得那身影像骜煌,也不对,是骜政,可是,骜政还在前面的门诊找女医生看病,不可能有分身术,难道是像他们的人吗?

    就在她心跳加速间,男人缓缓抬头,迷茫的眼神向她瞟了过来,天啊!那棱角分明的五官,曾经深邃的眸子带着初生婴儿的稚嫩,他的颧骨露出来,整个人形销立骨,像一缕幽魂,他的眼睛她认得,是骜煌没错,可是,他为什么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瘦得只剩下一把枯腾,仿若生命随时都有可能油尽灯枯,他瘦得好吓人,好令她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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