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物闪婚后爱 作者:暮阳初春
大人物闪婚后爱 作者:暮阳初春
动容又怎么样?上帝在造物之时就分了阴阳,女祸在补石捏人之时就分了男女,她为了他不惜孤掷青春十年,可是,这是她自己的选择,他除了同情就是怜悯,除此再无其它一丝任何情感,毕竟,一年女人十年青春不易,她从20岁到30岁,她把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都献给了骜家。
他望着她,定定地望着,眸子里的情绪波澜不兴,看不出丁点儿喜怒哀乐。
食指卷曲,放到烟盒上轻轻一弹,弹出一支烟,俯头,将烟刁在了嘴里,棱角分明的五官瞬间染上痞痞的味道。
划了火柴点燃香烟,坐在办公桌案后面吞云吐雾,很多时候,只要他在沉思某件事情,他就会把自己置身在一片云雾中,整个人被烟雾包裹,为他增添神秘的屏障,让别人无法洞察他的心思。
凌云宵扬首望着他,他的侧颜看起来是那么俊帅,只是表情太冷酷,十年,他根本不曾正眼瞧过自己,多悲哀,可是,如果就让她这样离开,她真的不会甘心,所以,她灿笑着单手着地撑起身,摇摇欲坠地向他走过去,今儿,就是厚着脸皮,她要向他问过明白,今儿,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也阻挡不了她讨债的决心,以前,她都怕他,只要他一个凌厉的眼神,她的心肝儿就会猛抽,猛颤,绝不敢再多说半句,但是,今天,她偏生不卖他的账,因为,她喝了酒,酒精燃烧着她的五脏六腑,麻醉着她的心肺,酒精为她壮了胆。
十年前,为了他,她不惜自己作贱勾引骜天啸,其目的就是想进骜家的门,她深刻地知道,她是一贫民之女,家里一穷二白,地地道道的灰姑娘,骜政的家世是绝不允许娶她这样在风尘中打个滚的女人,再加上,他对她一向不怎么上心,所以,她更觉得没了希望,不过,为了追求心中的真爱,为了能让她爱上自己,她想近水楼台先得月,所以,她利用了卑鄙的手段进了骜家,虽然是骜天啸见不得光的情妇身份,不过,她不会在意,因为,她另有目的,她只是想与他生活一起,哪怕是隔着远过多的距离,只要每天能看着他就好,可叹,她凌云宵是一个多么痴情的女子。
十年前,她刚入骜家,就在她正处兴奋之时,他就果断闪身京都入了部队,独闯京都不到两年就提干,后面自然是越混越大,五年前,在当上参谋长的回过探过一次亲,那天的春节也是下了太大的雪,她一个人亲自带着刘嫂去火车站迎接,没想人家是专程开了小车回来,让她扑了一个空,晚上,她与骜天啸在书房里缠绵的时候,他却不知道怎么就进来了,进来的时候,她正坐在骜天啸的大腿上,当时,她虽然很排斥,因为,他回来了,可是,骜天啸似乎非常热情,对她兴趣非常大,他强行索要,她也不能明显反抗,可是,她不知道那一刻他会进来,如果她有预知的本能,那天晚上,她肯定打死也不会让骜天啸碰自己,结果是他进来了,然后,那一刻,她清楚地看到了他英俊的脸孔黑得似锅底,印堂还呈现了三条黑线,转身就出去了。
当晚,他就却匆匆离开,从此再也没有回来,等他再回来时,也就是在五年后,却是带着谷樱诺回来,他都不知道他能回来,她心里有多么高兴,她怀着激动的心想要与他诉说衷肠,诉尽这五年来的相思之苦,为了撑起骜家,她一个人撑得多辛苦,可是,他将谷樱带回来,带的还是他弟弟的女友,她躲在暗处一直偷窥着他的一举一动,每每看到他与谷樱诺形影不离,或者嬉皮笑脸*之时,她心里即嫉妒又悲愤,她只是一个微不足道,将骜政爱入腑肺的女人,不能怎么样,就只能悄悄把自己灌得烂醉,他可知道,他回来的这两月,她每天晚个都是烂醉如泥,当他当众宣布他与谷樱诺已经领了结婚证时,她再也无法抑制自己奔腾的内心,所以,她杀进了书房,将自己的心赤果果剖白在他面前。
她走入云雾中,与他一起隐在暗处,从他手中抽过那半截香烟,放入唇边猛吸一,香烟明明那么苦,但,她却觉得是甜的,因为,烟头上布满了他的味道,淡淡的紫丁香味道,是想念已久的爱人的味道。
吐了一口烟圈,她缓缓道:“难道我说了这么多,你就没丁点儿感觉?”
你是一块木头,还是一团泥团。
我为你浪费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十年,以前,你装着不知道,一味逃避,如今,我都捅破了这片纸,你还是无动于衷吗?
他望着她,眼里没有任何的波光闪烁,沉寂如一汪死水。
良久,极薄的唇轻掀:“凌姨,不好意思,承蒙你这么多年的厚爱,我这个人真的不值得你这样付出,如果是因为你才进的骜家,那么,你大可不必浪费青春再继续错下去。”
语言往往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刃,男人开启的是薄薄的唇,却能轻松要了她的命!
唇线一勾,露出的笑容比哭还难看。
错付的感情,十年的付出不就是一段错付的感情,即然错了,她就要一错到底,她凌云宵是一个认死扣的女人。
“我比你大不了几岁,你大可不必这样称呼我,这样的称呼,侮辱了我,也侮辱了你。”
凌姨,这两个字像把冰冷的匕首切割着她心脏的每一寸,让她痛到无以复加。
她只不过比他大几岁,她有那么老么?
“你是我爸的女人,我自然要这样称呼你。”
他的笑容也染上了毒,吸上半分就足够让她致命,她是一个痴情无比,为爱肝肠寸断的女人。
明知道这是在她心中的一道伤,他偏偏要在她伤口上撒盐,不理她心口的疼痛,继续冷漠地开口:“如果你不喜欢这个家,大可以离开。”
“谁说我不喜欢这个家?”
她愤怒地呐喊起来,情绪瞬间失去了控制,她就是要借酒装一次疯,她已经受够了。
因为这个家里有你,所以,我不可能离去,就算是千年等一次见面的机会,她也甘之如饴。
“骜政,你不要欺人太甚,难道你想逼死我么?”
她望着他,眼眸里除了痴情,还有绝望,因为想着他,念着他,她才觉对世界是美好的,因为爱他,她不在乎一掷青春十年,即然都付出了十年,她不在乎付出的更多,哪怕耗上一辈子。
“凌姨……你”
骜政不想与她继续纠缠,毕竟,她也算为这个家倾尽了心力,至少,在他参军在外,父亲远去澳洲做生意后,她是一直把这个家维持着,父亲生意上遇到困难,许多时候,都是她出马帮忙摆平,她是一个灰姑娘没错,但,她的聪明才智却比一般的名门千金淑女更胜一筹,而他不愿意与她在一起只是非常简单的不喜欢而已,他的心中早在多年前就被另一个女人占据了,从此,再难入住她了,这种事,他没法子给她诉说,而且,也说不清,所以,他只能采取漠视的态度,当年,她能进骜家,当时的他都搞清楚是什么状况,直到她将张写满了诗句的手巾托人转给他,许多事情已经非常明了,她是父亲的妻子,虽说没有名份,他们也没办结婚证,可是,她已经入住了骜家,成了他的后母,他就必须得尊敬她。
他对她只有尊敬,再无其它。
怕与她呆久了说不清楚,骜政起身准备抽身离开,没想女人却伸出双臂拦住了他的去路。
歪着头吸着烟,脸蛋鲜红如火,将最后一口香烟燃尽,丢掉烟蒂,女人一咬牙,玉指勾住了衬衫纽扣,狠狠一扯,水晶盘扣四处飞溅,溅落至地面再一颗又一颗跳开,衣衫从她颈间褪下,上的玉钗甩落,一头乌黑亮的长直泄而下,月光悄然从窗外射入,光华笼罩住了她,将她照成了一只明亮的茧,脖子上的汗毛根根都能看得清楚,雪白的玉容如一块遗世孤立的冷玉,如一只幽伤的美丽的折断翅膀的天鹅,一身光裸站在月光之下,曲线阿娜,她豁出去了,就算不要脸,她也要留住他,留住骜政离去的步伐,她不知道他这一走,自己又会等待多少年,她不能再用十年的青春等着一段无望的感情,所以,她厚着脸皮用自己的身子去赌,其实,许多答案自己心里是清楚的,骜政从不贪恋女色,自然不可能对她有所感应,只是不这样做,她不会就此甘心。
屋子里很安静,静得连根针落地也以出清脆的声响,静得似乎能听到彼此呼吸的声音,甚至彼此身体里搏动血液流动的声音。
他望着她,只是望着她幽伤的脸,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然后,就在他闪神间,女人不顾羞耻猛扑了上来,伸出双臂死死圈住了他的脖子,红唇贴上他的脸颊,开始猛烈地亲着,下巴,喉结,最后绕到了他的薄唇上,拼命地吸着他的气息,这一刻,凌云宵是疯狂的,她已经失去理智了,为爱疯狂了。
‘啪’,一记狂恨的耳光毫不留情甩了过去,打得她眼冒金星,跌倒在地,可是,她不甘心,眼眶一红,咬紧牙关,像一负伤的野兽从地面上撑起,从后死死搂住了他强壮的腰杆,不准他离开,她怕,她不想再过没有他的空虚十年,她已经三十了,她不想再苦苦地枯等十年。
脸上的红印无声宣誓着男人的怒气,她被他打了,他从不打女人,可是,今晚却对她动了手,她不在乎,只要能留住他。
颤抖着身子,将头贴在他的背心,听着他强稳有力的心跳。
“政,不要……这样对我,我……对你是真心的,为……了你,我可以去死,真的……。”
由于怕失去,她语无伦次,不要尊严,不要人格,放低身段,苦苦哀求着铁石心肠的男人。
“政,不要走,不要离开我,我爱你……真的好爱……我过得好苦,你知不知道?”
她爱骜天啸,却不得不呆在他的身边。
因为,她已经选择了这条不归路,她希望着有朝一日,骜政能看破所有,想通一切,用斩新的眼光来看待她,看等她对他的这段感情,单纯不含一丝杂质的情感。
“政,我知道你嫌我……嫌我比你长两岁……嫌我被你爸爸碰过……”
泪水一滴一滴从她眼眶里滚出,她用身体勾引骜天啸是为了他啊!她在骜家苦苦撑了十年,也是为了他,她日日夜夜操持着骜家家务也都是为了他,为了能与他有一段美好的未来,然而,她不知道的是,在她用身体勾引骜天啸的时候,她与他之间就已经没有了未来,因为,骜政是一个出了名的孝子,这辈子,他绝不可能做出伤害父亲的事出来,再说,他对她根本没有感情,这才是最最最重要的。
“我知道我很脏,我是一个坏女人,我不该勾引你爸爸,可是,那时的我不过才二十岁,我什么也不懂,十年的孤独与苦等难道还不足弥被我曾经的过错么?政,我求你,别这样冷漠地拒绝我,推开我,如果你接受了我,我会对你很好很好的。”
她会以他为天,她会以他的意愿为意愿,会将他捧在掌心里,一生当宝贝来呵护。
闭了闭眼眸,男人扳开了紧紧地扣在他腰间的指节,一根一根残忍地剥开,他不想再与她这样子缠下去,本身就没有那个必要,为了躲她,他已经整整离家了十年。
剥开了她葱姜似的玉指,他绝情地大步迈向了门边,凌云宵追至了门口,抚住门框,望着他离去的冷漠无情背影,泪水充斥着眼眶,她死死咬住了红唇,才能阻此自己眼泪不会凶猛往下淌落。
风呼呼吹拂过她玉白的身子,她没有再追出去,毕竟,她全身没有一件衣物,毕竟,她凌云宵再怎么不济也是要脸面的人物。
整个人倚在了墙壁上,玉白的身体沿着墙缓缓滑坐到地面,地板上的冰凉浸着她火热的身子,她一颗火热的一心也一寸寸冷下去,地板很冷,却不及她心冷的千万分之一。
“骜煌,我恨你!”
恨因爱而生,没有爱那来的恨,只是只是恨他的无情与冷漠,却仍然还是爱他入骨髓。
凌云宵的悲伤隐没在黑夜中,窗外绽放的一枝红梅不知何时伸进来,绽放的妖娆身姿在无声嘲笑着她的破败,只是,世间男人与女人痴情本身并无过错,痴情不是一种罪过,所以,在暗夜,她尽情地释放着自己的情绪,哭得声音哑,喉咙干,仍然还是无法走出他给她带来的伤悲与痛苦。
凌云宵是一个悲情的女人,她的伤,她的痛,除了天知地知以外,还有一个人知道,那就是一直隐在角落里的女人。
骜政走后,她洗了澡就休息了,可是,不知为何,翻来覆去睡不着,最后,她干脆起床抽了一支烟,没想就听到了屋外传来了窃窃私语的声音,由于夜太静了,嘤嘤的哭泣声就变得犹为清晰,她不知是怎么回事,便打开了门,等她走上三楼时,那哭声在耳朵边放大,越来越清晰,然后,她就看到书房打开的声音,紧接着,男人狂狷高大的身形昂首阔步地离开,飞快消失在了夜色中,头也不回,好似身后有什么鬼神一般。
再然后,她看到了追出书房的女人,女人只追到了门口就停下了脚步,伤心抽泣着,起初,她还没现她没穿衣服,后来才透过月光看清,她是一丝不挂的,丁咚,这是什么情况,大半夜的,骜政如躲瘟神一般逃开,而女人伤心哭泣,还没穿衣服。
“骜政,我恨你。”
带着某种幽怨的话语随风袭入她的耳朵,她总算明白了,原来骜政与凌云宵是这种关系,凌云宵这女人还不是一般的贱。
她退回至自己的房间久久不能入睡,脑子里总是浮现着一幕,呈现着男人冷漠无情离开的挺拔身姿。
清冷的月辉落照在青花瓷瓶上,蓝色的兰花更加灿烂夺目,她伸手抱过青花瓷瓶,玉指沿着兰花的轮廓描画,幽幽地叹息着:“骜煌,还是你最干净了,你哥比不上你一根儿手指头。”
居然与后母有染,不过,当时,她只看到他从书房里愤怒走出,面色冷沉,而凌云宵是哭着追出来的,难道说是凌云宵刻意去骚扰他,总之,他们之间的关系没那么单纯。
她觉得骜政对于自己来说就是太危险了,城俯那么深,她根本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这样一个令人看不透的男人究竟在逐摸什么呢?
凭他的直觉,感觉他身上有许多的谜团,至今,许多的东西细细回想,他为什么要让自己恢复记忆,这样对他有什么好处,仅仅只是因为不想让奶奶知道骜煌逝世多年伤心吗?
在她看来,绝非那样简单,她觉得骜政是一个极期危险却有满身是迷的男人。
“煌,放心,我会为你报仇的。”
哪怕是拼掉她那条命,她也会想办法揪住谋害骜煌的凶手。
第二天,天刚见亮,她就一个人晃悠出了门,她没给任何人打招呼,反正,在骜老夫人眼里,她就是个红颜祸水,家里也没其他的主人,公公远在澳洲做生意,凌云宵算不得骜家人,从身份上讲,她自己的地位都比她高,毕竟,她是情份,而她目前的身份是骜家真正意义上的媳妇儿。
去街上晃悠了大半天,这才去了官方派出所,进去时,一屋子的警察全都在忙碌。
她望着这儿的一草一木,对往昔的依恋油然而生,毕竟,她曾在这儿办过一年的公。
视线落到了办公室门口的那株杜鹃花树上,杜鹃花还没开,树枝头积满了薄薄的瑞雪。
“喂,姑娘,别去碰它,就让积雪呆在枝头,很漂亮的。”
回首,就看到了忙忙碌碌从身边经过的一名警察冲着她盈盈直笑,还叮嘱着她,男人面孔很生,乍一看几乎没一个认识的了,五年毕竟不是一段短暂的岁月,足可以旧貌换新颜。
“喂,姑娘,你有事儿吗?”
一名警察询问。
“呃!”勒个,她来这儿要找谁,思了片刻,终于想到了一个名字。
“我找薄唇,他……在吗?”也不知道薄唇那娃调走没有。
“噢,你是薄唇哥的女朋友啊?”几名警察恍然大悟,笑得极其暖昧,把她迎进了屋子,热情地将她推进了大厅隔壁的办公室。
“他在里面,去吧。”
“不是,勒个……”
她不是薄唇的女朋友啊,她只是薄唇曾经的女上司而已。
“喂,找谁?”
身姿威武,长得高高壮壮的年轻小伙,正拿着水杯在热水器里接水,见有人进来,拧眉轻问。
“薄……薄唇。”
男人扬首,在看到眼前熟悉的女人时,一时间反应过来,紧急着,就大笑着放下水杯向她直奔而来,张开双臂搂住了她,把她搂得很紧。
她们曾是同一个战壕的战友,曾经生死与共,纯纯的铁哥们儿那种友谊。
“谷姐……我好想你啊!”
“你一消失就是整整五年,五年啊!你说你有多狠心。”
“为了工作没办法嘛。”
“喂,谷姐,你这人真没心没肺嗯,你自己过逍遥日子去了,就把哥们儿忘了?”薄唇开始数落着哥们儿。
“薄兄弟,你不知,这五年,我可是去做卧底了,黑道势力瓦解,所以,我重新归队。”
当然,她只是胡诌,因为,她不想告诉薄唇实际的情况,事实上,五年前,因一起爆炸事件,她早就被警方除名了,也许是某人干的,但是,她没有证据,所以不能乱说。
“真的吗?”薄唇又惊又喜,能重新与她一起并肩工作,他求之不得。
“真的啊。”
“太好了。”薄唇扯着她胳膊儿,来至办公大厅,冲着一屋子属下道:“兄弟们,这是我以前的老上司谷姐,重新归队,但愿她重振雄威,大家鼓掌欢迎。”
即时,一阵响亮的巴掌声儿如雷贯耳。
被大家这样一欢迎,樱诺的脸红了一个通透,她嗔了薄唇一眼,将薄兄弟拉至旁边,悄声耳语:“薄唇,太过了,我开笑的,姐今儿找你有事,借一步说话。”
“兄弟们拜一会,哥与姐有话要说。”
薄唇与樱诺便走出了派出所办公大厅,在杜鹃花树旁,樱诺不想与他拐弯抹角,单刀直入。
“我想让你帮我调查一个人,可以吗?”
“当然,姐的事儿就是兄弟的事儿,弟为了姐可以两肋插刀,在所不惜。”
薄唇拍着胸口保证着,仿若他铁定会为了樱诺赴汤蹈火,肝脑涂地,死而后遗。
“帮我查一下这个人,我想要他近一月的行踪。”
她拿出一张照片,太阳出来了,杜鹃花树上的冬雪渐渐融化,那阳光照在了樱诺指尖的照片上,照片上的男人一身黑色的装束更显冷酷,而他那双深邃如老鹰一般的眼眸犀利的让薄唇瞬间停止呼吸。
妈呀,薄唇在心里暗呼了三声儿,这是何等大人物啊!由于身在警界混,又因为这人是z市走出去的精英之一,所以,他肯定认识,在他回z市视察工作时,曾经做过他一夜的随从保镖,他认识他,但,他不一定对自己有印象。
“谷姐,你干脆杀了我吧。”他有千万个胆子也不敢去招惹他啊,除非他不想在警界混了,人家轻松动一根手指头,他小小的一个薄唇就只能薄身大海去喂鲨鱼。
瞧这哥们儿,刚才还说愿意为她死而后遗,看来,誓言只是经不起考验的一句废话而已。
“咋了,怕他了?”
“肯定怕啊。”光是听着他响当当的名号,心儿就跳如雷鼓,说他没出息也行,不过,他经过了五年的努力,才刚提了干,他不想因这件事情而埋没前程啊。
“他现在是我老公。”
老公?why?妈妈的,这谷樱诺也太有通天的本领了,五年前,他们共事时,薄唇就知道她身后有一尊大佛,军区退居二线的总司令谷天鹏,要不然,凭她年纪轻轻咋可能一进所,就让她带他,她还不是正规军校毕业的,不过是后期考上的公务员而已。
现在又来了一个这么大身份的老公。
“哎哟,谷姐,你真是好命啊!你查他干啥啊?难道咱们领导有外遇了?”
“姐儿啊,现在的干部在外面有时应酬也是正常的嘛。”
“滚蛋。”
果然,这货的态度来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整个就一张视利嘴脸。
“查不查?”
“当然查。”
如果是查他有外遇,是两口子闹别扭就不一样了,他愿意为谷姐效犬马之劳。
“听着哈,不能让任何知道我与他的关系。”
她离开时厉声嘱咐。
薄唇就搞不懂了,即然都是两口子了,咱不能向外透露啊,这不是好事儿一桩嘛,不过,也正常,因为,谷姐要他查的是小三嘛,他肯定不会给小三说谷姐查大人物的事儿。
他与那小三又不认识,至少,他与谷姐还有一年的并肩情意。
樱诺走出派出所,觉得自己没地儿去,转了两圈儿就回了谷家,谷家的庭院清风雅静,院子里吹绕着缠绵悱恻的风儿,樱诺问了吴妈,才知道外公在露天阳台上晒太阳。
她走过去时,看到谷到鹏坐在一把轮椅上,膝盖以上披了一张薄薄的毯子,低着头正在看着手上的一本《三国演义》,看得渐然忘我,津津有味,两鬓的银在阳光的映衬下,看起来更雪白了。
“外公。”清脆甜腻腻一声叫喊,让老爷子放下了手中的小说,抬眼,外孙女儿唇间的笑意立即就感染了他。
“诺儿,回来了看外公了。”
“嗯,外公,听说这两天你咳嗽得厉害,我特意买了一些雪梨与冰糖,已经交给吴妈,让她给你熬雪梨汤喝。”
“嗯,这两天嗓子干干的,挺难受的。”
“多喝一点开水,润润肺。”
就在这时,一身长裙及地,神彩飞奕,嘴角弥漫着漂亮笑容,姿态优雅的谷芬芳端着一杯普洱从屋子里走出。
“哎呀,樱诺来了,爸,听说樱诺来了,我已让吴妈准备了丰盛的晚餐,等会儿,你就用了晚饭再走。”
“谢谢姨妈。”樱诺从她指尖端过荼杯,双手恭敬地递到了老爷子手上。
谷芬芳没想樱诺会有此举动,眼神儿闪了闪,继续笑道:“樱诺啊,你嫁入了骜家,今后就富贵了,骜老夫人可是z市出了名的刁钻之人,今后,她如果说什么难听的话,你最好别给你一般见识。”
言下之意是说,谷樱诺,你根本配不起人家骜煌,骜老夫人狠着呢,今后,有你好日子过。
“嗯,谢谢姨妈教诲,不过,不劳姨妈操心,樱诺自有分寸。”三言两语把她撇走十万八千里。
“外公,起风了,你有鼻炎,不能吹风,我抚你进去吧。”
“好。”对于女儿与外孙女儿之间的战争,谷天鹏不是不知道,他只是不想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已,因为,上一次,樱诺与骜煌大闹馨予婚礼,芬芳肯定心里有气,说几句就出气了,今后,她们就能和平共处了,他老了,老人情感最脆弱,家和万事兴,所以,他任由着她们拌几句嘴,任由着樱诺将他搀抚着进屋。
安顿好了老爷子,樱诺刚阖上房门,就听到走廊上一阵噼哩啪啦的金属厮磨到地面出的清脆声音由远而近飘来。
故意把步伐踩得这么重,不用想也知道是某没素质教养的女人了。
“樱诺,其实,何必呢?”
“我只是好心劝说你而已,我是你姨妈,从小你就是一个有娘生没妈管的孩子,我是你姨妈,劝说一下你,只是怕你在骜家受委屈,我没别的意思。”
谷芬芳走在前面,身后跟着那个她疼入心魂的心肝宝贝儿——谷馨予。
“你的好心,我领了。”冷然一笑,她淡然地回。
好心?谷芬芳可会有好心?
从小到大,但凡她有一点比谷馨予出色,她就想办法恶整她,上中学时,她有一次考试比谷馨予高,她就直接让司机不要去接她放学,而谷馨予更过份,居然将一瓶番茄汁涂抹到了她的脸上,好几个男生压着她,谷馨予就只管涂抹,还把她拉进了教室,让班上的同学嘲笑她。
“不好意思,姨妈,我老公还在家等着我,借过。”
她故意在谷馨予面前秀恩爱,越过谷芬芳的时候,还故意昂着头,不可一世的样子终于激怒了谷馨予。
伸手狠狠地抓住了她的头,谷馨予阴冷地笑着:“我妈给你说话,你就是这种态度吗?”
樱诺想要反击,余光却忽然瞟到了身侧的房门微微开了一条缝,估计外公应该是起来偷听她们在说什么,然后,她故意尖着嗓子大喊:“不要打我,不要抓我头,妹妹,姨妈,我错了,我再也不会去打扰你们,上次去扰乱妹妹的婚礼,是我的错,我给你们磕头,你们放过我吧,呜呜。”
还故意挤出两滴眼泪水。
谷芬芳神情一僵,她何等聪明,知道上当,但她还没反应过来之时,就听到身后一记冷厉的斥喝声袭来:“芬芳,你跟我进来一下。”
“爸。”谷芬芳不敢违抗父亲的命令,白了樱诺一眼,小声嘀咕一句:“等会再找你算债。”
然后,就踩着高跟鞋风风火火赶去听候老爷子的训斥了。
“不准走。”
谷馨予还想与樱诺恋战,然而,樱诺冲着她摆了摆手:“姐今儿有要事在身,改日再拜访,拜拜。”
谷馨予气得七窃生烟,正想一个巴掌甩过去,没想吃了太多次亏,樱诺早有准备,她伸手牢牢接住了谷馨予挥过来的手臂。
盯着谷馨予的眼光如一柄涂了毒的利箭。
“过去的谷樱诺已经死了,站在你面前的是重生的谷樱诺。今后,你若胆敢再针对我,我定对你不客气。”
语毕,狠狠一挥,柔弱的谷馨予被她挥出去老远,差一点跌到了地面。
“管好你自己,不要再来招惹,否则,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
狠狠地语毕,转身愤恨地离开,要不是这幢别墅还有外公在,她根本不屑再跨进谷家大门一步。
卧室里只开了一盏小罩灯,淡淡柔柔的灯光倾泄在屋子里,那光线照不亮谷天鹏黑沉的眼睛,他坐在贵妃椅上一语不,唇抿成了一条直线。
眉间刻痕拧得更深,一条一条,看起来非常清晰。
“爸。”
谷芬芳站在他面前已经有好几分钟了,对于刚才的事情,她也有些胆战心惊。
“这些年来,几乎就只你一个留在我身边,当年,我选择了你妈,赶走了丁雪柔,雪雁本身没有错,如果当初,我留的是丁雪柔母女,芬芳,现在受苦的不是馨予,你们都是我的女儿,我不想偏袒任何一个,樱诺是一个乖女孩,她已经受太多苦了,许多事,我不说,并不代表我心里不明了,从小到大,即便是我将她迎接回谷家,你们没一个善待,在你们心中,除了财产后,还有没有一点属于人世间正常的亲情。她的母亲雪雁,与你身体里都流着我的血,你就不念一点手足么?”
明也打,暗也打,这么多年,许多事,他只是装着不知道,只是想维持一下天下太平,谷芬芳的脾气他自个儿心里最清楚,个性要强,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子,她不喜欢樱诺,从小就岐视那孩子,他看着实在是心疼,怎奈何她母样雪雁不争气,生下她后踪迹全无,也不知是不是还活在这个人世?
“如果今后再这样,你们一家就搬出去住吧。”
“爸……我……”想到时机不够成熟,谷芬芳只得委屈求全。
“我错了,今后,我会与樱诺好好相处的。”
“这是最后一次。”
老爷子下了最后通谍令。
“嗯。”
谷芬芳为了能谋夺老爷子的全部财产,不得不假意应承下来,反正,老爷子最近身体差得很,如果他一口气缓不过来,她就如古代逝世帝王身边的皇太子,要怎么样还不是她说了算。
樱诺哼着小曲儿走出谷家,站在一口枯井旁边,等着公交车儿,忽然,一辆大红的悍马冲过来,嘎止一声就停靠在了她脚边。
“樱诺。”
男人熟悉的嗓音刺破她耳膜。
回头,视野里果然就出现了某渣男帅气的身姿。
别开脸,她不想搭理这号人物了,曾经,她为他痛不欲生,现在才知道,不过是一替身而已,她爱的根本不是他。
“樱诺,别走,我问你一点事。”
乍然见到她,男人有恍如隔世之感,曾经,他以为自己对这女人没感情,直到签下离婚协议书那日,他才现,原来在这场利用的游戏中,他早失了心,机关算尽,千算万算,他都没有算到自己会爱上她。
她很漂亮,无可厚非,可天下漂亮的女人多的是,她很有风情,但,这些都不是他爱她的理由,也许,爱一个人是没有任何现由可言的,爱就是爱了,非常简单,这一个月以来,每到夜深人静之时,他就会想着他们的从前,度过的许多快乐时光。
当初为了生意能一帆风顺,自然也是想给自己找一个强大的背景,他找上了人生一片空白的谷樱诺,他觉得她没谷馨予那么复杂,结了婚,只有他事业起步了稳固展了,他想甩就甩,而谷馨予则不行,这是当初他选择樱诺最大的原因。
多少次,她倚在门框处,张着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等候他的归来,回来后,她就为他拿拖鞋,脱衣,为他洗脸,甚至洗脚,侍候他一日三餐,荼荼水水,所以,他才会不知不觉沉沦在她的柔情里,一不可收拾,等他醒悟时已经晚了。
怕她挣扎,拽住她一条手臂,将她拉到一棵高大的槐树下,风儿轻轻一吹,槐树枝头的白扫飘落,刷过她肩头再飘落地面。
“你真的……与他办证儿了?”
“当然,这种事怎么能假呢。”
见她说得云淡风清,郁梵愤怒地嘶吼出声:“谷樱诺,你这个没心没肺的女人。”
亏他这段时是还一直与馨予闹着别扭,一心做着破镜重圆的美梦。
“我咋没心没肺了?”
“你……你……难道你不知道我心里一直都想着你吗?”
说这种话脸不红心不跳,这渣男,亏他还说得出口。
“郁先生,提醒你了一下,你都结婚了。”
“是结了,我是被逼的,樱诺,我心里爱的女人只有你一个,你怎么能这样对我?”
标准的賊喊作贼。
这什么世道,背叛了人家,与别人结婚了,如今,还语不惊人,死不休地狂喊,他爱的那个女人永远是她。
“得了吧,我们之间不谈爱,谈爱太俗气了,郁梵,你一直都知道我心中的那个人不是你吧?”
闻言,男人的脸刷地一片惨白,抖瑟着唇瓣:“你什么意思?”
“我记起来了,所有的一切我都记起来了,我爱的人不是你,我爱的是骜煌。”
“不……你是疯了吧。”
“没疯,清醒着呢。”冲着他阴阳怪气笑开。
“我把一切献给了你,你却背叛了我,最初,我为你痛不欲生,甚至差一点患上忧郁症,可是,如今,想想多傻,你之于我,不过就是一陌生人而已。”
陌生人三个字蛰痛了他的心,拳头捏得格格作响。
一切奉献给了他,听了这话,他笑了,笑得冷妄而痛心,一拳砸到了树杆上,吓跑了一群在树上栖息的小鸟。
他红着眼眶嘶吼:“你的第一次并非给了我。”
她捅他一刀,他也要还一刀,这样才算公平,第一次不是给了他,那给了谁,笑容僵在了樱诺唇畔……
------题外话------
谢谢醉舞红尘一张评价票,31亲亲一张评价票,128亲亲两朵小花。
存的一万字稿纸昨晚弄丢了,今儿现码的,坐了四个多小时,作者写文真的不易,颈子痛得要死,今天在后台看到了几抹熟悉的身影,谢谢你们对暮哥的支持,感谢,叩首。
亲们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尽管上班很累,我仍然坚持万更,尽管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儿,我仍坚持初衷,暮哥雄得起。
亲们票子,鲜花,钻石,暮哥尖着嗓子呐喊,咆哮,快到暮哥碗里来
校园港
恋耽美
大人物闪婚后爱 作者:暮阳初春
动容又怎么样?上帝在造物之时就分了阴阳,女祸在补石捏人之时就分了男女,她为了他不惜孤掷青春十年,可是,这是她自己的选择,他除了同情就是怜悯,除此再无其它一丝任何情感,毕竟,一年女人十年青春不易,她从20岁到30岁,她把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都献给了骜家。
他望着她,定定地望着,眸子里的情绪波澜不兴,看不出丁点儿喜怒哀乐。
食指卷曲,放到烟盒上轻轻一弹,弹出一支烟,俯头,将烟刁在了嘴里,棱角分明的五官瞬间染上痞痞的味道。
划了火柴点燃香烟,坐在办公桌案后面吞云吐雾,很多时候,只要他在沉思某件事情,他就会把自己置身在一片云雾中,整个人被烟雾包裹,为他增添神秘的屏障,让别人无法洞察他的心思。
凌云宵扬首望着他,他的侧颜看起来是那么俊帅,只是表情太冷酷,十年,他根本不曾正眼瞧过自己,多悲哀,可是,如果就让她这样离开,她真的不会甘心,所以,她灿笑着单手着地撑起身,摇摇欲坠地向他走过去,今儿,就是厚着脸皮,她要向他问过明白,今儿,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也阻挡不了她讨债的决心,以前,她都怕他,只要他一个凌厉的眼神,她的心肝儿就会猛抽,猛颤,绝不敢再多说半句,但是,今天,她偏生不卖他的账,因为,她喝了酒,酒精燃烧着她的五脏六腑,麻醉着她的心肺,酒精为她壮了胆。
十年前,为了他,她不惜自己作贱勾引骜天啸,其目的就是想进骜家的门,她深刻地知道,她是一贫民之女,家里一穷二白,地地道道的灰姑娘,骜政的家世是绝不允许娶她这样在风尘中打个滚的女人,再加上,他对她一向不怎么上心,所以,她更觉得没了希望,不过,为了追求心中的真爱,为了能让她爱上自己,她想近水楼台先得月,所以,她利用了卑鄙的手段进了骜家,虽然是骜天啸见不得光的情妇身份,不过,她不会在意,因为,她另有目的,她只是想与他生活一起,哪怕是隔着远过多的距离,只要每天能看着他就好,可叹,她凌云宵是一个多么痴情的女子。
十年前,她刚入骜家,就在她正处兴奋之时,他就果断闪身京都入了部队,独闯京都不到两年就提干,后面自然是越混越大,五年前,在当上参谋长的回过探过一次亲,那天的春节也是下了太大的雪,她一个人亲自带着刘嫂去火车站迎接,没想人家是专程开了小车回来,让她扑了一个空,晚上,她与骜天啸在书房里缠绵的时候,他却不知道怎么就进来了,进来的时候,她正坐在骜天啸的大腿上,当时,她虽然很排斥,因为,他回来了,可是,骜天啸似乎非常热情,对她兴趣非常大,他强行索要,她也不能明显反抗,可是,她不知道那一刻他会进来,如果她有预知的本能,那天晚上,她肯定打死也不会让骜天啸碰自己,结果是他进来了,然后,那一刻,她清楚地看到了他英俊的脸孔黑得似锅底,印堂还呈现了三条黑线,转身就出去了。
当晚,他就却匆匆离开,从此再也没有回来,等他再回来时,也就是在五年后,却是带着谷樱诺回来,他都不知道他能回来,她心里有多么高兴,她怀着激动的心想要与他诉说衷肠,诉尽这五年来的相思之苦,为了撑起骜家,她一个人撑得多辛苦,可是,他将谷樱带回来,带的还是他弟弟的女友,她躲在暗处一直偷窥着他的一举一动,每每看到他与谷樱诺形影不离,或者嬉皮笑脸*之时,她心里即嫉妒又悲愤,她只是一个微不足道,将骜政爱入腑肺的女人,不能怎么样,就只能悄悄把自己灌得烂醉,他可知道,他回来的这两月,她每天晚个都是烂醉如泥,当他当众宣布他与谷樱诺已经领了结婚证时,她再也无法抑制自己奔腾的内心,所以,她杀进了书房,将自己的心赤果果剖白在他面前。
她走入云雾中,与他一起隐在暗处,从他手中抽过那半截香烟,放入唇边猛吸一,香烟明明那么苦,但,她却觉得是甜的,因为,烟头上布满了他的味道,淡淡的紫丁香味道,是想念已久的爱人的味道。
吐了一口烟圈,她缓缓道:“难道我说了这么多,你就没丁点儿感觉?”
你是一块木头,还是一团泥团。
我为你浪费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十年,以前,你装着不知道,一味逃避,如今,我都捅破了这片纸,你还是无动于衷吗?
他望着她,眼里没有任何的波光闪烁,沉寂如一汪死水。
良久,极薄的唇轻掀:“凌姨,不好意思,承蒙你这么多年的厚爱,我这个人真的不值得你这样付出,如果是因为你才进的骜家,那么,你大可不必浪费青春再继续错下去。”
语言往往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刃,男人开启的是薄薄的唇,却能轻松要了她的命!
唇线一勾,露出的笑容比哭还难看。
错付的感情,十年的付出不就是一段错付的感情,即然错了,她就要一错到底,她凌云宵是一个认死扣的女人。
“我比你大不了几岁,你大可不必这样称呼我,这样的称呼,侮辱了我,也侮辱了你。”
凌姨,这两个字像把冰冷的匕首切割着她心脏的每一寸,让她痛到无以复加。
她只不过比他大几岁,她有那么老么?
“你是我爸的女人,我自然要这样称呼你。”
他的笑容也染上了毒,吸上半分就足够让她致命,她是一个痴情无比,为爱肝肠寸断的女人。
明知道这是在她心中的一道伤,他偏偏要在她伤口上撒盐,不理她心口的疼痛,继续冷漠地开口:“如果你不喜欢这个家,大可以离开。”
“谁说我不喜欢这个家?”
她愤怒地呐喊起来,情绪瞬间失去了控制,她就是要借酒装一次疯,她已经受够了。
因为这个家里有你,所以,我不可能离去,就算是千年等一次见面的机会,她也甘之如饴。
“骜政,你不要欺人太甚,难道你想逼死我么?”
她望着他,眼眸里除了痴情,还有绝望,因为想着他,念着他,她才觉对世界是美好的,因为爱他,她不在乎一掷青春十年,即然都付出了十年,她不在乎付出的更多,哪怕耗上一辈子。
“凌姨……你”
骜政不想与她继续纠缠,毕竟,她也算为这个家倾尽了心力,至少,在他参军在外,父亲远去澳洲做生意后,她是一直把这个家维持着,父亲生意上遇到困难,许多时候,都是她出马帮忙摆平,她是一个灰姑娘没错,但,她的聪明才智却比一般的名门千金淑女更胜一筹,而他不愿意与她在一起只是非常简单的不喜欢而已,他的心中早在多年前就被另一个女人占据了,从此,再难入住她了,这种事,他没法子给她诉说,而且,也说不清,所以,他只能采取漠视的态度,当年,她能进骜家,当时的他都搞清楚是什么状况,直到她将张写满了诗句的手巾托人转给他,许多事情已经非常明了,她是父亲的妻子,虽说没有名份,他们也没办结婚证,可是,她已经入住了骜家,成了他的后母,他就必须得尊敬她。
他对她只有尊敬,再无其它。
怕与她呆久了说不清楚,骜政起身准备抽身离开,没想女人却伸出双臂拦住了他的去路。
歪着头吸着烟,脸蛋鲜红如火,将最后一口香烟燃尽,丢掉烟蒂,女人一咬牙,玉指勾住了衬衫纽扣,狠狠一扯,水晶盘扣四处飞溅,溅落至地面再一颗又一颗跳开,衣衫从她颈间褪下,上的玉钗甩落,一头乌黑亮的长直泄而下,月光悄然从窗外射入,光华笼罩住了她,将她照成了一只明亮的茧,脖子上的汗毛根根都能看得清楚,雪白的玉容如一块遗世孤立的冷玉,如一只幽伤的美丽的折断翅膀的天鹅,一身光裸站在月光之下,曲线阿娜,她豁出去了,就算不要脸,她也要留住他,留住骜政离去的步伐,她不知道他这一走,自己又会等待多少年,她不能再用十年的青春等着一段无望的感情,所以,她厚着脸皮用自己的身子去赌,其实,许多答案自己心里是清楚的,骜政从不贪恋女色,自然不可能对她有所感应,只是不这样做,她不会就此甘心。
屋子里很安静,静得连根针落地也以出清脆的声响,静得似乎能听到彼此呼吸的声音,甚至彼此身体里搏动血液流动的声音。
他望着她,只是望着她幽伤的脸,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然后,就在他闪神间,女人不顾羞耻猛扑了上来,伸出双臂死死圈住了他的脖子,红唇贴上他的脸颊,开始猛烈地亲着,下巴,喉结,最后绕到了他的薄唇上,拼命地吸着他的气息,这一刻,凌云宵是疯狂的,她已经失去理智了,为爱疯狂了。
‘啪’,一记狂恨的耳光毫不留情甩了过去,打得她眼冒金星,跌倒在地,可是,她不甘心,眼眶一红,咬紧牙关,像一负伤的野兽从地面上撑起,从后死死搂住了他强壮的腰杆,不准他离开,她怕,她不想再过没有他的空虚十年,她已经三十了,她不想再苦苦地枯等十年。
脸上的红印无声宣誓着男人的怒气,她被他打了,他从不打女人,可是,今晚却对她动了手,她不在乎,只要能留住他。
颤抖着身子,将头贴在他的背心,听着他强稳有力的心跳。
“政,不要……这样对我,我……对你是真心的,为……了你,我可以去死,真的……。”
由于怕失去,她语无伦次,不要尊严,不要人格,放低身段,苦苦哀求着铁石心肠的男人。
“政,不要走,不要离开我,我爱你……真的好爱……我过得好苦,你知不知道?”
她爱骜天啸,却不得不呆在他的身边。
因为,她已经选择了这条不归路,她希望着有朝一日,骜政能看破所有,想通一切,用斩新的眼光来看待她,看等她对他的这段感情,单纯不含一丝杂质的情感。
“政,我知道你嫌我……嫌我比你长两岁……嫌我被你爸爸碰过……”
泪水一滴一滴从她眼眶里滚出,她用身体勾引骜天啸是为了他啊!她在骜家苦苦撑了十年,也是为了他,她日日夜夜操持着骜家家务也都是为了他,为了能与他有一段美好的未来,然而,她不知道的是,在她用身体勾引骜天啸的时候,她与他之间就已经没有了未来,因为,骜政是一个出了名的孝子,这辈子,他绝不可能做出伤害父亲的事出来,再说,他对她根本没有感情,这才是最最最重要的。
“我知道我很脏,我是一个坏女人,我不该勾引你爸爸,可是,那时的我不过才二十岁,我什么也不懂,十年的孤独与苦等难道还不足弥被我曾经的过错么?政,我求你,别这样冷漠地拒绝我,推开我,如果你接受了我,我会对你很好很好的。”
她会以他为天,她会以他的意愿为意愿,会将他捧在掌心里,一生当宝贝来呵护。
闭了闭眼眸,男人扳开了紧紧地扣在他腰间的指节,一根一根残忍地剥开,他不想再与她这样子缠下去,本身就没有那个必要,为了躲她,他已经整整离家了十年。
剥开了她葱姜似的玉指,他绝情地大步迈向了门边,凌云宵追至了门口,抚住门框,望着他离去的冷漠无情背影,泪水充斥着眼眶,她死死咬住了红唇,才能阻此自己眼泪不会凶猛往下淌落。
风呼呼吹拂过她玉白的身子,她没有再追出去,毕竟,她全身没有一件衣物,毕竟,她凌云宵再怎么不济也是要脸面的人物。
整个人倚在了墙壁上,玉白的身体沿着墙缓缓滑坐到地面,地板上的冰凉浸着她火热的身子,她一颗火热的一心也一寸寸冷下去,地板很冷,却不及她心冷的千万分之一。
“骜煌,我恨你!”
恨因爱而生,没有爱那来的恨,只是只是恨他的无情与冷漠,却仍然还是爱他入骨髓。
凌云宵的悲伤隐没在黑夜中,窗外绽放的一枝红梅不知何时伸进来,绽放的妖娆身姿在无声嘲笑着她的破败,只是,世间男人与女人痴情本身并无过错,痴情不是一种罪过,所以,在暗夜,她尽情地释放着自己的情绪,哭得声音哑,喉咙干,仍然还是无法走出他给她带来的伤悲与痛苦。
凌云宵是一个悲情的女人,她的伤,她的痛,除了天知地知以外,还有一个人知道,那就是一直隐在角落里的女人。
骜政走后,她洗了澡就休息了,可是,不知为何,翻来覆去睡不着,最后,她干脆起床抽了一支烟,没想就听到了屋外传来了窃窃私语的声音,由于夜太静了,嘤嘤的哭泣声就变得犹为清晰,她不知是怎么回事,便打开了门,等她走上三楼时,那哭声在耳朵边放大,越来越清晰,然后,她就看到书房打开的声音,紧接着,男人狂狷高大的身形昂首阔步地离开,飞快消失在了夜色中,头也不回,好似身后有什么鬼神一般。
再然后,她看到了追出书房的女人,女人只追到了门口就停下了脚步,伤心抽泣着,起初,她还没现她没穿衣服,后来才透过月光看清,她是一丝不挂的,丁咚,这是什么情况,大半夜的,骜政如躲瘟神一般逃开,而女人伤心哭泣,还没穿衣服。
“骜政,我恨你。”
带着某种幽怨的话语随风袭入她的耳朵,她总算明白了,原来骜政与凌云宵是这种关系,凌云宵这女人还不是一般的贱。
她退回至自己的房间久久不能入睡,脑子里总是浮现着一幕,呈现着男人冷漠无情离开的挺拔身姿。
清冷的月辉落照在青花瓷瓶上,蓝色的兰花更加灿烂夺目,她伸手抱过青花瓷瓶,玉指沿着兰花的轮廓描画,幽幽地叹息着:“骜煌,还是你最干净了,你哥比不上你一根儿手指头。”
居然与后母有染,不过,当时,她只看到他从书房里愤怒走出,面色冷沉,而凌云宵是哭着追出来的,难道说是凌云宵刻意去骚扰他,总之,他们之间的关系没那么单纯。
她觉得骜政对于自己来说就是太危险了,城俯那么深,她根本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这样一个令人看不透的男人究竟在逐摸什么呢?
凭他的直觉,感觉他身上有许多的谜团,至今,许多的东西细细回想,他为什么要让自己恢复记忆,这样对他有什么好处,仅仅只是因为不想让奶奶知道骜煌逝世多年伤心吗?
在她看来,绝非那样简单,她觉得骜政是一个极期危险却有满身是迷的男人。
“煌,放心,我会为你报仇的。”
哪怕是拼掉她那条命,她也会想办法揪住谋害骜煌的凶手。
第二天,天刚见亮,她就一个人晃悠出了门,她没给任何人打招呼,反正,在骜老夫人眼里,她就是个红颜祸水,家里也没其他的主人,公公远在澳洲做生意,凌云宵算不得骜家人,从身份上讲,她自己的地位都比她高,毕竟,她是情份,而她目前的身份是骜家真正意义上的媳妇儿。
去街上晃悠了大半天,这才去了官方派出所,进去时,一屋子的警察全都在忙碌。
她望着这儿的一草一木,对往昔的依恋油然而生,毕竟,她曾在这儿办过一年的公。
视线落到了办公室门口的那株杜鹃花树上,杜鹃花还没开,树枝头积满了薄薄的瑞雪。
“喂,姑娘,别去碰它,就让积雪呆在枝头,很漂亮的。”
回首,就看到了忙忙碌碌从身边经过的一名警察冲着她盈盈直笑,还叮嘱着她,男人面孔很生,乍一看几乎没一个认识的了,五年毕竟不是一段短暂的岁月,足可以旧貌换新颜。
“喂,姑娘,你有事儿吗?”
一名警察询问。
“呃!”勒个,她来这儿要找谁,思了片刻,终于想到了一个名字。
“我找薄唇,他……在吗?”也不知道薄唇那娃调走没有。
“噢,你是薄唇哥的女朋友啊?”几名警察恍然大悟,笑得极其暖昧,把她迎进了屋子,热情地将她推进了大厅隔壁的办公室。
“他在里面,去吧。”
“不是,勒个……”
她不是薄唇的女朋友啊,她只是薄唇曾经的女上司而已。
“喂,找谁?”
身姿威武,长得高高壮壮的年轻小伙,正拿着水杯在热水器里接水,见有人进来,拧眉轻问。
“薄……薄唇。”
男人扬首,在看到眼前熟悉的女人时,一时间反应过来,紧急着,就大笑着放下水杯向她直奔而来,张开双臂搂住了她,把她搂得很紧。
她们曾是同一个战壕的战友,曾经生死与共,纯纯的铁哥们儿那种友谊。
“谷姐……我好想你啊!”
“你一消失就是整整五年,五年啊!你说你有多狠心。”
“为了工作没办法嘛。”
“喂,谷姐,你这人真没心没肺嗯,你自己过逍遥日子去了,就把哥们儿忘了?”薄唇开始数落着哥们儿。
“薄兄弟,你不知,这五年,我可是去做卧底了,黑道势力瓦解,所以,我重新归队。”
当然,她只是胡诌,因为,她不想告诉薄唇实际的情况,事实上,五年前,因一起爆炸事件,她早就被警方除名了,也许是某人干的,但是,她没有证据,所以不能乱说。
“真的吗?”薄唇又惊又喜,能重新与她一起并肩工作,他求之不得。
“真的啊。”
“太好了。”薄唇扯着她胳膊儿,来至办公大厅,冲着一屋子属下道:“兄弟们,这是我以前的老上司谷姐,重新归队,但愿她重振雄威,大家鼓掌欢迎。”
即时,一阵响亮的巴掌声儿如雷贯耳。
被大家这样一欢迎,樱诺的脸红了一个通透,她嗔了薄唇一眼,将薄兄弟拉至旁边,悄声耳语:“薄唇,太过了,我开笑的,姐今儿找你有事,借一步说话。”
“兄弟们拜一会,哥与姐有话要说。”
薄唇与樱诺便走出了派出所办公大厅,在杜鹃花树旁,樱诺不想与他拐弯抹角,单刀直入。
“我想让你帮我调查一个人,可以吗?”
“当然,姐的事儿就是兄弟的事儿,弟为了姐可以两肋插刀,在所不惜。”
薄唇拍着胸口保证着,仿若他铁定会为了樱诺赴汤蹈火,肝脑涂地,死而后遗。
“帮我查一下这个人,我想要他近一月的行踪。”
她拿出一张照片,太阳出来了,杜鹃花树上的冬雪渐渐融化,那阳光照在了樱诺指尖的照片上,照片上的男人一身黑色的装束更显冷酷,而他那双深邃如老鹰一般的眼眸犀利的让薄唇瞬间停止呼吸。
妈呀,薄唇在心里暗呼了三声儿,这是何等大人物啊!由于身在警界混,又因为这人是z市走出去的精英之一,所以,他肯定认识,在他回z市视察工作时,曾经做过他一夜的随从保镖,他认识他,但,他不一定对自己有印象。
“谷姐,你干脆杀了我吧。”他有千万个胆子也不敢去招惹他啊,除非他不想在警界混了,人家轻松动一根手指头,他小小的一个薄唇就只能薄身大海去喂鲨鱼。
瞧这哥们儿,刚才还说愿意为她死而后遗,看来,誓言只是经不起考验的一句废话而已。
“咋了,怕他了?”
“肯定怕啊。”光是听着他响当当的名号,心儿就跳如雷鼓,说他没出息也行,不过,他经过了五年的努力,才刚提了干,他不想因这件事情而埋没前程啊。
“他现在是我老公。”
老公?why?妈妈的,这谷樱诺也太有通天的本领了,五年前,他们共事时,薄唇就知道她身后有一尊大佛,军区退居二线的总司令谷天鹏,要不然,凭她年纪轻轻咋可能一进所,就让她带他,她还不是正规军校毕业的,不过是后期考上的公务员而已。
现在又来了一个这么大身份的老公。
“哎哟,谷姐,你真是好命啊!你查他干啥啊?难道咱们领导有外遇了?”
“姐儿啊,现在的干部在外面有时应酬也是正常的嘛。”
“滚蛋。”
果然,这货的态度来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整个就一张视利嘴脸。
“查不查?”
“当然查。”
如果是查他有外遇,是两口子闹别扭就不一样了,他愿意为谷姐效犬马之劳。
“听着哈,不能让任何知道我与他的关系。”
她离开时厉声嘱咐。
薄唇就搞不懂了,即然都是两口子了,咱不能向外透露啊,这不是好事儿一桩嘛,不过,也正常,因为,谷姐要他查的是小三嘛,他肯定不会给小三说谷姐查大人物的事儿。
他与那小三又不认识,至少,他与谷姐还有一年的并肩情意。
樱诺走出派出所,觉得自己没地儿去,转了两圈儿就回了谷家,谷家的庭院清风雅静,院子里吹绕着缠绵悱恻的风儿,樱诺问了吴妈,才知道外公在露天阳台上晒太阳。
她走过去时,看到谷到鹏坐在一把轮椅上,膝盖以上披了一张薄薄的毯子,低着头正在看着手上的一本《三国演义》,看得渐然忘我,津津有味,两鬓的银在阳光的映衬下,看起来更雪白了。
“外公。”清脆甜腻腻一声叫喊,让老爷子放下了手中的小说,抬眼,外孙女儿唇间的笑意立即就感染了他。
“诺儿,回来了看外公了。”
“嗯,外公,听说这两天你咳嗽得厉害,我特意买了一些雪梨与冰糖,已经交给吴妈,让她给你熬雪梨汤喝。”
“嗯,这两天嗓子干干的,挺难受的。”
“多喝一点开水,润润肺。”
就在这时,一身长裙及地,神彩飞奕,嘴角弥漫着漂亮笑容,姿态优雅的谷芬芳端着一杯普洱从屋子里走出。
“哎呀,樱诺来了,爸,听说樱诺来了,我已让吴妈准备了丰盛的晚餐,等会儿,你就用了晚饭再走。”
“谢谢姨妈。”樱诺从她指尖端过荼杯,双手恭敬地递到了老爷子手上。
谷芬芳没想樱诺会有此举动,眼神儿闪了闪,继续笑道:“樱诺啊,你嫁入了骜家,今后就富贵了,骜老夫人可是z市出了名的刁钻之人,今后,她如果说什么难听的话,你最好别给你一般见识。”
言下之意是说,谷樱诺,你根本配不起人家骜煌,骜老夫人狠着呢,今后,有你好日子过。
“嗯,谢谢姨妈教诲,不过,不劳姨妈操心,樱诺自有分寸。”三言两语把她撇走十万八千里。
“外公,起风了,你有鼻炎,不能吹风,我抚你进去吧。”
“好。”对于女儿与外孙女儿之间的战争,谷天鹏不是不知道,他只是不想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已,因为,上一次,樱诺与骜煌大闹馨予婚礼,芬芳肯定心里有气,说几句就出气了,今后,她们就能和平共处了,他老了,老人情感最脆弱,家和万事兴,所以,他任由着她们拌几句嘴,任由着樱诺将他搀抚着进屋。
安顿好了老爷子,樱诺刚阖上房门,就听到走廊上一阵噼哩啪啦的金属厮磨到地面出的清脆声音由远而近飘来。
故意把步伐踩得这么重,不用想也知道是某没素质教养的女人了。
“樱诺,其实,何必呢?”
“我只是好心劝说你而已,我是你姨妈,从小你就是一个有娘生没妈管的孩子,我是你姨妈,劝说一下你,只是怕你在骜家受委屈,我没别的意思。”
谷芬芳走在前面,身后跟着那个她疼入心魂的心肝宝贝儿——谷馨予。
“你的好心,我领了。”冷然一笑,她淡然地回。
好心?谷芬芳可会有好心?
从小到大,但凡她有一点比谷馨予出色,她就想办法恶整她,上中学时,她有一次考试比谷馨予高,她就直接让司机不要去接她放学,而谷馨予更过份,居然将一瓶番茄汁涂抹到了她的脸上,好几个男生压着她,谷馨予就只管涂抹,还把她拉进了教室,让班上的同学嘲笑她。
“不好意思,姨妈,我老公还在家等着我,借过。”
她故意在谷馨予面前秀恩爱,越过谷芬芳的时候,还故意昂着头,不可一世的样子终于激怒了谷馨予。
伸手狠狠地抓住了她的头,谷馨予阴冷地笑着:“我妈给你说话,你就是这种态度吗?”
樱诺想要反击,余光却忽然瞟到了身侧的房门微微开了一条缝,估计外公应该是起来偷听她们在说什么,然后,她故意尖着嗓子大喊:“不要打我,不要抓我头,妹妹,姨妈,我错了,我再也不会去打扰你们,上次去扰乱妹妹的婚礼,是我的错,我给你们磕头,你们放过我吧,呜呜。”
还故意挤出两滴眼泪水。
谷芬芳神情一僵,她何等聪明,知道上当,但她还没反应过来之时,就听到身后一记冷厉的斥喝声袭来:“芬芳,你跟我进来一下。”
“爸。”谷芬芳不敢违抗父亲的命令,白了樱诺一眼,小声嘀咕一句:“等会再找你算债。”
然后,就踩着高跟鞋风风火火赶去听候老爷子的训斥了。
“不准走。”
谷馨予还想与樱诺恋战,然而,樱诺冲着她摆了摆手:“姐今儿有要事在身,改日再拜访,拜拜。”
谷馨予气得七窃生烟,正想一个巴掌甩过去,没想吃了太多次亏,樱诺早有准备,她伸手牢牢接住了谷馨予挥过来的手臂。
盯着谷馨予的眼光如一柄涂了毒的利箭。
“过去的谷樱诺已经死了,站在你面前的是重生的谷樱诺。今后,你若胆敢再针对我,我定对你不客气。”
语毕,狠狠一挥,柔弱的谷馨予被她挥出去老远,差一点跌到了地面。
“管好你自己,不要再来招惹,否则,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
狠狠地语毕,转身愤恨地离开,要不是这幢别墅还有外公在,她根本不屑再跨进谷家大门一步。
卧室里只开了一盏小罩灯,淡淡柔柔的灯光倾泄在屋子里,那光线照不亮谷天鹏黑沉的眼睛,他坐在贵妃椅上一语不,唇抿成了一条直线。
眉间刻痕拧得更深,一条一条,看起来非常清晰。
“爸。”
谷芬芳站在他面前已经有好几分钟了,对于刚才的事情,她也有些胆战心惊。
“这些年来,几乎就只你一个留在我身边,当年,我选择了你妈,赶走了丁雪柔,雪雁本身没有错,如果当初,我留的是丁雪柔母女,芬芳,现在受苦的不是馨予,你们都是我的女儿,我不想偏袒任何一个,樱诺是一个乖女孩,她已经受太多苦了,许多事,我不说,并不代表我心里不明了,从小到大,即便是我将她迎接回谷家,你们没一个善待,在你们心中,除了财产后,还有没有一点属于人世间正常的亲情。她的母亲雪雁,与你身体里都流着我的血,你就不念一点手足么?”
明也打,暗也打,这么多年,许多事,他只是装着不知道,只是想维持一下天下太平,谷芬芳的脾气他自个儿心里最清楚,个性要强,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子,她不喜欢樱诺,从小就岐视那孩子,他看着实在是心疼,怎奈何她母样雪雁不争气,生下她后踪迹全无,也不知是不是还活在这个人世?
“如果今后再这样,你们一家就搬出去住吧。”
“爸……我……”想到时机不够成熟,谷芬芳只得委屈求全。
“我错了,今后,我会与樱诺好好相处的。”
“这是最后一次。”
老爷子下了最后通谍令。
“嗯。”
谷芬芳为了能谋夺老爷子的全部财产,不得不假意应承下来,反正,老爷子最近身体差得很,如果他一口气缓不过来,她就如古代逝世帝王身边的皇太子,要怎么样还不是她说了算。
樱诺哼着小曲儿走出谷家,站在一口枯井旁边,等着公交车儿,忽然,一辆大红的悍马冲过来,嘎止一声就停靠在了她脚边。
“樱诺。”
男人熟悉的嗓音刺破她耳膜。
回头,视野里果然就出现了某渣男帅气的身姿。
别开脸,她不想搭理这号人物了,曾经,她为他痛不欲生,现在才知道,不过是一替身而已,她爱的根本不是他。
“樱诺,别走,我问你一点事。”
乍然见到她,男人有恍如隔世之感,曾经,他以为自己对这女人没感情,直到签下离婚协议书那日,他才现,原来在这场利用的游戏中,他早失了心,机关算尽,千算万算,他都没有算到自己会爱上她。
她很漂亮,无可厚非,可天下漂亮的女人多的是,她很有风情,但,这些都不是他爱她的理由,也许,爱一个人是没有任何现由可言的,爱就是爱了,非常简单,这一个月以来,每到夜深人静之时,他就会想着他们的从前,度过的许多快乐时光。
当初为了生意能一帆风顺,自然也是想给自己找一个强大的背景,他找上了人生一片空白的谷樱诺,他觉得她没谷馨予那么复杂,结了婚,只有他事业起步了稳固展了,他想甩就甩,而谷馨予则不行,这是当初他选择樱诺最大的原因。
多少次,她倚在门框处,张着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等候他的归来,回来后,她就为他拿拖鞋,脱衣,为他洗脸,甚至洗脚,侍候他一日三餐,荼荼水水,所以,他才会不知不觉沉沦在她的柔情里,一不可收拾,等他醒悟时已经晚了。
怕她挣扎,拽住她一条手臂,将她拉到一棵高大的槐树下,风儿轻轻一吹,槐树枝头的白扫飘落,刷过她肩头再飘落地面。
“你真的……与他办证儿了?”
“当然,这种事怎么能假呢。”
见她说得云淡风清,郁梵愤怒地嘶吼出声:“谷樱诺,你这个没心没肺的女人。”
亏他这段时是还一直与馨予闹着别扭,一心做着破镜重圆的美梦。
“我咋没心没肺了?”
“你……你……难道你不知道我心里一直都想着你吗?”
说这种话脸不红心不跳,这渣男,亏他还说得出口。
“郁先生,提醒你了一下,你都结婚了。”
“是结了,我是被逼的,樱诺,我心里爱的女人只有你一个,你怎么能这样对我?”
标准的賊喊作贼。
这什么世道,背叛了人家,与别人结婚了,如今,还语不惊人,死不休地狂喊,他爱的那个女人永远是她。
“得了吧,我们之间不谈爱,谈爱太俗气了,郁梵,你一直都知道我心中的那个人不是你吧?”
闻言,男人的脸刷地一片惨白,抖瑟着唇瓣:“你什么意思?”
“我记起来了,所有的一切我都记起来了,我爱的人不是你,我爱的是骜煌。”
“不……你是疯了吧。”
“没疯,清醒着呢。”冲着他阴阳怪气笑开。
“我把一切献给了你,你却背叛了我,最初,我为你痛不欲生,甚至差一点患上忧郁症,可是,如今,想想多傻,你之于我,不过就是一陌生人而已。”
陌生人三个字蛰痛了他的心,拳头捏得格格作响。
一切奉献给了他,听了这话,他笑了,笑得冷妄而痛心,一拳砸到了树杆上,吓跑了一群在树上栖息的小鸟。
他红着眼眶嘶吼:“你的第一次并非给了我。”
她捅他一刀,他也要还一刀,这样才算公平,第一次不是给了他,那给了谁,笑容僵在了樱诺唇畔……
------题外话------
谢谢醉舞红尘一张评价票,31亲亲一张评价票,128亲亲两朵小花。
存的一万字稿纸昨晚弄丢了,今儿现码的,坐了四个多小时,作者写文真的不易,颈子痛得要死,今天在后台看到了几抹熟悉的身影,谢谢你们对暮哥的支持,感谢,叩首。
亲们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尽管上班很累,我仍然坚持万更,尽管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儿,我仍坚持初衷,暮哥雄得起。
亲们票子,鲜花,钻石,暮哥尖着嗓子呐喊,咆哮,快到暮哥碗里来
校园港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