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作者:唇亡齿寒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作者:唇亡齿寒/唇亡齿寒0
文案:
自第一名血族沿哥伦布航线到达新大陆的的五百年来,这片土地上的每一段历史都和血族息息相关。
他们信念迥异,各自为战。或猎杀人类,或被人类猎杀;或并肩作战,或彼此杀戮。以鲜血和阴影谱写着自己的诗篇。
※本文由若干个短篇组成,每个短篇都发生在不同时代,各自独立成章,有一个贯穿始终的主线人物,最后一个短篇会把所有故事串在一起,揭开一切谜底。
内容标签:血族 穿越时空 西方罗曼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亚当?勒梅 ┃ 配角:詹姆斯,埃德加 ┃ 其它:血族,吸血鬼,海盗
原文地址:jjwxebookphp?novelid=2041197
1
1、朗姆革命01
公元1716年,西印度群岛
詹姆斯?彭斯船长觉得最近诸事不顺。身为海盗船长,他被叛变的手下扔到了一座孤岛上,陪伴他的只有一柄小刀、一把枪、一发子弹和他心爱的小猫茜茜。幸好孤岛上有茂盛的热带丛林,他暂时不用为食物发愁。然而他的狩猎技巧有待提升,许多时候茜茜不得不上树抓小鸟给他充饥。这让詹姆斯?彭斯船长羞愧得无地自容。
在岛上过了一星期与世隔绝的生活后,一艘船航行至小岛附近。詹姆斯满心以为自己将要得救,谁知对方对救人毫无兴趣,他们丢下了几个违背船长命令的水手,扬长而去。
这座无名小岛似乎受了名叫“被流放者的归宿”的诅咒。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它又接收了一名导错的方向的领航员,一名做饭太过难吃以至于被全船人嫌弃的厨师,一名企图领导水手起义结果被船长镇压的大副以及几个被他领导的水手。慢慢的,小岛上热闹了起来。被丢弃在孤岛上的人们在绝境中成了好伙伴,白天一起去丛林中狩猎,晚上则分享彼此的故事。不过由于缺乏物资,他们不得不放下文明人的高姿态,过起了原始人般的生活。所以当西班牙的“腓力王子”号来到这座被诅咒的小岛,企图抛下一个乱传教的新教徒牧师时,发现孤岛上已经人满为患。看那群人褴褛的打扮,船长差点以为他们是生活在小岛上的原住民。
詹姆斯认为机不可失,当即决定领导孤岛上的战友们攻上了“腓力王子”号。一个多月的野人生活让这群渴望回归文明世界的水手们如饥似渴。他们英勇地战斗,最后成功夺取了这艘船。船长、大副和所有不愿入伙的水手被流放到孤岛,那些愿意加入他们的水手则跟这群孤岛野人一起扯起黑旗,干上了海盗的营生。
不幸的是,“腓力王子”号虽然名字听起来很有派头,却只是一艘小而破旧的双桅帆船。放眼整个西印度群岛,要找出比它更小更破旧的双桅船,也是件难事。詹姆斯觉得驾着这艘小船去打劫无异于自寻死路,恐怕还没接近敌船,他们自己就会先被一个浪头打沉。要重操旧业当海盗,他首先得有一艘新船,船上得有刷着亮漆的木头船身,崭新的不带一点儿补丁的帆,结实的索具,几门黄铜大炮,华丽的舵轮,还要有一个铺着软毛毯的篮子给茜茜当小窝。而所有这些都需要一样东西――钱。
“腓力王子”号上的货物乏善可陈,根本凑不齐足够的钱。而他们又不能驾着这艘船去抢劫。詹姆斯?彭斯船长很是为生计头疼了一番。就在他即将被缺乏耐心的水手们再次流放到孤岛的时候,那位新教徒牧师提出了建议。
“之前我们航行到附近海域时,遇上了风暴。”他说,“我们刚好从风暴边缘擦过,有惊无险,但是另一艘船就没那么走运了。它叫‘蓝色天鹅’号,是从伦敦开往哈瓦那的商船。它被风暴吹离了航线,触礁沉没。船上应该有许多好东西。如果去打捞,大概能捞上来不少。”
詹姆斯大喜过望。他向牧师详细询问了“蓝色天鹅”号沉没的位置,命令导航员(导错方向而被流放的那位)在航海图上找出对应的坐标,带着一群把一切都赌在这艘沉船上的水手上了路。不到一天,他们就找到了那艘船的残骸。船撞上了礁石,几乎成了碎片。詹姆斯带领几个水性最好的船员下海打捞,希望能捞上来一些值钱的货物,好让他们不虚此行。
忙活了一整天,他们好不容易捞上来几箱货物,无非是些布料、纸张之类的东西,由于浸了水,价值大打折扣。此外还有一箱上等葡萄酒,可惜在船只失事时酒瓶也撞破了不少,只剩下两三瓶封装完好的。
傍晚时分,最后一件货物被打捞了上来。那是一具漆黑的棺材。起初船员们觉得捞上来一具棺材太不吉利,胆小的人立刻在胸前画起十字,可当他们看到棺材上的华丽装饰时,就连最怯懦的人也顿时变得无所畏惧――棺盖上镶着一个复杂的黄金纹饰,似乎是某个家族的家徽,纹饰上点缀着十数颗红宝石,大的有如鸽蛋,小的也有指甲盖那么大。
“棺材里躺的肯定是个土财主。”詹姆斯?彭斯船长心想,“连棺材都这么华丽,那土财主身上肯定也是穿金戴银。”
他当即命令手下撬开棺材,洗劫死者。反正金银珠宝对死人来说没什么用,不如用来救济活人。
撬开棺材颇费了一番功夫。棺材被九寸长的钉子钉得死死的,他们不得不咒骂着砸坏棺材的一角才把它撬开。当水手们气喘吁吁地掀开棺盖时,詹姆斯方才明白这棺材为什么要造得如此严丝合缝。
棺材里躺着一个俊美的年轻人。詹姆斯毫不怀疑,即使他已经死了,大部分姑娘和小部分小伙儿一看见这张脸就会坠入爱河。年轻人有一头银灰色的头发,因为他光滑的脸庞上没有一丝皱纹,詹姆斯推断这是他自然的发色。年轻人皮肤苍白,但与寻常死人的那种灰败颜色又不尽然相同,更类似于长期不见阳光的那种白色。年轻人身穿一件深蓝色的长礼服,领口扎着白色的丝巾。他双手交握胸前,抓着一柄长剑,腰带上则挂着两把火枪。剑和枪都朴实无华,这让海盗船长感到些许失望,不过年轻人左手食指和中指上各戴了一枚戒指,一个镶红宝石,一个镶蓝宝石。宝石的雕刻和指环的做工皆属上乘,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詹姆斯船长当即宣布缴获死者的剑和枪归自己所有,那两枚戒指则充公,变卖后当作购置新船的经费。
“对了,把他的衣服扒下来!”詹姆斯指挥手下道,“那是上好的天鹅绒,我要拿它给咱们的小猫做个新窝!”
水手们二话不说就把年轻人的外套剥了下来。经过一番讨论,他们还觉得有钱人可能会把钱藏在靴子里,于是把死者的靴子也给脱了。当然里面并没有银币。最后可怜的死者被抬出棺材,随便扔在甲板上某个无人问津的角落里,所有人都把热情转向拆卸棺材上和黄金和宝石上。
他们一直忙到天黑,群星从海面升起。水手们点起风灯。波涛摇晃着帆船,风灯也跟着一起一伏。詹姆斯点清了收获。从死者那儿盘剥来的金银珠宝自然不够买一艘新船,但是把“腓力王子”号修整一番还是勉强足够的。
詹姆斯命令船员们将船驶到附近的避风湾里,告诉大家休息一夜,明天日出时分启航,还慷慨地允许船员们多喝一杯朗姆酒。庆祝完之后,那位新教徒牧师提议:“不如我们为那位英年早逝的年轻人举行海上的葬礼吧。”
“牧师真是慈悲为怀。”詹姆斯说,“把人家那么扔着确实不好。谁去船舱取一卷帆布来!”
帆布很快取来,牧师自告奋勇要主持葬礼,但是他们找遍整个甲板都找不到那年轻人的尸体。
詹姆斯船长暴跳如雷:“难道尸体还能自己站起来走路不成?说!是不是你们谁趁着大家不注意,把尸体扔进海里了?”
水手们面面相觑,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承认。
“怎么没人说话?不是你们扔的,难道是我扔的不成?”
水手们齐刷刷向詹姆斯行注目礼,仿佛在说“没错肯定就是您扔的”。
詹姆斯气得险些吐血。他把水手们赶进船舱(牧师没有表现的机会,似乎非常失望,),留下守夜的人,然后回到了船长室。
“腓力王子”号的船长室如同这艘船本身一样乏善可陈。除了桌椅、航海图、衣橱和吊床之外没别的东西。前任船长一定是个穷得叮当响的家伙。
船长室里有扇小小的窗户,黯淡的月光从窗户撒进来,正好照在桌上的航海图上。詹姆斯饶有兴味地打量着航海图,在图上找到了他们现在的位置,手指轻点着羊皮纸,数出他所知道的海盗港,思考在哪里靠港才能以最优惠的价格修整这艘破船。
当他的手指滑向新普罗维登斯的时候,猝不及防的,一只手从背后勒住他的脖子。
詹姆斯的第一反应是有人叛变,想弄死他后取而代之。作为一个被流放过的海盗船长,这想法再正常不过。他下意识伸手去摸腰上的枪,但他的胳膊立刻被制住。身后那人的力气大得可怕,竟然让他没有丝毫还手之力。
“放……放开我……”詹姆斯断断续续地说,“这艘船归你……钱也归你……咱们有话好好说……”
背后的人不但没有放开他,反而收紧了手臂。就在詹姆斯感到快要窒息的时候,那人突然松了手。詹姆斯甚至还来不及喘一口气,那人再度抓住他的头发,将他的脑袋按向一边,露出脖子,接着一口咬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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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朗姆革命02
詹姆斯张开嘴,发出无声的嘶叫。这一咬仿佛吸走了他全部的力量,让他变得像婴儿般虚弱无力,只能任人摆布。他垂下双臂,双腿几乎支撑不住自己的体重。背后那人松开了他的头发,改为用双臂支撑着詹姆斯的身体,那姿势有点儿像……詹姆斯头晕目眩地想,有点儿像女孩被情人搂在怀里亲热……
奇怪的是,他一点儿也不觉得痛。被咬的那一瞬间的确是有些疼的,就像手指被针扎了一下。但是疼痛只是一瞬间的事,接下来他完全感受不到令人不快的感觉了,相反,他全身上下都洋溢着奇妙的愉悦感,如同喝了一大瓶朗姆酒后跟两个美女上了床,爽完后又抽了上好的哈瓦那烟草。一股难以言喻的酥麻感沿着他脖子上被咬的地方扩散到全身,令他整个人飘飘欲仙。他情不自禁地□□出声,如果他的船员们听见这声音,准会以为他耐不住海上漂泊的寂寞,正在自`慰。
等詹姆斯回过神来,他已经趴倒在了放地图的宽大胡桃木书桌上。那激越的快感像潮水般退去,詹姆斯的脑袋清醒了一些。他在自己的船长室里被人袭击了!詹姆斯恼火地想。对方没有冲他脑袋上来一枪,而是咬了他一口,这到底是搞什么鬼?!
咬他的人放开了他,这让他得以抬起头,看看这个胆大包天的水手是何许人也。然而这一看却让他恨不得立刻冲出船长室,跳进海里,游回那倒霉的孤岛上。
――那个棺材中的年轻人正低头冷漠地看着他。
年轻人似乎丝毫不担心詹姆斯会跳起来反击,就那样任由他趴在桌子上,自己悠闲地踱着步子,在船长室里转了一圈,仿佛在参观这不起眼的舱室。他的外衣被扒走做成了猫窝,所以他只穿着贴身的衬衣和衬裤,赤`裸着双脚。然而他不以为意,当他打量房间陈设时,那姿态简直如同在参观白金汉宫般高雅得体,浑然天成,毫不做作。詹姆斯怀疑要么是这天杀的英国佬疯了,要么是死人都不怎么在乎自己的衣着服饰。
房间里没什么可看的,年轻人很快就失去了兴趣。他走到书桌另一侧,拉开椅子,一屁股坐了上去,双手搭在扶手上,好像在用动作宣称那是自己的宝座。他和詹姆斯面对面,中间就隔了半张桌子和航海图。船长室的窗户刚好位于年轻人背后,一束月光从窗外洒进来,映在年轻人身上,为他勾勒出一层银边。他灰白的头发在月光中看起来像是银白色的,而他的眼睛则是鲜血般的深红。
“破船一艘。”年轻人面无表情、一针见血地评价道,“不过还算差强人意。从现在起,这艘船归我,船上所有人,包括你,都得听我指挥。”
詹姆斯目瞪口呆。这家伙准是疯了!不,他死了!又疯又死!慈悲的圣母!
“你……胡说什么?”詹姆斯沙哑地问。
“你有意见?”
年轻人动也没动一下,只是用那双邪异的血红眼睛瞪了詹姆斯一下,詹姆斯立即全身发寒,宛如瞬间从加勒比海到了北极。跳船逃生的念头更加强烈。这是一种出于本能的恐惧,就像野兽懂得避开危险一样。詹姆斯体内最原始的血性被这可怕的年轻人激发了出来,呼唤他赶紧逃离。
年轻人张口说话时,詹姆斯看见了他嘴里的獠牙,比一般人的虎牙长得多,沾着血迹……他的嘴唇上也有。那是詹姆斯的血。
“你……”詹姆斯用尽全力抑制住逃走的欲`望,“你是什么东西?”
在孤岛上时,他和那些落魄的被流放者分享过彼此的故事,从他们口中,他听说了那些恐怖的民间传说:行走夜间,惧怕阳光,以吸食人血为生的吸血鬼……
年轻人咧开嘴,獠牙如利刃般刺得人心头发寒。
“你不是已经知道了?”
詹姆斯二话不说,拔腿便跑!
可他还没来得及碰到门把手,外套衣领便被一把抓住。吸血鬼不知何时竟已跨过大半个房间来到詹姆斯身后。詹姆斯急中生智,身体一扭,脱掉外套,可吸血鬼比他想象得更快。他掐住詹姆斯的脖子,以人类根本不可能有的力量将他摔到桌子上。詹姆斯觉得自己后背都要裂开了。吸血鬼扼着他的咽喉,手指冰凉如霜雪。
“放……放开我!”詹姆斯双腿踢打着,“我只是想跳进海里游回那破岛上!我发誓不把你的事说出去!”
“迟了。”
死到临头,詹姆斯才后悔起自己为何是个不虔诚的人,如果他戴着十字架,兴许现在还有救……早知有今天,他应该找那牧师要个十字架才对……!
“别担心。”吸血鬼用与身体速度毫不相符的轻缓语速慢条斯理地说,“我没打算要你的命。”
“什么?”
“我不懂驾船,也不熟悉海路,所以你还有用。更何况……我不打算暴露身份,知道我存在的人越少越好。”
说着,吸血鬼将詹姆斯从桌子上拖下来,像扔一袋土豆一样把他随便丢在地板上,接着背起双手,附身查看桌上的航海图。
詹姆斯摸着脖子,瘫坐在地上,惊魂未定地看着吸血鬼。
“你到底想干什么?”
吸血鬼若有所思地凝视着海图,“一群海盗。”
“这个不用你提醒……”
“你们拿走了我的戒指。”
詹姆斯缩着肩膀,心想我们从你那儿拿走的东西多了去了。
吸血鬼向他伸出一只手,握了握手指,做出个“还来”的手势。
詹姆斯撞破了脑袋也想不到,身为海盗,他竟然有把抢来的东西物归原主的一天。他不情不愿地从怀里掏出一只鹿皮袋子,扔给吸血鬼。
吸血鬼接住袋子,拉开袋口的绳子,将里面的东西全数倒在了海图上。袋子里装满了宝石(都是从吸血鬼的棺材上扣下来的),吸血鬼拨开那堆宝石,才找到他的戒指。他拈起戒指,对着月光查验了一番,似乎在检查戒指有无损坏,接着以一种近乎虔诚的态度戴上它们――红宝石戒指戴在左手中指上,蓝宝石的则戴在左手食指上。
“送我去哈瓦那。”吸血鬼说。
“什么!”詹姆斯叫了起来,“哈瓦那!我们是海盗,怎么可能在哈瓦那进港!”
“贿赂码头的官员,只要给的钱足够多,就算你是弗朗西斯?德雷克1,他们也会开开心心迎你进港的。”
“我哪里有钱!”詹姆斯喊道,“我穷得连死人的陪葬都不放过,你指望我有钱行贿?!”
吸血鬼哼了一声,“我看出来了。一群穷酸海盗,开着一艘像从坟墓里捡来的破船。”
他从桌上的宝石堆里捡出一颗,扔给詹姆斯,“用这个。”
詹姆斯又惊又怕地收下宝石,简直不敢相信吸血鬼的“慷慨”。
“我以为你很爱惜你的棺材。”他说。
“那不是我的棺材。”吸血鬼不悦地说。
“那你为什么躺在里边儿?”
吸血鬼瞪了他一眼。詹姆斯意识到自己多嘴了,识趣地垂下头,装作迷醉于红宝石的样子。没想到吸血鬼接着说道:“我所乘的船原本从伦敦开往哈瓦那。船长知道我的身份,但为了不让水手惊慌,我决定把自己装在棺材里,等到了哈瓦那,船长会打开棺材把我释放出来。那棺材另有其他用途。可是没想到,船竟然半路沉了……”
“这么说,要不是我把你捞出来,你就要一辈子沉在海底?那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呐!”
詹姆斯说完这句话又后悔了。他捂住嘴巴,继续装作在观赏宝石。下一秒,吸血鬼便出现在了他眼前。詹姆斯根本没看清他是如何移动的,又或者他会瞬间转移?
吸血鬼从詹姆斯手中夺过宝石,冷漠地将试图跳起来抢回宝石的詹姆斯踢回地上。
“想要这个?”他的嘴角弯起一个刀锋般冷酷的弧度,“等我到了哈瓦那,”他将宝石放回它位于桌上的同伴之中,并把它们拨乱,“这些都是你的。”
詹姆斯的眼睛瞪大了。
“不仅如此,你还能得到更丰厚的奖赏。”
“你、你休想骗我,你的船都沉了,哪里还有钱赏我?”
吸血鬼侧身对着詹姆斯,右手转动着左手食指上的蓝宝石戒指,“我的家族在古巴也有生意。这枚戒指里封着我的一滴血,以它为凭据,可以在哈瓦那任意一家银行自我家族的户头取钱。让我想想……两万银元如何?你可以买一艘全新的船,或许是艘仿西班牙海军式样的三桅帆船?不过要我说,西班牙船只太笨重了,不如我们英国的船轻巧灵敏……”
“成交!”詹姆斯迫不及待地嚷道,“我送你去哈瓦那!我对着圣母起誓,一定平平安安地把你送到岸上!”
当他提到圣母的时候,吸血鬼的嘴角撇了撇。
“那咱们说定了。”吸血鬼将散落在桌上的宝石扫到一旁,露出下面的海图,“还未请教你的姓名呢,船长。”
“我叫詹姆斯?彭斯。”
“辛铎雷德的埃德加。”
吸血鬼说完,像他们英国的贵族一样行了个标致的礼。
注释:
1弗朗西斯?德雷克:16世纪英国著名航海探险家和海盗,继麦哲伦船队之后环球航行的第二人(并且活着回来了),发现了德雷克海峡。被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封为爵士,后成为英国海军中将,在英国与西班牙的海战中击败西班牙的无敌舰队,为英国夺取了海上霸权。1710年的古巴是西班牙殖民地,德雷克既是海盗又是西班牙的敌人,所以埃德加才会说“ 就算你是弗朗西斯?德雷克,他们也会开开心心迎你进港 ”。
关于海盗的小姿势:
16世纪的英国本来是穷逼国,为了资本原始积累,伊丽莎白一世将海盗合法化,颁发私掠许可证给海盗,允许他们合法抢劫敌国船只,而私掠船抢劫来的财物要上交一部分给国家。靠这个方法英国迅速国富兵强了。泥轰耽美小说《海盗风云》(fresh blood)的背景就是这个时代哦⊙⊙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没有考据,不知道当时古巴的物价,不过根据刺客信条4里主角的穷逼状况来看,两万银元真心是天文数字,要知道打劫一艘皇家护航舰才赚几千块,还不算弹药和人员损耗……
3
3、朗姆革命03
行过礼,吸血鬼又恢复成那面无表情的样子。
“客套完了。”他说,“我的衣服呢?”
“那个估计找不回来了。”詹姆斯紧张地说,“我叫人把它剪碎了做成……”
“猫窝。我都听见了。”
“是吗?那时候你竟然是醒着的?”
“很惊讶吗?”辛铎雷德的埃德加走到衣柜旁,犹豫了一下,拉开柜门,“看来我要借用你的衣服了,彭斯船长,不过这本来就是应该的,没让你照价赔偿就算不错了。”
他从衣柜中拿出一件外套,在自己身上比划了一下,扭头疑惑地望向詹姆斯,“你可真是瘦了不少啊,彭斯船长。”
“那不是我的衣服。”詹姆斯无奈地说,“它属于前任船长。”
“……你们连这种破船都要抢?”
“那是不得已而为之!”詹姆斯辩解道,“而且我们生活也不容易,哪能挑肥拣瘦的。时代不同了,我们背后可没有国王撑腰,能‘合法抢劫’!1”
他刚刚说完,便被突然移动到面前的埃德加撂翻在地。吸血鬼踩着他的后背,若无其事地穿上那件比自己的身材宽大得多的外套。
“看起来你有私掠许可证的时候也并没有多风光嘛。”
詹姆斯双臂撑地,试图抵抗吸血鬼的力量,然而那力量却像座山,压得他动弹不得。在如此悬殊的实力差距面前,就连一向乐观的他也难免产生了挫败感。他真能指望这个吸血鬼信守诺言,上岸后给他一笔丰厚的酬金,而不是杀了他灭口吗?要不然他先虚与委蛇,等到明天白天,直接掀了甲板,晒死这妖魔?
“明天日出时,就请你召集船员,宣布航向哈瓦那。”埃德加用吩咐仆人的语气说,“别想耍花招。届时我会隐去身形,跟在你身边。”
“你……你不怕太阳吗?”
“日出时分的微弱阳光无法伤我。况且,就算是非洲正午的烈日,我也能坚持一两个小时。”
詹姆斯愤恨地锤了下地板。掀甲板的计划行不通了。
埃德加像是知道他心思似的,威胁道:“我劝你别动歪脑筋,彭斯船长。你已经见识过我的速度和力量了。我不介意把你送进地狱,然后另选个老实听话的船长。你不觉得比起无谓地送命来,遵照我们的约定办事,最后获得赏金更划算吗?”
“可你要我怎么相信你?我怎么知道你会遵守约定?要是到时候你卸磨杀驴怎么办?我岂不是亏死了?”
“那你要我怎么办?立个誓吗?”
“誓言能随时立下,随时毁弃,我可不相信。”詹姆斯眼睛一转,想到吸血鬼那么宝贝那两枚戒指,它们对他来说肯定有重要意义。“你的戒指!”他说,“把你的戒指给我做抵押!”
埃德加猛地加大脚上的力量,詹姆斯哎哟地叫了起来。
“那不行。这两枚戒指里一个封着我的一滴血,是我个人的信物,另一个封着我先祖的一滴血,是来自家族的馈赠。两个都不能给你――至少现在不行。”
“可是……”
“我们血族与人类不同,只要我们立下誓言,就绝不会背弃。”
“口说无凭!”
詹姆斯背上的力道突然消失了。埃德加粗暴地拽起他,双手扣住他的脖子。詹姆斯瞧得分明,吸血鬼的双眼已经不再是红色,变成了一种极淡的蓝灰色。接着那片蓝灰色突然无限地放大了,因为埃德加欺近他身前,吻上他的嘴唇。
詹姆斯吓得牙齿都在打哆嗦,差点儿咬到自己的舌头。上帝啊,这是什么?他惊惧地想,吸血鬼的邪吻?他这是要把我也变成吸血鬼吗?
埃德加很快和他分开。他伸出舌头,用指甲在上面划出一道血痕。
“我发誓,只要詹姆斯?彭斯船长遵守约定,将我平安送到哈瓦那,我就给予他许诺的奖赏。今后,只要詹姆斯?彭斯的所作所为不危害我和我家族的利益,我绝不伤害他。我所说的句句属实,因为鲜血中的话语从来不假。”
埃德加抹了抹自己的嘴唇,蹙起纤长的眉毛。詹姆斯则完全被震惊了,呆滞地看着他。
“你……你……”
“我什么?”埃德加忽然有些恼怒地咧开嘴,露出尖尖的獠牙,“你可以不相信我,船长,不过你也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现在,如果你没有别的事,就去就寝吧。”
我哪里还睡得着啊!詹姆斯想。但他又不敢违抗吸血鬼的命令,只好小步挪向自己的吊床。
“那你要干什么去?”
“在船上走走。”
“什么?船上有值夜的人,你不能伤害我的船员们……”
“我不会让自己被发现的。”埃德加说,“我已经饱餐过一顿,短时间内不需要更多鲜血。而且我也不太喜欢海员的血,你们喝了太多朗姆酒,吃了太少的新鲜蔬菜,血液的味道总有点儿不大对劲……”
有本事你别吸我血啊!
没等詹姆斯把话说出口,吸血鬼便凭空消失了。船长室的门打开又关上。詹姆斯猜测他是出去了。既然吸血鬼出门要开门,这就说明他们不能穿墙而过。紧锁的大门和墙壁会挡住他们。这个推测让詹姆斯觉得好受了些。他把桌子上的宝石一颗颗捡回袋子里,把鹿皮袋揣进怀中,爬上自己的吊床,瞪着窗外的月亮,心想究竟是哪一位冷酷的天使把这个煞星送上了自己的船。
结果当然是一夜无眠。等窗外渐亮,詹姆斯便从吊床上跳下来,冲出船长室。
大部分船员还没从充满了黄金和美女的梦乡中醒来,只有昨晚值夜还没下班的水手。詹姆斯向那几个人做了个手势,示意他们靠近。
“去把所有人叫起来!立刻!”他吼道,“一分钟之内我要所有人在甲板上集合,迟到的人要打扫底层甲板!”
值夜的水手慌忙去叫醒其他人。詹姆斯故作深沉地抓着绳索,立在船舷上,希望自己能打动这帮海盗。
注释:
11714年英国在与西班牙的战争中获胜,收回了颁发给本国船只的私掠许可证,私掠船要么改行做正经生意,要么去当海盗。
作者有话要说: 那个鲜血中的话语从来不假的梗我又用了一遍,我实在太喜欢这个梗了,以后大概也会不停的用。在我的设定里这个“血誓”是一种所有世界都存在的古老魔法,有正反两种用法:正向用法是发誓,一旦发下血誓,违背誓言就会惨死;逆向用法是审问,一旦被施了这个魔法,人就只能说真话,否则会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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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朗姆革命04
一个声音在詹姆斯耳畔响起:“看见你如此积极地完成咱们的约定,我真是感动极了,船长。”
恋耽美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作者:唇亡齿寒/唇亡齿寒0
文案:
自第一名血族沿哥伦布航线到达新大陆的的五百年来,这片土地上的每一段历史都和血族息息相关。
他们信念迥异,各自为战。或猎杀人类,或被人类猎杀;或并肩作战,或彼此杀戮。以鲜血和阴影谱写着自己的诗篇。
※本文由若干个短篇组成,每个短篇都发生在不同时代,各自独立成章,有一个贯穿始终的主线人物,最后一个短篇会把所有故事串在一起,揭开一切谜底。
内容标签:血族 穿越时空 西方罗曼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亚当?勒梅 ┃ 配角:詹姆斯,埃德加 ┃ 其它:血族,吸血鬼,海盗
原文地址:jjwxebookphp?novelid=204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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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朗姆革命01
公元1716年,西印度群岛
詹姆斯?彭斯船长觉得最近诸事不顺。身为海盗船长,他被叛变的手下扔到了一座孤岛上,陪伴他的只有一柄小刀、一把枪、一发子弹和他心爱的小猫茜茜。幸好孤岛上有茂盛的热带丛林,他暂时不用为食物发愁。然而他的狩猎技巧有待提升,许多时候茜茜不得不上树抓小鸟给他充饥。这让詹姆斯?彭斯船长羞愧得无地自容。
在岛上过了一星期与世隔绝的生活后,一艘船航行至小岛附近。詹姆斯满心以为自己将要得救,谁知对方对救人毫无兴趣,他们丢下了几个违背船长命令的水手,扬长而去。
这座无名小岛似乎受了名叫“被流放者的归宿”的诅咒。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它又接收了一名导错的方向的领航员,一名做饭太过难吃以至于被全船人嫌弃的厨师,一名企图领导水手起义结果被船长镇压的大副以及几个被他领导的水手。慢慢的,小岛上热闹了起来。被丢弃在孤岛上的人们在绝境中成了好伙伴,白天一起去丛林中狩猎,晚上则分享彼此的故事。不过由于缺乏物资,他们不得不放下文明人的高姿态,过起了原始人般的生活。所以当西班牙的“腓力王子”号来到这座被诅咒的小岛,企图抛下一个乱传教的新教徒牧师时,发现孤岛上已经人满为患。看那群人褴褛的打扮,船长差点以为他们是生活在小岛上的原住民。
詹姆斯认为机不可失,当即决定领导孤岛上的战友们攻上了“腓力王子”号。一个多月的野人生活让这群渴望回归文明世界的水手们如饥似渴。他们英勇地战斗,最后成功夺取了这艘船。船长、大副和所有不愿入伙的水手被流放到孤岛,那些愿意加入他们的水手则跟这群孤岛野人一起扯起黑旗,干上了海盗的营生。
不幸的是,“腓力王子”号虽然名字听起来很有派头,却只是一艘小而破旧的双桅帆船。放眼整个西印度群岛,要找出比它更小更破旧的双桅船,也是件难事。詹姆斯觉得驾着这艘小船去打劫无异于自寻死路,恐怕还没接近敌船,他们自己就会先被一个浪头打沉。要重操旧业当海盗,他首先得有一艘新船,船上得有刷着亮漆的木头船身,崭新的不带一点儿补丁的帆,结实的索具,几门黄铜大炮,华丽的舵轮,还要有一个铺着软毛毯的篮子给茜茜当小窝。而所有这些都需要一样东西――钱。
“腓力王子”号上的货物乏善可陈,根本凑不齐足够的钱。而他们又不能驾着这艘船去抢劫。詹姆斯?彭斯船长很是为生计头疼了一番。就在他即将被缺乏耐心的水手们再次流放到孤岛的时候,那位新教徒牧师提出了建议。
“之前我们航行到附近海域时,遇上了风暴。”他说,“我们刚好从风暴边缘擦过,有惊无险,但是另一艘船就没那么走运了。它叫‘蓝色天鹅’号,是从伦敦开往哈瓦那的商船。它被风暴吹离了航线,触礁沉没。船上应该有许多好东西。如果去打捞,大概能捞上来不少。”
詹姆斯大喜过望。他向牧师详细询问了“蓝色天鹅”号沉没的位置,命令导航员(导错方向而被流放的那位)在航海图上找出对应的坐标,带着一群把一切都赌在这艘沉船上的水手上了路。不到一天,他们就找到了那艘船的残骸。船撞上了礁石,几乎成了碎片。詹姆斯带领几个水性最好的船员下海打捞,希望能捞上来一些值钱的货物,好让他们不虚此行。
忙活了一整天,他们好不容易捞上来几箱货物,无非是些布料、纸张之类的东西,由于浸了水,价值大打折扣。此外还有一箱上等葡萄酒,可惜在船只失事时酒瓶也撞破了不少,只剩下两三瓶封装完好的。
傍晚时分,最后一件货物被打捞了上来。那是一具漆黑的棺材。起初船员们觉得捞上来一具棺材太不吉利,胆小的人立刻在胸前画起十字,可当他们看到棺材上的华丽装饰时,就连最怯懦的人也顿时变得无所畏惧――棺盖上镶着一个复杂的黄金纹饰,似乎是某个家族的家徽,纹饰上点缀着十数颗红宝石,大的有如鸽蛋,小的也有指甲盖那么大。
“棺材里躺的肯定是个土财主。”詹姆斯?彭斯船长心想,“连棺材都这么华丽,那土财主身上肯定也是穿金戴银。”
他当即命令手下撬开棺材,洗劫死者。反正金银珠宝对死人来说没什么用,不如用来救济活人。
撬开棺材颇费了一番功夫。棺材被九寸长的钉子钉得死死的,他们不得不咒骂着砸坏棺材的一角才把它撬开。当水手们气喘吁吁地掀开棺盖时,詹姆斯方才明白这棺材为什么要造得如此严丝合缝。
棺材里躺着一个俊美的年轻人。詹姆斯毫不怀疑,即使他已经死了,大部分姑娘和小部分小伙儿一看见这张脸就会坠入爱河。年轻人有一头银灰色的头发,因为他光滑的脸庞上没有一丝皱纹,詹姆斯推断这是他自然的发色。年轻人皮肤苍白,但与寻常死人的那种灰败颜色又不尽然相同,更类似于长期不见阳光的那种白色。年轻人身穿一件深蓝色的长礼服,领口扎着白色的丝巾。他双手交握胸前,抓着一柄长剑,腰带上则挂着两把火枪。剑和枪都朴实无华,这让海盗船长感到些许失望,不过年轻人左手食指和中指上各戴了一枚戒指,一个镶红宝石,一个镶蓝宝石。宝石的雕刻和指环的做工皆属上乘,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詹姆斯船长当即宣布缴获死者的剑和枪归自己所有,那两枚戒指则充公,变卖后当作购置新船的经费。
“对了,把他的衣服扒下来!”詹姆斯指挥手下道,“那是上好的天鹅绒,我要拿它给咱们的小猫做个新窝!”
水手们二话不说就把年轻人的外套剥了下来。经过一番讨论,他们还觉得有钱人可能会把钱藏在靴子里,于是把死者的靴子也给脱了。当然里面并没有银币。最后可怜的死者被抬出棺材,随便扔在甲板上某个无人问津的角落里,所有人都把热情转向拆卸棺材上和黄金和宝石上。
他们一直忙到天黑,群星从海面升起。水手们点起风灯。波涛摇晃着帆船,风灯也跟着一起一伏。詹姆斯点清了收获。从死者那儿盘剥来的金银珠宝自然不够买一艘新船,但是把“腓力王子”号修整一番还是勉强足够的。
詹姆斯命令船员们将船驶到附近的避风湾里,告诉大家休息一夜,明天日出时分启航,还慷慨地允许船员们多喝一杯朗姆酒。庆祝完之后,那位新教徒牧师提议:“不如我们为那位英年早逝的年轻人举行海上的葬礼吧。”
“牧师真是慈悲为怀。”詹姆斯说,“把人家那么扔着确实不好。谁去船舱取一卷帆布来!”
帆布很快取来,牧师自告奋勇要主持葬礼,但是他们找遍整个甲板都找不到那年轻人的尸体。
詹姆斯船长暴跳如雷:“难道尸体还能自己站起来走路不成?说!是不是你们谁趁着大家不注意,把尸体扔进海里了?”
水手们面面相觑,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承认。
“怎么没人说话?不是你们扔的,难道是我扔的不成?”
水手们齐刷刷向詹姆斯行注目礼,仿佛在说“没错肯定就是您扔的”。
詹姆斯气得险些吐血。他把水手们赶进船舱(牧师没有表现的机会,似乎非常失望,),留下守夜的人,然后回到了船长室。
“腓力王子”号的船长室如同这艘船本身一样乏善可陈。除了桌椅、航海图、衣橱和吊床之外没别的东西。前任船长一定是个穷得叮当响的家伙。
船长室里有扇小小的窗户,黯淡的月光从窗户撒进来,正好照在桌上的航海图上。詹姆斯饶有兴味地打量着航海图,在图上找到了他们现在的位置,手指轻点着羊皮纸,数出他所知道的海盗港,思考在哪里靠港才能以最优惠的价格修整这艘破船。
当他的手指滑向新普罗维登斯的时候,猝不及防的,一只手从背后勒住他的脖子。
詹姆斯的第一反应是有人叛变,想弄死他后取而代之。作为一个被流放过的海盗船长,这想法再正常不过。他下意识伸手去摸腰上的枪,但他的胳膊立刻被制住。身后那人的力气大得可怕,竟然让他没有丝毫还手之力。
“放……放开我……”詹姆斯断断续续地说,“这艘船归你……钱也归你……咱们有话好好说……”
背后的人不但没有放开他,反而收紧了手臂。就在詹姆斯感到快要窒息的时候,那人突然松了手。詹姆斯甚至还来不及喘一口气,那人再度抓住他的头发,将他的脑袋按向一边,露出脖子,接着一口咬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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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朗姆革命02
詹姆斯张开嘴,发出无声的嘶叫。这一咬仿佛吸走了他全部的力量,让他变得像婴儿般虚弱无力,只能任人摆布。他垂下双臂,双腿几乎支撑不住自己的体重。背后那人松开了他的头发,改为用双臂支撑着詹姆斯的身体,那姿势有点儿像……詹姆斯头晕目眩地想,有点儿像女孩被情人搂在怀里亲热……
奇怪的是,他一点儿也不觉得痛。被咬的那一瞬间的确是有些疼的,就像手指被针扎了一下。但是疼痛只是一瞬间的事,接下来他完全感受不到令人不快的感觉了,相反,他全身上下都洋溢着奇妙的愉悦感,如同喝了一大瓶朗姆酒后跟两个美女上了床,爽完后又抽了上好的哈瓦那烟草。一股难以言喻的酥麻感沿着他脖子上被咬的地方扩散到全身,令他整个人飘飘欲仙。他情不自禁地□□出声,如果他的船员们听见这声音,准会以为他耐不住海上漂泊的寂寞,正在自`慰。
等詹姆斯回过神来,他已经趴倒在了放地图的宽大胡桃木书桌上。那激越的快感像潮水般退去,詹姆斯的脑袋清醒了一些。他在自己的船长室里被人袭击了!詹姆斯恼火地想。对方没有冲他脑袋上来一枪,而是咬了他一口,这到底是搞什么鬼?!
咬他的人放开了他,这让他得以抬起头,看看这个胆大包天的水手是何许人也。然而这一看却让他恨不得立刻冲出船长室,跳进海里,游回那倒霉的孤岛上。
――那个棺材中的年轻人正低头冷漠地看着他。
年轻人似乎丝毫不担心詹姆斯会跳起来反击,就那样任由他趴在桌子上,自己悠闲地踱着步子,在船长室里转了一圈,仿佛在参观这不起眼的舱室。他的外衣被扒走做成了猫窝,所以他只穿着贴身的衬衣和衬裤,赤`裸着双脚。然而他不以为意,当他打量房间陈设时,那姿态简直如同在参观白金汉宫般高雅得体,浑然天成,毫不做作。詹姆斯怀疑要么是这天杀的英国佬疯了,要么是死人都不怎么在乎自己的衣着服饰。
房间里没什么可看的,年轻人很快就失去了兴趣。他走到书桌另一侧,拉开椅子,一屁股坐了上去,双手搭在扶手上,好像在用动作宣称那是自己的宝座。他和詹姆斯面对面,中间就隔了半张桌子和航海图。船长室的窗户刚好位于年轻人背后,一束月光从窗外洒进来,映在年轻人身上,为他勾勒出一层银边。他灰白的头发在月光中看起来像是银白色的,而他的眼睛则是鲜血般的深红。
“破船一艘。”年轻人面无表情、一针见血地评价道,“不过还算差强人意。从现在起,这艘船归我,船上所有人,包括你,都得听我指挥。”
詹姆斯目瞪口呆。这家伙准是疯了!不,他死了!又疯又死!慈悲的圣母!
“你……胡说什么?”詹姆斯沙哑地问。
“你有意见?”
年轻人动也没动一下,只是用那双邪异的血红眼睛瞪了詹姆斯一下,詹姆斯立即全身发寒,宛如瞬间从加勒比海到了北极。跳船逃生的念头更加强烈。这是一种出于本能的恐惧,就像野兽懂得避开危险一样。詹姆斯体内最原始的血性被这可怕的年轻人激发了出来,呼唤他赶紧逃离。
年轻人张口说话时,詹姆斯看见了他嘴里的獠牙,比一般人的虎牙长得多,沾着血迹……他的嘴唇上也有。那是詹姆斯的血。
“你……”詹姆斯用尽全力抑制住逃走的欲`望,“你是什么东西?”
在孤岛上时,他和那些落魄的被流放者分享过彼此的故事,从他们口中,他听说了那些恐怖的民间传说:行走夜间,惧怕阳光,以吸食人血为生的吸血鬼……
年轻人咧开嘴,獠牙如利刃般刺得人心头发寒。
“你不是已经知道了?”
詹姆斯二话不说,拔腿便跑!
可他还没来得及碰到门把手,外套衣领便被一把抓住。吸血鬼不知何时竟已跨过大半个房间来到詹姆斯身后。詹姆斯急中生智,身体一扭,脱掉外套,可吸血鬼比他想象得更快。他掐住詹姆斯的脖子,以人类根本不可能有的力量将他摔到桌子上。詹姆斯觉得自己后背都要裂开了。吸血鬼扼着他的咽喉,手指冰凉如霜雪。
“放……放开我!”詹姆斯双腿踢打着,“我只是想跳进海里游回那破岛上!我发誓不把你的事说出去!”
“迟了。”
死到临头,詹姆斯才后悔起自己为何是个不虔诚的人,如果他戴着十字架,兴许现在还有救……早知有今天,他应该找那牧师要个十字架才对……!
“别担心。”吸血鬼用与身体速度毫不相符的轻缓语速慢条斯理地说,“我没打算要你的命。”
“什么?”
“我不懂驾船,也不熟悉海路,所以你还有用。更何况……我不打算暴露身份,知道我存在的人越少越好。”
说着,吸血鬼将詹姆斯从桌子上拖下来,像扔一袋土豆一样把他随便丢在地板上,接着背起双手,附身查看桌上的航海图。
詹姆斯摸着脖子,瘫坐在地上,惊魂未定地看着吸血鬼。
“你到底想干什么?”
吸血鬼若有所思地凝视着海图,“一群海盗。”
“这个不用你提醒……”
“你们拿走了我的戒指。”
詹姆斯缩着肩膀,心想我们从你那儿拿走的东西多了去了。
吸血鬼向他伸出一只手,握了握手指,做出个“还来”的手势。
詹姆斯撞破了脑袋也想不到,身为海盗,他竟然有把抢来的东西物归原主的一天。他不情不愿地从怀里掏出一只鹿皮袋子,扔给吸血鬼。
吸血鬼接住袋子,拉开袋口的绳子,将里面的东西全数倒在了海图上。袋子里装满了宝石(都是从吸血鬼的棺材上扣下来的),吸血鬼拨开那堆宝石,才找到他的戒指。他拈起戒指,对着月光查验了一番,似乎在检查戒指有无损坏,接着以一种近乎虔诚的态度戴上它们――红宝石戒指戴在左手中指上,蓝宝石的则戴在左手食指上。
“送我去哈瓦那。”吸血鬼说。
“什么!”詹姆斯叫了起来,“哈瓦那!我们是海盗,怎么可能在哈瓦那进港!”
“贿赂码头的官员,只要给的钱足够多,就算你是弗朗西斯?德雷克1,他们也会开开心心迎你进港的。”
“我哪里有钱!”詹姆斯喊道,“我穷得连死人的陪葬都不放过,你指望我有钱行贿?!”
吸血鬼哼了一声,“我看出来了。一群穷酸海盗,开着一艘像从坟墓里捡来的破船。”
他从桌上的宝石堆里捡出一颗,扔给詹姆斯,“用这个。”
詹姆斯又惊又怕地收下宝石,简直不敢相信吸血鬼的“慷慨”。
“我以为你很爱惜你的棺材。”他说。
“那不是我的棺材。”吸血鬼不悦地说。
“那你为什么躺在里边儿?”
吸血鬼瞪了他一眼。詹姆斯意识到自己多嘴了,识趣地垂下头,装作迷醉于红宝石的样子。没想到吸血鬼接着说道:“我所乘的船原本从伦敦开往哈瓦那。船长知道我的身份,但为了不让水手惊慌,我决定把自己装在棺材里,等到了哈瓦那,船长会打开棺材把我释放出来。那棺材另有其他用途。可是没想到,船竟然半路沉了……”
“这么说,要不是我把你捞出来,你就要一辈子沉在海底?那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呐!”
詹姆斯说完这句话又后悔了。他捂住嘴巴,继续装作在观赏宝石。下一秒,吸血鬼便出现在了他眼前。詹姆斯根本没看清他是如何移动的,又或者他会瞬间转移?
吸血鬼从詹姆斯手中夺过宝石,冷漠地将试图跳起来抢回宝石的詹姆斯踢回地上。
“想要这个?”他的嘴角弯起一个刀锋般冷酷的弧度,“等我到了哈瓦那,”他将宝石放回它位于桌上的同伴之中,并把它们拨乱,“这些都是你的。”
詹姆斯的眼睛瞪大了。
“不仅如此,你还能得到更丰厚的奖赏。”
“你、你休想骗我,你的船都沉了,哪里还有钱赏我?”
吸血鬼侧身对着詹姆斯,右手转动着左手食指上的蓝宝石戒指,“我的家族在古巴也有生意。这枚戒指里封着我的一滴血,以它为凭据,可以在哈瓦那任意一家银行自我家族的户头取钱。让我想想……两万银元如何?你可以买一艘全新的船,或许是艘仿西班牙海军式样的三桅帆船?不过要我说,西班牙船只太笨重了,不如我们英国的船轻巧灵敏……”
“成交!”詹姆斯迫不及待地嚷道,“我送你去哈瓦那!我对着圣母起誓,一定平平安安地把你送到岸上!”
当他提到圣母的时候,吸血鬼的嘴角撇了撇。
“那咱们说定了。”吸血鬼将散落在桌上的宝石扫到一旁,露出下面的海图,“还未请教你的姓名呢,船长。”
“我叫詹姆斯?彭斯。”
“辛铎雷德的埃德加。”
吸血鬼说完,像他们英国的贵族一样行了个标致的礼。
注释:
1弗朗西斯?德雷克:16世纪英国著名航海探险家和海盗,继麦哲伦船队之后环球航行的第二人(并且活着回来了),发现了德雷克海峡。被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封为爵士,后成为英国海军中将,在英国与西班牙的海战中击败西班牙的无敌舰队,为英国夺取了海上霸权。1710年的古巴是西班牙殖民地,德雷克既是海盗又是西班牙的敌人,所以埃德加才会说“ 就算你是弗朗西斯?德雷克,他们也会开开心心迎你进港 ”。
关于海盗的小姿势:
16世纪的英国本来是穷逼国,为了资本原始积累,伊丽莎白一世将海盗合法化,颁发私掠许可证给海盗,允许他们合法抢劫敌国船只,而私掠船抢劫来的财物要上交一部分给国家。靠这个方法英国迅速国富兵强了。泥轰耽美小说《海盗风云》(fresh blood)的背景就是这个时代哦⊙⊙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没有考据,不知道当时古巴的物价,不过根据刺客信条4里主角的穷逼状况来看,两万银元真心是天文数字,要知道打劫一艘皇家护航舰才赚几千块,还不算弹药和人员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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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朗姆革命03
行过礼,吸血鬼又恢复成那面无表情的样子。
“客套完了。”他说,“我的衣服呢?”
“那个估计找不回来了。”詹姆斯紧张地说,“我叫人把它剪碎了做成……”
“猫窝。我都听见了。”
“是吗?那时候你竟然是醒着的?”
“很惊讶吗?”辛铎雷德的埃德加走到衣柜旁,犹豫了一下,拉开柜门,“看来我要借用你的衣服了,彭斯船长,不过这本来就是应该的,没让你照价赔偿就算不错了。”
他从衣柜中拿出一件外套,在自己身上比划了一下,扭头疑惑地望向詹姆斯,“你可真是瘦了不少啊,彭斯船长。”
“那不是我的衣服。”詹姆斯无奈地说,“它属于前任船长。”
“……你们连这种破船都要抢?”
“那是不得已而为之!”詹姆斯辩解道,“而且我们生活也不容易,哪能挑肥拣瘦的。时代不同了,我们背后可没有国王撑腰,能‘合法抢劫’!1”
他刚刚说完,便被突然移动到面前的埃德加撂翻在地。吸血鬼踩着他的后背,若无其事地穿上那件比自己的身材宽大得多的外套。
“看起来你有私掠许可证的时候也并没有多风光嘛。”
詹姆斯双臂撑地,试图抵抗吸血鬼的力量,然而那力量却像座山,压得他动弹不得。在如此悬殊的实力差距面前,就连一向乐观的他也难免产生了挫败感。他真能指望这个吸血鬼信守诺言,上岸后给他一笔丰厚的酬金,而不是杀了他灭口吗?要不然他先虚与委蛇,等到明天白天,直接掀了甲板,晒死这妖魔?
“明天日出时,就请你召集船员,宣布航向哈瓦那。”埃德加用吩咐仆人的语气说,“别想耍花招。届时我会隐去身形,跟在你身边。”
“你……你不怕太阳吗?”
“日出时分的微弱阳光无法伤我。况且,就算是非洲正午的烈日,我也能坚持一两个小时。”
詹姆斯愤恨地锤了下地板。掀甲板的计划行不通了。
埃德加像是知道他心思似的,威胁道:“我劝你别动歪脑筋,彭斯船长。你已经见识过我的速度和力量了。我不介意把你送进地狱,然后另选个老实听话的船长。你不觉得比起无谓地送命来,遵照我们的约定办事,最后获得赏金更划算吗?”
“可你要我怎么相信你?我怎么知道你会遵守约定?要是到时候你卸磨杀驴怎么办?我岂不是亏死了?”
“那你要我怎么办?立个誓吗?”
“誓言能随时立下,随时毁弃,我可不相信。”詹姆斯眼睛一转,想到吸血鬼那么宝贝那两枚戒指,它们对他来说肯定有重要意义。“你的戒指!”他说,“把你的戒指给我做抵押!”
埃德加猛地加大脚上的力量,詹姆斯哎哟地叫了起来。
“那不行。这两枚戒指里一个封着我的一滴血,是我个人的信物,另一个封着我先祖的一滴血,是来自家族的馈赠。两个都不能给你――至少现在不行。”
“可是……”
“我们血族与人类不同,只要我们立下誓言,就绝不会背弃。”
“口说无凭!”
詹姆斯背上的力道突然消失了。埃德加粗暴地拽起他,双手扣住他的脖子。詹姆斯瞧得分明,吸血鬼的双眼已经不再是红色,变成了一种极淡的蓝灰色。接着那片蓝灰色突然无限地放大了,因为埃德加欺近他身前,吻上他的嘴唇。
詹姆斯吓得牙齿都在打哆嗦,差点儿咬到自己的舌头。上帝啊,这是什么?他惊惧地想,吸血鬼的邪吻?他这是要把我也变成吸血鬼吗?
埃德加很快和他分开。他伸出舌头,用指甲在上面划出一道血痕。
“我发誓,只要詹姆斯?彭斯船长遵守约定,将我平安送到哈瓦那,我就给予他许诺的奖赏。今后,只要詹姆斯?彭斯的所作所为不危害我和我家族的利益,我绝不伤害他。我所说的句句属实,因为鲜血中的话语从来不假。”
埃德加抹了抹自己的嘴唇,蹙起纤长的眉毛。詹姆斯则完全被震惊了,呆滞地看着他。
“你……你……”
“我什么?”埃德加忽然有些恼怒地咧开嘴,露出尖尖的獠牙,“你可以不相信我,船长,不过你也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现在,如果你没有别的事,就去就寝吧。”
我哪里还睡得着啊!詹姆斯想。但他又不敢违抗吸血鬼的命令,只好小步挪向自己的吊床。
“那你要干什么去?”
“在船上走走。”
“什么?船上有值夜的人,你不能伤害我的船员们……”
“我不会让自己被发现的。”埃德加说,“我已经饱餐过一顿,短时间内不需要更多鲜血。而且我也不太喜欢海员的血,你们喝了太多朗姆酒,吃了太少的新鲜蔬菜,血液的味道总有点儿不大对劲……”
有本事你别吸我血啊!
没等詹姆斯把话说出口,吸血鬼便凭空消失了。船长室的门打开又关上。詹姆斯猜测他是出去了。既然吸血鬼出门要开门,这就说明他们不能穿墙而过。紧锁的大门和墙壁会挡住他们。这个推测让詹姆斯觉得好受了些。他把桌子上的宝石一颗颗捡回袋子里,把鹿皮袋揣进怀中,爬上自己的吊床,瞪着窗外的月亮,心想究竟是哪一位冷酷的天使把这个煞星送上了自己的船。
结果当然是一夜无眠。等窗外渐亮,詹姆斯便从吊床上跳下来,冲出船长室。
大部分船员还没从充满了黄金和美女的梦乡中醒来,只有昨晚值夜还没下班的水手。詹姆斯向那几个人做了个手势,示意他们靠近。
“去把所有人叫起来!立刻!”他吼道,“一分钟之内我要所有人在甲板上集合,迟到的人要打扫底层甲板!”
值夜的水手慌忙去叫醒其他人。詹姆斯故作深沉地抓着绳索,立在船舷上,希望自己能打动这帮海盗。
注释:
11714年英国在与西班牙的战争中获胜,收回了颁发给本国船只的私掠许可证,私掠船要么改行做正经生意,要么去当海盗。
作者有话要说: 那个鲜血中的话语从来不假的梗我又用了一遍,我实在太喜欢这个梗了,以后大概也会不停的用。在我的设定里这个“血誓”是一种所有世界都存在的古老魔法,有正反两种用法:正向用法是发誓,一旦发下血誓,违背誓言就会惨死;逆向用法是审问,一旦被施了这个魔法,人就只能说真话,否则会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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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朗姆革命04
一个声音在詹姆斯耳畔响起:“看见你如此积极地完成咱们的约定,我真是感动极了,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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