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入怀来 作者:滴答滴滴答
第 104 章
富家公子摆摆手:“曾经你我在泉州‘一品香’内有过一面之缘,在下便以为已与白公子做了朋友。”
“妄想。”
富家公子笑呵呵的模样在白勺眼里与地上的蟑螂并无不同,他若想杀他,先要击败站在他身边的壮汉,可伏虎大棍极为克制长剑,自己一击无法成功,便会错失良机。
周围很多人都未曾看到刚才白勺和壮汉的一击,是故也无人围观。
这时那壮汉终于开了口:“主人,前些日子那些江湖中人都说白勺剑法了得,一人能杀上百蒙古勇士,托儿便想与他斗斗。”
富家公子摸了摸壮汉的脸,那样子像是在摸自己的狗:“你便去与他斗斗,看看是你的棒子厉害还是他的剑。”
托儿得到主人答应,脸上露出天真无邪的笑容来,他虽一脸傻气,但功夫丝毫不弱,单是方才他一棍格开白勺的剑,便可看出一二。
周围百姓听得此处有人要比武,当下来了兴致,要知道近来潮州武林人士齐聚,比武决斗之事时常发生,江湖恩怨,爱恨情仇,若是实在复杂难以解决,便可用流血的方式了断。
托儿往前走了一步,对白勺鞠了个躬:“还请大侠手下留情。”
他话说完,伏虎大棍便朝白勺攻去。
富家公子也好奇托儿能在白勺手下走得了几招,要知道白勺在江湖之中也算得上是出剑最快的人之一,但再快也会有动作,今日正好可以看看,他的剑是从何处刺出的。
伏虎棍舞得密不透风,白勺若想取胜,便只能用剑去阻挡大棍织出的网,那时富家公子便可看出他是如何拔剑又是如何进攻的。
托儿将伏虎棍舞得众人一阵叫好,他将自己周身罩住,是为了防止白勺的剑冷不丁给他一下。
他有信心能够破白勺的剑。
因为他是富家公子专门找来破他的剑的。
那日在醉春阁门前,他已打听到与林珲动手的人正是白勺,心中猜测他来潮州的目的,也不得不防他会出手对付自己,他知李未雪和白勺乃相识,唯恐白勺替李未雪报仇,暗中杀了自己。
因此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危险,他也要提防,是故让父亲招募了一名江湖高手,便是托儿。
但他未免还是小看了白勺。
就在托儿以为自己的防御密不透风时,他听到了风声。
长剑破空的风声。
他听到风声的刹那,胸口一痛。
然后他就死了。
他棍法舞得迅速,死得也快,到死都不知道自己的防御哪里出现了破绽。
围观百姓都是一惊,这两人决斗是生死相斗,人们尖叫着又不忍心离去,他们以为跟壮汉一起来的那位公子也会出手。
谁料富家公子看都不看地上的尸体一眼,拿出折扇对白勺拱手:“白勺不愧是白勺,只一剑,便要了欢托儿的命。”
他有意说得大声,人群中无数人惊呼:“他便是白勺?”“难怪剑法如此可怖,一招毙命。”“传言白勺手中握有林家老爷和公子两条人命,更有人说他其实是个杀手。”“如今他即已现出真身,天涯海角,恐怕都不得安宁了。
听得人群中的讨论,李未雪连忙冲了过去,一把拉着还站在原地的白勺,白勺的手被李未雪抓住,他竟没有下意识地推开,富家公子还待得意,看到人群中冲出来的人时,浑身一震,他瞪大了眼睛,确认自己没有看错:“李未雪?”他得见李未雪,心猿意马,急忙上前想拉住她,白勺这才反应过来,他知自己身份暴露,往后日子不得安宁,眼看李未雪拉着他的手,唯恐牵连到她,便一把甩开,低喝:“滚!”
李未雪听得他这一声喝,好半天没回过神来,还待开口,白勺往人群中看了一眼,看到几张熟悉的面孔后,不再停留,他瞪着挡在身前的人,那群人被他一瞪,吓得魂飞魄散,立刻让出路来,他便这样缓缓往潮州城门走去。
人们看着他走,李未雪也看着他走。
直到身后几人拽了拽她的衣服:“李姑娘,快随我等离开。”
但她不忍心看着白勺走,他身份暴露,往后定是凶险万分,这一走,不知何时才能相见。
这几日从林府传出了消息,说林霸天和其儿子林浑都是死在白勺手中,更有人调查处了白勺的底细,知道他父亲早已叛投了蒙古人,于是他是细作和杀手的消息不胫而走,几乎所有人都已知道了。
他今天来醉春阁本就是想快些调查清楚林霸天被害一案,找出真正的奸细,否则大战在即,若是被细作的阴谋得逞,那么很可能会成为这场战争的一个隐患。
他自己名节事小,大宋的未来为大,哪怕是粉身碎骨,他也要护得大宋周全。
至于李未雪——
战事正乱,儿女情长,本不该想。
于是他越走越快,直到消失在人群之中。
第74章:华满堂
人的执念往往是很可怕的,若是心中认定的事情,除非遭受大的变故,否则不会轻易改变。
白勺本不是这般冷漠,但在世间饱受人情冷暖后,他便认定自己不过是一把利刃,是复仇的利刃,一把复仇的利刃,是不会需要感情的。
如今他还未去复仇,便有人来找他复仇了。
是个年不过二十的少年,他的眼睛瞪得极大,似乎对付白勺,只要盯着他,便能打败他。
白勺却装作没看见此人,他仍旧在走,他走的每一步,都像是背着石头般沉重,他手中包在丑陋剑鞘里的仇长,也因这份沉重,不再发出欢快的争鸣。
它仿佛懂了白勺此时的心情,现在的白勺不想杀人。
少年感觉到自己被人无视,十分恼怒,呔地一声叫唤,道出了自己的姓名:“我乃洛阳铁家铁穆山,听闻你杀人无数,特来杀你,替天行道。”少年手持一柄长枪,枪头却被磨去了锋芒,似乎这杆枪并非是用来杀人的。
“哼。”白勺冷哼一声,这样的少年他已见得太多,便是曾经的他,也是这般热忱,仿佛世间一切不平之事,都与他有关,他便是要世间太平,容不得半点恶人坏事。
铁穆山见他要走,有些着急,心中不明这江湖中人怎的都如此脾气,好似在他们眼中,除了自己,旁人并不在眼里。他从家中出来,本是受父亲铁傲血之命到潮州军营联络林霸天部下,父亲铁傲血乃大宋王朝之大将,曾随岳家军征战金国,立下赫赫战功,因他戎马一生,被铁将军,统帅二十万大众。
传闻他曾从八军四师中挑选八千精英组建了一支神秘的队伍,代号“铁狼军”。
史记,大宋建国三年,铁狼军出师南荻,与十万荻族战士对阵,三日便攻下南荻,扩大大宋疆土;六年,平定西北叛乱,斩叛军共计五万;八年,进南蛮腹地,缴获上古神器伏龙鼎,如今伏龙鼎置于开封王城大殿门前正中,象征王上神性。
后战事稍歇,铁狼军便此消失在众人视线里。
第 10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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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4 章
富家公子摆摆手:“曾经你我在泉州‘一品香’内有过一面之缘,在下便以为已与白公子做了朋友。”
“妄想。”
富家公子笑呵呵的模样在白勺眼里与地上的蟑螂并无不同,他若想杀他,先要击败站在他身边的壮汉,可伏虎大棍极为克制长剑,自己一击无法成功,便会错失良机。
周围很多人都未曾看到刚才白勺和壮汉的一击,是故也无人围观。
这时那壮汉终于开了口:“主人,前些日子那些江湖中人都说白勺剑法了得,一人能杀上百蒙古勇士,托儿便想与他斗斗。”
富家公子摸了摸壮汉的脸,那样子像是在摸自己的狗:“你便去与他斗斗,看看是你的棒子厉害还是他的剑。”
托儿得到主人答应,脸上露出天真无邪的笑容来,他虽一脸傻气,但功夫丝毫不弱,单是方才他一棍格开白勺的剑,便可看出一二。
周围百姓听得此处有人要比武,当下来了兴致,要知道近来潮州武林人士齐聚,比武决斗之事时常发生,江湖恩怨,爱恨情仇,若是实在复杂难以解决,便可用流血的方式了断。
托儿往前走了一步,对白勺鞠了个躬:“还请大侠手下留情。”
他话说完,伏虎大棍便朝白勺攻去。
富家公子也好奇托儿能在白勺手下走得了几招,要知道白勺在江湖之中也算得上是出剑最快的人之一,但再快也会有动作,今日正好可以看看,他的剑是从何处刺出的。
伏虎棍舞得密不透风,白勺若想取胜,便只能用剑去阻挡大棍织出的网,那时富家公子便可看出他是如何拔剑又是如何进攻的。
托儿将伏虎棍舞得众人一阵叫好,他将自己周身罩住,是为了防止白勺的剑冷不丁给他一下。
他有信心能够破白勺的剑。
因为他是富家公子专门找来破他的剑的。
那日在醉春阁门前,他已打听到与林珲动手的人正是白勺,心中猜测他来潮州的目的,也不得不防他会出手对付自己,他知李未雪和白勺乃相识,唯恐白勺替李未雪报仇,暗中杀了自己。
因此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危险,他也要提防,是故让父亲招募了一名江湖高手,便是托儿。
但他未免还是小看了白勺。
就在托儿以为自己的防御密不透风时,他听到了风声。
长剑破空的风声。
他听到风声的刹那,胸口一痛。
然后他就死了。
他棍法舞得迅速,死得也快,到死都不知道自己的防御哪里出现了破绽。
围观百姓都是一惊,这两人决斗是生死相斗,人们尖叫着又不忍心离去,他们以为跟壮汉一起来的那位公子也会出手。
谁料富家公子看都不看地上的尸体一眼,拿出折扇对白勺拱手:“白勺不愧是白勺,只一剑,便要了欢托儿的命。”
他有意说得大声,人群中无数人惊呼:“他便是白勺?”“难怪剑法如此可怖,一招毙命。”“传言白勺手中握有林家老爷和公子两条人命,更有人说他其实是个杀手。”“如今他即已现出真身,天涯海角,恐怕都不得安宁了。
听得人群中的讨论,李未雪连忙冲了过去,一把拉着还站在原地的白勺,白勺的手被李未雪抓住,他竟没有下意识地推开,富家公子还待得意,看到人群中冲出来的人时,浑身一震,他瞪大了眼睛,确认自己没有看错:“李未雪?”他得见李未雪,心猿意马,急忙上前想拉住她,白勺这才反应过来,他知自己身份暴露,往后日子不得安宁,眼看李未雪拉着他的手,唯恐牵连到她,便一把甩开,低喝:“滚!”
李未雪听得他这一声喝,好半天没回过神来,还待开口,白勺往人群中看了一眼,看到几张熟悉的面孔后,不再停留,他瞪着挡在身前的人,那群人被他一瞪,吓得魂飞魄散,立刻让出路来,他便这样缓缓往潮州城门走去。
人们看着他走,李未雪也看着他走。
直到身后几人拽了拽她的衣服:“李姑娘,快随我等离开。”
但她不忍心看着白勺走,他身份暴露,往后定是凶险万分,这一走,不知何时才能相见。
这几日从林府传出了消息,说林霸天和其儿子林浑都是死在白勺手中,更有人调查处了白勺的底细,知道他父亲早已叛投了蒙古人,于是他是细作和杀手的消息不胫而走,几乎所有人都已知道了。
他今天来醉春阁本就是想快些调查清楚林霸天被害一案,找出真正的奸细,否则大战在即,若是被细作的阴谋得逞,那么很可能会成为这场战争的一个隐患。
他自己名节事小,大宋的未来为大,哪怕是粉身碎骨,他也要护得大宋周全。
至于李未雪——
战事正乱,儿女情长,本不该想。
于是他越走越快,直到消失在人群之中。
第74章:华满堂
人的执念往往是很可怕的,若是心中认定的事情,除非遭受大的变故,否则不会轻易改变。
白勺本不是这般冷漠,但在世间饱受人情冷暖后,他便认定自己不过是一把利刃,是复仇的利刃,一把复仇的利刃,是不会需要感情的。
如今他还未去复仇,便有人来找他复仇了。
是个年不过二十的少年,他的眼睛瞪得极大,似乎对付白勺,只要盯着他,便能打败他。
白勺却装作没看见此人,他仍旧在走,他走的每一步,都像是背着石头般沉重,他手中包在丑陋剑鞘里的仇长,也因这份沉重,不再发出欢快的争鸣。
它仿佛懂了白勺此时的心情,现在的白勺不想杀人。
少年感觉到自己被人无视,十分恼怒,呔地一声叫唤,道出了自己的姓名:“我乃洛阳铁家铁穆山,听闻你杀人无数,特来杀你,替天行道。”少年手持一柄长枪,枪头却被磨去了锋芒,似乎这杆枪并非是用来杀人的。
“哼。”白勺冷哼一声,这样的少年他已见得太多,便是曾经的他,也是这般热忱,仿佛世间一切不平之事,都与他有关,他便是要世间太平,容不得半点恶人坏事。
铁穆山见他要走,有些着急,心中不明这江湖中人怎的都如此脾气,好似在他们眼中,除了自己,旁人并不在眼里。他从家中出来,本是受父亲铁傲血之命到潮州军营联络林霸天部下,父亲铁傲血乃大宋王朝之大将,曾随岳家军征战金国,立下赫赫战功,因他戎马一生,被铁将军,统帅二十万大众。
传闻他曾从八军四师中挑选八千精英组建了一支神秘的队伍,代号“铁狼军”。
史记,大宋建国三年,铁狼军出师南荻,与十万荻族战士对阵,三日便攻下南荻,扩大大宋疆土;六年,平定西北叛乱,斩叛军共计五万;八年,进南蛮腹地,缴获上古神器伏龙鼎,如今伏龙鼎置于开封王城大殿门前正中,象征王上神性。
后战事稍歇,铁狼军便此消失在众人视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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