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定不是我写的文[修真] 作者:扑硕迷离

    疑惑的皱眉:“以前?这是我第一次下山啊,何来以前?”

    “呃,有为贤者说过,人不可过缅于过去,应该活在当下,展望未来。”

    “虽然比较直白,但是果然深含道义。请问是哪位贤者所言?”

    “姓翟,名南。”

    “翟南么……我怎么没听说过啊。”

    林晨初信口开河:“凡人界的贤者,说了你也不知道,改天我介绍给你认识。”

    张枫顿悟:“哦哦,原来是凡人界的高人,多有冒犯,多有冒犯。”

    林晨初汗颜,张枫跟最开始他认识的那个跋扈小子性格相差很远,如今的他相处起来更加容易一些,也更舒坦一些,虽说这样的成长他可能并不喜欢――果然是越长大越孤单啊。想起长大和孤单,林晨初回头偷偷的看向了还在抿嘴偷笑的钟磐寂,似乎自己只要和他在一起,就不会觉得很孤单。

    原来在被他背叛的时候林城觉得万念俱灰,他以为自己会很恨他,但是重逢之后才发现自己其实并没有想象的那么排斥他。回想起独自在下界的那一年,其实他没有恨,只有恐惧,恐惧自己的孤独,恐惧自己会独自一人永远的在深渊下面无助的哭喊。

    现在好了,他不孤独了,他可以爬上去享受一下阳光、沙滩和成群结队的美女了,让钟磐寂在大铁门里陪小哥守护终极去吧……(恶搞盗墓)

    王永憨直的问道:“那个……林先生,你这是要去哪里啊。”

    林晨初指了指街外:“守拙斋。不才正在那里教书。”

    王永赶忙适度的投去了倾慕的眼光:“林先生年纪轻轻便能教书育人,想必一定是学识渊博。”

    林晨初被恭维的很妥帖,装逼且谦逊的摆了摆手:“没什么没什么,教书嘛,很简单,无非就是――传道、授业、解惑。”

    张枫一听,来了精神:“看来林先生果然是诲人不倦啊。我与师兄都不曾上过私塾,可否请先生讲讲是如何行此‘三法’的?“

    林晨初的身影瞬间高大了起来:“‘授业’,就是每天坐在屋前丢给那群半大小子小子一本书,让他们重头读到尾,然后默写下来,写不出来抄写二十遍――我记得我求学的时候,先生就是这么干的。”

    王永嘴角抽了抽:“那尊师定是位严师,难怪能出先生这样的高徒。”

    “还行,我要是没给他送礼他可能还会更严点,要是这样,说不定我早就考上进士了,现在还在为了怎么脱离官场潜规则而水深火热着呢。”

    “……林先生果然幽默,那请问若是有学生请先生解惑呢?”

    “更简单,问他哪里不会,然后他说一个不会我就抽他一板子,再说一个不会我就再抽一个板子,知道他回了位置。然后把他父母都叫过来,问问他们为什么昨天晚上没有好好帮孩子预习,知不知道他今天问的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的教学进度,破坏了学院整体的教学质量,这很有可能导致拖累其他学生未来能否考上状元!一般这一套下来,那名学生就基本不会再问任何问题了,情况好点的,他家里的一双父母说不定都能考上仕途,给县官当个师爷什么的。”

    张枫听完哈哈大笑:“原来凡人界的私塾是这样的。我真有些好奇,所谓的‘传道’,指的是什么?”

    “长得再丑也不许早恋!敢早恋把丫腿打折!”

    钟磐寂在背后蔫着声的笑道:“也不知道你这叫诲人不倦,还是毁人不倦。”

    几个人笑谈了一会儿,张枫和王永很快就发现这个面如暖玉气润华光的少年十分好相处,于是就在林晨初说要出去一趟的同时,提出想要跟他一同前去。钟磐寂没说什么,但是林晨初却看出来他好像并不赞同两人相陪,便委婉的拒绝了,三人约好三日之后在守拙斋相见,林晨初便跟钟磐寂一同出了门。

    两人走后没多久,王永摸着脑袋对师弟说道:“张枫师弟,这两个人我总觉得有点熟悉,但又说不上是那里熟悉,就是觉得吧……特眼熟。可关键是我以前从来就没见过这两张面孔,你说会不会是我做梦梦见的,或者是上辈子就认识。”

    张枫拍了拍他的肩膀:“世界上哪有这么玄的事情,师兄你不要多想。再者说,掌门会叫你我二人接近保护他,一定是另有目的,我们还是不要多问了。”

    “嗯,说的也是。不过我看他既然拒绝咱们了,咱们再接近就显得有些意图不轨了,不如我们趁这个时间去打探一下这位林先生是什么来路。”

    “是,师兄。”

    ……

    钟磐寂和林晨初两人一前一后出了大门之后,林晨初先是没有去守拙斋,而是去隔壁王婆家买了几包蛇皮袋,让钟磐寂在后面抱着着,自己则大摇大摆的走在前面。

    临峰城的人都知道,动如谪仙笑如艳鬼的林先生向来是深居简出,因此林晨初消失了好几天没有一个人意外,反倒有几个顶着太阳遛雀鸟的富家少爷,看见了林晨初又一次出现,大笑着道:“哈哈,林先生这次才在宅子里呆了五天不到就出来了,那些赌他要再在宅子里憋半个月的怂货要请客和花酒了。”

    钟磐寂:……

    林晨初拍了拍钟磐寂的肩膀,问道:“小晨,你这是准备到那里去,我看这个方向不太像是你的守拙斋啊。”

    林晨初有气无力的点头道:“是啊,我准备今天再旷一天工,反正我手下的那群孩子有王举人管着,闹不出花来。”

    “旷工?”钟磐寂好奇问道:“那你是准备把功旷到哪里去?你让我抱这个袋子,该不会是琢磨着把各大掌门送的礼物都给当了吧。”

    果然什么都瞒不过他。

    林晨初无奈的叹了口气:“那些掌门送的礼物我都看了,都挺珍贵,但是我十有都用不上。都是占着戒指的空间,与其让这些价值连城的破铜烂铁占地方,还不如换成几麻袋的灵石更踏实。”

    钟磐寂失笑:“宝贝到手还没捂热乎呢,你就忙着开始外当。这要是让那群掌门知道了,指不定要气成什么样。”

    林晨初无所谓:“气就气呗,反正我也不指望他们再掏腰包填充我的口袋。”

    钟磐寂无奈的擦了下额头上的冷汗:“少主英明。不过咱要是当东西的话,走这条路你是找不到门店的,您是不是听小的一言,拐个弯去另外一条街啊?”

    林晨初这才露出的迷茫的神色:“啊?走这条路不对么?我记得这条街上确实有家当铺啊。”

    钟磐寂拍了拍他的脑袋,叹了口气:“你那个当铺是当人间的东西,修真界的宝物就算是落到他们手上,也是分文不值。。”

    “对啊……”林晨初后知后觉的恍然大悟,只是片刻之后又陷入了迷茫:“那个,当修真界的东西首选卯辰,可是我不知道卯辰的当铺在什么地方啊?”

    钟磐寂汗颜:“你的确不知道,可是我知道啊!走吧老大,我带你去。”

    事实上恢复灵识且江湖经验老道的钟磐寂还是十分有用的,因此钟磐寂显得格外的从善如流。

    两人像是窜街的耗子,钟磐寂总是带他走那些九曲十八弯的僻静角落,最后拐的林晨初都有些分不清东南西北的时候,闪进了一家看起来十分平常的客栈。

    这家客栈店面不大,装潢很简单,甚至有些简朴,两层的小楼里零零星星坐着一两个风尘仆仆的食客,都蔫头耷脑的往嘴里塞着东西。掌柜的是个又矮又胖的三寸丁,留着一嘴大胡子,看模样特别像某卖炊饼的大叔。

    店掌柜见有人进店,也不招呼,低头翻看着手头的账本,问道:“您是打尖,还是住店啊。”

    钟磐寂答:“住店。”

    店掌柜的抬头打量了一眼两个人,在林晨初脸上转了两圈,笑的嗖嗖冒冷风:“对不住了,小店客满。您二位可以去邻街那家夫妻客栈问问。”

    林晨初手上登时冒出了一圈火。

    钟磐寂拍了拍他的肩,做了个稍安勿躁的手势,又向店老板说道:“还请掌柜的通融,今日我们是非在这儿不可。”说罢,他从手里掏出两块灵石,扣在了桌子上:“还请掌柜的通融。”

    钟磐寂双手向下一压,然后缓缓的撤了回去,只见两两颗上等灵石全被悄无声息的磕进了桌子之内,平滑的像是自这柜子出厂,便带着这两块不菲的宝物。上等灵石宝光湛湛,映的店掌柜眼睛里满是精光。

    掌柜看见了灵石,态度顿时来了次翻天覆地的大改变,他忙不迭的拿起了手旁的一块雪白的抹布,擦了擦手,迎了出来,给两人鞠了个躬,道:“原来是贵客降临,方才多有得罪,还望见谅。只是小店今日的确客满,这四颗灵石算是小店给的赔礼,他日二位贵客再来,任何花销全免。”

    钟磐寂笑呵呵的摆了摆手:“我自然知道你们店客满。你们店不但今日客满,全年都是客满。”

    掌柜的擦了擦汗,似乎有些慌:“这……今日有所不同……”

    钟磐寂挥手示意他不必说了:“灵石你且收回去,今日若不是不同,我也不会来。我和这位小兄弟要定黄字四号房和宇字二号房,给你一刻钟的时间回去请示一下你们大掌柜的吧,我们不为难你。”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这一章是想叫做“教育论”的,(请原谅我的命题无能)但是害怕被查水表,就安了个比较让人不明觉厉的标题……勿拍。

    硕鼠我依旧在坚=挺着,虽然每次打坚=挺的时候都要写分隔符,但是我依旧热爱这个世界!!故事开始进入高潮了,所有伏笔都已经埋的快发芽了,接下来的时间就是东帝秘境的开启了。这会是本书最重点的地方,也是所有伏笔揭开的部分,嗯,废话不多说了,我去码字了。

    ☆、第174章 等咱有钱了

    第一百七十四章等咱有钱了~

    听到钟磐寂说的话,那三寸丁店掌柜的眼珠子一转,连忙点头哈腰的鞠了两躬,一溜烟窜进了后厨房。

    林晨初大开眼界。

    他拍了拍钟磐寂的肩膀,好像是忘了那店掌柜最开始的调侃,满脸好奇的问道:“钟大喵你丫够贼的啊,我在临峰城住了一年,也不曾知道有这么一家小店,你倒是查的比我清楚。”

    钟磐寂耸了耸肩:“这也没什么,你一直都跟凡人打交道,我一直都忙活修真界的那些破事儿,自然对这些事情了如指掌。但是如果问我临峰城哪家店的松糕最好吃,我估计就说不上来了。”

    林晨初点了点头,却忽然反应过来了,笑骂道:“好你个钟磐寂,变着法的暗讽我不务正业呢!――其实我也不知道临峰城哪家松糕好吃,但是守拙斋对门李婶家做的麦花糖倒是真心不错,改天有空请你吃。”

    钟磐寂叹了口气,林晨初的“改天有空”隐藏着的下一句就是“小爷一直没空”,再没有比他更清楚的人了。

    两人说话间,三寸丁店老板扭着水桶腰连跑带颠的冲了出来,身后还跟着一个能把他整个人装进去的油腻腻的胖厨子。那厨子说话带着一众夏国西疆人特有的憨厚口音,笑呵呵的问道:“歪(那)个,你们奏啥(做什么)来咧?这个瓜皮(方言,可以翻译成逗比)撒(啥)也不懂,你跟额社(你跟我说),额给你解决一哈(下)。”

    “麽事,麽事。”林晨初摆手道:“歪个(那个)……额(我)可以社(说)他们社的那种话不?你这个方言额校(xiao学)的怪累滴……”

    “好社(说),好社,歪(那)你自个(自己)想咋来咋来。”

    胖厨子笑容可掬,似乎对林晨初的调戏好毫不生气,钟磐寂低笑两声示意他别闹了,随后跟胖厨子说道:“你就是这家客栈的大掌柜吧,我和我朋友要和你们做一笔交易,房间已经跟这位掌柜的定下来了。”

    胖厨子连忙点头应是,随即忽然问道:“歪两位能告诉额你们思岁(是谁),额好跟额上面的地人通报一声。”他指这上面悄声说道:“上面沉着捏,额们这样的小人物顶不住啊。”

    “那是自然。”钟磐寂微笑道:“您放心,我是不会让你们背上风险的。若不介意,能否带我我到上楼与那位一叙,倘若我是意图不轨之人,你们埋伏在这家客店后大大小小一共百余高手片刻就可以取下在下性命。但倘若因为你们的缘故,使楼上那位白白损失了一个可以做大生意的机会,以至于他动怒……这笔账,您还是算得出来的吧。”

    那胖厨子将信将疑,犹疑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在几个无精打采的食客的注目下,带着钟磐寂上了楼。

    林晨初四下里望了望,那三寸丁的掌柜一直搓着手局促的站着,满脸通红,像是憋着一股尿急劲。他好笑,问道:“怎么称呼这位掌柜的?”

    三寸丁一见林晨初跟他说话,连忙站周正,恭敬答:“小的姓武,单名一个直,因为是这条街上年纪最大的商家,大家也都叫我大郎――您叫我武掌柜就成。”

    林晨初倒。没想到真在这里遇见大郎兄了。

    他挣扎着笑问:“那您家媳妇是不是叫做小名换做金莲的那位啊,我府里正好缺个养花的侍女,您把她送来,我一个月给她一百……不,八十文钱。”

    武掌柜汗了一个,您都来这里做生意了竟然还缺那二十钱,但因为对方身份难测,不敢多说什么,只得道:“小人并无妻室,您怕是听传说听的错了。那位叫金莲的女子是来投奔我的远方侄女,可据我所知她并不会种花啊。”

    林晨初摇头:“是你错了,我那院子里有一种花,只有她亲自动手才能养活,要是换别人养,味道就不正了。”

    “什么花?”武掌柜好奇。

    “一种梅花――金、瓶、梅!你听说过么?”

    “没听说过,”武掌柜老老实实回答,但又忽然想起了些什么,道:“可是这位公子,我那侄女年前已经会东河老家去了,现在嫁给了个壮实有钱的小伙子,估计是来不了您那里去了,我还有银莲铜莲两个侄女,但是您看……”

    你怎么不早说,林晨初挫败,挥了挥手:“算了算了,不要也罢,不要也罢。”他蹲地泪流满面:“金莲妹妹你嫁人好早,怎么不等等我呢……”

    武掌柜挠了挠脑袋:“公子您看着也最多也不过弱冠,我家侄女要是再不嫁人都快要二十七八了,而且我看您的样貌……”

    林晨初回头看向了了武掌柜,却见他黝黑的面庞上浮起两层红晕,粗壮身子扭捏着道:“而且我看您和那位小哥的关系应该也非同一般吧。实不相瞒,小人也是此道中人,方才见你们二位相濡以沫,真是好生羡慕。”

    林晨初看的愣了愣,随即明白了这三寸丁指的是什么,顿时气急败坏满嘴火星的怒吼道:“谁和那个腹黑相濡以沫啊!你要是喜欢你自己去!把他弄到怀孕劳资重重有赏!”

    武掌柜捂着嘴呵呵怪笑,豆大黑溜溜的眼睛忽然变得水雾蒙蒙,眨巴着很俏皮很娇羞很嗔怒的对林晨初说:“其实……小人觉得吧,臀风充塞之美,远胜鼓棒摇动之乐,那个,其实怀孕什么的……”脸色红润如猴子充塞的臀部……

    林晨初瞪着死鱼眼四十五度仰望天空:啊,这时一本给纯洁少女看的文啊,真的有必要这么没下限么?谁能帮我打个马赛克啊……

    这时,咯吱咯吱的声音从楼上传了下来,那个笑呵呵的油腻胖子从楼上走了下来,朝武掌柜笑骂道:“瓜皮,还不退哈(下)去。”然后又点头哈腰的走到了林晨初跟前,笑的眼睛都看不见了,道:“这位公子,请跟额来,房间已经开好咧,咱们上楼详谈哈。”

    尽管才隔了不到一刻钟,但这前后差距林晨初还是能够很明显的感觉到的,至少在最开始大胖子还是跟他直着腰说话的,现在这胖厨子都腰弯的比他矮了还要不止一个头,看他那体型,林晨初真担心他会一头撞出去。

    两人一前一后上了二楼,那厨子带着林晨初往走廊的最深处走去。这家客栈从外表上看起来跟其他客栈没什么两样,从内部看起来……其实也一样。修真界的房间都是按照“天地玄黄宇宙洪荒”这顺序来排的,这家店也没用阿拉伯数字来标,只是它每个房间的房号都是打乱的,或许他们刚刚路过的是“天子一号”下一个经过的可能就是“宙字六号,在下一个可能又是“玄字三号”。

    林晨初一路走下去,整条二楼的走廊都静的可怕,胖子踩着木材地板的声音咯吱作响,林晨初看着他的背影觉得有些吓人,就跟他搭话道:“那个,这位厨子……掌柜,我的那位朋友呢?”

    那胖厨子回头朝他很憨厚的笑了笑道:“歪个男子是你啥人么,怪厉害的。你不用叫额厨子掌柜,你叫额小米就中。”

    林晨初擦了擦汗,小米?大米我都觉得撑的慌!

    他道:“那人跟我什么关系都没有,你们要杀要剐随便,留块皮给我回家练飞镖就成。那个,米……掌柜,请问您全名叫什么名字啊,是叫什么卢俊义,或者是什么旱地忽律朱贵?您认识武松哥哥么?”

    胖厨子笑的毫无脾气:“歪些个人额都不认得,额姓米,叫做乐福,你要是不乐意叫额小米,叫乐福也成!”

    弥勒佛,好么,碰上大人物了,就这位别说叫乐福了,一边喊老佛爷一边跪地磕头我都嫌给人家掉价,啥也别说了,老实唱征服吧。

    正胡思乱想间,两人已经走到了走廊的尽头,那是一面暗红色的石墙,墙上没有任何装饰,看起来十分敦厚,相当结实。林晨初注意到,这一层里所有的房间都是混乱排布的,灰呛呛的门上挂着一个小牌子,他看到了除了“黄”“宇”之外的几乎所有的门,不由得怀疑,难道这一层里根本就没有黄和宇这两个房间。

    米胖子在墙边站好,用一种类似于快码的的频率敲打着墙壁,上上下下敲了大概得有几十下,这才恭恭敬敬的说:“请公子使劲推一哈这面墙,您要找的地就在嘴(这)儿的头面咧。”

    林晨初将信将疑的推了一下门,却毫无动静,那胖厨子笑道:“使劲一哈嘛。”

    林晨初有点不好意思,不由得加重了手上的劲力,这墙说玄也玄,他轻轻用手推的时候毫无反应,但是一旦加上了他非同与一般人的力气之后,哪墙的中心就开始有了点松动――难道这墙会像《哈利波特》电影里拍样,启动之种可以自己挪动么?林晨初心上见喜,不由得加重了力气,只听“咚”的一声……

    墙塌了。

    他望着一地的砖头渣子和飞快冲上来拿着小铲浆糊飞快堆墙的小工,美梦破碎,他情不自禁的吐出两个字:

    “卧槽。”

    胖子在旁边乐呵呵的走了进去,那群小工拿着砖头在他身后忘我的工作着:“公子,快请进来,不然一会儿着的墙就要封哈去咧。”

    林晨初迈着步走了进去,一进墙内世界,顿时骇然――这是一个规模绝大的通厅,像是一座布局精美的暗堡,规模之大足以涵盖这一整条街,难怪他到这这家客栈的时候总觉得人烟稀少的可以,原来是财大气粗的卯辰是在世界――这条街,被我承包了!

    这座暗堡布置相当豪华,高顶红穹,内置雕梁画栋光如白昼,假山真木交错其中,林晨初甚至看到了放置在角落调解室内温度用的冰块,也被雕刻上了精美的花纹造型,十分雅致。他随着胖厨子下了台阶,走到了洁白干净的绒毯之上,毯子下面是一层柔软洁白的细沙,两位笑容可掬的红衣美人迎了上来,那朝胖厨子微微福了福,胖厨子挥了挥手:“人额就交到你们嘴(这)儿咧,好好招待着,额可回去咧。”

    胖子将林晨初送到了之后,就飞快往回跑,林晨初忽然想起来什么,朝奔跑的胖子喊道:“弥勒佛,回头代我向你们老大释迦摩尼问好!”

    胖子灵巧的跳出了墙外――那墙已经堆好一半了。

    林晨初对两位美女笑的如沐春风,温和的说道:“两位,请吧。”

    在暗堡最深处的一个坚固的房间里,正坐着两个容貌极佳的年轻人,一个笑容亲切潇洒俊朗,一个半倚软座低眉浅尝。钟磐寂嗅着着手中的茶水,朝那病弱似得美男笑道:“女吻香茗,采于月圆之夜,由处子美人浅吻茶树,采集沾染新露的茶叶制成,轻目凝神,香味可绕梁七天不散,是千金难求的好茶呢。”

    沈括侧头往嘴里送了一口茶,淡淡道:“没想到……我真没想到。”

    钟磐寂问:“没想到什么?”

    沈括忽然露出了一丝浅淡的笑容,轻轻说道:“我没想到的是那个一直运筹帷幄的‘九’,竟然是就是大名鼎鼎的钟家后人,我更没想到的是你钟磐寂――还是个懂茶之人。”

    钟磐寂举起手里的杯子,丝毫不在意杯子里装着的是千金难求的滴水的茶叶,侧手统统倒在地上:“那你可错了,我可不是懂茶的人。于我来说,茶水跟普通的水一样,甚至还不如白水――为了品尝略带苦涩的水而掐折树木,不论掐折的人是老妪或是处子,都无法勾起我的兴趣。”

    沈括忽然立身大笑:“果然是个有意思的人。依你这么看,我这一壶的茶水只能算作鸡肋――不论采茶人是老妪还是少女。那你觉得这茶叶,还有存在世间的必要么?若是没有为何不统统取消。”

    钟磐寂抬眼看了看沈括,笑的有些意味不明:“人们爱饮茶,是为了消食健脾,可对与一些根本不需要消化食物的人来说,茶叶也只是些留着生虫子的干草。”他拿起了手边的茶壶,往沈括杯中斟了一杯:“类似于我等附庸风雅的人,留着茶也是浪费,不如把它留给真正懂他的人喝,亦或是留给那些需要用它来消化肚子里的美食的人――沈公子,你怀里的绿豆饼不妨拿出来慢慢享用,我要告辞了。”

    他起身,朝门口走去,走到大门口,刚想推门,却站住了脚,缓缓道:“茶的存在,无非是因为有人需要它。既然会有女吻茶这样昂贵的茶存在于世,那么自然有它存在的必要,当然,同样存在的,还有为了它美丽的传说而花大价钱买下品尝的人。沈掌门,祝我们合作愉快。”

    说罢,推门而出。

    沈拓看着他出门的背影,愣了愣,忽而低头忍不住笑了起来,笑声越来越大,最后向来以病弱示人的三少主竟是大大咧咧的靠坐在椅子上,两只脚漫不经心的搭在桌子上,抱着绿豆饼边吃边喃喃道:“合作愉快。”

    钟磐寂出了门,灵识轻轻一扫,便探查到了林晨初的位置,快步走了过去。林晨初那边的交易已经做完了,除了几个看上去还能用得上的礼物,其他那些或是招风,或是鸡肋的灵器法器已经让他全部兑换成了上等的灵石,因为卯辰给林晨初开的优惠非常高,一番交易下来,林晨初应得的上等中等灵石足有六千多颗。但是因为数量太过庞大,临峰城的卯辰兑现不了,便给了他一枚特制的符咒,若是有需要可以找其他城市的卯辰继续兑换。

    林晨初抱着大笔的灵石美滋滋的推倒了墙,带着钟磐寂大摇大摆的走出了这家小客栈。

    他现在是腰缠万贯现金(都是灵石花不了),家有美女如云(妙玉谭溶溶……),身边小弟两个,一个很有钱(宿花影)一个特牛逼(柳毓然)。不用经过天劫,甚至有那么一瞬间,林晨初觉得自己已经成仙了。

    顺了毛的小受总是特别好说话,他乐呵呵的勾着钟磐寂的肩,指着车水马龙的街道豪气冲天的喊:“走,钟磐寂!小爷现在有钱了,咱今天好好吃一顿好的――临峰城什么好吃什么贵咱点什么!一次点三份,一份吃,一份看,一份倒掉!走!”

    ……

    三日之后,午夜子时正是东帝秘境即将开启的黄道吉时。

    一大早上柳毓然就显得有些焦躁,在院子里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练着剑法,宿花影和陆夕荷以同一个动作拖着下巴,一动不动的看着他舞剑,唯一的不同是――他们一个是倾慕,另一个是无聊。

    事实证明,宿夜把叶藤丢给宿花影是一个非常非常明智的决定,宿花影是个是十分贪玩的花花大少,叶藤也贪玩,只是他贪玩的方向非常诡异。现在这个二傻子正在和已经变成人形的细弱蹲在后院抓蛐蛐,只要宿花影敢去喝花酒,同行的将会是一个渡劫期的大能和一个圆滚滚的仙族。

    宿花影表示,要他带着叶藤去妓院毫无压力,但是他实在没那个胆子惹钟磐寂。现在这黑货已经找到林晨初了,俩人双贱合璧威力堪比他老子,要是他把细弱带到妓院里了,林晨初口诛笔伐事小,钟磐寂千刀万剐事大啊。

    宿花影老实了,同样很老实的还有叶藤。叶藤自从发现林晨初的府邸很好玩之后,就谁也拉不走他了,然后在细弱苏醒变成人形之后,一个充满童趣小大人和另一同样充满童趣的老小孩成功的勾搭到了一起,并且心甘情愿的从此狼狈为奸。对此,林晨初觉得十分欣慰,据他推测,只要细弱在也叶藤玩半个月,这个因为从小跟人精钟磐寂混成小人精的娃娃,智商就能成功转变回学龄前孩子应有的正常状态。

    一切似乎是那样的和谐……才怪呢!

    林晨初因为会守拙斋第一天就消极怠工,虽然他已经晋身为土豪行列里了,但还是斗不过资深劣绅徐老夫子和王举人,于是第二天在王举人的河东狮吼功的摧残下,某位还在睡觉的修真者就被一个凡人夫子拎着后领子拖到了守拙斋。

    当然,同行的还有甘心当万年跟屁虫的钟磐寂,以及正式转职当万年电灯泡的谭溶溶。

    三人在守拙斋里的爱恨情仇只有一句话可以概括――此处省略三万六千个字。

    今日因为是东帝秘境开启,林晨初也是一大早上就带着自己的二人组杀到了守拙斋,这二人组一个俊男一个靓女,男的开外挂,女的也开外挂,把他加进去就是活脱脱的修真界版的《哈利?波特》――他是那个最没实力但是长得开外挂的罗恩(数十年如一日)。

    一到守拙斋,林晨初就丢下了钟磐寂和谭溶溶,跑去跟徐夫子请辞。老头子看样子很是不舍,他湿着眼眶,苍老且青筋跳动的老手一直抓着林晨初白皙的右手,原来调皮的白胡子也失落的低沉,再也没有往日里争相出镜的活力。老人泪眼汪汪的说道:“哎呦,你要是走了,那些女学子的外快谁帮我赚啊……”

    友尽!

    出了门,他的众多弟子正哭丧着脸等着他,属那个写小黄文的王闻表情最生动。钟磐寂和谭溶溶还收了不少学徒们送的礼物,林晨初甚至注意到,钟磐寂收到了一个学生珍藏许久的千年臭豆腐……

    林晨初的拖着钟磐寂和谭溶溶出了守拙斋,三人都不太想要回林府,于是便漫无目的的在街上游荡着。在胡吃海喝招猫斗狗各种危害治安和交通之后,钟谭二人再一次以一场硝烟弥漫的唇枪舌战里结束了一天的日程。

    天色渐暗,三人组溜溜达达的回了林府,

    钟磐寂那天从卯辰回来之后便把面具还给了林晨初,光明正大大摇大摆的住进了林晨初的房子。对于此事儿林城心知肚明是怎么回事儿,但他什么也不会说,钟磐寂的命他不稀罕,但林晨初好歹是叫过他父亲的,他也不想对林晨初做什么过分的事情。

    于是钟磐寂这个死皮赖脸的混蛋就以小厮自居,白天鞍前马后,黑天贴身守候。

    作者有话要说:等咱有钱了,主角养两个,一个美小受,一个坏小攻;等咱有钱了,配角样两个,一个花公子,一个母暴龙;等咱有钱了,boss养两个,一个丑道人,一个酷魔修……完了,透剧了……

    下一章进入东帝秘境,擦亮你的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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