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定不是我写的文[修真] 作者:扑硕迷离

    了挥手,往后一折,一头栽进了酒缸。

    “啊……这就是小晨所说酒池吧……嗝~,也不咋地呀,呵呵呵呵呵……”

    于是,疲惫了一整天的林晨初,在费劲巴力的逃脱了某人的魔爪之后,误打误撞看到的就是这么一番情景。

    顿时,他不可思议的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嘴角抽搐的人清了跌进酒缸里牛人就是钟磐寂,不由得头大如斗:“这熊孩子怎么跑这来了?这么小就讲酒池肉林太了吧,有没有城管过来管管?还有,为什么我在会遇到他,好想装作不认识他呀……老天,你t在逗我呢。”

    他满脸冷汗,想要一走了之,忽然觉得这么干不太道义,放着酩酊大醉的恐怖分子在这里,简直就是这家店的无妄之灾呀。于是名为一种名为“义气”的舍己为人精神油然而生,他打发了因为失职而想要以死谢罪的店小二,像是拖死人一样的,将烂醉如泥的钟磐寂拖到了自己的肩上。

    先暂且不提钟磐寂是如何耍酒疯的,林晨初这一天过得绝对不比他舒坦多少。

    今天早上林晨初抱着被子悠悠转醒,几乎是第一时间,他就发现了身边某个向来要睡十个小时喵星人不见了。瞬间,他的脑袋里就闪过了:钟磐寂飞升了、钟磐寂被别的母猫勾引走了、钟磐寂下山做坏事儿去了、钟磐寂给自己找食去了等种种念头,但是半刻钟之后,他才想起,这货昨天晚上和他说过,要去山下跟清松月说自己要过金丹期的是事情去了。

    于是,他一边吐槽着钟磐寂这种名为工作,实为借机看心上人的不道德行为,一边懒散的套上了衣服。

    这五年里,他除了帮着钟磐寂复仇,一般情况做的无非也就是如下事情:一、研究阵图。二、吹箫……额,别误会,字面意思。三、准备下山吸收灵力,顺便看妹子。

    想起来了要结丹,他便决定要下山去寻个地方安稳的吸收一天灵力,至于泡妹子……这个还得等自己硬件发达了才行。

    林晨初将腰间的凤凰玉佩往空中一掷,口中默念御剑诀,只见不到半个巴掌大的玉佩竟然变成了块方砖大小。他嘿嘿笑了一声,飞身跃上,借走着与身上衣物和加下玉佩同色的风雪为掩护,低眉耸眼猥琐无比的溜之大吉。

    御剑诀其实是一种通过念力来控制飞剑攻击的法诀,但是并不仅限于飞剑之上,就像它并不仅限于攻击一样。事实上,御剑诀可以用在任何有灵性的武器之上,如果哪天有个炼器师忽然想不开,做了一坨翔模样的法器,只要修士们愿意,他们照样可以坐着它,来一场所走就走的旅行――这才叫真正的飞翔。

    天门派的身居天险,易守难攻,但是守卫依旧十分森严。林晨初没有钟磐寂近乎bug的灵识,可以随意监控哪里有监视漏洞可以钻空子,但是他有存在感低的不能再低的玉佩,于是他紧紧地趴在玉佩浮雕的沟壑之内,几乎是堂而皇之的就从执法弟子眼皮子底下下山了。

    好不容易离开了天门派的势力范围,他停了下来,随意找了条大街,正准备跟良家少女来个美丽的邂逅的时候,然后找个地方做必做的事情(修炼)的时候,忽然瞥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然后他几乎是逃命般的转身,顶着一脑门的白毛汗祈祷着并没有被发现,然后快点离开这个地方。

    但是,命运往往就像痛经的绿茶婊,总是喜欢出其不意的来一声无病呻吟,于是……

    “林晨初!你给我站住!”女孩催命似得声音幽幽的在他脑后想起。

    瞬间,一条冷汗就滑了下来――真是冤家路窄。

    他干笑着,转过了神,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容:“呦,这不是谭姐么!好久不见,您又漂亮了!”

    谭溶溶嫌弃的白了他一眼:“瞧你那二傻子样……为什么见到我就逃?我就那么不受你待见?”

    林晨初连忙一本正经的说道:“哪有!您老人家貌美如花,我等屁民怎么不会不敢待见您!”

    “……我怎么觉得你这话意思没变。”

    于是,就因为嘴贱加点背,我们的林同学被某个彪悍的女人蹂躏了一天,什么捆绑、鞭打、点蜡、口嚼、手铐……一样儿都没有。但是他用实际证明了,逛街是个比s更加残忍的酷刑,而且不管是萌妹子女汉子,从老到小只要你还是个雌性生物,就难以逃脱购物的诱惑。至于这一天他究竟都经历了什么,就不详细说明了――满满的都是泪。

    等到陪谭溶溶逛完街,已经是华灯初上了。

    妹子丢给他一句“钟磐寂要我找的人还没有下落,但是我会继续找的”就离开了,让林晨初不得不咬着手绢嫉妒起来――自己面前时是暴走女王,小的我得鞍前马后,但是在你钟磐寂的面前就是“为君死而后已”的年度好妹子……要不要等级分化的这么严重呀喂!女神你不怕精分么?

    不过吐槽归吐槽,林晨初的绅士心依旧跟吃了炫迈似得――根本停不下来!于是小林子伺候好了老佛爷,倒霉催的又遇见了喝完酒跟神经病似得聒噪的钟磐寂,感叹了一句好人不长命,就认命的搀着他找了个客栈,要了桶热水,就等着明天等钟磐寂酒醒了,两人再溜回山上去了。

    ☆、104春梦了无痕

    第一百零四章春梦了无痕

    俗话说,月黑风高杀人夜, 风朗云舒偷情时……对不起,这最后一句是笔者妄自加上去的,不过却恰好的说明了林晨初此时此刻的尴尬境遇和想要杀人的悲催心情。

    先不提这家客栈的装潢如何,光是这硬件就够质监局查封它十次八次的了,当然,前提是这个世界有这种部门。坐在自己的房里,隔壁一对打野食的鸳鸯,忘我投入的声音简直都要震破天了,偏偏却没个人人来管管。也是,坏人好事生儿子可是要没有小jj的……

    隔壁野鸳鸯的事情不提也罢,目前林晨初最想要吐槽的是钟磐寂这货。他见过喝完酒之后喜欢乱性的、化身偷吻狂魔的、打人骂街无恶不作的、呵呵傻乐话止不住的,可是从来都没有见过大男人喝完酒之后像他这样喜欢撒娇的!!

    “小晨……抱抱……”钟磐寂貌似无限委屈的将脑袋埋在了林晨初的颈窝了,吭哧吭哧的磨磨蹭蹭,就是挂在他身上不肯动弹,带着酒气的呼吸吹的他头皮发麻。

    林晨初色厉内荏的推了推他:“别闹,快点去洗澡!不然我就立刻把你丢出去。”

    “不要……抱。”某人不依,两只手像是安全带似的把人缠的那叫一个结实,好似是要被自家夫君抛弃的小媳妇一般,边蹭边将手伸进了林晨初热乎的怀里,摸着细滑的皮肤惬意的哼了一声。

    “……”我抱你个大头鬼!爪子往哪捏呢,你个死基佬。

    林晨初一边咒骂各种不正常的钟磐寂,一边将他从背后丢到床上。

    只觉得天旋地转,等他再次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被他圆润的丢在了床上,他迷离的睁开眼睛,撇了撇嘴,伸出手指戳了戳林晨初的肚子,说道:“小晨,你不要我了吗?你是不是讨厌我了,对不起……”

    林晨初戳的忍不住捧腹,又被他毫无逻辑的话给弄得一头雾水,没有多想,只当他是喝多了在耍酒疯。拍开他的手,闻着他满身的酒味皱眉道::“我勒个去,你到底喝了多少酒!怎么醉成这样?”

    钟磐寂被拍开了手,仍旧不甘心,直到磨磨蹭蹭地缠上了他了的大腿,才满意地说道:“嗝,就半坛。”

    林晨初汗颜:“骗鬼呢!我看见你的时候你正搁就酒缸里泡着呢,这算什么?做虎骨酒么?”

    钟磐寂不可置否摇了摇头,回应林晨初的是另一个酒嗝:

    “嗝~”

    林晨初解开了自己的外套,顺便一不小心就将喝的酩酊大醉的钟磐寂给脱了个精光,他鄙视的看了一眼钟磐寂的小伙伴,冷哼一声:“切,长得大又怎么样?小爷是潜力股,等到你这个年龄比你还大你信不信?”

    这种自欺欺人的事情不提也罢。

    钟磐寂身上的酒液早就已经干了,但是残存的酒味儿却十分浓郁,看来不洗个澡是不行了。好在店家在看到住店的是个醉汉,就体贴的准备好了一桶热水,就放离床不远的一角。

    林晨初认命的搀起了钟磐寂,艰难的走到了浴桶旁边,然后像是丢垃圾一样,潇洒的转身一扔热气腾腾的浴桶,准备就这样愉快的结束战斗。

    可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钟磐寂即使是在醉酒状态里,反应也比林晨初好太多了,他在被林晨甩开的时候,几乎是本能的就转而抓住了他的衣领,然后以同生共死的态度毅然决然的将对方……也拉下了水。

    只听“扑通”一声,室内水花四溅,林晨初和钟磐寂两人双双落入水中,青丝障面,衣衫尽湿,室内只听钟磐寂有如智障少年般得意的笑声。林晨初默然,只想将对面那个二百五摁进水里狠揍一顿。可是刚刚想抬手,就被某人紧紧的抱在了怀里。

    钟磐寂像是后怕一般呓语道:“不要离开我好不好?别把我一个人留下。”

    林晨初来都不知道一个大男人竟然可以黏腻到这种程度,钟磐寂像是随时都会崩溃一样,紧紧扒在他身上不肯松手,任你东南西北风,我自岿然不动。

    没办法,身上的衣服都已经湿透了,沉甸甸繁复的衣物直让他透不过来气,林晨初为自己的苦逼境遇默哀三分钟,将身上的湿衣服全脱了下来。

    这下,两个纯爷们算是近距离的赤裸相对了,其实平日里他们共浴的时候也是这个样子,但是过分接近的距离和隔壁暧昧的声响,都让林晨初不由得有些尴尬。钟磐寂倒是无所谓,仗着自己喝多了,脸皮比林晨初这个堪比城墙的货还要厚。

    像是转移注意力,林晨初怀着崇敬而高尚的心态,用给钟磐寂洗澡的纯洁事情为掩护,怀着极其不纯洁的目的问道:“今天为什么喝这么多酒啊?”

    钟磐寂抱住他的双手猛然一紧,埋在他颈窝的脸微微蹭了蹭,像是汲取到足够的温度之后才闷声说道:“……何凤欣。”

    林晨初一听这个知道坏菜了,初恋对于男人来说永远是心中最深的痛。他干咳一声,试探性的问道:“何凤欣她怎么了?”

    钟磐寂沉默良久,就在林晨初以为他不会说下去的时候,他开口了:

    “她说他她之所以对我好,是因为怜悯我。”

    钟磐寂果真是醉了,不然他绝对不会这样轻易的说出这种话。林晨初很清楚,何凤欣这话给钟磐寂带来的伤害有多深,他将她视为珍宝,到头来却只换回她的怜悯。

    顿时,林晨初就愤怒了,他想起了在另外一个世界的际遇,曾经也有人打着同情他的名号,不知道是虚情还是实意的施舍给他关心。现在只要想一想,就觉得发自心底的厌恶和恶心。

    同情别人没有错,但何必将它挂在嘴上给别人伤口处撒盐呢!毕竟对方又没有求你施舍给他关心,你自作主张的闯入别人孤单的生活,在让对方觉得这一切都异常美好的时候,又无情的抛下一句:我是因为你可怜才……

    这种将人捧至云端,而又狠狠摔下的行为,根本就与那些本就不怀好意的家伙无异,甚至更甚一重。喜欢就是喜欢,厌恶就是厌恶,怜悯算是什么?强迫自己还是伤害别人?

    身为一个大无畏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林晨初当然不会深情款款的钟磐寂,最两人同病相怜的境遇表示慰问。他只是轻轻回抱住了对方的肩膀,缓缓说道:“哥们儿,隔壁都来第三炮了,咱们是不是出来了啊?”

    终于在敲锣打鼓齐蛋疼,千呼万唤屎出来的情况下,他终于将钟磐寂这个死人给收拾干净的丢在了床上,两个人都没有衣服穿,林晨初一路遛鸟的滚到了床上,迅速盖上了被子。

    果不其然,下一秒钟一个光裸的胸膛就贴了上来,钟磐寂脸上泛着不自然的红,在他的头发处蹭了蹭,本着闷声发大财的原则,动作利落的占据有利地形,然后将林晨初快速的圈禁在自己的身下。

    林晨初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某人紧紧地压住,尽管两人修为相仿,但毕竟一个是十六岁的纤弱少年,而另一个是十八岁的小牛犊子,钟磐寂看上去挺瘦的,可是实际上却并不如此,他的身体肌肉均匀而富有弹性,而顷刻间所爆发出来的力量更是不可小觑。

    林晨初赫然,运足了力气使劲推他,想要把他从身上推下去,结果令人泪流满面的是,人家压根连动都没动

    钟磐寂醉迷迷糊糊的,他贪婪的吸了一口林晨初身上暖暖的气息,莫名的,只觉此刻若是不干点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就对不起此刻的气氛。这样想着,他不由自主轻轻的在他的颈侧吻了一口。

    察觉到身上趴着的禽兽做了什么,林晨初简直就像是被九天玄雷劈了一样,那个被他亲过的地方,麻酥酥的,只感觉浑身上下瞬间起了一层的鸡皮疙瘩。

    慌乱之中,他近乎死机的大脑终于想出了两个对策:第一,退开钟磐寂。第二,装做没发现。

    不过瞬间他就发现,不论选那种,钟磐寂只要死皮赖脸缠上来就能轻易化解啊!一时间,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就盼望着耳边忽然出现一个熟悉的声音:你有三种选择,一,选择电话救援,二、向现场观众寻求帮助,三、让我去掉一个错误选项……

    就在此时,不知道是隔壁的嗯嗯声太大,还是喝了“虎骨酒”浑身发热,还是因为其他的什么原因,钟磐寂的某个地方悄然的抬了头……

    林晨初还沉浸在上一个问题的时候,某只思考部位已经转移到下半身的禽兽悄然的活动了起来。几乎是一瞬间,林晨初只觉得自己的光滑的大腿处痒痒的,一个毛茸茸的说不上硬也说不上软的东西在蹭过来,蹭过去……

    若是遇到女同学,一个大帅哥趴在自己身上,脸色潮红的用没羞没臊的部位蹭着自己,说不定就半推半就的应了,所以说,都把妹子抱到床上还没成功的汉子,只能怪你自己长得不行。咳咳,跑题了。

    这种行为如果碰到女人,那就是赤裸裸骚扰,可是放在男人身上,那就不能表现的太矫情了。林晨初脸色尴尬的推了推钟磐寂,结巴着问:“那个……你不舒服?”

    钟磐寂嗯了一声,呼吸渐渐的粗重,一股股的热气从他的脸颊划了过去,他别扭的扭过头,伸出自己的右手:“这种情况下不要用别人的大腿,要用这个。”

    钟磐寂用迷蒙呆滞的目光看了看林晨初均匀白皙的手,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然后果断的抓住了他的手,放在了自己的小伙伴头上。

    顿时在他一声舒服的轻哼之下,林晨初成功炸毛,脸色通红的大喊道:“啊啊!我是让你用你自己的手啊,不是我的手!男人到了下面长毛的年纪,遇到任何事情就应该自己解决了啊!!”

    不得不说,踏着一连串的咆哮,成功的止住了……隔壁的呻吟声,不多时,一个轻笑的女声传了出来:“……真可爱。”

    “可爱个蛋啊!”

    钟磐寂朦胧的看着林晨初的侧脸,他只觉得这个人愤怒的时候,琥珀色的眼睛异常的好看,就像是夜晚里会发光的宝石。目光下移,林晨初的双唇因为刚才咆哮微张着,洁白的牙齿在室内烛光的照射下显得更加莹润,贝齿之下是一条看起来格外软滑的舌头……

    林晨初正准备继续吐槽,忽然眼前一黑,他呆滞的看着面前迅速放大的俊脸,以及那双毫无焦距琥珀色眸子。他只觉得自己的嘴被另一双嘴唇轻轻的吮吸了一下,而后一条微凉的舌头趁虚而入,轻轻的瘙过自己的上颚,痒的他不得不条件反射般的用自己的舌头舔了上去,这便与钟磐寂早就候在哪里的的舌头不期而遇。

    钟磐寂的看着林晨初的傻样,只觉得很好玩,轻轻笑了笑,将眼睛紧紧闭了起来,身下又轻轻的戳了戳,雄赳赳气昂昂的小钟磐寂见到了委委屈屈在窝里睡觉的小林晨初,立刻挑衅似得撞了一下。

    林晨初只见眼前漂亮的浅色眼睛闭了起来,纤长的睫毛划过自己的脸颊,只有25ob缓存的大脑彻底死机,只剩下一句话在脑袋里来回飘荡:这一定不是我写的文,这一定不是我写的主角。这一定不是我写的文,这……

    林晨初的小伙伴被陌生物体桶了一下,悠悠转醒,见到是个兴致勃勃的同伴,立刻嫌弃的又缩回了窝里。钟磐寂轻笑一声,松开了林晨初的嘴,在他的耳边悄悄唤了一句:“林小鸟……”

    林晨初猛然惊醒,一边反抗,一边习惯性的反驳道:“你丫的钟大喵!你才是小鸟啊啊啊啊!”却在听到钟磐寂接下来的三个字的时候,瞬间安静了下来,再也硬不起心肠推开他了。这三个字是――

    “别离开我……”(哎?等等!这不是四个字么!作者你在闹哪样?)

    钟磐寂觉得心口无比的炙痛,他仿佛透过了现在的林晨初,预见了不久的将来,他看向自己的那种令人崩溃心碎的眼神。像是鬼使神差般的,他想到了大长老对周启明作所的那些事情,以及周启明对大长老那种禁忌的爱恋。

    耳边有声音在蛊惑他:只要这么做了,林晨初就再也不会离开自己了,自己无论做什么,他最终都会回到自己的身边,只要……

    林晨初忽然觉得钟磐寂的眼神有些不对劲,但是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这眼神意味着什么,钟磐寂就动作利落的将他的双腿分开盘在了腰上,然后……

    “啊……唔……”一双微凉的唇及时的将他的惨叫憋回了肚子里,随后便是一阵阵无法反抗的侵犯林晨初只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是谁教他纯洁的男主,跟男人上床要往那里攻击的啊!

    夜凉如水忆从前,风言悔恨,无处寻人话衷肠。一曲莺歌影凌乱,星月满尘,只有春梦了无痕。

    ☆、105第 105 章

    第一百零五章

    清晨,当林晨初睁开眼的时候,看到的不是明亮的阳光和干净的棚顶,而是两团紧紧纠缠在一起的头发。几乎是瞬间,他就回忆起了昨日糟糕的往事以及更加糟糕的结果。再看身上依旧是在宿醉中酣睡的某人,他不禁悲从心中来:

    自己究竟是造了什么孽呀,竟然和男人上床了!这还不是最要紧的,最要命的是为什么自己回事下面那个啊!身上的这个男人除了个子比我高、身体比我健壮、长得比我阳刚、修为比我好之外那点像攻啊喂!

    他悲愤的将身上的人渣推了下去,然后扶着腰挣扎着从床上爬起。

    现在情况是这样的:钟磐寂经过昨天晚上醉酒借着酒劲做了该浸猪笼的事情,已经成功的脱离了处男的行列了。而被做了浸猪笼事情的林晨初却还苦逼的保持着处男身,当然,他也可以攻回去,但前提是战斗力完胜他的钟磐寂会同意。

    搞清楚自己的处境,林晨初瞬间崩溃,狼狈从戒指里掏出一件衣服穿上,将昨天晚上自己和钟磐寂的衣服烧了个精光,忍着痔疮般的疼痛,脸色难看的坐在桌子上死瞪着貌似依旧熟睡的钟磐寂。

    其实钟磐寂早就醒了,而且迅速的就发现自己的某个不该出现的东西,插在某个不该插的地方,他立刻就想起了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顿时连咬舌自尽的念头都出现了。

    待他悄悄的将自己的某个东西吧出来之后,林晨初眉头一皱,见他幽幽转醒,钟磐寂立刻闭眼装死,好在平日里贪睡的印象以及昨日醉态给林晨初的印象足够深,不然他真心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自己的好友,呃,现在是好基友。

    趁着林晨初起身穿衣服和烧衣服的空隙,他迅速的检查了一□体,果然发现自己的元阳……不见了。这简直就是天要塌下来了的节奏啊!他想过要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何凤欣,或者是别的女人,可是却想到是给了一个男人,而是这个男人还是刚刚被自己算计了的好友,这下子自己亏欠他的可实在是太多了。

    他只感觉到林晨初已经烧好了衣服,正坐在椅子上脸色跟锅底般的瞪着他,虽然清楚辟谷期之后,胃部一下的器官就基本排不上用场了,但是他还是有些担心林晨初身体里有他的“那些东西”会不会不舒服。

    此刻林晨初也正好想到了这个,不过好在除了菊花隐隐作痛之外,自己貌似并没有其他的不良反应,这也省去了他解释的麻烦。没错,此时他已经做了好了如何把这一页揭过去的打算:

    钟磐寂是个喜欢女人的男人,这个毋庸置疑,自己也喜欢女人,这个更是根本就不用怀疑。但是如果两个直的都t跟射线似得男人,发生了超友谊的关系,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将这一页揭过去。

    没错,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不管钟磐寂一会儿醒过来问任何关于昨天晚上的事情,都拿他喝多了做梦为借口。只要自己不怀孕,这事情就瞒定了!

    打定了主意,他忍着身上的别扭,像是个纯爷们一样,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然后自我安慰道:没有事后烟,爷就用茶代替,头可断,菊可残,风骨不能坏……

    可是这明明是一句自我安慰的话,说出来之后竟让他觉得更糟糕了,怎么破?答案很简单,他默默走到钟磐寂的身边,运足浑身力气,气沉丹田,护目圆睁,使出失传已久的狮吼功,大喊道:

    “哎,死人,起床啊啊――!”

    钟磐寂本来察觉到林晨初悄然无息走到了他的身边,还提心吊胆了一下,正犹豫他会不会突然抽出血牙砍死自己,结果却迎来了这么一句话,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该愧疚。

    只见他“迷蒙转醒”,那大梦初醒时睁不开眼睛的模样简直是惟妙惟肖:“呜……小晨,这是哪里啊。哈呼,头好痛……”

    林晨初见他抱头做痛苦状,不由得幸灾乐祸道:“叫你喝那么多酒,活该。怎么样,买醉的感觉如何?”

    钟磐寂撇嘴,对他奇异的爽点感到揪心:“那个酒……难喝。对了,我衣服呢?”

    “烧了。”林晨初瞄了瞄他□的上半身,有点不自然的转移了下视线。

    钟磐寂被噎了一下,想起自己手镯里还有一件衣服,默不作声的掏出来穿上了。林晨初也曾见到过他从手镯里掏出过东西,猜也猜得出来这是怎么回事,没有丝毫讶异,低头把玩着桌子上的杯子。

    钟磐寂知道他虽然对昨天的事情避而不谈,但是肯定还在和自己闹别扭,毕竟若是易地而处,换成自己被林晨初……他打了个寒战,微微叹了口气,也不再说话了,室内里顿时陷入亘长的沉默当中。

    林晨初低头不再说话,钟磐寂默默地看着他的脸颊出神。据说他是带着一张面具的,如今这张脸的容貌他已经看的十分习惯了,却依旧很好奇他面具之下的真面孔是何模样,不过据当年他所说,他的脸上有一颗突兀的痣,因此将脸挡了起来,可是在洞天福地之内这个谎言却不攻自破,那颗痣非但不丑,反而十分别致好看。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林晨初要将连遮挡起来,钟磐寂都自认为不是那种会因为他的长相而对他有所成见的人。当然,林晨初主要不是怕他有所成见,是怕他笑话自己。

    林晨初感觉到了钟磐寂探寻的目光,有些难堪,将脸微微的别了过去,却恰好让钟磐寂的目光转移到了他的嘴唇之上。

    钟磐寂瞬间就愣住了,不知怎的,忽然觉得有些口干舌燥,昨天晚上亲吻时的感觉依旧让他记忆犹新,林晨初的嘴里暖暖的,两片嘴唇滑溜溜的,像是轻轻咬上去的时候,牙齿间相互碰撞还会发出瓷器相击般清脆的声响……

    “喂!钟磐寂,你发什么愣呢!我问你话呢。”林晨初剑钟磐寂的目光越来越不对劲,紧张的问了一句,却发现钟磐寂果一直在出神了,对他的问话毫无反应。

    “啊?你说什么?”钟磐寂恍然回神。

    林晨初道:“我说,你昨天晚上是不是梦见了什么?怎么现在像是傻了似得?”

    钟磐寂立刻说道:“我……我也记不得了,只是隐约觉得像是在坐船一样,飘乎乎的,有点想吐……”

    林晨初松了口气:“额……那你一定是喝醉了。”

    低头看向了手腕上的镯子,钟磐寂忽然想起一件事情,拉起了林晨初的手喊道:

    “小晨,我忽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儿。”

    刚刚松了一口气的林晨初听到他这么问,立刻心就又提到了嗓子眼里:“什么……什么事?”

    钟磐寂显得有些兴奋异常:“我要带你去个地方。”

    “去哪里?”林晨初被他拉了起来,顿时牵动了某个地方,脸色一苦。

    钟磐寂注意到他的反应,干咳了一声,顺势抱起了他的腰,将他直接放到了自己的飞剑上,简单利落的说道:

    “我家。”

    林晨初被钟磐寂抱上了飞剑,一点脾气都没有,就是连有点莫名的红。钟磐寂的飞剑快如闪电,瞬息间,就飞至上空。

    这时,林晨初忽然惊叫道:“等等!快停下来,我们住店的银子还没有付呢……”

    两人御剑飞快行驶,眨眼间就离开了这个小镇,向太古城方向飞了过去。不多时,他们脚下的城镇,就变成了一片茂密的森林。可是令人奇怪的是,这丛林里始终死寂沉沉一片,飞了大半天,竟连一直飞鸟也不曾见到。

    钟磐寂看出了林晨初的疑惑,解释道:“这是我们钟家所划分出来的区域,寻常走兽是无法进入其中的,不然钟家人炼药的时候,若是进去什么飞虫或是什么其他的东西,影响药用,那就得不偿失了。

    林晨初想象了一下苍蝇人(见《异形》)果断的点了点头,随后眼前一亮,说道:“钟大喵,那里好像有房子,那个是……”

    “没错,那里便是我曾经的家,不过如今它只是一个巨大的坟冢而已。”

    两人说话间,已经飞至了那群已经被破败无比的房子。

    因为周围被撒了奇特的驱逐走兽蚊虫的药粉,这里在八年里并没有太大的毁坏。林晨初默然的看着钟磐寂曾经的家,占地将近两个足球场,光是看这个屋子的规格,都能猜得出当年的钟家有多繁盛。

    当初两个神秘弟子在山头曾经说过,钟家成功被屠门有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修仙界那些人处于观望态度,他们都不约而同的害怕刽子手的屠刀指向自己,也不约而同的的想要在这五门灭门之后夺取他们的秘籍,从中分一杯羹。但是他们的打算终究还是落了空,五门的秘籍没有一本流传出来,甚至连所剩无几的宝物都被人珍藏了起来。

    经此一役,炼丹炼器制药的技术损失了大半,世间再也难得见一粒上好的弹药,一把新出的仙器。而御兽和探宝的法门更是基本灭绝,这八年里,再也难得一见一个灵力沛然的御兽现世。

    想到这里,他心头又一次阵痛了起来,当初他也只是这样写的,可是却从未想到这些事情若是成真又有多可怕。可怜那几百人命,但是更可怜的是唯一的幸存者钟磐寂,他的一生都要活在复仇的阴影里。他轻轻的叹了口气,心中越发觉得自己当初写的那本小说有多么的鬼使神差。

    钟磐寂俯视着家族的废墟,他们家人的骨灰早已让他安葬,只是他事隔多年再一次来到这里时,那些骨灰早已混在了一起,分不清谁是谁了。他便索性以天为葬,将整个钟家做冢,把那最后被他姐姐的鲜血染红的令牌坐了墓碑,做成着偌大的“钟家陵”。

    他看向了林晨初的侧脸,犹疑着开了口:“林晨初,灭族之仇不共戴天,若是我为复仇不择手段,你会憎恶我么?”

    林晨初想起了书中钟磐寂背叛林晨初的情节,而后又想了想现在他们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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