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要逆袭! 作者:三千琉璃
“……没有吧。”疤子干笑了下。他这几年受沈少的嘱托,时而会出没在她的身边,偶尔被她看到也不奇怪。只是,他觉得这种事还是不被知道比较好。
很快,目的地到了。
车辆停下时,阮婉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没和其他人说过地址。也就是说,这些人从一开始就知道她住在哪里?再想到看来颇为眼熟的疤子,她若有所思。
车门拉开。
沈子煜先一步出去。
疤子非常及时地凑过来,一把抱住躺倒在座椅上的钱钱,笑着说:“阮小姐,我们送你上去吧。”
阮婉看了眼自己包扎着绷带的脚踝,又估量了下自己的力气,觉得亲自把钱钱扛上楼实在是件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哪怕中途可以使用电梯,所以也没有反对。
疤子再次朝沈子煜使了个颜色。
沈子煜:“……”笨蛋,又被她看到了好么!
阮婉抽了下嘴角,心想沈子煜从哪里找了这么个逗比来?
她扶着车门下了车,走了几步后发现脚踝虽然痛,但也不是不能忍受。她正如此想着,只觉得身体一悬空,整个人就再次被抱了起来。
“不用了。”阮婉态度坚决地拒绝说,“我自己可以走。”
“伤口又裂开了。”沈子煜微皱着眉,注视着她脚踝处正在渐渐变红的绷带,说,“你的脚这几天都不能使力,伤口如果反复崩开,会留疤。”
“……”阮婉突然有一种“最后一句是重点”的感觉。
“是啊,阮小姐,女孩子身上留疤很难看的!”疤子非常“诚恳”地说道,“而且脚踝这种地方,夏天穿裙子啊凉鞋啊经常会露出来哟,有疤就不好看,你一定要注意的!”
阮婉看着这位明明脸上带疤长得颇具悍勇之气、却在说这种话的疤子,只觉得违和感爆了。就在此时,她又听到他问:“你家里有医药箱吗?”
“有。……反正都要重新包扎,我自己走上去也没事的。”
沈子煜看着她脚上那已经变得全红的绷带,抿紧唇角:“如果你不喜欢这个姿势,我可以背你或者扛你。”话一出口,他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些什么。他觉得自己大概又会被讨厌地更多了,但是——他真的无法看到她在自己面前昏迷不醒,无法看到看到她在自己面前流血,无法看到看到她在自己面前一点点失去生命力……那会让他无法控制自己。
上辈子那突如其来、撕心裂肺的痛,在他的心上留下了重重的伤痕,直到他生命尽头,这伤口都丝毫没有痊愈的迹象。并且,绵延到了这一生。
阮婉被他凶地有些莫名其妙,本来还觉得这几年沈子煜变得出乎意料地成熟,现在看来,人最本质的地方是不容易轻易改变的。他刚才那一声,倒是颇有当年的“雄风”。
她不乐意这么服软,还想再说上两句,却看到不远处有人走来。
阮婉想到自己现在的造型,连忙拉下大衣的帽子,再侧过脸。
所以说,住在公司的宿舍就是这一点不好,很容易碰到熟人。
她现在的样子太容易让人胡思乱想,更别提,她也不想让叔爷爷和外婆知道这次的事,反正本来也没事,何苦再吓唬他们这些老人家呢?
还有就是……
很多人都知道她男朋友是谁好么!
她虽然和锦年发生了点小争执,心里有点生闷气,却也没到加入“绿帽协会”的地步。
与此同时,沈子煜虽然猜到了怀中人突然安静下来的原因,不过……却又觉得她现在偏着头贴在他胸口蜷缩成一团的模样特别地可爱。他的嘴角微微上扬,整个人的闪亮程度瞬间上了三十个百分点不止,惹得路过的几人连连看了他好几眼,甚至低声讨论“这是不是我们公司新来的艺人?”。
怀抱着钱姑娘、安静地跟在老大身后的疤子摸摸地侧过头,特别想揉一下被刺痛了的眼睛,心想:玛德!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必杀单身狗之光”?真特么地可怕啊!
第145章 阴魂不散
从楼下到门口的时间,对沈子煜来说很短,对阮婉来说却是出乎意料地长——藏头露尾是个力气活啊!
坐在沙发上的那一瞬间,她暗自松了口气,居然有一种“成功过关”的成就感。
阮婉还没来得及说点什么,就听到疤子说:“阮小姐,我有点渴,方便给点水喝么?”
神·疤子·助攻表示自己真是一个合格的下属,完全看穿了自家老大“非常想在人家姑娘的香闺再蹭上一会儿”的野望,于是他果断跳出来帮忙了!
阮婉能说啥?人家刚帮了大忙又辛苦把人送上楼,她若是一口水都不给喝,怎么说都太过了——虽然她觉得这位疤子兄有点“醉翁之意不在酒”,但人家不说破,她也不能太自作多情。
她手撑着沙发扶手站起身:“我去给你倒。”
“嗳嗳,不用了!”疤子连忙摆手,“我都看到你家饮水机了,旁边好像有一次性杯子,能用吗?”啧啧,他怎么敢让嫂子亲自给倒水,没看到沈少都要瞪人了么?
“当然。”阮婉回答说,“杯子旁边有茶。”
“好嘞。”疤子应了声,快步走了过去。
“医药箱呢?”沈子煜的关注点从刚才起就没变过。
阮婉指了下摆放在沙发正中的茶几,回答说:“下面的抽屉里。”
沈子煜蹲下身拉开抽屉,从里面取出了小巧的医药箱,他还没说什么呢,阮婉已经开始伸手解自己脚踝上的绷带,口中说“我自己来吧”。如果说之前她还惊魂未定反应迟钝,那么现在她已经相对镇定了下来。虽然不是专业人员,但处理个脚上的伤口还是完全没问题的。
沈子煜的动作顿了下,沉默地将手中的东西递上。
“谢谢。”
阮婉接过后,仔细地处理起脚上的伤口。之前不仔细看还不觉得,现在一看才觉得这伤口颇有点触目惊心,足足有三厘米长,应该是着急爬出窗户时不小心蹭到的。这么想来,她之前在被提醒前居然没感觉到疼痛,也真是不可思议。
她蹙着眉头,忍着痛将伤口重新包扎好。
做完这一切后,她真有一种抬起手抹汗的冲动,再一看,沈子煜这家伙居然一直戳在她面前。她有点无语,心想只是包扎个伤口而已,她不至于会弄出什么乌龙的。同时,又有点尴尬。她轻咳了声,说:“今天真是麻烦你了。”除此之外,她真的不知道该和这家伙说些什么。哪怕觉得应该要改变态度,却真的不知道该从哪里做起。
“这句话你已经说很多次了。”沈子煜微勾了下嘴角,脸孔一时之间显得很是柔和,“伤口这几天别沾水,尽量别行走,如果一定要走,找个人扶着你点。”
“……嗯。”阮婉点了下头。
“那我先走了。”沈子煜点了点头,在她出言“逐客”之前,先说出了离开的话。
“沈少,你的水!”疤子见势不妙,立即端着水过来救场。
沈子煜接过水,抿了口后放在茶几上,对阮婉点了点头:“我们先告辞了。”
“好的,我送——”阮婉再次点了下头,下意识地想站起,却被眼前人一把按住了肩头。
那掌心传递来的、过于灼热又仿若有些熟悉的温度让她恍惚了一瞬,下一秒,明明是“暖源”的他却好像被烫伤了般,快速地缩回了手。
沈子煜的手在身侧合拢又松开,松开又合拢,如此重复了几次后,他无意识地舔了舔唇,又说:“钥匙我放在门口的柜子上了。”
“好。”
“直接从外面把门带上,可以吧?”
“可以的。”
……
他说着以往根本不会说甚至于不屑一顾的琐屑话题,直到再也无话可说,才匆匆地一点头,转身离开。他能感觉到身后疤子疑惑的目光,也知道他心中的疑问——
明明非常想再留一会,为什么要这么着急离开呢?
可是,他又怎么能留下呢?
她的尴尬,她的局促,她的无话可说,他看得分明。
更别提,他在她的生命中从来都是担当“霉星”这一角色的啊。每次碰到他时,她都会这么狼狈。明明清楚地知道这一点,却又总会一不小心就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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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吧。”疤子干笑了下。他这几年受沈少的嘱托,时而会出没在她的身边,偶尔被她看到也不奇怪。只是,他觉得这种事还是不被知道比较好。
很快,目的地到了。
车辆停下时,阮婉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没和其他人说过地址。也就是说,这些人从一开始就知道她住在哪里?再想到看来颇为眼熟的疤子,她若有所思。
车门拉开。
沈子煜先一步出去。
疤子非常及时地凑过来,一把抱住躺倒在座椅上的钱钱,笑着说:“阮小姐,我们送你上去吧。”
阮婉看了眼自己包扎着绷带的脚踝,又估量了下自己的力气,觉得亲自把钱钱扛上楼实在是件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哪怕中途可以使用电梯,所以也没有反对。
疤子再次朝沈子煜使了个颜色。
沈子煜:“……”笨蛋,又被她看到了好么!
阮婉抽了下嘴角,心想沈子煜从哪里找了这么个逗比来?
她扶着车门下了车,走了几步后发现脚踝虽然痛,但也不是不能忍受。她正如此想着,只觉得身体一悬空,整个人就再次被抱了起来。
“不用了。”阮婉态度坚决地拒绝说,“我自己可以走。”
“伤口又裂开了。”沈子煜微皱着眉,注视着她脚踝处正在渐渐变红的绷带,说,“你的脚这几天都不能使力,伤口如果反复崩开,会留疤。”
“……”阮婉突然有一种“最后一句是重点”的感觉。
“是啊,阮小姐,女孩子身上留疤很难看的!”疤子非常“诚恳”地说道,“而且脚踝这种地方,夏天穿裙子啊凉鞋啊经常会露出来哟,有疤就不好看,你一定要注意的!”
阮婉看着这位明明脸上带疤长得颇具悍勇之气、却在说这种话的疤子,只觉得违和感爆了。就在此时,她又听到他问:“你家里有医药箱吗?”
“有。……反正都要重新包扎,我自己走上去也没事的。”
沈子煜看着她脚上那已经变得全红的绷带,抿紧唇角:“如果你不喜欢这个姿势,我可以背你或者扛你。”话一出口,他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些什么。他觉得自己大概又会被讨厌地更多了,但是——他真的无法看到她在自己面前昏迷不醒,无法看到看到她在自己面前流血,无法看到看到她在自己面前一点点失去生命力……那会让他无法控制自己。
上辈子那突如其来、撕心裂肺的痛,在他的心上留下了重重的伤痕,直到他生命尽头,这伤口都丝毫没有痊愈的迹象。并且,绵延到了这一生。
阮婉被他凶地有些莫名其妙,本来还觉得这几年沈子煜变得出乎意料地成熟,现在看来,人最本质的地方是不容易轻易改变的。他刚才那一声,倒是颇有当年的“雄风”。
她不乐意这么服软,还想再说上两句,却看到不远处有人走来。
阮婉想到自己现在的造型,连忙拉下大衣的帽子,再侧过脸。
所以说,住在公司的宿舍就是这一点不好,很容易碰到熟人。
她现在的样子太容易让人胡思乱想,更别提,她也不想让叔爷爷和外婆知道这次的事,反正本来也没事,何苦再吓唬他们这些老人家呢?
还有就是……
很多人都知道她男朋友是谁好么!
她虽然和锦年发生了点小争执,心里有点生闷气,却也没到加入“绿帽协会”的地步。
与此同时,沈子煜虽然猜到了怀中人突然安静下来的原因,不过……却又觉得她现在偏着头贴在他胸口蜷缩成一团的模样特别地可爱。他的嘴角微微上扬,整个人的闪亮程度瞬间上了三十个百分点不止,惹得路过的几人连连看了他好几眼,甚至低声讨论“这是不是我们公司新来的艺人?”。
怀抱着钱姑娘、安静地跟在老大身后的疤子摸摸地侧过头,特别想揉一下被刺痛了的眼睛,心想:玛德!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必杀单身狗之光”?真特么地可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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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楼下到门口的时间,对沈子煜来说很短,对阮婉来说却是出乎意料地长——藏头露尾是个力气活啊!
坐在沙发上的那一瞬间,她暗自松了口气,居然有一种“成功过关”的成就感。
阮婉还没来得及说点什么,就听到疤子说:“阮小姐,我有点渴,方便给点水喝么?”
神·疤子·助攻表示自己真是一个合格的下属,完全看穿了自家老大“非常想在人家姑娘的香闺再蹭上一会儿”的野望,于是他果断跳出来帮忙了!
阮婉能说啥?人家刚帮了大忙又辛苦把人送上楼,她若是一口水都不给喝,怎么说都太过了——虽然她觉得这位疤子兄有点“醉翁之意不在酒”,但人家不说破,她也不能太自作多情。
她手撑着沙发扶手站起身:“我去给你倒。”
“嗳嗳,不用了!”疤子连忙摆手,“我都看到你家饮水机了,旁边好像有一次性杯子,能用吗?”啧啧,他怎么敢让嫂子亲自给倒水,没看到沈少都要瞪人了么?
“当然。”阮婉回答说,“杯子旁边有茶。”
“好嘞。”疤子应了声,快步走了过去。
“医药箱呢?”沈子煜的关注点从刚才起就没变过。
阮婉指了下摆放在沙发正中的茶几,回答说:“下面的抽屉里。”
沈子煜蹲下身拉开抽屉,从里面取出了小巧的医药箱,他还没说什么呢,阮婉已经开始伸手解自己脚踝上的绷带,口中说“我自己来吧”。如果说之前她还惊魂未定反应迟钝,那么现在她已经相对镇定了下来。虽然不是专业人员,但处理个脚上的伤口还是完全没问题的。
沈子煜的动作顿了下,沉默地将手中的东西递上。
“谢谢。”
阮婉接过后,仔细地处理起脚上的伤口。之前不仔细看还不觉得,现在一看才觉得这伤口颇有点触目惊心,足足有三厘米长,应该是着急爬出窗户时不小心蹭到的。这么想来,她之前在被提醒前居然没感觉到疼痛,也真是不可思议。
她蹙着眉头,忍着痛将伤口重新包扎好。
做完这一切后,她真有一种抬起手抹汗的冲动,再一看,沈子煜这家伙居然一直戳在她面前。她有点无语,心想只是包扎个伤口而已,她不至于会弄出什么乌龙的。同时,又有点尴尬。她轻咳了声,说:“今天真是麻烦你了。”除此之外,她真的不知道该和这家伙说些什么。哪怕觉得应该要改变态度,却真的不知道该从哪里做起。
“这句话你已经说很多次了。”沈子煜微勾了下嘴角,脸孔一时之间显得很是柔和,“伤口这几天别沾水,尽量别行走,如果一定要走,找个人扶着你点。”
“……嗯。”阮婉点了下头。
“那我先走了。”沈子煜点了点头,在她出言“逐客”之前,先说出了离开的话。
“沈少,你的水!”疤子见势不妙,立即端着水过来救场。
沈子煜接过水,抿了口后放在茶几上,对阮婉点了点头:“我们先告辞了。”
“好的,我送——”阮婉再次点了下头,下意识地想站起,却被眼前人一把按住了肩头。
那掌心传递来的、过于灼热又仿若有些熟悉的温度让她恍惚了一瞬,下一秒,明明是“暖源”的他却好像被烫伤了般,快速地缩回了手。
沈子煜的手在身侧合拢又松开,松开又合拢,如此重复了几次后,他无意识地舔了舔唇,又说:“钥匙我放在门口的柜子上了。”
“好。”
“直接从外面把门带上,可以吧?”
“可以的。”
……
他说着以往根本不会说甚至于不屑一顾的琐屑话题,直到再也无话可说,才匆匆地一点头,转身离开。他能感觉到身后疤子疑惑的目光,也知道他心中的疑问——
明明非常想再留一会,为什么要这么着急离开呢?
可是,他又怎么能留下呢?
她的尴尬,她的局促,她的无话可说,他看得分明。
更别提,他在她的生命中从来都是担当“霉星”这一角色的啊。每次碰到他时,她都会这么狼狈。明明清楚地知道这一点,却又总会一不小心就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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