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民国影后 作者:年影

    这部《圣经》一直是他的宝贝,用他的话来说,既是他的英文课本,也是他小时候珍贵的睡前故事。他基本上每天晚上都会枕着它入眠。陆秀睡不着觉的时候,也曾跟他借过来翻看过,里面的世系表堪称催眠神器。

    耶稣复活的故事家喻户晓,大概也就只有他能够想到要把这个故事活学活用吧!

    “先生大才,小女佩服不已!”除了甘拜下风,陆秀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了。

    杜雪怀嘿嘿笑着冲她眨了眨眼睛:“你难道不觉得这么做很好玩吗?”

    “好玩,太好玩了……”陆秀哭笑不得,心中暗道,你自己高兴就好。还好是在这个时代,这事要是换在后世,他妥妥的会被当成邪教领袖给和谐了。

    仔细一想,杜雪怀还真没什么好怕的,三足鼎立的格局一破,在上海滩他彻底成了说一不二的霸主。当局原本就需要借着他的势力才能成功掌控上海,如今更加不得不看他的脸色行事了。

    “这里这么好玩,你真愿意陪我去美国?”陆秀现在觉得,就凭他这手腕,只要没了自己跟孩子的拖累,他完全可以把全天下的人都玩弄于鼓掌之中。

    “当然啊!君子一言快马一鞭,早答应了你的。”杜雪怀说着,扬了扬手中的《圣经》,“而且,我也一直想去见见妈咪的家人,这么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到他们。”

    《圣经》的扉页上,用英文写着这样一段文字:给小黛西,我的小南瓜,我的小夜莺,愿主的爱与你同在。爱你的祖母。

    黛西是杜雪怀妈咪的名字,看着这段文字,陆秀的脑海中总忍不住浮现出坐在摇椅上慈眉善目的白人老奶奶模样。这么多年过去了,祖母肯定早已不在人世。每次看到这段文字,她总忍不住有种揪心的感觉。

    当杜雪怀的父亲伤害无辜的女子的时候,肯定不会想到,在遥远的另一个国度,这名女子也是另一个人的小南瓜,小夜莺。也不知,当得知自己挚爱的孙女再也不会回来的时候,年迈的老祖母会是怎样一种心情?是否牵肠挂肚,是否望眼欲穿?

    “是该去看看。”受不了脑海中浮现出的影像,陆秀摇了摇头,长叹了一口气。

    杜雪怀用力点了点头,也不知是想说服陆秀,还是想说服自己:“妈咪的老家在纽约,有两个姐姐,一个弟弟,我曾派人去调查过,都还建在,只要不出意外,一定能找到他们。我一直想亲手把妈咪的遗骨交还给他们,可惜找不到机会。妈咪在异国漂泊了这么多年,是时候该回家了。”

    陆秀什么都没说,只是给了他一个大力的拥抱。

    于是,美国之行势在必行。

    杜雪怀似乎一点都不担心自己离开之后,上海会失去控制。用他的话说,这次假死不仅让他看清了敌人,也让他看清了身边的小弟。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明白,这世上到底谁可以相信,谁不能相信。如果面对这样的状况,他还会让人篡权,那不如趁早别在道上混了,早点一头撞死更加干脆。

    “留下必要的活动经费后,把所有能够动用的资金全部转去美国?”杜雪怀原以为自己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但陆秀的这个建议还是吓了他一跳。

    他虽然深受西方思想影响,但在理财方面,依然保留着这个时代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除了拿出一半去投资之外,剩下的一半都换成了黄金,藏在了暗室里。当初第一眼看到满屋子金灿灿的黄金时,陆秀被雷得外焦里嫩。她当时脑海中浮现出的是一只拼命往洞里存松子的傻松鼠。

    中国人自古就有存钱的习惯,白银金银这样的硬通货更是富豪人家的首选。为什么后来会发生原本可以买一头牛的钱,几年后只能买几根火柴的恶性通货膨胀?就是因为中国人的这个优良传统。

    中国人存钱就是为了有备无患,还有比外族入侵,随时会亡国灭种更大的患吗?当大量原本被深埋在地窖中的黄金白银忽然出现在市面上,而经济总量却并没有丝毫增长。导致的效果就跟当局直接在所有面值的纸币上直接加两个零一样立竿见影。

    别说当局再雪上加霜地滥发钞票了,就算不发,一个银本位的国家,面对如此可怕的民间银潮汇入,想不通货膨胀都不可能。

    在陆秀看来,只有流动起来的资金才是真正的资金。全面抗战爆发后,全国上下没有一寸土地是安全的。与其让杜雪怀的那些黄金躺在暗室里发霉,甚至最后便宜了日本人,不如拿去美帝开疆拓土。美帝虽然排华,却从来不排斥黄金!要是实在不行,大不了学外国人在中国的伎俩,雇几个代理人就行。

    此时,美帝那边依然受到大萧条的影响,经济才刚刚开始复苏,有的是大把失业的工人跟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简直没有比这更好的投资圣地了。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天与弗取,反受其咎啊!要是实在没有商业头脑,光是买地都可以买成富豪啊!

    一想到将来有一天,自己可以一身汉服,得意洋洋地在美帝的工厂内巡视,对着白人雇工颐指气使,陆秀就激动得浑身颤栗。

    难得穿越一回,当然要让高高在上的美帝也尝一尝成为世界工厂的滋味。就凭现在美帝的经济局势,知道有人上门投资,说不定会跟80年代改革开放拼命吸引外资时那样,派粉嫩的小萝莉小正太,挥着鲜花与旗帜热烈欢迎投资者的到来。洋娃娃一样的白人萝莉和白人正太,一直都是陆秀这个怪阿姨的最爱。

    嗯,好像脑补过度了……

    总而言之一句话,如今的美帝还没从大萧条中恢复过来,危机四伏,却也黄金遍野,不去趁火打劫,简直是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

    最重要的是,如果历史进程没有受到她引起的蝴蝶效应太大的影响。未来的中华大地注定不是她跟杜雪怀这样身份背景复杂,就算用滔滔江水也无法洗清的黑五类分子能够安然生存的世界。台湾不想去,香港又太小,在美帝建立一块进可攻,退可守的根据地,很有必要。

    谁说东方电影王国一定要建在中国的土地上的?要建就去建在好莱坞的旁边!香港清水湾,还是留给邵大亨吧!

    第122章

    中国的近代史实在太屈辱了,每个有理想的新时代好少年都有屠美灭日的美好梦想。陆秀被自己yy出来的美好前景激励得浑身颤栗,连着好几天走路都有些发飘。

    当然,在yy的同时,她也没忘记做正事。离开前的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三毛流浪记》是个系列故事,随时都可以暂停,剧情告一段落之后,她便把存稿全发去了编辑部。预计差不多要等她到了美国,连载才会正式结束。

    全明星电影公司那边,《三毛流浪记之上海寻母》刚刚拍摄完毕,正在进行紧张的后期制作,上映日期预计会在她离开之后,可惜没机会看到了。

    得知她要离开,公司上下一片哀嚎。在大家看来,她一直是公司的主心骨,因为她公司才能一直蓬勃发展。得知她要离开,总觉得不太踏实。陆秀无奈,只得拉了陈秋实进行了一次长谈,开导完毕,又拿出了《三毛流浪记》后续的几个剧本才安抚住了他。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因为左翼电影的蓬勃发展,电影界不会太平。《三毛流浪记》已经在胡力那边备过案,完全不用担心惹上麻烦,让公司安安稳稳地拍续集不失为一个平稳过渡的好办法。

    因为大头是《三毛流浪记》的主角,陆秀不可能把他带去美国,他留下了,水生当然不愿撇下他离开。征求过两个孩子的意见之后,两人被送到了陈秋实那边,干脆跟导演同吃同住。

    百乐门的那几个姑娘如今已经是家喻户晓的红歌星。考虑到《上海寻母》的时候没给她们好角色,后续的几个剧本里,陆秀为每一个人都安排了相当不错的角色。只要一切按计划发展,等到她回来,她们应该已经成长到足够独当一面的程度了。

    就在她为两个孩子被绑架的事焦头烂额的时候,ei总部那边又让张若玮送来了一笔巨款,说是唱片再版跟在美国发行的版权费。此时陆秀才猛然想起,自己貌似还有个arysue的艺名。英国总部那边甚至还热情洋溢地邀请她发行新专辑。考虑过后,虽然时间紧迫,但她还是毅然决定出这张专辑。

    ei既然已经成功替她拓展了美国市场,那么她如果不好好借此机会努力刷声望,简直是暴殄天物。

    “和《overtherabow》?”拿到歌,张若玮微微皱起了眉头,“风格跟先前的《beybaby》和《nobody》似乎有些不同。”

    的确不同!如果说先前的两首歌是性感小野猫,那么这次的两首歌则纯粹是气质小清新。现在这个时代的主流依然是爵士乐,如果之前的歌在ei那边反响不够好,她还真不敢拿出来。

    “这风格跳跃也太大了吧?要不先寄个样带探探英国那边的口味……”

    “没时间了,录全歌!如果他们不识货,替我把歌曲版权要回来。”

    以后的几天里,陆秀一直在练那两首歌。两个孩子似乎很喜欢这样治愈系的歌,每次只要她一开口,便会瞪大眼睛望着她,目不转睛地侧耳倾听。毛团明显比雪球更有音乐天赋,听得高兴,有时候甚至还会抓着婴儿床的床杆站起来,一左一右欢快地扭起小屁股。

    每当这时,陆秀总忍不住会过去非礼她。养了这么长时间,毛团已经慢慢长开,先前干干瘦瘦的丑丫头已经变成了眉清目秀,白白胖胖的漂亮宝宝。虽然跟继承了张瑞云美貌的雪球还是没法比,但也不差。加上胖嘟嘟的手感不错,比起总是一副神游天外表情的雪球,陆秀更喜欢非礼她。

    某天,陆秀正一边逗两个孩子玩,一边练歌,杜雪怀忽然走进来,宣布要带她去见一个人。

    “走之前,我想带你去见一个人。”

    “谁?”

    “我的一个老朋友。”

    陆秀茫然地跟着他进了一栋毫不起眼的小别墅,见到人才猛然意识到杜雪怀所说的那个老朋友竟是金世昌。

    三巨头的混战早已尘埃落定,此时的金世昌已经没了一方霸主的豪气,一身长衫,静静坐在花园里喝茶,一脸的悠然自得。那模样,让陆秀不由自主想到后世退下来的老干部,只有偶尔眼中闪过的精芒会让人意识到,这个看似毫不起眼的老头也曾有过煊赫于世的时光。

    向金世昌介绍过陆秀后,杜雪怀笑道:“大哥,我要陪我妻儿去美国了,特意过来跟你辞行。”

    金世昌一直低着头喝茶,连正眼都没看过他们两人一眼,听到这话才猛然抬起头来。定定看了杜雪怀片刻才道:“你这次又在耍什么花招?”

    “我能耍什么花招?大哥,你想多了。”杜雪怀笑容满面,正因为他脸上的笑容实在太过灿烂,看着反而有些渗人。

    金世昌定定看了他片刻,忽然苦笑着摇了摇头:“我老了,早已没了年轻人那种争强好胜的心思,你大可不必担心。你竟然有兵行险着,破釜沉舟的魄力,我跟啸天都不如你。输在你手里,不冤。”

    说到这里,他忽然嘴角一勾,笑道:“谁能想到,当初那个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小瘪三,竟会有今天。”

    听到那句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杜雪怀的眼神骤然一冷。然而,他眼中的异样只持续了不到一瞬便彻底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抹嘲讽的笑。陆秀发誓,她从来没见过他露出如此小人得志的表情。

    用那种小人得志的表情居高临下看了金世昌片刻后,他才终于幽幽开口:“其实,那个计划根本就不是我想出来的。”

    金世昌猛然抬头,表情有些不可思议:“不是你,那还能是谁?”

    “我老婆!”杜雪怀微微一笑,骄傲地扬起了下巴。那表情,简直比把功劳揽在自己身上还得意。

    听到他的话,金世昌那双略有些浑浊的眼睛猛然望向了陆秀,上下打量着她,仿佛想从她脸上看出什么端倪。

    面对金世昌的目光,陆秀下意识地摆出了前世面对镜头时那抹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微笑。

    大概是陆秀脸上的这抹笑容实在太傻,金世昌看到那抹笑容后便迅速收回了视线,苦笑道:“果然人不可貌相啊……”

    这句话的潜台词真伤人,陆秀脸上的笑容霎时一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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