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卡师 作者:Jenni
……
锦花市今天天气不错。
连续刮了几天的大风,驱散了部分雾霾,今天居然难得地见了蓝天。
沈思远从家门出来,他深吸一口清新的空气,伸了个懒腰,然后迈开轻快的步子往学校方向走去。
路上,他拍了一张天空的照片,然后发到了自己的博客空间里,然后顺手附上了一段话。
“今天的天空
蓝得如此动人
使人想起
你与我
不期而遇的
那个夏天……
亲爱的姑娘
你是否还记得那片湛蓝?”
写完这行字,他反复读了两遍,把第二句话改了又改,把“动人”两字改成了“明媚”,好让句子读起来更押韵更有美感。
然后,他才心满意足地将手机收了起来。
沈思远写博客只是为了爱好罢了。
他不光写诗,还写歌词和短篇言情小说。
身边知道他在写东西的人不多。初中时,有个损友知道这件事后,没少拿他开玩笑。初三时,他还把沈思远的一篇言情短文,以沈思远的名义投给了一家叫《糖果公主》的杂志。
结果那篇短文居然过了稿,沈思远还因此得了一百多块的稿费。
事后那个损友居然还语重心长地称赞他:“没想到你除了靠脸吃饭之外,还能靠写文吃饭,我看好你。”
沈思远:“……”
他嘴上不说,可看到自己写的小说被印成铅字,心底还是挺高兴的。
后来他又在一家叫**言情小说,结果反响不错,于是上了高中之后,他就开始在那个网站上连载长篇小言,也收获了一小批粉丝。
不过这件事他从来没告诉过任何人。
要是被周围人知道他是在网上写这些,他们怕是要借这个梗嘲笑他一辈子TvT
转学过来后,沈思远就开始在网上连载一本新文,是讲校园言情的。
因为高三学业繁重,他每个周末才能更两章,可他万万没想到,那篇文居然在网上火了起来。
按理说,校园小清新言情这个题材已经不受欢迎了,可是因为他文笔细腻,把校园生活描写得无比生动,所以仍然有无数人被他文中的描述所感动。
有人顺着他的笔名摸到了他的个人博客,问他男女主角究竟在现实里有没有原型。
沈思远的回复是:原型当然是有的。
他这篇文的女主角原型就是他的同班同学。
而那个同学当然就是林珠。
从转学过来第一天起,沈思远就注意到了林珠。
在他看来,林珠是个很特别的女生,准确来说,就像书中走出来的姑娘。
林珠不爱说话,不喜欢和同龄人交流,这反而使她浑身散发着清冷孤傲的气质,无时不刻都仿佛置身于喧嚣的城市之外。
沈思远有时会想象林珠不在学校时的生活,想象她身穿一袭白裙,坐在窗边,泡上一壶茶,手捧一卷诗集。读了半晌诗后,她又抬头望着远处高楼林立的夕阳,回忆往事种种,感慨时光飞逝,发出一声轻轻的叹息,然后提笔写下一行含义隐晦的诗句。
他一直觉得,只有这样的生活才符合这样一位姑娘的设定。
悲催的是,开学到现在,他也没跟林珠说上几句话。上次他鼓足勇气,找了个机会跟林珠一起回家,居然也没跟她聊上几句话,这让他懊悔不已。
没办法,他平时虽然话蛮多的,可是一到喜欢的女孩子身边,他就紧张得成了哑巴TvT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对于林珠,他才有了种种奇妙的设想。
——所谓距离产生美,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
……
沈思远一面低着头往学校走,一面构思小说里的新梗,却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走到了大马路边缘。
忽然,他忽然感到脖颈一紧,两脚瞬间就离开了地面,像是有钩子从背后勾住了他的衣领,像拎小猫一样把他拎了起来。
一辆摩托车擦着他的衣服呼啸着疾驰而过。
沈思远惊呆了,同时感到衣领一松,就又被放回了地面上。
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刚刚是被人救了。
他皱眉整理了一下衣领,茫然地转过身,映入眼帘的却是蓝白相间的中学校服。
对方比他高了至少一个头,所以他抬起头,才看清了对方的长相。
那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男人。他的皮肤白得不可思议,就像一辈子没见过阳光一样。
而他的眼睛居然是蓝色的。
他表情冷淡地扫了一眼沈思远,目光似乎在他胸前的学校名牌上滑过,然后就收回了视线。
沈思远顿时愣住了,难道是外国人?
他正犹豫着是要说“三克油”还是说“谢谢”,可对方却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就大步从他身边经过,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沈思远好奇地打量了一下那人的背影,注意到他脚上居然穿着一双粉色的毛绒拖鞋。
……真是个怪人。
……
中午吃饭的时候,林珠听顾晓婉她们聊起,说今早有人在学校附近的马路上碰到了一个奇怪的外国人。
锦花市是省会城市,一些旅游景点和大学附近经常能见到外国人,不过海棠中学的地理位置不在繁华地段,所以外国人还是挺稀罕的。
“……据说那个外国人打扮得特别奇怪,穿着一双粉色毛绒拖鞋,配一身蓝白相间的校服,果然外国人的审美跟咱们不一样。”顾晓婉八卦道。
听完她的话,林珠被一粒米饭呛到,咳嗽了起来。
许沁头也不抬地伸手拍了拍林珠的后背。
林珠一边咳嗽一边心道,顾晓婉说的外国人,不会就是奈恩吧?
今早她确实注意到家里少了双拖鞋。她还以为是被小雪玩丢了,没想到居然是被奈恩穿走了。
林珠不禁有点担心起奈恩来。
奈恩虽然以前在地球生活过,可他并没有来过中国,对中国国情不是很了解。
恋耽美
……
锦花市今天天气不错。
连续刮了几天的大风,驱散了部分雾霾,今天居然难得地见了蓝天。
沈思远从家门出来,他深吸一口清新的空气,伸了个懒腰,然后迈开轻快的步子往学校方向走去。
路上,他拍了一张天空的照片,然后发到了自己的博客空间里,然后顺手附上了一段话。
“今天的天空
蓝得如此动人
使人想起
你与我
不期而遇的
那个夏天……
亲爱的姑娘
你是否还记得那片湛蓝?”
写完这行字,他反复读了两遍,把第二句话改了又改,把“动人”两字改成了“明媚”,好让句子读起来更押韵更有美感。
然后,他才心满意足地将手机收了起来。
沈思远写博客只是为了爱好罢了。
他不光写诗,还写歌词和短篇言情小说。
身边知道他在写东西的人不多。初中时,有个损友知道这件事后,没少拿他开玩笑。初三时,他还把沈思远的一篇言情短文,以沈思远的名义投给了一家叫《糖果公主》的杂志。
结果那篇短文居然过了稿,沈思远还因此得了一百多块的稿费。
事后那个损友居然还语重心长地称赞他:“没想到你除了靠脸吃饭之外,还能靠写文吃饭,我看好你。”
沈思远:“……”
他嘴上不说,可看到自己写的小说被印成铅字,心底还是挺高兴的。
后来他又在一家叫**言情小说,结果反响不错,于是上了高中之后,他就开始在那个网站上连载长篇小言,也收获了一小批粉丝。
不过这件事他从来没告诉过任何人。
要是被周围人知道他是在网上写这些,他们怕是要借这个梗嘲笑他一辈子TvT
转学过来后,沈思远就开始在网上连载一本新文,是讲校园言情的。
因为高三学业繁重,他每个周末才能更两章,可他万万没想到,那篇文居然在网上火了起来。
按理说,校园小清新言情这个题材已经不受欢迎了,可是因为他文笔细腻,把校园生活描写得无比生动,所以仍然有无数人被他文中的描述所感动。
有人顺着他的笔名摸到了他的个人博客,问他男女主角究竟在现实里有没有原型。
沈思远的回复是:原型当然是有的。
他这篇文的女主角原型就是他的同班同学。
而那个同学当然就是林珠。
从转学过来第一天起,沈思远就注意到了林珠。
在他看来,林珠是个很特别的女生,准确来说,就像书中走出来的姑娘。
林珠不爱说话,不喜欢和同龄人交流,这反而使她浑身散发着清冷孤傲的气质,无时不刻都仿佛置身于喧嚣的城市之外。
沈思远有时会想象林珠不在学校时的生活,想象她身穿一袭白裙,坐在窗边,泡上一壶茶,手捧一卷诗集。读了半晌诗后,她又抬头望着远处高楼林立的夕阳,回忆往事种种,感慨时光飞逝,发出一声轻轻的叹息,然后提笔写下一行含义隐晦的诗句。
他一直觉得,只有这样的生活才符合这样一位姑娘的设定。
悲催的是,开学到现在,他也没跟林珠说上几句话。上次他鼓足勇气,找了个机会跟林珠一起回家,居然也没跟她聊上几句话,这让他懊悔不已。
没办法,他平时虽然话蛮多的,可是一到喜欢的女孩子身边,他就紧张得成了哑巴TvT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对于林珠,他才有了种种奇妙的设想。
——所谓距离产生美,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
……
沈思远一面低着头往学校走,一面构思小说里的新梗,却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走到了大马路边缘。
忽然,他忽然感到脖颈一紧,两脚瞬间就离开了地面,像是有钩子从背后勾住了他的衣领,像拎小猫一样把他拎了起来。
一辆摩托车擦着他的衣服呼啸着疾驰而过。
沈思远惊呆了,同时感到衣领一松,就又被放回了地面上。
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刚刚是被人救了。
他皱眉整理了一下衣领,茫然地转过身,映入眼帘的却是蓝白相间的中学校服。
对方比他高了至少一个头,所以他抬起头,才看清了对方的长相。
那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男人。他的皮肤白得不可思议,就像一辈子没见过阳光一样。
而他的眼睛居然是蓝色的。
他表情冷淡地扫了一眼沈思远,目光似乎在他胸前的学校名牌上滑过,然后就收回了视线。
沈思远顿时愣住了,难道是外国人?
他正犹豫着是要说“三克油”还是说“谢谢”,可对方却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就大步从他身边经过,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沈思远好奇地打量了一下那人的背影,注意到他脚上居然穿着一双粉色的毛绒拖鞋。
……真是个怪人。
……
中午吃饭的时候,林珠听顾晓婉她们聊起,说今早有人在学校附近的马路上碰到了一个奇怪的外国人。
锦花市是省会城市,一些旅游景点和大学附近经常能见到外国人,不过海棠中学的地理位置不在繁华地段,所以外国人还是挺稀罕的。
“……据说那个外国人打扮得特别奇怪,穿着一双粉色毛绒拖鞋,配一身蓝白相间的校服,果然外国人的审美跟咱们不一样。”顾晓婉八卦道。
听完她的话,林珠被一粒米饭呛到,咳嗽了起来。
许沁头也不抬地伸手拍了拍林珠的后背。
林珠一边咳嗽一边心道,顾晓婉说的外国人,不会就是奈恩吧?
今早她确实注意到家里少了双拖鞋。她还以为是被小雪玩丢了,没想到居然是被奈恩穿走了。
林珠不禁有点担心起奈恩来。
奈恩虽然以前在地球生活过,可他并没有来过中国,对中国国情不是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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