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内助女王 作者:红小爱
分卷阅读19
氛围也棒,进去一片静默无声的书香气。她有时候去那边买点历史书讨好盛浦周奶奶,有时候带着电脑过去办公,也有时候纯看书。
看书看累了,或者工作累了,她喜欢随手抽张携带的白纸用铅笔胡乱涂鸦。
沙沙作响的声音会让她放松下来。
书城晚上营业到十一点半。一般十一点就没人了。有天看本历史书看的太起劲儿,她一口气从下午三点翻到了晚上的十点半。翻完揉揉脖子,酸了。
十点半书城也已没多少人,书架处座椅处都已有几排灯已熄灭。
伸个懒腰望望窗外漆黑的夜再看看距闭馆时间还一个小时,她把历史书放一旁,按照惯例抽了张白纸胡乱涂鸦,这次随手涂涂画画写写的是盛浦周的喜好。
喜欢的口味,最爱光顾的餐厅,喜欢穿的衣服牌子,喜欢的招牌小动作,喜欢的书,喜欢的电影……
她那时候跟他大半年了,对他喜好琢磨的差不多了。边画边小声嘟囔:“盛先生你什么时候才能喜欢上我啊,让我从此有花不完的钱。”
“还有做不完的白日梦。”大概书城实在太静,她的嘟囔声被人听去,有人在她身后嘲笑她。
她吃惊的扭下身子,看到的是白方落。
阴柔的有点琢磨不透的一张脸。那时候是夏季,穿着极简的白色t恤,戴着眼镜,单肩背着双肩包,手里拿了一堆书大概是正准备去结账。她回头时,他向前迈一步抓起了她涂抹过的白纸。
她大惊失色,站起来抢,没抢回来。白方落人高马大。
人高马大的白方落迅速浏览完她涂抹的东西,轻嗤了声。
她白纸上写了:
想要很多很多的钱之搞定老板大作战。
1)不动声色靠近了他,了解到的关于他的喜好如下:……
2)关于他奶奶的喜好。奶奶的喜欢她还没开始写。
“还给我!”秘密被人看完了,她气急败坏,不顾是在图书馆,她几乎是吼出来的。
跳站起来再去抢,还是没抢到。却看白方落迅速的拿出手机拍了照片存了起来,拍完把白纸丢给她,在她拿起白纸时,又咔嚓拍了张她面如土色的照片。
拍完,他轻蔑的笑:“曾跟盛先生吃过几次饭了,听人问起他身边近期好像多了只小尾巴出入他家。他解释说是他朋友的小表妹,是个很单纯又在工作上上进的小家伙。呵。”
他打量她,白色t恤+背带牛仔短裤:“刚毕业没多久吧,学生气息倒是浓厚,跟你的野心还真不成正比。借着朋友小表妹的头衔竟不动声色想做老板娘呢。”他微低头靠近她一些,喷出薄荷味的气息,“你说我把照片发给盛先生看,他该是什么反应。是觉得自己看走了眼你这小家伙的单纯,还是会大吃一惊你的上进心真的很强烈。”
“你多管闲事!”宋莱骂他。同时后退一步距他的气息远了点。
太没礼貌又变态的男人了。
白方落看她气鼓鼓的,很乐,表情邪邪的:“脾气还不小。不过你们盛总不在乎感情不知道吗?他的感情都是用来利益交换的。你个小孩能给他带来什么,完全不够格。”他再打量打量她,“想要钱不如跟着我,陪我一晚5万怎么样,一个月就有150万了。这钱好赚啊。”
她太不喜欢这么没分寸又多管闲事的男人了。朝他翻个白眼,她没再说话,抓起白纸撕烂从桌上摸起背包离开。
书城里,在白方落面前她表现的倒是挺硬气,但回家后一直惴惴不安,甚至被吓的都发起了高烧,发了三天高烧,请假三天盛浦周有打电话过来问候,她接起都在惴惴不安,心里揣测他有没有知道,知道后会怎么看她,她该多丢人。
惴惴不安了大概一个多月,风平浪静,没任何事儿发生。后来无意间在茶水间听人抱怨说她的客户,白氏置业的二公子白方落前不久接了调令去悉尼分公司开展业务了,大概以后就在那边定居了,现在换了个人跟她对接工作,她各种不适。
她捂着咖啡杯心里窃喜,原来白方落不在东城了。但还是又惴惴不安的,怕他打电话或者发消息在盛浦周面前拆穿自己。旁敲侧击盛浦周,问他跟白方落熟不熟,盛浦周说倒是一起吃过几顿饭,但说不上太熟,平日里并不联系。
白方落大概不会无聊到跟一个不太联系的人说她这么一个小虾米的破事儿,这么想着,她算是稍稍放下心来。
现在都三年过去了,就算见了白方落,他大概也不记得她是谁了吧。
她的心慌不安真无聊。回个神,宋莱对盛浦周笑笑:“没事儿。”
作者有话要说: 秦老师得下章出来了~
好想这篇文写个带感的斯文败类人物~
ps:是不是故事很不吸引人,留言好少,对小爱来说,留言就是更新动力~o(╥﹏╥)o
第13章 疯女人(1)
两个人吃过饭回到家的时候是晚上八点钟。
宋莱中午搬家的时候把盛浦周曾给她用过的手帕放在了客厅茶几上。
盛浦周脱去大衣朝沙发前走的时候看到手帕微弯腰拿起来望眼一回家就直奔卧室的宋莱:“手帕洗的还挺香。”淡淡的肥皂香味。
宋莱摸卧室门把手的手微停下,回头对他笑了笑。
盛浦周再望她:“先稍等会儿进卧室,我昨天出差回来给你买了个礼物。”买礼物原本打算出差回来哪天有空请她吃饭时候给她的。没想木工坊出事儿,现在她就住在了他家。说话间,他去了自己卧室。没多久,出来递给宋莱一个精致漂亮的小盒子。她接过来打开是支派克卓尔紫砂流年墨水笔。
她喜欢收藏钢笔,不论价格,不论式样,好用就行。盛浦周知道她这习惯,以前出差也偶尔会买支钢笔给她。除了钢笔,他也送过其他礼物,而他的礼物大都有些贵重,她那时候大概真是穷到见钱眼开,他送礼物她从来都是乐得接受。
现在心境不同往昔,这个有点贵重的礼物她不想要,抬头看看他,宋莱说:“我住你这儿够麻烦你了,礼物就不要了。”
“买了就拿着吧。”盛浦周淡淡看她。
三年了,大概是长大成熟了,这两天的几次接触让盛浦周觉得眼前的小姑娘性子比以前内敛又收敛好多,以前那个天真烂漫古灵精怪的小女孩儿已远去,不过现在少女感依旧十足却多了沉稳气息的女孩子也不错,抿抿唇,大概是不想她太有心理负担,他补充一句,“你给我奶奶做的茶叶罐我可是不准备付钱的。”
泛着干净气息的盛先生给人的感觉实在太舒服了。宋莱笑下接过,问他家里需不需要什么小装饰品,她想给他也做几个。盛浦周点头说可以,做什么都可以,转瞬告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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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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氛围也棒,进去一片静默无声的书香气。她有时候去那边买点历史书讨好盛浦周奶奶,有时候带着电脑过去办公,也有时候纯看书。
看书看累了,或者工作累了,她喜欢随手抽张携带的白纸用铅笔胡乱涂鸦。
沙沙作响的声音会让她放松下来。
书城晚上营业到十一点半。一般十一点就没人了。有天看本历史书看的太起劲儿,她一口气从下午三点翻到了晚上的十点半。翻完揉揉脖子,酸了。
十点半书城也已没多少人,书架处座椅处都已有几排灯已熄灭。
伸个懒腰望望窗外漆黑的夜再看看距闭馆时间还一个小时,她把历史书放一旁,按照惯例抽了张白纸胡乱涂鸦,这次随手涂涂画画写写的是盛浦周的喜好。
喜欢的口味,最爱光顾的餐厅,喜欢穿的衣服牌子,喜欢的招牌小动作,喜欢的书,喜欢的电影……
她那时候跟他大半年了,对他喜好琢磨的差不多了。边画边小声嘟囔:“盛先生你什么时候才能喜欢上我啊,让我从此有花不完的钱。”
“还有做不完的白日梦。”大概书城实在太静,她的嘟囔声被人听去,有人在她身后嘲笑她。
她吃惊的扭下身子,看到的是白方落。
阴柔的有点琢磨不透的一张脸。那时候是夏季,穿着极简的白色t恤,戴着眼镜,单肩背着双肩包,手里拿了一堆书大概是正准备去结账。她回头时,他向前迈一步抓起了她涂抹过的白纸。
她大惊失色,站起来抢,没抢回来。白方落人高马大。
人高马大的白方落迅速浏览完她涂抹的东西,轻嗤了声。
她白纸上写了:
想要很多很多的钱之搞定老板大作战。
1)不动声色靠近了他,了解到的关于他的喜好如下:……
2)关于他奶奶的喜好。奶奶的喜欢她还没开始写。
“还给我!”秘密被人看完了,她气急败坏,不顾是在图书馆,她几乎是吼出来的。
跳站起来再去抢,还是没抢到。却看白方落迅速的拿出手机拍了照片存了起来,拍完把白纸丢给她,在她拿起白纸时,又咔嚓拍了张她面如土色的照片。
拍完,他轻蔑的笑:“曾跟盛先生吃过几次饭了,听人问起他身边近期好像多了只小尾巴出入他家。他解释说是他朋友的小表妹,是个很单纯又在工作上上进的小家伙。呵。”
他打量她,白色t恤+背带牛仔短裤:“刚毕业没多久吧,学生气息倒是浓厚,跟你的野心还真不成正比。借着朋友小表妹的头衔竟不动声色想做老板娘呢。”他微低头靠近她一些,喷出薄荷味的气息,“你说我把照片发给盛先生看,他该是什么反应。是觉得自己看走了眼你这小家伙的单纯,还是会大吃一惊你的上进心真的很强烈。”
“你多管闲事!”宋莱骂他。同时后退一步距他的气息远了点。
太没礼貌又变态的男人了。
白方落看她气鼓鼓的,很乐,表情邪邪的:“脾气还不小。不过你们盛总不在乎感情不知道吗?他的感情都是用来利益交换的。你个小孩能给他带来什么,完全不够格。”他再打量打量她,“想要钱不如跟着我,陪我一晚5万怎么样,一个月就有150万了。这钱好赚啊。”
她太不喜欢这么没分寸又多管闲事的男人了。朝他翻个白眼,她没再说话,抓起白纸撕烂从桌上摸起背包离开。
书城里,在白方落面前她表现的倒是挺硬气,但回家后一直惴惴不安,甚至被吓的都发起了高烧,发了三天高烧,请假三天盛浦周有打电话过来问候,她接起都在惴惴不安,心里揣测他有没有知道,知道后会怎么看她,她该多丢人。
惴惴不安了大概一个多月,风平浪静,没任何事儿发生。后来无意间在茶水间听人抱怨说她的客户,白氏置业的二公子白方落前不久接了调令去悉尼分公司开展业务了,大概以后就在那边定居了,现在换了个人跟她对接工作,她各种不适。
她捂着咖啡杯心里窃喜,原来白方落不在东城了。但还是又惴惴不安的,怕他打电话或者发消息在盛浦周面前拆穿自己。旁敲侧击盛浦周,问他跟白方落熟不熟,盛浦周说倒是一起吃过几顿饭,但说不上太熟,平日里并不联系。
白方落大概不会无聊到跟一个不太联系的人说她这么一个小虾米的破事儿,这么想着,她算是稍稍放下心来。
现在都三年过去了,就算见了白方落,他大概也不记得她是谁了吧。
她的心慌不安真无聊。回个神,宋莱对盛浦周笑笑:“没事儿。”
作者有话要说: 秦老师得下章出来了~
好想这篇文写个带感的斯文败类人物~
ps:是不是故事很不吸引人,留言好少,对小爱来说,留言就是更新动力~o(╥﹏╥)o
第13章 疯女人(1)
两个人吃过饭回到家的时候是晚上八点钟。
宋莱中午搬家的时候把盛浦周曾给她用过的手帕放在了客厅茶几上。
盛浦周脱去大衣朝沙发前走的时候看到手帕微弯腰拿起来望眼一回家就直奔卧室的宋莱:“手帕洗的还挺香。”淡淡的肥皂香味。
宋莱摸卧室门把手的手微停下,回头对他笑了笑。
盛浦周再望她:“先稍等会儿进卧室,我昨天出差回来给你买了个礼物。”买礼物原本打算出差回来哪天有空请她吃饭时候给她的。没想木工坊出事儿,现在她就住在了他家。说话间,他去了自己卧室。没多久,出来递给宋莱一个精致漂亮的小盒子。她接过来打开是支派克卓尔紫砂流年墨水笔。
她喜欢收藏钢笔,不论价格,不论式样,好用就行。盛浦周知道她这习惯,以前出差也偶尔会买支钢笔给她。除了钢笔,他也送过其他礼物,而他的礼物大都有些贵重,她那时候大概真是穷到见钱眼开,他送礼物她从来都是乐得接受。
现在心境不同往昔,这个有点贵重的礼物她不想要,抬头看看他,宋莱说:“我住你这儿够麻烦你了,礼物就不要了。”
“买了就拿着吧。”盛浦周淡淡看她。
三年了,大概是长大成熟了,这两天的几次接触让盛浦周觉得眼前的小姑娘性子比以前内敛又收敛好多,以前那个天真烂漫古灵精怪的小女孩儿已远去,不过现在少女感依旧十足却多了沉稳气息的女孩子也不错,抿抿唇,大概是不想她太有心理负担,他补充一句,“你给我奶奶做的茶叶罐我可是不准备付钱的。”
泛着干净气息的盛先生给人的感觉实在太舒服了。宋莱笑下接过,问他家里需不需要什么小装饰品,她想给他也做几个。盛浦周点头说可以,做什么都可以,转瞬告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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