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牌农女 作者:亦函

    第257章 啃不得

    叶知秋半是清醒半是迷糊地出了门,就见院子里站着一个穿着粗布衣服的老汉,伛偻着身子四下打量。一看到她,脸上的皱纹绽开一朵花。

    “闺女,你还认得我不?”

    叶知秋觉得这老汉有几分眼熟,揉了揉眼睛细细打量半晌,便认出来了,惊喜地喊道:“耿大叔!”

    “对对对,是我,是我。”耿老汉一个劲儿地点头,“闺女你真是好记性,这都好几年没见面儿了,我还当你认不得我了呢。”

    叶知秋记性素来不差,更何况耿老汉还是给她带来第一桶金的人,自是没那么容易忘记。赶忙把他请到堂屋落座,倒水端点心,殷勤招待。

    想起那年进城,在路上遇到叶知秋和虎头拦车时的情形,耿老汉感触良多,“第一次见你,我就瞅着你是个能干的孩子,打心眼儿里羡慕谁家娶了你这么个能干的媳妇儿,后来才知道你还没成亲呢。

    这才几年的工夫啊,你就挣出这么大的家业来。我要是能有你这么个闺女啊,祖坟都该冒青烟了!”

    叶知秋笑着摆了摆手,“耿大叔,你快别这么夸我。要是你卖给我土豆,我也没那么快挣到本钱,说不定现在还在受穷,我得好好谢谢你呢。”

    耿老汉毫不居功,“那土豆放在我家,也就是喂猪的货。你能拿去挣钱,那是你的本事,谢我干啥?再说了,这几年你往我们家送的东西还少啊?”

    第一年收了菜,叶知秋去了一趟耿家村,给耿家送了一些南瓜、土豆、西红柿和辣椒,让他们尝鲜。当时耿老汉带着小儿子出去做买卖了,没能见上面。

    后来忙了,就没再亲自去。只是每逢收菜的时候,都不忘打发人给耿家送上一些,耿家的两个儿媳妇也来回过一次礼。拿了两只鸡,却换回半车的东西。

    她们大概觉得以少换多不好意思,从那以后就再没来过。

    耿老汉和小儿子这一出去就是两年多,前些日子才回清阳府。到家歇了歇脚,就赶来找叶知秋。不巧她去闻府帮忙操办寿宴,扑了个空。听人说她今天下午回来,就算着时间过来了。

    叶知秋见他两手空空,话语之中又多急切,不像是来串门联络感情的,便问道:“耿大叔,你急着来找我是不是有什么事儿啊?”

    “对,有事儿。”耿老汉点了一下头,赶紧说明来意,“闺女,你还记得我跟你说的那个番商不?我和我们家老二出去走买卖,回来的路上,在西北边儿的一个镇子上碰见他了。

    他又倒腾了几车番国的玩意儿,四处寻摸人换卖呢。我记着你跟我说过,想跟他做买卖,就问了他一声。他听说你认得那土豆,还知道怎么种,别提多高兴了,二话不说就跟我回来了……”

    叶知秋精神大振,困意全消,不等他把话说完,就迫不及待地问:“耿大叔,那个番商现在在哪儿呢?”

    “在我家呢。”耿老汉答道,“我原本想带他一块儿来的,又怕你没回来,白跑一趟,就让他跟家等着了。闺女,你要是急着见他,我这就回家把他接过来。”

    叶知秋心里惦记着他说的那几车番国玩意儿,恨不能马上看看都有些什么,一时半刻都等不了,“耿大叔,你稍微等我一会儿,我跟你去耿家村。”

    耿老汉巴不得她去,“行,行,正好上我们家吃顿饭去。”

    叶知秋顾不上客气,回房湿了条帕子,避开伤口擦了擦脸,又换了身衣服,带上装钱的挎包出了门。

    耿老汉是赶牛车来的,她嫌速度太慢,把在厢房睡觉的二胖喊起来,套了一辆马车,和耿老汉一起坐上去,直奔耿家村。另外找了一个巡护队的小伙子,赶了牛车随后跟去。

    从山坳到耿家村,有将近十里的山路。马车走得快,也要两盏茶的工夫。路上无事可做,叶知秋便跟耿老汉打听番商的详细情况,说了半天才想起来问,“对了,耿大叔,那番商叫什么名字啊?”

    不等答话,耿老汉就先笑了起来,“上回来他跟我说他叫啥,我没听明白也没记住,这回我问明白了,他叫啃不得。”

    叶知秋以前听惯了各种各样的外国人名,只觉耿老汉音译得有趣。二胖却是第一次听说有人叫这样的名字,前仰后合地笑道:“还啃不得,难不成他是根带刺儿的骨头?这番商的名字起得也太逗了。”

    二胖人如其名,是个小胖子。今年刚满十六岁,性子活泼开朗。巡护队组建之后,代替多寿成了叶知秋的专职司机。这孩子心宽体胖,唯一的爱好就是睡觉,有空就眯上一觉。

    “可不是嘛。”耿老汉乐得胡子一抖一抖的,“我家你婶子和两个嫂子,每喊他一回就笑一回。”

    三人说说笑笑地到了耿家村,马车在耿家门外停下。耿老汉的几个孙子孙女儿聚在院子里,围着一个形容奇特的人叽叽喳喳地嘻戏玩闹。

    那人三十多岁的年纪,高鼻梁,深眼窝,皮肤白皙,一脸络腮胡子。胡茬短短的,浓黑茂密,加上两条粗重的眉毛,半张脸都被遮了去。

    身形高大魁梧,身上穿着类似于中衣的白衣白裤,腰间斜着系了一条轻软的皮毛短裙。一头浓黑鬈曲的头发,学着中原人的样子拢在头顶,梳成发髻,用一枚粗银簪子别住。

    左边耳朵上并排戴着两枚耳钉,同样是粗银材质,形状像两条小蛇。这古今中外的装扮集中在他身上,并没有显得不伦不类,反倒有几分粗犷质朴的美感。

    见耿老汉引着一位年轻的姑娘进了院子,大步迎了过来,一手背在腰后,一手按在胸口,深深地弯下腰去,“叶小姐,见到你我很荣幸。”

    声音低沉,略带一丝沙哑,属于很有磁性的男中音。只是中原话说得不太标准,语调有些生硬,似乎还带有什么地方的口音,尾音放得很轻柔。

    叶知秋福身还了一礼,见他眼神黑亮,笑的时候露出一口整齐漂亮的白牙,心想如果他舍得把胡子刮干净,应该也在帅哥之列。

    耿婆子和大儿子并两个儿媳听到动静,都从屋里出来了。热情地打过招呼,将叶知秋和啃不得让到屋里。用瓷碗泡了茶,端上时令的瓜果。

    一番寒暄之后,叶知秋和啃不得相互做了自我介绍。他的姓很长,足有七八个字,叶知秋没听明白。名字应该是“肯伯特”,用他的口音说出来,的确很像“啃不得”。

    据肯伯特的说法,他是来自一个叫毗兹的小国。位于华楚国西北,中间隔着一个大梁国,还需要穿过一片很广阔的沙漠。他祖母是中原人,被第番商贩卖到毗兹国当了女奴,后来嫁给了他做游商的祖父。

    他有四分之一的中原血统,算是混血儿。

    毗兹国比较偏僻,半面国土都是沙漠,出产的物品很少。从小听祖母描述中原的繁华,他很是向往,长大之后就继承祖父的家业,做了游商。二十年的时间,走遍了中原和番域大大小小的国家,可谓见多识广。

    游商的生意并不怎么好做,中原的丝绸、茶叶、金银瓷器和笔墨纸砚很受番域各国的欢迎,而番域的东西在中原却不太吃得开。十次之中有七八次是满载而来,落魄而归。

    好在他志不在赚钱,依然乐此不疲。

    四年前他来到中原,在清阳府落难,得了耿老汉救济。回国途中,用省下的盘缠接连做了几桩小买卖,挣了十几两银子,贩了一批荷包绣鞋回去,卖了个好价钱。

    在与毗兹相邻的各国收购了几车货物,又折了回来。到华楚国西北边陲逛了好几个月,也没做成一桩买卖。之后就遇上了耿老汉父子二人,跟他们到清阳府来了。

    进门的时候没有看到多余的车马,叶知秋惦记看货,听他说完了自己经历,就问道:“你那几车货放在什么地方了?”

    “在我兄弟家的老屋呢。”耿老汉替肯伯特答道,“我们家人多地方小,放不开,我就给他送到那边儿去了,让我们家老大老二轮流看着。”

    叶知秋还担心肯伯特把货物寄放在商栈之类的地方了,听耿老汉一说,便有些等不及了,“我能去看看货吗?”

    “当然可以。”肯伯特很绅士地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叶小姐请。”

    肯伯特这次一共带来五车货物,雇了五个人押车。到耿家之后,就把押车的人遣走了。

    五车货物多半都是一些中原罕见的动物皮毛、木头和香料,还有粗银做成的饰品和器物,颇具异域风情。叶知秋对这些东西统统没兴趣,再众多货物之中淘了许久,找到了两包种子。

    一包是洋葱种子,另外一包竟是她最喜欢吃的草莓种子。她欢喜异常,当即出十两银子跟肯伯特买了下来。

    肯伯特没想到最不值钱的东西反倒卖了个高价,兴奋地吹了一串口哨,又操着半生不熟的中原话推销道:“叶小姐,我带来皮毛和首饰都是很好很好的,你要不要?”

    “不好意思,我不要那些东西,我就喜欢种子。”叶知秋笑着嘱咐他,“你下次再来,记得多给我带一些中原没有的植物或者种子。”

    她不买别的东西,肯伯特也没表现出丝毫失望的情绪,笑容可掬地答应下来。

    因为得了草莓种子,叶知秋不由想起自己喜欢的另外一种水果,“肯伯特,你走了那么多地方,知不知道哪里有葡萄园?”

    肯伯特起初不知道“葡萄”是什么东西,听她描述了一番之后,眼睛一亮,拉着她就跑,“叶小姐,请你跟我来!”

    ——RS( )

    第257章 啃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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