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吾命将休 作者:小狐昔里
据说有自我修养的刀客终于忍无可忍,他卷着自己的刀就地一个打滚,像是生怕后面的王怜花出手一般,他连着滚了三个滚,直到滚到窗边竟然直接纵身跳了下去,他摔伤了胳膊,可已是顾不得这个,拼了命地往西边跑。
“你不追?”
谭昭冲他翻了个白眼:“我以为你会追。”
“你确定是他?”他紧接着又问了一句。
王怜花十分干脆地摇了摇头:“不是,他就是个夜探香闺的登徒子。”
“但他却帮了我们一个大忙。”王怜花脸上晕荡起了然的笑容:“其实,你有没有想过凶手是个女人?”
女人?!
江湖上的女侠比例比男侠少很多,原因不外乎男人拥有天然力量上的优势和这个世道对女人的态度。但少却并不代表她们不出彩,相反坚定道心的女子在某种程度上更容易闯入名声。
“仵作说过,刀客身上的伤口约为寸余,伤口很浅用力巧劲十足,可你注意过没有,刀口的位置都是软肉,不碰骨就意味着可以用极少的力气完成完美的杀人。”王怜花在支开小孩去买酒后,说的话更加直白起来:“同样的,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这样的杀人,凶手要么手上力量不足,要么就是心狠手辣。”
“为什么不是后者?”
“状元郎,你果然不是江湖人。倘若他是后者,这种看着人灵魂痛苦湮灭的欲望一旦开启,绝不会只此一次。据我最近调查,京城并没有江湖人或者百姓被人放血……”
“啊——”他话没说完,楼下就传来刺耳的尖叫声。
谭昭心里一跳,跃到窗边望下去,正好看到一个血人踉跄着倒地,而他的后面跟着个握着把大响刀的男人,刀上染血,在冬日的阳光下闪烁着刺目的光芒。
更惶恐,这男子另一只手上还提着把银枪!
第34章吾与汝孰美(十二)
期限第二日结束,夜色深深谭昭才回到家,草草吃完李婶留的饭菜,一出门就撞上了……谭大娘。
“吓——娘,你怎么还没睡?”
谭大娘提着烛火,看着儿子瘦削的脸有些心疼,但儿子自从做官后陪她说话的时间越来越短,她既欣慰又心酸:“睡了又醒了,老了老了听着点动静就醒,猜着是你回来,这才出来看看。”
谭昭有些累,便劝着说:“这天也怪冷的,娘你还是早点回屋睡,儿子明天还要早起去面见皇上呢!”
“诶你等等!”谭大娘一听,立刻拉住谭昭的衣角:“儿啊,你老实告诉娘,昨儿那位姑娘……到底是不是!”
谭昭脑袋沉沉,有些不明白:“什么是不是?哪位姑娘啊?”他怎么不记得自己见过什么姑娘啊!
还跟她装糊涂,谭大娘嗓门一亮,直接点名:“就昨天穿红衣裳那姑娘,顶漂亮的那位。”
谭昭:……这让他怎么说好呢?说实话吧,她娘肯定不信,说谎话呢,她娘估计真爱听,所以呢,他想了想:“他啊,他是阿飞的亲人,来接小孩的。”
幸好幸好,今天阿飞跟着王怜花走了,而且他的还是实实在在的真话。
“这样啊,哎——”然后垂头丧气地离开。
谭昭:……
回到房间躺在床上,身体明明很疲惫,可却是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明明洗过澡了,鼻尖还是有若有似无的血腥味。
这人怕不是个疯子,他以前觉得玉罗刹这样的已经是顶级疯子,现在他觉得他宁愿跟顶级疯子打交道,也不愿意同被欲望支配的杀人疯子打交道。
系统:好的宿主,我知道了:)。
……
谭昭不去理会自家系统的加戏,趁着夜深人静头脑清醒,他将今天发生的事情都梳理了一遍,这好不容易有了些蛛丝马迹,后头却又死了人,还是在人来人往的闹市,血水染红的地面到现在还被人用杂草掩盖着。
想到这里,他突然有些头疼,这第一个死者是个刀客,却是死于自己的刀下,而这第二个同样也是刀客,同样也死于自己的刀下,据手握凶器的龙啸云交代,他离开客栈后就被申公豹袭击,他以为是对方心怀不忿便抢夺其刀,却未料到刀刚一入手便是粘腻的鲜血,而刚刚袭击他的申公豹则像是发了疯一样地往街上冲,龙啸云成自己是想去阻止对方的,谁知道不过是好心却变成了杀人嫌犯。
讲道理,如果谭昭为官稍微那么一点,这会儿龙啸云就已经被问罪、李寻欢已经被放出来了。
可是就是这么漏洞百出的证词,似乎在指引着另一条路。
谭昭觉得与其选择抽丝剥茧,倒不如釜底抽薪,玩一场大的。港真,他最讨厌和人捉迷藏了,这有些阴沟里的老鼠,不闻到味道它还真就不出来了!
定下方案,谭昭终于迷迷糊糊地睡去。
恋耽美
据说有自我修养的刀客终于忍无可忍,他卷着自己的刀就地一个打滚,像是生怕后面的王怜花出手一般,他连着滚了三个滚,直到滚到窗边竟然直接纵身跳了下去,他摔伤了胳膊,可已是顾不得这个,拼了命地往西边跑。
“你不追?”
谭昭冲他翻了个白眼:“我以为你会追。”
“你确定是他?”他紧接着又问了一句。
王怜花十分干脆地摇了摇头:“不是,他就是个夜探香闺的登徒子。”
“但他却帮了我们一个大忙。”王怜花脸上晕荡起了然的笑容:“其实,你有没有想过凶手是个女人?”
女人?!
江湖上的女侠比例比男侠少很多,原因不外乎男人拥有天然力量上的优势和这个世道对女人的态度。但少却并不代表她们不出彩,相反坚定道心的女子在某种程度上更容易闯入名声。
“仵作说过,刀客身上的伤口约为寸余,伤口很浅用力巧劲十足,可你注意过没有,刀口的位置都是软肉,不碰骨就意味着可以用极少的力气完成完美的杀人。”王怜花在支开小孩去买酒后,说的话更加直白起来:“同样的,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这样的杀人,凶手要么手上力量不足,要么就是心狠手辣。”
“为什么不是后者?”
“状元郎,你果然不是江湖人。倘若他是后者,这种看着人灵魂痛苦湮灭的欲望一旦开启,绝不会只此一次。据我最近调查,京城并没有江湖人或者百姓被人放血……”
“啊——”他话没说完,楼下就传来刺耳的尖叫声。
谭昭心里一跳,跃到窗边望下去,正好看到一个血人踉跄着倒地,而他的后面跟着个握着把大响刀的男人,刀上染血,在冬日的阳光下闪烁着刺目的光芒。
更惶恐,这男子另一只手上还提着把银枪!
第34章吾与汝孰美(十二)
期限第二日结束,夜色深深谭昭才回到家,草草吃完李婶留的饭菜,一出门就撞上了……谭大娘。
“吓——娘,你怎么还没睡?”
谭大娘提着烛火,看着儿子瘦削的脸有些心疼,但儿子自从做官后陪她说话的时间越来越短,她既欣慰又心酸:“睡了又醒了,老了老了听着点动静就醒,猜着是你回来,这才出来看看。”
谭昭有些累,便劝着说:“这天也怪冷的,娘你还是早点回屋睡,儿子明天还要早起去面见皇上呢!”
“诶你等等!”谭大娘一听,立刻拉住谭昭的衣角:“儿啊,你老实告诉娘,昨儿那位姑娘……到底是不是!”
谭昭脑袋沉沉,有些不明白:“什么是不是?哪位姑娘啊?”他怎么不记得自己见过什么姑娘啊!
还跟她装糊涂,谭大娘嗓门一亮,直接点名:“就昨天穿红衣裳那姑娘,顶漂亮的那位。”
谭昭:……这让他怎么说好呢?说实话吧,她娘肯定不信,说谎话呢,她娘估计真爱听,所以呢,他想了想:“他啊,他是阿飞的亲人,来接小孩的。”
幸好幸好,今天阿飞跟着王怜花走了,而且他的还是实实在在的真话。
“这样啊,哎——”然后垂头丧气地离开。
谭昭:……
回到房间躺在床上,身体明明很疲惫,可却是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明明洗过澡了,鼻尖还是有若有似无的血腥味。
这人怕不是个疯子,他以前觉得玉罗刹这样的已经是顶级疯子,现在他觉得他宁愿跟顶级疯子打交道,也不愿意同被欲望支配的杀人疯子打交道。
系统:好的宿主,我知道了:)。
……
谭昭不去理会自家系统的加戏,趁着夜深人静头脑清醒,他将今天发生的事情都梳理了一遍,这好不容易有了些蛛丝马迹,后头却又死了人,还是在人来人往的闹市,血水染红的地面到现在还被人用杂草掩盖着。
想到这里,他突然有些头疼,这第一个死者是个刀客,却是死于自己的刀下,而这第二个同样也是刀客,同样也死于自己的刀下,据手握凶器的龙啸云交代,他离开客栈后就被申公豹袭击,他以为是对方心怀不忿便抢夺其刀,却未料到刀刚一入手便是粘腻的鲜血,而刚刚袭击他的申公豹则像是发了疯一样地往街上冲,龙啸云成自己是想去阻止对方的,谁知道不过是好心却变成了杀人嫌犯。
讲道理,如果谭昭为官稍微那么一点,这会儿龙啸云就已经被问罪、李寻欢已经被放出来了。
可是就是这么漏洞百出的证词,似乎在指引着另一条路。
谭昭觉得与其选择抽丝剥茧,倒不如釜底抽薪,玩一场大的。港真,他最讨厌和人捉迷藏了,这有些阴沟里的老鼠,不闻到味道它还真就不出来了!
定下方案,谭昭终于迷迷糊糊地睡去。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