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冷冷道:“那你知道我是谁吗?”
大光头狰狞的说道:“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得罪的人一定很恨你,冤有头帐有主,你也别怨恨我们,老二!”
他的小弟扔过来一个小袋子,里面有一颗药丸,大光头指着药丸道:“这种药吃了之后会很嗨,不会感觉到一点疼痛,怎么样,我狼王还算仁义吗?”
“你叫狼王。”宋世超一惊:“当年那个杀了十几个警察的在逃通缉犯?”
狼王大笑:“哈哈,没想到这种地方,居然有人听说过我狼王的大名,好汉不提当年勇,都是以前的事情了。”
原来这人是福建这边一个声名狼籍的通缉犯,当然我并没有听说过。
我说道:“让我看看人质!”
狼王打个响指,一帮人闪开,只见从地窖口露出一对中年男女的脑袋,两人身后各有一个小弟,用刀架着他们的脖子。服务员激动地喊了一声:“爸,妈!”
我从服务员的表情判断,她确实没在演戏,人质是真的。
人质只露了个脸就被带下去了,这情势实在是很棘手,就算是宋星辰的实力也不可能救下他们。
我沉吟片刻,对宋星辰说道:“你的刀很快,把桡骨剔出来,及时送到医院我的手还能保住!”
人的小臂有两根长骨,分别是尺骨和桡骨,把桡骨剔了,这只手就再也使不上力气,基本等于废了。
宋星辰低喝道:“不行!我不允许你这样做。”
我说道:“难道我们眼睁睁看着人质被杀?”
宋星辰淡漠的回答:“我不管陌生人的死活,保护你的安全才是我职责。”
他突然举起刀,对那帮人喝道:“听好了,马上让我们走,否则我就杀光你们!”
狼王阴笑一声,道:“先割一个耳朵!”
下面传来一阵女人的尖叫声,然后一个血淋淋的耳朵被抛了上来,掉在地板上,服务员声嘶力竭地喊道:“妈!”
狼王果然心狠手辣,听着那女人的恸哭声,我一阵揪心,可是我知道,宋星辰无论如何都不会让我受伤的。
狼王得意洋洋的伸出五根手指:“你们好像意见不统一嘛,我再给你们五分钟商量一下,时间到了,我就再割一条舌头。”
宋星辰突然拔出刀子,那帮人也各自亮出武器,有两个人还拿着土枪,狼王说道:“看见没有,要杀你们是分分钟的事情,我已经很客气了!”
我突然意识到一件事情,那个疯子要我一根骨头,之前盯上我们的狙击手和歹徒大可以杀掉我再取骨,但他们都没这么做。
难道这个疯子只要一根骨头,不要我的命?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整个店里维持着剑拔弩张的气氛,我紧张得喉咙发干。突然外面开来一辆越野车,狼王朝外面一看,眼神立即大变。
下一秒,三个手榴弹似的东西扔了进来,不停冒烟,众人吓得乱作一团。宋星辰趁这个机会凌厉地冲上去,唰唰两刀,两名持枪小弟的手被砍断,拖着一道血线飞上半空。
“混蛋!”
狼王大骂一声,从腰间拔出一对手枪,指着宋星辰。宋星辰就地一滚,钻进地窖里,下面传来小弟的惨叫声。
烟雾越来越大,呛得屋里的人咳嗽不止,原来那不是手榴弹,而是烟雾弹,宋世超叫道:“小叔叔,赶紧跑吧!”
狼王的手下纷纷往外逃,这时外面传来一阵嗒嗒嗒的动静,只见最前面一排人纷纷倒下了,身上喷出一道道血雾,这次杀来的罪犯竟然在用轻机枪扫射。
我大吃一惊,我国的枪支管理一直都是全世界最为严峻的,对方是怎么弄来的轻机枪?莫非是通过特殊渠道从边境走私进来的?
如果是从边境走私的武器,那一切就说得清了。据说在九二年的时候,曾经进行过一场浩浩荡荡的扫毒大行动,当时云南平远的某村庄,仗着天高皇帝远,家家户户大肆贩毒,谋取暴利,为了抵御缉毒警察,他们深挖地道壕沟,从中越边境走私了大批军火来武装自己,其中不乏轻机枪,火箭炮,迫击炮等重武器!最终公安部出动了三千名全副武装的武警,经过五十多个昼夜奋战,才将这伙万恶的毒枭剿灭,还了平远一方清静,但仍有少数余孽转入地下,继续从事军火买卖,这次行动被称之为:平远事件,还拍成了电视剧。
此时我也来不及多想,迅速在墙根伏下,躲避子弹。
这时浓烟弥漫的雾里突然飞过来一样东西,原来是一只断手。宋世超吓得一哆嗦,然后宋星辰身法灵活地滚过来,他脸上溅了一点血道:“人质安全了!狼王跑掉了。”
我刚刚好像听见玻璃碎掉的声音,狼王应该是从窗户跳出去的。宋世超说道:“狼王以前是一个黑帮枪手,跟十几个警察在大马路上枪战,造成了轰动全省的五二三枪击大案,好多人以为他死了,想不到竟然还活着。”
我说道:“我不关心狼王的经历,我就想知道到底谁这么变态,要我一根骨头干嘛,炖汤吗?”
宋星辰幽幽的道:“会做出这种事情的,只有江北残刀的人了!”
我觉得有这个可能,那个组织里的罪犯个个行事风格古怪,每个人都有极其鲜明的个人标识,也许这次出现的就是一个喜欢收集骨头的变态。
枪声终于停了,店内的烟雾也散得差不多了,店里横七竖八地躺得到处是尸体。有三个是被宋星辰一刀封喉,剩下的则是被枪打死的,屋里到处是血,到处是枪眼,就像美国大片里的场景似的。
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那人好像穿着皮靴。然后他在门口停了一下,我听见一样物体掉在地上的声音,那人似乎在换弹夹。
宋星辰立即冲了出去,紧接着外面传来刀刃相触的声音,我们抬头一看,一个肌肉大汉正在和宋星辰厮杀!那人壮得像个动作明星,戴着蛤蟆镜和贝雷帽,身上到处是伤疤,穿一件黑色T恤衫,手里握着两把爪刀,竟然能和宋星辰杀个平手。
交手数回合后,宋星辰一刀砍在他的手臂上,砍出一条很长的口子,可是对方却连眉毛都没有皱一下,手上的动作仍旧不停,好像完全感觉不到痛苦。
他步步进逼,完全不防御,身上很快多了几道血淋淋的伤口。但是这种拼命的打法连宋得辰都有些忌惮,交手的间隙,宋星辰大喊:“你们先走,我马上就来!”
我关心道:“你自己保重。”
说完和宋世超跑了出来,从那壮汉身边经过的时候,他竟然朝我们掷了一把爪刀,幸好宋世超眼疾手快地将我拽开,那把爪刀钉在一棵树上。
我和宋世超沿着马路跑,跑了一阵子,我停下来喘口气,突然注意到侧面的树形状有点奇怪!
原来树前面站着一个人,他全身一-丝不挂,用颜料画成和树皮一样的伪装色。他嘴里叼着一根细管,我看见细管闪出一道银光,立即将宋世超推开。
细管里射出的针只差几毫米就射到宋世超,我正心存侥幸的时候,自己的脖子一疼,上面被吹了一根针!
大光头狰狞的说道:“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得罪的人一定很恨你,冤有头帐有主,你也别怨恨我们,老二!”
他的小弟扔过来一个小袋子,里面有一颗药丸,大光头指着药丸道:“这种药吃了之后会很嗨,不会感觉到一点疼痛,怎么样,我狼王还算仁义吗?”
“你叫狼王。”宋世超一惊:“当年那个杀了十几个警察的在逃通缉犯?”
狼王大笑:“哈哈,没想到这种地方,居然有人听说过我狼王的大名,好汉不提当年勇,都是以前的事情了。”
原来这人是福建这边一个声名狼籍的通缉犯,当然我并没有听说过。
我说道:“让我看看人质!”
狼王打个响指,一帮人闪开,只见从地窖口露出一对中年男女的脑袋,两人身后各有一个小弟,用刀架着他们的脖子。服务员激动地喊了一声:“爸,妈!”
我从服务员的表情判断,她确实没在演戏,人质是真的。
人质只露了个脸就被带下去了,这情势实在是很棘手,就算是宋星辰的实力也不可能救下他们。
我沉吟片刻,对宋星辰说道:“你的刀很快,把桡骨剔出来,及时送到医院我的手还能保住!”
人的小臂有两根长骨,分别是尺骨和桡骨,把桡骨剔了,这只手就再也使不上力气,基本等于废了。
宋星辰低喝道:“不行!我不允许你这样做。”
我说道:“难道我们眼睁睁看着人质被杀?”
宋星辰淡漠的回答:“我不管陌生人的死活,保护你的安全才是我职责。”
他突然举起刀,对那帮人喝道:“听好了,马上让我们走,否则我就杀光你们!”
狼王阴笑一声,道:“先割一个耳朵!”
下面传来一阵女人的尖叫声,然后一个血淋淋的耳朵被抛了上来,掉在地板上,服务员声嘶力竭地喊道:“妈!”
狼王果然心狠手辣,听着那女人的恸哭声,我一阵揪心,可是我知道,宋星辰无论如何都不会让我受伤的。
狼王得意洋洋的伸出五根手指:“你们好像意见不统一嘛,我再给你们五分钟商量一下,时间到了,我就再割一条舌头。”
宋星辰突然拔出刀子,那帮人也各自亮出武器,有两个人还拿着土枪,狼王说道:“看见没有,要杀你们是分分钟的事情,我已经很客气了!”
我突然意识到一件事情,那个疯子要我一根骨头,之前盯上我们的狙击手和歹徒大可以杀掉我再取骨,但他们都没这么做。
难道这个疯子只要一根骨头,不要我的命?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整个店里维持着剑拔弩张的气氛,我紧张得喉咙发干。突然外面开来一辆越野车,狼王朝外面一看,眼神立即大变。
下一秒,三个手榴弹似的东西扔了进来,不停冒烟,众人吓得乱作一团。宋星辰趁这个机会凌厉地冲上去,唰唰两刀,两名持枪小弟的手被砍断,拖着一道血线飞上半空。
“混蛋!”
狼王大骂一声,从腰间拔出一对手枪,指着宋星辰。宋星辰就地一滚,钻进地窖里,下面传来小弟的惨叫声。
烟雾越来越大,呛得屋里的人咳嗽不止,原来那不是手榴弹,而是烟雾弹,宋世超叫道:“小叔叔,赶紧跑吧!”
狼王的手下纷纷往外逃,这时外面传来一阵嗒嗒嗒的动静,只见最前面一排人纷纷倒下了,身上喷出一道道血雾,这次杀来的罪犯竟然在用轻机枪扫射。
我大吃一惊,我国的枪支管理一直都是全世界最为严峻的,对方是怎么弄来的轻机枪?莫非是通过特殊渠道从边境走私进来的?
如果是从边境走私的武器,那一切就说得清了。据说在九二年的时候,曾经进行过一场浩浩荡荡的扫毒大行动,当时云南平远的某村庄,仗着天高皇帝远,家家户户大肆贩毒,谋取暴利,为了抵御缉毒警察,他们深挖地道壕沟,从中越边境走私了大批军火来武装自己,其中不乏轻机枪,火箭炮,迫击炮等重武器!最终公安部出动了三千名全副武装的武警,经过五十多个昼夜奋战,才将这伙万恶的毒枭剿灭,还了平远一方清静,但仍有少数余孽转入地下,继续从事军火买卖,这次行动被称之为:平远事件,还拍成了电视剧。
此时我也来不及多想,迅速在墙根伏下,躲避子弹。
这时浓烟弥漫的雾里突然飞过来一样东西,原来是一只断手。宋世超吓得一哆嗦,然后宋星辰身法灵活地滚过来,他脸上溅了一点血道:“人质安全了!狼王跑掉了。”
我刚刚好像听见玻璃碎掉的声音,狼王应该是从窗户跳出去的。宋世超说道:“狼王以前是一个黑帮枪手,跟十几个警察在大马路上枪战,造成了轰动全省的五二三枪击大案,好多人以为他死了,想不到竟然还活着。”
我说道:“我不关心狼王的经历,我就想知道到底谁这么变态,要我一根骨头干嘛,炖汤吗?”
宋星辰幽幽的道:“会做出这种事情的,只有江北残刀的人了!”
我觉得有这个可能,那个组织里的罪犯个个行事风格古怪,每个人都有极其鲜明的个人标识,也许这次出现的就是一个喜欢收集骨头的变态。
枪声终于停了,店内的烟雾也散得差不多了,店里横七竖八地躺得到处是尸体。有三个是被宋星辰一刀封喉,剩下的则是被枪打死的,屋里到处是血,到处是枪眼,就像美国大片里的场景似的。
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那人好像穿着皮靴。然后他在门口停了一下,我听见一样物体掉在地上的声音,那人似乎在换弹夹。
宋星辰立即冲了出去,紧接着外面传来刀刃相触的声音,我们抬头一看,一个肌肉大汉正在和宋星辰厮杀!那人壮得像个动作明星,戴着蛤蟆镜和贝雷帽,身上到处是伤疤,穿一件黑色T恤衫,手里握着两把爪刀,竟然能和宋星辰杀个平手。
交手数回合后,宋星辰一刀砍在他的手臂上,砍出一条很长的口子,可是对方却连眉毛都没有皱一下,手上的动作仍旧不停,好像完全感觉不到痛苦。
他步步进逼,完全不防御,身上很快多了几道血淋淋的伤口。但是这种拼命的打法连宋得辰都有些忌惮,交手的间隙,宋星辰大喊:“你们先走,我马上就来!”
我关心道:“你自己保重。”
说完和宋世超跑了出来,从那壮汉身边经过的时候,他竟然朝我们掷了一把爪刀,幸好宋世超眼疾手快地将我拽开,那把爪刀钉在一棵树上。
我和宋世超沿着马路跑,跑了一阵子,我停下来喘口气,突然注意到侧面的树形状有点奇怪!
原来树前面站着一个人,他全身一-丝不挂,用颜料画成和树皮一样的伪装色。他嘴里叼着一根细管,我看见细管闪出一道银光,立即将宋世超推开。
细管里射出的针只差几毫米就射到宋世超,我正心存侥幸的时候,自己的脖子一疼,上面被吹了一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