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相间 作者:渊鸟
第 13 章
“我会的。”他点头,他不是情感型的热血动物,不会盲目地做出得不偿失的行动,为了以後的人生,他会遵循医生的嘱咐。但,到了紧急关头,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顾得了那麽多。
“好了,小向。”结束按摩,老医师直起身,招呼打一进门就站在窗边一语不发的雷向。“把你的朋友带回去吧。”
“别叫我小向。”雷向嫌恶地皱眉。
老医师呵呵笑,没有打算改的意思。
手掌撑著墙面,任天朗努力想靠自己的力量站起来,脚板接触到地板的那刹,一股刺心的痛猛地袭来。他咬紧牙,不让痛苦的表情显露出来。
但雷向还是敏锐地察觉到了他的痛楚,他快步走上去,想要抱起他。
他压住他的手,摇摇头,低声道:“我自己来。”男性的尊严不允许他在有行为能力的时候表示出懦弱。
雷向危险地眯起眼。
任天朗按住他手臂的手,稍微使力。
他目不转睛地望著他,全身散发出不可抗拒的坚决。他有他的坚持,不会因他人改变,即使那个人是雷向。
气氛僵持著。
过了几分锺,雷向紧绷的肌肉松弛下来,他垂下肩膀,自然地倒向他那边。
惊讶稍纵即逝,他微笑,伸手抓住他的肩膀借力站起来。
朝目瞪口呆的老医师点头示意,他抓住雷向的手臂拖著有点不稳的步伐离开医疗室。途中有好几次,雷向不耐地想采取更简单快捷的方法,但都被另一个人拒绝了。最令人奇怪的事雷向竟然没有大发脾气,只是烦躁地撩撩落下的发丝,然後更稳固地扶住他。
直到两人离开医疗室,老医师才重重地呼气,犹不敢相信发生在他眼前的一切。他看著雷向从小长大,也许因为环境,雷向自小就是个感情不易外显的孩子,总是冷冷淡淡地对待周围的人和事,对父母也不例外。可是刚才,他抱著那个少年冲进来的时候,脸上紧张的表情差点让他以为认错人了。本来已够大大跌破他的老花眼镜,没想到更令人惊奇的还在後头,他竟然对少年这般顺从!有满腹的不情愿却不知顾虑著什麽隐忍不发。像极了──对!像极了被驯兽师驯化的猛狮!纵然是百兽之王在驯兽师面前也不得不乖得像小猫咪。那个有驯兽师气质的少年,他想起,沈稳而质朴,俊朗平稳的外表之下是不可动撼的强硬。打个比方,如果说雷向是乱世的霸主那他是治世的贤君,如果说雷向是以狂嚣攫去旁人的视线那麽他是因为沈淀的稳决逐渐把人们吸引到他身边。迥异的外在,本质却出奇地相似。看是没有一点相同之处的两人,本质却有绝对的协调契合。这两个少年摩擦出来的火花,必然是璀璨夺目的吧。
老医师有预感,他们一定能成为生死相交一生一世的好朋友。
13
任天朗默默无声地坐进驾驶副座,他还没坐定,车已如离弦之箭驶出。
他差点没撞上玻璃,叹了口气,他看著邻座抿嘴目视前方的雷向,无可奈何地苦笑。他在生气。算了,别惹他了。本来想提醒他菜鸟不要开快车,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提醒,恐怕他会开得更快吧。
一个快速急转弯,轮胎摩擦地面发出刺耳的声音,他的身体向右倾去,又差点撞上车门。他抓好扶手,心里开始怀疑雷向是不是存心要整他。
视线斜过去,糟!他的嘴抿得更紧了。看来,有人惹怒他了,而且那个人不是谁,正好是他。他安静地坐好,免得火上加油。
直到窗外的车辆行人慢慢减少,感觉到不对劲,任天朗才不妙地开口,“你要载我去哪里?”这条路既不通往足球场也不通往他家。
“我家。”雷向回答得言简意赅。
“我不想去。”他一口拒绝,心里大概知道他的意思。
“不去也可以,只要你保证在脚伤痊愈之前不要上场。”他把车开入岔道,息了火。
“你老是走极端。”他握拳击额,疲惫地将身体靠在椅背上,“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形吗?”
“记得。”记得一清二楚。“两年前的全国大赛,也是九月。”
时光倒流,记忆回到了那个两人尚且稚嫩的夏天。
“快点放弃吧,你们输定了!”雷向居高临下,以一种盛气凌人的口气命令道。那时的他,还带著被骄纵惯的富家子弟特有的神气。坐在草地上的任天朗抱著抽筋地腿冷汗直冒,却还是不服气地朝挡住阳光地雷向抬起下巴,“比赛还没有结束,我绝对不会放弃!”
“只剩下十几分锺了,我还领先你一个球,你以为世界上真的有奇迹吗?告诉你,那纯粹是骗人的!”他轻蔑地扫过他的伤腿,“我奉劝你乖乖认输,要不然待会儿肯定不只是抽筋了。”
“抽筋算得了什麽?”他抹去额际冷汗,不服输地扬起眉,
“即使腿断了,我也要踢球!”
“好志气。做得到就站起来啊。”雷向傲慢道,“本少爷会彻彻底底地击败你,叫你再也说不出大话。”他根本不相信这个弱得不行的小子会创造出奇迹。
“等著瞧。”他回瞪过去,“我会让你知道,坚持和毅力会战胜一切。”
他撇撇嘴,露出不屑一顾的笑容。
“结果你赢了,我输了。”回想起那场让他初尝败绩的比赛,雷向显得很平静。十分锺内被连进两元曾是让他咬牙切齿的耻辱,可是现在想起来,他只觉得好笑和庆幸。假如不是任天朗挫败了他的傲慢,他至今仍是个不知天高地厚自以为天下老子第一的小子。而且……
“那你应该了解我的性格。”他睁开眼,直视他。
“为了足球可以牺牲一切的性格吗?”他的语调有些奇怪,“我早领教过了。”如果他喜欢的是女孩会不会好点?至少她眼中会全是他。
“你怎麽了?”他敏锐地问。
“你总是这样对待喜欢你的人吗?”总是不理会爱他的人的心情,为了理想,什麽都可以放弃,即使让他人受伤也不会停住脚步,呵,这就是男人的特质!
“你说什麽?”他的声音太模糊了,他听不清。
“没什麽。”他抬起头,重新启动引擎,冷静地看向前方,“我送你回家。”他在抱怨什麽?不是早知道了他爱上的人是一个男人、一个强悍不亚於他的男人?他谈的,是不寻常的恋爱,如果硬要套合世间一般的交往模式,只会落到悲惨的地步。而且,他要的,不是事事顺从的任天朗,而是身为男性的任天朗,有著坚强特质的任天朗。他是个自讨苦吃的人啊,他自嘲,明明知道著怜爱是不可触摸的禁忌,还是一头栽了下去,且不愿回头。
他瞄了他一眼,一声不吭,没有追问他改变主意的原因。他隐隐约约地知道,如果他问了,那麽事情再没有回转的余地。
一路上,两人有两人的心思。任天朗一直盯著窗外,看著美丽的景色飞驰而过。偶尔侧眼过去,只见雷向手握方向盘,视线不正不倚地向前看,嘴紧紧地抿成一条直线。
他心里叹了口气,自从他们的关系发生突变那一天起,他愈来愈喜欢唉声叹气了,动不动叹气叹到无力。他知道雷向在想什麽,也知道他担心他的身体。但是他要明白,他,任天朗,不是需要别人呵护的女孩子。他的地位是与他对等的,他并不需要他表现出过多的小心翼翼,那只会让他感觉到耻辱。他是男的,在恋爱关系中担任被动的一方不代表他想扮演女孩的角色,他很满意他的性别,不想从形式或本质上去改变它。
如果达不成共识,那麽这场所谓的“恋爱”对同样固执的两人而言,会是一场灾难。
当车经过一个分道口时,任天朗突然开口,“把车掉头。去你家。”
雷向颇为吃惊地转头。
“男人似乎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只相信实际行动。”他浅笑,随後又添了一句,“看前面小心开车,在完成梦想之前我还不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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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小向。”结束按摩,老医师直起身,招呼打一进门就站在窗边一语不发的雷向。“把你的朋友带回去吧。”
“别叫我小向。”雷向嫌恶地皱眉。
老医师呵呵笑,没有打算改的意思。
手掌撑著墙面,任天朗努力想靠自己的力量站起来,脚板接触到地板的那刹,一股刺心的痛猛地袭来。他咬紧牙,不让痛苦的表情显露出来。
但雷向还是敏锐地察觉到了他的痛楚,他快步走上去,想要抱起他。
他压住他的手,摇摇头,低声道:“我自己来。”男性的尊严不允许他在有行为能力的时候表示出懦弱。
雷向危险地眯起眼。
任天朗按住他手臂的手,稍微使力。
他目不转睛地望著他,全身散发出不可抗拒的坚决。他有他的坚持,不会因他人改变,即使那个人是雷向。
气氛僵持著。
过了几分锺,雷向紧绷的肌肉松弛下来,他垂下肩膀,自然地倒向他那边。
惊讶稍纵即逝,他微笑,伸手抓住他的肩膀借力站起来。
朝目瞪口呆的老医师点头示意,他抓住雷向的手臂拖著有点不稳的步伐离开医疗室。途中有好几次,雷向不耐地想采取更简单快捷的方法,但都被另一个人拒绝了。最令人奇怪的事雷向竟然没有大发脾气,只是烦躁地撩撩落下的发丝,然後更稳固地扶住他。
直到两人离开医疗室,老医师才重重地呼气,犹不敢相信发生在他眼前的一切。他看著雷向从小长大,也许因为环境,雷向自小就是个感情不易外显的孩子,总是冷冷淡淡地对待周围的人和事,对父母也不例外。可是刚才,他抱著那个少年冲进来的时候,脸上紧张的表情差点让他以为认错人了。本来已够大大跌破他的老花眼镜,没想到更令人惊奇的还在後头,他竟然对少年这般顺从!有满腹的不情愿却不知顾虑著什麽隐忍不发。像极了──对!像极了被驯兽师驯化的猛狮!纵然是百兽之王在驯兽师面前也不得不乖得像小猫咪。那个有驯兽师气质的少年,他想起,沈稳而质朴,俊朗平稳的外表之下是不可动撼的强硬。打个比方,如果说雷向是乱世的霸主那他是治世的贤君,如果说雷向是以狂嚣攫去旁人的视线那麽他是因为沈淀的稳决逐渐把人们吸引到他身边。迥异的外在,本质却出奇地相似。看是没有一点相同之处的两人,本质却有绝对的协调契合。这两个少年摩擦出来的火花,必然是璀璨夺目的吧。
老医师有预感,他们一定能成为生死相交一生一世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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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天朗默默无声地坐进驾驶副座,他还没坐定,车已如离弦之箭驶出。
他差点没撞上玻璃,叹了口气,他看著邻座抿嘴目视前方的雷向,无可奈何地苦笑。他在生气。算了,别惹他了。本来想提醒他菜鸟不要开快车,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提醒,恐怕他会开得更快吧。
一个快速急转弯,轮胎摩擦地面发出刺耳的声音,他的身体向右倾去,又差点撞上车门。他抓好扶手,心里开始怀疑雷向是不是存心要整他。
视线斜过去,糟!他的嘴抿得更紧了。看来,有人惹怒他了,而且那个人不是谁,正好是他。他安静地坐好,免得火上加油。
直到窗外的车辆行人慢慢减少,感觉到不对劲,任天朗才不妙地开口,“你要载我去哪里?”这条路既不通往足球场也不通往他家。
“我家。”雷向回答得言简意赅。
“我不想去。”他一口拒绝,心里大概知道他的意思。
“不去也可以,只要你保证在脚伤痊愈之前不要上场。”他把车开入岔道,息了火。
“你老是走极端。”他握拳击额,疲惫地将身体靠在椅背上,“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形吗?”
“记得。”记得一清二楚。“两年前的全国大赛,也是九月。”
时光倒流,记忆回到了那个两人尚且稚嫩的夏天。
“快点放弃吧,你们输定了!”雷向居高临下,以一种盛气凌人的口气命令道。那时的他,还带著被骄纵惯的富家子弟特有的神气。坐在草地上的任天朗抱著抽筋地腿冷汗直冒,却还是不服气地朝挡住阳光地雷向抬起下巴,“比赛还没有结束,我绝对不会放弃!”
“只剩下十几分锺了,我还领先你一个球,你以为世界上真的有奇迹吗?告诉你,那纯粹是骗人的!”他轻蔑地扫过他的伤腿,“我奉劝你乖乖认输,要不然待会儿肯定不只是抽筋了。”
“抽筋算得了什麽?”他抹去额际冷汗,不服输地扬起眉,
“即使腿断了,我也要踢球!”
“好志气。做得到就站起来啊。”雷向傲慢道,“本少爷会彻彻底底地击败你,叫你再也说不出大话。”他根本不相信这个弱得不行的小子会创造出奇迹。
“等著瞧。”他回瞪过去,“我会让你知道,坚持和毅力会战胜一切。”
他撇撇嘴,露出不屑一顾的笑容。
“结果你赢了,我输了。”回想起那场让他初尝败绩的比赛,雷向显得很平静。十分锺内被连进两元曾是让他咬牙切齿的耻辱,可是现在想起来,他只觉得好笑和庆幸。假如不是任天朗挫败了他的傲慢,他至今仍是个不知天高地厚自以为天下老子第一的小子。而且……
“那你应该了解我的性格。”他睁开眼,直视他。
“为了足球可以牺牲一切的性格吗?”他的语调有些奇怪,“我早领教过了。”如果他喜欢的是女孩会不会好点?至少她眼中会全是他。
“你怎麽了?”他敏锐地问。
“你总是这样对待喜欢你的人吗?”总是不理会爱他的人的心情,为了理想,什麽都可以放弃,即使让他人受伤也不会停住脚步,呵,这就是男人的特质!
“你说什麽?”他的声音太模糊了,他听不清。
“没什麽。”他抬起头,重新启动引擎,冷静地看向前方,“我送你回家。”他在抱怨什麽?不是早知道了他爱上的人是一个男人、一个强悍不亚於他的男人?他谈的,是不寻常的恋爱,如果硬要套合世间一般的交往模式,只会落到悲惨的地步。而且,他要的,不是事事顺从的任天朗,而是身为男性的任天朗,有著坚强特质的任天朗。他是个自讨苦吃的人啊,他自嘲,明明知道著怜爱是不可触摸的禁忌,还是一头栽了下去,且不愿回头。
他瞄了他一眼,一声不吭,没有追问他改变主意的原因。他隐隐约约地知道,如果他问了,那麽事情再没有回转的余地。
一路上,两人有两人的心思。任天朗一直盯著窗外,看著美丽的景色飞驰而过。偶尔侧眼过去,只见雷向手握方向盘,视线不正不倚地向前看,嘴紧紧地抿成一条直线。
他心里叹了口气,自从他们的关系发生突变那一天起,他愈来愈喜欢唉声叹气了,动不动叹气叹到无力。他知道雷向在想什麽,也知道他担心他的身体。但是他要明白,他,任天朗,不是需要别人呵护的女孩子。他的地位是与他对等的,他并不需要他表现出过多的小心翼翼,那只会让他感觉到耻辱。他是男的,在恋爱关系中担任被动的一方不代表他想扮演女孩的角色,他很满意他的性别,不想从形式或本质上去改变它。
如果达不成共识,那麽这场所谓的“恋爱”对同样固执的两人而言,会是一场灾难。
当车经过一个分道口时,任天朗突然开口,“把车掉头。去你家。”
雷向颇为吃惊地转头。
“男人似乎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只相信实际行动。”他浅笑,随後又添了一句,“看前面小心开车,在完成梦想之前我还不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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