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完结+番外_分节阅读
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完结+番外 作者:何书
让郑之南坐下后,李耀对郑之南说:“这位是萧掌柜,萧逸云,之南,跟萧掌柜问好。”
郑之南依言,恭敬地起身给萧逸云行礼。
萧逸云看起来三十多,成熟英挺,目光如炬,让郑之南不敢直视,问好后郑之南便坐在一旁,规规矩矩的一动不动。
萧逸云看着郑之南垂着眼眸的侧脸,腮帮酸涩,拳头紧握,久久后才慢慢松开,发红的眼眶也恢复了正常。
他端起茶杯对郑之南说:“之南小兄弟看着十分面善,像是我的一位故人。”
郑之南听对方语气和煦,有些拘谨的状态慢慢放松了下来,抬眸看向萧逸云,腼腆的笑了笑,没有搭话,不是他故意不搭,而是不知道怎么搭,毕竟他早就没有家人了。
对于郑之南的羞赧,萧逸云并没有介意,他性格十分爽朗也很健谈,听说是经常出海的商人,能言善道,没过一会儿,就用惊险的海上故事和郑之南熟络起来。
“你说你十几岁就跟着家人出海了?”
“是的。”
“不害怕吗?”
“刚出海的时候也怕,特别是遇上风浪,吓尿过,被大哥嘲笑了好多天。”
听到这话,郑之南笑出了声,因为脑海里仿佛有了一个画面般,很是逗趣。
“那后来呢?你什么时候敢独自率着队伍出海的?”
“二十二岁时,那是我第一次带着商队出海。”说到这句,萧逸云的语气颇为怅然,像是有什么未尽之言,拿着手里的酒杯,一饮而尽。
第290章
郑之南看着萧逸云,猜测是不是那一次商队损失惨重,所以才会有这般神情,不好再问,怕触及更深的回忆。
吃完这顿午饭后,李耀领着郑之南和萧逸云告别,临别前萧逸云送了一份见面礼给郑之南,是一块暖玉,刻着两条胖胖的鱼儿,尾巴甩在浪花上,十分童趣可爱,像是给小孩子戴的。
萧逸云说:“这块玉佩偶然所得,并不十分贵重,希望之南小兄弟不要嫌弃。”
萧逸云毕竟是李耀的客人,不管收或不收,郑之南都应该看李耀的神情行事,作为奴才,他没有拒绝的权利也没有接受的权利。但郑之南的这个神情落在萧逸云的眼里,便让他的心更痛上几分。
郑之南是郑家最小的孩子,也是最得宠爱的那一个,是义父义母的老来子,是疼到骨子里的心肝,三岁之前从未下过地,他不仅得宠爱,本身就是极聪明的孩子,四岁将《千字文》倒背如流,五岁读完《幼学琼林》、《古文观止》、《千家诗》,戏文中常常称呼一个人如玉一般,萧逸云活着这么大岁数,从未见过谁当得起这“如玉”二字,只有这个小弟,粉雕玉琢,聪明伶俐,金尊玉贵,宛若观音娘娘座下仙童,郑家从上至下无一不喜,无一不爱,因为大哥性格沉稳内敛,二哥喜欢结交朋友,应酬多,嫌弃小弟太小,主要是他们事情多,不怎么陪他玩,在萧逸云没出海之前,经常陪郑之南玩的人就是萧逸云,他出海之前,小弟红着眼眶,抱着他的腿说:“易哥哥,你要快点回来陪之南玩”。
他当时还笑着说:“一定快去快回,给你带许多好玩的,等你学到了《大学》没准我就到家了。”
他揉了揉眼眶说:“娘说海上凶险,不希望你去,之南什么都不要,易哥哥要顺利的回来。”才那么大点个人,小小的,穿着湛蓝色的锦衣,嘱咐他顺利回来,虽然还是要埋怨一句他为什么要去。
他用了大半年的时间,压着货物到了西幻岛,将船上的物品销售一空,然后用了几个月的时间修整,购买西幻岛的货物,准备运送回夏国,可船还未开走,便有逃出来的郑家忠仆前来寻他,让他勿要再回夏国,一旦回去,只怕是有去无回。
“郑家被抄了,满门抄斩,女眷被充入教坊司,郑家男子六岁以上全部菜市口问斩,吾主冤啊易笙。”
萧逸云原名叫易笙,是郑家收养的义子,其实说是义子,不过是因为他的父亲和郑家家主是朋友,他父母早逝无亲无故,便被接到了郑家,他那时不过二十来岁,虽然早就随商队出过几次海,见过很多大风浪,甚至看透生与死,他从不畏死,不然也不会独自带队在海上航行,但他却无法接受待他如亲子的义父义母惨死,无法接受大哥二哥,还有最小的小弟……郑家上下几百口人,竟都落得如此下场。
尤其是想到最小的小弟,皇宫那样凶险的地方,他那般娇贵,怎么熬得住,且还要受那等酷刑。
萧逸云受不了这样的刺激,大病一场,浑浑噩噩过了一年,遣散了跟在他身边的郑家奴仆海员,在西幻岛隐姓埋名,甚至跟着其他船队在海上航行,每次风浪来袭,所有人都躲在船舱里,只有他,好几次都忍不住想要走出去,任风浪将他席卷。
他也的确走出去过一回,只是没有死而已。
就这样习惯了新的身份后,萧逸云再也无法坐以待毙。
特别是脑海里一直回忆郑家的罪状,他便每每胸口憋闷,仿佛有东西要炸裂开一样。
什么行贿,什么买官,郑家所有入仕的子弟,没有一个是买的官,没有真本事,郑家的族长根本不允许子弟走出南洲,言行都需谨记郑家祖训,免得出了一个贪官鱼肉乡里。
萧逸云记得皇帝的样子,他南巡时,被安排在郑家,郑家为表敬重,衣食住行无一不精无一不美,那狗皇帝不止一次感慨,郑家儿竟比吾儿食的精,说这句话时,小弟正在吃一道甜品,是郑家善巧工的子弟研究出来的奶制品,属于私厨,就算是皇宫也没有这道甜品,郑家也根本没有想过要推广到民间,皇宫就更不可能获得方子了。
其实回想一桩桩一件件,郑家那个时候就走在了刀尖上,只等着狗皇帝挥刀。
那狗皇帝不过是见钱眼开,见不得竟有子民过得比他这个皇帝还要高雅精致,土匪上位果然改不了土匪本性,夏国李家开国之前,郑家高祖甚至还接济过着李家高祖,谁能想到一百多年后,郑家却还是应了中山狼之说。
想开的萧逸云隐姓埋名,拿着这块玉佩重新踏上了夏国的土地,开始了他的征途。
不过十多年,便从默默无闻的商人发展到了夏国第一海航商队,也是最大的商队,因为他们商队的老水手经验丰富,靠海的水卫队甚至请他们商队的老水手去指导训练,因为这一层关系,萧逸云获得了格外的海市权,因为物品精美,不论是海外的国家,海市夏国,都让他赚得满盆满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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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郑之南坐下后,李耀对郑之南说:“这位是萧掌柜,萧逸云,之南,跟萧掌柜问好。”
郑之南依言,恭敬地起身给萧逸云行礼。
萧逸云看起来三十多,成熟英挺,目光如炬,让郑之南不敢直视,问好后郑之南便坐在一旁,规规矩矩的一动不动。
萧逸云看着郑之南垂着眼眸的侧脸,腮帮酸涩,拳头紧握,久久后才慢慢松开,发红的眼眶也恢复了正常。
他端起茶杯对郑之南说:“之南小兄弟看着十分面善,像是我的一位故人。”
郑之南听对方语气和煦,有些拘谨的状态慢慢放松了下来,抬眸看向萧逸云,腼腆的笑了笑,没有搭话,不是他故意不搭,而是不知道怎么搭,毕竟他早就没有家人了。
对于郑之南的羞赧,萧逸云并没有介意,他性格十分爽朗也很健谈,听说是经常出海的商人,能言善道,没过一会儿,就用惊险的海上故事和郑之南熟络起来。
“你说你十几岁就跟着家人出海了?”
“是的。”
“不害怕吗?”
“刚出海的时候也怕,特别是遇上风浪,吓尿过,被大哥嘲笑了好多天。”
听到这话,郑之南笑出了声,因为脑海里仿佛有了一个画面般,很是逗趣。
“那后来呢?你什么时候敢独自率着队伍出海的?”
“二十二岁时,那是我第一次带着商队出海。”说到这句,萧逸云的语气颇为怅然,像是有什么未尽之言,拿着手里的酒杯,一饮而尽。
第290章
郑之南看着萧逸云,猜测是不是那一次商队损失惨重,所以才会有这般神情,不好再问,怕触及更深的回忆。
吃完这顿午饭后,李耀领着郑之南和萧逸云告别,临别前萧逸云送了一份见面礼给郑之南,是一块暖玉,刻着两条胖胖的鱼儿,尾巴甩在浪花上,十分童趣可爱,像是给小孩子戴的。
萧逸云说:“这块玉佩偶然所得,并不十分贵重,希望之南小兄弟不要嫌弃。”
萧逸云毕竟是李耀的客人,不管收或不收,郑之南都应该看李耀的神情行事,作为奴才,他没有拒绝的权利也没有接受的权利。但郑之南的这个神情落在萧逸云的眼里,便让他的心更痛上几分。
郑之南是郑家最小的孩子,也是最得宠爱的那一个,是义父义母的老来子,是疼到骨子里的心肝,三岁之前从未下过地,他不仅得宠爱,本身就是极聪明的孩子,四岁将《千字文》倒背如流,五岁读完《幼学琼林》、《古文观止》、《千家诗》,戏文中常常称呼一个人如玉一般,萧逸云活着这么大岁数,从未见过谁当得起这“如玉”二字,只有这个小弟,粉雕玉琢,聪明伶俐,金尊玉贵,宛若观音娘娘座下仙童,郑家从上至下无一不喜,无一不爱,因为大哥性格沉稳内敛,二哥喜欢结交朋友,应酬多,嫌弃小弟太小,主要是他们事情多,不怎么陪他玩,在萧逸云没出海之前,经常陪郑之南玩的人就是萧逸云,他出海之前,小弟红着眼眶,抱着他的腿说:“易哥哥,你要快点回来陪之南玩”。
他当时还笑着说:“一定快去快回,给你带许多好玩的,等你学到了《大学》没准我就到家了。”
他揉了揉眼眶说:“娘说海上凶险,不希望你去,之南什么都不要,易哥哥要顺利的回来。”才那么大点个人,小小的,穿着湛蓝色的锦衣,嘱咐他顺利回来,虽然还是要埋怨一句他为什么要去。
他用了大半年的时间,压着货物到了西幻岛,将船上的物品销售一空,然后用了几个月的时间修整,购买西幻岛的货物,准备运送回夏国,可船还未开走,便有逃出来的郑家忠仆前来寻他,让他勿要再回夏国,一旦回去,只怕是有去无回。
“郑家被抄了,满门抄斩,女眷被充入教坊司,郑家男子六岁以上全部菜市口问斩,吾主冤啊易笙。”
萧逸云原名叫易笙,是郑家收养的义子,其实说是义子,不过是因为他的父亲和郑家家主是朋友,他父母早逝无亲无故,便被接到了郑家,他那时不过二十来岁,虽然早就随商队出过几次海,见过很多大风浪,甚至看透生与死,他从不畏死,不然也不会独自带队在海上航行,但他却无法接受待他如亲子的义父义母惨死,无法接受大哥二哥,还有最小的小弟……郑家上下几百口人,竟都落得如此下场。
尤其是想到最小的小弟,皇宫那样凶险的地方,他那般娇贵,怎么熬得住,且还要受那等酷刑。
萧逸云受不了这样的刺激,大病一场,浑浑噩噩过了一年,遣散了跟在他身边的郑家奴仆海员,在西幻岛隐姓埋名,甚至跟着其他船队在海上航行,每次风浪来袭,所有人都躲在船舱里,只有他,好几次都忍不住想要走出去,任风浪将他席卷。
他也的确走出去过一回,只是没有死而已。
就这样习惯了新的身份后,萧逸云再也无法坐以待毙。
特别是脑海里一直回忆郑家的罪状,他便每每胸口憋闷,仿佛有东西要炸裂开一样。
什么行贿,什么买官,郑家所有入仕的子弟,没有一个是买的官,没有真本事,郑家的族长根本不允许子弟走出南洲,言行都需谨记郑家祖训,免得出了一个贪官鱼肉乡里。
萧逸云记得皇帝的样子,他南巡时,被安排在郑家,郑家为表敬重,衣食住行无一不精无一不美,那狗皇帝不止一次感慨,郑家儿竟比吾儿食的精,说这句话时,小弟正在吃一道甜品,是郑家善巧工的子弟研究出来的奶制品,属于私厨,就算是皇宫也没有这道甜品,郑家也根本没有想过要推广到民间,皇宫就更不可能获得方子了。
其实回想一桩桩一件件,郑家那个时候就走在了刀尖上,只等着狗皇帝挥刀。
那狗皇帝不过是见钱眼开,见不得竟有子民过得比他这个皇帝还要高雅精致,土匪上位果然改不了土匪本性,夏国李家开国之前,郑家高祖甚至还接济过着李家高祖,谁能想到一百多年后,郑家却还是应了中山狼之说。
想开的萧逸云隐姓埋名,拿着这块玉佩重新踏上了夏国的土地,开始了他的征途。
不过十多年,便从默默无闻的商人发展到了夏国第一海航商队,也是最大的商队,因为他们商队的老水手经验丰富,靠海的水卫队甚至请他们商队的老水手去指导训练,因为这一层关系,萧逸云获得了格外的海市权,因为物品精美,不论是海外的国家,海市夏国,都让他赚得满盆满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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