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士修行,首要是悟性,其次是灵气,悟性是修行之本,没有悟性,就无法感悟大道,晋升境界,灵气是护道之基,神族神力,妖族妖气,巫族巫力都源自灵气,修行路上灾劫重重,没有灵气,就没有力量,修士就会陨落在各种灾劫之下。
事实上,悟性高绝的修士在任何种族中都是少数,所以灵气反而成为普通修士最看重的要素,故而后世又称修士为练气士。
灵气乃是大道衍生之气,是不同大道的灵气各不相同,修炼不同大道的修士,需要的灵气也不相同。
大道无处不在,故而灵气无处不有,可是只有那些灵地的灵气才会更加密集,更有利于修士吸纳灵气。
早期的洪荒,灵地分三级,一是普通灵地,这类灵地已经能够生长普通的灵物,第二等是宝地,可以生长天材地宝等宝物,第三等是福地,可以产生大道奇物等神物。
后来元始创立种植之法,以灵植聚灵气,能将普通地方的灵气浓郁程度后天提升为灵地、宝地甚至福地的程度。后来元始又在昆仑山创出龙脉,龙脉不断衍生到洪荒各处,慢慢分成二级,高级者龙脉,低级者灵脉。
有聚拢灵气之效可称灵脉,灵脉若能聚拢混元大道级别的灵气,可称龙脉。
因为灵脉和灵地可以生长灵植灵物,而灵植灵物一颗辅助修行,二可以增强种族气运,所以一直是洪荒各族生灵争夺的对象,大部分战争都源自于对灵脉和领地的争夺。
妖族发动战争,征伐神族,看重的就是八大神国的灵脉和领地资源。
元始的提议,将灵脉牵走,这就让妖族抢下神族的地盘也没有用处,当然,神族不可能把所有灵脉都牵走,最多也只是把神国龙脉级别的灵脉牵走。
至于割裂福地,牵引到星空让其衍化成星辰,那就更是绝妙的主意。
妖族之所以可怕,就在于他那无休无止的炮灰大军,可是在星空之上,想要移动,除了运用自身的力量飞行以外,就只能通过传送法阵和各种载人飞行的法宝。
想凭自己的力量飞渡星辰,最少也得是真仙境界。
传送法阵运转需要大量的灵物资源,而载人的法宝虽然常见,可是要能在星辰间飞行的法宝至少也得是天级法宝,而能一次运送百人以上的飞行法宝,至少也得是仙宝级别的法宝。
注:前文说过,法宝分为九级十八阶七十二品:至宝,灵宝,仙宝(仙器),天、地、玄、黄级法宝,法器,灵器。每一等级分上下两阶,每一阶分极、上、中、下四品。
所以星空旅行是一种成本极高的行为,星空战争是无法使用炮灰战术的。
不能动用炮灰,神族有信心以一当十灭掉来犯之敌。
元始的提议,得到了各位神族老祖的响应。
按照元始的计划,神族将以本族所有的近百颗初始星辰为核心,再造千颗左右的星辰,初始星辰由一块神域炼制而成,而普通星辰则由一片完整的山脉群炼制而成。
等星辰炼好之后,每颗初始星辰上布置三百到五百名神族,若干名上位神和至少一位先天大神坐镇,普通星辰上布置五十到一百名神族,由一位上位神坐镇。
这样一来,将有十万左右的神族生活在星辰之上,剩余的神族将生活在洪荒的两大神国之中。
初步商议好之后,各位老祖回返各自道场。
而三清则一齐回到昆仑山。
三人坐定,元始和通天先朝太上道:“恭喜大哥证就后天混元。”
太上道:“这也是机缘巧合,吾本来想的是,先将力量大道修炼到亚圣巅峰,然后再修炼功德圣道,其实吾还没有打算那么早就证后天圣道。”
通天道:“大哥的这后天混元大道有何奥妙,竟然能够在绝因断果的幻境内证道。”
太上道:“吾在那幻境中失去了一切力量,实力还不如洪荒最低的气境妖族,想来想去,不如顺势而为,于是便顺应幻境的规则从零开始修炼。”
太上缓了口气,继续道:“这一次修炼,吾先是感应幻境中的灵气,幻境只是隔绝了神识,但是其本身肯定是有灵气存在。终于,让吾感应到了灵气,从此进入气境下阶聚气境,然后再经炼气、修炼到凝气境。在突破到丹境之前,吾想到一点,未来证道需要有灵宝,所以需要提前准备好修炼对应的法宝,而吾身边,神物倒是有一些,但是境界低微,不好炼器,只能直接用法宝代替,而吾身边的法宝要么是金刚琢,太极图这等至宝,要么是已经蕴含有独立的道的顶级神宝,都不适合吾要证的大道,思来想去,只有一件法宝最适合,那就是七星剑。”
太上手掌一伸,一支神兵出现在掌中。
“父神留下的七星剑,乃是天道神兵,天道包容一切大道,最适合做证道之宝。”太上道:“所以在进入丹境的时候,吾就以七星剑噢诶和大道的修炼,吾称这种从金丹期就祭炼好的的法宝称之为本命法宝。”
元始马上就想明白了其中奥妙,赞道:“本命法宝,果然大善,其效果如同神族的伴生法宝,却比伴生之宝更强,伴生法宝随着神族的成长而成长,是最契合神族未来所证大道的灵宝,而本命法宝从丹境就可以祭炼,比起化境的伴生之宝出现的更早,修士未来若是证道,本命法宝化作的灵宝比伴生之宝化作的灵宝威能更强,更契合大道。”
听元始这么一说,通天也马上明白了本命法宝的精妙。
神族大罗的强大,除了其大道法则(十八条)比妖族大罗的大道法则(九条)多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神族大罗的灵宝。
神族大罗的灵宝大多数都是由伴生灵宝进化而来,伴生灵宝也就最契合神族大罗的大道,既有助于修炼,斗法时的威能也十分强大。
而巫妖二族大罗的灵宝,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以巫妖二族自身内丹或身体的某一部分为灵宝,这类灵宝虽然契合妖族自身大道,有助于修炼,但是斗法的威能不足;
第二类则是当年有缘在紫霄宫听讲的大妖,他们从分宝崖收取了先天法宝,然后再祭炼成自身灵宝,这样的灵宝,属于伪先天灵宝,威能强大却难以和大道相契合。
而本命法宝的出现,弥补了巫妖二族的这一缺陷。
太上则继续讲述他的修炼过程,在有了本命法宝之后,修为突飞猛进,很快修炼到大罗,证就无为大道,但是报应的幻境是混元级别,所以太上还得继续修炼。
终于,太上突破大罗,成就后天混元,而他的后天混元大道则是脱胎于无为大道的剑道。
混元剑道出世,太上人剑合一,轻松斩破幻境,脱困而出。
元始和通天赞叹不已,如果说太上的先天力量大道是洪荒第一条以武入道的大道,这剑道就是洪荒第一条以兵(器)入道的大道。力量大道是先天大道,对应人的力量来自于自身,剑道是后天大道,对应人可以凭借工具获得更强的力量,先天后天,阴阳生化,相辅相成。
元始道:“剑道出世,开后天武道之先河,从此天下,剑当为百兵之君。”
元始身为玉帝,口含天宪,此话一出,天地震动,洪荒所有的神兵全都不受控制的飞舞起来,而所有的剑类神兵,更是全体发出龙吟之声,向太上所在的方向朝拜,就连通天体内的诛仙四剑和青萍剑,这五把绝顶神兵也不例外。
太上感应到天地间所有剑类神兵的朝拜,心中一动,七星剑离体而出,在太上头顶盘旋飞舞。
太上心有所感,一式神通已在太上心中成型,此神通名曰——万剑朝宗。
无数剑意汇聚到七星剑之中,这是剑类神兵对君王的朝拜臣服之心。
这些剑意进入七星剑剑身之中,然后转化成无穷剑气,喷发出来。
太上叹道:“无为之道,过犹不及。”
太上说完,咬破舌尖,一口精血喷出,融入那无穷剑气之中。
太上竟再次用精血点化了一位神族。
通天道:“可惜了,这无穷剑气若是能够保留,这七星剑的威能将不在诛仙四剑之下。”
太上解释道:“这些剑气都源自其他剑类神兵,属于外力,虽然强大,但不利于修行,若是留下,反而不美,毕竟剑道的根本还是无为。”
元始点头道:“也是,剑道本身已经无比强大,未来要更进一步,要的是精纯,而不是驳杂。”
“无为大道的混元境是剑道,但是要晋升不朽境,就得抛弃剑道,达到手中无剑,天地皆为吾剑的地步。”太上道:“吾已经想通,弃剑修心,吾的后天混元大道将是金丹大道。”
“好一个金丹大道。”通天赞叹道:“大哥的道心远胜于我,小弟拜服。”
这时,那无穷剑气终于将太上的精血融合,化形而成一个孩童。
太上道:“你乃本座证道灵宝之气所化,就叫你灵宝子吧!”
事实上,悟性高绝的修士在任何种族中都是少数,所以灵气反而成为普通修士最看重的要素,故而后世又称修士为练气士。
灵气乃是大道衍生之气,是不同大道的灵气各不相同,修炼不同大道的修士,需要的灵气也不相同。
大道无处不在,故而灵气无处不有,可是只有那些灵地的灵气才会更加密集,更有利于修士吸纳灵气。
早期的洪荒,灵地分三级,一是普通灵地,这类灵地已经能够生长普通的灵物,第二等是宝地,可以生长天材地宝等宝物,第三等是福地,可以产生大道奇物等神物。
后来元始创立种植之法,以灵植聚灵气,能将普通地方的灵气浓郁程度后天提升为灵地、宝地甚至福地的程度。后来元始又在昆仑山创出龙脉,龙脉不断衍生到洪荒各处,慢慢分成二级,高级者龙脉,低级者灵脉。
有聚拢灵气之效可称灵脉,灵脉若能聚拢混元大道级别的灵气,可称龙脉。
因为灵脉和灵地可以生长灵植灵物,而灵植灵物一颗辅助修行,二可以增强种族气运,所以一直是洪荒各族生灵争夺的对象,大部分战争都源自于对灵脉和领地的争夺。
妖族发动战争,征伐神族,看重的就是八大神国的灵脉和领地资源。
元始的提议,将灵脉牵走,这就让妖族抢下神族的地盘也没有用处,当然,神族不可能把所有灵脉都牵走,最多也只是把神国龙脉级别的灵脉牵走。
至于割裂福地,牵引到星空让其衍化成星辰,那就更是绝妙的主意。
妖族之所以可怕,就在于他那无休无止的炮灰大军,可是在星空之上,想要移动,除了运用自身的力量飞行以外,就只能通过传送法阵和各种载人飞行的法宝。
想凭自己的力量飞渡星辰,最少也得是真仙境界。
传送法阵运转需要大量的灵物资源,而载人的法宝虽然常见,可是要能在星辰间飞行的法宝至少也得是天级法宝,而能一次运送百人以上的飞行法宝,至少也得是仙宝级别的法宝。
注:前文说过,法宝分为九级十八阶七十二品:至宝,灵宝,仙宝(仙器),天、地、玄、黄级法宝,法器,灵器。每一等级分上下两阶,每一阶分极、上、中、下四品。
所以星空旅行是一种成本极高的行为,星空战争是无法使用炮灰战术的。
不能动用炮灰,神族有信心以一当十灭掉来犯之敌。
元始的提议,得到了各位神族老祖的响应。
按照元始的计划,神族将以本族所有的近百颗初始星辰为核心,再造千颗左右的星辰,初始星辰由一块神域炼制而成,而普通星辰则由一片完整的山脉群炼制而成。
等星辰炼好之后,每颗初始星辰上布置三百到五百名神族,若干名上位神和至少一位先天大神坐镇,普通星辰上布置五十到一百名神族,由一位上位神坐镇。
这样一来,将有十万左右的神族生活在星辰之上,剩余的神族将生活在洪荒的两大神国之中。
初步商议好之后,各位老祖回返各自道场。
而三清则一齐回到昆仑山。
三人坐定,元始和通天先朝太上道:“恭喜大哥证就后天混元。”
太上道:“这也是机缘巧合,吾本来想的是,先将力量大道修炼到亚圣巅峰,然后再修炼功德圣道,其实吾还没有打算那么早就证后天圣道。”
通天道:“大哥的这后天混元大道有何奥妙,竟然能够在绝因断果的幻境内证道。”
太上道:“吾在那幻境中失去了一切力量,实力还不如洪荒最低的气境妖族,想来想去,不如顺势而为,于是便顺应幻境的规则从零开始修炼。”
太上缓了口气,继续道:“这一次修炼,吾先是感应幻境中的灵气,幻境只是隔绝了神识,但是其本身肯定是有灵气存在。终于,让吾感应到了灵气,从此进入气境下阶聚气境,然后再经炼气、修炼到凝气境。在突破到丹境之前,吾想到一点,未来证道需要有灵宝,所以需要提前准备好修炼对应的法宝,而吾身边,神物倒是有一些,但是境界低微,不好炼器,只能直接用法宝代替,而吾身边的法宝要么是金刚琢,太极图这等至宝,要么是已经蕴含有独立的道的顶级神宝,都不适合吾要证的大道,思来想去,只有一件法宝最适合,那就是七星剑。”
太上手掌一伸,一支神兵出现在掌中。
“父神留下的七星剑,乃是天道神兵,天道包容一切大道,最适合做证道之宝。”太上道:“所以在进入丹境的时候,吾就以七星剑噢诶和大道的修炼,吾称这种从金丹期就祭炼好的的法宝称之为本命法宝。”
元始马上就想明白了其中奥妙,赞道:“本命法宝,果然大善,其效果如同神族的伴生法宝,却比伴生之宝更强,伴生法宝随着神族的成长而成长,是最契合神族未来所证大道的灵宝,而本命法宝从丹境就可以祭炼,比起化境的伴生之宝出现的更早,修士未来若是证道,本命法宝化作的灵宝比伴生之宝化作的灵宝威能更强,更契合大道。”
听元始这么一说,通天也马上明白了本命法宝的精妙。
神族大罗的强大,除了其大道法则(十八条)比妖族大罗的大道法则(九条)多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神族大罗的灵宝。
神族大罗的灵宝大多数都是由伴生灵宝进化而来,伴生灵宝也就最契合神族大罗的大道,既有助于修炼,斗法时的威能也十分强大。
而巫妖二族大罗的灵宝,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以巫妖二族自身内丹或身体的某一部分为灵宝,这类灵宝虽然契合妖族自身大道,有助于修炼,但是斗法的威能不足;
第二类则是当年有缘在紫霄宫听讲的大妖,他们从分宝崖收取了先天法宝,然后再祭炼成自身灵宝,这样的灵宝,属于伪先天灵宝,威能强大却难以和大道相契合。
而本命法宝的出现,弥补了巫妖二族的这一缺陷。
太上则继续讲述他的修炼过程,在有了本命法宝之后,修为突飞猛进,很快修炼到大罗,证就无为大道,但是报应的幻境是混元级别,所以太上还得继续修炼。
终于,太上突破大罗,成就后天混元,而他的后天混元大道则是脱胎于无为大道的剑道。
混元剑道出世,太上人剑合一,轻松斩破幻境,脱困而出。
元始和通天赞叹不已,如果说太上的先天力量大道是洪荒第一条以武入道的大道,这剑道就是洪荒第一条以兵(器)入道的大道。力量大道是先天大道,对应人的力量来自于自身,剑道是后天大道,对应人可以凭借工具获得更强的力量,先天后天,阴阳生化,相辅相成。
元始道:“剑道出世,开后天武道之先河,从此天下,剑当为百兵之君。”
元始身为玉帝,口含天宪,此话一出,天地震动,洪荒所有的神兵全都不受控制的飞舞起来,而所有的剑类神兵,更是全体发出龙吟之声,向太上所在的方向朝拜,就连通天体内的诛仙四剑和青萍剑,这五把绝顶神兵也不例外。
太上感应到天地间所有剑类神兵的朝拜,心中一动,七星剑离体而出,在太上头顶盘旋飞舞。
太上心有所感,一式神通已在太上心中成型,此神通名曰——万剑朝宗。
无数剑意汇聚到七星剑之中,这是剑类神兵对君王的朝拜臣服之心。
这些剑意进入七星剑剑身之中,然后转化成无穷剑气,喷发出来。
太上叹道:“无为之道,过犹不及。”
太上说完,咬破舌尖,一口精血喷出,融入那无穷剑气之中。
太上竟再次用精血点化了一位神族。
通天道:“可惜了,这无穷剑气若是能够保留,这七星剑的威能将不在诛仙四剑之下。”
太上解释道:“这些剑气都源自其他剑类神兵,属于外力,虽然强大,但不利于修行,若是留下,反而不美,毕竟剑道的根本还是无为。”
元始点头道:“也是,剑道本身已经无比强大,未来要更进一步,要的是精纯,而不是驳杂。”
“无为大道的混元境是剑道,但是要晋升不朽境,就得抛弃剑道,达到手中无剑,天地皆为吾剑的地步。”太上道:“吾已经想通,弃剑修心,吾的后天混元大道将是金丹大道。”
“好一个金丹大道。”通天赞叹道:“大哥的道心远胜于我,小弟拜服。”
这时,那无穷剑气终于将太上的精血融合,化形而成一个孩童。
太上道:“你乃本座证道灵宝之气所化,就叫你灵宝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