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66
蹈。她真喜欢他兴致高昂的模样,好像这才是真正的他。
摇滚释放了一部分的他,酒精又释放了另一部分的他,再加上原本那个遮遮掩掩、畏畏缩缩的他,才组成了真正的完整的他。
所以她再也不会说“戒酒”之类的话,反而要跟他一起喝醉,以开启一个全身的自己。世上能陪自己喝醉的人有多少呢?而且不是抑郁地借酒消愁地醉,而是开怀地对酒当歌地醉。
半醉的他们,会像很早之前那样,不断地走啊走,沿着每一条或熟悉或陌生的街道,没完没了地走。就像渡边和直子那样疯疯癫癫,没有目的。他们会停留在烟火气最重的地方,或像非法集会般的夜宵集中地,或是孩提疯跑的小区公园,或是正在打样的排列着密密麻麻商铺的步行街……
找个角落坐下来,就可以絮絮叨叨地说些醉话,或成为过眼云烟,或刻入皮肉骨髓。
有浮浮沉沉的尘世作为背景,就应了那句诗“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坐在住宅区里的小公园里,他们一人一个小小的千秋,不知怎得就开始细数身上的大小伤痕和痕迹,交换着藏在肉体里的秘密。
“这里。”杜若用左手拇指轻轻摩挲着食指上长约一厘米的伤痕,“我猜那时我也不小了,但我特别蠢。我居然手拿着苹果,然后用大刀砍下来,手指没有断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我还记得那时的血汩汩地流着,我不知所措地将手放在一个陶瓷盆上面,盆里兴许还有水吧,血滴到水里,染了大半盆的红色。我的记忆里没有疼,只有红。我哭喊着让我外婆来救我,她拉着始终竖着食指的我到门边,用筷子往门框上搅了一团黑乎乎的蜘蛛丝,啪地甩到我的伤口上,然后利落地剪了一块布,将我的手严严实实地包了起来。我一直没有弄清我的伤口究竟有多深,也不知道蜘蛛丝究竟有什么用。”
唐景人把脸笑得皱成一团:“好恶心。”
杜若也跟着不可置否地笑,两个人就着夜色眯起眼睛看着这道不起眼的伤口好一阵。存在了三十年的伤口,那样顽强而无辜。
“还有这里。”杜若拉高裤管,亮出右腿膝盖的伤疤,“这个就很搞笑了。念小学时,学校有一个瓷片壁画,壁画四周有大约三十厘米的水泥框护着的,壁画前面刚好有个大约五十厘米宽的水渠。咱们女生特别喜欢在那里玩基地游戏,跳过水渠躲在壁画檐下面就进了安全基地,敌人就不能抓走,出了基地敌人后被敌人抓住就要和敌人互换身份。那次轮到班长当敌人,班长特别霸道,而且不知为什么看我不顺眼,就命令别的女孩把我抓出基地,我死活不依。挣扎中,就掉到了水渠里,把膝盖磕掉了一层皮。当时我很生气,但却一点都不想哭。但如果不哭,只是怒目圆睁,大概会打架。所以就努力挤出眼泪来,一瘸一拐地走了。”
“可怜的小女孩。”唐景人瘪着嘴摇头。
“好像从那时起,我就隐隐觉得自己不太合群了。”杜若继续说道,双手抓紧两边的铁链,因为晕眩而把脑袋也挨在了铁链上。
唐景人把袖管拉起来,伸直了手臂,才发现他的手肘和手臂并不在一条直线上,手肘的背面还有一小块鼓起来的骨头。“我的受伤史很简单。家乡特别多的坡,我又特别喜欢骑自行车。有一回快意俯冲下去,不知搞什么刹车不灵了,人就慌了,前头别人家的花圃,万般警告自己切勿撞上去,结果就像瞄准了似的撞上去,人飞得老远,手肘就咔嚓断了。”
画面太动感,杜若忍不住哈哈笑起来。
“还有这条腿,上次喝醉不是搞断过这边这条腿嘛?这条腿小学时就断过,那时家附近有一座桥,几个小伙伴不知怎的比起胆量来,说敢不敢跳下去。我说我敢,就扑通跳了下去,下面不是江,那种马路隧道,我就咔嚓腿断了……”
“嗯……这完全就是没有安全意识了。”杜若皱起眉头说。
“什么安全不安全意识的,就是和地球作战然后输了嘛。”
“你不是和地球作战,是在和万有引力作战。”杜若纠正道,这个没心没肺的小孩,人长大了却还是一点没变。
唐景人呵呵笑着,拉高衣服给她看后腰上像小阴影一般的痕迹,说,这里原本有个纹身,后来洗掉了。
“纹的是前女友的名字首字母。”他补充说。
杜若一时失语,脑海里也一片空白。那在他还是少年年纪出现的女孩,陪伴了他足足四年时光,那是他最飞扬跋扈、目中无人又最惴惴不安的年华。她是发自内心地妒忌着,很想窥探其中的秘密和细节,但又害怕听到。她坐直了身子,被动地等待着、倾听着。但他没有在说什么,只是默默地看着他。
“何必洗掉呢?”她说,“留着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总觉得有些不好。”他坦诚地苦笑着。
“为什么要分手呢?”她小心翼翼地问。
“我一无所有的年纪,她已经懂得了规划未来,似乎未来的日子里两个人是没有什么交集的,就……”他耸耸肩。
“不会觉得还没有竭尽全力吗?为什么不协调步伐再努力一把?”杜若公正地替他们觉得遗憾。如果她是那个女孩,一定会一辈子遗憾。
“要那么努力来做什么呢?那么努力就遇不见你了。”他看着她,松垮着肩膀,那常常叫他疼痛的肩膀,嘴角含笑。
他从不说这么“甜腻”的情话,她有些害羞,又有些不知所措,低下头去不敢接他的目光。他把手臂的纹身给她看,说这里原本只有一把吉他,玫瑰是后来加上去的,最后还纹上了尖锐的荆棘把两者死死地缠在了一起。
“这荆棘是那晚之后刺上去的。”他说,“这荆棘就是你说的,我的命运吧。”
杜若凑近他,冰凉的指尖滑过他的皮肤,她的红唇和他的那多艳红的玫瑰如出一辙。她就是那朵玫瑰,被小王子深爱的那朵骄傲的玫瑰。就算满院子,满世界都是玫瑰,却只有她这一朵能令人梦萦魂牵。
就算她从不解释所谓命运,从不解开谜底,从不编织故事,他也像信仰一样相信着她的每一句话,体味着她的或远或近,收集着她的一颦一笑。从前他从不慌张,也不知道珍惜,他以为她只是他生命列车中普普通通的一名乘客,很可能会在中途下车,然后永不再相见。他必须学会接受,他还要向前驶去。
又或者她下了车再坐上来,又或者她在他生命的一整个征程都不会下车,可他又何必慌张?既然她会一直都在,甚至赛过他生命的长度。
任何一种,都不会想现在一样,让他觉得不够,远远不够。他所翻找的每一个记忆,都像短诗一样,虽美丽不可方物,却永远意犹未尽。
他说,我们结婚吧。
杜若一怔,眼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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蹈。她真喜欢他兴致高昂的模样,好像这才是真正的他。
摇滚释放了一部分的他,酒精又释放了另一部分的他,再加上原本那个遮遮掩掩、畏畏缩缩的他,才组成了真正的完整的他。
所以她再也不会说“戒酒”之类的话,反而要跟他一起喝醉,以开启一个全身的自己。世上能陪自己喝醉的人有多少呢?而且不是抑郁地借酒消愁地醉,而是开怀地对酒当歌地醉。
半醉的他们,会像很早之前那样,不断地走啊走,沿着每一条或熟悉或陌生的街道,没完没了地走。就像渡边和直子那样疯疯癫癫,没有目的。他们会停留在烟火气最重的地方,或像非法集会般的夜宵集中地,或是孩提疯跑的小区公园,或是正在打样的排列着密密麻麻商铺的步行街……
找个角落坐下来,就可以絮絮叨叨地说些醉话,或成为过眼云烟,或刻入皮肉骨髓。
有浮浮沉沉的尘世作为背景,就应了那句诗“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坐在住宅区里的小公园里,他们一人一个小小的千秋,不知怎得就开始细数身上的大小伤痕和痕迹,交换着藏在肉体里的秘密。
“这里。”杜若用左手拇指轻轻摩挲着食指上长约一厘米的伤痕,“我猜那时我也不小了,但我特别蠢。我居然手拿着苹果,然后用大刀砍下来,手指没有断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我还记得那时的血汩汩地流着,我不知所措地将手放在一个陶瓷盆上面,盆里兴许还有水吧,血滴到水里,染了大半盆的红色。我的记忆里没有疼,只有红。我哭喊着让我外婆来救我,她拉着始终竖着食指的我到门边,用筷子往门框上搅了一团黑乎乎的蜘蛛丝,啪地甩到我的伤口上,然后利落地剪了一块布,将我的手严严实实地包了起来。我一直没有弄清我的伤口究竟有多深,也不知道蜘蛛丝究竟有什么用。”
唐景人把脸笑得皱成一团:“好恶心。”
杜若也跟着不可置否地笑,两个人就着夜色眯起眼睛看着这道不起眼的伤口好一阵。存在了三十年的伤口,那样顽强而无辜。
“还有这里。”杜若拉高裤管,亮出右腿膝盖的伤疤,“这个就很搞笑了。念小学时,学校有一个瓷片壁画,壁画四周有大约三十厘米的水泥框护着的,壁画前面刚好有个大约五十厘米宽的水渠。咱们女生特别喜欢在那里玩基地游戏,跳过水渠躲在壁画檐下面就进了安全基地,敌人就不能抓走,出了基地敌人后被敌人抓住就要和敌人互换身份。那次轮到班长当敌人,班长特别霸道,而且不知为什么看我不顺眼,就命令别的女孩把我抓出基地,我死活不依。挣扎中,就掉到了水渠里,把膝盖磕掉了一层皮。当时我很生气,但却一点都不想哭。但如果不哭,只是怒目圆睁,大概会打架。所以就努力挤出眼泪来,一瘸一拐地走了。”
“可怜的小女孩。”唐景人瘪着嘴摇头。
“好像从那时起,我就隐隐觉得自己不太合群了。”杜若继续说道,双手抓紧两边的铁链,因为晕眩而把脑袋也挨在了铁链上。
唐景人把袖管拉起来,伸直了手臂,才发现他的手肘和手臂并不在一条直线上,手肘的背面还有一小块鼓起来的骨头。“我的受伤史很简单。家乡特别多的坡,我又特别喜欢骑自行车。有一回快意俯冲下去,不知搞什么刹车不灵了,人就慌了,前头别人家的花圃,万般警告自己切勿撞上去,结果就像瞄准了似的撞上去,人飞得老远,手肘就咔嚓断了。”
画面太动感,杜若忍不住哈哈笑起来。
“还有这条腿,上次喝醉不是搞断过这边这条腿嘛?这条腿小学时就断过,那时家附近有一座桥,几个小伙伴不知怎的比起胆量来,说敢不敢跳下去。我说我敢,就扑通跳了下去,下面不是江,那种马路隧道,我就咔嚓腿断了……”
“嗯……这完全就是没有安全意识了。”杜若皱起眉头说。
“什么安全不安全意识的,就是和地球作战然后输了嘛。”
“你不是和地球作战,是在和万有引力作战。”杜若纠正道,这个没心没肺的小孩,人长大了却还是一点没变。
唐景人呵呵笑着,拉高衣服给她看后腰上像小阴影一般的痕迹,说,这里原本有个纹身,后来洗掉了。
“纹的是前女友的名字首字母。”他补充说。
杜若一时失语,脑海里也一片空白。那在他还是少年年纪出现的女孩,陪伴了他足足四年时光,那是他最飞扬跋扈、目中无人又最惴惴不安的年华。她是发自内心地妒忌着,很想窥探其中的秘密和细节,但又害怕听到。她坐直了身子,被动地等待着、倾听着。但他没有在说什么,只是默默地看着他。
“何必洗掉呢?”她说,“留着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总觉得有些不好。”他坦诚地苦笑着。
“为什么要分手呢?”她小心翼翼地问。
“我一无所有的年纪,她已经懂得了规划未来,似乎未来的日子里两个人是没有什么交集的,就……”他耸耸肩。
“不会觉得还没有竭尽全力吗?为什么不协调步伐再努力一把?”杜若公正地替他们觉得遗憾。如果她是那个女孩,一定会一辈子遗憾。
“要那么努力来做什么呢?那么努力就遇不见你了。”他看着她,松垮着肩膀,那常常叫他疼痛的肩膀,嘴角含笑。
他从不说这么“甜腻”的情话,她有些害羞,又有些不知所措,低下头去不敢接他的目光。他把手臂的纹身给她看,说这里原本只有一把吉他,玫瑰是后来加上去的,最后还纹上了尖锐的荆棘把两者死死地缠在了一起。
“这荆棘是那晚之后刺上去的。”他说,“这荆棘就是你说的,我的命运吧。”
杜若凑近他,冰凉的指尖滑过他的皮肤,她的红唇和他的那多艳红的玫瑰如出一辙。她就是那朵玫瑰,被小王子深爱的那朵骄傲的玫瑰。就算满院子,满世界都是玫瑰,却只有她这一朵能令人梦萦魂牵。
就算她从不解释所谓命运,从不解开谜底,从不编织故事,他也像信仰一样相信着她的每一句话,体味着她的或远或近,收集着她的一颦一笑。从前他从不慌张,也不知道珍惜,他以为她只是他生命列车中普普通通的一名乘客,很可能会在中途下车,然后永不再相见。他必须学会接受,他还要向前驶去。
又或者她下了车再坐上来,又或者她在他生命的一整个征程都不会下车,可他又何必慌张?既然她会一直都在,甚至赛过他生命的长度。
任何一种,都不会想现在一样,让他觉得不够,远远不够。他所翻找的每一个记忆,都像短诗一样,虽美丽不可方物,却永远意犹未尽。
他说,我们结婚吧。
杜若一怔,眼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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