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浑噩噩中,叶纯阳不知过了多久,感觉自己好似漂浮在无尽的虚空,永远到不了尽头,身体也仿佛失去了行动能力,僵在原地无法动弹。
隐隐约约,他似听到耳旁有个女人在自言自语。
“一千年了,没想到等来的却是个男子,还是四灵根最差的资质,真是天要亡我么?”
“也罢,到底也是个修仙者,男子便男子吧,只要夺舍之后能让我报了大仇,一切代价也都值得了。”
“……”
听到女人自怨自艾了片刻,叶纯阳忽然感到脑海涨裂般的疼痛,一个绿色的光球从他眉心钻了进来,带着一股强大的神识力量,要把他的身体占据。
“夺舍?”
叶纯阳心中一沉。
当修士身体毁灭后存下元神,就可以寻找新的寄宿体进行夺舍,但对方也必须是具有灵根的修仙者,否则会躯体无法承受法力而崩溃,并且夺舍之人的修为,必须在对方之上方可成功。
还有一点,无论修为再强,一生只能夺舍一次,多次夺舍元神便会主动消散,这是修仙界的铁则。
此刻,叶纯阳虽失去行动能力,意识却清醒着,看到那入侵身体的绿色光点正迅速朝他脑海掠来,他心底一寒,识海中也凝出了一个光球。
这光球正是的他元神,但体积却比那入侵的外来者更大了一圈,且金辉灿灿,宝相庄严,无形中散出一股威慑的气息。
“识海?世上竟有人能将神识凝成识海?这怎么可能?”
那绿色光球一看见他这元神,似遇到极其惊恐之事,惊讶的尖叫起来,飞速往后退。
但这里是叶纯阳的地盘,哪里会给她逃脱的机会,金色元神立即飞扑过去。
炼神诀中曾提到过,通过吞噬别人的元神,也可以壮大自己的神识。
但外来的元神存有别人的记忆与修为,还有许许多多不属于自己的杂质,强行吞噬也会带来弊端,若不能炼化,长久之后便会被对方的元神同化,轻则精神分裂,疯疯癫癫,重则元神溃散,当场消亡。
一般情况下,叶纯阳也不会去吞噬别人的元神,但这绿光既存了夺舍的意思,他岂能不反抗,在追上那绿光之后,强大的元神一下就把对方盖了下去,张口狠狠撕咬。
绿光终其一生,都未曾见过这样元神强大之人,登时吓得惊叫连连。
但没有用,她原本有拳头大小的光团,在叶纯阳强猛攻势下,直接被吃掉了一半。
绿光骇然至极,但她也是果决之人,眼看自己的元神就要在叶纯阳的吞吃下消亡,她立即脱离了被束缚的部分元神,剩余一半迅速逃了出去。
吞噬了这一半的绿光,叶纯阳感觉自己精神大振,滋味相当美妙,可惜对方逃走速度太快,想要追击已来不及,否则他怎能轻易将其放过。
而在那部分绿光遁出体外的时候,他也恢复了身体控制权。
睁开眼,一个狭窄的树洞映入眼帘,周围布满藤条枯枝,围成一方藤台悬在空中,台上有一副遗骸,虽已白骨森森,却身披皇袍,头顶凤冠,有股帝王风采。
在这帝王的遗骸旁,叶纯阳还看到一个拇指大小的绿色光球,显得光芒暗淡。
见他望来,那光球畏畏缩缩,似恐惧至极,挣脱着想要逃走。
叶纯阳岂会给她逃走的机会,把手一张,就把这光球抓在手里。
“说!你到底是谁?竟敢对我夺舍?”
叶纯阳双目透出锐利,显然这绿光就是方才想夺舍自己的元神,若非他神识强大,此刻怕已遭了毒手。
“你……你明明只是炼气期,神识怎么可能强到如此地步?连我都无法对你进行夺舍?”
绿色光球元神是个女人,声音清脆诱人,但叶纯阳一点不为所动,目中寒意森森:“现在是我在问你话,你的回答让我很不满意。”
他掌上漫起灵火,轻轻一捏。
顿时,那绿色光球发出焚烧之声,冒起阵阵烟雾,惊得那人尖叫连连:“住手!快住手!我是女儿国先皇,你想知道什么,我全都告诉你!”
“你说什么?你是女儿国先皇?这么说你就是这天脉宝库的主人了?”叶纯阳微吃一惊,停下了灵火焚烧。
那绿色光球好像也认命了,叹了一口气,道:“是,我正是女儿国第一代女皇,不过这天脉宝库却并非我所创。”
“什么意思?”叶纯阳挑了挑眉,露出不解。
女皇苦笑一声,道:“此事说来话长,一千多年前,我本是灵郡十三国一名散修,偶然遇到一位男子,与他结为双修道侣,我这一身道法也是他所传,这树洞里的天脉宝库也是他开辟的,作为我们当时的修仙洞府。”
“可是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是在修炼一种禁术,需寻找纯阴体质的女修作为炉鼎,而我正是这般体质,就成为了他的选择目标,他悉心培养,等我到了法力期便取走我的元阴……”
“若是如此也就罢了,我当时痴迷于他,自也心甘情愿,但我万万没有想到,那人不仅取走我的元阴,连同我的法力与寿元也被摄取,而他也从此销声匿迹。”
“我遍寻天下不见他的踪迹,眼看寿命将至,我盛怒之下杀尽附近一个国家的男子,创立了女儿国,并且在机缘巧合下在这洞府中寻到那人留下的一份秘卷,其上记载这千年古树汇集灵气,在树顶坐化可保元神不灭,因此一千年前我便在此地闭关,元神离体等待有灵根的后人夺舍。”
闻言,叶纯阳回想起刚来到女儿国时听到的传说,第一代女皇因情伤坑杀了全国男子,想不到自己竟误打误撞来到了她坐化的洞府。
而且他也听明白了,显然是因这古树汇有灵气,她方可保持元神不灭,否则若在世间游荡,不出一段时间便会消亡。
所谓的女儿国皇室通过历练选定皇位继承人,根本就是个谎言,是因此女元神无法离开此地,所以设下圈套引诱后人前来伺机夺舍,却不知道为何这么多年却一直未能成功。
在他消化这些信息之时,女皇幽幽叹道:“夺舍本是有违法则,逆天而行,想来也是天要亡我,自坐化之后,我一等便是一千多年,此间竟无人能通过宝库的禁法来到此地,一直到几日前我感觉到古树坍塌,定是有人强行破阵,使此地禁法毁坏,于是便已元神之力牵引,这才把你引到此地。”
女皇黯然苦笑,苦等一千年,预感古树坍塌,自己再无机会,于是随机牵引,想碰碰运气夺舍一位修仙者,却不想遇上了叶纯阳这只妖怪,险些被其反噬。
“那欺骗你的男子是谁?”叶纯阳一时好奇,开口问道。
“名字只不过是个代号,此人与我双修时用的是一个叫‘无云子’的道号,后来便渺无音讯,想来当时用的只是化名。”女皇摇摇头,言语中透出强烈的愤恨与不甘。
似想起了什么,她顿了一下又道:“不过只要我能夺舍重修,势要找到此人!以报我当年之仇!”
“夺舍重修?”叶纯阳眼神转了一下,而后摇头,淡笑道:“可惜你没有机会了。”
“不!我还有机会!”女皇忽然激动起来,“只要你答应保留我这道元神,我就把我的传承都交付给你,你出去之后代我找到此人为我报仇!”
“是么?”
叶纯阳脸色古怪,露出心动之色,这位女皇曾经是法力期的大能,其传承也是一笔丰厚的宝藏,可以带给他绝大的好处。
见他有似有意动,女皇马上惊喜起来,只要能保留元神,她便有希望恢复,于是她准备继续煽风点火。
但突然“噗”的一声,一股炽烈的火焰把她包围。
“你干什么?难道你不想要我的传承了么?”女皇大惊失色,发出恐惧的尖叫。
“传承自然想要,不过……我可以自己取。”
叶纯阳淡淡冷笑,掌上灵火再次升腾,女皇那团绿光元神渐渐融入他的体内。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位女皇有什么过往他不关心,被何人所骗他无心多管,对方差点让他神魂陨灭,这就留她不得。
在占据了绝对主动的情况下,对方有什么资格与他谈条件?
况且一千年过去了,谁知道她的仇人如今到了什么境界,他可没有那闲工夫,去和一位极有可能是元婴期的大能对抗。
至于这女皇的传承,他绝对动心,不过他有炼神诀,可以摄取对方的修为记忆,这一点从方才的神识之战中,他便已尝到好处,虽然要将其元神炼化耗时不短,但他有的是时间,可以慢慢消化。
女皇在惊叫中灭亡,万万想不到叶纯阳竟如此心狠手辣,苦苦计划一千年,终究成为一场空。
而在女皇的元神全部吸收后,叶纯阳便感觉到一股磅礴的灵力从中传递而来,把他身体冲击得噼里啪啦作响。
霎那间,他衣袍鼓动,通体荡起光纹,气息突破界限,稳稳跨入炼气十层。
隐隐约约,他似听到耳旁有个女人在自言自语。
“一千年了,没想到等来的却是个男子,还是四灵根最差的资质,真是天要亡我么?”
“也罢,到底也是个修仙者,男子便男子吧,只要夺舍之后能让我报了大仇,一切代价也都值得了。”
“……”
听到女人自怨自艾了片刻,叶纯阳忽然感到脑海涨裂般的疼痛,一个绿色的光球从他眉心钻了进来,带着一股强大的神识力量,要把他的身体占据。
“夺舍?”
叶纯阳心中一沉。
当修士身体毁灭后存下元神,就可以寻找新的寄宿体进行夺舍,但对方也必须是具有灵根的修仙者,否则会躯体无法承受法力而崩溃,并且夺舍之人的修为,必须在对方之上方可成功。
还有一点,无论修为再强,一生只能夺舍一次,多次夺舍元神便会主动消散,这是修仙界的铁则。
此刻,叶纯阳虽失去行动能力,意识却清醒着,看到那入侵身体的绿色光点正迅速朝他脑海掠来,他心底一寒,识海中也凝出了一个光球。
这光球正是的他元神,但体积却比那入侵的外来者更大了一圈,且金辉灿灿,宝相庄严,无形中散出一股威慑的气息。
“识海?世上竟有人能将神识凝成识海?这怎么可能?”
那绿色光球一看见他这元神,似遇到极其惊恐之事,惊讶的尖叫起来,飞速往后退。
但这里是叶纯阳的地盘,哪里会给她逃脱的机会,金色元神立即飞扑过去。
炼神诀中曾提到过,通过吞噬别人的元神,也可以壮大自己的神识。
但外来的元神存有别人的记忆与修为,还有许许多多不属于自己的杂质,强行吞噬也会带来弊端,若不能炼化,长久之后便会被对方的元神同化,轻则精神分裂,疯疯癫癫,重则元神溃散,当场消亡。
一般情况下,叶纯阳也不会去吞噬别人的元神,但这绿光既存了夺舍的意思,他岂能不反抗,在追上那绿光之后,强大的元神一下就把对方盖了下去,张口狠狠撕咬。
绿光终其一生,都未曾见过这样元神强大之人,登时吓得惊叫连连。
但没有用,她原本有拳头大小的光团,在叶纯阳强猛攻势下,直接被吃掉了一半。
绿光骇然至极,但她也是果决之人,眼看自己的元神就要在叶纯阳的吞吃下消亡,她立即脱离了被束缚的部分元神,剩余一半迅速逃了出去。
吞噬了这一半的绿光,叶纯阳感觉自己精神大振,滋味相当美妙,可惜对方逃走速度太快,想要追击已来不及,否则他怎能轻易将其放过。
而在那部分绿光遁出体外的时候,他也恢复了身体控制权。
睁开眼,一个狭窄的树洞映入眼帘,周围布满藤条枯枝,围成一方藤台悬在空中,台上有一副遗骸,虽已白骨森森,却身披皇袍,头顶凤冠,有股帝王风采。
在这帝王的遗骸旁,叶纯阳还看到一个拇指大小的绿色光球,显得光芒暗淡。
见他望来,那光球畏畏缩缩,似恐惧至极,挣脱着想要逃走。
叶纯阳岂会给她逃走的机会,把手一张,就把这光球抓在手里。
“说!你到底是谁?竟敢对我夺舍?”
叶纯阳双目透出锐利,显然这绿光就是方才想夺舍自己的元神,若非他神识强大,此刻怕已遭了毒手。
“你……你明明只是炼气期,神识怎么可能强到如此地步?连我都无法对你进行夺舍?”
绿色光球元神是个女人,声音清脆诱人,但叶纯阳一点不为所动,目中寒意森森:“现在是我在问你话,你的回答让我很不满意。”
他掌上漫起灵火,轻轻一捏。
顿时,那绿色光球发出焚烧之声,冒起阵阵烟雾,惊得那人尖叫连连:“住手!快住手!我是女儿国先皇,你想知道什么,我全都告诉你!”
“你说什么?你是女儿国先皇?这么说你就是这天脉宝库的主人了?”叶纯阳微吃一惊,停下了灵火焚烧。
那绿色光球好像也认命了,叹了一口气,道:“是,我正是女儿国第一代女皇,不过这天脉宝库却并非我所创。”
“什么意思?”叶纯阳挑了挑眉,露出不解。
女皇苦笑一声,道:“此事说来话长,一千多年前,我本是灵郡十三国一名散修,偶然遇到一位男子,与他结为双修道侣,我这一身道法也是他所传,这树洞里的天脉宝库也是他开辟的,作为我们当时的修仙洞府。”
“可是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是在修炼一种禁术,需寻找纯阴体质的女修作为炉鼎,而我正是这般体质,就成为了他的选择目标,他悉心培养,等我到了法力期便取走我的元阴……”
“若是如此也就罢了,我当时痴迷于他,自也心甘情愿,但我万万没有想到,那人不仅取走我的元阴,连同我的法力与寿元也被摄取,而他也从此销声匿迹。”
“我遍寻天下不见他的踪迹,眼看寿命将至,我盛怒之下杀尽附近一个国家的男子,创立了女儿国,并且在机缘巧合下在这洞府中寻到那人留下的一份秘卷,其上记载这千年古树汇集灵气,在树顶坐化可保元神不灭,因此一千年前我便在此地闭关,元神离体等待有灵根的后人夺舍。”
闻言,叶纯阳回想起刚来到女儿国时听到的传说,第一代女皇因情伤坑杀了全国男子,想不到自己竟误打误撞来到了她坐化的洞府。
而且他也听明白了,显然是因这古树汇有灵气,她方可保持元神不灭,否则若在世间游荡,不出一段时间便会消亡。
所谓的女儿国皇室通过历练选定皇位继承人,根本就是个谎言,是因此女元神无法离开此地,所以设下圈套引诱后人前来伺机夺舍,却不知道为何这么多年却一直未能成功。
在他消化这些信息之时,女皇幽幽叹道:“夺舍本是有违法则,逆天而行,想来也是天要亡我,自坐化之后,我一等便是一千多年,此间竟无人能通过宝库的禁法来到此地,一直到几日前我感觉到古树坍塌,定是有人强行破阵,使此地禁法毁坏,于是便已元神之力牵引,这才把你引到此地。”
女皇黯然苦笑,苦等一千年,预感古树坍塌,自己再无机会,于是随机牵引,想碰碰运气夺舍一位修仙者,却不想遇上了叶纯阳这只妖怪,险些被其反噬。
“那欺骗你的男子是谁?”叶纯阳一时好奇,开口问道。
“名字只不过是个代号,此人与我双修时用的是一个叫‘无云子’的道号,后来便渺无音讯,想来当时用的只是化名。”女皇摇摇头,言语中透出强烈的愤恨与不甘。
似想起了什么,她顿了一下又道:“不过只要我能夺舍重修,势要找到此人!以报我当年之仇!”
“夺舍重修?”叶纯阳眼神转了一下,而后摇头,淡笑道:“可惜你没有机会了。”
“不!我还有机会!”女皇忽然激动起来,“只要你答应保留我这道元神,我就把我的传承都交付给你,你出去之后代我找到此人为我报仇!”
“是么?”
叶纯阳脸色古怪,露出心动之色,这位女皇曾经是法力期的大能,其传承也是一笔丰厚的宝藏,可以带给他绝大的好处。
见他有似有意动,女皇马上惊喜起来,只要能保留元神,她便有希望恢复,于是她准备继续煽风点火。
但突然“噗”的一声,一股炽烈的火焰把她包围。
“你干什么?难道你不想要我的传承了么?”女皇大惊失色,发出恐惧的尖叫。
“传承自然想要,不过……我可以自己取。”
叶纯阳淡淡冷笑,掌上灵火再次升腾,女皇那团绿光元神渐渐融入他的体内。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位女皇有什么过往他不关心,被何人所骗他无心多管,对方差点让他神魂陨灭,这就留她不得。
在占据了绝对主动的情况下,对方有什么资格与他谈条件?
况且一千年过去了,谁知道她的仇人如今到了什么境界,他可没有那闲工夫,去和一位极有可能是元婴期的大能对抗。
至于这女皇的传承,他绝对动心,不过他有炼神诀,可以摄取对方的修为记忆,这一点从方才的神识之战中,他便已尝到好处,虽然要将其元神炼化耗时不短,但他有的是时间,可以慢慢消化。
女皇在惊叫中灭亡,万万想不到叶纯阳竟如此心狠手辣,苦苦计划一千年,终究成为一场空。
而在女皇的元神全部吸收后,叶纯阳便感觉到一股磅礴的灵力从中传递而来,把他身体冲击得噼里啪啦作响。
霎那间,他衣袍鼓动,通体荡起光纹,气息突破界限,稳稳跨入炼气十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