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弘殷雷厉风行,闪电一般,扑向顺州,而大军还在不紧不慢,向北方进发。

    叶华把李从嘉带到军中,给了他一个很不错的工作——喂马!天可怜见,叶华是真的想给伟大的词人一点好处,马夫是很肥的差事,大战之前,战马吃得非常好,全都是精饲料,偶尔还有生鸡蛋补充蛋白质。

    李从嘉完全可以偷两个鸡蛋,用火烤着吃,给自己开个小灶,没人会管这种事情的。不过李从嘉的运气实在是太差了,他第一天去喂马,就被狠狠踢了一脚,又很不凑巧,把他的骈齿踢掉了一颗!

    李大词人惊天地,泣鬼神的三大特点少了一个,只剩下一颗巨大的门牙,孤零零的,很丑很丑。

    叶华想来想去,还是让他到了中军,负责一些简单的公文整理。不过令人意外的是在处理公文之余,李从嘉会偷偷跑出去,叶华让人盯着,却没有禁止李从嘉的行动。

    等到大周人马到了顺州,李从嘉的手边已经多了厚厚的一本,足有一百多页。

    “这是你写的?”叶华随手翻了翻,笑道:“还挺用心的,如何喂养战马,你差不多学会了一半,真是大才子,不可小觑啊!”

    李从嘉笔记上记录的正是战马的草料配方,如何喂养,甚至还写了许多马匹的习性,其中有一条,就是千万不能跑到马屁股后面,不然门牙就可能被踢掉!

    “卑职不过是怕再次被马踢到而已!”

    “为何要记下草料配比?”叶华笑着问道。

    “这个……卑职觉得艺多不压身,会养马总比卖唱要好,牲畜其实比人要好。马儿踢了我,可这几天我给它送草料,帮着它刷洗,跟它说话……它不但不会踢我,还准许我骑在背上。如果侯爷准许,卑职情愿意一直养马。”

    叶华笑了,“你的解释很牵强,我情愿相信,你是想有朝一日,执掌大权,就用这本小册子来养马强军。”

    李从嘉很坦然,道:“侯爷怎么想,卑职没法干涉,只是卑职没有想那么多,背井离乡,弃国弃家之人,能苟延残喘,已经算是幸运了。如果允许,我情愿意改了名字,让别人永远忘了我,免得给祖宗丢人。”

    “哈哈哈!”叶华大笑起来,“你想改名字是现成的,不如就叫李煜好了。”

    李从嘉,呃不,是李煜,他愣了一下,随即撩开袍子,跪在地上,“奴婢李煜,拜见侯爷!”

    叶华愕然,他这才想起来,原来改名字在不同情况下,含义是不一样的。

    比如李从嘉当了皇帝,为了方便避讳,就改叫李煜,单字,而且偏生僻,不容易出错。这是皇家的改名,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主人给奴仆改名。

    一旦成了某一家的奴仆,不管原来叫什么,都要更改新的名字,方便主人呼唤。

    当下的情况,李煜只会以为叶华把他当成了奴仆。

    尽管很愤怒,他还是选择了顺从,甚至上,李煜觉得根本不算什么,哪怕再大的屈辱,他都能忍受!

    叶华第一次猜不透李煜的心思了,他直挺挺跪在自己的面前,恭敬而坦然,可他的心绝不会这么想……叶华仿佛看到了一颗莲子,在满是污浊的泥潭里吸收营养,静待含苞待放的时机。

    大多数种子通常都没有发芽的机会,叶华可以轻松碾死李煜,让他彻底消息。不过叶华没有这么做。

    他想瞧瞧,瞧瞧这位大词人,会变成什么样子!

    “你既然愿意当我的奴婢,我就收了,从今天开始,你负责给我养马,记得要把马喂得好好的,那些公文你也要整理,不许偷懒,否则我会严惩不贷!”

    “奴婢明白!”李煜低眉顺眼,倒退着来到大帐门口,叶华开口了,“你的夫人很不简单,南唐的一些大臣也没有放弃你。”

    李煜的腰更加弯曲,他没有停留,一扭头去了马棚,他什么都不能做,只有把马喂好,等着吧,真的有出头的一天,我会报答你们的!

    ……

    李弘冀用了三十万匹丝绸,换取契丹出兵。

    有些人想不通,丝绸有什么用?契丹人怎么会乖乖听话?

    这可是好东西,江南的丝绸是比真金白银还硬的通货。

    契丹虽然丢了幽州,但论起面积,依旧是当世第一大国,超过大周几倍之多。他们的商旅可以前往西域,甚至进入波斯大食。

    那里有神骏的战马,有锋利的马刀,还有数不尽的廉价珠宝……契丹人不是完全的蛮族,他们还需要商业,需要庞大的获利,支撑庞大的人马。

    “大周应该发展海军了,至少要切断辽东和江南的航线!”

    叶华提起笔,在随身的小本子上,重重填上了“水师”两个字。

    第二天,李煜天不亮就起来了,去给叶华的大青马洗刷,然后拌了满满一盆的饲料,有谷糠,麸皮,豆饼,嫩草,还要加一把洁白的食盐……李煜不久前才知道,战马也要吃盐,而且吃的盐比一般的百姓还要好!

    江南面临着大周的封锁,失去了盐城之后,食盐更加昂贵,质量奇差无比。

    一把食盐,里面有半把沙子,简直没法和战马吃的相提并论。

    李煜第一次醒悟,原来生活不只有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柴米油盐……不要觉得大哥残暴,就会被万民唾弃。

    错了,彻底错了!

    如果大哥能让所有百姓都吃上干净的盐,他们一定会跪在大哥的脚下,歌颂天子圣明的。

    什么杀害父亲,杀害兄弟,老百姓只会觉得那些人该死!

    就连李煜都不得不承认,叶华给了他全新的视角,去看待这个世界。

    他很凄凉地发现,如果从下面往上看,有太多的东西,和他想象的完全不同……

    李煜还不知道,他即将面临更大的震撼冲击,人马往前走,不到二十里,就是顺州,这里刚刚经历过战争,硝烟的味道还没有散去。

    路边还能看到来不及收拾的尸体,树林、溪谷、草地,还有无主的战马,漫无目的啃着青草,等待着新的主人把它们收拢起来。

    一位老将军率领着人马,前来迎接。

    “末将赵弘殷拜见侯爷。”

    叶华从战马上跳下来,“老将军何必客气,我和令郎可是好朋友,你是我的长辈。”

    赵弘殷连忙摆手,“侯爷太客气了,末将的次子还要多亏侯爷教导照顾,末将可不敢以长辈自居啊!”

    叶华也笑了,现在最算不清楚的就是辈分了,他和赵大是朋友,可又是赵二的师父,冯道是他的师父,却又想把孙女嫁给他,简直乱成了一团麻,索性就不管了。

    叶华让赵弘殷带路,来到了城东,这是一片巨大的空地,四周是用鹿角拦起来,里面有两千多个俘虏,他们抱着头,蹲在地上,战战兢兢,等待着命运的安排。

    “全都是契丹人?”

    “也有汉人!”赵弘殷黑着脸道:“侯爷,这帮不要脸的畜生,干脆都杀了算了!”

    “别!”

    叶华冷笑,“杀了他们算便宜了,都交给燕云开发公司吧,还能卖一笔好价钱。”

    叶华说的轻飘飘的,仿佛浑不在意,可就是这句话,直接决定了两千多人的命运。李煜看到了毛骨悚然的一幕。

    军中的兽医出动了,他们手里都拿着锋利的小刀,有士兵将一个个俘虏架出来,送到兽医的面前。

    紧接着就是一声接一声的惨叫……李煜下意识捂住了裤裆,脸都变成了绿色。

    “你怕什么,难道南唐的宫里,没有太监?”赵二很不客气讥诮道。

    李煜艰难地咽了口吐沫,“莫非大周宫中,要用他们做太监?”

    “当然不是!”赵二笑道:“这些人是送去干苦力的。”

    “那,那为何要,要……”李煜说不下去了,他只觉得这么干太残忍了。

    “没有法子,你们李家的祖宗,太宗皇帝曾经全其部落,顺其土俗。结果蛮族繁衍生息,几十年后,就闹出了安史之乱,所以只有切一刀,才能放心!”

    李煜默默低下了头,在他接受的教育里,安史之乱是因为唐玄宗宠爱杨贵妃,任用奸臣李林甫,杨国忠所至,是皇帝不修德政,不行王道,是天理循环,天数如此……大唐盛极而衰,乃是自然之理。

    可赵二却告诉他另一种答案,更糟糕的是他还深信不疑了,原来的老生常谈,被李煜抛到了九霄云外。

    “同样的一本书,有人成了治国良才,有人却读成了榆木疙瘩儿,这就是见仁见智!你现在的火候,比起令兄差远了,还要努力才行!”

    李煜默然,他跟着赵二,替叶华牵着战马,来到了顺州的北城,在这里,士兵多了一倍,看管的俘虏也多了许多,几乎有三千人的规模。

    赵弘殷说了几句,叶华的眉头紧皱吗,“这帮人还留着干什么?直接坑杀了!”

    老将军切齿咬牙,“末将遵命!”

    离着几十步的李煜愣了一下,直接杀了,这帮人难道比契丹人还野蛮,罪孽还大?赵二没有说话,只是指了指其中的几个,他们的脑袋上只有短短的寸发,还有人烧着香疤……李煜深吸口气,惶恐低语道:“会,会有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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