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夫是个技术活[快穿]_御书屋 作者: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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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酒?”

    苏秣道:“随便调一杯。”

    五颜六色的炫灯光,身边围着的竟是一些妖艳剑*货,嘈杂的环境,苏秣唯一庆幸出来的时候戴了手套,不然碰到什么脏东西,他会恶心的想要剁了自己的手。

    调酒师给了苏秣一杯五颜六色的基尾酒,苏秣扫了一圈也没能发现秦云,高脚杯在手里摇摇晃晃好几圈,没能使那七彩的颜色融合到一起。

    苏秣抿了一口,甜的,酒睛浓度不高,他眯长眼,生人勿近的冷气场,外加一套保守的睛英西装服,只会让人想把西装狠狠撕碎,然后来一场不可描述。

    拜倒在西装裤下的搔0也有,看着气质起码是个禁欲系的高冷帅哥,如果能来一场……酣畅淋漓的性,可不得醉生梦死,不知今夕何夕。

    林夕好不容易鼓起了怂胆,靠近了苏秣,“先,先生,要喝一杯吗?”他磕磕碰碰举起手上的酒杯。刚刚玩游戏输了,和这个人喝一杯是大冒险,如果不完成任务会有惩罚,当众脱衣跳热舞。

    在跳热舞和喝酒之间,林夕选择了喝酒。只是喝一杯,肯定不会被拒绝。

    苏秣瞥见了人海中匆匆而过的秦云,手里五颜六色的基尾酒成了摆设,带一杯基尾酒穿过茫茫人海,没有这个闲心。

    他冷看了林夕一眼,淡漠道:“拿着。”手里面的基尾酒顺势给了身前的小男生。

    林夕欲哭无泪,什么人啊,不喝就算了,为什么还要多给他一杯酒,他酒品不好啊!

    当苏秣穿过拥挤的人流海,秦云已经不见了身影。

    ☆、野玫瑰6.0

    【000,帮我查一下秦云先生现在在哪里。】

    立体3d投影立刻到了苏秣的脑海里,男厕所水槽间里被一个小男孩死死纠缠着。

    看来秦云先生这种野性男人,很受小男生喜欢,当然……喜欢可以,动手动脚不可以,苏秣不喜欢自己的东西被别人碰。

    如果你有一件无价的珠宝,自己没舍得佩戴就被别人抢先了怎么办,秦云是他的。

    所以,他会向那件无价珠宝宣誓主导权。

    死拖着秦云的男生叫宋轶,父母都是高官,典型的官二代。同时他还是秦云先生维持了三年的初恋。

    罪犯先生杀过很多人,他们都死的不无辜,只有宋轶……罪犯谁都不嫉妒,唯独嫉妒这个人,他占用了秦云先生三年时光。

    在他暗恋秦云先生那么久的时光里,这个人抢先一步,成为男人心中永恒的白月光。

    罪犯先生杀了宋轶,嫉妒会使人面目可憎。罪犯想这肯定是他被秦云先生一枪爆头的最主要原因。

    只有苏秣知道,不是。

    秦云是个是非观很强的人,不管什么样的罪犯,在他眼里都只是罪犯,是社会底层的渣滓,都该死。

    和宋轶无关也有关。

    如果不是秦云先生太温柔,不至于被宋轶拖着走,罪犯先生也不会选择杀了宋轶。

    不仅仅因为嫉妒,他不喜欢看秦云为别人违背原则。

    宋家这位小公子,只有他想要的,没有他得不到的,在一次绑架案中他被当时的特工头子给救了,这位特工头子凭借出色的外貌,还有宋轶梦想中英雄救美的桥段,被人小公子喜欢上了。

    秦云不喜欢男人没关系,宋轶本人喜欢就好。秦云不喜欢他也没关系,宋小公子只有想要的,没有得不到的。

    哪怕喜欢男人,也被爱子如命那对父母同意认可。

    喜欢的人不喜欢没关系,用手段也给你绑回来,宋轶相信日久生情,一年不行,那就三年、五年、六年,这么长时间,养条狗也该有感情了。

    在那对高官父母特殊手段,以及宋轶的以死相逼的一哭二闹三上吊,秦云同意了。

    “只是陪陪他,他还是个孩子。”

    秦云不爱宋轶,对这位小公子所作所为也履行到了当初做好的约定,只是陪伴。他不做任何违背原则的事情,宋轶对他而言,是职责。

    得不到东西永远是最好的,一开始只有一点喜欢,可到后来得不到的执念让宋轶越发渴望,他没有得不到东西,除了秦云。

    这个男人的心是石头做的,“秦云,你无情无义,我承认当初无理取闹要分手是我不对,可谁他妈男朋友一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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