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儿也不用搞的不辞而别,我还命人给他准备了干粮呢,”胖子又开始埋怨南风,“都怪你,急着拿钱给他。”
“就算我不拿金子出来,他还是一样会走。”南风转身回屋。
“这么冷的天,他又受了伤,多住几天养好伤再走也不迟,”胖子跟着南风回东厢,“学功夫也不用这么拼命吧,怎么搞的比你还着急。”
南风进屋关门,躺卧在床,“他急着修炼武功应该跟大姐有关,楚老大可能出事了,长乐应该知情但他没跟咱们说实话。”
“你怎么还躺下了呢,不去追他呀?”胖子问道。
南风摇了摇头,“他既然要走,就让他走吧。”
“这家伙什么事儿都喜欢自己来,好像叫上咱们就不够英雄了。”胖子坐到床边推了推南风,“往里点儿。”
南风往里面挪了挪,“他从小到大都是这样,但他不是为了逞英雄,而是他不喜欢连累别人。”
“如果这事儿真跟楚老大有关,那就不是他自己的事儿。”胖子和衣躺下。
“在咱们眼里楚老大是咱们的大姐,但在他眼里不是。”南风说道。
胖子点了点头,长乐喜欢楚怀柔众人皆知,如若不然当年也不会跑去杀那大夫。
“对了,有件事情我一直没搞明白,你说当年那大夫会不会是冤死的?”胖子低声问道。
“不会。”南风摇了摇头,尽管包括他在内的众人都不希望楚怀柔受到了那大夫的蹂躏,但当时那种情况楚怀柔受辱应该是板上钉钉的,那时众人身无分文,穷困落魄,谁会无缘无故的与他们草药,要知道一剂药得几十个铜钱,更何况那大夫名声本就不好。
胖子叹了口气,“大哥现在过的挺好,咱们过的也不赖,长乐也学了武艺,只是不知道楚老大,大眼睛还有小莫离过的怎么样。”
“大姐应该没有性命之忧,大眼睛暗中有人保护,莫离被大哥送了人,应该也不缺衣食,”南风说到此处又补充了一句,“莫离被大哥送人这件事情是我猜的,他当时说的是莫离被人拐走了。”
“就算真是被大哥送走了,也不能怪大哥,那时他也不大,还要躲官司,也养活不了莫离。”胖子有些伤感,“当年为了给我治病,大哥把莫离的玉佩都给当了,小莫离还一直惦记着,要是知道他在哪儿,我就送一筐玉给他。”
南风没有接话,莫离的那块玉应该与他的身世有关,没了那块玉,莫离以后寻到亲人的希望就很渺茫了。
“你说有人暗中保护大眼睛是怎么回事儿?”胖子问道。
“大眼睛姓元,父亲好像很有权势。”南风没有跟胖子详说真相,大眼睛是太阴元君转世,她背后有人保护,但也有人想要加害于她,安顿下来之后他一直想焚香召请黄奇善,问他有没有找到大眼睛,之所以一直拖着没做是因为就算请了黄奇善过来也只能是问问,不管黄奇善有没有找到大眼睛,他都帮不上什么忙,更何况此事关系重大,黄奇善也必然不希望有太多的人知道内情。
先前起床冻的胖子睡意全无,躺在那里自言自语,感叹伤怀,说自己受人欺负之后吕平川为他出头打架,说自己生病之后南风为他偷鸡补身,又说楚怀柔为他缝补衣物,还说每次砍柴都是他砍长乐往回背,力气活儿多让长乐干了,说到莫离更是伤感,自责自己那时候嘴笨口拙,不好意思乞讨,带莫离出去都是他敲门,然后让莫离与人讨要。
南风没有接话也没有打断胖子,人最怕忘本,不忘本就是好人。人还怕自己心中的那杆秤不准,不能明白他人对自己的帮助和恩惠。胖子心中的那杆秤是准的,又不忘本,别说他并不愚蠢,就算笨的一窍不通,也是可以做兄弟的。
县衙塌了,总不能不修,天亮之后胖子喊人前来修葺房屋,天太冷,白灰不得粘合,但工匠有办法,自房屋周围生火,近百人,很是喧闹。
南风喜静,便离开县衙,往林云观寻天木老道闲聊。
去往林云观的路上,南风想的是二人的去留,那两个刺客既然找到这里,便说明他和胖子的行踪已经泄露了,两个刺客死了一个,跑了一个,由于墨门的公输要术还在二人手里,跑的那个早晚还会回来。
此前那两个刺客大意轻敌,没想到胖子身边有白犬守护,故此才会吃亏,但此时跑走的那人已经知道白犬的存在,再回来肯定会有所防备,天知道那家伙都能使出什么手段。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被贼惦记上了,从早到晚都得打起精神,一刻也不得放松,敌在暗,我在明,什么时候动手由对手说了算,怎么动手也由对手说了算,留在盂县早晚得出事。
凡事皆有利弊,想明了留在盂县的弊端,南风又开始想留在盂县的好处,留在盂县可以得到大量补气药草,衣食无忧也能更好的练气修行。
分析利弊并不费神,费神的是权衡利弊,有些事情的利弊相差并不悬殊,不是利九弊一或弊八利二这么明显,而是利六弊四或是利弊各半,这时候就很难权衡了,解决的办法就是往细处想,往远处想,集合诸多细小利弊整体权衡。
根据那两个刺客的举动来看,他们应该是那侏儒的弟子,要知道公输要术对墨门来说如同太玄真经之于三清各宗,属于镇派绝学,若是墨门知道此物在二人手里,定会派出能够话事的高手前来正式索要,绝不会派两个无甚修为的人夜半潜入。
那侏儒乃墨门弃徒,此人不可能招收太多弟子,那对男女可能就是他仅传的两个徒弟,而今死了一个男的,只剩下一个女的,仅凭她一人,敌不过白犬,寻找和邀请帮手也需要时间,故此短时间内此人应该不会有所行动。
易位而思,那女刺客也知道惊动了二人,亦担心他和胖子会受惊逃走,此时那女刺客很可能就藏在附近,一是寻找机会,看看能不能凭借一己之力得到公输要术,二是观察他们在受惊之后有没有离开盂县。
当然,也有另外一种可能,男刺客死了之后女刺客气馁退走,永不再来,但推敲的基础是合情合理,这种可能不符合情理,也算不上一种可能。
行至半途,南风停了下来,自原地站立片刻转身回返,他往林云观是想与天木老道闲聊,顺便向天木老道讨教一些浅显的法术,再者也能听天木老道说些抓鬼降妖的趣闻,自闲谈之中感受学习。
忽然调头回去是因为想到那女刺客很可能就在附近,此人知道公输要术在他身上,也知道胖子身边有白犬保护,拿住胖子来向他交换公输要术这条路走不通,想要凭借她一己之力得到公输要术,除了偷就是抢,偷的难度比抢大,因为白犬在县衙,她不敢靠近。而抢的难度就比较小,那女刺客可能并不知晓他有灵气修为,而女刺客又随身带有暗器,若是藏在暗处给他来上一记百花针可怎么得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先回去,免得遭了算计。
回到县衙,胖子正站在屋顶指挥工匠修葺房屋,此番倒是拿出了县太爷的架势,穿着官服,呼三喝四,衙役是有饷银的,冬日闲着也是闲着,胖子把他们也调了过来。
“屋里有吃的,你去吃吧。”胖子冲南风喊道。
南风点了点头,刚想迈步,张忠走了过来,“大人,前夜那具尸体如何处置?”
“还没处理?”南风反问。
张忠咧嘴点头,“季大人不发话,我们也不敢随意掩埋,还停在前院班房。”
“停班房干什么,快弄走。”南风随口说道,班房是衙役们的落脚之处,把尸体搬到那儿应该是胖子的主意,不过这家伙事后可能把这事儿给忘了。
言罢,南风忽然想起一事,拉住张忠低声说道,“把尸体送到义庄去。”
“义庄?”张忠皱眉,义庄存放的多是客死他乡的外乡人,死囚的尸体通常都是扔在乱葬岗。
南风点了点头,转身前行,去了后院。
一开门,吓一跳,桌上地上放了大大小小数十个食盒,打开一看全是碗口大小的焦黄面饼,没一千也有八百,一个足有半斤重。
掰开一个,香气扑鼻。
长乐已经走了,留了也没用处,南风便命衙役将面饼搬出去,分给工匠。
胖子不舍得,跑下来低声阻止,“这可都是加了鸡蛋羊奶的。”
南风摆了摆手,示意衙役继续搬,“你给长乐准备这么多,他得用马驮。”
“我本来就想送他一匹马。”胖子用官服衣袖擦汗。
南风笑了笑,拦住一个衙役,让他拎上两盒去林云观送给天木老道。
“你可真大方啊。”胖子嘟囔。
“行了,整个县衙就你闹腾,少扯嗓子,我睡会儿,晚上我得出去一趟。”南风走向床铺。
“去哪儿?”
“义庄……”
“就算我不拿金子出来,他还是一样会走。”南风转身回屋。
“这么冷的天,他又受了伤,多住几天养好伤再走也不迟,”胖子跟着南风回东厢,“学功夫也不用这么拼命吧,怎么搞的比你还着急。”
南风进屋关门,躺卧在床,“他急着修炼武功应该跟大姐有关,楚老大可能出事了,长乐应该知情但他没跟咱们说实话。”
“你怎么还躺下了呢,不去追他呀?”胖子问道。
南风摇了摇头,“他既然要走,就让他走吧。”
“这家伙什么事儿都喜欢自己来,好像叫上咱们就不够英雄了。”胖子坐到床边推了推南风,“往里点儿。”
南风往里面挪了挪,“他从小到大都是这样,但他不是为了逞英雄,而是他不喜欢连累别人。”
“如果这事儿真跟楚老大有关,那就不是他自己的事儿。”胖子和衣躺下。
“在咱们眼里楚老大是咱们的大姐,但在他眼里不是。”南风说道。
胖子点了点头,长乐喜欢楚怀柔众人皆知,如若不然当年也不会跑去杀那大夫。
“对了,有件事情我一直没搞明白,你说当年那大夫会不会是冤死的?”胖子低声问道。
“不会。”南风摇了摇头,尽管包括他在内的众人都不希望楚怀柔受到了那大夫的蹂躏,但当时那种情况楚怀柔受辱应该是板上钉钉的,那时众人身无分文,穷困落魄,谁会无缘无故的与他们草药,要知道一剂药得几十个铜钱,更何况那大夫名声本就不好。
胖子叹了口气,“大哥现在过的挺好,咱们过的也不赖,长乐也学了武艺,只是不知道楚老大,大眼睛还有小莫离过的怎么样。”
“大姐应该没有性命之忧,大眼睛暗中有人保护,莫离被大哥送了人,应该也不缺衣食,”南风说到此处又补充了一句,“莫离被大哥送人这件事情是我猜的,他当时说的是莫离被人拐走了。”
“就算真是被大哥送走了,也不能怪大哥,那时他也不大,还要躲官司,也养活不了莫离。”胖子有些伤感,“当年为了给我治病,大哥把莫离的玉佩都给当了,小莫离还一直惦记着,要是知道他在哪儿,我就送一筐玉给他。”
南风没有接话,莫离的那块玉应该与他的身世有关,没了那块玉,莫离以后寻到亲人的希望就很渺茫了。
“你说有人暗中保护大眼睛是怎么回事儿?”胖子问道。
“大眼睛姓元,父亲好像很有权势。”南风没有跟胖子详说真相,大眼睛是太阴元君转世,她背后有人保护,但也有人想要加害于她,安顿下来之后他一直想焚香召请黄奇善,问他有没有找到大眼睛,之所以一直拖着没做是因为就算请了黄奇善过来也只能是问问,不管黄奇善有没有找到大眼睛,他都帮不上什么忙,更何况此事关系重大,黄奇善也必然不希望有太多的人知道内情。
先前起床冻的胖子睡意全无,躺在那里自言自语,感叹伤怀,说自己受人欺负之后吕平川为他出头打架,说自己生病之后南风为他偷鸡补身,又说楚怀柔为他缝补衣物,还说每次砍柴都是他砍长乐往回背,力气活儿多让长乐干了,说到莫离更是伤感,自责自己那时候嘴笨口拙,不好意思乞讨,带莫离出去都是他敲门,然后让莫离与人讨要。
南风没有接话也没有打断胖子,人最怕忘本,不忘本就是好人。人还怕自己心中的那杆秤不准,不能明白他人对自己的帮助和恩惠。胖子心中的那杆秤是准的,又不忘本,别说他并不愚蠢,就算笨的一窍不通,也是可以做兄弟的。
县衙塌了,总不能不修,天亮之后胖子喊人前来修葺房屋,天太冷,白灰不得粘合,但工匠有办法,自房屋周围生火,近百人,很是喧闹。
南风喜静,便离开县衙,往林云观寻天木老道闲聊。
去往林云观的路上,南风想的是二人的去留,那两个刺客既然找到这里,便说明他和胖子的行踪已经泄露了,两个刺客死了一个,跑了一个,由于墨门的公输要术还在二人手里,跑的那个早晚还会回来。
此前那两个刺客大意轻敌,没想到胖子身边有白犬守护,故此才会吃亏,但此时跑走的那人已经知道白犬的存在,再回来肯定会有所防备,天知道那家伙都能使出什么手段。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被贼惦记上了,从早到晚都得打起精神,一刻也不得放松,敌在暗,我在明,什么时候动手由对手说了算,怎么动手也由对手说了算,留在盂县早晚得出事。
凡事皆有利弊,想明了留在盂县的弊端,南风又开始想留在盂县的好处,留在盂县可以得到大量补气药草,衣食无忧也能更好的练气修行。
分析利弊并不费神,费神的是权衡利弊,有些事情的利弊相差并不悬殊,不是利九弊一或弊八利二这么明显,而是利六弊四或是利弊各半,这时候就很难权衡了,解决的办法就是往细处想,往远处想,集合诸多细小利弊整体权衡。
根据那两个刺客的举动来看,他们应该是那侏儒的弟子,要知道公输要术对墨门来说如同太玄真经之于三清各宗,属于镇派绝学,若是墨门知道此物在二人手里,定会派出能够话事的高手前来正式索要,绝不会派两个无甚修为的人夜半潜入。
那侏儒乃墨门弃徒,此人不可能招收太多弟子,那对男女可能就是他仅传的两个徒弟,而今死了一个男的,只剩下一个女的,仅凭她一人,敌不过白犬,寻找和邀请帮手也需要时间,故此短时间内此人应该不会有所行动。
易位而思,那女刺客也知道惊动了二人,亦担心他和胖子会受惊逃走,此时那女刺客很可能就藏在附近,一是寻找机会,看看能不能凭借一己之力得到公输要术,二是观察他们在受惊之后有没有离开盂县。
当然,也有另外一种可能,男刺客死了之后女刺客气馁退走,永不再来,但推敲的基础是合情合理,这种可能不符合情理,也算不上一种可能。
行至半途,南风停了下来,自原地站立片刻转身回返,他往林云观是想与天木老道闲聊,顺便向天木老道讨教一些浅显的法术,再者也能听天木老道说些抓鬼降妖的趣闻,自闲谈之中感受学习。
忽然调头回去是因为想到那女刺客很可能就在附近,此人知道公输要术在他身上,也知道胖子身边有白犬保护,拿住胖子来向他交换公输要术这条路走不通,想要凭借她一己之力得到公输要术,除了偷就是抢,偷的难度比抢大,因为白犬在县衙,她不敢靠近。而抢的难度就比较小,那女刺客可能并不知晓他有灵气修为,而女刺客又随身带有暗器,若是藏在暗处给他来上一记百花针可怎么得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先回去,免得遭了算计。
回到县衙,胖子正站在屋顶指挥工匠修葺房屋,此番倒是拿出了县太爷的架势,穿着官服,呼三喝四,衙役是有饷银的,冬日闲着也是闲着,胖子把他们也调了过来。
“屋里有吃的,你去吃吧。”胖子冲南风喊道。
南风点了点头,刚想迈步,张忠走了过来,“大人,前夜那具尸体如何处置?”
“还没处理?”南风反问。
张忠咧嘴点头,“季大人不发话,我们也不敢随意掩埋,还停在前院班房。”
“停班房干什么,快弄走。”南风随口说道,班房是衙役们的落脚之处,把尸体搬到那儿应该是胖子的主意,不过这家伙事后可能把这事儿给忘了。
言罢,南风忽然想起一事,拉住张忠低声说道,“把尸体送到义庄去。”
“义庄?”张忠皱眉,义庄存放的多是客死他乡的外乡人,死囚的尸体通常都是扔在乱葬岗。
南风点了点头,转身前行,去了后院。
一开门,吓一跳,桌上地上放了大大小小数十个食盒,打开一看全是碗口大小的焦黄面饼,没一千也有八百,一个足有半斤重。
掰开一个,香气扑鼻。
长乐已经走了,留了也没用处,南风便命衙役将面饼搬出去,分给工匠。
胖子不舍得,跑下来低声阻止,“这可都是加了鸡蛋羊奶的。”
南风摆了摆手,示意衙役继续搬,“你给长乐准备这么多,他得用马驮。”
“我本来就想送他一匹马。”胖子用官服衣袖擦汗。
南风笑了笑,拦住一个衙役,让他拎上两盒去林云观送给天木老道。
“你可真大方啊。”胖子嘟囔。
“行了,整个县衙就你闹腾,少扯嗓子,我睡会儿,晚上我得出去一趟。”南风走向床铺。
“去哪儿?”
“义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