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陌简单分析了一下大概明白了设计者的设计意图,毕竟那么多本心理学教材可不是白吃的。
所以,陈陌直接在一片漆黑摸到了浴室的灯,然后打开。
在一片噼啪声,浴室的灯再度亮起,只不过色调变得有些诡异。
浴室的水声早已经消失了,里面空无一人,好像根本没人洗过澡一样。不用多说,肯定都是男主的幻觉咯。
陈陌很快在浴室的镜子发现了一行血字:“找到我,才能从这里逃出去!”
过了一会儿,赵磊问道:“店长,你过完浴室的剧情了吗?别在外边找了,线索在浴室的镜子,你把浴室的灯打开看到了。”
陈陌:“哦,我已经找到了,我现在已经到二层阳台了,下一步是不是去储物间?”
赵磊:“what???你怎么会我还快呢?”
陈陌有点无语:“这个游戏做的实在是太弱智了,真是毫无难度。而且,途出现的几个鬼影和恐怖音效也根本毫无任何高能,简直弱爆了。”
赵磊:“……”
陈陌继续说道:“储物间这里完事了是不是该去地下车库了?按照这个游戏的一贯尿性,线索应该在那辆红色的车里吧?是不是还得从后备箱里冒出个什么血手来一把给我抓住?死命挣脱之后发现血手又不见了?”
赵磊半天也没说话,好不容易憋出来一句:“店长,你……玩过?”
陈陌说道:“没玩过啊。”
赵磊有点抓狂:“你别骗我了店长!没玩过怎么感觉你这流程过得我还快呢!还能连剧情触发点都知道?”
陈陌叹了口气:“唉,可能这是游戏设计师的悲哀吧。对于玩家们的心理一清二楚,对于在哪能吓到人也有数了,这种低能桥段已经在脑海出现过了无数遍,完全没有任何新鲜感了。”
赵磊:“……我不管你了,店长,我自己玩了。”
赵磊感觉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好像一个学渣面对学霸的无形装逼时一样无助。
……
整个游戏流程并不长,不到一个小时结束了。当然,主要还是陈陌过得太快了。
对于一般的新手来说,《荒宅惊魂》这款游戏还是有一些恐怖元素的,而且里面有一定的解谜内容,如浴室里镜子的血字,如果不触发的话不能继续往下走。所以,大部分玩家的第一次通关时间都在3~5小时之间,这里面大半时间都是在惊吓寻找线索而度过的。
但是对于陈陌而言,对于玩家心理和设计者的意图了如指掌,对于那些高能环节早有心理准备,而且对于一些解谜内容的规律也心知肚明,一猜能猜到,像已经通关过一遍而且知道通关规则的玩家一样,所以一个小时完事了。
至于赵磊,他还在最后一个场景奋战着。
此时的男主角在一个满是亡魂的空间奔跑,时不时地会有亡魂突然出现抓住他的脚踝。
这是游戏的最后一幕,男主角已经陷入了深深的幻觉,他的精神分裂症状已经达到了极致,必须在无数亡魂找到他自己那个隐藏起来的意志并将之消灭才能通关。
赵磊玩得非常紧张,虽然他已经通关过了一次,但毕竟最后一个场景有许多元素都是随机的,而且在这种恐怖氛围的渲染下,他也情不自禁地感觉到了血压升高、心跳加速。
在这时,陈陌的声音非常不合时宜地在他耳边响起:“赵磊,我通关了,先走了啊。”
赵磊:“……”
啥玩意啊!怎么我还在打最后一关,你已经通关了啊!到底是我第一次玩还是你第一次玩啊!这游戏流程才一个小时不到,你特么是开挂了吧!
虽然内心无数草泥马奔腾而过,赵磊还是说道:“哦,好,店长你先走吧,我这马也通关了。”
系统提示:“与您一起进行游戏的好友已通关,您现在可以利用他的存档进行游戏,或者继续当前进度。”
身处在重重亡魂包围的赵磊,突然感觉到自己正在做的一切毫无意义……
这是为什么呢……
明明我才是通关过这个游戏的玩家吧?
……
……
从vr游戏舱里面出来,陈陌的内心毫无波动,甚至有点想笑。
这个《荒宅惊魂》被玩家打分3.7分真的是一点都不冤枉,陈陌感觉这个分都给高了,如果让陈陌打分,应该是负分滚粗。
可能是因为国内实在没有什么恐怖游戏,玩家们才会对它如此宽容吧。
其实在玩了十分钟之后陈陌确定了,《荒宅惊魂》这款游戏妥妥的是一款披着恐怖皮的vr解谜游戏,除了最后的场景需要玩家不断地奔跑躲避亡魂、寻找分裂人格之外,其他的场景全都是随便在屋子里晃悠寻找线索行了,根本没什么特别的紧张感。
没有那种一言不合砍你全家的怪物,也没有看起来手指疼/丁丁疼的剧情杀,虽然偶尔也有几声尖叫和几个较吓人的场景,但毕竟都是触发式的,跟鬼屋一样,算你站在原地不动,也并不会怎么样。
而且,这游戏的场景资源是真的太省了。
除了刚开始主角的房间之外,整个游戏都是在一个荒宅进行的,游戏的资源量非常非常有限。
也难怪这游戏卖得这么便宜,根本没有多少成本啊!
剧情方面,陈陌高度怀疑《荒宅惊魂》的剧本是不是某个国产恐怖片编剧写的,各种国产恐怖片既视感。
刚进入游戏的时候还觉得疑点重重,可实际,这游戏的故事梗概特别简单。
男主角作为一名热衷写作恐怖小说的作者,经常需要收集一些恐怖素材,而且也经常幻想自己是书人物,所以久而久之产生了精神分裂。
其实这个荒宅是他的另一个人格买下来的,那个叫做“红玫瑰”的女友也并不是真人,都是他幻想出来的。这个荒宅的一切都是他在和自己的另一个人格作斗争。
最终,他战胜了另一个人格,从荒宅走了出来,于是游戏结束。
所以,陈陌直接在一片漆黑摸到了浴室的灯,然后打开。
在一片噼啪声,浴室的灯再度亮起,只不过色调变得有些诡异。
浴室的水声早已经消失了,里面空无一人,好像根本没人洗过澡一样。不用多说,肯定都是男主的幻觉咯。
陈陌很快在浴室的镜子发现了一行血字:“找到我,才能从这里逃出去!”
过了一会儿,赵磊问道:“店长,你过完浴室的剧情了吗?别在外边找了,线索在浴室的镜子,你把浴室的灯打开看到了。”
陈陌:“哦,我已经找到了,我现在已经到二层阳台了,下一步是不是去储物间?”
赵磊:“what???你怎么会我还快呢?”
陈陌有点无语:“这个游戏做的实在是太弱智了,真是毫无难度。而且,途出现的几个鬼影和恐怖音效也根本毫无任何高能,简直弱爆了。”
赵磊:“……”
陈陌继续说道:“储物间这里完事了是不是该去地下车库了?按照这个游戏的一贯尿性,线索应该在那辆红色的车里吧?是不是还得从后备箱里冒出个什么血手来一把给我抓住?死命挣脱之后发现血手又不见了?”
赵磊半天也没说话,好不容易憋出来一句:“店长,你……玩过?”
陈陌说道:“没玩过啊。”
赵磊有点抓狂:“你别骗我了店长!没玩过怎么感觉你这流程过得我还快呢!还能连剧情触发点都知道?”
陈陌叹了口气:“唉,可能这是游戏设计师的悲哀吧。对于玩家们的心理一清二楚,对于在哪能吓到人也有数了,这种低能桥段已经在脑海出现过了无数遍,完全没有任何新鲜感了。”
赵磊:“……我不管你了,店长,我自己玩了。”
赵磊感觉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好像一个学渣面对学霸的无形装逼时一样无助。
……
整个游戏流程并不长,不到一个小时结束了。当然,主要还是陈陌过得太快了。
对于一般的新手来说,《荒宅惊魂》这款游戏还是有一些恐怖元素的,而且里面有一定的解谜内容,如浴室里镜子的血字,如果不触发的话不能继续往下走。所以,大部分玩家的第一次通关时间都在3~5小时之间,这里面大半时间都是在惊吓寻找线索而度过的。
但是对于陈陌而言,对于玩家心理和设计者的意图了如指掌,对于那些高能环节早有心理准备,而且对于一些解谜内容的规律也心知肚明,一猜能猜到,像已经通关过一遍而且知道通关规则的玩家一样,所以一个小时完事了。
至于赵磊,他还在最后一个场景奋战着。
此时的男主角在一个满是亡魂的空间奔跑,时不时地会有亡魂突然出现抓住他的脚踝。
这是游戏的最后一幕,男主角已经陷入了深深的幻觉,他的精神分裂症状已经达到了极致,必须在无数亡魂找到他自己那个隐藏起来的意志并将之消灭才能通关。
赵磊玩得非常紧张,虽然他已经通关过了一次,但毕竟最后一个场景有许多元素都是随机的,而且在这种恐怖氛围的渲染下,他也情不自禁地感觉到了血压升高、心跳加速。
在这时,陈陌的声音非常不合时宜地在他耳边响起:“赵磊,我通关了,先走了啊。”
赵磊:“……”
啥玩意啊!怎么我还在打最后一关,你已经通关了啊!到底是我第一次玩还是你第一次玩啊!这游戏流程才一个小时不到,你特么是开挂了吧!
虽然内心无数草泥马奔腾而过,赵磊还是说道:“哦,好,店长你先走吧,我这马也通关了。”
系统提示:“与您一起进行游戏的好友已通关,您现在可以利用他的存档进行游戏,或者继续当前进度。”
身处在重重亡魂包围的赵磊,突然感觉到自己正在做的一切毫无意义……
这是为什么呢……
明明我才是通关过这个游戏的玩家吧?
……
……
从vr游戏舱里面出来,陈陌的内心毫无波动,甚至有点想笑。
这个《荒宅惊魂》被玩家打分3.7分真的是一点都不冤枉,陈陌感觉这个分都给高了,如果让陈陌打分,应该是负分滚粗。
可能是因为国内实在没有什么恐怖游戏,玩家们才会对它如此宽容吧。
其实在玩了十分钟之后陈陌确定了,《荒宅惊魂》这款游戏妥妥的是一款披着恐怖皮的vr解谜游戏,除了最后的场景需要玩家不断地奔跑躲避亡魂、寻找分裂人格之外,其他的场景全都是随便在屋子里晃悠寻找线索行了,根本没什么特别的紧张感。
没有那种一言不合砍你全家的怪物,也没有看起来手指疼/丁丁疼的剧情杀,虽然偶尔也有几声尖叫和几个较吓人的场景,但毕竟都是触发式的,跟鬼屋一样,算你站在原地不动,也并不会怎么样。
而且,这游戏的场景资源是真的太省了。
除了刚开始主角的房间之外,整个游戏都是在一个荒宅进行的,游戏的资源量非常非常有限。
也难怪这游戏卖得这么便宜,根本没有多少成本啊!
剧情方面,陈陌高度怀疑《荒宅惊魂》的剧本是不是某个国产恐怖片编剧写的,各种国产恐怖片既视感。
刚进入游戏的时候还觉得疑点重重,可实际,这游戏的故事梗概特别简单。
男主角作为一名热衷写作恐怖小说的作者,经常需要收集一些恐怖素材,而且也经常幻想自己是书人物,所以久而久之产生了精神分裂。
其实这个荒宅是他的另一个人格买下来的,那个叫做“红玫瑰”的女友也并不是真人,都是他幻想出来的。这个荒宅的一切都是他在和自己的另一个人格作斗争。
最终,他战胜了另一个人格,从荒宅走了出来,于是游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