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95章 《长生不死》
这边《时间旅行者的妻子》热热闹闹的销售,那边《海伯利安》在世界几大英语国家也开始同步热卖,身为林翰的读者,好处就是总有新书可看,不用催促他,林翰自己就自动发书。
回到燕京之后,林翰将全部精神投入到了《这个男人来自地球》的筹备工作当中,这部小说也好、剧本也好都是他写作这么久以来最大的挑战,涉及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要说服别人,首先得说服自己,如果连作者自己都不相信小说里面的主角是一位生存了一万多年的老古董,那还能指望别人能相信吗?
他现在有的只是一个初步的创意,真正要写出来的话,恐怕还得相当长一段时间,要让每个环节、每一句台词都能经得起推敲。
《这个男人来自地球》是依靠剧情取胜的,所以在剧情上面不能掉以轻心,林翰不想让这部电影变得破绽百出,那简直就是自砸招牌!
……
林翰朝着北大校园开车过去,今天虽然不是他的授课时间,但却关系到他新书的进展,所以得过去找那些真正的专家们熟悉一下才行。
“既然把背景都换到了国内,那以前的名字用起来也不是那么好,这个男人来自地球还是作为英语名字吧,中文名字就入乡随俗!”
他自言自语的开口说着,脑袋里面闪现出一个又一个的备选名字来,几经选择之后终于拍了拍自己的大腿,“既然主角活了那么久,古代的皇帝想要的就是这个,就叫《长生不死》好了!”
新鲜出炉的《长生不死》除了跟原版的《这个男人来自地球》拥有同样的创意外,真正的内容几乎都不一样,留给林翰的就是无穷的挑战。
显然《长生不死》这个名字就是这个剧情的最佳名字,充满了中国本土的特色,一个能长生不死的人,见证了中国几千年灿烂的文化,也见证了世界发展的日新月异!
按照林翰的想法,就是自己先把小说写出来,然后依照小说改成剧本,这样演员们在表演的时候也可以参照一下小说的描写。
这部小说带来的就是一场头脑风暴,足以让每个看到它的人产生思考,不管是相信还是不相信,或者是心存疑惑,都是一场胜利!
不多时,在林翰抵达停车场之后,他才勐然想起,自己居然不知道自己在北大的办公室在哪里,现在处于双眼摸瞎的状况!
林翰狠狠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平时他并不需要来北大坐班上课,每周只需要来一次而已,都是踩着铃声进教室,上完课就开车走人,有办公室跟没有一样。
现在突然想要使用了,找不到很正常。
不过他也没有着急,而是拿出手机来,给教务处打了个电话来寻求帮助。
“您好,这里是北京大学教务处,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
林翰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很抱歉打扰一下,我是中文系的特聘教师林翰,之前一直没有去过自己的办公室,现在有些忘记地点了,能帮忙查询一下吗?”
电话那头的教职员工也没想到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她快速在电脑上面搜索一下之后就回答说道:“林老师您好,你的教研室在未名湖的东北角,人文学苑6号楼1-8。”
“谢谢啊,这可帮了我大忙!”
林翰连忙道谢起来,他知道人文学苑的地点,所以这并不算什么难事,就是有些丢人,作为一名教师居然没去过自己的办公室,幸亏他还记得把钥匙给带上了。
上午十点多的北大校园看起来很安静,落叶被风吹得打转,路上骑着自行车上学的年轻人们风驰电掣的,三三俩俩的学生抱着书闲聊着。
眼前的这办公楼看起来就是古色古香的建筑,跟北大这种名校书卷气息沉淀相得益彰,林翰找到自己的教研室之后,门边则是写着林翰的名字,再也不担心走错了,他用钥匙打开,第一次走进去。
眼前的教研室看上去几乎都是崭新的,桌子、椅子、书柜、一体机电脑、沙发茶几应有尽有,透明的玻璃窗可以让阳光照射进来,采光非常好,整个房间就算不开灯也是亮堂的!
别看办公楼外面古色古香的,但里面却是现代感十足,林翰将自己的东西放好之后,就坐在椅子上面思索起来。
《长生不死》里面需要好几名专家教授,可按照目前办公楼的格局来看,基本上都是一个学院一个地方,他想要找生物学家,那就得去生物系的办公楼,这里是找不到的!
再说了,虽然自己现在也算是小有名气,可这些专家们买不买账还不一定。万一那些专家跟自己一样,每周要到上课的时候才来学校,那自己就算去办公楼那边也碰不见他们,这些都得提前找人引荐、预约一下才行。
林翰坐在椅子上,他干脆将这台电脑打开,自己则是开始思考起来,到底要跟那些专家们交流什么问题,这才是关键!
先把自己不理解的,觉得有问题的地方列出来,然后再去找他们解惑,最后将这些东西融入到小说之后把成品交给他们再度审阅,最好是用论文质疑的缜密程度来看这部小说。
“我就先把小说的框架写出来吧,等会儿再找人帮忙。”
说干就干,《长生不死》这部小说讲诉了一个穴居人从古代一直活到现代的故事,主角既然是中国人了,那肯定不能叫约翰或者大卫什么的,林翰决定给他取一个特别大众的名字,王勇。
王勇是北大的一位史教授,他在工作十年之后突然宣布辞职,他的同事好友跟恋人前来为他践行,然后大家坐在房间里面闲聊起来。
找不到话题的众人偶然看到了一个鹦鹉喙的錾刀,话题便开始引申起来!
主角的好友、考古学家邓毕荣判定这把錾刀是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古董,也就是燕京周口店山顶洞人那时候。
在解释了一番这玩意儿的用途还有时代背景之后,众人就开始好奇起来,忍不住催促王勇!
或许是时间太久,一个人保守秘密太苦,王勇说出了整部小说里面的关键,如果一个人从旧石器时代一直存活到今天,那会是什么样?
最初王勇的朋友们并没有在意,甚至还开玩笑说林翰在写科幻小说,后面大家半开玩笑半认真的推测起究竟会不会有这样一个人。
另外一个朋友,生物学家则认为山顶洞人跟现代人在解剖学意义上面并没有区别,智力一样,只是现代人知道的更多、身高更高一些!
至于这个活了140个世纪的人怎么活下去,生物学家的推测就是人体细胞的完美再生,依靠细胞完美再生躲过衰老。
至于具体怎么样,林翰只是写了个大概,这还得去问问真正的生物学家,这种方式究竟可不可行!
故事还在继续,众人假定真有一个人保持健康并且不衰老活了14000年,在这样的前提下,似乎一切都有可能。
这时候主角开始阐述起自身的经来,他曾经从山顶洞人时期活到了河姆渡、半坡时期,甚至见证了第一个奴隶制度国家夏朝的诞生,商汤灭夏、盘庚迁殷、武王灭商的内幕,他曾经跟诸子百家论道,帮助商鞅立法,坐看秦皇统一!
他在秦朝被灭后便往西游览亚欧大陆,一百多年后又帮助张骞出使西域、打通丝绸之路,在印度跟释迦摩尼学习,在耶路撒冷被当做耶稣传教,当大秦王安敦(罗马帝国皇帝)派遣使臣到中国时再度回到中原大地。
他从法国海岸眺望过不列颠群岛,几千上万年来游荡在亚欧大陆上面,见证了一系列的史!
之后跟随郑和下过西洋,帮助麦哲伦环游地球,在近代更是拿到了10个学位,拥有过无数的身份……
故事的设置很简单,从最开始的原始好奇,主角开始讲故事;到第二部分的初级怀疑,好友们用一个个史的八卦来审问主角,并且开始深入这一万多年来存活需要面对的问题;第三部分则是生死怀疑期,心理学家还有主角一起探讨原始人如何看待生死,当所有人死去之后一人独活是什么状况。
接下来就是第四部分的宗教怀疑期,从佛道儒以及上帝等宗教问题,到主角自曝自己曾经是耶稣、跟随释迦摩尼短暂学习,解释宗教经义里面的种种故事。
第五部分是释放感性跟理性的对冲,从先前的神秘宗教朝着现代科学转移,主角的话语让每个人的世界观都受到了动摇,认为情况已经失控的主角干脆承认自己是在玩大家。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主角的一个好友居然无意中发现主角其实就是自己的父亲,终于相信了主角的话,可是却被这过度的惊喜或者说惊吓弄得心脏病发作!
最后就是全文的升华部分,亲眼目睹年迈的儿子在自己面前死去,主角仿佛不再是那个活了14000年的不死存在,他跟普通人一样,最终跟自己的爱人一起上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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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菌是废柴,这个中文版的剧情大家知道大概就行了,俺不是专业人士,只能写到这个地步,但愿不会太糟糕!推荐大家去看看这部电影,然后自己脑补吧。(未完待续。。)
回到燕京之后,林翰将全部精神投入到了《这个男人来自地球》的筹备工作当中,这部小说也好、剧本也好都是他写作这么久以来最大的挑战,涉及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要说服别人,首先得说服自己,如果连作者自己都不相信小说里面的主角是一位生存了一万多年的老古董,那还能指望别人能相信吗?
他现在有的只是一个初步的创意,真正要写出来的话,恐怕还得相当长一段时间,要让每个环节、每一句台词都能经得起推敲。
《这个男人来自地球》是依靠剧情取胜的,所以在剧情上面不能掉以轻心,林翰不想让这部电影变得破绽百出,那简直就是自砸招牌!
……
林翰朝着北大校园开车过去,今天虽然不是他的授课时间,但却关系到他新书的进展,所以得过去找那些真正的专家们熟悉一下才行。
“既然把背景都换到了国内,那以前的名字用起来也不是那么好,这个男人来自地球还是作为英语名字吧,中文名字就入乡随俗!”
他自言自语的开口说着,脑袋里面闪现出一个又一个的备选名字来,几经选择之后终于拍了拍自己的大腿,“既然主角活了那么久,古代的皇帝想要的就是这个,就叫《长生不死》好了!”
新鲜出炉的《长生不死》除了跟原版的《这个男人来自地球》拥有同样的创意外,真正的内容几乎都不一样,留给林翰的就是无穷的挑战。
显然《长生不死》这个名字就是这个剧情的最佳名字,充满了中国本土的特色,一个能长生不死的人,见证了中国几千年灿烂的文化,也见证了世界发展的日新月异!
按照林翰的想法,就是自己先把小说写出来,然后依照小说改成剧本,这样演员们在表演的时候也可以参照一下小说的描写。
这部小说带来的就是一场头脑风暴,足以让每个看到它的人产生思考,不管是相信还是不相信,或者是心存疑惑,都是一场胜利!
不多时,在林翰抵达停车场之后,他才勐然想起,自己居然不知道自己在北大的办公室在哪里,现在处于双眼摸瞎的状况!
林翰狠狠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平时他并不需要来北大坐班上课,每周只需要来一次而已,都是踩着铃声进教室,上完课就开车走人,有办公室跟没有一样。
现在突然想要使用了,找不到很正常。
不过他也没有着急,而是拿出手机来,给教务处打了个电话来寻求帮助。
“您好,这里是北京大学教务处,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
林翰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很抱歉打扰一下,我是中文系的特聘教师林翰,之前一直没有去过自己的办公室,现在有些忘记地点了,能帮忙查询一下吗?”
电话那头的教职员工也没想到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她快速在电脑上面搜索一下之后就回答说道:“林老师您好,你的教研室在未名湖的东北角,人文学苑6号楼1-8。”
“谢谢啊,这可帮了我大忙!”
林翰连忙道谢起来,他知道人文学苑的地点,所以这并不算什么难事,就是有些丢人,作为一名教师居然没去过自己的办公室,幸亏他还记得把钥匙给带上了。
上午十点多的北大校园看起来很安静,落叶被风吹得打转,路上骑着自行车上学的年轻人们风驰电掣的,三三俩俩的学生抱着书闲聊着。
眼前的这办公楼看起来就是古色古香的建筑,跟北大这种名校书卷气息沉淀相得益彰,林翰找到自己的教研室之后,门边则是写着林翰的名字,再也不担心走错了,他用钥匙打开,第一次走进去。
眼前的教研室看上去几乎都是崭新的,桌子、椅子、书柜、一体机电脑、沙发茶几应有尽有,透明的玻璃窗可以让阳光照射进来,采光非常好,整个房间就算不开灯也是亮堂的!
别看办公楼外面古色古香的,但里面却是现代感十足,林翰将自己的东西放好之后,就坐在椅子上面思索起来。
《长生不死》里面需要好几名专家教授,可按照目前办公楼的格局来看,基本上都是一个学院一个地方,他想要找生物学家,那就得去生物系的办公楼,这里是找不到的!
再说了,虽然自己现在也算是小有名气,可这些专家们买不买账还不一定。万一那些专家跟自己一样,每周要到上课的时候才来学校,那自己就算去办公楼那边也碰不见他们,这些都得提前找人引荐、预约一下才行。
林翰坐在椅子上,他干脆将这台电脑打开,自己则是开始思考起来,到底要跟那些专家们交流什么问题,这才是关键!
先把自己不理解的,觉得有问题的地方列出来,然后再去找他们解惑,最后将这些东西融入到小说之后把成品交给他们再度审阅,最好是用论文质疑的缜密程度来看这部小说。
“我就先把小说的框架写出来吧,等会儿再找人帮忙。”
说干就干,《长生不死》这部小说讲诉了一个穴居人从古代一直活到现代的故事,主角既然是中国人了,那肯定不能叫约翰或者大卫什么的,林翰决定给他取一个特别大众的名字,王勇。
王勇是北大的一位史教授,他在工作十年之后突然宣布辞职,他的同事好友跟恋人前来为他践行,然后大家坐在房间里面闲聊起来。
找不到话题的众人偶然看到了一个鹦鹉喙的錾刀,话题便开始引申起来!
主角的好友、考古学家邓毕荣判定这把錾刀是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古董,也就是燕京周口店山顶洞人那时候。
在解释了一番这玩意儿的用途还有时代背景之后,众人就开始好奇起来,忍不住催促王勇!
或许是时间太久,一个人保守秘密太苦,王勇说出了整部小说里面的关键,如果一个人从旧石器时代一直存活到今天,那会是什么样?
最初王勇的朋友们并没有在意,甚至还开玩笑说林翰在写科幻小说,后面大家半开玩笑半认真的推测起究竟会不会有这样一个人。
另外一个朋友,生物学家则认为山顶洞人跟现代人在解剖学意义上面并没有区别,智力一样,只是现代人知道的更多、身高更高一些!
至于这个活了140个世纪的人怎么活下去,生物学家的推测就是人体细胞的完美再生,依靠细胞完美再生躲过衰老。
至于具体怎么样,林翰只是写了个大概,这还得去问问真正的生物学家,这种方式究竟可不可行!
故事还在继续,众人假定真有一个人保持健康并且不衰老活了14000年,在这样的前提下,似乎一切都有可能。
这时候主角开始阐述起自身的经来,他曾经从山顶洞人时期活到了河姆渡、半坡时期,甚至见证了第一个奴隶制度国家夏朝的诞生,商汤灭夏、盘庚迁殷、武王灭商的内幕,他曾经跟诸子百家论道,帮助商鞅立法,坐看秦皇统一!
他在秦朝被灭后便往西游览亚欧大陆,一百多年后又帮助张骞出使西域、打通丝绸之路,在印度跟释迦摩尼学习,在耶路撒冷被当做耶稣传教,当大秦王安敦(罗马帝国皇帝)派遣使臣到中国时再度回到中原大地。
他从法国海岸眺望过不列颠群岛,几千上万年来游荡在亚欧大陆上面,见证了一系列的史!
之后跟随郑和下过西洋,帮助麦哲伦环游地球,在近代更是拿到了10个学位,拥有过无数的身份……
故事的设置很简单,从最开始的原始好奇,主角开始讲故事;到第二部分的初级怀疑,好友们用一个个史的八卦来审问主角,并且开始深入这一万多年来存活需要面对的问题;第三部分则是生死怀疑期,心理学家还有主角一起探讨原始人如何看待生死,当所有人死去之后一人独活是什么状况。
接下来就是第四部分的宗教怀疑期,从佛道儒以及上帝等宗教问题,到主角自曝自己曾经是耶稣、跟随释迦摩尼短暂学习,解释宗教经义里面的种种故事。
第五部分是释放感性跟理性的对冲,从先前的神秘宗教朝着现代科学转移,主角的话语让每个人的世界观都受到了动摇,认为情况已经失控的主角干脆承认自己是在玩大家。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主角的一个好友居然无意中发现主角其实就是自己的父亲,终于相信了主角的话,可是却被这过度的惊喜或者说惊吓弄得心脏病发作!
最后就是全文的升华部分,亲眼目睹年迈的儿子在自己面前死去,主角仿佛不再是那个活了14000年的不死存在,他跟普通人一样,最终跟自己的爱人一起上路离开。
************************
作者菌是废柴,这个中文版的剧情大家知道大概就行了,俺不是专业人士,只能写到这个地步,但愿不会太糟糕!推荐大家去看看这部电影,然后自己脑补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