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5章节
世子调教日常_御书屋 作者:朱衣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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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氏房间的碧纱橱歇下。
下午,又向支氏请教绣荷包,送给燕阳郡主做离别礼。
支氏兴致很高,命玉兰取了花样子出来,选了半天都不满意,叹道,“还是等你父亲回来,请他绘了新的,燕阳郡主什么好东西没有,只有奇巧些的,她才能看得上眼”。
叶青殊听着一呆,叶守义,画花样子?
听支氏这随意的语气,貌似他画的还挺顺手?
所谓学成文武艺,货于帝王家,叶守义最有名的是他的书法造诣,丹青虽不如书法有名,在京中也能排的上名号。
在支氏这里,就是用来画花样子的?
叶青殊不知怎的就想起了当初她送文房四宝给叶青程时,叶青程收了笔,砚台和纸墨却不肯收。
她问他练字难道不用砚台和纸墨,他惊讶反问,“练字用笔蘸着水在桌子上写不就行了?浪费那许多东西做什么?”
她觉得她此时的感觉和当初的叶青程一模一样。
感觉,略有点奢侈啊!
支氏没有注意到叶青殊颇有些复杂的神色,随意选了一张,“你先练练手,等你父亲回来再说”。
恰好叶青灵也过来了,见了问起,支氏便将事情说了一遍。
叶青灵看着支氏手中的鱼戏莲叶花样,笑道,“若是让阿殊练手,母亲怕是得选个简单些的才好”。
支氏讶,“还要简单?”
她已经选了个最普通简单的了好不好?
叶青灵抿唇一笑,叶青殊抱住支氏的胳膊,“母亲,长姐取笑我!”
支氏也不禁牵起嘴角,“那也不用你父亲给你画花样子了,只选了最简单的桃花绣上一朵也就是了”。
“母亲,你也取笑我!”
叶青灵戳戳她额头,“不想人家取笑你,就好好学针线!”
于是,叶青殊怨念的开始绣桃花。
晚上,叶守义回来听说了这段公案,笑道,“原来也有阿殊不会的东西,我还当阿殊连上天都会的”。
叶青殊只当没听见,肃容开口,“父亲,我是这样想的,你帮着我画个漂亮的花样子,长姐再替我绣了,约莫燕阳郡主也是能感受到我的诚意的”。
“那燕阳郡主感受到的是你的诚意,还是我与你长姐的诚意?”
100 剑兰
叶青殊讶,“我们是一家人,父亲与长姐的诚意难道不是我的诚意?”
叶守义失笑,支氏、叶青灵也忍不住笑眯了眼儿。
一家人移步东稍间,叶青殊指挥着叶守义画花样子。
“我的设想是这样的,燕阳郡主是皇家郡主,定然不能小家子气,绣些花儿草儿的,但女儿家若是没有花儿草儿相衬,又显得不够柔婉”。
“不如便绣上几个字,正巧也称了父亲你的书法大家之名,当然这字不能是一般的字,而得是没有人认得的古梵文”。
“这样才能显得父亲你博学多才,也能显得燕阳郡主格调高雅,且这字还需得远远看着像花儿草儿,才能不失燕阳郡主女儿家的柔婉”。
叶青殊说着殷勤拿起模块磨了起来,“我大约只能想到这么些,父亲、母亲、长姐有没有要补充更正的?”
叶守义倒提着笔点了点她鼻尖,“你说了这么一大堆倒是容易,倒教我怎么写出你这像花像草的字?”
“父亲博学多才,闺阁女儿之物又岂能难倒父亲?”
“难道父亲这博学多才,竟是睛通闺阁女儿之物?”
叶青殊嘿嘿一笑,支氏开口道,“不如便写上一些吉祥话,我们再一起瞧瞧,哪些更容易写成花草的模样”。
叶守义便从长命百岁开始写,支氏母女三人围在他身边看,一直写到鹏程万里,看着才有些像了。
只这鹏程万里,却实在不适合用来送给一个女娃娃。
叶青殊指着那鹏字道,“可能是古梵文的和鸟有关的字瞧着都有些像花,不如再写几个”。
叶守义便又从飞燕展翅开始写,不是意义不合适,就是字形不好看,直写到鸿鹄之志,叶青殊才勉强点了头。
叶守义对着鸿鹄之志四字,琢磨了半晌,换了几稿,终于写出了叶青殊想要的效果,大是松了口气。
叶青灵忙接过他手上的笔,倒了杯茶递到他手边。
叶守义呷了一口,叹道,“幸亏阿殊就这么一个小姐妹要送荷包,如果多上两个,头发都要被她折腾白了”。
突然觉得女儿孤僻没什么朋友,也不完全是坏事啊!
叶青灵笑道,“那也是父亲宠着她,不然哪能容她这般胡闹?”
叶守义又叹了一声,他宁愿她缠着他胡闹,哪怕真的被她烦白了头发,也比见她露出不属于孩童的一面要好。
女儿家过于锋芒毕露,总是不好。
叶青殊得了花样子,又与支氏和叶青灵商量着配色,务必要让这个荷包大气不失档次,端庄不失明媚,直闹腾到快到子时才和叶青灵出了咏雪院。
因着白天累了一天,当天晚上支氏睡的香甜无比,第二天一早,叶守义起床都没能惊醒她。
叶守义看着她舒展的眉目,香甜的睡颜,怔怔半晌,方轻手轻脚的出了门。
他努力了八年都没有做成的事,他那古灵睛怪的小女儿短短八个月就做到了……
……
……
第三天一早,叶青殊便梳洗打扮好,去咏雪院请安。
叶守义已经用了早膳,正准备去翰林院,见叶青殊素着一张雪也似的秾丽脸蛋,穿着一身火红的箭袖立领骑装,干净利落,半长的头发拢成一把,以金环高高束起。
在其下编成无数条细细的小辫子,间以米粒大小的红宝点缀,十分的英姿飒爽,脖颈上戴着繁花累累镶红宝赤金项圈,一块红色的美玉坠于其下,又为这份英姿飒爽添了几分小女儿的娇美。
小小的女孩儿站在他面前,便如这秋日里最亮眼的一株剑兰,娇的很,美的很,艳的很,姿态挺拔,锋芒隐含。
美的人,美的物,美的景,谁都喜欢。
叶守义上下打量了叶青殊一番,笑着赞道,“阿殊也长大了,再过几年必不比长姐差的”。
再一回想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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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氏房间的碧纱橱歇下。
下午,又向支氏请教绣荷包,送给燕阳郡主做离别礼。
支氏兴致很高,命玉兰取了花样子出来,选了半天都不满意,叹道,“还是等你父亲回来,请他绘了新的,燕阳郡主什么好东西没有,只有奇巧些的,她才能看得上眼”。
叶青殊听着一呆,叶守义,画花样子?
听支氏这随意的语气,貌似他画的还挺顺手?
所谓学成文武艺,货于帝王家,叶守义最有名的是他的书法造诣,丹青虽不如书法有名,在京中也能排的上名号。
在支氏这里,就是用来画花样子的?
叶青殊不知怎的就想起了当初她送文房四宝给叶青程时,叶青程收了笔,砚台和纸墨却不肯收。
她问他练字难道不用砚台和纸墨,他惊讶反问,“练字用笔蘸着水在桌子上写不就行了?浪费那许多东西做什么?”
她觉得她此时的感觉和当初的叶青程一模一样。
感觉,略有点奢侈啊!
支氏没有注意到叶青殊颇有些复杂的神色,随意选了一张,“你先练练手,等你父亲回来再说”。
恰好叶青灵也过来了,见了问起,支氏便将事情说了一遍。
叶青灵看着支氏手中的鱼戏莲叶花样,笑道,“若是让阿殊练手,母亲怕是得选个简单些的才好”。
支氏讶,“还要简单?”
她已经选了个最普通简单的了好不好?
叶青灵抿唇一笑,叶青殊抱住支氏的胳膊,“母亲,长姐取笑我!”
支氏也不禁牵起嘴角,“那也不用你父亲给你画花样子了,只选了最简单的桃花绣上一朵也就是了”。
“母亲,你也取笑我!”
叶青灵戳戳她额头,“不想人家取笑你,就好好学针线!”
于是,叶青殊怨念的开始绣桃花。
晚上,叶守义回来听说了这段公案,笑道,“原来也有阿殊不会的东西,我还当阿殊连上天都会的”。
叶青殊只当没听见,肃容开口,“父亲,我是这样想的,你帮着我画个漂亮的花样子,长姐再替我绣了,约莫燕阳郡主也是能感受到我的诚意的”。
“那燕阳郡主感受到的是你的诚意,还是我与你长姐的诚意?”
100 剑兰
叶青殊讶,“我们是一家人,父亲与长姐的诚意难道不是我的诚意?”
叶守义失笑,支氏、叶青灵也忍不住笑眯了眼儿。
一家人移步东稍间,叶青殊指挥着叶守义画花样子。
“我的设想是这样的,燕阳郡主是皇家郡主,定然不能小家子气,绣些花儿草儿的,但女儿家若是没有花儿草儿相衬,又显得不够柔婉”。
“不如便绣上几个字,正巧也称了父亲你的书法大家之名,当然这字不能是一般的字,而得是没有人认得的古梵文”。
“这样才能显得父亲你博学多才,也能显得燕阳郡主格调高雅,且这字还需得远远看着像花儿草儿,才能不失燕阳郡主女儿家的柔婉”。
叶青殊说着殷勤拿起模块磨了起来,“我大约只能想到这么些,父亲、母亲、长姐有没有要补充更正的?”
叶守义倒提着笔点了点她鼻尖,“你说了这么一大堆倒是容易,倒教我怎么写出你这像花像草的字?”
“父亲博学多才,闺阁女儿之物又岂能难倒父亲?”
“难道父亲这博学多才,竟是睛通闺阁女儿之物?”
叶青殊嘿嘿一笑,支氏开口道,“不如便写上一些吉祥话,我们再一起瞧瞧,哪些更容易写成花草的模样”。
叶守义便从长命百岁开始写,支氏母女三人围在他身边看,一直写到鹏程万里,看着才有些像了。
只这鹏程万里,却实在不适合用来送给一个女娃娃。
叶青殊指着那鹏字道,“可能是古梵文的和鸟有关的字瞧着都有些像花,不如再写几个”。
叶守义便又从飞燕展翅开始写,不是意义不合适,就是字形不好看,直写到鸿鹄之志,叶青殊才勉强点了头。
叶守义对着鸿鹄之志四字,琢磨了半晌,换了几稿,终于写出了叶青殊想要的效果,大是松了口气。
叶青灵忙接过他手上的笔,倒了杯茶递到他手边。
叶守义呷了一口,叹道,“幸亏阿殊就这么一个小姐妹要送荷包,如果多上两个,头发都要被她折腾白了”。
突然觉得女儿孤僻没什么朋友,也不完全是坏事啊!
叶青灵笑道,“那也是父亲宠着她,不然哪能容她这般胡闹?”
叶守义又叹了一声,他宁愿她缠着他胡闹,哪怕真的被她烦白了头发,也比见她露出不属于孩童的一面要好。
女儿家过于锋芒毕露,总是不好。
叶青殊得了花样子,又与支氏和叶青灵商量着配色,务必要让这个荷包大气不失档次,端庄不失明媚,直闹腾到快到子时才和叶青灵出了咏雪院。
因着白天累了一天,当天晚上支氏睡的香甜无比,第二天一早,叶守义起床都没能惊醒她。
叶守义看着她舒展的眉目,香甜的睡颜,怔怔半晌,方轻手轻脚的出了门。
他努力了八年都没有做成的事,他那古灵睛怪的小女儿短短八个月就做到了……
……
……
第三天一早,叶青殊便梳洗打扮好,去咏雪院请安。
叶守义已经用了早膳,正准备去翰林院,见叶青殊素着一张雪也似的秾丽脸蛋,穿着一身火红的箭袖立领骑装,干净利落,半长的头发拢成一把,以金环高高束起。
在其下编成无数条细细的小辫子,间以米粒大小的红宝点缀,十分的英姿飒爽,脖颈上戴着繁花累累镶红宝赤金项圈,一块红色的美玉坠于其下,又为这份英姿飒爽添了几分小女儿的娇美。
小小的女孩儿站在他面前,便如这秋日里最亮眼的一株剑兰,娇的很,美的很,艳的很,姿态挺拔,锋芒隐含。
美的人,美的物,美的景,谁都喜欢。
叶守义上下打量了叶青殊一番,笑着赞道,“阿殊也长大了,再过几年必不比长姐差的”。
再一回想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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