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47 章
(陆小凤同人)陆小凤之剑啸九天 作者:墨锦妤
第 47 章
临近晌午,方才又是一番激战,饶是叶孤城和西门吹雪也不觉有几许饥饿。三人在醉仙楼包了一个包间,各自坐定。叶孤城和西门吹雪自然不会承担点菜之类的活计,陆小凤也是自觉,摸摸胡子,径自出去招呼店小二,点菜要酒,逐一安排。
“来一盆河鲜,一只烧鸭,六厅薄饼,外加二斤竹叶青,四样下酒菜。”陆小凤熟稔的招呼店小二,报上菜名。想了想,有添了一句“再上几个白煮蛋和一壶白开水。”陆小凤知道西门吹雪出门只吃白煮蛋的规矩,然而平日里西门吹雪出门只是为了杀人,而今天这次,又略有些不同。然而有备无患,他还是给西门吹雪准备出来的好。
小二是方才引他们入座的那个,见此不由瞪大了眼睛“客官您说的是,一盆河鲜?”他在这家老店跑堂多年,王孙贵族,商贾富户接待了不少。然而这些人虽然被他们小店的特色美食吸引,却也讲究个精吃细咽,用的是巴掌大的小碟子,酱料之类的,更是用极为纤巧的小碗。甚至有些人嫌弃他们酒楼的碗筷不洁,根本就是自带碗筷的。
店小二最会的就是察言观色,他悄悄打量过三人,两名白衣剑客虽然衣物并不繁复华贵,然而针脚细密,用料考究,绝对是出自技艺高端的绣娘之手。手中的剑虽然没有珠宝配饰,然而却让人胆寒。这样的好容貌,好风度,怎么可能不是大家出身?
再看跟他说话的这位爷,言语可亲,仿佛在市井厮混多年,然而那样的气质岂是区区市井就能练就的,必然是在江湖纵横多年。掌柜曾经吩咐,千万不要得罪江湖中人,江湖中人过的,可都是刀口舔血的生活。
然而,就是这三个看起来非富即贵的人,居然说,要一盆河鲜?盆是什么概念?这是他们酒楼最常用的器皿,陶土所制,沿用多年。洗干净的河鲜放到盆里,直接坐火煮熟,盆边垫上隔热的湿手巾,由伙计直接端上桌子。虽然有几分粗陋,然而却是最大限度的保存了河鲜的鲜香。只是,终归难登大雅之堂,一般这么点的,都是寻产百姓,甚至贩夫走卒。
一旁观察三人许久的掌柜,闲闲拨弄算盘,眼睛漫不经心的从账本里撩开,轻声训斥店小二“客人怎么说,你就怎么上,哪有那么多废话。”沾着墨汁的手拍上店小二的后脑勺,店小二回过神似的对陆小凤讪讪一笑“客官您稍等,马上就上咧您咧。”言罢一撩袖子,飞也似的跑进后厨。
“会要一盆河鲜的,要么是百姓无力讲究,要么,就是老饕了。”掌柜的没看陆小凤,低头继续算自己的账。“陆小凤肯定不是寻常百姓。”他在柜台后面算账,柜台前就是大厅,晌午正是饭口,大厅人员喧闹,竟无人注意到这边。
陆小凤眸光闪了闪,嘻嘻一笑“陆小凤自然是老饕,不过也是个经常没钱,无力讲究的老饕。”
“但是你有许多朋友。他们总是会请你吃饭的。”掌柜看起来不算老,面皮很白,眼神也很年轻。沾着墨汁的手指在算盘上飞快拨动,不多时,就算完了半本账。
陆小凤摸摸鼻子,这一次,他没有调戏他自己的两撇小胡子。眼前这个人,让他想起自己一段绝对称不上是愉快的经历,特别是,和自己这段不甚愉快的经历息息相关的人还坐在楼上。
“霍总管什么时候改行当掌柜了?”没错,这低头算账之人,正是失踪已久的霍天青。陆小凤十分诧异,居然会在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小酒楼,遇见大名鼎鼎的天禽门的掌门,青衣一百零八楼的主人,霍天青。
霍天青一笑,那笑容里却让陆小凤感觉到一丝阴冷冷的意味,不知道他有没有看错,他居然在霍天青眼里看到了一丝……幸灾乐祸?
“司空摘星都可以改行当店小二,我当然可以当一回掌柜。”霍天青似笑非笑的打量了一番陆小凤,对他悠悠说到“谁家的店里,都不能有留着长指甲的小二。”店小二除了在前堂招呼客人,平日也需要在后厨帮忙剥蒜洗葱,指甲过长,泥沙会残留在指甲里,难免给人不洁之感,所以,一般店小二的指甲,都会剪得贴近甲缘。方才的店小二,指甲太长了。
“司空猴精?!”陆小凤倏忽一惊,迅速摸向怀里的绸带,已经少了一条。
六条绸带。是当今天子交给陆小凤的,避无可避的麻烦。绸带决定了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决战之日,可以入宫观战的人数。他接到这个烫手的山芋,就不作停歇,想要迅速将这些绸带送出。
他自己一条,花满楼一条,木道人一条,宫九要去了一条,现下,他手里只剩了两条。不,遇见司空摘星之后,他只剩下了一条了。
陆小凤无声苦笑“霍总管此番,也是为了这绸带?”
霍天青略一点头“自然。”他的语气十分理所当然“反正放在你那里,也是烫手的山芋,不如直接给我。”
陆小凤稍作迟疑“霍总管要这缎带,难道还能拿去买不成?”他实在想不出霍天青要绸带的原因,毕竟,他和西门吹雪与叶孤城全无交集。又,何必来趟这一次浑水。
“为此一战。”霍天青的眼神变得凌厉,仿佛迸发出周身的剑气。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的剑,举世无双。然而,江湖中用剑的不止他们,用剑用的好的,也不止他们。
追求剑道的,也绝对不止他们。
当世的两个剑客的生死一战,哪一个用剑的人,不想亲临一观?霍天青自然也想。这个理由说服了陆小凤,他掏出怀中最后的绸带,递给霍天青。
“多谢。”霍天青将绸带系到手腕上,低头继续算账。不再看陆小凤一眼。
回到包间,店小二正在上最后一道菜。司空摘星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掀了老底,端着一盆冒着热气的河鲜放在桌上。店里活计为了平日里做活方便,都是清一色的短打,袖子被整齐的束好。于是,一双说不上洁白,但是异常修长的手暴露在众人面前。
司空摘星的手指非常长,尤其是拇指和食指,这两根手指仿佛是灵巧的镊子,可以夹取任何东西,悄无声息。这异于常人的手指,自然不是天生的。是年幼之时,骨骼尚未定型,配以独门秘药,日日拉抻而成的。婴儿五感未全,对疼痛的感知也弱了许多,然而饶是如此,神偷门的育婴堂里,也是常年的婴儿声嘶力竭的啼哭声。
看到如此“巨大”的一盆河鲜,叶孤城和西门吹雪都忍不住嘴角抽动。陆小凤果然是个不靠谱的。
司空摘星放下盆,转身就要走。他单纯想从陆小凤那里偷一条绸带,到时候去皇宫玩玩,说不定还能偷到一条皇帝老儿的内裤什么的。可是,他没想到,居然会遇见叶孤城。
若说司空摘星胆大妄为,天不怕地不怕,真真有几番无法无天的孙悟空风采。那么叶孤城对他来说,就是如来佛了。
年少的时候,司空摘星和陆小凤毁了他爹的“偷王”玉牌,被他爹一路追杀,最后和陆小凤逃到了白云城,他爹才忿忿回家。也是那时候,他们结识了白云城主,叶孤城。
他从那时候开始就害怕叶孤城,老鼠见了猫似的怕。陆小凤笑他,可能是他一看就是个偷儿,而城主一身正气,所以他才怕的大气都不敢出。
司空摘星深以为然。所以,不期然的看见叶孤城,他第一反应就是跑。
衣角被人攥在了手里“司空猴精,你干什么去?”回头,陆小凤正对他不怀好意的笑着。擒住他衣角的,正是陆小凤的独门绝技,灵犀一指。
作者有话要说:奇长的二指神马的,向张起灵致敬。
第66章 山月不知心底事
司空摘星身子一僵。一寸一寸的回过头去,对着陆小凤讪笑一下“嘿嘿,陆小鸡,你怎么发现的哈,”
陆小凤飞快的擒住他的手,这双手修长莹润,连易于常人的食指和拇指,都被司空摘星用缩骨功缩成和常人一般,乍看上去,毫无破绽。“店小二可不会有这么长的指甲。”陆小凤抽出竹筒里的筷子,敲了敲司空摘星的指甲。
司空摘星险些哭了出来。为了迷惑陆小凤,他提前来到这里两个月,忍受了小气吧啦,恶毒刻薄,一张嘴能喷死人,平时一张臭脸能冷死人的掌柜整整两月,虽然平日干活的时候总是偷懒,厨房里的脏活累活从来没干过,但是可谓是“受尽欺凌”,不想今天竟然被小小的指甲揭了老底。
司空摘星哭丧着脸,将手从陆小凤手里抽出来,望向临水而开的窗户,眼睛滴溜溜的一转,一个纵身跃出窗户,在水里飞快的踩水,游出数丈之后,方才回身对陆小凤扬了扬手里的绸带“陆小鸡,谢谢你的绸带啊,我先走了~”
司空摘星吃准了陆小凤不会水,倒是让陆小凤哭笑不得。他其实想说的是“你稀罕就送你了啊,不如一起吃个午饭?”然而看着司空摘星游得一手好狗刨,陆小凤摸摸鼻子,他总不能打搅朋友的雅兴不是。
陆小凤对西门吹雪和叶孤城摊摊手,径自落座。
三人用饭。西门吹雪自取了白煮蛋,剥开蛋壳,慢慢吃完。陆小凤习以为常,暗自庆幸自己机智。
让陆小凤意外的是,叶孤城竟然也并未动桌上的鱼虾。他本以为,叶孤城长自海边,对于此类事物,应当是偏好的。“城主不喜河鲜?”陆小凤是个糙汉子,吃相有些粗狂,此刻,他对叶孤城说话,嘴里却还含着一只虾,虾尾露在外面,没有丝毫形象可言。
叶孤城抿抿唇,“尚可。”然而却依旧没有碰那盆河鲜,而是夹了一块薄饼。薄饼用酥油和面,酥中带软,轻咬一口,酥脆的外皮包裹着滚烫醇香的芝麻酱,烫得人心里发麻,香得人想要吞掉舌头。
叶孤城没有说的是,他如今心下的情绪,应当是一缕怅然。他想起的,是宫九。若是宫九在此处,必定是剔骨去壳,送到他碗里。这些事,白云城主如果想有人做,自然有许多人愿意为他做。然而宫九也是被奴仆侍候着长大的啊,却习惯了为他做这些事情。
非关卑微讨好,只是因为此生唯一一次心动。
因为爱,所以觉得,那也没有什么不可。在哥哥左右,不假人手的侍候,他心甘情愿,并且,甘之如饴。
叶孤城忽然很想见到宫九。他不管不顾的离开,他的弟弟,该如何忐忑,如何焦灼,如何……绝望。这些,叶孤城甚至不敢想。
心底弥生出细碎的疼痛。那些缭乱的情路,怕是,应当水落石出了。
桌面有些沉默,三人吃完,各自散去。天下起了雨。叶孤城撑着一把油毡黑伞,在紫禁城的石路上走着。
第 4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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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7 章
临近晌午,方才又是一番激战,饶是叶孤城和西门吹雪也不觉有几许饥饿。三人在醉仙楼包了一个包间,各自坐定。叶孤城和西门吹雪自然不会承担点菜之类的活计,陆小凤也是自觉,摸摸胡子,径自出去招呼店小二,点菜要酒,逐一安排。
“来一盆河鲜,一只烧鸭,六厅薄饼,外加二斤竹叶青,四样下酒菜。”陆小凤熟稔的招呼店小二,报上菜名。想了想,有添了一句“再上几个白煮蛋和一壶白开水。”陆小凤知道西门吹雪出门只吃白煮蛋的规矩,然而平日里西门吹雪出门只是为了杀人,而今天这次,又略有些不同。然而有备无患,他还是给西门吹雪准备出来的好。
小二是方才引他们入座的那个,见此不由瞪大了眼睛“客官您说的是,一盆河鲜?”他在这家老店跑堂多年,王孙贵族,商贾富户接待了不少。然而这些人虽然被他们小店的特色美食吸引,却也讲究个精吃细咽,用的是巴掌大的小碟子,酱料之类的,更是用极为纤巧的小碗。甚至有些人嫌弃他们酒楼的碗筷不洁,根本就是自带碗筷的。
店小二最会的就是察言观色,他悄悄打量过三人,两名白衣剑客虽然衣物并不繁复华贵,然而针脚细密,用料考究,绝对是出自技艺高端的绣娘之手。手中的剑虽然没有珠宝配饰,然而却让人胆寒。这样的好容貌,好风度,怎么可能不是大家出身?
再看跟他说话的这位爷,言语可亲,仿佛在市井厮混多年,然而那样的气质岂是区区市井就能练就的,必然是在江湖纵横多年。掌柜曾经吩咐,千万不要得罪江湖中人,江湖中人过的,可都是刀口舔血的生活。
然而,就是这三个看起来非富即贵的人,居然说,要一盆河鲜?盆是什么概念?这是他们酒楼最常用的器皿,陶土所制,沿用多年。洗干净的河鲜放到盆里,直接坐火煮熟,盆边垫上隔热的湿手巾,由伙计直接端上桌子。虽然有几分粗陋,然而却是最大限度的保存了河鲜的鲜香。只是,终归难登大雅之堂,一般这么点的,都是寻产百姓,甚至贩夫走卒。
一旁观察三人许久的掌柜,闲闲拨弄算盘,眼睛漫不经心的从账本里撩开,轻声训斥店小二“客人怎么说,你就怎么上,哪有那么多废话。”沾着墨汁的手拍上店小二的后脑勺,店小二回过神似的对陆小凤讪讪一笑“客官您稍等,马上就上咧您咧。”言罢一撩袖子,飞也似的跑进后厨。
“会要一盆河鲜的,要么是百姓无力讲究,要么,就是老饕了。”掌柜的没看陆小凤,低头继续算自己的账。“陆小凤肯定不是寻常百姓。”他在柜台后面算账,柜台前就是大厅,晌午正是饭口,大厅人员喧闹,竟无人注意到这边。
陆小凤眸光闪了闪,嘻嘻一笑“陆小凤自然是老饕,不过也是个经常没钱,无力讲究的老饕。”
“但是你有许多朋友。他们总是会请你吃饭的。”掌柜看起来不算老,面皮很白,眼神也很年轻。沾着墨汁的手指在算盘上飞快拨动,不多时,就算完了半本账。
陆小凤摸摸鼻子,这一次,他没有调戏他自己的两撇小胡子。眼前这个人,让他想起自己一段绝对称不上是愉快的经历,特别是,和自己这段不甚愉快的经历息息相关的人还坐在楼上。
“霍总管什么时候改行当掌柜了?”没错,这低头算账之人,正是失踪已久的霍天青。陆小凤十分诧异,居然会在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小酒楼,遇见大名鼎鼎的天禽门的掌门,青衣一百零八楼的主人,霍天青。
霍天青一笑,那笑容里却让陆小凤感觉到一丝阴冷冷的意味,不知道他有没有看错,他居然在霍天青眼里看到了一丝……幸灾乐祸?
“司空摘星都可以改行当店小二,我当然可以当一回掌柜。”霍天青似笑非笑的打量了一番陆小凤,对他悠悠说到“谁家的店里,都不能有留着长指甲的小二。”店小二除了在前堂招呼客人,平日也需要在后厨帮忙剥蒜洗葱,指甲过长,泥沙会残留在指甲里,难免给人不洁之感,所以,一般店小二的指甲,都会剪得贴近甲缘。方才的店小二,指甲太长了。
“司空猴精?!”陆小凤倏忽一惊,迅速摸向怀里的绸带,已经少了一条。
六条绸带。是当今天子交给陆小凤的,避无可避的麻烦。绸带决定了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决战之日,可以入宫观战的人数。他接到这个烫手的山芋,就不作停歇,想要迅速将这些绸带送出。
他自己一条,花满楼一条,木道人一条,宫九要去了一条,现下,他手里只剩了两条。不,遇见司空摘星之后,他只剩下了一条了。
陆小凤无声苦笑“霍总管此番,也是为了这绸带?”
霍天青略一点头“自然。”他的语气十分理所当然“反正放在你那里,也是烫手的山芋,不如直接给我。”
陆小凤稍作迟疑“霍总管要这缎带,难道还能拿去买不成?”他实在想不出霍天青要绸带的原因,毕竟,他和西门吹雪与叶孤城全无交集。又,何必来趟这一次浑水。
“为此一战。”霍天青的眼神变得凌厉,仿佛迸发出周身的剑气。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的剑,举世无双。然而,江湖中用剑的不止他们,用剑用的好的,也不止他们。
追求剑道的,也绝对不止他们。
当世的两个剑客的生死一战,哪一个用剑的人,不想亲临一观?霍天青自然也想。这个理由说服了陆小凤,他掏出怀中最后的绸带,递给霍天青。
“多谢。”霍天青将绸带系到手腕上,低头继续算账。不再看陆小凤一眼。
回到包间,店小二正在上最后一道菜。司空摘星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掀了老底,端着一盆冒着热气的河鲜放在桌上。店里活计为了平日里做活方便,都是清一色的短打,袖子被整齐的束好。于是,一双说不上洁白,但是异常修长的手暴露在众人面前。
司空摘星的手指非常长,尤其是拇指和食指,这两根手指仿佛是灵巧的镊子,可以夹取任何东西,悄无声息。这异于常人的手指,自然不是天生的。是年幼之时,骨骼尚未定型,配以独门秘药,日日拉抻而成的。婴儿五感未全,对疼痛的感知也弱了许多,然而饶是如此,神偷门的育婴堂里,也是常年的婴儿声嘶力竭的啼哭声。
看到如此“巨大”的一盆河鲜,叶孤城和西门吹雪都忍不住嘴角抽动。陆小凤果然是个不靠谱的。
司空摘星放下盆,转身就要走。他单纯想从陆小凤那里偷一条绸带,到时候去皇宫玩玩,说不定还能偷到一条皇帝老儿的内裤什么的。可是,他没想到,居然会遇见叶孤城。
若说司空摘星胆大妄为,天不怕地不怕,真真有几番无法无天的孙悟空风采。那么叶孤城对他来说,就是如来佛了。
年少的时候,司空摘星和陆小凤毁了他爹的“偷王”玉牌,被他爹一路追杀,最后和陆小凤逃到了白云城,他爹才忿忿回家。也是那时候,他们结识了白云城主,叶孤城。
他从那时候开始就害怕叶孤城,老鼠见了猫似的怕。陆小凤笑他,可能是他一看就是个偷儿,而城主一身正气,所以他才怕的大气都不敢出。
司空摘星深以为然。所以,不期然的看见叶孤城,他第一反应就是跑。
衣角被人攥在了手里“司空猴精,你干什么去?”回头,陆小凤正对他不怀好意的笑着。擒住他衣角的,正是陆小凤的独门绝技,灵犀一指。
作者有话要说:奇长的二指神马的,向张起灵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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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空摘星身子一僵。一寸一寸的回过头去,对着陆小凤讪笑一下“嘿嘿,陆小鸡,你怎么发现的哈,”
陆小凤飞快的擒住他的手,这双手修长莹润,连易于常人的食指和拇指,都被司空摘星用缩骨功缩成和常人一般,乍看上去,毫无破绽。“店小二可不会有这么长的指甲。”陆小凤抽出竹筒里的筷子,敲了敲司空摘星的指甲。
司空摘星险些哭了出来。为了迷惑陆小凤,他提前来到这里两个月,忍受了小气吧啦,恶毒刻薄,一张嘴能喷死人,平时一张臭脸能冷死人的掌柜整整两月,虽然平日干活的时候总是偷懒,厨房里的脏活累活从来没干过,但是可谓是“受尽欺凌”,不想今天竟然被小小的指甲揭了老底。
司空摘星哭丧着脸,将手从陆小凤手里抽出来,望向临水而开的窗户,眼睛滴溜溜的一转,一个纵身跃出窗户,在水里飞快的踩水,游出数丈之后,方才回身对陆小凤扬了扬手里的绸带“陆小鸡,谢谢你的绸带啊,我先走了~”
司空摘星吃准了陆小凤不会水,倒是让陆小凤哭笑不得。他其实想说的是“你稀罕就送你了啊,不如一起吃个午饭?”然而看着司空摘星游得一手好狗刨,陆小凤摸摸鼻子,他总不能打搅朋友的雅兴不是。
陆小凤对西门吹雪和叶孤城摊摊手,径自落座。
三人用饭。西门吹雪自取了白煮蛋,剥开蛋壳,慢慢吃完。陆小凤习以为常,暗自庆幸自己机智。
让陆小凤意外的是,叶孤城竟然也并未动桌上的鱼虾。他本以为,叶孤城长自海边,对于此类事物,应当是偏好的。“城主不喜河鲜?”陆小凤是个糙汉子,吃相有些粗狂,此刻,他对叶孤城说话,嘴里却还含着一只虾,虾尾露在外面,没有丝毫形象可言。
叶孤城抿抿唇,“尚可。”然而却依旧没有碰那盆河鲜,而是夹了一块薄饼。薄饼用酥油和面,酥中带软,轻咬一口,酥脆的外皮包裹着滚烫醇香的芝麻酱,烫得人心里发麻,香得人想要吞掉舌头。
叶孤城没有说的是,他如今心下的情绪,应当是一缕怅然。他想起的,是宫九。若是宫九在此处,必定是剔骨去壳,送到他碗里。这些事,白云城主如果想有人做,自然有许多人愿意为他做。然而宫九也是被奴仆侍候着长大的啊,却习惯了为他做这些事情。
非关卑微讨好,只是因为此生唯一一次心动。
因为爱,所以觉得,那也没有什么不可。在哥哥左右,不假人手的侍候,他心甘情愿,并且,甘之如饴。
叶孤城忽然很想见到宫九。他不管不顾的离开,他的弟弟,该如何忐忑,如何焦灼,如何……绝望。这些,叶孤城甚至不敢想。
心底弥生出细碎的疼痛。那些缭乱的情路,怕是,应当水落石出了。
桌面有些沉默,三人吃完,各自散去。天下起了雨。叶孤城撑着一把油毡黑伞,在紫禁城的石路上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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