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你的力量与武功都可圈可点,但是你缺少了心境上的修练,武艺的最高境界就是心计一体,平时多想想,一点点小细节就能让你的武艺大增。 你现在连你自己的十成能力都没挖掘出来,自己都没看清自己,谈什么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武者之心是一个强者必备之物,武功是技术技巧,武者之心是心灵的升华,两者合一即是心技一体,心不滞于一处,却将一切细微的变化都容纳于心,做到了似看非看,综观全局。”秦风毫不吝啬的传授马云萝自己的习武心得。

    马云萝将秦风一字一句铭记在心,知道今日是她脱变的之始。

    程咬金默然点头。

    武者之心是一个境界,一个顶级高手将自身的精气神融为一体的境界,一种心灵上的升华。一个顶级武者,一旦武器在手,就会给人一种万马千军皆俯首的感觉。

    秦风说完,他拿着自己手中破虏神枪,手握枪柄,平平的递了出去,长枪仿佛就是手臂的延伸一样,稳稳未动。

    破虏神枪重逾百斤,能够提起之人大有人在,可是像秦风这么一平伸,这重量就不是百斤那么简单了,对于手腕的考验那将是数千斤之重,一般的将领根本就不可能做得到,就算做到了,可坚持的时间又能多久?

    正所谓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程咬金等人见到秦风稳稳端枪的姿势,无不震惊。

    此刻的秦风如同长枪一般挺拔的身姿,岿然不动如绝壁松柏,正如人们所猜,秦风的身姿绝对不会被任何外来的压力所压迫,他就是他,谁也没有办法让他放弃心中的桀骜。

    就在这一瞬间,大家发觉秦风整个人都变了。

    这种变化,就像是一柄被装在破旧皮鞘中的利剑,忽然被拔了出来,闪出了光芒。他的人也一样。就在这一瞬间,他的人好像也发出了光。这种光芒便得他忽然变得光芒万丈。

    一个人怎么会因为手里有了柄大枪就完全改变?

    这是不是因为他本来就是闪闪发光的人。

    当然不是,这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一种武者的魅力。

    冷风刺人,吹得衣袂、披风猎猎作响,他的人却像是钉子般钉在那里,凝视着手里的枪刃,轻瓢瓢一枪刺了出去。

    破虏神枪通体是玄墨色,黯淡而笨拙。可是这一枪刺出,这柄枪也彷佛变了,变得有了光芒,有了生命。

    他已将他生命的力量,注入了这柄神枪里。一枪轻飘飘刺出,本来毫无变化。可是变化忽然间就来了,来得就像是流水那么自然。

    一这柄枪在他手里,就像鲁班手里的斧,羲之手中的笔,不但有了生命,也有了灵气。

    他轻描淡写,挥尘如意,一瞬间就已刺出了十三枪。枪法本是轻灵流动的,就像是这北风一样,可是这十三枪刺出后,却彷佛忽然风也有了杀气,天地间里彷佛有了杀气。

    第十三枪刺出后,所有的变化都似已穷尽,又像是流水已到尽头。

    他的枪势也慢了,很慢。虽然慢,却还是在变,忽然一枪挥出,不着边际,不成章法。但是这一枪却像是道子昼龙点的晴,虽然空,却是所有转变的枢纽。然后他就刺出了他的第十四枪。

    此时杀气很重,宛如满天岛云密布。这一枪刺出,忽然间就将满天乌云都拨开了,现出了月光。并不是那种清凉如水的月光,而是流金铄石的光彩。

    这一枪刺出,所有的变化才真的已到了穷尽,本已到了尽头的流水,现在就像是已完全枯竭。他的力也已将竭了。

    可是就在这时候,枪尖忽然又起了奇异的震动。枪尖本来是斜斜指向天际的,蓦然,枪尖往下一划,枪刃虽然在震动,本来在动的,却忽然全都静止。

    秦风手中的长枪划破虚空,威猛绝伦,霸烈的气流在涌出枪尖的一刻凝化成朵朵雪花般的光点,仿佛千万朵寒梅突然绽开来,大开大合,杀意纵横,心中竟然涌起了与敌人在千军万马之中对阵沙场的痛快淋漓感觉。

    舞到畅快处忍不住长啸了一声,啸声中满是畅快之意,他竟然因为这一舞体会到了武者之心。秦风大为激动,深深呼吸,整个心灵变得空明剔透,再无半点杂念。

    似看非看,综观全局。

    草原的狂野上,任何景物的颜色都那么鲜活,那么有层次感,放佛开了上帝视角一样,每一片随风飘舞的枯草的轨迹竟然都在她的眼中清清楚楚地呈现。“锵”银枪斜斜刺出,转变成一条曼妙的弧线向前刺出七尺后停止,一片飘落的草叶子正稳稳当当的停在枪尖上。

    收枪将枪尖上的叶子取下来观看,薄薄的树叶并没有枪孔,小小的枪孔存在于草叶中间的那条筋上。

    那如电如光的一枪,准确无比的刺入了草叶筋。

    仗全新的体会,秦风再度挥枪舞动,招是一样的招,力量亦是一样的力量,可这一次气势截然不同。

    “怎么样?”秦风感觉极佳,忍不住问了在一旁观看的马云萝。

    马云萝歪着脑袋想了想,十分崇拜的说道:“兄长真是厉害,这枪就跟活的一样,一刹那仿佛有了生命一样。”

    马云萝用最明了的方式表达了出来:因为心技一体招式与长枪有了心灵的辅助,就如活的一样,无法预料神出鬼没。

    程咬金叹息道:“小丫头眼神不错。枪法本来是死的,可是让小疯子注入一生命,枪法也一样是活过来了。说实话,小疯子以前的枪法也是不错的,可是与绝世强者相比还是差了一截。”

    “现在呢?”马云萝急问。

    程咬金笑道:“与秦大哥可以一战了。”

    马云萝有些失望道:“仅是这样么?”

    程咬金摇头道:“小丫头别不知足了。秦大哥绝对不当今最强者,这一点不容否认。作为最强之人,你当人人都有资格与他一较长短啊?那也未免太小瞧战神之名了。嘿嘿,虽说我老程与尉迟敬德那黑炭头也算是了不起的人物,可与秦大哥比起来差远了。而且,恐怖的是秦大哥的武艺还在上升,到现在也不知他到何等境界了。”程咬金骁勇善战,但武艺比起秦琼还是有着不小的差距的,输与秦琼并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所以他说得十分坦然。

    程咬金粗中有细,虽说争强好胜好面子,武艺或许比不上二号人物尉迟敬德,但比起胸襟气度,大老粗的程咬金要完爆尉迟敬德十条街。

    要是让尉迟敬德来说的话,他一定会说:“秦将军的武艺霸道凶狠,当世没有几人能够胜他……末将大致估计应该在伯仲之间。”

    只是在别人面前,尉迟敬德说说大话给自己长长脸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但如果秦琼也在一旁的情况下,却不敢说这样的大话。若说当今世上能在武艺这方面让他忌惮的人也只有秦琼。

    面对秦琼有攻无守如长江黄河连绵不绝的枪术锏法,任他脸皮再厚也不敢在秦琼面前吹嘘自己有打和的把握,糊弄糊弄后辈还行。当然,以秦琼的为人,即便尉迟敬告当面吹牛,他也不会计较,顶多只是会心一笑罢了。

    秦琼的武勇不必说,史书上有过这么一段记载“叔宝每从太宗征伐,敌中有骁将锐卒,炫耀人马,出入来去者。太宗颇怒之,辄命叔宝往取。叔宝应命,跃马负枪而进,必刺之万众之中,人马辟易。”

    单枪匹马与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这份能耐在正史上找不出几个人来。

    秦琼就做到了,但秦琼的武艺有个特点。重攻不重守,不论是枪法还是锏法,招招连环有攻无守,杀到兴头上更是完全无视自身的防护。以至于经常会受到流矢以及各种各样始料未及的小伤害。

    秦琼本就勇悍。占着身强体壮不将这些小伤放在眼里,轻伤绝不下火线。可偏偏他体魄惊人,寻常的伤休养个一两天就能活蹦乱跳的,也没有将这些小伤放在心上。却不知每受一处伤都能给自己的身体添加一点负担形成旧患,藏在身体的某处地方。他体格健壮,这点旧患察觉不出来,也给他造成不了任何伤害。当上了一定的年纪,抵抗力下降,这些旧患就会接二连三的发作,蚕食受害者的身体。

    秦琼也是因为如此,在帮助李世民取得天下之后经常生病,也参透也缘由,感慨道:“我戎马一生,大小战斗二百余阵,屡受重伤,前后流的血能有几斛多,怎么会不生病!”

    想必秦琼在这个时候也会后悔当年的年少轻狂,只是世上没有后悔药吃。秦风既然知道这点就不会再让此事发生,在他刚刚穿越到了大唐朝,明白自身处境之下,联合秦夫人愣是逼着秦琼治疗,到现在他的旧疾已是痊愈,再加上秦风给他配制的各种保养药物、药酒,使得秦琼的体质更胜往昔一筹,再加上有着秦风这个奇葩的存在,武道之上已陷入瓶颈的秦琼在“指点”秦风之际,却也通过秦风的奇言怪论得到了不少的启发,使得自身的武艺百迟竿头更进一步,再加上秦琼也修练了秦风说是养生之术的“三花聚顶五气朝元”功,程咬金、尉迟敬德与他的差距只会越来越大。

    “等打完了这一仗,找父亲好好练练!”秦风看了目光中蕴含着脉脉情意的马云萝一眼,脑海中浮现出了这个念头,他相信下次面对秦琼,他再也不会出现那有力量无处使的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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