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区里,很多猪狗不如的家伙在放臭屁。说我写的小说、人物名字中二的大有人在。反问一句:小说、人物名字中二,连这么二的小说还看的你,岂不更二?

    奉劝一句:不要一边看,一边放屁。不看滚蛋,老子从来不求你们这些没素质的杂(zhong)看书。

    这么晚还在更新,容易么我?

    送给这种不懂得尊重人的东西的一个词儿:jian货

    我写的小说只给人看!!!!

    支持我的兄弟姐妹请在文本右上角上的评论加字鼓励,让那些东西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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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名的草原深处,新军上下、马匹都用青草伪装着,若非走到近处,根本不会有人察觉到这是一群近千人众在此潜伏着。

    秦风极目四望,胸襟不觉大畅,忍不住低吟道:“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苍茫雄壮的景物,低沉雄浑的歌声,健马如龙,奔驰在千里无边的青青草原之上……这是何等壮观的图

    苍茫一碧万里,空无片云,山道都在浅蓝间笼罩着一层淡淡的薄雾,仿佛披着轻纱的美人。

    西方的天边──草原的尽头,却染着长长一抹朱霞,夕阳返照的余光,穿云而出,流露金黄,苍苍茫茫地笼罩着这一片苍苍茫茫的辽阔草原。

    草原上突地远远传来各种苍凉的声浪,四面八方,自远而近,有如战场上万鼓齐鸣,动人心弦。

    随着这苍凉奇异的声音,四面八方,波浪般卷来了一重重黑影──这便是归牧时草原的群兽。

    只见数万只牛羊,数千匹马,排山倒海般合围而来。

    十数匹骏马,领导先行,马上人直立马背,呼啸而来。

    马群的奔驰,整齐迅快,一色深黄,昂激奔放,一泻千里,有如长江大河之水,白天边倒泻而下。

    牛群的奔驰虽较散漫弛缓,但进程间不断格斗,黑色的牦牛奔窜横逸,看来亦是惊心动魄。

    白色的羊群,却在温柔而迅急地起伏波动着,在黑尘黄浪中看来,另具一种别致的情调。

    黄马、黑牛、白羊……马嘶、牛啸、羊鸣……混合成一种苍凉悲壮的音乐,宛如十万大军挺进。

    秦风只觉心中热血奔腾,差点忍不住撮口长啸起来。

    “好美的景致,可惜啊!”秦风轻声说道。

    程处默道:“染上了鲜血,更有一份悲壮的美。”

    秦风肯定的说道:“总有一天,这里会变成大唐的土地。”

    “会的!”罗通微微一笑。

    罗通不负所望,依着秦风给的方式,走了近百里,总算找到了此地。

    这是一个绿洲。

    而溃败的突厥兵就在此地休息。

    黄昏时分,新军就悄悄地在此地潜伏了下来,现在,除了巡逻四周的士兵,大家正抓紧时间休息着。

    “这是我们北上的最后一战,大家务必要打好这一战,牛、马匹能不伤尽量不伤,这次北上,咱们总不能空手而归吧。”秦风吩咐着说道。

    “至于羊么?如果战事胜利,全部宰杀干净,用牛与空出来的马匹驮运。”羊的速度太慢,他没有考虑过要着活羊回中原。

    尉迟宝庆一脸厌恶的说道:“天气炎热,半天就臭了。带回去干嘛!”天天吃肉,他都感觉自己身上有了羊臊味道了。

    秦风笑道:“回去不了多久,你又想吃肉了。其余办法也简单得很,把羊从中破开,丢弃内脏后挂在牛马身上就行了,草原晚上风大,白天温度高,很容易就晒干了。”

    尉迟宝庆道:“你是老大,听你的。”

    “好了!”秦风笑了一笑,指着东边一座能够俯视一切的小山丘,道:“陪我去看看突厥人的虚实。”

    ……

    离开了营地,兄弟几人花费小半时辰,徒步爬到了山丘之顶,站在高处,周围附后尽入眼底。

    在他们下面的是突厥连绵数里的营寨。

    想要以弱兵破营,必须要知道对方营地的布局以及军中的虚实,然后抓住对方的弱点一击而中。

    几人在山顶上凝神眺望,将突厥分布图雕刻在脑海中,突厥的帐篷层层叠叠,然则布局很乱,最最让人意外的是突厥人竟然把牲口关在中间,而现在,一些牧民正赶着牲口往圈里关。

    不大一会儿功夫,硕大的圈里已经让各种各样的牲口给填满了。

    目测了一下。

    好家伙!

    总量不下四万头(匹)!

    静静的观望了良久,待所有牲口入圈后,秦风笑了,剑指山下突厥营帐,道:“正面是突厥军队,左右两翼是普通牧人。我们可以兵分两路,快速攻击左右两翼后于圈中汇合。采用中心开花的战术,吸引突厥人靠拢,相隔一定距离后四下纵火,纵牲口为前锋,全军拧成一股绳杀向军营,一举捣毁敌方军营。罗通、业诩、处默你们领一半人马迂回至马厩右侧;我与宝庆迂回至马厩左侧。”

    讲解了心中的战术后,秦风问道:“业诩,说说你的看法,看有没有补充、完善的地方。”

    “与我所想一样,我没什么说的。”作为大唐最伟大的军事家的孙子,李业诩深受李靖的熏陶,看了突厥的布局后,瞬间就得出了与秦风一样的战术。

    “老大与业诩说的也是我之所想。”罗通在李业诩说完,立刻站出来道:“不过,行动必须保持一致,而且,我想知道老大准备什么时候动手。”

    秦风点点头,出战的时机很重要,配合与默契也很重要,如果一方慢了,不但贻误战机,还有陷入重围的危险。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事先抵达目的地的一方,放牲口不是,不放也不是。

    放了的话,怕友军受累;不放吧,很可能让敌方分割包饺子。战场往往让人难以预料,就像李广这样一代名将,因为不辨方向,最终没有在预定的时间内达到预定的地方,使得他突袭不成反而获罪,若非卫青能力强得逆天,否则,那一场会战,谁胜谁负还不一定。所以说,在瞬间万变的战场中,友军要达到百分百的默契度,不是一般人可以做的。

    罗通说完,秦风道:“突厥人对危险有天生的洞察力,所以,什么三更时分袭击不是保险之策,我的想法是突厥人饭后两刻内攻击。”

    至于程处默与尉迟宝庆,则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要是秦风问他们,他们多半说:“老大让我怎么打,我就怎么打!”

    听了秦风的话,李业诩倒抽一口冷气,道:“老大,过于冒险了吧?”

    “不!”秦风笃定道:“这个时间才是最佳时间。我问你们,当你们饱餐一顿后,你们在两刻内想动吗?还能动得了吗?”

    程处默用见鬼一样的眼神看着秦风,道:“老大,你,你太阴险了。”

    “饱餐过后,我是一动都不想动了。”

    秦风道:“突厥人的习俗是先拜祭祖宗、亡灵,之后活人才用餐。也就是说,我们最少还有一个时辰的时间去准备,在膜拜的时候,男女老少都要参与。”

    “突厥人膜拜的时间,就是我们就近渗透的时机。富贵险中求,不搏这一把,我实在不甘心。我相信我们新军能够分毫不差的汇集在一起。”最后,秦风做了一个总结。

    “好!”

    “干了!”

    “有心算无心,我们赢定了。”

    “突厥在白天损失惨重,士气不高,正是我们一举歼灭的最佳时候。”

    …………

    “出发!”

    当斥候将突厥用餐完毕的消息送达,在秦风的号令下,新军九百余兵卒雄赳赳,气昂昂的向突厥部落走去。

    当他们抵达的时候,竟然一个巡逻的士兵都没遇到。

    抹黑到了左右两翼后,一切正如秦风所料,饭后是人最容易犯困的时候,一些突厥兵无精打采的来回巡逻。

    若是换成往常,这些士卒此刻早已抱着武器打瞌睡了,不过今天比较特殊,为了防备或许的夜袭,乌当下了死命令,让他们不得有丝毫松懈,乌当是首领,也是一个赏罚分明的主,这些士兵自然不敢违抗。

    虽然两个时辰会换过一次班,可是突厥士兵根本不在意,一个个还是困的直打哈欠。

    见到士兵巡逻不力,见到牧民三三两两的闲聊,秦风笑了,胜券已经在握。

    一支点燃了的火把在突然射向半空,这是进攻前的信号。新军忽然齐声暴喝,紧接着他们依照计划,分头快速冲向各自的目标。声势犹如排山倒海一般!霎时间那种宁静详的夜空就如玻璃遭到了重击,粉碎了。

    “敌……敌袭!!!”

    回过神来的突厥人在惊慌中用带着颤抖的尖锐吼叫,在这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的嘹亮,就像是一块巨大的石头被扔进平静的湖面,飞溅出来的水花将突厥人一个个都泼成落汤鸡的同时,也让他们下意识打了个寒颤。

    “吼!”

    既然已被对方察觉,新军索性也不再蹑手蹑脚,漆黑的原野突然亮起无数的火把,就好像一团团森冷的鬼火,那震耳欲聋的喊杀声,就犹如外太空落下的一枚陨石,‘轰’的一声,地动山摇间。

    马厩并非没有人镇守,但也就是两三百人而已。正或坐或站着聊天。听到那天崩地裂也似的呐喊,他们当场惊得呆立原地,还没反应过来已被密集的标枪射倒,他们哪里想象的到敌人会从天而降,匆忙间想要抵御,这兵器还未拔出来就让狂冲而至的兵卒剁翻刺死。

    进度之快,出乎秦风等人的意料。不到两刻,两队就实现了胜利的会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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