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姑娘,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你又何必如此计较呢!”
“不计较?”郑丽琬就像听到什么可笑的话一样,她有些放肆的笑了起来,她在笑着,但是透出的却是一种死寂般的忧伤:“你说的轻巧,你可知道那道口谕,对我郑丽琬有多大影响么?你知道我是怎么过的么?陆家悔婚,皇家又不收,结果呢,我郑丽琬却无人敢要了。你去出去打听一下,满长安城里,上到王公贵族,下到街头恶痞,只要一提我郑丽琬的名字,他们就躲得远远的。”
郑丽琬有些激动,她的心从没有像今天这样想发泄过,若是别人还好,可是今天看到的偏偏是李世民的女婿,有些凄楚的笑着:“秦风,你是当时秦大将军的儿子,你体验过那种无人问津的感觉么?想我郑丽琬自幼勤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剑术武技无一不精,更有着一副绝世姿容。我本来可以有份好生活的,可是这一切都被你那岳父大人给毁灭了。我一个待嫁少女,凭什么要当一辈子的活寡妇。”
“皇家对不起你,却害得我一个半个皇家人陪你一起同生共死,也算是报应了。”秦风好整以暇的说着。
“天下男人没一个好东西。”郑丽琬冷笑道:“因为你不知道我是郑丽琬,不然,有多远你会跑多远,还会非礼我?”
“开什么玩笑。我秦风是绝无仅有的男人,岂是那种世俗男人所能比拟?”
郑丽琬语气一缓,不屑道:“死鸭子还嘴硬!”
“反正我说的是实话,信不信在你。”一个皇帝的“女人”,又有哪个男人敢动呢,除非是不想活了,可是这世上不怕死的确实不多,就算是乞丐,只要能活着,他们也不会轻易放弃生命的。
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任何人都会倍加珍惜。
可根据秦风对李世民的了解,恐怕他的脑海里已经根本没有了郑丽琬这号人物,即便偶尔一想,或许会有着丝丝的愧疚,而后却是云淡风轻、了无牵挂。
“信与不信已经不重要了,不过,要是我入了宫,倒真是成了你的岳母大人了。”郑丽琬走近秦风,差点贴在了一起,但见她缓缓垂下眼帘,眉宇间似笑非笑,似怨非怨,轻轻道:“天下人都说我是皇帝的女人,而你是长乐公主的驸马,咱们算不算是乱沦呢?”
“你这想法真的有点奇葩。”秦风闻声而苦笑。
郑丽琬朝秦风狡黠地眨了眨眼皮,脸上一片开心的表情,得意道:“当我知道你是秦风的时候,我决定把你抢过来,作为我的夫君,让皇家人也看看,我郑丽琬不是好欺负的。”
说着说着,郑丽琬一手插腰,霸气尽显,面上一片坚毅之色,带着义无反顾的眼神,另一只手指着秦风,铿锵有声道:“秦风,你是我的!是我郑丽琬的!谁也抢不走,哪怕长乐公主也不行。”
那表情,那象根葱一样的手指,指得的仿佛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属于郑丽琬的私有物。
秦风被震到了,傻傻地盯着站在自己面前这个霸道强势甚至有点颐指气使的女人,虽然已经预料到事情发展到最后肯定不美妙,可他完全没想到会演变成现在这个样。
“你说,你就是我的。”郑丽琬依然指着秦风,保持着那个姿势,固执道。
秦风嘴角抽动两下,愣了半晌才憋出一句话:“是不是你的重要吗?反正都在绝境里了。”
“我才不管,管他什么时候死,我今天非得给李家戴上一顶绿帽子不可。哪怕是死了,也要让李家人到地下看看,你秦风是我的。”
强大,太强大了!
秦风木讷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对于这个女人是否有爱,他不清楚。他也知道,郑丽琬对己无爱,之所以这么说,打算那么做,无非是报复李家当初的过失而已。
要说什么狗屁一见钟情,那是唬人的。
只是老祖宗留下的藏宝图上为什么要留下:“青龙白虎,地宫新主”这样的谒语呢?
莫非
难道
秦始皇逆天到了这等境界?近千年前就预料到了今天的事情?
想不出个所以然的秦风,索性一仰,躺在了地上,舒张身躯,摆出一个大字形,满怀悲壮道:“逃避不了,权当去享受。来吧!尽情的摧残我吧。你用的玉峰把我闷死,用你的小白虎把我的青龙吞掉吧……为了化解你心中的仇恨,我,我不介意的。”
“你……”郑丽琬啼笑皆非,可笑的是,她居然没有生气,相反,还有种幸福的感觉。她感觉到郑丽琬三个字,对秦风来说,啥都不算,在他眼里就只有美人。
秦风怕吗?自然不怕。
如果他把郑丽琬给上了,李世民从某种程度上说,还得感谢秦风呢!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这本身就是长孙皇后闹出来的乌龙而已。
若是普通人家,过也就算了。
可一旦涉及到了皇帝,再小的事情也成了大事。
现在天下初定、人心未附,内有匪患未平,外有突厥虎视耽耽。而李世民本身的人品也一直受人置疑,没办法,谁让他在玄武门宰了自己的亲兄弟,谁让他逼迫亲身父亲退位呢?
当时,人们看他的眼光都不正常,之后又发生了“郑丽琬”一案,经魏征一闹,使得李世民在杀兄弑弟、逼迫父亲的基础上,又多了一条“风流好色、强抢人妻”的原罪。于是,很多人背地里给李世民下的定义是:凶残、好色、霸道、没人性!
天下人还在议论纷纷之际,又传出了陆家退婚一事。如此一来,李世民又多了一条“以势欺人”的罪名。当然,陆家也没错,陆家为了避免飞天横祸,这才玩了这出退婚的手段,将自己撇个干净。其实那个时候,李世民最恨就是陆家,如果陆家稍微坚挺一点,其结果就是皆大欢喜了。可惜,陆家不敢冒灭族之险。
正因为秦风看透个中奥妙,所以,猜测得出来的结论是李世民为了挽回自己的形象,肯定巴不得有人把郑丽琬而娶了。如此一来,他就能够用事实来回击当初指责他的人了。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从某种程度而言,你应该感谢那些视你如虎的男人。”
郑丽琬冷哼道:“凭什么?”
“凭什么?”秦风铿锵有声道:“凭我是独一无二的秦风。如果没有那事,你早就成为孩子他娘了,如果没有那事,你还会遇到我这绝无仅有的男人?哼!”
郑丽琬被震到了,半晌才啼笑皆非道:“你当你是谁啊?也不害躁。”不过经此一闹,倒是不再凄婉哀伤。
“行,等我们脱困而出,你就知道我是不是言行如一的人了。”大笑之中,秦风坐了起来,一把抱住两条滑如凝脂的**,双手迅速上移,在丰盈的**上揉捏出各种形状,顿时,那丰满的臀丘迸了出惊人的弹性,使得秦风心头为之荡漾,心猿意马。
郑丽琬被秦风蹂躏得浑身酥软,那雄浑的男人气息就如一杆无坚不摧的金枪,早就将她降服,现在想要动弹一下都要耗费莫大的力气和毅力。
“啊,你……不理你了。”郑丽琬惊叫一声,浑身酥软的她下意识的把秦风的头往自己身体死死收拢,这一下,秦风的唇与郑丽琬春潮泛滥的“唇”紧紧粘在了一起。
秦风感觉味道有点酸,还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溢上心头。
“不计较?”郑丽琬就像听到什么可笑的话一样,她有些放肆的笑了起来,她在笑着,但是透出的却是一种死寂般的忧伤:“你说的轻巧,你可知道那道口谕,对我郑丽琬有多大影响么?你知道我是怎么过的么?陆家悔婚,皇家又不收,结果呢,我郑丽琬却无人敢要了。你去出去打听一下,满长安城里,上到王公贵族,下到街头恶痞,只要一提我郑丽琬的名字,他们就躲得远远的。”
郑丽琬有些激动,她的心从没有像今天这样想发泄过,若是别人还好,可是今天看到的偏偏是李世民的女婿,有些凄楚的笑着:“秦风,你是当时秦大将军的儿子,你体验过那种无人问津的感觉么?想我郑丽琬自幼勤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剑术武技无一不精,更有着一副绝世姿容。我本来可以有份好生活的,可是这一切都被你那岳父大人给毁灭了。我一个待嫁少女,凭什么要当一辈子的活寡妇。”
“皇家对不起你,却害得我一个半个皇家人陪你一起同生共死,也算是报应了。”秦风好整以暇的说着。
“天下男人没一个好东西。”郑丽琬冷笑道:“因为你不知道我是郑丽琬,不然,有多远你会跑多远,还会非礼我?”
“开什么玩笑。我秦风是绝无仅有的男人,岂是那种世俗男人所能比拟?”
郑丽琬语气一缓,不屑道:“死鸭子还嘴硬!”
“反正我说的是实话,信不信在你。”一个皇帝的“女人”,又有哪个男人敢动呢,除非是不想活了,可是这世上不怕死的确实不多,就算是乞丐,只要能活着,他们也不会轻易放弃生命的。
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任何人都会倍加珍惜。
可根据秦风对李世民的了解,恐怕他的脑海里已经根本没有了郑丽琬这号人物,即便偶尔一想,或许会有着丝丝的愧疚,而后却是云淡风轻、了无牵挂。
“信与不信已经不重要了,不过,要是我入了宫,倒真是成了你的岳母大人了。”郑丽琬走近秦风,差点贴在了一起,但见她缓缓垂下眼帘,眉宇间似笑非笑,似怨非怨,轻轻道:“天下人都说我是皇帝的女人,而你是长乐公主的驸马,咱们算不算是乱沦呢?”
“你这想法真的有点奇葩。”秦风闻声而苦笑。
郑丽琬朝秦风狡黠地眨了眨眼皮,脸上一片开心的表情,得意道:“当我知道你是秦风的时候,我决定把你抢过来,作为我的夫君,让皇家人也看看,我郑丽琬不是好欺负的。”
说着说着,郑丽琬一手插腰,霸气尽显,面上一片坚毅之色,带着义无反顾的眼神,另一只手指着秦风,铿锵有声道:“秦风,你是我的!是我郑丽琬的!谁也抢不走,哪怕长乐公主也不行。”
那表情,那象根葱一样的手指,指得的仿佛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属于郑丽琬的私有物。
秦风被震到了,傻傻地盯着站在自己面前这个霸道强势甚至有点颐指气使的女人,虽然已经预料到事情发展到最后肯定不美妙,可他完全没想到会演变成现在这个样。
“你说,你就是我的。”郑丽琬依然指着秦风,保持着那个姿势,固执道。
秦风嘴角抽动两下,愣了半晌才憋出一句话:“是不是你的重要吗?反正都在绝境里了。”
“我才不管,管他什么时候死,我今天非得给李家戴上一顶绿帽子不可。哪怕是死了,也要让李家人到地下看看,你秦风是我的。”
强大,太强大了!
秦风木讷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对于这个女人是否有爱,他不清楚。他也知道,郑丽琬对己无爱,之所以这么说,打算那么做,无非是报复李家当初的过失而已。
要说什么狗屁一见钟情,那是唬人的。
只是老祖宗留下的藏宝图上为什么要留下:“青龙白虎,地宫新主”这样的谒语呢?
莫非
难道
秦始皇逆天到了这等境界?近千年前就预料到了今天的事情?
想不出个所以然的秦风,索性一仰,躺在了地上,舒张身躯,摆出一个大字形,满怀悲壮道:“逃避不了,权当去享受。来吧!尽情的摧残我吧。你用的玉峰把我闷死,用你的小白虎把我的青龙吞掉吧……为了化解你心中的仇恨,我,我不介意的。”
“你……”郑丽琬啼笑皆非,可笑的是,她居然没有生气,相反,还有种幸福的感觉。她感觉到郑丽琬三个字,对秦风来说,啥都不算,在他眼里就只有美人。
秦风怕吗?自然不怕。
如果他把郑丽琬给上了,李世民从某种程度上说,还得感谢秦风呢!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这本身就是长孙皇后闹出来的乌龙而已。
若是普通人家,过也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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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人们看他的眼光都不正常,之后又发生了“郑丽琬”一案,经魏征一闹,使得李世民在杀兄弑弟、逼迫父亲的基础上,又多了一条“风流好色、强抢人妻”的原罪。于是,很多人背地里给李世民下的定义是:凶残、好色、霸道、没人性!
天下人还在议论纷纷之际,又传出了陆家退婚一事。如此一来,李世民又多了一条“以势欺人”的罪名。当然,陆家也没错,陆家为了避免飞天横祸,这才玩了这出退婚的手段,将自己撇个干净。其实那个时候,李世民最恨就是陆家,如果陆家稍微坚挺一点,其结果就是皆大欢喜了。可惜,陆家不敢冒灭族之险。
正因为秦风看透个中奥妙,所以,猜测得出来的结论是李世民为了挽回自己的形象,肯定巴不得有人把郑丽琬而娶了。如此一来,他就能够用事实来回击当初指责他的人了。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从某种程度而言,你应该感谢那些视你如虎的男人。”
郑丽琬冷哼道:“凭什么?”
“凭什么?”秦风铿锵有声道:“凭我是独一无二的秦风。如果没有那事,你早就成为孩子他娘了,如果没有那事,你还会遇到我这绝无仅有的男人?哼!”
郑丽琬被震到了,半晌才啼笑皆非道:“你当你是谁啊?也不害躁。”不过经此一闹,倒是不再凄婉哀伤。
“行,等我们脱困而出,你就知道我是不是言行如一的人了。”大笑之中,秦风坐了起来,一把抱住两条滑如凝脂的**,双手迅速上移,在丰盈的**上揉捏出各种形状,顿时,那丰满的臀丘迸了出惊人的弹性,使得秦风心头为之荡漾,心猿意马。
郑丽琬被秦风蹂躏得浑身酥软,那雄浑的男人气息就如一杆无坚不摧的金枪,早就将她降服,现在想要动弹一下都要耗费莫大的力气和毅力。
“啊,你……不理你了。”郑丽琬惊叫一声,浑身酥软的她下意识的把秦风的头往自己身体死死收拢,这一下,秦风的唇与郑丽琬春潮泛滥的“唇”紧紧粘在了一起。
秦风感觉味道有点酸,还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溢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