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黎华九岁开始当“老大”,十二岁逼妈妈离婚,十七岁因抢劫被判刑九年,出狱后担心“干大事”受拖累,曾预谋杀害亲娘,纠集大批不法之徒绑架他人,获得赎金后残忍撕票,订购大批武器预谋抢劫国库,扬言要把北平闹翻天。

    是什么让汪黎华从一个孩子成为劣迹斑斑的罪犯,最后变得如此残忍?如此冷血?

    据说,汪黎华小时候很调皮,也很霸道,父母觉得他毕竟是个孩子,没有刻意地约束他。到了上学的时候,并不特别出色的汪黎华无法让同学顺从他,也很少有人跟他一起玩,这使汪黎华很苦恼,他整天苦思冥想一个问题:用什么办法让别的同学心甘情愿地追随自己呢?

    汪黎华手头不缺零花钱,他经常去买糖葫芦吃。有一天下课的时候,汪黎华非常大方地给一个同学买了一支,这个同学非常高兴,就像“跟班儿”一样整天围着汪黎华转。几毛钱就能换来“权威”,汪黎华见这一招很管用,就用同样的方法网络了很多同学。被前呼后拥的感觉真的很好,这大大满足了汪黎华小小的虚荣心。

    但是,要满足这种虚荣心,需要金钱的支持。他没有来钱的渠道,平时攒下的零花钱和压岁钱花光之后,汪黎华开始寻找借口从父母那里骗钱,等骗来的钱很快花光之后,他把目光锁定在了父母的钱包上,父母不给他就悄悄地偷。

    不到一年,家里几乎不敢放钱了,父母把家里的钱都放在单位。王立华偷钱的**越来越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从家里偷不出钱来的时候,他的目光盯上了老师的钱包。老师们发现后,找到他的父母,他免不了爸爸的一顿拳脚。

    因为汪黎华偷钱常常被爸爸打,这使得汪黎华恨上了爸爸。12岁那年,因为汪黎华再次偷钱,爸爸再次举起了棍棒。这一次,汪黎华离家出走了。妈妈找遍了他可能去的地方,直到第三天下午,终于在崇文区一条铁道旁的涵洞里,找到了像小叫花子一样的汪黎华。

    妈妈搂着汪黎华的头哭着说:“好孩子,咱们回家吧,你爸爸说他再也不打你了。”

    但汪黎华哭喊着,死活不回家。他冷冷地对妈妈说:“他把我往死里打,这辈子我再也不回他那个家了,除非你跟他离婚,我再也不敢见他了。”妈妈知道儿子的脾气九牛拉不回。她只好把兜里所有的钱给儿子留下,哭哭啼啼地回家了。过了一个多星期,妈妈哭着来了,一见汪黎华就把他的头搂在怀里哭着说:“走吧,妈妈已经离婚了,咱们要到一个新家去了。”

    妈妈离婚后带着汪黎华和姐姐搬到崇.文.区的家。一开始,汪黎华觉得父母离婚让他终于摆脱了爸爸的约束,可以信马由缰地为所欲为了。

    但是一年后,汪黎华发觉家里已经没有钱让他偷了。

    有一次他像往常一样翻开妈妈的钱包之后,发现里边除了只有不到两块钱的毛票和几张粮票时,已经有点懂事的汪黎华一惊,他知道,靠妈妈在城建公司上班挣来的微薄工资,养活3口人已经捉襟见肘,还要供养汪黎华和姐姐上学,再加上汪黎华不时地从妈妈钱包里偷钱出去摆阔,这个家已经山穷水尽了。

    家里没钱可偷了,汪黎华开始偷邻居家或周围的小商店,这使得汪黎华成了派出所的常客,最多的一天,因为打架、偷东西他曾经五进派出所。但由于他年龄太小,民警大多是对他进行一番说服教育后,就把他放了。在这种偷抢打闹的日子里,汪黎华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小学毕业后,妈妈见没有学校肯要一个成为惯偷的坏孩子,就把他送到了工读学校。而汪黎华也非常愿意去工读学校,因为他觉得工读学校里有很多像他一样的孩子,在那里他更容易找到当“大哥”的感觉。

    工读学校没有消解汪黎华的“贼性”,汪黎华反而学习了更多他闻所未闻的犯罪手段,他也变得更加冷血。1995年7月13日,17岁的汪黎华伙同他人手持菜刀和假手榴弹,闯入居住在丰台区的一个江浙商人住处,抢劫了手机等价值2万多元的物品后,被警方逮捕。

    1995年11月28日,丰台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王立华有期徒刑9年。

    汪黎华被送到监狱里进行劳动改造。但是,汪黎华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反而认为是社会待他不公。汪黎华认为自己之所以被抓住,是因为没有干成“大事”,如果自己有足够多的金钱,就会摆平一切。在监狱里,汪黎华就暗暗发誓出狱后要轰轰烈烈地干点“大事”,不枉来世上走一遭。汪黎华天真地想要绑架银行行长抢劫国库。

    在与狱友聊天中,汪黎华得知银行的金库是由行长和保卫科长共同掌管金库钥匙,他在狱中读书看报看电视的过程中,还暗暗记住了一些银行的位置和银行行长的名字。

    2002年9月,汪黎华因为改造积极被提前释放。出狱后他开始着手实施他在狱中就策划好的抢劫国库的计划。而他计划的第一步竟然是准备杀掉自己的妈妈,以免后顾之忧。因为非常爱妈妈所以要杀掉妈妈,然后一身轻松去闯江湖,这就是汪黎华的逻辑。

    但在实施中汪黎华终于手软了。

    他知道妈妈这一辈子为他操碎了心,每次面对妈妈已经花白的头发和日渐苍老的面容,吃着妈妈亲手给他做的饭时,冷血的汪黎华出鞘的尖刀一次次拔出来,又一次次收回去。

    搞枪是王立华计划中的第二步。

    王立华搞枪的目的是先抢国库,然后拉起一帮“兄弟”把北京闹翻天,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所以汪黎华从出狱后就开始了他的寻枪生涯,而且从来不避讳告诉身边的朋友“要搞枪”。

    汪黎华先是在河.北和东.北搞到一些猎枪。2003年3月,汪黎华决定到电影《寻枪》的拍摄地贵.州去寻枪。他单枪匹马来到贵.州松桃县,买了3把仿“六四”手枪,还有3发子弹,花掉了9100元。

    2003年9月,汪黎华到云南分别找到了4个人订购枪支弹药,共预定了180支枪,仅订金就交了30多万元。这一次,汪黎华买到一批手枪、冲锋枪和手榴弹,为了把这批枪支弹药安全地运回北平,汪黎华让他的手下雇了两辆车,带了十几个兄弟到云.南接货。

    在汪黎华购枪的过程中,他买到的大多是普通猎枪,汪黎华想,如果能够搞到一批制式枪支就好了。他知道买枪必须有大量的钱,那么,有什么办法让自己很快拥有一笔上百万的巨款呢?他一下子想到了一个叫汪大亮的人。

    汪黎华是在一次吃饭时认识的汪大亮,他得知王大亮父亲是一个亿万富翁后就记住了他。汪黎华之所以把绑架的目标锁定汪大亮,原因很简单:一是因为汪大亮家里有钱,二是因为看着汪大亮别扭。

    汪黎华叫来了在服刑时认识的汪清晓和董黎闵以及其他几个朋友,在平谷的一个理发店里绑架了汪大亮,并且打电话向其父亲索要500万元。汪黎华拿到300万元赎金后,立即通知手下杀掉汪大亮。

    汪黎华拿到300万元赎金后,除了到云.南购枪花了60多万元外,其他的钱汪黎华都用在赌球、吸.毒和吃喝玩乐搞女人上了。

    大手大脚地挥霍和购买枪支,300万元很快便被汪黎华花销一空。

    没钱了,汪黎华继续带人出来绑架。

    他们先是准备绑架汪大亮的弟弟汪小亮,但没有成功,这让汪黎华非常恼火。

    2004年2月2日,在朝.阳某歌厅门前,汪黎华团伙选定了一辆奔驰跑车,绑架了驾驶员杜某,当得知杜某是借别人的车自己无钱支付赎金后,气急败坏的汪黎华一伙又于2月3日来到三里屯某酒吧门前,将目标锁定了一辆宝马吉普车。

    这辆宝马车就是演员武若甫的。

    2004年2月3日凌晨1时许,汪黎华带人绑架了武若甫。

    只是汪黎华万万没有想到,第二天,从天而降的北平特警就把他和同伙抓获了。抓获后警方在汪黎华的内裤夹层里找到一把手铐钥匙,汪黎华说这是自己随时准备逃跑用的,早知道警察用了高科技的金属探测器,就做把木头钥匙了。

    2004年10月,汪黎华等人被判处死刑!

    ps:刚刚跟楼下吵了一架,心情很不爽,可是谁让父母老实,不愿意为这事跟楼下的租客闹僵,最终协议出借用两天,我对此只能呵呵一笑,又不是第一次了,上次也是这样说,可是到头来,还不是被连累的封了电表,好不容易找关系解掉,现在又来,明天肯定又要被封了,真心憋屈,老实人就好欺负了么?

    早在一个月前,让你搬走了,说在找房子了,可特么一个月过去了,也不见你走,我们又不是不退租金给你,真当你们是大爷了,合着我们就得迁就你们?

    算了,不说了,让大家见笑了。

    我现在要出去静一静,怕在待下去,会忍不住跟对方动手,而且经过这么一吵,脑子也变乱了,也没思绪继续码字,只能水上一章,还请大家多多见谅。(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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