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好吃的,真香。”汪达坤眼睛都瞪直了,馋得直冒蓝光。

    楚天神秘兮兮的一笑,道:“今天给你们尝尝我的手艺——蛋烤麻雀。”

    说着,他把一堆泥球里随便扒拉出一个,用木棍一敲,泥团裂开,露出里面仍然翠绿的荷叶。

    一股异香飘散出来,先是植物的清香味,接着是浓浓的肉香。等到楚天把荷叶再一层层扒开的时候,一只摘了毛和内脏的小鸟就蜷缩在里头。

    为了能够更有滋味,楚天还在附近草丛里摘了不少可以吃的香草料一起包在荷叶里,所以此时这只烤熟的小鸟闻起来不比大厨的手艺差。

    汪达坤迫不及待的接过来放在鼻下闻了又闻:“真香。我先替你们尝尝。”

    孟菡凝等着他撕一点肉先尝尝,如果好吃,她也可以揪一点试试看。可是没有想到,这家伙竟然把一整只鸟都塞进嘴里,烫得直呵气,紧接着就双眼放光,口中含糊不清道:“好……好好好……好吃!”

    “真的?”孟菡凝早就饿得前腔贴后腔了,看到汪达坤那副贪吃相,也顾不得烫不烫手,直接从还带着零星炭火的草灰堆里挑一个泥球出来。学着楚天的样子用木棍一敲,泥团碎了,露出里面的绿色荷叶。

    她可不像汪达坤那么没吃相,而是用食指和拇指掐一点肉下来,放在嘴里先品一品,肉质鲜嫩,滋味深入,连骨头里都带着草料的香气。吃一口让你想着吃第二口,第三口。她的味蕾一下子被激活一般,竟然撕开半只鸟塞进嘴里,大嚼特嚼起来。

    片刻,她冲着楚天挑起大拇指:“楚天,真有你的!”

    这个时候,罗琦琦也换好了衣服从帐篷里走出来,上身是一件淡蓝色的长款衬衫,下摆盖到大腿根,把俏挺的臀部给盖了起来。下身是一件牛仔七分裤,把她笔直修长的双腿紧紧包裹住。

    普通的装扮却丝毫掩盖不住罗琦琦娇好的身材和高贵典雅的气质,配上她那张倾国倾城的脸蛋,真是让所有男人为之倾倒。

    听到脚步声,楚天回过头看着罗琦琦向这边走来。刚才在帐篷里帮她换内衣的情景不由得再次浮现在脑海里,两人不禁再次尴尬起来。

    “琦琦,快来,楚天做了好吃的。”孟菡凝把手里剩下的半只鸟送进嘴里,然后赶紧帮罗琦琦也敲开一个泥疙瘩:“就是这个,你一定喜欢吃。”

    “这……这不是泥巴吗?”罗琦琦惊讶不已,看到汪达坤吃得嘴边都是油,不禁更纳闷:“里面包着什么东西?”

    汪达坤顾不上回答她的问题,蹲在地上又连续敲开好几个,自顾自的吃起来。

    吃了半天才想起来:“对了,车里有啤酒,我去拿!”

    这个时候孟菡凝已经帮罗琦琦把一整只小鸟从荷叶里“解放”出来,她揪了一块肉送到罗琦琦面前:“先尝一下,保证你会爱上它。”

    罗琦琦天性善良,看着那只被拔光了毛,闭着眼睛被包裹起来的可怜小鸟就立刻有一种怜悯。

    “真的要吃?”罗琦琦问。

    楚天笑道:“放心吧,这片山林里麻雀少有天敌,要不然怎么可能个个都那又肥又壮的。”

    罗琦琦瞥了一眼孟菡凝手上的小鸟,的确,即便被拔光了毛,看起来仍然是胖乎乎的,肉很肥的样子。

    她又看了一眼草灰堆里好几十个泥疙瘩,对楚天说道:“好吧,既然已经这样了,就吃掉吧,但是下次不能再捕鸟吃了。”

    “好,听你的。”楚天格外听话。

    罗琦琦接过孟菡凝递过来的肉丝,放进嘴里,轻轻咀嚼,荷叶的清香味和肉香混在一起,再配上香草料的微微辛辣,顿时让人食欲大开。

    那种滋味太美妙了,不比在西餐厅里吃的牛排龙虾什么的味道差。

    “没骗你吧!”孟菡凝得意洋洋,好像这种美味是她的杰作似的。她像个大姐姐似的照顾琦琦妹妹吃鸟肉,帮她把荷叶完全剥去,然后把手上那只塞给罗琦琦,自己则又捡了一只吃起来。

    对于这些从小在大城市长大连户外郊游都很少参加的女孩子们来说,在郊外吃上这种“野味”就是特别新鲜的体验。她们新奇,脑子里会冒出一个一个的古怪问题,比如“这是怎么烤出来的”、“怎么会想到要用荷叶包起来”等等。

    楚天从小在怪老头身边长大,虽说怪老头从来不曾在嘴上亏待过楚天,不过每个男孩子小时候大概都有十足的探险精神,总是喜欢自创一些一个人的玩法。

    于是那个时候楚天在练功之余就会爬到树上掏鸟蛋烤着吃,后来觉得不过瘾,就把一支竹筐用根木条支起来,木条一端绑着绳子拽在手里。待看到有鸟钻进筐下去吃他提前撒好的小米时,他就猛的把绳子一拉,几只小鸟就到手了。

    这个方法很常见,很多人小时候都玩过,有些人甚至会准备大一些的筐去捕山鸡一类的大型禽类。至于用荷叶包着鸟放在泥巴里烧着吃,这倒是楚天从怪老头那里学来的招数。

    后来做了佣兵,楚天与战友们时常在丛林里作战,他就用这种方法烤蛇肉和鸟肉吃,有时也捉几只兔子来烤。不会有明火,就不会暴露目标。不过偶尔也有例外,有一次楚天捉了一只野兔回来,又加了许多香草料进去,香味太浓了,把饿了三天四夜的敌人也给吸引过来。

    丛林里作战大多数时候只能有饼干肉罐头充饥,实在没吃的就随手捉一些小虫子来吃,所以对于饿得早就成了蓝眼睛妖怪的对手来说,闻到那股异香简直连命都可以豁出去。

    楚天和伙伴们将计就计把敌人吸引过来,自己则埋伏起来。等到敌人正准备大快朵颐的时候,楚天等人一击制胜。

    那天,他们就是看着敌人的尸体,就着血腥味,吃掉了那只美味的兔子。

    片刻的工夫,汪达坤抬了一箱啤酒过来,楚天这才收回思绪,接过酒手指一弹,盖子就掉了。

    啤酒冰镇过,打开瓶塞时还冒着丝丝凉气。一口酒一口喷香的烤鸟肉,眼望高山流水,林间的清凉小风微微拂面,与知交好友谈天说地。

    ——这种滋味,真是别提多惬意了。

    吃到最后的时候,楚天神秘兮兮的从草灰里又扒出一个泥疙瘩,不过这个要比之前的都小一些。

    汪达坤打了一个酒嗝,感慨道:“这个小崽……真精致。”

    孟菡凝裹了一下沾满了油的手指,意犹未尽道:“这个这么小,你们两个男人就别争了,给琦琦了。”

    罗琦琦坐在一块大石头上不说话,因为嘴里已经被肉几乎给塞满了。

    楚天笑笑,说道:“这可是好东西,比那些鸟肉都高大尚。别看它小,营养丰富着呢。”

    这么一说,大家都来了兴趣,罗琦琦盯着那个小泥疙瘩若有所思,总觉得那里面的东西她好像见过。

    “难道是……”罗琦琦恍然,楚天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打开你们就知道了。”

    楚天敲开泥团,仔细的打开荷叶,里面趴着一只已经被烤成深红色的大长虫子,因为太热的皆缘故,它的几十只脚都蜷缩在身体两侧,那样子看起来比活着的时候更恐怖。

    汪达坤见过识广,以前也没少在全国各地拜访名师,自然也听说过千足怪的大名。很多年前,听说有一个小孩子在山里玩的时候意外捉到一只五年的千足怪,引得附近好多习武之人花大价钱去买。一来二去,那条虫子被炒到数十万的天价。毕竟那是世间少见的宝贝,具有大补作用,十年以上的千足怪据说能让习武之人武功大增。

    当然,最后这一条没有考证过,汪达坤也是道听途说,不过他知道,这绝对是一个有市无价的好宝贝。

    所以刚才见楚天从帐篷里出来捏着它的时候,汪达坤故意表现平常。而且他下意识的以为,楚天会把它收藏起来,准备到时机成熟的时候用来增进功力。

    可是没有想到,这家伙竟然把这么名贵的宝贝给烤了!不说他是暴殄天物都对不起那只英勇牺牲的虫子。

    汪达坤一边摇头叹息一边暗暗佩服楚天的狗屎运,这小子运气是不是也太好了点?找到罗琦琦这么漂亮的大美人做女朋友,得到那么多有权有势人的赏识,平平常常来郊外玩还能被他捡到一只十年的千足怪!

    这运气,真是好到没话说了。

    接下来楚天的一句话更让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楚天把烤好的虫子分成四份:“来吧,每人一块。不是我吹牛,我敢保证,你们大概这一辈子也只能吃到这一次了。”

    你给别人一块糖,人家会说声“谢谢”,认为你真是一个好客之人。如果你给别人是一餐饭,对方会感谢你,说不定你们就会成为好朋友。

    如果你分给别人一栋房子,那对方恐怕就要连恩带谢把你当恩人一番看待。可是想一想,当你把有市无价的好宝贝分出去呢?对方又会是什么感觉?

    慷慨大度如楚天,别人怎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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