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进入到九月,离去年福王潞王等士族宗室豪强等反军败亡已然过去了一年。
大明政局稳定!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自今日起,各县府三权分立,警察署和法院部门成立!”
所谓三权分立,是指各地县令的权利被一分为三。
原先,各地县令几乎掌控着一县的所有权利,不管是抓捕犯人,还是审问犯人,亦或者是宣判,都由县令独自完成,这就给县令在当地极大办的权利。
所谓山高皇帝远,一些偏远的县府,县令俨然就是那里的土皇帝,没有任何牵制。
县令好一点的还行,若是县令是那种品性恶劣的贪官,经常有百姓状告恶人不成,反而被恶人贿赂县令,坑害了自己,这大大限制的法制的执行,也容易让百姓对朝廷失望。
县令在一地的权利太大的,朱慈踉要做的便是将他们限制住,三权分立。
从今以后,县令便只是县令,只负责执行朝廷的政令,警察署则负责抓捕犯人,审问犯人,以及搜集证据,法院则负责审核证据和宣判。
如此虽然也存在一些漏洞,但绝对比单单一个县令揽权一身要对普通百姓有利得多。
其实,这个时候,一种与法院息息相关的职业早已经诞生,那便是‘状师’,也就是后世的律师,只不过当前的状师还并不是被朝廷认可的存在。
朱慈踉三权分立的同时,也让状师这个职业被确立了下来,可以直接参与法院的宣判!
当然,状师这个行当毫无疑问同样存在很大的漏洞,可是同样的,因为有他们的存在,许多根本不懂得律法的百姓便有了咨询的地方,再至少,有熟读律法的状师存在,法院的法官就算被贿赂了,也不至于明目张胆的拿根本没有的律法来坑害百姓,总之利大于弊!
三权分立之后,警察署将由各地的‘县衙捕快’分裂出来成立,同时也把以前设立在各县的锦衣卫卫所也并入了进去。
法院则由原本县衙辅助县令审案的‘师爷’分裂出来组建。
如此一来,几乎便是将原先的县衙一分为三,区别只在于不再是县令一人独大了,县衙,警察署,和法院各不统属,形成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制度。
这般动作自然是极大的,只不过只发生在朝廷本身的变化,改组的过程中对普通百姓的影响不是很大。
朱慈踉这样大动作,阻力自然不可能没有,当他在早朝上宣布这项改革的时候,当即就有近半文武百官跳出来反对。
各地县府的县令们反应更加巨大,因为权利最终分的是他们,他们感觉自己似乎一下子被架空了一般,对于原本在一地高高在上,大权在握的县令们而言,简直难受至极,无法接受!
对此,朱慈踉二话不说,当朝便质问所有出来反对的大臣,质问他们反对的理由。
面对朱慈踉的质问,跳出来反对的大臣们毫无疑问都傻了,一个个吱吱唔唔,根本说不出任何理由出来,毕竟这分的只是各地县令的权利,虽然他们也有被影响,但是难道让他们说他们之所以出来反对,是不想手中的权利被削弱吗?这貌似没有人敢这么说!
“皇上,县令掌管一地乃祖制,历朝历代都是一直这么下来的,皇上冒然更改,恐易适得其反,还是从长计议为好!”终于有一名官员说出了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
“对对,此等大事,还需从长计议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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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慈踉当即冷笑,祖制?祖制能反对他吗?这几年他那样改革不是踩在旧有的祖制上面的!
想到此,朱慈踉摆了摆手道:“不需要了,朕之所以三权分立,便是防止各地县令掌握一地大权,把自己当作一地土皇帝,从而危害百姓的事情发生,此事就这么先办了,诸位若是有什么更有利的想法,时候可以写成奏折呈上来,朕会酌情考虑的。”
众大臣无言,事后他们就算再想出来反对,还会有用?
众大臣沉默住了,极为无奈,皇上一意孤行发行新政的事情也不是一次两次了,照以往的经验来看,就算他们激烈反对,也不一定能有什么作用!
无奈,众大臣只能一直选择沉默,朱慈踉也不理会,就当他们默认了。
剔除了朝中的反对,各地县令掌权者的反对就更简单了。
朱慈踉直接命令还分布在各省的五个应龙军就地展开一次大规模实战射击演练,而且选择的地方全部临近县城!
一时之间,各地的应龙军营地,密集的枪声和炮火之声响彻方圆数十里。
同时,大明日报广泛宣传应龙军在各个驻地进行实战射击演练的事情。
这是什么,这简直就是一种**裸的威胁!让各地反对的人回忆起一年前无数士族宗室和豪强的覆灭。
一时之间,所有反对的人都感觉到脖子发凉,心头发颤,反对之声瞬间就熄灭了,是以,朱慈踉三权分立的圣旨得到顺利执行!
三权分立之后,不管是警察署还是法院,无疑都需要一个最终的掌舵者。
法院到比较简单,掌舵者需要做得工作并不是很多,朱慈踉直接让刑部尚书暂时兼任。
警察署方面就比较重要的,在整个环节里面,警察署复杂抓捕犯人,审问犯人和搜集证据,初始必须要有一个刚正不阿的人掌舵,否则容易出现问题。
要说真正刚正不阿,朱慈踉想来想去只觉得史可法最合适。
史可法原先担任的是山东总督,后来徐州大战之后就一直被朱慈踉留在徐州善后,安抚当地百姓,如今已经三年多过去了,正好调他回来当这个警察署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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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政局稳定!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自今日起,各县府三权分立,警察署和法院部门成立!”
所谓三权分立,是指各地县令的权利被一分为三。
原先,各地县令几乎掌控着一县的所有权利,不管是抓捕犯人,还是审问犯人,亦或者是宣判,都由县令独自完成,这就给县令在当地极大办的权利。
所谓山高皇帝远,一些偏远的县府,县令俨然就是那里的土皇帝,没有任何牵制。
县令好一点的还行,若是县令是那种品性恶劣的贪官,经常有百姓状告恶人不成,反而被恶人贿赂县令,坑害了自己,这大大限制的法制的执行,也容易让百姓对朝廷失望。
县令在一地的权利太大的,朱慈踉要做的便是将他们限制住,三权分立。
从今以后,县令便只是县令,只负责执行朝廷的政令,警察署则负责抓捕犯人,审问犯人,以及搜集证据,法院则负责审核证据和宣判。
如此虽然也存在一些漏洞,但绝对比单单一个县令揽权一身要对普通百姓有利得多。
其实,这个时候,一种与法院息息相关的职业早已经诞生,那便是‘状师’,也就是后世的律师,只不过当前的状师还并不是被朝廷认可的存在。
朱慈踉三权分立的同时,也让状师这个职业被确立了下来,可以直接参与法院的宣判!
当然,状师这个行当毫无疑问同样存在很大的漏洞,可是同样的,因为有他们的存在,许多根本不懂得律法的百姓便有了咨询的地方,再至少,有熟读律法的状师存在,法院的法官就算被贿赂了,也不至于明目张胆的拿根本没有的律法来坑害百姓,总之利大于弊!
三权分立之后,警察署将由各地的‘县衙捕快’分裂出来成立,同时也把以前设立在各县的锦衣卫卫所也并入了进去。
法院则由原本县衙辅助县令审案的‘师爷’分裂出来组建。
如此一来,几乎便是将原先的县衙一分为三,区别只在于不再是县令一人独大了,县衙,警察署,和法院各不统属,形成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制度。
这般动作自然是极大的,只不过只发生在朝廷本身的变化,改组的过程中对普通百姓的影响不是很大。
朱慈踉这样大动作,阻力自然不可能没有,当他在早朝上宣布这项改革的时候,当即就有近半文武百官跳出来反对。
各地县府的县令们反应更加巨大,因为权利最终分的是他们,他们感觉自己似乎一下子被架空了一般,对于原本在一地高高在上,大权在握的县令们而言,简直难受至极,无法接受!
对此,朱慈踉二话不说,当朝便质问所有出来反对的大臣,质问他们反对的理由。
面对朱慈踉的质问,跳出来反对的大臣们毫无疑问都傻了,一个个吱吱唔唔,根本说不出任何理由出来,毕竟这分的只是各地县令的权利,虽然他们也有被影响,但是难道让他们说他们之所以出来反对,是不想手中的权利被削弱吗?这貌似没有人敢这么说!
“皇上,县令掌管一地乃祖制,历朝历代都是一直这么下来的,皇上冒然更改,恐易适得其反,还是从长计议为好!”终于有一名官员说出了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
“对对,此等大事,还需从长计议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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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慈踉当即冷笑,祖制?祖制能反对他吗?这几年他那样改革不是踩在旧有的祖制上面的!
想到此,朱慈踉摆了摆手道:“不需要了,朕之所以三权分立,便是防止各地县令掌握一地大权,把自己当作一地土皇帝,从而危害百姓的事情发生,此事就这么先办了,诸位若是有什么更有利的想法,时候可以写成奏折呈上来,朕会酌情考虑的。”
众大臣无言,事后他们就算再想出来反对,还会有用?
众大臣沉默住了,极为无奈,皇上一意孤行发行新政的事情也不是一次两次了,照以往的经验来看,就算他们激烈反对,也不一定能有什么作用!
无奈,众大臣只能一直选择沉默,朱慈踉也不理会,就当他们默认了。
剔除了朝中的反对,各地县令掌权者的反对就更简单了。
朱慈踉直接命令还分布在各省的五个应龙军就地展开一次大规模实战射击演练,而且选择的地方全部临近县城!
一时之间,各地的应龙军营地,密集的枪声和炮火之声响彻方圆数十里。
同时,大明日报广泛宣传应龙军在各个驻地进行实战射击演练的事情。
这是什么,这简直就是一种**裸的威胁!让各地反对的人回忆起一年前无数士族宗室和豪强的覆灭。
一时之间,所有反对的人都感觉到脖子发凉,心头发颤,反对之声瞬间就熄灭了,是以,朱慈踉三权分立的圣旨得到顺利执行!
三权分立之后,不管是警察署还是法院,无疑都需要一个最终的掌舵者。
法院到比较简单,掌舵者需要做得工作并不是很多,朱慈踉直接让刑部尚书暂时兼任。
警察署方面就比较重要的,在整个环节里面,警察署复杂抓捕犯人,审问犯人和搜集证据,初始必须要有一个刚正不阿的人掌舵,否则容易出现问题。
要说真正刚正不阿,朱慈踉想来想去只觉得史可法最合适。
史可法原先担任的是山东总督,后来徐州大战之后就一直被朱慈踉留在徐州善后,安抚当地百姓,如今已经三年多过去了,正好调他回来当这个警察署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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