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都是拉克西丝禁咒体系之下的咒文,对比起“心相森罗”和“无之域”这样魔法,“霍林斯之匙”胜在很有创意,但结构和掌控都并不算复杂。对于陆希这样已经有了非常深厚的魔法造诣,并且熟知拉克西丝禁咒式法结构的大魔法师来说,花上一两个小时来学习并且迅速掌握,其实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于是,这种在普通施法者听来特别违反常识足够让他们三观颠覆的事实,却一点都没有让疾风惊讶,陆希想要借此曾经在刷一刷妹纸好感度的阴暗企图也就此破产。
好在让他感到安慰的是,自己和疾风花了半天时间不眠不休不吃不喝时刻“厮守”的“美妙”时间结束之后,卡赞贴身携带的藏宝也确实让人非常激动。
星盘内的空间袋容量非常大,虽然比不上真祖小姐赠给陆希的天象仪,能放进整整一艘浮空船外加数百台武装傀儡那般夸张,但基本上也有一个标准室内游泳池的大小。
当然,以卡赞堂堂神祗的身份,也不可能在空间袋里放金币这么庸俗的东西,更不可能如陆希那样往里面塞上了一大堆干料和食水。
瘟疫之王原本的打算是放弃赫纳斯半岛,跟着和他不知道达成了什么共识的地穴领主沃尔斯嘉德逃走,另寻他地东山再起。这并不奇怪。像他这样的亡灵领主之首,理论上又拥有神格赋予自身无穷无尽的生命和力量,只要找到几个无辜的村镇或城市,进行一场惨绝人寰的屠杀。很快便能再次拉起了一支军队。
当然,低等级的亡灵炮灰很好找。但高等级的,能担任瘟疫之王臣下和助手的亡灵领主。也就是巫妖和死灵骑士的人选,那就不是那么容易找的了。前者至少得是有一定施法天赋的人,后者在生前也必须得是强力的战死。
当然,用亡灵魔法制造出来的扭曲不死生物,只要没遇到像陆希这样“除魔卫道的正派人士”,被当场净化,理论上寿命也是无限的。只要过上了几百甚至上千年夹着尾巴做人的生活,亡灵领主的数量也是会积攒起来的。卡赞在启明战争之后,逃到赫纳斯的时候。身边只剩下了几个死忠部下和小猫小狗几十只,但也仅仅只是花了一千多年,便集结起一万多人的死灵骑士团,还拉起了一支包括两百多名巫妖在内的总共三千多人的亡灵巫师队伍。谁也无法肯定,卡赞会不会又在另外一个世界的角落中建立起一个“不朽者帝国”,掀起新一轮的亡灵天灾呢。
如果没有真祖小姐做出的牺牲的话。
当然,建立军队所需要的不仅仅是人力,还有财力和武力。在卡赞的空间袋中,最多的自然一大批看上去就很值钱的宝石和古董工艺品之类的。甚至还有几幅有点年头的名画。陆希倒是很怀疑,卡赞在逃亡中如何把这些东西变现,但也不得不承认,比起金币。还是这些东西的绝对价值更高一些。凭着自己的鉴定眼光来判断,就凭这一大堆珠宝艺术品,价值就应该在20万金币以上。这笔钱放到南方的索斯内斯大陆上。足够买上三五千人的穆拉克奴隶士兵——这种士兵可不是我们想象中那种毫无战斗力的炮灰奴兵,而是穆拉克人的领主们将买来的男婴们用秘法阉割。从小服用各种药物,并进行严苛的军事训练。这才生生制造出来的人形战斗兵器。
除了这一大笔财宝,竟然还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上千块乌金和琉璃钢的锭子。这两种稀有金属分别产自地下城和深渊,以及南方索斯内斯大陆,虽然不至于像四大神圣金属那样几乎同等于等重10倍以上的黄金,但实用性也极高,不但硬度和柔韧度超过了一般的钢铁,魔法亲和力也远远胜出。
如果有几名靠谱的铁匠,花不了多少时间,这些金属锭就能转化为足可以将上百人武装到牙齿的优质炼金武器和甲胄。
“这到底是为重建死灵骑士团做准备呢,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呢?”疾风蹙着眉头自言自语。
“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便宜我们了。”陆希道:“这些玩意我是不准备上缴的,如果你要拿到涅奥思菲亚出手我也不反对。嗯,只要记得把我的那一份钱寄来就是了。”
此话一出,因为债务问题而死要钱的疾风又风情万种地狠狠瞪了天生就死要钱的陆希一眼,这才叹了一口极为酸楚的气。
除了这些东西,竟然还有好几件白银和黄金品质的装备和饰品,但要么就不适合魔法师用,要么就是陆希已经有了更好的了。唯一一件暗金品质的装备,却是一枚能大幅度提升施法效率和智力和精神的“不死鸟瞳戒指”,并且还自带了三个很实用的固化魔法和5个瞬发魔法储存位。陆希刚眼前一亮,却看见疾风用幽幽的眼神盯着自己。显然,这妹纸虽然没有自己的黄金瞳等级的“鉴定能力”,但却能从上面的魔法气息判断出这戒指的价值和实用性。
“分赃这种事,就是要你好我好大家好……”陆希叹了口气,摊开了手退后了一步,表示自己神马都不知道。
“这才有男孩子的气魄嘛。既然拿到了这枚戒指,其余的装备我也就不跟你抢了,你拿去分给莉姆小姐他们吧。”
“哦,其余的东西你也不要了?”
“只是这些装备而已,这些珠宝古董还是贵金属锭之类的,我至少也要分三分之一呢。只要有了这笔钱,我就基本上能把所有的欠款还清了!”
“三分之一,太贪了吧?不不不,没有欠款的疾风总觉得少了什么重要的属性,这一点都不好玩!”
“我不好玩还真是对不起了呢。你这家伙明明这辈子都没有受过穷。居然还真的有脸发表这种恶劣的台词呢。”
这样的互(da)相(qing)吐(ma)槽(qiao)很快就结束了,两人的视线几乎在同一时间注意到了一枚呈现着温润天蓝色光泽。足足有婴儿拳头那么大的宝石上。
“这个,应该就是那个吧?”
“嗯。肯定就会是那个了。”
“……在上缴之前,我们一人抄一份?嗯,看你的眼神就明白了,你一定是这么想的。”
“这是当然的啦,比起死亡面纱或者别的杂七杂八的东西,反而只有这东西才让我感到由衷的心动。秘籍什么的,奥义什么的,学会了就是永远属于自己的力量,不是比装备有意义得多吗?”
《星象魔法说明》、《星象魔法结构》和《星象魔法咒文大全》。这三本书完全囊括了古代萨曼夏尔帝国宫廷魔法的一切知识。如果没有快速复制术这样实用的“生活”魔法,估计陆希和疾风花上一个星期时间都抄不下来。饶是如此,完全从宝石中复制这三本书的信息,也耗掉了他们不少魔力可惜的是,用掉的纸张更是多得可以直接订成一本字典。
要知道,那个古代帝国的宫廷法师团在诸神之战中全灭,神秘的古代星象魔法也并没有保留下来,也不知道卡赞那个家伙是从哪个地宫里挖出来的古物……嗯,不管怎么说。那毕竟也是个逆袭成功的龙傲天嘛,有点奇遇弄到一点断代的远古传承倒也并不奇怪。实际上,那位已经死掉的瘟疫之王,在启明战争逃亡赫纳斯之前的人生。都一直享受着主角的光环,也理所当然有了点主角的待遇。
除此之外,明显是经过了非常巧妙的魔力处理。使用的纸张材料也绝非凡品,否则这些纪元前的古书也早已经随着时间洪流风化而灰飞烟灭了。
陆希觉得学学这种有趣的古典魔法也是不错的、虽然它的术法结构和现在的魔法体系完全不同。甚至显得有些落伍,但既然能被瘟疫之王堂而皇之地收藏起来。自然也应该是有一定原因的。
对比起一看就特别有学术范儿的《星象魔法》,记录血族血魔法的字数就没那么多了。因为这种魔法的各种施法条件都和血族的天赋能力极其吻合。相对来说,威力虽然很强,而且许多法力效果也让人防不胜防,但术式结构并不复杂,魔力和精神力要求也并不高。说白了,只要你是血族,连逗逼都能学会。
“可惜我们不是血族呢……诶,说起来,当初亚雯妹纸给的秘药,让大家吸血鬼化的那玩意,貌似现在还没有过期吧?”
《高等炼金亡灵笔记》,这个是卡赞的亡灵魔法笔记,包括了一些高级亡灵咒文的术式结构和施法手段,以及各种高级亡灵兵种的研究记录和心得,还包括了厉灵、憎恶和亡灵龙的制造方法。可以说,有了这个东西,就算是一个魔法学徒也能很快成长大师级的亡灵魔法高手。
这个东西太不和谐了……一定得上缴啊!不过,在此之前,我是不是也自己誊抄一份呢?反正只是研究一下嘛。像咱这样安静如水的美男子,也不可能真的放弃这身皮囊却当个连丁丁都没有的老僵尸嘛。
《深红灵气》。黑公爵安格玛曾经使用过战技,也是深红骑士团冠军骑士们的绝技。这也是在复兴纪元晚期到启明战争早期的一个很著名的,横跨列国的激进战士组织。他们的成员大多都是出生著名武门,拥有骑士称号的优秀战士。他们对直属于大圣堂的圣堂骑士团不屑一顾,认为那只是一群穿上了甲胄伪装成骑士的迂腐僧侣罢了,却主张用更为激烈,甚至堪称“残酷”的手段打击邪恶和魔神的爪牙,维护大陆和平和稳定。而为了对应圣堂骑士的神圣灵气,深红骑士团的第一任大团长格尔哈特?摩尔克莱尼开发出了侵略性和攻击性更加强大的深红灵气。后来又被骑士团的敌人甚至盟友们恐惧地称呼为“血腥灵气”,骑士团更是有了“血色十字军”的称号。
深红骑士团的冠军骑士自然是很强大,同样也是嫉恶如仇的偏执狂。这样的人和组织。行事作风自然也很难得到理解。包括他们的第一任大团长摩尔可莱尼在内,几乎所有的冠军骑士领袖都是死于非命。一直到了最后一任团长。也是当时的法尔马洛公爵安格玛,却被自己的同僚和主君出卖而战死。这位有隐藏中二病基因的当代名将在死之前。疯狂地诅咒着给予自己和骑士团不共命运的诸神,不久又被有小弟收藏癖的卡赞唤醒,成了死灵骑士团的首领,这便是所谓的黑公爵安格玛了。
随着安格玛当时的死亡,深红骑士团全军覆没,所有的冠军骑士也都血洒疆场,连一个遗种都没有留下。他们当时能和堂圣骑士的“镇派绝技”神圣灵气相提并论的绝技,深红灵气,便也就这么失去了传承。
必须要说明的是。虽然又是“深红”又是“血腥”的,但这些真的和血族一点关系都没有。
“小道消息说,学了血腥灵气的人性格会变得越来越偏执和残暴,所以这是不应该流传于世的武技。”疾风摇着头苦笑着手。以她的性格,或者说作风,是很少做出“冷笑”“讥笑”“嘲笑”这样的表情的,但陆希依旧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到了明显的不以为然。
“呵呵呵,这种一听就是哪个公知和御用文人编出来的段子,居然还会有这么多人相信。心智不坚的**丝因为忽然获得的力量而变成傻x的情况是很多啊。但那和力量本身有什么关系。loser在任何时候都会是loser,哪怕有了力量成了龙傲天,而真正的强者,又岂会因为死物而堕落呢?”
“不能赞同更多了。”疾风笑着道:“不过这东西虽然宝贵。对我们却并不实用。我们都是施法者,总不至于要放弃魔法,走上武道之路吧?”
陆希得意洋洋地心想妹纸那你可就是没见过世面了。反正本主角当初从门外好到完全掌握怒气其实也就只花了一个小时。这么高深的事情我不随便乱说也是不想吓唬到你。
《鬼枯藤杖术》和《轮回杖术》,一本a级一本s级。都算是顶级的杖术武技,应该都是卡赞使用的法师护身武技。品质理论上还在“铁荆棘杖术”之上。陆希表示自己在杖术方面只是初学者,没有用一点技能和经验值刷,现有的水平还是自己平时玩耍着运动身体的时候随手联系的。不过疾风倒是翻了几页之后眼前一亮,明显是心动了。
这妹子喜欢用棒子砸人这种事情咱们也不能随便乱说啊。仔细琢磨一下,她用的法杖,同样为万象宝具的“天剑十字”,与其说是法杖,但是带着矛尖小枝和圆月刃,分明就是件能砍能刺能挑能撩的超级凶器嘛。吾辈当初居然在这样的凶器面前活过来了,这可真是……
一本小册子上记录着五项德鲁伊魔法的奥义咒文,能级竟然都是九环和十环,这应该就是卡赞说的那些在暮光岛和海加尔都失传了古代精灵魔法了。陆希决定等会就把这些还给亚丝娜她们,反正号称是亲戚,偶尔见花献佛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在此之前,还可以誊抄一份交给妮可。这没心没肺的精灵少女毕竟也是德鲁伊和战舞者的双学位……啊不,双职业,虽然现在的精神力和魔力还掌握不了特别高深的精灵魔法,但只要一直跟着自己刷经验,这当然也就是迟早的事了。
当然,这里还有一本卡赞的炼金傀儡研究心得,倒是可以也帮赛希琉誊一份。亡灵魔法的开发不可能脱离炼金术的跟进,很多亡灵兵种某种意义上甚至也算得上是一种炼金傀儡的变种。卡赞的研究心得一定可以大大地增强赛希琉的实力,而陆希也绝对不担心这个三观比自己正一百倍,浑身都是满满正能量的学生会主席好妹子会走上研究亡灵魔法的“不归路”上来。
除此之外,还有属于萨曼夏尔王室秘传的《群星光耀》和古代精灵的《拂晓咏叹》,这是两本s级的剑技;深红骑士团的《冠军骑士枪术》和《冲锋剑》,精灵宫廷卫队骑士的《黎明剑术》,这都是a级的;最后还包括一套配合着血魔法使用,杀伤力据说也能达到s级《血蔷薇刃舞》。
“嗯,果然龙傲天出生的家伙,除了宝物收藏癖,一定也有密集收藏癖啊!这家伙简直就像是带了个移动的藏经阁啊有木有?”陆希如此地感慨着:“武侠小说的即视感太浓了有木有?武当和少林大礼包的有木有?”
这就像武侠小说中的主角,看到了秘籍两眼会发光一眼,尤其像陆希这种系统流的封弊者,那就更是如此了。他手里挖着一大把经验值,甚至都可以肯定,如果自己能把这些秘籍全部都刷到10级,哪怕力量能级无法突破系统的传奇界定,也一定可以成为传奇级的武学大师的有木有?
“话说,咱明明就是个魔法师啊!”
“至于这个东西……”疾风拿起了整个卡赞的藏宝中看上去最不起眼的一件物事,幽然地一叹:“嗯……还是还给赛琳娜殿下吧?”
“我当然也完全没有意见,理论上这才是最贵重的藏宝,如果被列国的大人物们知道了,哪怕是发动战争也一定要拿到手呢。好在……看这个样子,他们明显还不知道这个东西的存在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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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让他感到安慰的是,自己和疾风花了半天时间不眠不休不吃不喝时刻“厮守”的“美妙”时间结束之后,卡赞贴身携带的藏宝也确实让人非常激动。
星盘内的空间袋容量非常大,虽然比不上真祖小姐赠给陆希的天象仪,能放进整整一艘浮空船外加数百台武装傀儡那般夸张,但基本上也有一个标准室内游泳池的大小。
当然,以卡赞堂堂神祗的身份,也不可能在空间袋里放金币这么庸俗的东西,更不可能如陆希那样往里面塞上了一大堆干料和食水。
瘟疫之王原本的打算是放弃赫纳斯半岛,跟着和他不知道达成了什么共识的地穴领主沃尔斯嘉德逃走,另寻他地东山再起。这并不奇怪。像他这样的亡灵领主之首,理论上又拥有神格赋予自身无穷无尽的生命和力量,只要找到几个无辜的村镇或城市,进行一场惨绝人寰的屠杀。很快便能再次拉起了一支军队。
当然,低等级的亡灵炮灰很好找。但高等级的,能担任瘟疫之王臣下和助手的亡灵领主。也就是巫妖和死灵骑士的人选,那就不是那么容易找的了。前者至少得是有一定施法天赋的人,后者在生前也必须得是强力的战死。
当然,用亡灵魔法制造出来的扭曲不死生物,只要没遇到像陆希这样“除魔卫道的正派人士”,被当场净化,理论上寿命也是无限的。只要过上了几百甚至上千年夹着尾巴做人的生活,亡灵领主的数量也是会积攒起来的。卡赞在启明战争之后,逃到赫纳斯的时候。身边只剩下了几个死忠部下和小猫小狗几十只,但也仅仅只是花了一千多年,便集结起一万多人的死灵骑士团,还拉起了一支包括两百多名巫妖在内的总共三千多人的亡灵巫师队伍。谁也无法肯定,卡赞会不会又在另外一个世界的角落中建立起一个“不朽者帝国”,掀起新一轮的亡灵天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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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建立军队所需要的不仅仅是人力,还有财力和武力。在卡赞的空间袋中,最多的自然一大批看上去就很值钱的宝石和古董工艺品之类的。甚至还有几幅有点年头的名画。陆希倒是很怀疑,卡赞在逃亡中如何把这些东西变现,但也不得不承认,比起金币。还是这些东西的绝对价值更高一些。凭着自己的鉴定眼光来判断,就凭这一大堆珠宝艺术品,价值就应该在20万金币以上。这笔钱放到南方的索斯内斯大陆上。足够买上三五千人的穆拉克奴隶士兵——这种士兵可不是我们想象中那种毫无战斗力的炮灰奴兵,而是穆拉克人的领主们将买来的男婴们用秘法阉割。从小服用各种药物,并进行严苛的军事训练。这才生生制造出来的人形战斗兵器。
除了这一大笔财宝,竟然还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上千块乌金和琉璃钢的锭子。这两种稀有金属分别产自地下城和深渊,以及南方索斯内斯大陆,虽然不至于像四大神圣金属那样几乎同等于等重10倍以上的黄金,但实用性也极高,不但硬度和柔韧度超过了一般的钢铁,魔法亲和力也远远胜出。
如果有几名靠谱的铁匠,花不了多少时间,这些金属锭就能转化为足可以将上百人武装到牙齿的优质炼金武器和甲胄。
“这到底是为重建死灵骑士团做准备呢,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呢?”疾风蹙着眉头自言自语。
“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便宜我们了。”陆希道:“这些玩意我是不准备上缴的,如果你要拿到涅奥思菲亚出手我也不反对。嗯,只要记得把我的那一份钱寄来就是了。”
此话一出,因为债务问题而死要钱的疾风又风情万种地狠狠瞪了天生就死要钱的陆希一眼,这才叹了一口极为酸楚的气。
除了这些东西,竟然还有好几件白银和黄金品质的装备和饰品,但要么就不适合魔法师用,要么就是陆希已经有了更好的了。唯一一件暗金品质的装备,却是一枚能大幅度提升施法效率和智力和精神的“不死鸟瞳戒指”,并且还自带了三个很实用的固化魔法和5个瞬发魔法储存位。陆希刚眼前一亮,却看见疾风用幽幽的眼神盯着自己。显然,这妹纸虽然没有自己的黄金瞳等级的“鉴定能力”,但却能从上面的魔法气息判断出这戒指的价值和实用性。
“分赃这种事,就是要你好我好大家好……”陆希叹了口气,摊开了手退后了一步,表示自己神马都不知道。
“这才有男孩子的气魄嘛。既然拿到了这枚戒指,其余的装备我也就不跟你抢了,你拿去分给莉姆小姐他们吧。”
“哦,其余的东西你也不要了?”
“只是这些装备而已,这些珠宝古董还是贵金属锭之类的,我至少也要分三分之一呢。只要有了这笔钱,我就基本上能把所有的欠款还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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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好玩还真是对不起了呢。你这家伙明明这辈子都没有受过穷。居然还真的有脸发表这种恶劣的台词呢。”
这样的互(da)相(qing)吐(ma)槽(qiao)很快就结束了,两人的视线几乎在同一时间注意到了一枚呈现着温润天蓝色光泽。足足有婴儿拳头那么大的宝石上。
“这个,应该就是那个吧?”
“嗯。肯定就会是那个了。”
“……在上缴之前,我们一人抄一份?嗯,看你的眼神就明白了,你一定是这么想的。”
“这是当然的啦,比起死亡面纱或者别的杂七杂八的东西,反而只有这东西才让我感到由衷的心动。秘籍什么的,奥义什么的,学会了就是永远属于自己的力量,不是比装备有意义得多吗?”
《星象魔法说明》、《星象魔法结构》和《星象魔法咒文大全》。这三本书完全囊括了古代萨曼夏尔帝国宫廷魔法的一切知识。如果没有快速复制术这样实用的“生活”魔法,估计陆希和疾风花上一个星期时间都抄不下来。饶是如此,完全从宝石中复制这三本书的信息,也耗掉了他们不少魔力可惜的是,用掉的纸张更是多得可以直接订成一本字典。
要知道,那个古代帝国的宫廷法师团在诸神之战中全灭,神秘的古代星象魔法也并没有保留下来,也不知道卡赞那个家伙是从哪个地宫里挖出来的古物……嗯,不管怎么说。那毕竟也是个逆袭成功的龙傲天嘛,有点奇遇弄到一点断代的远古传承倒也并不奇怪。实际上,那位已经死掉的瘟疫之王,在启明战争逃亡赫纳斯之前的人生。都一直享受着主角的光环,也理所当然有了点主角的待遇。
除此之外,明显是经过了非常巧妙的魔力处理。使用的纸张材料也绝非凡品,否则这些纪元前的古书也早已经随着时间洪流风化而灰飞烟灭了。
陆希觉得学学这种有趣的古典魔法也是不错的、虽然它的术法结构和现在的魔法体系完全不同。甚至显得有些落伍,但既然能被瘟疫之王堂而皇之地收藏起来。自然也应该是有一定原因的。
对比起一看就特别有学术范儿的《星象魔法》,记录血族血魔法的字数就没那么多了。因为这种魔法的各种施法条件都和血族的天赋能力极其吻合。相对来说,威力虽然很强,而且许多法力效果也让人防不胜防,但术式结构并不复杂,魔力和精神力要求也并不高。说白了,只要你是血族,连逗逼都能学会。
“可惜我们不是血族呢……诶,说起来,当初亚雯妹纸给的秘药,让大家吸血鬼化的那玩意,貌似现在还没有过期吧?”
《高等炼金亡灵笔记》,这个是卡赞的亡灵魔法笔记,包括了一些高级亡灵咒文的术式结构和施法手段,以及各种高级亡灵兵种的研究记录和心得,还包括了厉灵、憎恶和亡灵龙的制造方法。可以说,有了这个东西,就算是一个魔法学徒也能很快成长大师级的亡灵魔法高手。
这个东西太不和谐了……一定得上缴啊!不过,在此之前,我是不是也自己誊抄一份呢?反正只是研究一下嘛。像咱这样安静如水的美男子,也不可能真的放弃这身皮囊却当个连丁丁都没有的老僵尸嘛。
《深红灵气》。黑公爵安格玛曾经使用过战技,也是深红骑士团冠军骑士们的绝技。这也是在复兴纪元晚期到启明战争早期的一个很著名的,横跨列国的激进战士组织。他们的成员大多都是出生著名武门,拥有骑士称号的优秀战士。他们对直属于大圣堂的圣堂骑士团不屑一顾,认为那只是一群穿上了甲胄伪装成骑士的迂腐僧侣罢了,却主张用更为激烈,甚至堪称“残酷”的手段打击邪恶和魔神的爪牙,维护大陆和平和稳定。而为了对应圣堂骑士的神圣灵气,深红骑士团的第一任大团长格尔哈特?摩尔克莱尼开发出了侵略性和攻击性更加强大的深红灵气。后来又被骑士团的敌人甚至盟友们恐惧地称呼为“血腥灵气”,骑士团更是有了“血色十字军”的称号。
深红骑士团的冠军骑士自然是很强大,同样也是嫉恶如仇的偏执狂。这样的人和组织。行事作风自然也很难得到理解。包括他们的第一任大团长摩尔可莱尼在内,几乎所有的冠军骑士领袖都是死于非命。一直到了最后一任团长。也是当时的法尔马洛公爵安格玛,却被自己的同僚和主君出卖而战死。这位有隐藏中二病基因的当代名将在死之前。疯狂地诅咒着给予自己和骑士团不共命运的诸神,不久又被有小弟收藏癖的卡赞唤醒,成了死灵骑士团的首领,这便是所谓的黑公爵安格玛了。
随着安格玛当时的死亡,深红骑士团全军覆没,所有的冠军骑士也都血洒疆场,连一个遗种都没有留下。他们当时能和堂圣骑士的“镇派绝技”神圣灵气相提并论的绝技,深红灵气,便也就这么失去了传承。
必须要说明的是。虽然又是“深红”又是“血腥”的,但这些真的和血族一点关系都没有。
“小道消息说,学了血腥灵气的人性格会变得越来越偏执和残暴,所以这是不应该流传于世的武技。”疾风摇着头苦笑着手。以她的性格,或者说作风,是很少做出“冷笑”“讥笑”“嘲笑”这样的表情的,但陆希依旧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到了明显的不以为然。
“呵呵呵,这种一听就是哪个公知和御用文人编出来的段子,居然还会有这么多人相信。心智不坚的**丝因为忽然获得的力量而变成傻x的情况是很多啊。但那和力量本身有什么关系。loser在任何时候都会是loser,哪怕有了力量成了龙傲天,而真正的强者,又岂会因为死物而堕落呢?”
“不能赞同更多了。”疾风笑着道:“不过这东西虽然宝贵。对我们却并不实用。我们都是施法者,总不至于要放弃魔法,走上武道之路吧?”
陆希得意洋洋地心想妹纸那你可就是没见过世面了。反正本主角当初从门外好到完全掌握怒气其实也就只花了一个小时。这么高深的事情我不随便乱说也是不想吓唬到你。
《鬼枯藤杖术》和《轮回杖术》,一本a级一本s级。都算是顶级的杖术武技,应该都是卡赞使用的法师护身武技。品质理论上还在“铁荆棘杖术”之上。陆希表示自己在杖术方面只是初学者,没有用一点技能和经验值刷,现有的水平还是自己平时玩耍着运动身体的时候随手联系的。不过疾风倒是翻了几页之后眼前一亮,明显是心动了。
这妹子喜欢用棒子砸人这种事情咱们也不能随便乱说啊。仔细琢磨一下,她用的法杖,同样为万象宝具的“天剑十字”,与其说是法杖,但是带着矛尖小枝和圆月刃,分明就是件能砍能刺能挑能撩的超级凶器嘛。吾辈当初居然在这样的凶器面前活过来了,这可真是……
一本小册子上记录着五项德鲁伊魔法的奥义咒文,能级竟然都是九环和十环,这应该就是卡赞说的那些在暮光岛和海加尔都失传了古代精灵魔法了。陆希决定等会就把这些还给亚丝娜她们,反正号称是亲戚,偶尔见花献佛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在此之前,还可以誊抄一份交给妮可。这没心没肺的精灵少女毕竟也是德鲁伊和战舞者的双学位……啊不,双职业,虽然现在的精神力和魔力还掌握不了特别高深的精灵魔法,但只要一直跟着自己刷经验,这当然也就是迟早的事了。
当然,这里还有一本卡赞的炼金傀儡研究心得,倒是可以也帮赛希琉誊一份。亡灵魔法的开发不可能脱离炼金术的跟进,很多亡灵兵种某种意义上甚至也算得上是一种炼金傀儡的变种。卡赞的研究心得一定可以大大地增强赛希琉的实力,而陆希也绝对不担心这个三观比自己正一百倍,浑身都是满满正能量的学生会主席好妹子会走上研究亡灵魔法的“不归路”上来。
除此之外,还有属于萨曼夏尔王室秘传的《群星光耀》和古代精灵的《拂晓咏叹》,这是两本s级的剑技;深红骑士团的《冠军骑士枪术》和《冲锋剑》,精灵宫廷卫队骑士的《黎明剑术》,这都是a级的;最后还包括一套配合着血魔法使用,杀伤力据说也能达到s级《血蔷薇刃舞》。
“嗯,果然龙傲天出生的家伙,除了宝物收藏癖,一定也有密集收藏癖啊!这家伙简直就像是带了个移动的藏经阁啊有木有?”陆希如此地感慨着:“武侠小说的即视感太浓了有木有?武当和少林大礼包的有木有?”
这就像武侠小说中的主角,看到了秘籍两眼会发光一眼,尤其像陆希这种系统流的封弊者,那就更是如此了。他手里挖着一大把经验值,甚至都可以肯定,如果自己能把这些秘籍全部都刷到10级,哪怕力量能级无法突破系统的传奇界定,也一定可以成为传奇级的武学大师的有木有?
“话说,咱明明就是个魔法师啊!”
“至于这个东西……”疾风拿起了整个卡赞的藏宝中看上去最不起眼的一件物事,幽然地一叹:“嗯……还是还给赛琳娜殿下吧?”
“我当然也完全没有意见,理论上这才是最贵重的藏宝,如果被列国的大人物们知道了,哪怕是发动战争也一定要拿到手呢。好在……看这个样子,他们明显还不知道这个东西的存在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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