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之大考古家 作者:庭外红梅
分卷阅读46
材,虽然外头用黑漆漆上,隐瞒的好,却也骗不过我的眼睛,”一边小心谨慎的准备开棺。
贾蔷远远的在一边看着,护卫们围在他身边,可谓是里三层外三层,将他护的严严实实,但不知为何,贾蔷总觉得有些不安。
他一面自嘲,难不成是当年盗墓小说看多了,还真觉得这墓里有粽子不成,里面有难免觉得自己都穿越了,看的还是红楼这种带着 神异色彩的世界,或许真有鬼神也未可知呢。
只是不知道这墓主人已过了百年,还在不在?
作者有话要说: 今年过年真的很无语啊,去年十一我哥跟我妹都结婚了,所以今年他们算是新客,要招待新客,必须同辈的陪,所以他们走人家,不管到那家,都会把我叫过去陪客,从早到晚,没一顿在家吃的,晚上回来基本上家里都休息了,好不容易把他们送走,我也要开始上班了,然而昨天家里有个长辈突然病重,赶过去晚上就过世了,今天又在他家帮忙,明天出棺,又要忙一天,简直要命!
☆、进宫
又是京城郊外的码头,这里仍然很热闹,虽是秋日,日头高高照着,着实有些燥热,码头上的苦力们却顾不上休息,满头大汗,他们也只是随手撩起脖子上已经黑的不成样子的布巾随手一擦,显然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
“哗啦哗啦”的水声传来,瞅着空档休息的苦力们立刻都站了起来,往码头边上跑去,这是又来了船,生意上门了。
这是一艘货船,船身吃水很深,显而易见的,船上的货物很多。
苦力们立刻就高兴起来,货物多也意味着他们赚的钱也多。
为首的苦力们立刻就赶上去拉客,同时也要防备着同行们抢生意。
苦力们虽然着急,却井然有序,并没有一拥而上,这是他们吃到过苦头,得到了教训,方才有了自觉,这种态度自然叫客商们十分满意。
避开与苦力头子们讨价还价的人群,贾蔷站在一边,看着随身带来的仆从装模作样的与那些苦力来回牵扯,终于商定了一个互相都满意的价格,这才叫人将他们从济宁带回来的货物搬下去。
贾蔷也跟在后头,这个码头并非是他第一次来,上一次来的时候,虽然满心踌躇,心中却还是有些忐忑不安,底气也没那么足。
这一回却完全不一样,同样的地方,他却有了不一样的心态。
这一回,他终于有底气踏入这个满是繁华富贵的京都。
贾蔷低下头,低调的钻进马车当中,任由身边带着的随从跟那些苦力打交道,因此他并没注意到其中有一个年轻的苦力十分诧异的看着他。
“咋啦?看什么呢,还不赶紧干活!你可别趁机偷懒啊,要是被头发现了可是要扣钱的。”
年轻的苦力身边的一位前辈见他有些怔愣,忙伸手拍了拍他的后背,好言提醒。
年轻人赶紧笑笑,谢了一句,随即便忙不跌的低头干活,不过他心中却有些疑惑,他认人的功夫不浅,那位公子前不久他好像才见过,那正是他第一天来这里干活,因此记忆颇深。
他记得那位年轻的公子好像是富贵人家出身,当时他身边的一个前辈为了卖弄见识,还给他解释了几句,他方才清楚虽都是有权有势,然而商人跟权贵人家却是极容易分别出来的。
商人一向备受轻贱,虽有钱,却让人看不起,纵有万贯家财,有些东西却是他们碰不得沾不得的。
那位公子身上的穿着打扮一看便知不是商人家庭出身,既然是权贵人家,为何却突然混上了这一船满是商人的货船呢?
年轻的苦力疑惑着,不过很快繁重的工作就让他抛弃了疑惑,顾不上心中的那点子想法了。
如果两人日后不再碰面,想来这年轻人更快便会将自己的这点子疑惑抛诸脑后,再不提起,不过世事无常,便是贾蔷也想不到他来这码头前后隔了数月,竟还有人记得他,进而给他带来了麻烦。
不过这是后话了,而现在,贾蔷并不知道未来之事,他正靠坐在榻上,把玩着手里的一个小印章。
这是那天他带着人去古墓中取出来的,当时,他跟冯周彦下墓去取兖州鼎的时候碰到一伙盗墓贼不长眼睛,想要趁火打劫,黑吃黑,却被冯周彦带人反拿下了。
为了保住性命,其中的一个盗墓贼叫破了一个秘密,说是他们手中有一个古墓的消息,那墓里藏有一块玉玺,价值千金。
贾蔷听了很好奇,便留下了他,进而带着他前去那古墓寻宝。
他们踏入墓室之后因为有地图在,虽有些波折,却也一路顺风,直到踏入主墓室,他觉得心中不安,总感觉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而那个盗墓贼并没有将他的紧张当回事,仍然笑嘻嘻的准备开棺,记忆就停留在这一刻。
然后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等再回过来神,他正骑在马上,与同去的那些人一块往回走。
当时他万分惊讶,可同去的那些人完全不理解他心中的惊骇,随从递上他们从墓室中寻得的宝物,那的确是一块玉玺,不过却无关紧要。
前朝末代皇帝昏庸暴虐,施政不当,又加上天灾人祸,以至于天下烽烟四起,起义军不断,各路人马争抢着那个宝座。
当时,有的反王为了证明自己受命于天,便请人做了玉玺,好像他们有了此物就能够证明自己的确是得到了上天的认可一般,不过这只是他们的自以为是。
有一就有二,哪怕有些人并不将这些玉玺当回事,但是既然对手做了,他们自然也要跟着做。
前朝末年,烽火狼烟不断,这种残酷的环境,也如大浪淘沙一般将那些起义的反王们一个一个淘汰下去,最后,终于决出了真正的天命之子,也就是今朝的□□。
那些被淘汰下来的反王穷途末路,连自己的性命都快保不住了,哪里还会在乎一块玉玺呢?
因此这些玉玺便被散落各地,不知所踪了。
那墓里藏着的玉玺便是其中的一块,这种连皇位都没有登上的反王自然是没有任何天命加身的,他们造出来的玉玺自然也没什么价值。
这种玉玺拿出来献给皇帝,除了让皇帝拿来炫耀祖先的功绩并无多大的作用。
贾蔷所预想的将这玉玺充作兖州鼎的锦上添花的计划自然也无从说起了。
虽然兖州鼎是主体,他需要的玉玺只能做陪衬,万万不能抢了风头,然而能够拿来做兖州鼎的陪衬也是有要求的。
这种玉玺自然不够格。
不过这东西留着也无用,更何况玉玺这东西平常人家留着,不过是徒惹祸端罢了,因此,贾蔷想了想,便将这玉玺跟兖州鼎放在一块,送入京城了。
好在那玉玺所用的玉乃是上品,倒也不失为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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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虽然外头用黑漆漆上,隐瞒的好,却也骗不过我的眼睛,”一边小心谨慎的准备开棺。
贾蔷远远的在一边看着,护卫们围在他身边,可谓是里三层外三层,将他护的严严实实,但不知为何,贾蔷总觉得有些不安。
他一面自嘲,难不成是当年盗墓小说看多了,还真觉得这墓里有粽子不成,里面有难免觉得自己都穿越了,看的还是红楼这种带着 神异色彩的世界,或许真有鬼神也未可知呢。
只是不知道这墓主人已过了百年,还在不在?
作者有话要说: 今年过年真的很无语啊,去年十一我哥跟我妹都结婚了,所以今年他们算是新客,要招待新客,必须同辈的陪,所以他们走人家,不管到那家,都会把我叫过去陪客,从早到晚,没一顿在家吃的,晚上回来基本上家里都休息了,好不容易把他们送走,我也要开始上班了,然而昨天家里有个长辈突然病重,赶过去晚上就过世了,今天又在他家帮忙,明天出棺,又要忙一天,简直要命!
☆、进宫
又是京城郊外的码头,这里仍然很热闹,虽是秋日,日头高高照着,着实有些燥热,码头上的苦力们却顾不上休息,满头大汗,他们也只是随手撩起脖子上已经黑的不成样子的布巾随手一擦,显然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
“哗啦哗啦”的水声传来,瞅着空档休息的苦力们立刻都站了起来,往码头边上跑去,这是又来了船,生意上门了。
这是一艘货船,船身吃水很深,显而易见的,船上的货物很多。
苦力们立刻就高兴起来,货物多也意味着他们赚的钱也多。
为首的苦力们立刻就赶上去拉客,同时也要防备着同行们抢生意。
苦力们虽然着急,却井然有序,并没有一拥而上,这是他们吃到过苦头,得到了教训,方才有了自觉,这种态度自然叫客商们十分满意。
避开与苦力头子们讨价还价的人群,贾蔷站在一边,看着随身带来的仆从装模作样的与那些苦力来回牵扯,终于商定了一个互相都满意的价格,这才叫人将他们从济宁带回来的货物搬下去。
贾蔷也跟在后头,这个码头并非是他第一次来,上一次来的时候,虽然满心踌躇,心中却还是有些忐忑不安,底气也没那么足。
这一回却完全不一样,同样的地方,他却有了不一样的心态。
这一回,他终于有底气踏入这个满是繁华富贵的京都。
贾蔷低下头,低调的钻进马车当中,任由身边带着的随从跟那些苦力打交道,因此他并没注意到其中有一个年轻的苦力十分诧异的看着他。
“咋啦?看什么呢,还不赶紧干活!你可别趁机偷懒啊,要是被头发现了可是要扣钱的。”
年轻的苦力身边的一位前辈见他有些怔愣,忙伸手拍了拍他的后背,好言提醒。
年轻人赶紧笑笑,谢了一句,随即便忙不跌的低头干活,不过他心中却有些疑惑,他认人的功夫不浅,那位公子前不久他好像才见过,那正是他第一天来这里干活,因此记忆颇深。
他记得那位年轻的公子好像是富贵人家出身,当时他身边的一个前辈为了卖弄见识,还给他解释了几句,他方才清楚虽都是有权有势,然而商人跟权贵人家却是极容易分别出来的。
商人一向备受轻贱,虽有钱,却让人看不起,纵有万贯家财,有些东西却是他们碰不得沾不得的。
那位公子身上的穿着打扮一看便知不是商人家庭出身,既然是权贵人家,为何却突然混上了这一船满是商人的货船呢?
年轻的苦力疑惑着,不过很快繁重的工作就让他抛弃了疑惑,顾不上心中的那点子想法了。
如果两人日后不再碰面,想来这年轻人更快便会将自己的这点子疑惑抛诸脑后,再不提起,不过世事无常,便是贾蔷也想不到他来这码头前后隔了数月,竟还有人记得他,进而给他带来了麻烦。
不过这是后话了,而现在,贾蔷并不知道未来之事,他正靠坐在榻上,把玩着手里的一个小印章。
这是那天他带着人去古墓中取出来的,当时,他跟冯周彦下墓去取兖州鼎的时候碰到一伙盗墓贼不长眼睛,想要趁火打劫,黑吃黑,却被冯周彦带人反拿下了。
为了保住性命,其中的一个盗墓贼叫破了一个秘密,说是他们手中有一个古墓的消息,那墓里藏有一块玉玺,价值千金。
贾蔷听了很好奇,便留下了他,进而带着他前去那古墓寻宝。
他们踏入墓室之后因为有地图在,虽有些波折,却也一路顺风,直到踏入主墓室,他觉得心中不安,总感觉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而那个盗墓贼并没有将他的紧张当回事,仍然笑嘻嘻的准备开棺,记忆就停留在这一刻。
然后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等再回过来神,他正骑在马上,与同去的那些人一块往回走。
当时他万分惊讶,可同去的那些人完全不理解他心中的惊骇,随从递上他们从墓室中寻得的宝物,那的确是一块玉玺,不过却无关紧要。
前朝末代皇帝昏庸暴虐,施政不当,又加上天灾人祸,以至于天下烽烟四起,起义军不断,各路人马争抢着那个宝座。
当时,有的反王为了证明自己受命于天,便请人做了玉玺,好像他们有了此物就能够证明自己的确是得到了上天的认可一般,不过这只是他们的自以为是。
有一就有二,哪怕有些人并不将这些玉玺当回事,但是既然对手做了,他们自然也要跟着做。
前朝末年,烽火狼烟不断,这种残酷的环境,也如大浪淘沙一般将那些起义的反王们一个一个淘汰下去,最后,终于决出了真正的天命之子,也就是今朝的□□。
那些被淘汰下来的反王穷途末路,连自己的性命都快保不住了,哪里还会在乎一块玉玺呢?
因此这些玉玺便被散落各地,不知所踪了。
那墓里藏着的玉玺便是其中的一块,这种连皇位都没有登上的反王自然是没有任何天命加身的,他们造出来的玉玺自然也没什么价值。
这种玉玺拿出来献给皇帝,除了让皇帝拿来炫耀祖先的功绩并无多大的作用。
贾蔷所预想的将这玉玺充作兖州鼎的锦上添花的计划自然也无从说起了。
虽然兖州鼎是主体,他需要的玉玺只能做陪衬,万万不能抢了风头,然而能够拿来做兖州鼎的陪衬也是有要求的。
这种玉玺自然不够格。
不过这东西留着也无用,更何况玉玺这东西平常人家留着,不过是徒惹祸端罢了,因此,贾蔷想了想,便将这玉玺跟兖州鼎放在一块,送入京城了。
好在那玉玺所用的玉乃是上品,倒也不失为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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