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尔去,忍淹留 作者:钟花无艳
第 14 章
“李玄琛,榜单上面写着什么?”
李玄琛很惊讶的看我一眼,有些不可置信,“你懂医术,怎么连字都不识?”
懒的和他解释,古代繁体……我哪能看的懂?
“别问了,快念给我听。”
念了半天,我大致明白,原来当地财主沈府家的小姐得了一种怪病。只要是懂医术的人,不论男女,均可入府为之治疗,治疗好了重重有赏。
嗯……男女不限,我刚好可以试试。
下了马车,我揭下榜单,推了推睡的迷迷糊糊的小厮。
小厮揉着惺忪的眼睛,一见是我,很是惊讶的问:“你是大夫??你懂医术?”
“我自然懂,带我去你家府上吧。”我无奈的笑了。没办法啊,一个十四岁且看上去营养不良的丫头,鬼才相信你不是个文盲。
“那好,请随我来。”小厮带路,我牵着马,往沈府而去。
[花自飘零水自流:第十二章:来来往往2]
小厮领着我进了沈府,我把马车停在外院,只身进了内厅。
“老爷,少爷,又有一个郎中揭榜了!”小厮探着头,朝内吆喝着。
闻讯而至的,是一阵快速踏来的步子,微微的,引起地面共振。
我抬头一看,哇!好帅的一个白衣少年啊!好……好肥的一个老爷!
老爷看看我,眼睛里的希望之火瞬时熄灭。他失望的摇摇头,肥大的手一挥:“赶出去!”
不会吧??!我还没看病呢,不要有年龄歧视啊。
笑眯眯的,我赶紧开口:“小女子虽然年纪尚小,可也是从五岁起饱读医书,老爷何不让晚生后辈试试?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说不定令千金的病就被我给治好了。”
无良医师第一条,不比谁更有本事,只比谁更会吹牛。
“爹,现在都没人敢上门,要不就先让她试试吧。再说妹妹的病,女人家行事更是方便。”白衣少年帮忙说话了。
“也好……”想了想,沈老爷倒也干脆,“带她下去先安顿好,等会就带去给小姐瞧瞧病。”
“不好意思啊……”我咽了口口水,“我还有个白痴表哥,能不能也安顿一下?回乡的路上我得照顾他。”
“一起带下去吧。”沈老爷爽快的同意了。果然,财大气粗的地主就是不担心别人多吃几碗饭。
……
安顿好李玄琛,我便跟随沈老爷,进了沈千金的闺房。
昏暗烛光下,一个女子批头散发,衣衫不整静静的蜷缩在床上。见有人来,她便凄厉的尖叫起来:“不要不要!你们给我滚出去!”
她仰起头,我刚好看清了她的脸。
栗米色的肌肤,淡红色圆形或多角形的扁平丘疹,皮沟皮嵴明显,还有纵横交错特别明显的抓痕及血痂。
我深深地吸一口气……哈哈,天无绝人之路啊!
什么病都没有比神经性皮炎更让我有把握治愈!
大学寝室,我和我对面床位的室友是两极分化。
她天天K书力求年级第一,而我的目标则是不挂科不留级,得过且过。她看不惯我颓废没有追求的生活,我也受不了她像个机器一样沉闷的生活方式。不过这孩子也挺可怜,父母离婚,妈妈一个女人含辛茹苦的抚养她。离异的小孩总是特别懂事,成熟的早,背负的东西太多又爱想的复杂。大一下学期就因为压力过大,情绪不稳定,最终患上了神经性皮炎。一年内,寝室天天弥漫着一股浓郁的中药味,天天闻,日日闻,药汤中含有什么成分我都能倒背如流了。
沈小姐抓起身边可以拿到的东西就朝我们扔来。见她情绪不稳定,我赶紧退了出来,可不能白白挨打啊。
“能治吗?”沈老爷忧心忡忡地问。
“能治。”我很肯定地说,“只不过小姐的病比较麻烦,需要内外调理。”
“此话怎讲?”
“此病病因极复杂。情绪,饮食,胃肠道功能障碍,都是此病诱因之一。俗话说:‘三分治疗,七分调理’,方才见小姐情绪波动之大,必定是内心郁结恐有不平之事。后辈晚生可以写张方子给小姐自内调理,但是最重要还是务必使令千金保持心绪平和,内外调理共同做用才能治愈。否则此病将会反复发作,愈演愈烈,恐有性命之忧。”
沈老爷听完,哑然无声。
我默默的离开,在小厮的引领下,回到内厅书写药方。
“苦参一两,生地半两,蝉蜕、荆芥、桂枝、丹皮、当归、川芎各3钱……”
我念,小厮写。
爱情……女人特别容易因为爱情而失去心智。
因为爱,所以前面是万丈深渊,哭着喊着也要跳下去,旁人拦也拦不住。
沈小姐,也是因为有所爱,却又不能爱,心绪不宁内心狂躁才会患上此病吧。
自古红颜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
璀璨一时的爱情究竟能维持多久?
怀疑啊……
四天后,白马寺(作者注:这是地名,不是和尚庙哦!)传出大新闻,沈家小姐一身的怪病居然被一个黄毛丫头治好了。等白马寺全城的大夫想去集体会会这名小神医时,却发现她早已不知去向。
第 14 章
恋耽美
第 14 章
“李玄琛,榜单上面写着什么?”
李玄琛很惊讶的看我一眼,有些不可置信,“你懂医术,怎么连字都不识?”
懒的和他解释,古代繁体……我哪能看的懂?
“别问了,快念给我听。”
念了半天,我大致明白,原来当地财主沈府家的小姐得了一种怪病。只要是懂医术的人,不论男女,均可入府为之治疗,治疗好了重重有赏。
嗯……男女不限,我刚好可以试试。
下了马车,我揭下榜单,推了推睡的迷迷糊糊的小厮。
小厮揉着惺忪的眼睛,一见是我,很是惊讶的问:“你是大夫??你懂医术?”
“我自然懂,带我去你家府上吧。”我无奈的笑了。没办法啊,一个十四岁且看上去营养不良的丫头,鬼才相信你不是个文盲。
“那好,请随我来。”小厮带路,我牵着马,往沈府而去。
[花自飘零水自流:第十二章:来来往往2]
小厮领着我进了沈府,我把马车停在外院,只身进了内厅。
“老爷,少爷,又有一个郎中揭榜了!”小厮探着头,朝内吆喝着。
闻讯而至的,是一阵快速踏来的步子,微微的,引起地面共振。
我抬头一看,哇!好帅的一个白衣少年啊!好……好肥的一个老爷!
老爷看看我,眼睛里的希望之火瞬时熄灭。他失望的摇摇头,肥大的手一挥:“赶出去!”
不会吧??!我还没看病呢,不要有年龄歧视啊。
笑眯眯的,我赶紧开口:“小女子虽然年纪尚小,可也是从五岁起饱读医书,老爷何不让晚生后辈试试?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说不定令千金的病就被我给治好了。”
无良医师第一条,不比谁更有本事,只比谁更会吹牛。
“爹,现在都没人敢上门,要不就先让她试试吧。再说妹妹的病,女人家行事更是方便。”白衣少年帮忙说话了。
“也好……”想了想,沈老爷倒也干脆,“带她下去先安顿好,等会就带去给小姐瞧瞧病。”
“不好意思啊……”我咽了口口水,“我还有个白痴表哥,能不能也安顿一下?回乡的路上我得照顾他。”
“一起带下去吧。”沈老爷爽快的同意了。果然,财大气粗的地主就是不担心别人多吃几碗饭。
……
安顿好李玄琛,我便跟随沈老爷,进了沈千金的闺房。
昏暗烛光下,一个女子批头散发,衣衫不整静静的蜷缩在床上。见有人来,她便凄厉的尖叫起来:“不要不要!你们给我滚出去!”
她仰起头,我刚好看清了她的脸。
栗米色的肌肤,淡红色圆形或多角形的扁平丘疹,皮沟皮嵴明显,还有纵横交错特别明显的抓痕及血痂。
我深深地吸一口气……哈哈,天无绝人之路啊!
什么病都没有比神经性皮炎更让我有把握治愈!
大学寝室,我和我对面床位的室友是两极分化。
她天天K书力求年级第一,而我的目标则是不挂科不留级,得过且过。她看不惯我颓废没有追求的生活,我也受不了她像个机器一样沉闷的生活方式。不过这孩子也挺可怜,父母离婚,妈妈一个女人含辛茹苦的抚养她。离异的小孩总是特别懂事,成熟的早,背负的东西太多又爱想的复杂。大一下学期就因为压力过大,情绪不稳定,最终患上了神经性皮炎。一年内,寝室天天弥漫着一股浓郁的中药味,天天闻,日日闻,药汤中含有什么成分我都能倒背如流了。
沈小姐抓起身边可以拿到的东西就朝我们扔来。见她情绪不稳定,我赶紧退了出来,可不能白白挨打啊。
“能治吗?”沈老爷忧心忡忡地问。
“能治。”我很肯定地说,“只不过小姐的病比较麻烦,需要内外调理。”
“此话怎讲?”
“此病病因极复杂。情绪,饮食,胃肠道功能障碍,都是此病诱因之一。俗话说:‘三分治疗,七分调理’,方才见小姐情绪波动之大,必定是内心郁结恐有不平之事。后辈晚生可以写张方子给小姐自内调理,但是最重要还是务必使令千金保持心绪平和,内外调理共同做用才能治愈。否则此病将会反复发作,愈演愈烈,恐有性命之忧。”
沈老爷听完,哑然无声。
我默默的离开,在小厮的引领下,回到内厅书写药方。
“苦参一两,生地半两,蝉蜕、荆芥、桂枝、丹皮、当归、川芎各3钱……”
我念,小厮写。
爱情……女人特别容易因为爱情而失去心智。
因为爱,所以前面是万丈深渊,哭着喊着也要跳下去,旁人拦也拦不住。
沈小姐,也是因为有所爱,却又不能爱,心绪不宁内心狂躁才会患上此病吧。
自古红颜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
璀璨一时的爱情究竟能维持多久?
怀疑啊……
四天后,白马寺(作者注:这是地名,不是和尚庙哦!)传出大新闻,沈家小姐一身的怪病居然被一个黄毛丫头治好了。等白马寺全城的大夫想去集体会会这名小神医时,却发现她早已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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