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小卖部到古代 作者:叶忆落
第 134 章
陆程玉一下就想到了沈池,村中有一阵很多人都在传沈池和陈小莱有一腿,眼看着沈池的名声要坏了,结果,却是陈小菜和沈池真的订婚了,据说,村中不少丫头片子都羡慕沈池的运换在几年前,陆程玉绝对想不到,陈小莱这个有娘生、没娘养的,居然也能成为抢手货。
刘峰摇了摇头,道:“这双儿嘛,要识字做什么,那个老童生说,主家太不着调了,不过,给的束修倒是不少,只好勉为其难了,程玉,你这个弟弟很有钱吗?居然还有钱,请人来教一个双儿。”
陆程玉闷闷的道:“我也不清楚,我只是听说,他在华夏商行,给一个大老板干活,这个大老板很久没回来了。”
陆程玉暗想着:这陆林和陈小米确实应该是没少吃回扣,要不然,陆林哪里能折腾这么多事啊陆林居然找人给陈小菜识字这个事情,让陆程玉忍不住有些惊讶了。
陆程玉一向以自己能够读书为荣,眼看着陈小菜、沈池也有了这样的待遇,心中不由得闷闷的。
刘峰酸溜溜的道:这个华夏商行应该赚了不少银子,这个幕后老板也是心大,居然放心交给一个双儿。
陆程玉暗想着:这村中关于陆林吃回扣的传言,已经传成那样了,这幕后老板依旧脸都不露一个,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听说陈小米在宅子里又是养羊,又是养小孩,几乎是一手遮天啊沈池坐在陈小菜对面,吃着果酱,脸上闪过了几分为难之色。
“我们这样吃果酱好吗?这东西很贵啊!”沈池有些为难的道。
陈小菜摆了摆手,道:“吃吧,吃吧,林哥走之前说了,吃不掉就扔掉,这么好的东西自然不能随便浪费了。”
沈池有些为难的道:“其实降价的话,是可以卖掉的。”
陈小菜摇了摇头,道:“降价是不行的,林哥说了,我们是要走高端路线的。”更何况,陆林留下的果酱也不多,就算不降价,也快卖光了,陈小菜跟沈池那么说,也不过是希望沈池吃果酱,不要有负担而已。
沈池挖了一口果酱,送进嘴里,有些高兴的道:“真好吃。”
陈小菜吃了一口,暗道:是好吃,不过,好像有点太甜了,陈小菜发现自己的口味,居然向陆林这个挑三拣四的家伙靠近,不禁大惊。
第102章 抓周
春试的事情热闹了一阵,渐渐平息了下来,日子一如既往的过了下去。
到了夏天,元宝已经能坐起来,陆林在房间的地上,全铺了竹席,这样一来,元宝就能在竹席之上到处爬了。
元宝已经可以抓住东西了,小东西对于丢东西有一种独特的兴趣。
陈小麦很喜欢这个元宝侄子,元宝将东西丢了出去之后,小麦就会屁颠屁颠的帮忙把丢出去的东西捡回来,两人玩的不亦乐乎,元宝这个年纪应该已经开始认生了,不过,元宝却是个自来熟。
谁抱都不哭,当然了,还是有差别的,元宝虽然是个胖娃娃,却十分的矜持,平日里很少大哭大笑。
熟悉的人抱的舒服的话,元宝偶尔会给个笑脸,不熟悉的人抱的话,元宝就闭着眼睛睡觉虽然家里的人都说,元宝很乖,不过,陆林却隐隐有些担心,元宝这么乖会被拐卖掉。
自家儿子如此淡定自如,就算给人贩子逮住了,恐怕也不哭不闹的,陆林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家儿子虽然平日里不闹,但是,要是一不小心,把他饿着了,那就像魔神附体,哭声震天,想要哄好的话,那也是很费功夫的。
陆林对于这里的生活十分满意,店铺里时不时的推岀一些新鲜货,保证客源。
小孩子长的非常快,一转眼,元宝就一岁了。
元宝长的肥嘟嘟的,皮肤白白的,看着肉肉的,看人看了忍不住想捏一把。
虽然元宝看来有点肉,但是,行动确实非常敏捷的。
到了周岁宴,陆林给元宝准备了抓周礼。
陆林在房间里铺了一张竹席,竹席上摆放了笔、墨、纸、砚,盘算,钱币、元宝……准备好了一切之后,陆林将元宝放到了竹席前。
元宝对于眼前的情况,似乎有些迷茫,懒洋洋的打了个呵欠。
陈小麦看了陆林一眼,道:“林哥,元宝对这些东西,都没有兴趣啊!是不是他都不喜欢啊!”
陆林看了陈小麦一眼,道:“怎么会都没有兴趣呢,元宝只是还没发动。”听,所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大约就是他儿子现在这个样子了。
陈小麦不以为然的道:“我看他是不喜欢。”
陈小麦从口袋里挑了半个面饼放在了竹席上,陆林看到陈小麦拿出来的东西,抽了一下这个抓周啊这多半还是喜欢吃,可要拿了吃的,不就证明是吃货了?
陆林看着元宝,心一下子悬了起来,元宝咬着手指,左右张望着,似乎没受到小麦放下的面饼的诱惑。
陆林看着元宝的模样,心想着:自家儿子真争气啊居然没有被美食诱惑,这一看就必成大器。
陈小米看儿子迟迟不发动,终于沉不住气了,不断的招呼元宝去抓东西元宝被陈小米招呼许久,似乎明白了什么。
元宝挪动着小胖腿,抓过了一串钱币。
在这里首先选钱并不是上上之选,会被认为铜臭味十足。
陆林却觉得元宝喜欢钱非常不错这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看样子,儿子还是很务实的。
元宝抓过了钱币之后,丢了出去。
陆林眨了眨眼,暗道:居然丢出去了,这可是钱啊自家儿子这个态度,不会成为败家子吧。
元宝将钱币丢了之后,又抓了一锭银子,陆林见状有些欣慰,暗想着:自家儿子这是心气高啊看不上小钱,看样子是个赚大钱的命。
元宝挥手,将银子也给丢了出去。
在一边观看的秦朗忍不住道:“元宝一看就是个人物啊!这是视钱财如粪土。”
这么大一锭银子居然随便乱扔,这个小鬼知不知道这锭银子能买多少包子啊元宝挥手,笔啊都给丢了出去,一边丢,还一边哈哈笑,可能是觉得丢东西十分有趣。
陆林看着元宝拿着一本书,呼哧呼哧的往地上砸,顿时觉得自家儿子恐怕也不是什么读书的料。
元宝将东西都丢了出去之后,最后抱住了一个算盘。
陆林看着元宝,暗道:元宝居然选了算盘,这元宝选了算盘,应该表示这家伙将来要子承父业,成为一个大商人啊
时光荏苒,一转眼,又过了两年。
在陆林到这里的第四个年头,陆程玉终于考中了秀才。
第 13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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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4 章
陆程玉一下就想到了沈池,村中有一阵很多人都在传沈池和陈小莱有一腿,眼看着沈池的名声要坏了,结果,却是陈小菜和沈池真的订婚了,据说,村中不少丫头片子都羡慕沈池的运换在几年前,陆程玉绝对想不到,陈小莱这个有娘生、没娘养的,居然也能成为抢手货。
刘峰摇了摇头,道:“这双儿嘛,要识字做什么,那个老童生说,主家太不着调了,不过,给的束修倒是不少,只好勉为其难了,程玉,你这个弟弟很有钱吗?居然还有钱,请人来教一个双儿。”
陆程玉闷闷的道:“我也不清楚,我只是听说,他在华夏商行,给一个大老板干活,这个大老板很久没回来了。”
陆程玉暗想着:这陆林和陈小米确实应该是没少吃回扣,要不然,陆林哪里能折腾这么多事啊陆林居然找人给陈小菜识字这个事情,让陆程玉忍不住有些惊讶了。
陆程玉一向以自己能够读书为荣,眼看着陈小菜、沈池也有了这样的待遇,心中不由得闷闷的。
刘峰酸溜溜的道:这个华夏商行应该赚了不少银子,这个幕后老板也是心大,居然放心交给一个双儿。
陆程玉暗想着:这村中关于陆林吃回扣的传言,已经传成那样了,这幕后老板依旧脸都不露一个,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听说陈小米在宅子里又是养羊,又是养小孩,几乎是一手遮天啊沈池坐在陈小菜对面,吃着果酱,脸上闪过了几分为难之色。
“我们这样吃果酱好吗?这东西很贵啊!”沈池有些为难的道。
陈小菜摆了摆手,道:“吃吧,吃吧,林哥走之前说了,吃不掉就扔掉,这么好的东西自然不能随便浪费了。”
沈池有些为难的道:“其实降价的话,是可以卖掉的。”
陈小菜摇了摇头,道:“降价是不行的,林哥说了,我们是要走高端路线的。”更何况,陆林留下的果酱也不多,就算不降价,也快卖光了,陈小菜跟沈池那么说,也不过是希望沈池吃果酱,不要有负担而已。
沈池挖了一口果酱,送进嘴里,有些高兴的道:“真好吃。”
陈小菜吃了一口,暗道:是好吃,不过,好像有点太甜了,陈小菜发现自己的口味,居然向陆林这个挑三拣四的家伙靠近,不禁大惊。
第102章 抓周
春试的事情热闹了一阵,渐渐平息了下来,日子一如既往的过了下去。
到了夏天,元宝已经能坐起来,陆林在房间的地上,全铺了竹席,这样一来,元宝就能在竹席之上到处爬了。
元宝已经可以抓住东西了,小东西对于丢东西有一种独特的兴趣。
陈小麦很喜欢这个元宝侄子,元宝将东西丢了出去之后,小麦就会屁颠屁颠的帮忙把丢出去的东西捡回来,两人玩的不亦乐乎,元宝这个年纪应该已经开始认生了,不过,元宝却是个自来熟。
谁抱都不哭,当然了,还是有差别的,元宝虽然是个胖娃娃,却十分的矜持,平日里很少大哭大笑。
熟悉的人抱的舒服的话,元宝偶尔会给个笑脸,不熟悉的人抱的话,元宝就闭着眼睛睡觉虽然家里的人都说,元宝很乖,不过,陆林却隐隐有些担心,元宝这么乖会被拐卖掉。
自家儿子如此淡定自如,就算给人贩子逮住了,恐怕也不哭不闹的,陆林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家儿子虽然平日里不闹,但是,要是一不小心,把他饿着了,那就像魔神附体,哭声震天,想要哄好的话,那也是很费功夫的。
陆林对于这里的生活十分满意,店铺里时不时的推岀一些新鲜货,保证客源。
小孩子长的非常快,一转眼,元宝就一岁了。
元宝长的肥嘟嘟的,皮肤白白的,看着肉肉的,看人看了忍不住想捏一把。
虽然元宝看来有点肉,但是,行动确实非常敏捷的。
到了周岁宴,陆林给元宝准备了抓周礼。
陆林在房间里铺了一张竹席,竹席上摆放了笔、墨、纸、砚,盘算,钱币、元宝……准备好了一切之后,陆林将元宝放到了竹席前。
元宝对于眼前的情况,似乎有些迷茫,懒洋洋的打了个呵欠。
陈小麦看了陆林一眼,道:“林哥,元宝对这些东西,都没有兴趣啊!是不是他都不喜欢啊!”
陆林看了陈小麦一眼,道:“怎么会都没有兴趣呢,元宝只是还没发动。”听,所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大约就是他儿子现在这个样子了。
陈小麦不以为然的道:“我看他是不喜欢。”
陈小麦从口袋里挑了半个面饼放在了竹席上,陆林看到陈小麦拿出来的东西,抽了一下这个抓周啊这多半还是喜欢吃,可要拿了吃的,不就证明是吃货了?
陆林看着元宝,心一下子悬了起来,元宝咬着手指,左右张望着,似乎没受到小麦放下的面饼的诱惑。
陆林看着元宝的模样,心想着:自家儿子真争气啊居然没有被美食诱惑,这一看就必成大器。
陈小米看儿子迟迟不发动,终于沉不住气了,不断的招呼元宝去抓东西元宝被陈小米招呼许久,似乎明白了什么。
元宝挪动着小胖腿,抓过了一串钱币。
在这里首先选钱并不是上上之选,会被认为铜臭味十足。
陆林却觉得元宝喜欢钱非常不错这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看样子,儿子还是很务实的。
元宝抓过了钱币之后,丢了出去。
陆林眨了眨眼,暗道:居然丢出去了,这可是钱啊自家儿子这个态度,不会成为败家子吧。
元宝将钱币丢了之后,又抓了一锭银子,陆林见状有些欣慰,暗想着:自家儿子这是心气高啊看不上小钱,看样子是个赚大钱的命。
元宝挥手,将银子也给丢了出去。
在一边观看的秦朗忍不住道:“元宝一看就是个人物啊!这是视钱财如粪土。”
这么大一锭银子居然随便乱扔,这个小鬼知不知道这锭银子能买多少包子啊元宝挥手,笔啊都给丢了出去,一边丢,还一边哈哈笑,可能是觉得丢东西十分有趣。
陆林看着元宝拿着一本书,呼哧呼哧的往地上砸,顿时觉得自家儿子恐怕也不是什么读书的料。
元宝将东西都丢了出去之后,最后抱住了一个算盘。
陆林看着元宝,暗道:元宝居然选了算盘,这元宝选了算盘,应该表示这家伙将来要子承父业,成为一个大商人啊
时光荏苒,一转眼,又过了两年。
在陆林到这里的第四个年头,陆程玉终于考中了秀才。
第 13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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