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叔叔……”

    萧雄接到燕飞扬的电话,有点意外。

    这还是燕飞扬第一次主动给他打电话。

    接下来,燕飞扬在电话里跟他说的事,更让萧雄意外。

    燕飞扬将叶家目前遇到的困境,原原本本告诉了他,包括叶妈妈许给他的好处——百分之二十的“佣金”,都没有丝毫隐瞒。

    接这个电话的时候,萧妈妈刚好在场,就在一边旁听,听着听着,双眉紧紧蹙了起来,几次想要开口说话,都被萧雄的眼色压了下去。

    随后,燕飞扬向他提出了一个要求:“萧叔叔,麻烦你给我介绍一个人,要在红旗路那一带有一定威信的,我需要他给我出个面。”

    尽管燕飞扬没有细说,萧雄却已心有灵犀,含笑说道:“好,萧叔叔给你介绍一个……”

    “谢谢萧叔叔。”

    燕飞扬很礼貌地挂断了电话。

    “哎,你怎么可以答应他?”

    萧雄一放下电话,萧妈妈便忍不住叫了起来。

    “为什么不答应?”

    萧雄诧异地反问道。

    萧妈妈却比他更诧异,说道:“那是叶家的事,我可是听说,叶冠军的女儿和萧潇是同学,也是奥赛班的尖子生,长得也不差。”

    你是真不懂还是装糊涂?

    自家闺女喜欢人家,你不知道啊?

    还让他去给叶家帮忙!

    叶家的意思其实已经很明显了,听听,百分之二十的红利,这是下大本钱了。整个冠军夜总会,就算只卖三百万,百分之二十是多少?

    六十万!

    在卫周,六十万对任何人而言都是巨款,包括萧雄在内。

    更不用说一个老家是农村的高二学生了。

    这是谢礼吗?

    绝对不是!

    这是聘礼!

    这就是萧妈妈的理解,而且她坚定地认为,自己的理解绝对是正确的。

    这个忙帮完了,叶家丫头还不得黏上燕飞扬啊?

    到时候你女儿怎么办?

    萧雄就笑了,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没那么简单。你把这个事看得太简单了,也把燕飞扬看得太简单了。这小子要是那么容易被拿下,他就不是燕飞扬了。而且,我很想看看,他到底要怎样处理这个事。叶老八那个人,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总之你要小心点,可别让别人捡了便宜。”

    萧妈妈还是很不放心。

    实话说,萧潇现在也只有十七岁,远不到谈婚论嫁的年龄,就算大学一毕业就结婚,从现在到大学毕业,也还有五年多的时间,萧妈妈也不知那么急着要将女儿给嫁出去。

    关键是,决不能便宜了别人!

    叶家凭什么和萧家抢女婿啊?

    叶冠军在的时候,都不够班,更不用说如今叶冠军都已经不在了。

    对老婆的那点心思,萧雄自然心中有数,却不屑多言。

    女人家懂得什么?

    头发长见识短!

    次日晚上,华灯初上之时,红旗路如松酒店,人头涌动,热闹非凡。

    如松酒店的规模放在全市范围内,上不得台盘,但在红旗路却是首屈一指的“大酒店”。因为就开在红旗路,晚餐和夜宵的生意都很好,同样的,食客的成分也很复杂,三教九流都有。

    平日里,叶小桐是绝不会踏足这里半步的,只要看到那些二流子,混混似的家伙,她就打从心眼里厌恶,甚至是发自内心深处的害怕。偏巧这样的人,如松酒店就从没有断过。

    不过这一回,有燕飞扬和李无归陪同在侧,叶小桐还不是那么紧张害怕。

    对燕飞扬,她如今已经有一种迷信的信赖。

    只要有他在,就绝不会让自己吃亏的。

    “飞扬,我们在等谁啊?”

    包厢里安安静静,桌面上已经上了酒菜,档次不低,但燕飞扬和李无归都没有动筷子,显然是在等人。现在叶小桐称呼“飞扬”已经十分顺口。

    “等小马哥。”

    燕飞扬轻声说道。

    “小马哥?”

    叶小桐脸色微变。

    她虽然是在校学生,但小马哥的“赫赫威名”却是早有耳闻,此人在红旗路这一带,乃是最有“声望”和实力的人物,红旗路的娱乐场所,就没有人不卖小马哥的面子。

    此前一直骚扰叶小桐的姜鸿盛,在混混之中也算是小有名气,但和小马哥比起来,却差着老大一截。

    据说此人并不姓马,倒是名字中有一个马字,大家本来都叫他“马哥”,但他自己特别崇拜香港警匪片《英雄本色》之中的小马哥,所以就要求身边的人都称他为“小马哥”,久而久之,他的本名倒是没几个人记得了,小马哥却变得大名鼎鼎。

    其实燕飞扬倒没有听说过小马哥的“大名”,是萧雄推荐给他的。

    毕竟冠军夜总会是在红旗路的地盘上,想要解决冠军夜总会的问题,绕开“小马哥”就是很不明智的。纵算萧雄亲自上阵,也不方便绕开“小马哥”。

    六点半左右,包厢门被推开,三名男子抖抖地走了进来。

    这种调调,也是从香港警匪片里学来的,街面上的“大哥”,走路都是这样抖的,不但走路的时候抖,站在那里也抖个不停,就好像得了羊癫疯似的。

    时间一长,这种“羊癫疯”也成了某个社会阶层的专用姿势。

    抖在最前边的,是一个约莫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个子略高,约有一米七五左右,身穿一件浅白色的西装,梳着小马哥式样的三七分头,打着摩丝,粗粗一看,还真的和电影里的小马哥有几分相似。

    当然,也仅仅只是有几分相似而已,仔细看去,就能发现,此人身上痞气十足,和小马哥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别。

    真想学到小马哥那种风度,可不容易。

    另外两名男子,就要年轻许多,只有二十三四岁左右,一人穿黑夹克,另一人直接就穿了件背心,大光头油光锃亮,满脸横肉,叶小桐连看都不敢看他。

    “咦?”

    小马哥一进门,眼睛在三人脸上一抡,便发出了诧异之声。

    “黑皮,你去看看,我们有没有走错包厢?”

    萧三爷虽然在电话里说,两位小朋友很年轻,但也不应该年轻到这种程度吧?

    这分明就是三个中学生!

    如果是别人将高中生介绍给他,倒也罢了,萧三爷何等样人?

    连他小马哥见到都得低头!

    “不用看了,小马哥,我就是燕飞扬,萧叔叔介绍的。”

    燕飞扬站起身来,淡然说道。

    “你?”

    小马哥顿时就上下打量起燕飞扬来,心里头立马觉得有一股气不顺。

    这小子太拽了!

    那神态,傲气得很,似乎压根就不知道他小马哥的来头啊。

    你小子以为有萧雄撑腰,就可以在小马哥面前耍酷?

    不过小马哥最终还是将那股气压了下去,既然是萧三爷亲口关照的,总也有几分道理。自己已经答应萧三爷,那就要说话算话。再说,这小子太年轻,不懂事,也不好和他太计较。

    “哈哈,好,原来你就是小燕,很好!”

    小马哥哈哈一笑,大马金刀在对面坐了下来,伸出手,抓了几颗油炸花生米丢进嘴里,嘎吱嘎吱大嚼起来,一点都不讲究。一双眼珠子,只管在叶小桐娇俏的脸上打转,毫不掩饰。

    本就是草莽人物,也讲究不到哪里去。

    “小燕啊,有什么事要小马哥帮忙,说吧。瞧在萧三爷面子上,我能帮得上的,一定会帮。”

    原本和小马哥一样,目光只在叶小桐身上瞄来瞄去的黑夹克和光头佬,听得此言,禁不住将目光收了回去。

    不管怎么说,这也是萧三爷介绍过来的,不看僧面看佛面。

    “多谢小马哥,这是叶小桐,她爸爸是叶冠军。”

    燕飞扬很简单地给他引介了一下。

    “哦?”

    小马哥双眉扬了起来,重新打量了一番叶小桐,这个他是真没想到。

    萧雄介绍给他认识的人之中,居然有一个是叶冠军的女儿?

    先前姜鸿盛他们吵吵闹闹,要谋夺叶家的家产,他也听说过,猜到是萧雄的首尾,故而一直在旁边看热闹,没有参与其中。

    怎么现在,萧雄反倒要帮叶家了?

    几个意思?

    燕飞扬知道他一时半会绕不过这个弯,也没打算让他搞明白,随即接着说道:“小马哥,是这样的,叶叔叔去世之后,冠军夜总会那边的经营,好像是有点混乱。所以,我们想要约陶德明谈一谈,请你做个见证。辛苦小马哥了。”

    这边话音未落,李无归就站起身来,递给小马哥一个红包。

    小马哥也不客气,当面打开来,瞄了一眼,脸上顿时就有了笑容。

    这小子年纪不大,办事倒干脆,很懂规矩,而且出手大方,不小气。

    难怪萧雄会亲自为他出面。

    这就很好。

    只要懂规矩,小马哥就愿意与他合作。

    叶小桐轻咬下唇,心里虽然觉得这样做有些不妥,却也不敢说出来,一切都凭燕飞扬做主了。

    反正这些事情,她是不懂的,除了无条件信任燕飞扬,没有别的选择。

    “黑皮,你去冠军那边,叫陶德明来一趟,就说我小马哥找他有事。”

    拿了红包,小马哥也就变得很爽快,大声吩咐道。

    “好嘞……”

    那黑夹克答应一声,起身就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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