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赎爱 作者:微小
明显地感觉到中间的距离。
苏晴今年十八,家是县城街边子的,也就是县城郊区。父母是菜农,靠卖菜为生,哥哥和她都是初中毕业。哥哥是男孩子,毕业一直在县城里混着,她开始跟着母亲买菜,后来哥哥弄了个小书店,她帮看着。而那个书店也成了哥哥和他朋友们的据点。
说实话,她很烦哥哥那些朋友,一看就不是好人,可父母都管不了哥哥,她又能怎么说,好在除了来这里喝酒打牌,受伤来这包扎倒也没闹出什么事。有一天哥哥带回来一个朋友,这个朋友就是黎明志。
当时哥哥突然有事要出去,叫黎明志留下等他,书店只有她一个女孩子,天还黑了,每天这个点她早就关门休息了,可现在自然不能关门,可是和个陌生的小青年共处一室心里实在没底,何况哥哥的那些朋友除了混子就是溜子,说不定就干出什么事来。
溜子是这里的地方方言,类似无赖的意思。
她没想到的是黎明志在哥哥走后,拿了本书站在书店门口接着书店的灯光看书,两个小时没进书店半步,直到哥哥回来,自始至终都没和她说过一句话。
黎明志走了,她却记住了这个人,慢慢地发现,黎明志和哥哥的那些朋友完全不同。
比如哥哥带朋友来,如果有黎明志,就不会喝酒抽烟,也不会闹得太晚,更不会说难听的话。黎明志说,尊重下女孩子。
比如黎明志穿着始终干干净净,头发没有染什么颜色,胳膊也没烫什么烟疤,纹什么身。还有黎明志言谈举止透着她说不出来的感觉,很舒服,很赏心悦目,那是在任何人身上都没看到过的。
这类的比如还很多,但有一样是她最动容的。
哥哥和黎明志交往后慢慢变了,以前那些喝酒打牌的朋友少了,人在穿着打扮也正常起来,办事说话稳重多了,父母都说哥哥长大了,只有她知道是黎明志影响了哥哥。
因为这些事开始以为黎明志想要追她,做这些都是为了她,可认识快半年了,黎明志除了和哥哥去过她的书店,单独一次也没有,连个电话都没打过,即使在外面偶然见了面也是点点头,从不主动合她说话,这叫她很失落。
那时候还不时兴女追男,女孩子很矜持,都是等着男生来追的,可她对黎明志越来越有好感,情不自禁地就主动来找,主动说话,但几番尝试下来也就到了现在这样,两人之间的那段距离始终无法拉近。
苏晴,你再大胆一下,再在大胆一下……苏晴在心里给自己加油。
“黎明志,你现在有时间吗?”苏晴鼓起勇气问。
黎明志看了她一眼。
“也没什么事,你要回去了,那我送你吧。”
她是想叫黎明志陪她去逛街,可这样……也好。
“嗯。”苏晴带着点羞涩地点点头。
两人来到街上,慢慢往苏晴的书店走去,经过一个饮品店时,苏晴忽然要求说。
“能给我买一个雪糕吗?”
看着苏晴期待的眼神,黎明志知道那里面的含义,不是要吃雪糕,而是要他给她买雪糕。
“你等一下。”黎明志买了雪糕给她,继续陪着她走,继续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
不知道是不是黎明志买的,苏晴吃起来觉得特别的甜。
“你还是第一次给我买东西呢。”
“呵呵。”黎明志笑笑,没说话。
吃完了雪糕,苏晴像是想起什么玩笑一般问。
“对了,我听说了,你们学校一个女生给你写情书,被你当场拒绝,还是用那样的方式……呵呵,能给我讲讲吗?”
“这消息传的还真是快。”黎明志笑笑摇头,“我真不知道她什么意思,后来知道乐,可是我有朋友了,总不好骗人家吧?”
终于说出了他想要说的。
苏晴是他前世交往的第一个女朋友,也是最后一个女朋友,甚至曾想过要娶她。因为她叫他和叶鑫的关系一度僵化,可以说和叶鑫走到那个地步这个女孩是直接的起因。
那时候他一直认为,如果不是叶鑫,他会和苏晴过着正常夫妻的日子。
他一直那么认为。
如今重生了,他才认清楚他和苏晴那段感情。
在前世,他和苏晴曾经发生过那么一件事。
一个雨夜,他和苏晴拥吻,接下来顺理成章地脱衣上床,可是在最关键的时候他却想起了和叶鑫做的同样的事,一下子就软了。
这件事过后他再没有对女人硬起来过,而他也把这一切归结给了叶鑫。
一个男人在女人面前这就是无能的表现,这叫他感到了羞辱,这份羞辱导致了他恨上了叶鑫。
他却从没想过,是他先招惹的叶鑫,是他先抱着玩玩的态度找上的叶鑫。
可他就这样,错的永远是别人,对的永远是他。
现在他明白了,可并不是明白了他对女人无感,而是明白了,叶鑫才是他最想要的那个人,无论是心里还是身体,这世上无人能代替,不管女人还是男人。
就算他对女人有感,可他依然会选择叶鑫,只因为叶鑫是叶鑫。
他是个同志,很多时候他也承认。可同样,很多时候他又执拗地认为喜欢叶鑫不是因为自己是同志,而是因为喜欢和爱。
黎明志看上去很大咧,其实他感情极为细腻、别扭,还很洁癖。
既然选定叶鑫,就不会再有其他人,苏晴是一个好女孩,他依然记得苏晴曾经对他的好,对他的那份真心,他不想伤害对自己好的人,所以在一切还没开始就结束吧。
“你有女朋友了?”
很惊讶。
但惊讶又带着某种期待。
“嗯。”黎明志点头。
“她叫什么,多大了,干什么的,是你的同学吗,我怎么不知道?”苏晴笑眯眯的,口气像个孩子。
“他啊……”想起叶鑫,黎明志满眼都是温柔。
苏晴看呆了。
“和我差不多大,是同学。有机会我介绍给你们认识。”黎明志说完这话才恢复正常,心里却越发地想念叶鑫,他现在在做什么呢?
不是她……
他说的不是她……
随着黎明志的话语苏晴神情慢慢黯淡。
她不知道怎么回得书店,痛苦谈不上,难受也不是无法忍受,只是说不出来的茫然。
一直以为黎明志是她的,就在那里,只需要她主动一点,就算是听到了黎明志拒绝那个女生,也认为黎明志口里的“我有朋友了”,那个朋友也指的是自己。
可现在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和她没有任何关系。
苏晴躺在自己的床上,望着窗外,听着外面嘈杂的声响,脑海闪过有关黎明志的每一个画面,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句话、就连走路都觉得……
那叫风度翩翩……
那叫优雅……
那是岁月沉淀下来的从容不迫,淡定自信……
这是对女孩子的直接杀器。
苏晴没意识到自己在一点一点陷入。
黎明志终结了苏晴的感情,却又来了新的困扰。
苏晴的哥哥苏振和一个叫孙宝利的人,这两个人在前世就和他是好朋友,也是事业上的左膀右臂,叶鑫死后他一蹶不振更是这两个人撑着公司。这两个人出现没什么可疑惑的,疑惑的是一个叫宁凡的人。
宁凡23岁,高中毕业,家里是开药店的,现在待业,苏振打架认识的,介绍给了黎明志。开始黎明志也没在意,前世经历的人很多,他也只记得主要的那几个,直到宁凡把他们这个铁三角变成了四边形。
☆、39 一个同类
说心里话,重生这事太玄乎,黎明志也很敬畏,虽然在有意识地改变一些事,但还是忍不住去想前世是不是这样,怕万一错了引起蝴蝶效应,影响到他和叶鑫关系怎么办,这个宁凡的出现给他的感觉就是这样。
对这个人一点印象都没有,所以他不愿意接受,可这次和于成龙打架要不是宁凡护住着他,不知道脑袋会开几道口子,针对这样的原因不在抵触,何况宁凡就像一块膏药一样,只要苏振来,就一定有他。
只好当宁凡是为了求财吧。
回了拆迁公司,推门就看见苏振、孙宝利、宁凡三个人坐在沙发上啃西瓜,看到他进来,宁凡首先嚷嚷说。
“你可回来,去哪了啊,等你半天了!”
孙宝利吐出了几颗西瓜籽嘿嘿笑着。
“那还用说,肯定是泡妞去了!”
泡妞这个词还是听黎明志说的呢。
黎明志关上门,过来拉过来把椅子坐下,拿起一块西瓜,吃了一口。
“嗯,还挺甜!”
“也不看看这是谁挑的!”宁凡得意地说。
“宁凡对吃的那是火眼金睛!”苏振笑。
“对了,黎明志,哪的姑娘啊?”宁凡又把话题转了回来,很期待的样子。
“别胡说,是苏振的妹妹过来了,我送她回书店。”黎明志随意地说,吃了一块西瓜,起身去擦了手,给自己倒了杯热茶。
这也是前世后期留下的习惯,凉东西不能多吃,吃完就要喝热茶,不然胃就不舒服。
“喂,你对我妹妹有没有那意思啊?”
苏振觉得黎明志人不错,挺愿意叫黎明志当自己妹夫的。不过不当也没关系,他今年二十,和哥们一起开心远比妹妹终身大事重要得多,这么问意思黎明志别欺负妹妹。
“我有朋友了。”黎明志淡淡地说,“我也给你妹妹说了,以后别再提这件事了。”
“啊?”苏振还没反应过来。
宁凡凑上说。
“你有朋友了,谁啊,我们怎么没见过?”
“以后会见的。你们一起来有事吧?”黎明志转开了话题。
宁凡还想追问,可看到黎明志严肃的样子,话又憋回去了。
也不知怎么回事,黎明志是他们四个里年纪最小的,可却是最有威信的,什么事都是黎明志拍板,别看平时嘻嘻哈哈开玩笑,一旦正经起来说心里话他们三个还是有点怕。
“也不是什么大事。”苏振看看孙宝利和宁凡,“你们谁说?”
“我来说吧。”宁凡抢先说。
这也是宁凡挤进这个圈里的原因,什么事都会抢着说,什么事都会抢着做,你想忽略都不行。
“对,宁凡你说!”
看,另外两个人多配合。
长得眉清目秀的宁凡这时候一脸的眉飞色舞,看着黎明志开讲起来。
“前些日子我见到李三子了,他刚从xx回来,他跟我说带回来……”说这压低了声音,“十五个小姐,你知道小姐是什么吗?”
黎明志本来不想说的,可看着三个人都在看他,一脸等着他问什么,有点好笑。
“两腿一撇,一袋大米。”黎明志一副云淡风情的口气。
三人愣了下才反应过来,都是惊讶住,他们真没想到黎明志会知道,还能说出这样直白露骨又很形象的话来。
黎明志在他们面前能打,能办事,可男女方面还是觉得黎明志太小不懂。
“你知道啊?”宁凡有点受挫。
黎明志笑笑。
“这有什么,在我们这里确实挺少见的,但在南方,小姐也叫鸡,很常见。”
其实这边也有小姐,只是不公开,都是隐藏在洗头房、按摩、浴池等这类的地方。像县城这样的小地方还没有。
那时候北方中小城市小姐确实不多见。
“你们是不是有什么想法了?”黎明志明白这几个人来的意思了。
果然,接下来宁凡说想要过几个小姐做点什么。
“你当鸡头啊?”黎明志撇撇嘴。
“啊?”
“还是你们两当?”看着三个人一脸雾水,黎明志没好气地说,“什么都不懂就往里扎,你们还真有胆儿!”
“这不是有你呢吗?”宁凡连忙戴高帽给黎明志,“听你说的意思,你很懂的。”
“懂你妹!”黎明志瞪了他一眼,“这行太乱,不做!”
“可是据说很赚钱啊。”苏振有点肉痛。
“赚钱的行业多了,可也得看看适不适合。”
“怎么不适合了?”孙宝利把西瓜皮往桌上一扔,“只要咱们四个人在一起,那就能横扫!你看看,在这块,谁不知道咱们的万顺拆迁公司啊,和咱们一起开公司的,还有比咱们早开的,现在还有吗,只有咱们依然屹立在这里!”
苏振笑的两肩乱颤。
“严肃点,说正经的呢!”孙宝利不乐意了。
苏振连忙点头。
“是是,说正经的呢……屹立……不行了,你还是叫我笑一会吧。哈哈哈,屹立啊,哈哈!”
“有那么好笑吗?!”孙宝利和苏振打闹一起。
黎明志指了指他们两个跟宁凡说。
“就这样还做小姐的买卖呢,都是被卖的货!”
两人听了也不打了,一起不服气。
“我们怎么了?难道四个大老爷们连几个女人都对付不了了? ”
“你们行你们去做吧,我不掺合。”黎明志明确表态。
苏振还想说,宁凡给他使了个眼色。
“反正这件事也不急,咱们以后再说。你们两个不是还有事吗,那先走吧,我待会再走。”
孙宝利刚想问我们有什么事我怎么不知道,苏振拉了他一把。
“行,我们先走了。”拉着孙宝利走了。
只有他明白,宁凡的意思是想留下劝黎明志。
弄得黎明志很郁闷,这两个人在前世和他可是最好的哥们,如今怎么和宁凡比和自己都亲了呢。
“你还有什么事?”黎明志语气有点生硬。
宁凡也不在意,看了看黎明志额头上的伤口。
“怎么样,还疼吗?”
“早好了。”
“留疤了。”宁凡又仔细地看了一眼。
黎明志忽然就觉得气氛有点不对。
“你要是没事也回去吧。”
宁凡愣了愣,沉默了,从兜里摸出盒烟来,抽出一根,放在鼻端下闻了闻,低声问。
“黎明志,我是不是有什么地方得罪过你?”
“什么意思?”
“我又不是傻子,你对苏振、孙宝利他们和对我不一样。我要是真得罪过你……”
“你想多了,你没得罪过我。”黎明志不想和他交谈下去,收拾着西瓜皮扔进垃圾箱里,拿来抹布擦着桌子。
宁凡看着黎明志做事说。
“黎明志,我一直拿你当朋友的。”
黎明志想想看着他说。
“好,你要真拿我当朋友,帮我做件事。”
“你说,只要我能做到。”
“劝劝苏振和孙宝利,别做这行。”
“就这事啊!”宁凡有点不满意,“你逗我呢?”
“难道还叫你杀人放火抢劫吗?”黎明志擦完茶几坐在沙发上继续喝着他的茶水。
宁凡笑了,把烟放回去,犹豫了一下坐了过来。
“我告诉你,其实你不做,借他们两个胆他们也不敢做。”
宁凡挨得很近,黎明志看着宁凡的胳膊有意无意摩擦着自己的大腿,视线又往上,宁凡的上身也总是往自己这边倾斜,心一跳,难道……
“我倒是有件事想问你。”宁凡有点吞吐。
“你说。”黎明志装作无意地继续观察。
“你刚才说,说你有女朋友了,谁啊?”
黎明志微怔了下,一笑,往后一靠,看着他。
“你很关心我的朋友是谁?”
“我就是顺便问问。”宁凡尴尬地笑笑,“很好奇,我听苏振他们说,你一直没交女朋友……”
“我什么时候说我有女朋友了?”黎明志伸手故意搭上宁凡的肩膀,靠上来神秘地说,“我交的是男朋友。”
胳膊下的宁凡明显地一颤,黎明志明白了,他猜对了。
“……男,男朋友?”宁凡脸微微泛起红晕,眼神也变了。
黎明志收回胳膊拍拍他,站起来,没事一样说。
“看玩笑呢。以后有机会吧,介绍你们认识。回去好好劝劝苏振他们,我看他们挺听你的。”
宁凡似有些失望,又有些释然。
送走了宁凡,黎明志叹了口气,没想到身边竟然还有个同类。
前世在同志这个圈混了十几年,几乎打眼一过就知道对方是否是同类,重生后这段记忆并没有遇上,所以在交朋友的过程中没多想,更何况宁凡还是个在前世从没出现过的人。
他是知道自己是同志,还是不知道只是身体本能的反应呢?要知道这差别可大了。
最后黎明志还是当宁凡是后者,装作不知道,和以前一样朋友相处,至于以后……
和叶鑫一起还是注意些吧。唉,真是麻烦,黎明志有点懊恼。
算算日子叶鑫走了快一个月了,要不要过去看看?
这个念头一出来再也无法平静,黎明志马上冲动地拿起电话给市里的刘台长打电话。
“……一会你去买张去xx的火车票,我明天早上坐早车过去拿。”
☆、40 理想
光洁的白色大理石折射着水晶灯,散发着迷离的光泽,舒缓的钢琴曲回荡在奢华的空间里,高脚杯、红酒、美味、佳肴无不散发着另一个世界的诱惑。
窗外霓虹灯闪烁,车灯流动不息,真是繁华如梦。
是的,对叶鑫来说,xx市电视塔的旋转餐厅是奢华的,是另一个世界。
最远的地方他只去过家乡的市里,以前一直以为那里就是大城市了,而到了xx市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大城市,无数的高楼、无数的汽车、无数的行人、无数的商品,一切都是无数的。
这叫他想起了电视里那些都市电视剧,里面人物住的房子,用的东西,以为叔叔住的也是那样的地方,结果到了叔叔家一看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叔叔的住房一室半,三十多平,进了门左手边是厕所,右手边勉强放一个鞋架。再往前走是厨房,小到两个人都转不开身。过了厨房是半室,一个破旧的绿色沙发,垛着一面墙的书,还有一个看不出颜色的破桌子。这里也是吃饭的地方,放一张圆桌,加上几把小凳子就没过道了。向南是一个大屋,双人床,叔叔一家三口挤在一张床上睡觉,床尾是一个天蓝色很古老的书架,挨着书架是个柜子,上面摆放着电视机。床头边是写字台,上面玻璃砖下铺着一张中国地图,上面放着一部红色的固定电话、饮水机,铁的茶盘。墙上只有两件装饰物,一个是叔叔婶子的结婚照,另一个是净水观音的黑白画,再没别的了。床的对面打着一溜壁橱,里面放着衣服被褥,里面竟然还有叔叔念大学盖得被子穿的衣服,打着补丁干净地放在那。
就这样的条件,妹妹叶阳在学习大字、芭蕾舞,而今天又来这样地方吃饭,这里最低消费可是五百啊!
“想什么呢?”二叔叶文贤看着叶鑫怔怔的有点发呆,摸了摸他的头。
“想二叔有没有钱。”叶鑫下意识地说。
二叔愣了下,二婶在对面笑了。
“呵呵,那你觉得你二叔有钱吗?”
“好像没有,房子太小了。”叶鑫老实地说,“我要知道二叔你住这么小的房子我不会来的。”他现在晚上就睡在沙发上。好在那是沙发床,打开斜着睡,还能伸开腿。
“听听,你侄子嫌弃你房子小了,快买大房子吧。”二婶笑着对二叔说。
二叔剥了个螃蟹给叶鑫。
“那么小的房子还不是二叔的呢,那是单位的,只有居住权。”
“除了居住权还需要什么权利啊?”
“买卖权啊,只有拥有买卖权才真正属于你的。”
叶鑫感觉自己又学到了一些东西。
“那二叔你为什么不买房子啊?是因为没钱吗?”家里那边只要有钱都会盖新房子,不但盖新房子还要盖东西厢房和门房,总之要盖成四合院。
二叔看着叶鑫认真地说。
“叶鑫啊,你记着,年轻的时候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前提下,如果有钱要把这笔钱投入到提高自己能力上去。我们是从农村走出来的,没有根基,没有背景,想要在城里过得好,活的像个人,那就只能靠自己的能力。另外,你二叔我现在有了你妹妹,还要为她的前途着想,给她尽量创造一个好的成长环境,现在虽然住的地方小点,可能住就好,花钱买房子是浪费。”
那时候房价没现在这么高,也没那么多炒房人。最主要的是二叔志不在于此。
二婶在那边接着说。
“叶鑫,你别多想,二叔二审就是住房小,其他的都还行。你二叔和我决定出国打工,我手续都办了,今年十月份就走,你二叔单位还有些事情要交接,大概要后年。我们没打算在这里生活,这个城市太小了。”
出国?这个城市太小了?叶鑫愣怔怔的,下意识地问。
“二婶你要去哪个国家啊?”
“日本。”
“啊?怎么去日本啊!”叶鑫有点反感这个国家。
“唉。”二婶苦笑了,“当初想去的是美国,可美国那边的担保人出了问题,没办法只好去日本了。”
二婶说的这些对叶鑫来说完全不懂,也不知道再问什么,这时二叔说。
“叶鑫啊,你要跳级,二叔支持你,考不上我们再来一年,反正你的年纪还小,不要有那么多负担。这个暑假你想学什么跟你二婶说,你二婶是老师,她认识各科老师,你哪科需要补习和你二婶说。”
二婶说。
“叶鑫,你好好学,等你念完大学,如果那时候二叔二婶有能力也把你送到国外去学习。叶家只有你们三个男孩,你是大哥,将来阳阳还需要你的照顾!”
二婶也是农村考出来的,十年寒窗苦读并没有消除重男轻女的观念,还是认为男孩子能撑家,可是现在计划生育规定只生一个,只有农村才会给二胎指标,多生就会丢工作,所以不管喜不喜欢女孩二叔二婶都不可能再生一个了。二婶的想法是自己的孩子毕竟是个女孩,有什么事还得叶鑫这个哥哥保护照顾,叶鑫越优秀对自己的女儿就越有利。可以叶鑫家庭条件来说,没有培养叶鑫的经济实力,因为叶鑫的弟弟还小,在那个小地方花钱也不多,何况也就是读读书,根本谈不上什么培养,像在城里,叶阳这样年纪的孩子学这个学那个,乡下有什么?所以她打算在叶鑫身上投资。这也是看在叶鑫聪明、上进、懂事上。
“二婶,你放心,我会照顾阳阳的。”
晚上躺在沙发床上,叶鑫久久难以入睡,看着窗户外对面楼房的灯火,想着今晚吃的大闸蟹、大龙虾,还有水晶灯、大理石地面,以及那些穿着都很体面的服务员,和手上托盘里的高脚杯……
二叔说,当年他第一次进城是在读初中,脚踩着泊油路,看着两边的楼房,他对陪同他进城的爷爷说,将来他一定要在这样的地方生活!
那也是二叔第一个理想。
想要实现这个理想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刻苦读书。
当他考上了大学,见到了更广阔的的世界,学到了更多的知识,才知道自己的那个理想并不是考上大学就能实现的。或者说他已经不在满足只是在这里生活,而是要在这里生活的更好,爬上更高的层次。
“一个人的知识面就像一个圆圈,知识越多,圆圈就越大,接触到的面积就越广阔,就能掌握和窥视更多的机会。所以我和你婶子选择了出国,打工赚钱是一方面,去见识学习更多的东西才是主要的。”二叔最后笑着说,“年轻人一定要有野心,要有去看看山那边是什么风景,天那边还有什么的勇气。经历就是财富,知识改变命运。”
叔叔说的大部分叶鑫都不懂,但有一样他很明白,他也要像叔叔这样,考出来,学到更多的知识来改变他的命运!
确定了学理科,二婶给他找了各门理科的专业老师辅导,而英语却找了外教。二婶的意思是,和外国人学习外语可以感受到那个语言环境,更容易掌握口语。
“英语是要说出来的,说英语要像说汉语一样流利熟练,成绩才能提高上去。 我们不学哑巴英语。”
哑巴英语也是泛指那些学英语的乡下孩子,只会写不会说,即是说发音也不准。
叶鑫很感谢二婶,因为有了二婶的坚持才叫他后来说一口流利的英语。
从周一到周五每一天都在紧张忙碌中度过,学习高二的课程,做大量的习题,看大量的书,早晚还要锻炼,而周六周日二婶又安排了叶鑫和叶阳去学大字、跳舞、声乐、游泳……简直地狱一般!
叶鑫以为爷爷要他学的东西就很多了,没想到婶子比爷爷还要狠,恨不得把他培养成十项全能冠军!
兄妹两人对望一眼,叶阳小大人一样耸耸肩。
“看到你现在就想到了我将来,好可怕!”
叶阳虽然才四岁,语言方面极有天赋,小小年纪不但会熟练地掌握关联词语,还能说出很有逻辑的复句,小词更是一串一串的往外冒,每次学习完了和妹妹聊天叶鑫都很放松。
“那也是为你好啊。”
“好什么!我发现了,我们就是大人的玩具,他们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哼!他们喜欢他们学去啊!”
叶鑫乐得不行。
晚上叔叔婶婶的朋友要去饭店聚餐,也把他们带去了。
在乡下不管来什么样的客人亲戚孩子都是不能上桌的,但城里就不同了,好朋友们在一起吃饭都会带着孩子,可能这也是为了从小锻炼孩子的待人接客的心理素质吧。
没想到这次聚餐叶鑫却遇上了一件意外的事。
☆、41 就这样明白了
这次聚餐有叔叔两个朋友一家,婶子三个朋友一家。
叔叔的两个朋友一个是同事叫杨振华,和叔叔的年纪差不多,妻子也在同一个单位上班,三口人,儿子五岁。另一个年纪大些,叫梁一昌,是个珠宝商人,和叔叔合开了一个珠宝行,一个人来的。
婶婶的三个朋友也是干姐妹,一个叫金子,和婶婶一样,教大学英语,爱人是做地产生意的,除了梁一昌外也属她家最有钱,有一个儿子,六岁。另一个姓孟,称她小孟,国企文员,爱人给一个单位领导开车,儿子十岁。最后一个叫白雪,工商所上班,爱人单位效益不好,待业在家,也有个儿子,六岁。
大人们吃吃喝喝说着工作和政策上的事情,叶鑫听得似懂非懂,妹妹叶阳和几个小家伙在一边边吃边玩,他也加入不进去,感觉很是无聊。
小孟的儿子叫赵希,是几个小家伙里最大的,别看才十岁,个头却是很高,快到叶鑫肩膀了,也不屑和小孩子玩,便主动和叶鑫搭讪,在学校学什么,玩什么,同学打架之类的,还别说两人交流的还挺欢快。
从中可见叶鑫有多孩子气。
大人喝酒,小孩喝饮料,叶鑫喝的也是饮料,喝多了就要上厕所,赵希乐意奉陪,跟大人们说一声,两人去厕所了。
他们所在的是包房,厕所在走廊最里头,赵希在前面正说着什么,忽然没声了,脚步也停下了。
“怎么了……”叶鑫奇怪地问。
“嘘!”赵希对叶鑫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拉着叶鑫贴着边往厕所悄悄走,“别出声啊。”还不忘小声地叮嘱叶鑫。
这也勾起了叶鑫的好奇心,跟着他,慢慢往厕所走,还没等到厕所门口就惊得目瞪口呆了,那里竟然有两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正在忘我地拥抱亲吻!
正对着他们的是黑头发黑眼睛的少年,一看就是中国人,另一个是金黄色头发,从侧脸看是个外国人。
赵希也惊愣了,看着那边不知道该怎么办。
叶鑫呆呆地看着,脑海里不禁想起了黎明志亲自己的时候。
自从来到叔叔家这段日子,每天忙碌着学习,好像都忘了黎明志这个人了,而此时这一幕像是唤醒了他和黎明志在一起的每一段记忆,它们鲜活地跳跃出来,填满了脑海,那些甜蜜的、温馨的、快乐的、难以启齿的画面叫他的身体竟然有了反应。
刷的,叶鑫的脸红了
恋耽美
明显地感觉到中间的距离。
苏晴今年十八,家是县城街边子的,也就是县城郊区。父母是菜农,靠卖菜为生,哥哥和她都是初中毕业。哥哥是男孩子,毕业一直在县城里混着,她开始跟着母亲买菜,后来哥哥弄了个小书店,她帮看着。而那个书店也成了哥哥和他朋友们的据点。
说实话,她很烦哥哥那些朋友,一看就不是好人,可父母都管不了哥哥,她又能怎么说,好在除了来这里喝酒打牌,受伤来这包扎倒也没闹出什么事。有一天哥哥带回来一个朋友,这个朋友就是黎明志。
当时哥哥突然有事要出去,叫黎明志留下等他,书店只有她一个女孩子,天还黑了,每天这个点她早就关门休息了,可现在自然不能关门,可是和个陌生的小青年共处一室心里实在没底,何况哥哥的那些朋友除了混子就是溜子,说不定就干出什么事来。
溜子是这里的地方方言,类似无赖的意思。
她没想到的是黎明志在哥哥走后,拿了本书站在书店门口接着书店的灯光看书,两个小时没进书店半步,直到哥哥回来,自始至终都没和她说过一句话。
黎明志走了,她却记住了这个人,慢慢地发现,黎明志和哥哥的那些朋友完全不同。
比如哥哥带朋友来,如果有黎明志,就不会喝酒抽烟,也不会闹得太晚,更不会说难听的话。黎明志说,尊重下女孩子。
比如黎明志穿着始终干干净净,头发没有染什么颜色,胳膊也没烫什么烟疤,纹什么身。还有黎明志言谈举止透着她说不出来的感觉,很舒服,很赏心悦目,那是在任何人身上都没看到过的。
这类的比如还很多,但有一样是她最动容的。
哥哥和黎明志交往后慢慢变了,以前那些喝酒打牌的朋友少了,人在穿着打扮也正常起来,办事说话稳重多了,父母都说哥哥长大了,只有她知道是黎明志影响了哥哥。
因为这些事开始以为黎明志想要追她,做这些都是为了她,可认识快半年了,黎明志除了和哥哥去过她的书店,单独一次也没有,连个电话都没打过,即使在外面偶然见了面也是点点头,从不主动合她说话,这叫她很失落。
那时候还不时兴女追男,女孩子很矜持,都是等着男生来追的,可她对黎明志越来越有好感,情不自禁地就主动来找,主动说话,但几番尝试下来也就到了现在这样,两人之间的那段距离始终无法拉近。
苏晴,你再大胆一下,再在大胆一下……苏晴在心里给自己加油。
“黎明志,你现在有时间吗?”苏晴鼓起勇气问。
黎明志看了她一眼。
“也没什么事,你要回去了,那我送你吧。”
她是想叫黎明志陪她去逛街,可这样……也好。
“嗯。”苏晴带着点羞涩地点点头。
两人来到街上,慢慢往苏晴的书店走去,经过一个饮品店时,苏晴忽然要求说。
“能给我买一个雪糕吗?”
看着苏晴期待的眼神,黎明志知道那里面的含义,不是要吃雪糕,而是要他给她买雪糕。
“你等一下。”黎明志买了雪糕给她,继续陪着她走,继续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
不知道是不是黎明志买的,苏晴吃起来觉得特别的甜。
“你还是第一次给我买东西呢。”
“呵呵。”黎明志笑笑,没说话。
吃完了雪糕,苏晴像是想起什么玩笑一般问。
“对了,我听说了,你们学校一个女生给你写情书,被你当场拒绝,还是用那样的方式……呵呵,能给我讲讲吗?”
“这消息传的还真是快。”黎明志笑笑摇头,“我真不知道她什么意思,后来知道乐,可是我有朋友了,总不好骗人家吧?”
终于说出了他想要说的。
苏晴是他前世交往的第一个女朋友,也是最后一个女朋友,甚至曾想过要娶她。因为她叫他和叶鑫的关系一度僵化,可以说和叶鑫走到那个地步这个女孩是直接的起因。
那时候他一直认为,如果不是叶鑫,他会和苏晴过着正常夫妻的日子。
他一直那么认为。
如今重生了,他才认清楚他和苏晴那段感情。
在前世,他和苏晴曾经发生过那么一件事。
一个雨夜,他和苏晴拥吻,接下来顺理成章地脱衣上床,可是在最关键的时候他却想起了和叶鑫做的同样的事,一下子就软了。
这件事过后他再没有对女人硬起来过,而他也把这一切归结给了叶鑫。
一个男人在女人面前这就是无能的表现,这叫他感到了羞辱,这份羞辱导致了他恨上了叶鑫。
他却从没想过,是他先招惹的叶鑫,是他先抱着玩玩的态度找上的叶鑫。
可他就这样,错的永远是别人,对的永远是他。
现在他明白了,可并不是明白了他对女人无感,而是明白了,叶鑫才是他最想要的那个人,无论是心里还是身体,这世上无人能代替,不管女人还是男人。
就算他对女人有感,可他依然会选择叶鑫,只因为叶鑫是叶鑫。
他是个同志,很多时候他也承认。可同样,很多时候他又执拗地认为喜欢叶鑫不是因为自己是同志,而是因为喜欢和爱。
黎明志看上去很大咧,其实他感情极为细腻、别扭,还很洁癖。
既然选定叶鑫,就不会再有其他人,苏晴是一个好女孩,他依然记得苏晴曾经对他的好,对他的那份真心,他不想伤害对自己好的人,所以在一切还没开始就结束吧。
“你有女朋友了?”
很惊讶。
但惊讶又带着某种期待。
“嗯。”黎明志点头。
“她叫什么,多大了,干什么的,是你的同学吗,我怎么不知道?”苏晴笑眯眯的,口气像个孩子。
“他啊……”想起叶鑫,黎明志满眼都是温柔。
苏晴看呆了。
“和我差不多大,是同学。有机会我介绍给你们认识。”黎明志说完这话才恢复正常,心里却越发地想念叶鑫,他现在在做什么呢?
不是她……
他说的不是她……
随着黎明志的话语苏晴神情慢慢黯淡。
她不知道怎么回得书店,痛苦谈不上,难受也不是无法忍受,只是说不出来的茫然。
一直以为黎明志是她的,就在那里,只需要她主动一点,就算是听到了黎明志拒绝那个女生,也认为黎明志口里的“我有朋友了”,那个朋友也指的是自己。
可现在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和她没有任何关系。
苏晴躺在自己的床上,望着窗外,听着外面嘈杂的声响,脑海闪过有关黎明志的每一个画面,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句话、就连走路都觉得……
那叫风度翩翩……
那叫优雅……
那是岁月沉淀下来的从容不迫,淡定自信……
这是对女孩子的直接杀器。
苏晴没意识到自己在一点一点陷入。
黎明志终结了苏晴的感情,却又来了新的困扰。
苏晴的哥哥苏振和一个叫孙宝利的人,这两个人在前世就和他是好朋友,也是事业上的左膀右臂,叶鑫死后他一蹶不振更是这两个人撑着公司。这两个人出现没什么可疑惑的,疑惑的是一个叫宁凡的人。
宁凡23岁,高中毕业,家里是开药店的,现在待业,苏振打架认识的,介绍给了黎明志。开始黎明志也没在意,前世经历的人很多,他也只记得主要的那几个,直到宁凡把他们这个铁三角变成了四边形。
☆、39 一个同类
说心里话,重生这事太玄乎,黎明志也很敬畏,虽然在有意识地改变一些事,但还是忍不住去想前世是不是这样,怕万一错了引起蝴蝶效应,影响到他和叶鑫关系怎么办,这个宁凡的出现给他的感觉就是这样。
对这个人一点印象都没有,所以他不愿意接受,可这次和于成龙打架要不是宁凡护住着他,不知道脑袋会开几道口子,针对这样的原因不在抵触,何况宁凡就像一块膏药一样,只要苏振来,就一定有他。
只好当宁凡是为了求财吧。
回了拆迁公司,推门就看见苏振、孙宝利、宁凡三个人坐在沙发上啃西瓜,看到他进来,宁凡首先嚷嚷说。
“你可回来,去哪了啊,等你半天了!”
孙宝利吐出了几颗西瓜籽嘿嘿笑着。
“那还用说,肯定是泡妞去了!”
泡妞这个词还是听黎明志说的呢。
黎明志关上门,过来拉过来把椅子坐下,拿起一块西瓜,吃了一口。
“嗯,还挺甜!”
“也不看看这是谁挑的!”宁凡得意地说。
“宁凡对吃的那是火眼金睛!”苏振笑。
“对了,黎明志,哪的姑娘啊?”宁凡又把话题转了回来,很期待的样子。
“别胡说,是苏振的妹妹过来了,我送她回书店。”黎明志随意地说,吃了一块西瓜,起身去擦了手,给自己倒了杯热茶。
这也是前世后期留下的习惯,凉东西不能多吃,吃完就要喝热茶,不然胃就不舒服。
“喂,你对我妹妹有没有那意思啊?”
苏振觉得黎明志人不错,挺愿意叫黎明志当自己妹夫的。不过不当也没关系,他今年二十,和哥们一起开心远比妹妹终身大事重要得多,这么问意思黎明志别欺负妹妹。
“我有朋友了。”黎明志淡淡地说,“我也给你妹妹说了,以后别再提这件事了。”
“啊?”苏振还没反应过来。
宁凡凑上说。
“你有朋友了,谁啊,我们怎么没见过?”
“以后会见的。你们一起来有事吧?”黎明志转开了话题。
宁凡还想追问,可看到黎明志严肃的样子,话又憋回去了。
也不知怎么回事,黎明志是他们四个里年纪最小的,可却是最有威信的,什么事都是黎明志拍板,别看平时嘻嘻哈哈开玩笑,一旦正经起来说心里话他们三个还是有点怕。
“也不是什么大事。”苏振看看孙宝利和宁凡,“你们谁说?”
“我来说吧。”宁凡抢先说。
这也是宁凡挤进这个圈里的原因,什么事都会抢着说,什么事都会抢着做,你想忽略都不行。
“对,宁凡你说!”
看,另外两个人多配合。
长得眉清目秀的宁凡这时候一脸的眉飞色舞,看着黎明志开讲起来。
“前些日子我见到李三子了,他刚从xx回来,他跟我说带回来……”说这压低了声音,“十五个小姐,你知道小姐是什么吗?”
黎明志本来不想说的,可看着三个人都在看他,一脸等着他问什么,有点好笑。
“两腿一撇,一袋大米。”黎明志一副云淡风情的口气。
三人愣了下才反应过来,都是惊讶住,他们真没想到黎明志会知道,还能说出这样直白露骨又很形象的话来。
黎明志在他们面前能打,能办事,可男女方面还是觉得黎明志太小不懂。
“你知道啊?”宁凡有点受挫。
黎明志笑笑。
“这有什么,在我们这里确实挺少见的,但在南方,小姐也叫鸡,很常见。”
其实这边也有小姐,只是不公开,都是隐藏在洗头房、按摩、浴池等这类的地方。像县城这样的小地方还没有。
那时候北方中小城市小姐确实不多见。
“你们是不是有什么想法了?”黎明志明白这几个人来的意思了。
果然,接下来宁凡说想要过几个小姐做点什么。
“你当鸡头啊?”黎明志撇撇嘴。
“啊?”
“还是你们两当?”看着三个人一脸雾水,黎明志没好气地说,“什么都不懂就往里扎,你们还真有胆儿!”
“这不是有你呢吗?”宁凡连忙戴高帽给黎明志,“听你说的意思,你很懂的。”
“懂你妹!”黎明志瞪了他一眼,“这行太乱,不做!”
“可是据说很赚钱啊。”苏振有点肉痛。
“赚钱的行业多了,可也得看看适不适合。”
“怎么不适合了?”孙宝利把西瓜皮往桌上一扔,“只要咱们四个人在一起,那就能横扫!你看看,在这块,谁不知道咱们的万顺拆迁公司啊,和咱们一起开公司的,还有比咱们早开的,现在还有吗,只有咱们依然屹立在这里!”
苏振笑的两肩乱颤。
“严肃点,说正经的呢!”孙宝利不乐意了。
苏振连忙点头。
“是是,说正经的呢……屹立……不行了,你还是叫我笑一会吧。哈哈哈,屹立啊,哈哈!”
“有那么好笑吗?!”孙宝利和苏振打闹一起。
黎明志指了指他们两个跟宁凡说。
“就这样还做小姐的买卖呢,都是被卖的货!”
两人听了也不打了,一起不服气。
“我们怎么了?难道四个大老爷们连几个女人都对付不了了? ”
“你们行你们去做吧,我不掺合。”黎明志明确表态。
苏振还想说,宁凡给他使了个眼色。
“反正这件事也不急,咱们以后再说。你们两个不是还有事吗,那先走吧,我待会再走。”
孙宝利刚想问我们有什么事我怎么不知道,苏振拉了他一把。
“行,我们先走了。”拉着孙宝利走了。
只有他明白,宁凡的意思是想留下劝黎明志。
弄得黎明志很郁闷,这两个人在前世和他可是最好的哥们,如今怎么和宁凡比和自己都亲了呢。
“你还有什么事?”黎明志语气有点生硬。
宁凡也不在意,看了看黎明志额头上的伤口。
“怎么样,还疼吗?”
“早好了。”
“留疤了。”宁凡又仔细地看了一眼。
黎明志忽然就觉得气氛有点不对。
“你要是没事也回去吧。”
宁凡愣了愣,沉默了,从兜里摸出盒烟来,抽出一根,放在鼻端下闻了闻,低声问。
“黎明志,我是不是有什么地方得罪过你?”
“什么意思?”
“我又不是傻子,你对苏振、孙宝利他们和对我不一样。我要是真得罪过你……”
“你想多了,你没得罪过我。”黎明志不想和他交谈下去,收拾着西瓜皮扔进垃圾箱里,拿来抹布擦着桌子。
宁凡看着黎明志做事说。
“黎明志,我一直拿你当朋友的。”
黎明志想想看着他说。
“好,你要真拿我当朋友,帮我做件事。”
“你说,只要我能做到。”
“劝劝苏振和孙宝利,别做这行。”
“就这事啊!”宁凡有点不满意,“你逗我呢?”
“难道还叫你杀人放火抢劫吗?”黎明志擦完茶几坐在沙发上继续喝着他的茶水。
宁凡笑了,把烟放回去,犹豫了一下坐了过来。
“我告诉你,其实你不做,借他们两个胆他们也不敢做。”
宁凡挨得很近,黎明志看着宁凡的胳膊有意无意摩擦着自己的大腿,视线又往上,宁凡的上身也总是往自己这边倾斜,心一跳,难道……
“我倒是有件事想问你。”宁凡有点吞吐。
“你说。”黎明志装作无意地继续观察。
“你刚才说,说你有女朋友了,谁啊?”
黎明志微怔了下,一笑,往后一靠,看着他。
“你很关心我的朋友是谁?”
“我就是顺便问问。”宁凡尴尬地笑笑,“很好奇,我听苏振他们说,你一直没交女朋友……”
“我什么时候说我有女朋友了?”黎明志伸手故意搭上宁凡的肩膀,靠上来神秘地说,“我交的是男朋友。”
胳膊下的宁凡明显地一颤,黎明志明白了,他猜对了。
“……男,男朋友?”宁凡脸微微泛起红晕,眼神也变了。
黎明志收回胳膊拍拍他,站起来,没事一样说。
“看玩笑呢。以后有机会吧,介绍你们认识。回去好好劝劝苏振他们,我看他们挺听你的。”
宁凡似有些失望,又有些释然。
送走了宁凡,黎明志叹了口气,没想到身边竟然还有个同类。
前世在同志这个圈混了十几年,几乎打眼一过就知道对方是否是同类,重生后这段记忆并没有遇上,所以在交朋友的过程中没多想,更何况宁凡还是个在前世从没出现过的人。
他是知道自己是同志,还是不知道只是身体本能的反应呢?要知道这差别可大了。
最后黎明志还是当宁凡是后者,装作不知道,和以前一样朋友相处,至于以后……
和叶鑫一起还是注意些吧。唉,真是麻烦,黎明志有点懊恼。
算算日子叶鑫走了快一个月了,要不要过去看看?
这个念头一出来再也无法平静,黎明志马上冲动地拿起电话给市里的刘台长打电话。
“……一会你去买张去xx的火车票,我明天早上坐早车过去拿。”
☆、40 理想
光洁的白色大理石折射着水晶灯,散发着迷离的光泽,舒缓的钢琴曲回荡在奢华的空间里,高脚杯、红酒、美味、佳肴无不散发着另一个世界的诱惑。
窗外霓虹灯闪烁,车灯流动不息,真是繁华如梦。
是的,对叶鑫来说,xx市电视塔的旋转餐厅是奢华的,是另一个世界。
最远的地方他只去过家乡的市里,以前一直以为那里就是大城市了,而到了xx市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大城市,无数的高楼、无数的汽车、无数的行人、无数的商品,一切都是无数的。
这叫他想起了电视里那些都市电视剧,里面人物住的房子,用的东西,以为叔叔住的也是那样的地方,结果到了叔叔家一看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叔叔的住房一室半,三十多平,进了门左手边是厕所,右手边勉强放一个鞋架。再往前走是厨房,小到两个人都转不开身。过了厨房是半室,一个破旧的绿色沙发,垛着一面墙的书,还有一个看不出颜色的破桌子。这里也是吃饭的地方,放一张圆桌,加上几把小凳子就没过道了。向南是一个大屋,双人床,叔叔一家三口挤在一张床上睡觉,床尾是一个天蓝色很古老的书架,挨着书架是个柜子,上面摆放着电视机。床头边是写字台,上面玻璃砖下铺着一张中国地图,上面放着一部红色的固定电话、饮水机,铁的茶盘。墙上只有两件装饰物,一个是叔叔婶子的结婚照,另一个是净水观音的黑白画,再没别的了。床的对面打着一溜壁橱,里面放着衣服被褥,里面竟然还有叔叔念大学盖得被子穿的衣服,打着补丁干净地放在那。
就这样的条件,妹妹叶阳在学习大字、芭蕾舞,而今天又来这样地方吃饭,这里最低消费可是五百啊!
“想什么呢?”二叔叶文贤看着叶鑫怔怔的有点发呆,摸了摸他的头。
“想二叔有没有钱。”叶鑫下意识地说。
二叔愣了下,二婶在对面笑了。
“呵呵,那你觉得你二叔有钱吗?”
“好像没有,房子太小了。”叶鑫老实地说,“我要知道二叔你住这么小的房子我不会来的。”他现在晚上就睡在沙发上。好在那是沙发床,打开斜着睡,还能伸开腿。
“听听,你侄子嫌弃你房子小了,快买大房子吧。”二婶笑着对二叔说。
二叔剥了个螃蟹给叶鑫。
“那么小的房子还不是二叔的呢,那是单位的,只有居住权。”
“除了居住权还需要什么权利啊?”
“买卖权啊,只有拥有买卖权才真正属于你的。”
叶鑫感觉自己又学到了一些东西。
“那二叔你为什么不买房子啊?是因为没钱吗?”家里那边只要有钱都会盖新房子,不但盖新房子还要盖东西厢房和门房,总之要盖成四合院。
二叔看着叶鑫认真地说。
“叶鑫啊,你记着,年轻的时候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前提下,如果有钱要把这笔钱投入到提高自己能力上去。我们是从农村走出来的,没有根基,没有背景,想要在城里过得好,活的像个人,那就只能靠自己的能力。另外,你二叔我现在有了你妹妹,还要为她的前途着想,给她尽量创造一个好的成长环境,现在虽然住的地方小点,可能住就好,花钱买房子是浪费。”
那时候房价没现在这么高,也没那么多炒房人。最主要的是二叔志不在于此。
二婶在那边接着说。
“叶鑫,你别多想,二叔二审就是住房小,其他的都还行。你二叔和我决定出国打工,我手续都办了,今年十月份就走,你二叔单位还有些事情要交接,大概要后年。我们没打算在这里生活,这个城市太小了。”
出国?这个城市太小了?叶鑫愣怔怔的,下意识地问。
“二婶你要去哪个国家啊?”
“日本。”
“啊?怎么去日本啊!”叶鑫有点反感这个国家。
“唉。”二婶苦笑了,“当初想去的是美国,可美国那边的担保人出了问题,没办法只好去日本了。”
二婶说的这些对叶鑫来说完全不懂,也不知道再问什么,这时二叔说。
“叶鑫啊,你要跳级,二叔支持你,考不上我们再来一年,反正你的年纪还小,不要有那么多负担。这个暑假你想学什么跟你二婶说,你二婶是老师,她认识各科老师,你哪科需要补习和你二婶说。”
二婶说。
“叶鑫,你好好学,等你念完大学,如果那时候二叔二婶有能力也把你送到国外去学习。叶家只有你们三个男孩,你是大哥,将来阳阳还需要你的照顾!”
二婶也是农村考出来的,十年寒窗苦读并没有消除重男轻女的观念,还是认为男孩子能撑家,可是现在计划生育规定只生一个,只有农村才会给二胎指标,多生就会丢工作,所以不管喜不喜欢女孩二叔二婶都不可能再生一个了。二婶的想法是自己的孩子毕竟是个女孩,有什么事还得叶鑫这个哥哥保护照顾,叶鑫越优秀对自己的女儿就越有利。可以叶鑫家庭条件来说,没有培养叶鑫的经济实力,因为叶鑫的弟弟还小,在那个小地方花钱也不多,何况也就是读读书,根本谈不上什么培养,像在城里,叶阳这样年纪的孩子学这个学那个,乡下有什么?所以她打算在叶鑫身上投资。这也是看在叶鑫聪明、上进、懂事上。
“二婶,你放心,我会照顾阳阳的。”
晚上躺在沙发床上,叶鑫久久难以入睡,看着窗户外对面楼房的灯火,想着今晚吃的大闸蟹、大龙虾,还有水晶灯、大理石地面,以及那些穿着都很体面的服务员,和手上托盘里的高脚杯……
二叔说,当年他第一次进城是在读初中,脚踩着泊油路,看着两边的楼房,他对陪同他进城的爷爷说,将来他一定要在这样的地方生活!
那也是二叔第一个理想。
想要实现这个理想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刻苦读书。
当他考上了大学,见到了更广阔的的世界,学到了更多的知识,才知道自己的那个理想并不是考上大学就能实现的。或者说他已经不在满足只是在这里生活,而是要在这里生活的更好,爬上更高的层次。
“一个人的知识面就像一个圆圈,知识越多,圆圈就越大,接触到的面积就越广阔,就能掌握和窥视更多的机会。所以我和你婶子选择了出国,打工赚钱是一方面,去见识学习更多的东西才是主要的。”二叔最后笑着说,“年轻人一定要有野心,要有去看看山那边是什么风景,天那边还有什么的勇气。经历就是财富,知识改变命运。”
叔叔说的大部分叶鑫都不懂,但有一样他很明白,他也要像叔叔这样,考出来,学到更多的知识来改变他的命运!
确定了学理科,二婶给他找了各门理科的专业老师辅导,而英语却找了外教。二婶的意思是,和外国人学习外语可以感受到那个语言环境,更容易掌握口语。
“英语是要说出来的,说英语要像说汉语一样流利熟练,成绩才能提高上去。 我们不学哑巴英语。”
哑巴英语也是泛指那些学英语的乡下孩子,只会写不会说,即是说发音也不准。
叶鑫很感谢二婶,因为有了二婶的坚持才叫他后来说一口流利的英语。
从周一到周五每一天都在紧张忙碌中度过,学习高二的课程,做大量的习题,看大量的书,早晚还要锻炼,而周六周日二婶又安排了叶鑫和叶阳去学大字、跳舞、声乐、游泳……简直地狱一般!
叶鑫以为爷爷要他学的东西就很多了,没想到婶子比爷爷还要狠,恨不得把他培养成十项全能冠军!
兄妹两人对望一眼,叶阳小大人一样耸耸肩。
“看到你现在就想到了我将来,好可怕!”
叶阳虽然才四岁,语言方面极有天赋,小小年纪不但会熟练地掌握关联词语,还能说出很有逻辑的复句,小词更是一串一串的往外冒,每次学习完了和妹妹聊天叶鑫都很放松。
“那也是为你好啊。”
“好什么!我发现了,我们就是大人的玩具,他们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哼!他们喜欢他们学去啊!”
叶鑫乐得不行。
晚上叔叔婶婶的朋友要去饭店聚餐,也把他们带去了。
在乡下不管来什么样的客人亲戚孩子都是不能上桌的,但城里就不同了,好朋友们在一起吃饭都会带着孩子,可能这也是为了从小锻炼孩子的待人接客的心理素质吧。
没想到这次聚餐叶鑫却遇上了一件意外的事。
☆、41 就这样明白了
这次聚餐有叔叔两个朋友一家,婶子三个朋友一家。
叔叔的两个朋友一个是同事叫杨振华,和叔叔的年纪差不多,妻子也在同一个单位上班,三口人,儿子五岁。另一个年纪大些,叫梁一昌,是个珠宝商人,和叔叔合开了一个珠宝行,一个人来的。
婶婶的三个朋友也是干姐妹,一个叫金子,和婶婶一样,教大学英语,爱人是做地产生意的,除了梁一昌外也属她家最有钱,有一个儿子,六岁。另一个姓孟,称她小孟,国企文员,爱人给一个单位领导开车,儿子十岁。最后一个叫白雪,工商所上班,爱人单位效益不好,待业在家,也有个儿子,六岁。
大人们吃吃喝喝说着工作和政策上的事情,叶鑫听得似懂非懂,妹妹叶阳和几个小家伙在一边边吃边玩,他也加入不进去,感觉很是无聊。
小孟的儿子叫赵希,是几个小家伙里最大的,别看才十岁,个头却是很高,快到叶鑫肩膀了,也不屑和小孩子玩,便主动和叶鑫搭讪,在学校学什么,玩什么,同学打架之类的,还别说两人交流的还挺欢快。
从中可见叶鑫有多孩子气。
大人喝酒,小孩喝饮料,叶鑫喝的也是饮料,喝多了就要上厕所,赵希乐意奉陪,跟大人们说一声,两人去厕所了。
他们所在的是包房,厕所在走廊最里头,赵希在前面正说着什么,忽然没声了,脚步也停下了。
“怎么了……”叶鑫奇怪地问。
“嘘!”赵希对叶鑫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拉着叶鑫贴着边往厕所悄悄走,“别出声啊。”还不忘小声地叮嘱叶鑫。
这也勾起了叶鑫的好奇心,跟着他,慢慢往厕所走,还没等到厕所门口就惊得目瞪口呆了,那里竟然有两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正在忘我地拥抱亲吻!
正对着他们的是黑头发黑眼睛的少年,一看就是中国人,另一个是金黄色头发,从侧脸看是个外国人。
赵希也惊愣了,看着那边不知道该怎么办。
叶鑫呆呆地看着,脑海里不禁想起了黎明志亲自己的时候。
自从来到叔叔家这段日子,每天忙碌着学习,好像都忘了黎明志这个人了,而此时这一幕像是唤醒了他和黎明志在一起的每一段记忆,它们鲜活地跳跃出来,填满了脑海,那些甜蜜的、温馨的、快乐的、难以启齿的画面叫他的身体竟然有了反应。
刷的,叶鑫的脸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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