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旺家小媳妇 作者:麻辣香橙
第 104 章
当然是回二伯娘家。
据说很多人家嫁了闺女以后, 便会各种不放心,焦躁地等着闺女三天回门。为啥呢?那时候男女婚前了解少, 婆家也全然陌生, 闺女嫁过去拘束难受啊。娘家人处处担心, 也不知闺女过得咋样,就等着三天回门才能踏实。
二伯娘是半点也没这感觉。她就觉得,刚把冯荞嫁出去呢,当中隔了一天,一抬头,哎,小两口欢欢喜喜又回来了。
再看看冯荞,小脸红扑扑粉嫩嫩的,一准过得不错——其实也是废话,就杨边疆那出息,媳妇捧在头顶上,哪会过得不好呀。
“回来了?”二伯娘很随意地问了一句,“哪天回去上班啊?”
“打算明天。”
“哎,明天上班。”二伯娘啧了一声,“人家给冯东说了个对象,还打算着明天叫冯荞跟去相亲呢。”
冯亮考大学了,冯荞出嫁了,要问二伯娘目前还有啥不如意的,那当然是冯东的婚事,新年过去,冯东都二十三了,还光棍一条呢。于是趁着年里年外农闲时,二伯娘四处张罗,总算有眉目了。
“要说还真巧,冯荞出嫁那天,你们有个嫁去东乡的堂姑来添妆,闲聊着就做上媒了。那姑娘东乡的,比冯东小两岁,听说还不错呢。”
“二十一了,咋也拖到现在找对象呢?”冯荞忙问。这个问题很重要的,农村姑娘早婚,耽误到二十一,总该有一些原因的,如果关乎姑娘的人品名声,那可要弄清楚才行。
二伯娘说,媒人也讲过了,那姑娘家里弟妹多,父母想多留她几年帮衬家里。冯荞听了便有些担心,这姑娘娘家负担要是太重,别的倒不怕,怕只怕有那种女的,恨不得拆了婆家补贴娘家。
可二哥这婚事一直不顺利,只要姑娘人合适,别的也不必挑剔太多。不管如何,先见见面再说吧。
因为太熟悉,冯东对妹妹出嫁也没啥不同的感觉,这么近,又是嫁给他光屁股长大的铁哥们,实在没啥好操心的。在家无事,于是拉了杨边疆去河边捉鱼。刚开春的野杂鱼,肚子里干干净净,味道更是鲜美,捉了来烧鱼汤招待他们。
冯东:“捉了鱼中午给你们炖汤。我记得冯荞最喜欢吃野杂鱼汤了,多放点儿蒜瓣。”
杨边疆一听媳妇爱吃,那赶紧走啊,春江乍暖,捉鱼一大乐趣。
“二哥,我能不能跟你去玩?”小胭眼巴巴跟在冯东身后。
“你不在家陪冯荞玩儿?”
“我姐反正经常来。”小胭犹豫一下,“好二哥,让我去吧,我还没捉过鱼呢。”
这倒霉孩子,童年太多缺失,冯东于是就由她跟着了。他们拿了 “鱼笼”,扛着带长柄的“扒网”,拎着小铁桶,兴致勃勃出门去了。
他们一走,家里就剩下二伯娘和冯荞,娘儿俩正好说说贴心话。二伯娘先得意的拉着冯荞看他们家的“新布局”,冯荞出嫁之前,二伯娘和冯荞、小胭就一直住在西堂屋,冯荞出嫁后,二伯娘就在两间西堂屋中间挂了一道手编的草编帘子,把冯亮留下的小木床搬过来放在外间让寇小胭住。
“你大堂嫂可真不孬,好儿媳。我留下小胭她也体谅我,前天她还跟我说呢,他们家还能挤出一间屋子,要不就让冯东或者小胭搬过去暂住一阵子,等家里盖起房子就宽松了。我寻思着,就让小胭在这儿挤一挤吧,别去搅扰他们小夫妻了。”二伯娘笑嘻嘻得指着小胭的小木床叫冯荞看:“你瞧瞧,这不挺好的吗。”
“二伯娘,你人好,摊上大堂嫂这个媳妇也好。”冯荞由衷觉着,婆媳两头都好,才能真的相处好。大堂嫂很多方面的确叫人夸赞。
在被迫跟老妻分居两个多月后,二伯终于从儿子的屋里搬了回来,老公母俩得以团聚了。哎,可真不容易。其实说起这个,冯荞这心里满是歉疚,这段日子她可没少给二伯一家添负担,如今总算安定下来。二伯一家对她的好,她都在心里默默记着,默默想着回报,也早把这儿当自己的家了。
二伯娘问起公婆对她好不好,冯荞说挺好的,婆婆很照顾她。又问大伯子和大嫂好相处吗?冯荞说,都没怎么接触,反正大嫂分家另过了。
“有个事……”二伯娘说,“你四奶奶说,你出嫁那天早晨,你爸躲在家里哭,哭得跟个娘们似的。”
二伯娘只这一句话,再没有任何的评论,冯荞明白,二伯娘说这事给她听,怕也有想让她原谅冯老三的意思,却没打算干涉她的决定。毕竟,二伯娘也很生冯老三的气。
冯荞知道她爸现在日子不好过,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偏他以前又不太会做饭,亲生闺女在别人家出嫁,也不肯理他,偏偏村里人还要评价一句“活该”,冯荞知道,如果她表示原谅冯老三,起码能让冯老三脸面好看些。
可很多事,才刚刚过去,当时寇金萍假怀孕诬赖她,她爸咬牙切齿要她死的情景历历在目,想忘都忘不了,冯荞心里恐怕好多年都绕不过这个坎了。
冯荞低头沉默片刻,说:“他这个年纪,照顾好自己总可以的。”
她随后不再谈这个话题。二伯娘是长辈,二伯毕竟是冯老三亲兄弟,他们总有长辈的考量。可是冯荞却深深知道,冯老三如今的悔恨,并不是出于对闺女的内疚,而是因为自己脸面无光,因为担心自己老来无依罢了。
归根结底,她爸就是个极度自私的人。
见她不愿多谈,二伯娘也就不再提这事儿,又想起另一件新鲜事。
“对了,听人说孔志斌放回来了。老天爷不藏奸,你看看,你三哥如今才是村里唯一的大学生。当时孔家可没少冲咱们耀武扬威。”二伯娘想起这件事,就跟冯荞闲聊八卦起来,语气中明显的幸灾乐祸,挺得意地跟冯荞显摆:“你不知道,现在我去生产队上工,队长对我都比以前客气多了。”
孔志斌的事到现在村里也是各种版本,老百姓听风是雨,再自由生发一下,各种说法都有。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都知道孔志斌玩儿完了。
当初他考上大学,孔家人再村里耀武扬威地炫耀,眼看着都要开学了,听说去上海的车票都提前买好了,突然一下子,背了个“流氓强.奸犯”的臭名,被抓进了劳改队,个中滋味,怕也只有孔志斌自己最能体会。
实话说,冯荞当初听到孔志斌犯事,还有些不太相信,要说别人也罢了,可陈茉茉,她不是跟孔志斌相好的吗?没订婚就搂搂抱抱的,怎么孔志斌还因为她弄出“流氓强.奸罪”了呢。当时村里传得纷纷扬扬,议论要判十年八年啦,可是几个月过去,怎么又放出来了?
“听说公家查过了,说是因为争风吃醋打伤了人,女的给他戴绿帽子,算不上流氓罪,估计劳改教育几个月就让他回来了呗。”二伯娘呸了一声,“我早就看那个陈茉茉不是啥好东西,碰上孔志斌也是个混账缺德货,该他自己倒霉,老天爷可没瞎眼。听他家邻居说,孔志斌大晚上躲在家里喝醉酒嚎哭,哭得跟生产队那毛驴似的。”
二伯娘笑嘻嘻看着冯荞:“荞啊,你说孔志斌这种人,幸亏你当初跟他退了婚,现在才嫁了边疆这么好的对象,要说还还多亏陈茉茉那个小妖精呢。”
冯荞:呃……这么说来,她是不是应该感谢一下陈茉茉?
☆☆☆☆☆☆☆☆
杨边疆和冯东果然捉到了鱼,小半桶的野杂鱼,多是巴掌大的。冯东把鱼处理干净就下锅炖,炖得鱼汤奶白,放一把雪白的蒜瓣儿、几根红辣椒,加上青翠的芫荽和小葱,冯荞最喜欢的吃法。鲜香浓郁的一碗鱼汤下肚,笑眯眯拿筷子挑着细嫩的鱼肉吃。
看着她吃得欢畅,杨边疆又给她盛了一碗,一边问:“这么喜欢吃鱼汤?”
“对呀,微微有点辣的。”
“回去给你捉。”
因为费事儿,他们在农具厂没吃过几回这样的野杂鱼汤,师父嫌没有肉净是刺儿,可既然媳妇喜欢,下河去捉又不难。
小两口一问一答之间,二伯和二伯娘换了个眼色就笑了。年轻好啊。
下午太阳还多高的时候,二伯娘就开始撵冯荞回家。
“早早回去,路上也别耽误,可千万要在太阳落山前回到家,不然婆婆会忌讳的。”
“这也有讲究?”冯荞好奇。
“当然有讲究啊,新媳妇过门一个月里,是不能等到天黑回家的。天黑回家,婆婆会瞎眼的。”二伯娘振振有词。
第 10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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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4 章
当然是回二伯娘家。
据说很多人家嫁了闺女以后, 便会各种不放心,焦躁地等着闺女三天回门。为啥呢?那时候男女婚前了解少, 婆家也全然陌生, 闺女嫁过去拘束难受啊。娘家人处处担心, 也不知闺女过得咋样,就等着三天回门才能踏实。
二伯娘是半点也没这感觉。她就觉得,刚把冯荞嫁出去呢,当中隔了一天,一抬头,哎,小两口欢欢喜喜又回来了。
再看看冯荞,小脸红扑扑粉嫩嫩的,一准过得不错——其实也是废话,就杨边疆那出息,媳妇捧在头顶上,哪会过得不好呀。
“回来了?”二伯娘很随意地问了一句,“哪天回去上班啊?”
“打算明天。”
“哎,明天上班。”二伯娘啧了一声,“人家给冯东说了个对象,还打算着明天叫冯荞跟去相亲呢。”
冯亮考大学了,冯荞出嫁了,要问二伯娘目前还有啥不如意的,那当然是冯东的婚事,新年过去,冯东都二十三了,还光棍一条呢。于是趁着年里年外农闲时,二伯娘四处张罗,总算有眉目了。
“要说还真巧,冯荞出嫁那天,你们有个嫁去东乡的堂姑来添妆,闲聊着就做上媒了。那姑娘东乡的,比冯东小两岁,听说还不错呢。”
“二十一了,咋也拖到现在找对象呢?”冯荞忙问。这个问题很重要的,农村姑娘早婚,耽误到二十一,总该有一些原因的,如果关乎姑娘的人品名声,那可要弄清楚才行。
二伯娘说,媒人也讲过了,那姑娘家里弟妹多,父母想多留她几年帮衬家里。冯荞听了便有些担心,这姑娘娘家负担要是太重,别的倒不怕,怕只怕有那种女的,恨不得拆了婆家补贴娘家。
可二哥这婚事一直不顺利,只要姑娘人合适,别的也不必挑剔太多。不管如何,先见见面再说吧。
因为太熟悉,冯东对妹妹出嫁也没啥不同的感觉,这么近,又是嫁给他光屁股长大的铁哥们,实在没啥好操心的。在家无事,于是拉了杨边疆去河边捉鱼。刚开春的野杂鱼,肚子里干干净净,味道更是鲜美,捉了来烧鱼汤招待他们。
冯东:“捉了鱼中午给你们炖汤。我记得冯荞最喜欢吃野杂鱼汤了,多放点儿蒜瓣。”
杨边疆一听媳妇爱吃,那赶紧走啊,春江乍暖,捉鱼一大乐趣。
“二哥,我能不能跟你去玩?”小胭眼巴巴跟在冯东身后。
“你不在家陪冯荞玩儿?”
“我姐反正经常来。”小胭犹豫一下,“好二哥,让我去吧,我还没捉过鱼呢。”
这倒霉孩子,童年太多缺失,冯东于是就由她跟着了。他们拿了 “鱼笼”,扛着带长柄的“扒网”,拎着小铁桶,兴致勃勃出门去了。
他们一走,家里就剩下二伯娘和冯荞,娘儿俩正好说说贴心话。二伯娘先得意的拉着冯荞看他们家的“新布局”,冯荞出嫁之前,二伯娘和冯荞、小胭就一直住在西堂屋,冯荞出嫁后,二伯娘就在两间西堂屋中间挂了一道手编的草编帘子,把冯亮留下的小木床搬过来放在外间让寇小胭住。
“你大堂嫂可真不孬,好儿媳。我留下小胭她也体谅我,前天她还跟我说呢,他们家还能挤出一间屋子,要不就让冯东或者小胭搬过去暂住一阵子,等家里盖起房子就宽松了。我寻思着,就让小胭在这儿挤一挤吧,别去搅扰他们小夫妻了。”二伯娘笑嘻嘻得指着小胭的小木床叫冯荞看:“你瞧瞧,这不挺好的吗。”
“二伯娘,你人好,摊上大堂嫂这个媳妇也好。”冯荞由衷觉着,婆媳两头都好,才能真的相处好。大堂嫂很多方面的确叫人夸赞。
在被迫跟老妻分居两个多月后,二伯终于从儿子的屋里搬了回来,老公母俩得以团聚了。哎,可真不容易。其实说起这个,冯荞这心里满是歉疚,这段日子她可没少给二伯一家添负担,如今总算安定下来。二伯一家对她的好,她都在心里默默记着,默默想着回报,也早把这儿当自己的家了。
二伯娘问起公婆对她好不好,冯荞说挺好的,婆婆很照顾她。又问大伯子和大嫂好相处吗?冯荞说,都没怎么接触,反正大嫂分家另过了。
“有个事……”二伯娘说,“你四奶奶说,你出嫁那天早晨,你爸躲在家里哭,哭得跟个娘们似的。”
二伯娘只这一句话,再没有任何的评论,冯荞明白,二伯娘说这事给她听,怕也有想让她原谅冯老三的意思,却没打算干涉她的决定。毕竟,二伯娘也很生冯老三的气。
冯荞知道她爸现在日子不好过,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偏他以前又不太会做饭,亲生闺女在别人家出嫁,也不肯理他,偏偏村里人还要评价一句“活该”,冯荞知道,如果她表示原谅冯老三,起码能让冯老三脸面好看些。
可很多事,才刚刚过去,当时寇金萍假怀孕诬赖她,她爸咬牙切齿要她死的情景历历在目,想忘都忘不了,冯荞心里恐怕好多年都绕不过这个坎了。
冯荞低头沉默片刻,说:“他这个年纪,照顾好自己总可以的。”
她随后不再谈这个话题。二伯娘是长辈,二伯毕竟是冯老三亲兄弟,他们总有长辈的考量。可是冯荞却深深知道,冯老三如今的悔恨,并不是出于对闺女的内疚,而是因为自己脸面无光,因为担心自己老来无依罢了。
归根结底,她爸就是个极度自私的人。
见她不愿多谈,二伯娘也就不再提这事儿,又想起另一件新鲜事。
“对了,听人说孔志斌放回来了。老天爷不藏奸,你看看,你三哥如今才是村里唯一的大学生。当时孔家可没少冲咱们耀武扬威。”二伯娘想起这件事,就跟冯荞闲聊八卦起来,语气中明显的幸灾乐祸,挺得意地跟冯荞显摆:“你不知道,现在我去生产队上工,队长对我都比以前客气多了。”
孔志斌的事到现在村里也是各种版本,老百姓听风是雨,再自由生发一下,各种说法都有。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都知道孔志斌玩儿完了。
当初他考上大学,孔家人再村里耀武扬威地炫耀,眼看着都要开学了,听说去上海的车票都提前买好了,突然一下子,背了个“流氓强.奸犯”的臭名,被抓进了劳改队,个中滋味,怕也只有孔志斌自己最能体会。
实话说,冯荞当初听到孔志斌犯事,还有些不太相信,要说别人也罢了,可陈茉茉,她不是跟孔志斌相好的吗?没订婚就搂搂抱抱的,怎么孔志斌还因为她弄出“流氓强.奸罪”了呢。当时村里传得纷纷扬扬,议论要判十年八年啦,可是几个月过去,怎么又放出来了?
“听说公家查过了,说是因为争风吃醋打伤了人,女的给他戴绿帽子,算不上流氓罪,估计劳改教育几个月就让他回来了呗。”二伯娘呸了一声,“我早就看那个陈茉茉不是啥好东西,碰上孔志斌也是个混账缺德货,该他自己倒霉,老天爷可没瞎眼。听他家邻居说,孔志斌大晚上躲在家里喝醉酒嚎哭,哭得跟生产队那毛驴似的。”
二伯娘笑嘻嘻看着冯荞:“荞啊,你说孔志斌这种人,幸亏你当初跟他退了婚,现在才嫁了边疆这么好的对象,要说还还多亏陈茉茉那个小妖精呢。”
冯荞:呃……这么说来,她是不是应该感谢一下陈茉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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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边疆和冯东果然捉到了鱼,小半桶的野杂鱼,多是巴掌大的。冯东把鱼处理干净就下锅炖,炖得鱼汤奶白,放一把雪白的蒜瓣儿、几根红辣椒,加上青翠的芫荽和小葱,冯荞最喜欢的吃法。鲜香浓郁的一碗鱼汤下肚,笑眯眯拿筷子挑着细嫩的鱼肉吃。
看着她吃得欢畅,杨边疆又给她盛了一碗,一边问:“这么喜欢吃鱼汤?”
“对呀,微微有点辣的。”
“回去给你捉。”
因为费事儿,他们在农具厂没吃过几回这样的野杂鱼汤,师父嫌没有肉净是刺儿,可既然媳妇喜欢,下河去捉又不难。
小两口一问一答之间,二伯和二伯娘换了个眼色就笑了。年轻好啊。
下午太阳还多高的时候,二伯娘就开始撵冯荞回家。
“早早回去,路上也别耽误,可千万要在太阳落山前回到家,不然婆婆会忌讳的。”
“这也有讲究?”冯荞好奇。
“当然有讲究啊,新媳妇过门一个月里,是不能等到天黑回家的。天黑回家,婆婆会瞎眼的。”二伯娘振振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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