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观主义的花朵 作者:廖一梅
第 13 章
土珊是个水样的女孩,说她是水,不是一个形容,而是她的确是水。她从日本回来的时候低头顺脑,眉清目秀,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不胜凉风的娇羞。从法国回来则大变活人,浑身晒得黝黑泛光,眼线画得又粗又翘,举手投足妖冶妩媚,穿得就更不必说在法国也算前卫。真不敢想她去了非洲回来会是什么样子!(她自认为应该嫁给一个酋长在赤道附近生活。)
按爱眉的说法,土珊命主水,她的生命被水充盈着,毫无定力,总是随波逐流而去,所以也就注定一生漂泊无定。
土珊知道以后,决定给自己的命里加点定力,便向爱眉请教。爱眉说这个忙帮不上,她认为凡事都该顺其自然。土珊便从爱眉那借了很多书看。
爱眉借了她书,听之任之。
土珊研究了好一阵子,决定改名叫高土珊,取意高高的土山,来震住她生命中的水。她认真地向大家宣布,希望以后大家都叫她“高土山”,叫得越多,就越有作用。但是,大家都不以为然,有的嫌名字难听,有的叫了也是为了逗她开心。她自己拿定了主意要去改护照,询问了几次知道麻烦重重。慢慢地,新鲜劲过了,大家重又叫她高晓惠。她自己坚持了一阵子,由于水的本性,也就作罢了。
但是我一直叫她土珊,希望以此帮助她。
当然,肯定收效甚微。
当年土珊跟日本人离婚,打定主意要去法国,原因只有一个——她爱法国。法国肯定有很多可爱之处,至于土珊为什么爱就不得而知了。反正她离了婚,把小儿子扔给在北京的母亲,就直奔法国而去,一年半以后和一个叫钱拉?菲力普的法国老头结了婚。
那年初夏她从法国回来的时候还没跟老帅哥钱拉结婚。关于高土珊的故事,基本上要靠爱眉来回忆,土珊自己都忘记了。
我初次见到土姗是一年前,她刚从日本回来,对日本深厌痛绝,完全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去了那种地方,还嫁了个日本人。爱眉提醒她当年如何对日本赞不决口,风景多么雅致,生活多么精致,男人多么有情致,高土珊惊讶地看着爱眉断然地说:“不可能。”
看爱眉被气得没法儿,高土珊挥了挥手,没所谓地表示:“也可能,我忘了。反正现在我一天也受不了那儿。”
以我这个从小记日记,保留每一个纸片的人来说,高土珊就算是没有活过。我如此执著于记录自己的行为和感受(主要是感受,那些日记基本不描述发生了什么事),是我希望借此能够从中发现一些真相,关于人的真相。观察别人当然也是一种途径,但是这比观察自己要难得过,需要洞察力,也需要对他人的兴趣(像爱眉)。作为一个不善交际的人我选择了观察自己。我希望能够发现我在事情来临时的反应,对一个人的直觉是否准确,什么引起我真正的愤怒,什么是我最念念不忘的,我前后矛盾的行为来源于什么,等等。
土珊从来不为这个费心,她只生活在当下,生活在此时,对彼时的一切,无论是行为还是想法她既不感兴趣,也不负责任。爱眉和她是大学同学,眼见她如何五迷三道,磕磕绊绊地度过了青春时光,直到三十岁,依然故我,毫无长进。爱眉每提起她以前的事都连连叹气,说她是个神人,而土珊则总是没事人似地在边上笑嘻嘻插嘴:“真的,有这种事?不可能吧!”
土珊两次在法国被偷了钱包,都是巴黎街头和公园里和她搭讪的漂亮小伙子干的。想想吧,在如诗如画的卢森堡公园(无数法国电影谈情说爱的场面都是在那里拍摄的),阳光透过栗树浓密的枝叶斑斑驳驳地洒在石板路上,黑头发的法国小伙子遇到一个妩媚的东方女子,他们互相问候,轻声交谈,四目相对,情波荡起,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唯一的问题是,法国小伙子拿走了中国姑娘的钱包。
土珊是无畏的,因为她没有记忆。在你不知道的时候,忍受是容易的,但你一旦知道你将遭遇到什么,你就会心怀恐惧。这就是年纪越大的人越缺乏勇气的原因。
叔本华谈论人世的痛苦时说:“人所具有的思考、记忆、预见的能力,是凝聚和贮藏他的欢悦和悲哀的机器。而动物没有这种能力;它无论何时处于痛苦之中,都好像是第一次经验这种痛苦。动物毫无概括此类感情的能力。因此它们漠然无虑,宁静沉着的性情是多么遭人嫉羡啊!”
高土珊是多么遭人嫉羡啊!
土珊的性情如此可爱,我几乎马上就喜欢她了,她去了法国以后便常常向爱眉打听她的近况,她这次回来,我伙同爱眉免不了和她吃饭聊天,参加些艺术活动。土珊总得来说对艺术一窍不通,不反感,也不感兴趣。但爱眉认定她艺术感觉敏锐,非拉着她看话剧,看画展,买VCD ,她也不拒绝,姑且看看。
30、廖一梅
那几天我常常玩到很晚才回家,才进了屋,电话就响了,我料定是陈天,果然。
“喂,回来了。”
“嗯。你打过电话?”
“打过,你妈妈接的,说你出去玩了。”
“对,出去吃饭了。”
“不跟我吃了?”他声音里有点委屈,前几天他打电话来叫我吃饭,我表示说:“咱们这饭是不是吃得也太勤了点?”
“总跟你吃也不太好吧。”对他最好的办法就是有话直说。
“倒也是。”
“你在干什么?”
“没什么,等你回来,给你打电话。”
“何至于?”
“是有点过火,不过是实情。”
我可不打算鼓励他,没吭声。
“你肯定不想再出来吃点什么吧?”
“现在?”
“算了,你该睡觉了。”
“哪就睡了,起码要到二三点。”
“干什么?”
“嗯,愣神,看书。”
“看书。你喜欢看些什么书?说说看,我对你知道得太少了。”
“现在嘛,我手边放的是本邓肯写的《我的生活》,上大学时候读的书,前两天又拿出来翻,有几段当时还用铅笔划了道呢。”
“是什么?念给我听听。”
“真的要听?”
“嗯。”
“好吧。”我打开书,在桌边坐下,翻开几页,在灯下念给他听。
“‘十六岁的时候,有一次没有音乐伴奏,我给观众表演舞蹈。舞蹈结束的时候,有人突然从观众席里高呼:这是死神与少女!从此以后,这个舞蹈一直就叫做《死神与少女》了。这可不是我的本意。我不过是竭尽自己的努力去表现我当时初步认识到的,一切貌似欢乐的现象之中都暗藏着的悲剧而已。那个舞蹈,按我的意思应该叫作《生命与少女》才对。以后,我一直用舞蹈表现我向生活本身,即观众称之为死的东西所进行的搏斗,表现我从生活中夺取到的短暂的欢娱。’”
念完了,他在那边叹了口气,像是咕哝了一句“孩子”,两个人都不想再说什么了。
31、廖一梅
早晨十点,是星期天,我被铃声吵醒,迷迷糊糊地抓起电话。
“是我,一起喝杯咖啡吗?”
第 13 章
恋耽美
第 13 章
土珊是个水样的女孩,说她是水,不是一个形容,而是她的确是水。她从日本回来的时候低头顺脑,眉清目秀,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不胜凉风的娇羞。从法国回来则大变活人,浑身晒得黝黑泛光,眼线画得又粗又翘,举手投足妖冶妩媚,穿得就更不必说在法国也算前卫。真不敢想她去了非洲回来会是什么样子!(她自认为应该嫁给一个酋长在赤道附近生活。)
按爱眉的说法,土珊命主水,她的生命被水充盈着,毫无定力,总是随波逐流而去,所以也就注定一生漂泊无定。
土珊知道以后,决定给自己的命里加点定力,便向爱眉请教。爱眉说这个忙帮不上,她认为凡事都该顺其自然。土珊便从爱眉那借了很多书看。
爱眉借了她书,听之任之。
土珊研究了好一阵子,决定改名叫高土珊,取意高高的土山,来震住她生命中的水。她认真地向大家宣布,希望以后大家都叫她“高土山”,叫得越多,就越有作用。但是,大家都不以为然,有的嫌名字难听,有的叫了也是为了逗她开心。她自己拿定了主意要去改护照,询问了几次知道麻烦重重。慢慢地,新鲜劲过了,大家重又叫她高晓惠。她自己坚持了一阵子,由于水的本性,也就作罢了。
但是我一直叫她土珊,希望以此帮助她。
当然,肯定收效甚微。
当年土珊跟日本人离婚,打定主意要去法国,原因只有一个——她爱法国。法国肯定有很多可爱之处,至于土珊为什么爱就不得而知了。反正她离了婚,把小儿子扔给在北京的母亲,就直奔法国而去,一年半以后和一个叫钱拉?菲力普的法国老头结了婚。
那年初夏她从法国回来的时候还没跟老帅哥钱拉结婚。关于高土珊的故事,基本上要靠爱眉来回忆,土珊自己都忘记了。
我初次见到土姗是一年前,她刚从日本回来,对日本深厌痛绝,完全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去了那种地方,还嫁了个日本人。爱眉提醒她当年如何对日本赞不决口,风景多么雅致,生活多么精致,男人多么有情致,高土珊惊讶地看着爱眉断然地说:“不可能。”
看爱眉被气得没法儿,高土珊挥了挥手,没所谓地表示:“也可能,我忘了。反正现在我一天也受不了那儿。”
以我这个从小记日记,保留每一个纸片的人来说,高土珊就算是没有活过。我如此执著于记录自己的行为和感受(主要是感受,那些日记基本不描述发生了什么事),是我希望借此能够从中发现一些真相,关于人的真相。观察别人当然也是一种途径,但是这比观察自己要难得过,需要洞察力,也需要对他人的兴趣(像爱眉)。作为一个不善交际的人我选择了观察自己。我希望能够发现我在事情来临时的反应,对一个人的直觉是否准确,什么引起我真正的愤怒,什么是我最念念不忘的,我前后矛盾的行为来源于什么,等等。
土珊从来不为这个费心,她只生活在当下,生活在此时,对彼时的一切,无论是行为还是想法她既不感兴趣,也不负责任。爱眉和她是大学同学,眼见她如何五迷三道,磕磕绊绊地度过了青春时光,直到三十岁,依然故我,毫无长进。爱眉每提起她以前的事都连连叹气,说她是个神人,而土珊则总是没事人似地在边上笑嘻嘻插嘴:“真的,有这种事?不可能吧!”
土珊两次在法国被偷了钱包,都是巴黎街头和公园里和她搭讪的漂亮小伙子干的。想想吧,在如诗如画的卢森堡公园(无数法国电影谈情说爱的场面都是在那里拍摄的),阳光透过栗树浓密的枝叶斑斑驳驳地洒在石板路上,黑头发的法国小伙子遇到一个妩媚的东方女子,他们互相问候,轻声交谈,四目相对,情波荡起,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唯一的问题是,法国小伙子拿走了中国姑娘的钱包。
土珊是无畏的,因为她没有记忆。在你不知道的时候,忍受是容易的,但你一旦知道你将遭遇到什么,你就会心怀恐惧。这就是年纪越大的人越缺乏勇气的原因。
叔本华谈论人世的痛苦时说:“人所具有的思考、记忆、预见的能力,是凝聚和贮藏他的欢悦和悲哀的机器。而动物没有这种能力;它无论何时处于痛苦之中,都好像是第一次经验这种痛苦。动物毫无概括此类感情的能力。因此它们漠然无虑,宁静沉着的性情是多么遭人嫉羡啊!”
高土珊是多么遭人嫉羡啊!
土珊的性情如此可爱,我几乎马上就喜欢她了,她去了法国以后便常常向爱眉打听她的近况,她这次回来,我伙同爱眉免不了和她吃饭聊天,参加些艺术活动。土珊总得来说对艺术一窍不通,不反感,也不感兴趣。但爱眉认定她艺术感觉敏锐,非拉着她看话剧,看画展,买VCD ,她也不拒绝,姑且看看。
30、廖一梅
那几天我常常玩到很晚才回家,才进了屋,电话就响了,我料定是陈天,果然。
“喂,回来了。”
“嗯。你打过电话?”
“打过,你妈妈接的,说你出去玩了。”
“对,出去吃饭了。”
“不跟我吃了?”他声音里有点委屈,前几天他打电话来叫我吃饭,我表示说:“咱们这饭是不是吃得也太勤了点?”
“总跟你吃也不太好吧。”对他最好的办法就是有话直说。
“倒也是。”
“你在干什么?”
“没什么,等你回来,给你打电话。”
“何至于?”
“是有点过火,不过是实情。”
我可不打算鼓励他,没吭声。
“你肯定不想再出来吃点什么吧?”
“现在?”
“算了,你该睡觉了。”
“哪就睡了,起码要到二三点。”
“干什么?”
“嗯,愣神,看书。”
“看书。你喜欢看些什么书?说说看,我对你知道得太少了。”
“现在嘛,我手边放的是本邓肯写的《我的生活》,上大学时候读的书,前两天又拿出来翻,有几段当时还用铅笔划了道呢。”
“是什么?念给我听听。”
“真的要听?”
“嗯。”
“好吧。”我打开书,在桌边坐下,翻开几页,在灯下念给他听。
“‘十六岁的时候,有一次没有音乐伴奏,我给观众表演舞蹈。舞蹈结束的时候,有人突然从观众席里高呼:这是死神与少女!从此以后,这个舞蹈一直就叫做《死神与少女》了。这可不是我的本意。我不过是竭尽自己的努力去表现我当时初步认识到的,一切貌似欢乐的现象之中都暗藏着的悲剧而已。那个舞蹈,按我的意思应该叫作《生命与少女》才对。以后,我一直用舞蹈表现我向生活本身,即观众称之为死的东西所进行的搏斗,表现我从生活中夺取到的短暂的欢娱。’”
念完了,他在那边叹了口气,像是咕哝了一句“孩子”,两个人都不想再说什么了。
31、廖一梅
早晨十点,是星期天,我被铃声吵醒,迷迷糊糊地抓起电话。
“是我,一起喝杯咖啡吗?”
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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