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驸马听令 作者:楚流
和宋先生打招呼:“宋先生您好。听医生说,宋致已经醒了,恭喜。”
宋先生笑握了一下她的手道:“谢谢。多亏了您的帮助和照顾,等宋致身体大好,就请您吃个饭。”
“宋先生客气了,”女老板微微一笑,合上杂志道,“我还有事,过两天再来看她。”
“好的。”宋先生点了点头,突然想起了接受女老板这么多帮助,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哦对了,还不知道您的名字呢。”
女老板转身的步伐一滞,停顿片刻,偏过头,唇角勾起弧度:“不必客气,我姓楚,叫楚和。”
(完)
第113章 番外一
我叫张贺, 字叔阙。
我原本是一个寒门子弟, 是人人看不起的游侠, 后来费尽心思, 拜入司徒公宋谦门下,终于从寒门子弟, 变成了司徒门人。
我终于摆脱了贱民的身份。但,我却成了宋家的走狗。
宋谦不把我当回事, 宋许看中了我, 他对我说, 只要我听他的话,我就有前程富贵, 娇妻美妾的生活。我不求富贵娇妻, 我只想让那些看不起我的人,统统跪倒在我脚下。
所以我在驸马案之中,卖力出卖宋放, 在宋放和公主的婚礼上,我故意刁难, 在查五公子的事时, 我又费尽心思去得罪宋谦, 把宋谦父子置于死地。
宋放跟我没有仇。甚至可以说,我很喜欢宋放。我从第一眼看见他,我就仰慕他的风姿。可惜他是宋许和宋敏的眼中钉,我没有机会和他深交。
如果宋放不是宋家的人,那该多好?我时常会这样想。尽管我仰慕他, 但是为了我的前途,我还是照样诬陷了他。
我看着咸宁公主维护他的样子,我就觉得好笑,他是锦衣玉食的出身,他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还是个公主。他一成婚,就摇身一变成了两千石的太守,而我?努力多年,不过是个宋家家奴。
还好,宋家倒了。我自由了,也借机成了洛阳名士。
而咸宁公主也看中了我的才华,私底下招揽我,让我归附她。其实我不想再当别人的狗,可是咸宁公主不一样,她给了我很大的诱惑,我相信,她有能力让我成为人上人。
和宋放相处下来,我感觉到他的天真烂漫,与世无争,和这样好骗的人当朋友,一定会是一件好笑的事吧?
我不知道,因为当我有心跟他做朋友的时候,他就出了洛阳,更在我去长沙国的时候,死了。
怎么死的?听说,是暴病而亡。
我第一次为一个人惋惜,真的太可惜了。他怎么就死了呢?他可是我最看好的朋友呐。
当我看着他妹妹宋致,和他一样的神情,一样的举动,我好几次恍惚就以为她是宋放。
我不知道为什么,就被他们兄妹俩吸引住了。
作为奸细埋伏在大将军梁赴身边为之驱驰,到了长沙为大王做事,我听从咸宁公主的安排,就快要晋升,可我又成了孤独的人。
宋致是个女人,和公主很亲密。所以我为了避嫌,很少和她见面。
直到她最后走了,我还无法释然宋放的死。总觉得宋致和宋放,是同一个人。
我没有跟公主一起离开,而是选择继续效忠大王。我相信大王会是赢到最后的人,并不是因为大王有多英明神武,而是我要让他赢,他绝对不会输。
大王身边有很多人,他未必会看重我,所以我选的助力是那个什么都没有连城郡主。咸宁公主可以成为让我折服的人,想必她也不会怎么差吧?
果然,大王领兵出征,留郡主在临湘城,什么都不会,一心又想成长的郡主自然对我言听计从。我很享受这样的生活,整个临湘城都是我在做主。
当我穿着官服坐在朝会上,底下的人对我既看不起,又不得不敬畏,这种感觉真美好。
但,这还不够。因为太后薨了,大王要回来,我的权力又要回到小小的廷尉府。
在长沙国这么多年,我深知以外戚沈家为主的世家让大王有多忌惮。何止大王,我也不得不退避三分。
沈砚这个人,从小和宋放一样,锦衣玉食荣华富贵。后来进入宫中,起步便是高官厚禄。他的人生,和宋放很像,我不免心思也对他多加注意。
可惜这个人不懂进退。钟楼案,有人说是他杀了那个宫人,其实我知道不是他。从他房间里搜查出来的证据,不过是楚倏安排的一场好戏,如果不这样,沈砚和沈家怎么肯安心当他和宋许的走狗?沈砚不懂,这是政治下的手段,当沈家家主要他认下罪名,他终于有所觉悟。
可是那又有什么用?意气风发的沈郎,一朝变成了布衣。心爱的女人消失不见,前途尽毁,这样就让他耽于酒色。如果是宋放,只怕会安然接受,想办法补救吧?
沈砚喝醉倒在坊里,楚倏正好通过坊主和宋许传递消息,一出来看见他烂醉如泥,假装好心地送他回去,沈砚竟然对他有了善意。的确很像宋放,只要施恩一点,就能让他感激不尽。
后来,宋许在背后操纵,沈家联合其他世家,逼大王起复沈砚。呵,这群人,仗着自己人多,把持的资源多,就敢这么做,大王虽然仁义,却不是一个心慈手软的帝王。
通过一些线索,我也知道了楚倏精心策划了一系列事情,就是为了引出来长沙国的咸宁公主,好通过咸宁公主来“认祖归宗”。去襄阳江陵,为的是把流放的宋许带回来,杀掉那位元后身边的宫人,为的是让人顺着宫人的身份,查到他的身世。沈家在其中起的作用,绝对不会小,这些就足够让大王对他们忌惮了。
大王启用沈砚,让他去打仗。不得不说,沈砚的运气很好,很快就平定了扬州。一道加封,又调到了交州,沈家和几个世家大力支持,要人给人,要钱给钱,要粮给粮,沈砚自然能够打下交州。世家啊,力量越大,越容易让大王堵心。
从羽林中郎将,到征南将军,破蜀中又升卫将军。一直到正平九年十一月十六,西川也全部落入沈砚和白柳手中,沈砚升为车骑将军,进封武乡侯。
沈砚,再往上走就是骠骑将军,人臣之顶。大将军自古以来都是外戚担任,等到一统天下,沈砚可真就封无可封了。愚蠢的人,只看到了沈砚步步高升,位高权重,可我已经看到了他的结局。
窦途要我做的三件事,我已经完成了第一件。我在他指点的地方,挖出了一座巨大的铜雀,铜雀口含玉书,上面写着“良玉为首”四个字。是的,“良玉”即为“琅”,玉之首即为“主”,合起来就是楚琅就是天下之主。
与此同时,西蜀有黄龙现,百姓争观,交州有梧桐树,凤凰盘旋其上,荆楚有神人在崖上写“天下太平”四字。在西川平定之后的第八天,正平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我听从窦途的话,去见了甲壹。
甲壹见到我,什么话都没有说,双手捧着一个匣子递给我。我看着盒子四四方方,忽然浑身战栗了起来。
甲壹打开盒子,里面安安静静躺着一块玉玺。我感觉到浑身的血液都在沸腾,叫嚣着,汹涌着。我第一次触碰到这块玉,捧着它的时候,整个人都在颤抖。
这份大礼,实在太大了!有了玉玺,就是天命所归!虽然这不过就是一块玉璧,可就是这么一块玉璧,掀起了血雨腥风,让千百米的帝王将相为之付出鲜血和性命。今天,它归了我。
我几乎忘了和长平长公主的那些恩怨,此时此刻我对她只有感激。这份大礼太丰厚,我张叔阙,从此也有权倾朝野的机会了!以后再也没有人会看不起我,一边尊奉我,一边唾骂我是游侠。
我激动地没有去问甲壹是如何得到的这块玉玺,也没有过问窦途和公主在哪里。我怀抱着玉玺,疯狂地赶回临湘城,我赶了三天三夜,跑死三匹马,才回到临湘。我累得只能回府休息,睡醒之后,我洗漱一番,邀请了百官来我府邸议事。
正平九年十二月十二日,我穿着官服走在百官之前,因为国相反对称帝,我就让人直接把他关了起来。冯马早得到了消息,跟在我的身后捧着冕服,我的身边还站着郡主楚琰。
大王进殿的时候,还没坐下,我就捧着玉玺上了御阶。能够上御阶的,寥寥无几,今日我也尝了这番滋味。我跪倒在地,请大王收下玉玺,登基为帝。
大王早得到了消息,按照安排好的,他装作吃惊的样子,避开玉玺,不肯接受,并且愤怒地挥袖离开。
三辞三让,总是要有的。第三次,我带着百官长跪不起,大王才勉强答应。我高兴地把玉玺献给他,冯马直接给他换了冕服。
我回到百官之首,跪倒高呼陛下。底下的人也跟着高呼,声势浩大,连绵不绝。临湘城的百姓也跟着大呼陛下。
临湘城并不适合作为都城,所以王宫没有扩建。我等商议了几个地方作为都城,陛下看了之后却对我们说,历代先帝都城都在洛阳,既然洛阳在北,我们就打回去,誓定洛阳为都。
陛下有这样的志气,我自然不会反对。天子登基之后,我被封为乌城县侯,官升御史大夫。陛下用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为三公,丞相仍由国相担任,太尉是陛下的心腹。
白柳北伐,一月下徐州,我看得出来,陛下十分高兴。天子登基,想要封赏的将士疯狂用命,尤其是归属了陛下的咸宁军,凶悍不畏死,加上白柳、余度配合得好,北地军节节败退。
正平十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天下几乎归了陛下。天下大势已定,迁都洛阳。原本的太子楚倏和皇子楚修,一个成为了北地的傀儡,一个被自己封的大将军杀了,死无全尸。
接下来……我要做最后一件事了。
第114章 番外二
正平十二年八月十五日, 天子封已经是骠骑将军的沈砚为大将军, 赐婚东吴公主楚琰。沈家从外戚, 进化成了最有权势的姻亲之家。
得胜还朝的沈砚从东门入的洛阳。当年那个春风得意的沈郎, 变成当朝驸马,领着三万有功将士身穿锦衣, 下跨骏马,威风凛凛地在百官迎接下进城。
沈砚已经蓄起胡须, 风霜吹拂的面庞多了几分成熟和苍老, 他眉目清秀依然, 只是岁月仍旧留下了些许痕迹。
“大将军,你说这次回来, 陛下会不会赏我个将军做做啊?”
“钱大壮, 就你这蠢样还想当将军?”
“呸!赵春华,你也不过是一个校尉,有什么资格嘲笑我?”
“你们都别争了, 有功陛下就会赏的!诸位诸位,我等皆是大将军心腹, 不要丢了大将军的脸面!”
“说得是啊!”赵春华笑道, “我等皆仰赖大将军的恩典, 才能有今日。虽说等封赏下来,兄弟们各奔前程,但是我等绝对不会忘记大将军的恩典!”
“没错!大将军给了我们荣华富贵,我钱大壮这条命就是大将军的,以后大将军还有驱驰, 我钱大壮第一个站出来!”
沈砚唇角弯起,露出暖暖的笑意,摆了摆手道:“诸位都是我沈砚
恋耽美
和宋先生打招呼:“宋先生您好。听医生说,宋致已经醒了,恭喜。”
宋先生笑握了一下她的手道:“谢谢。多亏了您的帮助和照顾,等宋致身体大好,就请您吃个饭。”
“宋先生客气了,”女老板微微一笑,合上杂志道,“我还有事,过两天再来看她。”
“好的。”宋先生点了点头,突然想起了接受女老板这么多帮助,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哦对了,还不知道您的名字呢。”
女老板转身的步伐一滞,停顿片刻,偏过头,唇角勾起弧度:“不必客气,我姓楚,叫楚和。”
(完)
第113章 番外一
我叫张贺, 字叔阙。
我原本是一个寒门子弟, 是人人看不起的游侠, 后来费尽心思, 拜入司徒公宋谦门下,终于从寒门子弟, 变成了司徒门人。
我终于摆脱了贱民的身份。但,我却成了宋家的走狗。
宋谦不把我当回事, 宋许看中了我, 他对我说, 只要我听他的话,我就有前程富贵, 娇妻美妾的生活。我不求富贵娇妻, 我只想让那些看不起我的人,统统跪倒在我脚下。
所以我在驸马案之中,卖力出卖宋放, 在宋放和公主的婚礼上,我故意刁难, 在查五公子的事时, 我又费尽心思去得罪宋谦, 把宋谦父子置于死地。
宋放跟我没有仇。甚至可以说,我很喜欢宋放。我从第一眼看见他,我就仰慕他的风姿。可惜他是宋许和宋敏的眼中钉,我没有机会和他深交。
如果宋放不是宋家的人,那该多好?我时常会这样想。尽管我仰慕他, 但是为了我的前途,我还是照样诬陷了他。
我看着咸宁公主维护他的样子,我就觉得好笑,他是锦衣玉食的出身,他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还是个公主。他一成婚,就摇身一变成了两千石的太守,而我?努力多年,不过是个宋家家奴。
还好,宋家倒了。我自由了,也借机成了洛阳名士。
而咸宁公主也看中了我的才华,私底下招揽我,让我归附她。其实我不想再当别人的狗,可是咸宁公主不一样,她给了我很大的诱惑,我相信,她有能力让我成为人上人。
和宋放相处下来,我感觉到他的天真烂漫,与世无争,和这样好骗的人当朋友,一定会是一件好笑的事吧?
我不知道,因为当我有心跟他做朋友的时候,他就出了洛阳,更在我去长沙国的时候,死了。
怎么死的?听说,是暴病而亡。
我第一次为一个人惋惜,真的太可惜了。他怎么就死了呢?他可是我最看好的朋友呐。
当我看着他妹妹宋致,和他一样的神情,一样的举动,我好几次恍惚就以为她是宋放。
我不知道为什么,就被他们兄妹俩吸引住了。
作为奸细埋伏在大将军梁赴身边为之驱驰,到了长沙为大王做事,我听从咸宁公主的安排,就快要晋升,可我又成了孤独的人。
宋致是个女人,和公主很亲密。所以我为了避嫌,很少和她见面。
直到她最后走了,我还无法释然宋放的死。总觉得宋致和宋放,是同一个人。
我没有跟公主一起离开,而是选择继续效忠大王。我相信大王会是赢到最后的人,并不是因为大王有多英明神武,而是我要让他赢,他绝对不会输。
大王身边有很多人,他未必会看重我,所以我选的助力是那个什么都没有连城郡主。咸宁公主可以成为让我折服的人,想必她也不会怎么差吧?
果然,大王领兵出征,留郡主在临湘城,什么都不会,一心又想成长的郡主自然对我言听计从。我很享受这样的生活,整个临湘城都是我在做主。
当我穿着官服坐在朝会上,底下的人对我既看不起,又不得不敬畏,这种感觉真美好。
但,这还不够。因为太后薨了,大王要回来,我的权力又要回到小小的廷尉府。
在长沙国这么多年,我深知以外戚沈家为主的世家让大王有多忌惮。何止大王,我也不得不退避三分。
沈砚这个人,从小和宋放一样,锦衣玉食荣华富贵。后来进入宫中,起步便是高官厚禄。他的人生,和宋放很像,我不免心思也对他多加注意。
可惜这个人不懂进退。钟楼案,有人说是他杀了那个宫人,其实我知道不是他。从他房间里搜查出来的证据,不过是楚倏安排的一场好戏,如果不这样,沈砚和沈家怎么肯安心当他和宋许的走狗?沈砚不懂,这是政治下的手段,当沈家家主要他认下罪名,他终于有所觉悟。
可是那又有什么用?意气风发的沈郎,一朝变成了布衣。心爱的女人消失不见,前途尽毁,这样就让他耽于酒色。如果是宋放,只怕会安然接受,想办法补救吧?
沈砚喝醉倒在坊里,楚倏正好通过坊主和宋许传递消息,一出来看见他烂醉如泥,假装好心地送他回去,沈砚竟然对他有了善意。的确很像宋放,只要施恩一点,就能让他感激不尽。
后来,宋许在背后操纵,沈家联合其他世家,逼大王起复沈砚。呵,这群人,仗着自己人多,把持的资源多,就敢这么做,大王虽然仁义,却不是一个心慈手软的帝王。
通过一些线索,我也知道了楚倏精心策划了一系列事情,就是为了引出来长沙国的咸宁公主,好通过咸宁公主来“认祖归宗”。去襄阳江陵,为的是把流放的宋许带回来,杀掉那位元后身边的宫人,为的是让人顺着宫人的身份,查到他的身世。沈家在其中起的作用,绝对不会小,这些就足够让大王对他们忌惮了。
大王启用沈砚,让他去打仗。不得不说,沈砚的运气很好,很快就平定了扬州。一道加封,又调到了交州,沈家和几个世家大力支持,要人给人,要钱给钱,要粮给粮,沈砚自然能够打下交州。世家啊,力量越大,越容易让大王堵心。
从羽林中郎将,到征南将军,破蜀中又升卫将军。一直到正平九年十一月十六,西川也全部落入沈砚和白柳手中,沈砚升为车骑将军,进封武乡侯。
沈砚,再往上走就是骠骑将军,人臣之顶。大将军自古以来都是外戚担任,等到一统天下,沈砚可真就封无可封了。愚蠢的人,只看到了沈砚步步高升,位高权重,可我已经看到了他的结局。
窦途要我做的三件事,我已经完成了第一件。我在他指点的地方,挖出了一座巨大的铜雀,铜雀口含玉书,上面写着“良玉为首”四个字。是的,“良玉”即为“琅”,玉之首即为“主”,合起来就是楚琅就是天下之主。
与此同时,西蜀有黄龙现,百姓争观,交州有梧桐树,凤凰盘旋其上,荆楚有神人在崖上写“天下太平”四字。在西川平定之后的第八天,正平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我听从窦途的话,去见了甲壹。
甲壹见到我,什么话都没有说,双手捧着一个匣子递给我。我看着盒子四四方方,忽然浑身战栗了起来。
甲壹打开盒子,里面安安静静躺着一块玉玺。我感觉到浑身的血液都在沸腾,叫嚣着,汹涌着。我第一次触碰到这块玉,捧着它的时候,整个人都在颤抖。
这份大礼,实在太大了!有了玉玺,就是天命所归!虽然这不过就是一块玉璧,可就是这么一块玉璧,掀起了血雨腥风,让千百米的帝王将相为之付出鲜血和性命。今天,它归了我。
我几乎忘了和长平长公主的那些恩怨,此时此刻我对她只有感激。这份大礼太丰厚,我张叔阙,从此也有权倾朝野的机会了!以后再也没有人会看不起我,一边尊奉我,一边唾骂我是游侠。
我激动地没有去问甲壹是如何得到的这块玉玺,也没有过问窦途和公主在哪里。我怀抱着玉玺,疯狂地赶回临湘城,我赶了三天三夜,跑死三匹马,才回到临湘。我累得只能回府休息,睡醒之后,我洗漱一番,邀请了百官来我府邸议事。
正平九年十二月十二日,我穿着官服走在百官之前,因为国相反对称帝,我就让人直接把他关了起来。冯马早得到了消息,跟在我的身后捧着冕服,我的身边还站着郡主楚琰。
大王进殿的时候,还没坐下,我就捧着玉玺上了御阶。能够上御阶的,寥寥无几,今日我也尝了这番滋味。我跪倒在地,请大王收下玉玺,登基为帝。
大王早得到了消息,按照安排好的,他装作吃惊的样子,避开玉玺,不肯接受,并且愤怒地挥袖离开。
三辞三让,总是要有的。第三次,我带着百官长跪不起,大王才勉强答应。我高兴地把玉玺献给他,冯马直接给他换了冕服。
我回到百官之首,跪倒高呼陛下。底下的人也跟着高呼,声势浩大,连绵不绝。临湘城的百姓也跟着大呼陛下。
临湘城并不适合作为都城,所以王宫没有扩建。我等商议了几个地方作为都城,陛下看了之后却对我们说,历代先帝都城都在洛阳,既然洛阳在北,我们就打回去,誓定洛阳为都。
陛下有这样的志气,我自然不会反对。天子登基之后,我被封为乌城县侯,官升御史大夫。陛下用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为三公,丞相仍由国相担任,太尉是陛下的心腹。
白柳北伐,一月下徐州,我看得出来,陛下十分高兴。天子登基,想要封赏的将士疯狂用命,尤其是归属了陛下的咸宁军,凶悍不畏死,加上白柳、余度配合得好,北地军节节败退。
正平十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天下几乎归了陛下。天下大势已定,迁都洛阳。原本的太子楚倏和皇子楚修,一个成为了北地的傀儡,一个被自己封的大将军杀了,死无全尸。
接下来……我要做最后一件事了。
第114章 番外二
正平十二年八月十五日, 天子封已经是骠骑将军的沈砚为大将军, 赐婚东吴公主楚琰。沈家从外戚, 进化成了最有权势的姻亲之家。
得胜还朝的沈砚从东门入的洛阳。当年那个春风得意的沈郎, 变成当朝驸马,领着三万有功将士身穿锦衣, 下跨骏马,威风凛凛地在百官迎接下进城。
沈砚已经蓄起胡须, 风霜吹拂的面庞多了几分成熟和苍老, 他眉目清秀依然, 只是岁月仍旧留下了些许痕迹。
“大将军,你说这次回来, 陛下会不会赏我个将军做做啊?”
“钱大壮, 就你这蠢样还想当将军?”
“呸!赵春华,你也不过是一个校尉,有什么资格嘲笑我?”
“你们都别争了, 有功陛下就会赏的!诸位诸位,我等皆是大将军心腹, 不要丢了大将军的脸面!”
“说得是啊!”赵春华笑道, “我等皆仰赖大将军的恩典, 才能有今日。虽说等封赏下来,兄弟们各奔前程,但是我等绝对不会忘记大将军的恩典!”
“没错!大将军给了我们荣华富贵,我钱大壮这条命就是大将军的,以后大将军还有驱驰, 我钱大壮第一个站出来!”
沈砚唇角弯起,露出暖暖的笑意,摆了摆手道:“诸位都是我沈砚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