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兽 作者:诸葛喧之
分卷阅读44
飘欲仙,爽的不得了。”
听着怎么像伟x的广告。不过……
“什么都能忘掉?”
我停了一会儿,眼前仿佛又浮现了那张五官深邃的英俊脸庞。
已经两年了,我是那样努力地试着去忘记他。可是根本做不到。就算以酒买醉,醉到深处,还是会想起他的模样,那么清晰,那么好看。
就连他的侧颈有一滴小小的细痣,我都记得一清二楚。
我终于还是抵挡不住诱惑,吞下了药片。
原地坐了片刻,药劲逐渐散发了出来。我开始觉得头晕目眩,手脚发热。我难受了一会儿,耳边嗡嗡作响,眼前的世界也开始闪烁模糊。蜷在沙发上,捱过这阵痛苦后,灵魂好像从身体里飘了出去,浸在泡沫般柔软虚渺的棉絮里。
恍惚间好像又看见了西高的操场,穿着运动衫的我带着足球在绿茵场挥洒着汗水。那时候是如此年少轻狂,自信满满地以为没有人能阻挡我的进攻,以为整个球场都是我的天下。
直到中场换人,那个沉默寡言,冰雪淡漠的冷艳少年脱下外套,走到我的面前。
我还记得,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他的右腕上戴着一只简单大方的淡灰色护手,护手边沿,有一圈窄窄的白边。
我忘不掉你。
程维。
泪水逐渐模糊了眼前的景象,只有程维深邃英俊的脸庞越来越清晰,我捂住脸哽咽着,指缝间变的又潮又咸。到最后已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只是抱着身边的人失声痛哭,无意识地重复着两个字,一遍又一遍。
我开始持续地问朋友买这种药片,一开始只是一片、两片。后来控制不住了,十片二十片地往下吞。吞下之后有一阵子会很难过,会哭会想起他的模样。可是再往后,就什么都意识不到了,浑身轻飘飘的,忘记了所有的痛苦,这样多好。
程维,你看,我终于可以慢慢忘记你了。
我终于可以不再想你了,多好。
来l城后的第三年春节,爸爸第一次给我打电话,但我并没有接。那时候我在一家夜店的包厢里吸食白粉,只是吞服药片已经满足不了我了。我用我大半的生活费去购买毒品,贪图极为短暂的解脱。
那段日子里的我,简直和鬼没有任何区别。
宿醉。吸毒。原本身体素质就不好的我终于无法承受。这天早晨,我捂着胃一脸苍白地从昏暗的酒吧里出来,在马路牙子口全无形象地大吐特吐。吐的几乎连胆汁都要呕出来,心里才稍稍好受些,坐在路边缓着气。
大年初一,街上空荡荡,没几个人影。l城下着淡淡寒雾,但由于纬度低,并不是太冷。我穿着一件单薄的两用衫,蜷成一团望着满地鞭炮留下的红屑。
又是一年了。
我花了三年时间去忘记他,可是没有用。我依然一闭眼就能想起他微笑的神情,那么纯净,那么好看。
我连毒品都沾了,真的不知道还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可以让我彻底忘记一个曾经爱到骨子里的人。
我不知道路的尽头在哪里。
冬日的初阳从钢筋水泥高楼后缓缓升起,有些苍白。我没日没夜地厮混在酒吧里,已经很久没有看见过它的样子。原地坐了一会儿,就那么发呆望着它。太阳光线并不强,但莫名的,就让我有种想流泪的冲动。
在心情变的更难过之前,我努力撑起虚软的步子,站起身来,摇摇晃晃地走回酒吧。
“服务员,一杯白兰地。”
烈酒灌进胃里,我的身体已经被毒品折磨得非常糟糕,才几口酒下去,就开始发醉发晕。
模模糊糊感到远处透来两束专著的目光,我眯着眼睛往吧台方向看去。原来是一个标致挺拔的美少年,高中生模样,穿着简约的运动衫,单肩挎着一只球拍套,左手随意插在裤子口袋里。
我猜他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年轻俊朗的脸上还有些窘迫不安,掩饰性地抿着唇,背脊绷的笔直,显得很僵硬。
这家伙完全不像是来猎艳的,反而让人觉得他是个做了错事的孩子,正规规矩矩地贴墙角罚站,等着老师批评。
我笑了笑,正准备转过脸去,他却突然向我走了过来,灯光照在他的脸上,脸颊微微泛红。我不由的就有些头疼,拜托,我看见了什么?这年头还有会脸红的大男生?真他妈稀有物种。
“……你好,请问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我无所谓地摊了摊手,我的小绵羊道了声谢,小心翼翼地抽出对面的椅子,乖巧安分地坐了下来。
我喝酒,他就盯着我看,弄的我有些莫名其妙,摸了摸鼻子:“我脸上有东西?”
他立刻摇了摇头,垂下眼帘,连耳根都泛红了。我纳闷地看了他一眼,他稍微静了片刻,又抬头望着我,鼓足勇气对我说:“呃,其实……”
其实什么?一口气说完成不成?
“其实……那个,你……”
酒吧里无法找对象上个床而已,一夜情的话,倒也不是不能考虑,我扫过他性感的锁骨和宽阔的肩膀。
“你……”
我转着手里的酒杯,醉意朦胧地笑着,等待他发出邀请。
他望着我,犹豫了一会儿,问:“……你不认识我了吗?”
我僵了一下,对于这种上世纪的搭讪方式不知该作何反应。过了好久才讪然道:“哦,认识啊。”
他紧绷的肩稍稍松下来,我支起下巴朝他咧嘴一笑:“你是我失散多年的弟弟,对吧?”
这回换他愣住了,呆呆看了我一会儿,才明白我是在拿他开玩笑,一张清秀的小脸又涨红了,双手搁在膝头不安地绞着。
“你果然不记得我……”
我笑笑:“不好意思,我脑袋被驴踢过,失忆了。”
“我叫夏志英。”
“哦。”我顿了顿,对上他点起希望的眼睛,“好像是《我爬上了姐姐的床》那本漫画的作者?”
“……”
“还是上星期去世的歌唱家?”
“……”
“哦,我想起来了。”我一拍脑袋,笑道,“是那个难产而死的女演员吧?”
他有些不知所措的用那双松鼠般无辜的黑眼睛望着我,我毫无形象地趴在桌上哈哈大笑:“抱歉抱歉,忘记你是男的了。”
他抿了抿唇,轻声说“你醉了,别再喝了。”
“少罗嗦,神经病啊你,管我这么多做什么。”我不耐烦道,“我又跟你不熟。”
他干脆起身夺我的酒杯,我不给他,他就叹了口气,请求般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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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欲仙,爽的不得了。”
听着怎么像伟x的广告。不过……
“什么都能忘掉?”
我停了一会儿,眼前仿佛又浮现了那张五官深邃的英俊脸庞。
已经两年了,我是那样努力地试着去忘记他。可是根本做不到。就算以酒买醉,醉到深处,还是会想起他的模样,那么清晰,那么好看。
就连他的侧颈有一滴小小的细痣,我都记得一清二楚。
我终于还是抵挡不住诱惑,吞下了药片。
原地坐了片刻,药劲逐渐散发了出来。我开始觉得头晕目眩,手脚发热。我难受了一会儿,耳边嗡嗡作响,眼前的世界也开始闪烁模糊。蜷在沙发上,捱过这阵痛苦后,灵魂好像从身体里飘了出去,浸在泡沫般柔软虚渺的棉絮里。
恍惚间好像又看见了西高的操场,穿着运动衫的我带着足球在绿茵场挥洒着汗水。那时候是如此年少轻狂,自信满满地以为没有人能阻挡我的进攻,以为整个球场都是我的天下。
直到中场换人,那个沉默寡言,冰雪淡漠的冷艳少年脱下外套,走到我的面前。
我还记得,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他的右腕上戴着一只简单大方的淡灰色护手,护手边沿,有一圈窄窄的白边。
我忘不掉你。
程维。
泪水逐渐模糊了眼前的景象,只有程维深邃英俊的脸庞越来越清晰,我捂住脸哽咽着,指缝间变的又潮又咸。到最后已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只是抱着身边的人失声痛哭,无意识地重复着两个字,一遍又一遍。
我开始持续地问朋友买这种药片,一开始只是一片、两片。后来控制不住了,十片二十片地往下吞。吞下之后有一阵子会很难过,会哭会想起他的模样。可是再往后,就什么都意识不到了,浑身轻飘飘的,忘记了所有的痛苦,这样多好。
程维,你看,我终于可以慢慢忘记你了。
我终于可以不再想你了,多好。
来l城后的第三年春节,爸爸第一次给我打电话,但我并没有接。那时候我在一家夜店的包厢里吸食白粉,只是吞服药片已经满足不了我了。我用我大半的生活费去购买毒品,贪图极为短暂的解脱。
那段日子里的我,简直和鬼没有任何区别。
宿醉。吸毒。原本身体素质就不好的我终于无法承受。这天早晨,我捂着胃一脸苍白地从昏暗的酒吧里出来,在马路牙子口全无形象地大吐特吐。吐的几乎连胆汁都要呕出来,心里才稍稍好受些,坐在路边缓着气。
大年初一,街上空荡荡,没几个人影。l城下着淡淡寒雾,但由于纬度低,并不是太冷。我穿着一件单薄的两用衫,蜷成一团望着满地鞭炮留下的红屑。
又是一年了。
我花了三年时间去忘记他,可是没有用。我依然一闭眼就能想起他微笑的神情,那么纯净,那么好看。
我连毒品都沾了,真的不知道还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可以让我彻底忘记一个曾经爱到骨子里的人。
我不知道路的尽头在哪里。
冬日的初阳从钢筋水泥高楼后缓缓升起,有些苍白。我没日没夜地厮混在酒吧里,已经很久没有看见过它的样子。原地坐了一会儿,就那么发呆望着它。太阳光线并不强,但莫名的,就让我有种想流泪的冲动。
在心情变的更难过之前,我努力撑起虚软的步子,站起身来,摇摇晃晃地走回酒吧。
“服务员,一杯白兰地。”
烈酒灌进胃里,我的身体已经被毒品折磨得非常糟糕,才几口酒下去,就开始发醉发晕。
模模糊糊感到远处透来两束专著的目光,我眯着眼睛往吧台方向看去。原来是一个标致挺拔的美少年,高中生模样,穿着简约的运动衫,单肩挎着一只球拍套,左手随意插在裤子口袋里。
我猜他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年轻俊朗的脸上还有些窘迫不安,掩饰性地抿着唇,背脊绷的笔直,显得很僵硬。
这家伙完全不像是来猎艳的,反而让人觉得他是个做了错事的孩子,正规规矩矩地贴墙角罚站,等着老师批评。
我笑了笑,正准备转过脸去,他却突然向我走了过来,灯光照在他的脸上,脸颊微微泛红。我不由的就有些头疼,拜托,我看见了什么?这年头还有会脸红的大男生?真他妈稀有物种。
“……你好,请问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我无所谓地摊了摊手,我的小绵羊道了声谢,小心翼翼地抽出对面的椅子,乖巧安分地坐了下来。
我喝酒,他就盯着我看,弄的我有些莫名其妙,摸了摸鼻子:“我脸上有东西?”
他立刻摇了摇头,垂下眼帘,连耳根都泛红了。我纳闷地看了他一眼,他稍微静了片刻,又抬头望着我,鼓足勇气对我说:“呃,其实……”
其实什么?一口气说完成不成?
“其实……那个,你……”
酒吧里无法找对象上个床而已,一夜情的话,倒也不是不能考虑,我扫过他性感的锁骨和宽阔的肩膀。
“你……”
我转着手里的酒杯,醉意朦胧地笑着,等待他发出邀请。
他望着我,犹豫了一会儿,问:“……你不认识我了吗?”
我僵了一下,对于这种上世纪的搭讪方式不知该作何反应。过了好久才讪然道:“哦,认识啊。”
他紧绷的肩稍稍松下来,我支起下巴朝他咧嘴一笑:“你是我失散多年的弟弟,对吧?”
这回换他愣住了,呆呆看了我一会儿,才明白我是在拿他开玩笑,一张清秀的小脸又涨红了,双手搁在膝头不安地绞着。
“你果然不记得我……”
我笑笑:“不好意思,我脑袋被驴踢过,失忆了。”
“我叫夏志英。”
“哦。”我顿了顿,对上他点起希望的眼睛,“好像是《我爬上了姐姐的床》那本漫画的作者?”
“……”
“还是上星期去世的歌唱家?”
“……”
“哦,我想起来了。”我一拍脑袋,笑道,“是那个难产而死的女演员吧?”
他有些不知所措的用那双松鼠般无辜的黑眼睛望着我,我毫无形象地趴在桌上哈哈大笑:“抱歉抱歉,忘记你是男的了。”
他抿了抿唇,轻声说“你醉了,别再喝了。”
“少罗嗦,神经病啊你,管我这么多做什么。”我不耐烦道,“我又跟你不熟。”
他干脆起身夺我的酒杯,我不给他,他就叹了口气,请求般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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