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兽 作者:诸葛喧之
分卷阅读13
他的渴望只能卡在喉咙,不可能说出来。
他是最传统的家庭教出来的优等生,虽然独断果敢,可是骨子里毕竟还是保守的。如果让他知道我是个同性恋,并且对他有难言之欲,我们很可能连朋友都做不成了。
不过美色当前,我又绝不可能像柳下惠似的坐怀不乱,所以调戏冰雪冷美人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我最喜欢的娱乐活动。我经常对他上下其手,还半开玩笑地把他推倒在讲台上强吻,搞得班上那帮思春期的男生起哄不已。有两次我对他实施性骚扰的时候被班主任撞了个正着。好家伙,那小脸绿的,拎到食堂当菠菜使都绰绰有余。
程维估计也只把我的行为当作好朋友之间无伤大雅的玩笑,所以他从来不和我蹬鼻子上脸地较真,被惹急了顶多挣扎两下,冰雪般的脸涨得通红。那样子实在太诱人,我为了多看几次,从来不放过任何一个调戏程维的机会。
这不,今天下午两节课,机会又来了。怀了孕的语文老师想要偷懒,于是第一节课让我们写作文,第二节课让我们读作文。
果然很好很省力。
这位孕妇阿姨估计是最近胎教做多了,智商以光速向低龄化发展,出了个作文题目竟然是《我的同桌》。妈的,她怎么不直接让我们写小学生作文《我的妈妈》呢?
我极不耐烦,乱七八糟写了一通,草草估计有个八百字,就扔下笔不写了。转过头看见程维还在认认真真地奋笔疾书,还时不时推一推高挺鼻梁上架着的眼睛。
我顿时好奇心起,凑过去巴巴地问:“程维,你写了什么?”
程维立刻合上软面抄,抿了抿唇。
“别看。”
“有什么关系啊,反正都是要上去读的。”他越遮我就越心痒,嘿嘿奸笑着,伸出不轨的狼爪,“爽快点啦,让我先看一看~”
“不行。”他拒绝得很干脆,“你写你自己的。”
我碰了钉子,不高兴地瘪起嘴,却也拿他没有办法。只好想个啃不到骨头的小狗似的,垂头丧气地趴在桌上给我的流水账润色。
好不容易捱到了第二节课,轮到我了。我站在讲台上,大大方方看了一圈同学们千姿百态各式各样品种独特的小脸儿,露齿一笑,捧起本子开始吐字清晰地大声朗读:
“我的同桌叫程维,他长得秀色可餐引人犯罪,他的五官立体,有些像混血儿,是个男女通吃的大美人。为什么说他男女通吃呢?因为他不但能吸引女人,对男人也同样具备杀伤力。我为什么能这么肯定呢?因为很不幸,我就是被害者之一。”
我瞄了眼最后一排靠窗的座位,不出所料,程大班长的脸绿了。
我有些自鸣得意,继续深情朗诵:“程美人成绩好,但他的皮肤比成绩更好,摸上去手感一流,经过我对比认证,他腿上的皮肤比班花脸上的皮肤还要滑嫩。”
很好,班花的脸也绿了。
我继续肉麻兮兮地地为程维歌功颂德。我自认为自己是一代现实主义才子,写的作文虽然言语粗俗,但是那叫走群众路线——通俗易懂,平易近人。老师他妈的不给老子高分,统统都是瞎了狗眼。他们就喜欢程维那种文艺绉绉的腔调,我顶他个肺。
我的现实主义流氓版《我的同桌》读完之后,班里笑声与起哄声连成一片,不笑的只有三个人:班长,班花,孕妇老师。
他们仨的表情相当精彩,活像被迫吞了只苍蝇。
我得意洋洋地在热烈的掌声中回到座位。接下来轮到程维了,虽然程维的作文是很无聊啦,文艺得让我想吐(不过后来他告诉我,他每次写的时候都是无可奈何强忍恶心的,其实他也很想吐),三观过于正直,和老子完全没有契合度。不过既然是写我的,我一定会很认真很认真地听着,一个字都不放过。
作者有话要说:实在不好意思,昨天jj作者后台死活上不了,等到十点半的时候我放弃了= =所以昨天没有更新,请大家见谅~泪~~
9
9、9 ...
程维站在讲台上,显然还没有从我给他的打击中缓过劲来,一张俊美的脸微微发青。环顾一圈之后,发现教室里都是期待满满的目光,他有些为难地垂下脸,翻开本子读了起来。
“我的同桌有一张娃娃脸,瞳仁黑亮,望着人的时候无辜纯真,就像最温顺的绵羊。”
哎呦喂,这腔调,换成别人我早该捂着腮帮喊牙酸了。可是关键读作文的人是程维,程维写的人又是我。老子当然不会觉得牙酸,反而发现,其实文艺腔也他妈的很带感嘛。我巴不得他更肉麻一点,咧嘴笑了起来,挺直了腰板,继续专著地听着。
他继续说:“我最喜欢看他笑起来的模样,腮帮略微鼓起,偶尔露出两颗洁白的小虎牙,飞扬的神采完全在眉宇间舒展开来,有些慵懒,但又满是朝气。”
前排的男生回头认真地打量着我,一脸不怀好意的奸笑。我被他盯的不爽,瞪他:“干嘛?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啊?”
他嘿嘿地猥琐道:“程维说你是温顺的绵羊?他是不是脑袋被羊角顶过了?你这么凶悍,一看就是发疯的野狗啦,还小尖牙呢,来,张嘴给哥们瞅瞅?”
我啪地打开他的咸猪手,怒目而视:“笑p啊,你没有发现我温顺是因为你缺少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滚回去配一副眼镜再来。”
我们这一闹,程维已经读了大半段了。我为漏听了这大半段懊恼不已,又全心全意地认真听接下去的句子:
“他有些任性,但人很善良,下雨的时候,学校操场上会钻出许多蚯蚓,然而天放晴之后,大部分蚯蚓是爬不回泥土中的。他不忍心看蚯蚓被踩死或者晒干,就经常用树枝把它们拨弄回去。”
嗯?
这就有点胡编乱造的嫌疑了,我从来没有干过这档子事。虽然知道杜撰是写作文必备武器之一,但是程维这么做,我心里却突然很不是滋味。
就好像我在他心里的印象,少的只能用幻想来填补似的。
“……我常常会在闲暇无事的时候想起他,他悦耳的嗓音,赌气的眼神,还有对着窗户发呆时的样子。”
好吧好吧,老子大人有大量,不生气了。我又露出了笑容,好歹他会花时间来想我,哈哈,挺不错的。
程维顿了顿,平静地念出了最后一段话:“虽然我们已经有四年没有见过面了,但我依旧记得和他相处的那段无忧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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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渴望只能卡在喉咙,不可能说出来。
他是最传统的家庭教出来的优等生,虽然独断果敢,可是骨子里毕竟还是保守的。如果让他知道我是个同性恋,并且对他有难言之欲,我们很可能连朋友都做不成了。
不过美色当前,我又绝不可能像柳下惠似的坐怀不乱,所以调戏冰雪冷美人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我最喜欢的娱乐活动。我经常对他上下其手,还半开玩笑地把他推倒在讲台上强吻,搞得班上那帮思春期的男生起哄不已。有两次我对他实施性骚扰的时候被班主任撞了个正着。好家伙,那小脸绿的,拎到食堂当菠菜使都绰绰有余。
程维估计也只把我的行为当作好朋友之间无伤大雅的玩笑,所以他从来不和我蹬鼻子上脸地较真,被惹急了顶多挣扎两下,冰雪般的脸涨得通红。那样子实在太诱人,我为了多看几次,从来不放过任何一个调戏程维的机会。
这不,今天下午两节课,机会又来了。怀了孕的语文老师想要偷懒,于是第一节课让我们写作文,第二节课让我们读作文。
果然很好很省力。
这位孕妇阿姨估计是最近胎教做多了,智商以光速向低龄化发展,出了个作文题目竟然是《我的同桌》。妈的,她怎么不直接让我们写小学生作文《我的妈妈》呢?
我极不耐烦,乱七八糟写了一通,草草估计有个八百字,就扔下笔不写了。转过头看见程维还在认认真真地奋笔疾书,还时不时推一推高挺鼻梁上架着的眼睛。
我顿时好奇心起,凑过去巴巴地问:“程维,你写了什么?”
程维立刻合上软面抄,抿了抿唇。
“别看。”
“有什么关系啊,反正都是要上去读的。”他越遮我就越心痒,嘿嘿奸笑着,伸出不轨的狼爪,“爽快点啦,让我先看一看~”
“不行。”他拒绝得很干脆,“你写你自己的。”
我碰了钉子,不高兴地瘪起嘴,却也拿他没有办法。只好想个啃不到骨头的小狗似的,垂头丧气地趴在桌上给我的流水账润色。
好不容易捱到了第二节课,轮到我了。我站在讲台上,大大方方看了一圈同学们千姿百态各式各样品种独特的小脸儿,露齿一笑,捧起本子开始吐字清晰地大声朗读:
“我的同桌叫程维,他长得秀色可餐引人犯罪,他的五官立体,有些像混血儿,是个男女通吃的大美人。为什么说他男女通吃呢?因为他不但能吸引女人,对男人也同样具备杀伤力。我为什么能这么肯定呢?因为很不幸,我就是被害者之一。”
我瞄了眼最后一排靠窗的座位,不出所料,程大班长的脸绿了。
我有些自鸣得意,继续深情朗诵:“程美人成绩好,但他的皮肤比成绩更好,摸上去手感一流,经过我对比认证,他腿上的皮肤比班花脸上的皮肤还要滑嫩。”
很好,班花的脸也绿了。
我继续肉麻兮兮地地为程维歌功颂德。我自认为自己是一代现实主义才子,写的作文虽然言语粗俗,但是那叫走群众路线——通俗易懂,平易近人。老师他妈的不给老子高分,统统都是瞎了狗眼。他们就喜欢程维那种文艺绉绉的腔调,我顶他个肺。
我的现实主义流氓版《我的同桌》读完之后,班里笑声与起哄声连成一片,不笑的只有三个人:班长,班花,孕妇老师。
他们仨的表情相当精彩,活像被迫吞了只苍蝇。
我得意洋洋地在热烈的掌声中回到座位。接下来轮到程维了,虽然程维的作文是很无聊啦,文艺得让我想吐(不过后来他告诉我,他每次写的时候都是无可奈何强忍恶心的,其实他也很想吐),三观过于正直,和老子完全没有契合度。不过既然是写我的,我一定会很认真很认真地听着,一个字都不放过。
作者有话要说:实在不好意思,昨天jj作者后台死活上不了,等到十点半的时候我放弃了= =所以昨天没有更新,请大家见谅~泪~~
9
9、9 ...
程维站在讲台上,显然还没有从我给他的打击中缓过劲来,一张俊美的脸微微发青。环顾一圈之后,发现教室里都是期待满满的目光,他有些为难地垂下脸,翻开本子读了起来。
“我的同桌有一张娃娃脸,瞳仁黑亮,望着人的时候无辜纯真,就像最温顺的绵羊。”
哎呦喂,这腔调,换成别人我早该捂着腮帮喊牙酸了。可是关键读作文的人是程维,程维写的人又是我。老子当然不会觉得牙酸,反而发现,其实文艺腔也他妈的很带感嘛。我巴不得他更肉麻一点,咧嘴笑了起来,挺直了腰板,继续专著地听着。
他继续说:“我最喜欢看他笑起来的模样,腮帮略微鼓起,偶尔露出两颗洁白的小虎牙,飞扬的神采完全在眉宇间舒展开来,有些慵懒,但又满是朝气。”
前排的男生回头认真地打量着我,一脸不怀好意的奸笑。我被他盯的不爽,瞪他:“干嘛?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啊?”
他嘿嘿地猥琐道:“程维说你是温顺的绵羊?他是不是脑袋被羊角顶过了?你这么凶悍,一看就是发疯的野狗啦,还小尖牙呢,来,张嘴给哥们瞅瞅?”
我啪地打开他的咸猪手,怒目而视:“笑p啊,你没有发现我温顺是因为你缺少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滚回去配一副眼镜再来。”
我们这一闹,程维已经读了大半段了。我为漏听了这大半段懊恼不已,又全心全意地认真听接下去的句子:
“他有些任性,但人很善良,下雨的时候,学校操场上会钻出许多蚯蚓,然而天放晴之后,大部分蚯蚓是爬不回泥土中的。他不忍心看蚯蚓被踩死或者晒干,就经常用树枝把它们拨弄回去。”
嗯?
这就有点胡编乱造的嫌疑了,我从来没有干过这档子事。虽然知道杜撰是写作文必备武器之一,但是程维这么做,我心里却突然很不是滋味。
就好像我在他心里的印象,少的只能用幻想来填补似的。
“……我常常会在闲暇无事的时候想起他,他悦耳的嗓音,赌气的眼神,还有对着窗户发呆时的样子。”
好吧好吧,老子大人有大量,不生气了。我又露出了笑容,好歹他会花时间来想我,哈哈,挺不错的。
程维顿了顿,平静地念出了最后一段话:“虽然我们已经有四年没有见过面了,但我依旧记得和他相处的那段无忧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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