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少官再次找到了存在感,拿着白栋的一套‘装备’,跑到菌改的帐中,上演了一出平地抠饼夏日变冰的奇迹,菌改霍然起身,狠狠瞪着他,连台词都跟嬴渠梁的一模一样:“你是人还是仙神!”

    当发现自己也能施展这般鬼神手段时,菌改开心坏了,就像个得到了玩具的大男孩儿,憋在营帐内一人造了足足五大盆冰,然后拼了老命喝冰镇乌梅汤啊,喝到跑肚拉稀都不肯放弃,最后还是秦越人一把抢过汤碗,才中止了老家伙疯狂的举动。

    整整休息了三天,老菌改才缓过劲儿来。急性肠胃炎的味道可不好受,险些就拉脱了相,可就是这样,看到冰镇酸梅汤还是会流口水,天气实在是太热了,追求清凉就是人类的本能。

    白栋走进菌改大营的时候,看到这老货的军帐内摆满了冰块,炎热的夏风吹进来都会变成凉风阵阵,比后世的空调更舒服,笑着对菌改拱手一礼:“上将军凉快了罢?”

    “凉......别扯这个了,险些拉死老夫。你小子当日向我要了五百精兵,百辆马车,就是为了去寻这些能变冰的石头?说什么此物乃我老秦最需,有了他,则义渠当破、木仲屠可诛,你该不是以为我老秦战士有了冰镇酸梅汤喝,就能将木仲屠两万精骑聚而歼之吧?小子,你想得太过简单了,雍都老军虽有一万,其中能够上马御敌的却不过两千,其余皆为步卒,更别说还有两万是屯兵了,你小子调~教出的那些教导员虽然很能鼓舞军心,只怕也难抗衡全是精锐骑兵的义渠,就算勉强胜之,人家也能纵马逃命,我军如何追赶?难道是用笨重的战车麽?”

    “上将军说得是。义渠若败,必然四散分逃,他们都是骑兵,我军确是难追。更别说还要擒杀木仲屠了。所以小子以为,我军既难追上敌人,那就让敌人追我们好了......”

    “让敌人追我们?你这是疯了吧!未战先言败,信不信老夫现在就打烂你的屁股?”

    “小子敢保证,等上将军听完了我的讲述,一定不会打我的屁股......”

    白栋微微一笑,在他的记忆中,齐威王可没有因此去打孙膑的屁股。

    聂诸得到了一个十分新奇的小礼物,是个加大号的皮囊,开口极大。下方还有个细孔。皮囊分内外两层,是用最细密的针脚缝合,而且在缝合处还涂了动物明胶,那是用狼骨、兔骨、加上秦越人在草原上发现的一种‘粘粘果’熬制出来的,其性粘稠。干后可以防水,所以皮囊中如果有了积水,就只会从下方细孔缓缓流出来,四周却不会漏水。

    这个皮囊是用来贴肉放置的,第一次放在胸前时,聂诸舒服的险些呻~吟起来。这里面放得居然是冰!将这东西裹在纱甲中,外面烈日炎炎。内里却是一片清凉,若是后背再搭上一个,那就更为完美,人站在烈日下都不太会出汗了,两个皮囊似乎就改变了这个世界。

    这个创意其实是来自后世美~国大兵的空调背心,海湾~战争时可没少用。白栋已经亲身试过了。这种两层皮囊放满了冰,裹在纱甲下面,足足可以保持三到四个时辰的凉意,融化的冰水会从尾部细孔缓慢流出来,等到化光了。直接添加新的冰块就成了,虽然很容易打湿秦军的裤子,不过在如此炎热的天气里,裤子很快就会变干,根本算不得毛病。

    白栋理解中的精兵不仅要有超强的战斗力、严明的纪律,还必须要有崇高的理想与信仰,尤其是要能跑!跑起还要让人追不上,靠一双腿都能战胜四个车轱辘,需要你攻城拔地就能攻城拔地,需要你战略转移就能随时爬雪山过草地,这才是精兵!

    而且此次用谋,不在战阵甲具,首要就在一个跑字,跑赢了对手,胜机也就出现了。若是换在平时,就算秦军个个都是马拉松冠军也不可能,也是木仲屠该绝,偏偏遇上了百年不遇的炎魔,莫说是身着皮甲的义渠精锐,马都受不住了,菌改已命人测试过,秦军骑兵策马奔出三十里战马就基本跑不动了,勉强奔跑只会令战马猝死。

    白栋准备展开一场马拉松比赛,让打上了绑腿、革命~信仰高昂的老秦士兵穿上‘空调背心’与义渠人比一场。菌改本来还有疑虑,当他弄上这身装备跑了一圈儿后,立即拍板,好小子!要说阴险毒辣,木仲屠就是个孙子级的,你才是爷爷呢......

    ***

    可木仲屠却认为他才是爷爷。所有返回的信息都显示出秦军的愚蠢,陇东的军城算个什么东西?在他看来那就是前任獂王最失败的作品;东义渠以农耕为主,城市算是经济中心,还有存在的必要,可不要忘记了,义渠人骁武凭凌,靠得从来就不是驻守城市,而是呼啸草原,辄忽来去的铁骑!

    所以在战争开始前,他就制定了虚东实西,虚城而实战的策略。东面就不用着急,庞涓是世之名将,不是为秦国打工的傻子,魏国出兵的目的是在震慑义渠以求界戎墙以西的安定局面,要的是安定繁荣,不是彻底消灭义渠。留下义渠挚肘秦国,才是魏婴乐见的结果。

    所以东面的城市丢了就丢了,庞涓就算再疯,到了一定时刻也会接到收兵的命令。义渠人真正的仇敌是老秦,这一仗只要吃掉菌改的三万大军,他木仲屠就可能像先祖一样驻马渭水、笑傲西疆!

    菌改可真听话啊,一路占了自己毫无价值的六座军城,军力大大分散,居然还妄想寻找自己决战?老秦人派出的探子好有本事,居然勾搭上了木卓贝那个贱婢、传出了自己所在位置的信报?这可真是太妙了,如今诸势已成,就等秦军主力杀来,堕入自己的圈套。

    大口吞下烤至焦黄的羊肉,喝一口羊奶,然后狠狠吐在墨线脸上,木仲屠哈哈大笑:“小子,本王骑过的女人味道如何,舒服吧?不知她有没有告诉过你,碰过她的人都死了,所以才没人敢碰她,你的胆量很大啊?”

    木卓贝像一只无助的小羊,半裸着身子被绑在一根木柱上,面前有个彪壮的义渠汉子,正用蘸了水的皮鞭一下下抽她,每一鞭落下,雪~白的身体上都会留下狰狞的血痕。

    木卓贝没有叫喊,也不曾痛晕过去,就是大大地睁着眼睛,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墨线比她更惨,身上几乎已经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肉,一只眼睛被人生生挖了出来,还悬挂在眼眶外面,可他也在笑,笑着望向自己最心爱的女人,似乎这里不是恐怖的地狱,而是幸福的天堂,似乎只要与心爱的人在一起,再大的痛苦也会变成享受。那一下下鞭响,就如他婚礼上的竹爆声......

    “王兄,还是杀了他们吧。”

    坐在木仲屠下手的是一名白面长身的义渠青年,虽然穿了身左衽胡服,却没有剃发,就像华夏人那样顶冠博带、仪表堂堂,看到木卓贝和墨线的惨状,他似乎有些不忍。

    “西京,你是不是读了华夏人的书,心肠也变得如华夏人一般软弱了?记住,草原上的规矩是兄终弟及,日后你会是这片草原的王,如此心软怎么行?”

    木仲屠看着年轻人,凶狠的目光顿时变得柔和了许多,挥挥手,示意执刑的手下暂时停住:“杀他们?哥哥是不会那样做的。他们两个可是哥哥的大功臣,义渠人还要感谢他们呢。那个叫墨线的人,你听着,我会留下你的命,让你亲眼看到,秦军是如何被你害死的,我会让派你来的人知道,他是有多么的愚蠢......哈哈哈!”

    “急报!大王,发现秦军大队向我掩进!”

    木仲屠的话音未落,义渠斥候的急报声已从帐外传来。

    “整军!准备狼烟!待大战一起,立即命乌老骨他们从四面合围!待本王攻破栎阳、饮马渭水之时,倒要看看那位洛邑的周天子会封本王一个什么爵位?本王等待他的胙肉已经很久了,天子赐的肉一定很好吃,哈哈哈哈!”

    木仲屠仰天狂笑。

    战斗一开始,木仲屠就知道自己赢了。雍都老军名不虚传,可惜他们只有两千精骑,就算没有乌老骨他们四面合围,仅凭他王帐下的两万精锐,也能占尽上风。菌改这也算是老秦名将?听说他在雍都修书二十年,这是修书修傻了吧?秦军步战,首在阵列、次在弓弩,看看这只狼狈万分的秦军吧,队列不整也就罢了,连秦军惯用的半身甲都没有穿戴,腿上绑的那是什么啊?太难看了,好像一只只花腿马。

    也就是一次接触,秦军大队便有了溃散的迹象,这还没到半个时辰呢,乌老骨他们都还在路上,秦军步卒居然就转头逃命了?绣着菌字和公子渠梁字样的大旗都倾斜了,总算撑持着没倒,却是在向反方向指引。

    秦人居然撤军了!这才只是一次接战啊?木仲屠都没想到胜利会来得如此之快,甚至都没来得及让义渠军摆出追击队列,等到他匆忙发出旗令时,秦军步卒已经快要消失在地平线上,只剩下那只雍都骑兵还知道押住后阵、缓缓后退......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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